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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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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景区安全责任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板滩水库管理所在县委、政府和水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重点实施清泽溪工程建设、管理房修建装修和景区绿化管护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单位实际,紧紧围绕“创建平安单位,构建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安全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对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促进了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一年来的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安排,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今年年初,我们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全面总结去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与各股室和施工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股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责任通过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使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在建项目,贯穿到每一项工作的始终。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工作目标。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分解量化,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激励机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有效地提高了职工安全风险意识。

二、完善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结合单位实际,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从职工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安全大检查工作入手,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制度落实,明确安全责任,提高了职工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有效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在工程建设和设备维护检修工作中,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三、学习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为了使全所干部职工把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来认识,增强安全意识,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我们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除了召开专门的安全生产会议外,安全工作逢会必讲,特别对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从自我检查、职能管理和安全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思想教育、构筑安全生产的坚固防线。通过学习职工的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认识到遵章守纪、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的重要性。

四、规范程序,杜绝违章操作。

为避免工作的盲目性,杜绝违章操作,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日常检修制度,明确了工作程序,制定了较详细的危险情况分析和相应的防范应急措施。针对实际情况开展讨论、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使工作有了超前准备,杜绝了工作上被动应付和盲目蛮干现象,规范安全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安全系数。每次高危作业,单位领导都亲临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指导。为防止失盗现象发生,我们对输水管道、阀门进行了掩埋,对电力设施进行了焊接加固,对部分灯具进行了加固改造。

五、节前检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做好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夯实安全运行基础。“五一”和“十一”黄金周前,制定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景区的提灌设施、配电设备、管道线路、游船游艇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令有关单位和施工企业坚决予以排除和限期整改。多方筹集资金,定制、安装、埋设各类旅游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景区导游示意图15块,各类警示、公益广告牌15块。在坝坡、水面、汀步、码头、拱桥、工地等安全隐患地段设立警示标语,提醒游人注意安全。在旅游高峰期,我们成立了由领导带队的景区管理巡查队,二十四小时值班巡逻,竭诚为游人提供安全有序的游览环境和人性化旅游服务。

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景区安全责任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一)、建立工作保障机制是扎实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基础。一是提供组织保障。为了加强对“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机关成立了以陈宜华为组长,郭永胜为副组长,王晓春、杨静等为成员创建

“平安单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静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明确工作职责任务,为创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提供制度保障。针对安全、稳定、等工作实际,单位关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安全生产制度》、《内部安保制度》、《消防制度》、《旅游投诉调解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和管理制度,并将各种制度职责汇编成册发入到每一位职工手中,有的制度、职责还进行了上墙公示,这无疑对每个干部职工提供了行为准则,增强了自我约束力,使各种管理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实现了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我单位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制度保证,措施到位。一是我们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科室的目标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直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三是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防火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对涉及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坚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景区安全责任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一、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化风险治理

(一)继续加大学校及周边餐饮安全监管力度。巩固前期“护校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督促、指导学校食堂不断改造、完善自身经营条件。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实施中小学校餐饮安全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学校食堂的餐饮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食堂内部经营管理,确保“祖国的花朵”安全健康成长。

(二)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旅游主管部门对全县各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农家乐餐馆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打造一个农家乐示范区,健全旅游主管和接待部门、餐饮监管部门和餐饮单位责任体系,建立部门联合督导机制,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责任,促进全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

(三)提升小餐饮安全水平。调动多方积极因素,发挥与城市管理、环保、工商等部门的联动作用,将小餐饮的整规提升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创建内容,指导帮扶小餐饮改造软硬件条件,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等级,实现无证小餐饮每年至少下降10%的目标。

(四)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在做好百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庆时段、旅游旺季等人流集中时段和夏季食物中毒高发时段等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鲜肉和肉制品、现制果汁、散装酒和自酿酒、自制调味料和火锅底料等重点品种的监测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发现和查处大案、要案。

二、以规范经营行为为基点,强化日常监管

(五)加强原辅料采购监管。严把源头关,重点监督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情况,细化相关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记录和使用登记行为,做到进货有台账、登记全、可追溯,使用有记录、信息准、可查询,严防不合格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进入餐饮服务环节。

(六)规范餐饮单位加工制作行为。督促餐饮单位建立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加强对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品添加剂使用、高风险食品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餐厨废弃物处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

(七)有效转化量化分级管理成果。在全县持证餐饮单位100%完成首次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的基础上,做好2014年动态等级评定工作。根据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分析研判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引入奖惩机制,将量化分级管理与日常监督、许可经营相结合,促进餐饮单位提高安全水平。通过公示牌、餐饮单位电子屏幕、部门政务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布餐饮单位量化评定的相关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八)稳妥做好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按照《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操作规范》,健全重大活动保障工作运行机制,督促落实餐饮单位、活动主办单位和监管部门三方责任,确保重大活动餐饮安全“零投诉”、“零事故”。

三、以运用科技手段为支撑,科学高效监管

(九)有效开展监监督抽检工作。增强抽检工作的灵活性,将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可疑问题食品及时送检,充分发挥监督抽检为执法办案提供依据的技术支撑作用。

(十)积极发挥快速检测作用。充分利用快检装备,加强对快检人员快检能力的培训,加大快检在监管中的筛查力度,充分发挥快检技术和快速筛查模式在日常监管、监督抽检、专项整治、执法办案、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保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及时控制可疑问题食品,排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十一)推动信息化、动态化监管。构建信息化监管网络,运用、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基础数据库,提高监管效率。协调行业组织,逐步推进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在学校、企业单位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推动建立电子监控管理系统,对餐饮单位的加工制作行为实施在线监控,提升监管质量和效能。

四、以提升监管效能为根本,不断夯实基础

(十二)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体系。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依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总局配套制定修订的制度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实施细则,严格许可标准,规范许可行为;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调研,探讨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办法,摸清农村流动厨师情况。

(十三)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文书制作、案例分析、快检操作和应急处置等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积极准备参加2014年省局下半年组织的全省系统餐饮监管知识技能“大比武”活动,努力锻造一支通法律、懂技术、善监督、能写作的综合性监管队伍。

(十四)提高餐饮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按照《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餐饮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加大信息的搜集和分析研判力度,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严格事故信息报送,及时开展事故分析和总结评估。

(十五)强化执法打假。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的衔接力度,重视投诉举报、监督抽检、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借助社会舆论等各方力量,发现案情、拓宽案源,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持续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

五、以构建共治格局为导向,落实各方责任

(十六)凝聚监管合力。加强与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环节、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通力协作,凝聚全程监管合力。发挥部门间、区域间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效应,创新衔接机制,加大跨部门、跨区域信息通报和案件协办力度,建立综合督查和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覆盖全县的生产、流通、餐饮全过程、全品种、全行业的食品安全大监管模式形成。

(十七)建立健全餐饮安全诚信体系。完善诚信信息共享和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加快餐饮单位信息信用采集工作,将量化评定等级纳入其中,使餐饮单位的信用和安全状况公开透明、可查核。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公布失信餐饮单位名单,对纳入“黑名单”的增加监督检查和抽验频次,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使不法分子“一处失信、寸步难行”,督促餐饮经营者自觉落实法定责任。

景区安全责任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一、检查范围

1.不少于辖区总数三分之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2.不少于辖区总数三分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

3.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是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石窟寺院),博物馆、纪念馆(含展览馆、陈列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等;

4.泼水节、“清明节、“边交会”涉庆、涉会场所;

5.党政机关要害部门、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通信和供电部门、工厂、城中村、农村等;

6.旅游景区景点;

7.中小学校舍、社会福利机构;

8.在建工程施工现场;

9、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单位。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2.建筑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是否通过消防安全检查,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重点检查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4.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5.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运行是否正常;

6.消防水源、消火栓等设施的建设和是否正常好用,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8.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9.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11.职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情况以及用电管理情况;

12.是否按规定建立消防档案,消防档案是否完整、规范;

13.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并符合登高作业等使用要求,消防电梯功能是否正常,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用;

14.活动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及消防安全应急准备情况;

15.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四、检查时间

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

四、检查形式

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错时检查两种。错时检查主要是在夜间对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进行检查。在检查中,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过硬的措施,从严、从快依法惩治火灾隐患,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必须责令停止,该查封的必须查封,该报请政府挂牌督办的,要报请政府挂牌督办;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活动,要建议治安部门不予批准举办;凡公共场所在营业期间使用燃放烟花爆竹的,必须提请主管公安机关依法对责任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予以拘留,切实以铁的手腕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有效整治。对检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跟踪报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曝光作用,营造出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和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大队要根据支队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以全州“泼水节”、“清明节”、“边交会”消防安全保卫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应急救援准备、消防宣传教育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力保全县火灾形势平稳,努力为各项节事活动顺利进行、为人民群众安全过节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检查人员要督促各单位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及春季防火要求,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积极整改火灾隐患,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

(四)监督检查人员应当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资料供查验。

(1)有关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文件、资料,并张贴于消防控制室或醒目的地方。

(2)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3)各项防火检查、值班记录、培训教育等台帐记录。

(4)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5)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和对建筑自动消防系统进行检查测试和维修保养的记录。

(6)与消防安全有关的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静电、防雷)等记录资料。

(7)燃油、燃气设备安全装置和容器检测的记录资料。

(8)其他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文件、档案资料。

景区安全责任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一、考核对象

各星级宾馆、旅行社、景区

二、考核标准

1、旅游企业文明、卫生、健康创建组织网络健全,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及相应工作人员。发现无分管领导的扣5分,无工作人员的扣3分。

2、各项创建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制层层落实,企业各区域、各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责任不落实的扣3分。

3、有健全的文明、卫生、健康创建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创建检查考核机制。制度不健全的视情扣1-3分。

4、明确企业2013年创建工作重点,工作计划明确,有有效的抓手和载体。达不到要求的视情扣1-3分。

5、认真做好今年省示范文明城市复评迎检工作。对照《省示范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市2013年度文明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省示范文明城市复评迎检工作任务书》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完成任务每少一项扣0.5-1分。

6、积极开展企业文明环境创建活动,因地制宜合理设计布置室内外环境,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成效不明显的酌情扣1-3分。

7、开展多形式的企业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企业员工有明显不文明行为,电话礼仪抽查不合格等,每人次扣0.2分。

8、加强行业规范管理,设计活动载体,提升文明优质服务水平,有效解决游客投诉,提升群众满意度。凡游客向有关部门投诉确属企业服务质量等方面问题的,每起扣相关企业1分。

9、认真完成灭“三害”先进城区复查各项任务。重点做好春秋两季灭鼠和夏季灭“三害”工作。对所有经营办公场所包括室内、楼道、储藏室、公厕、下水道、排水沟、绿化带、空闲地,全方位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定期采用化学药物集中消杀,使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规定的指标内,同时落实好长效管理机制,抓好日常消杀工作。灭杀任务每少一次扣3分,密度不达标扣1分,完成复查任务每少一项扣0.5-1分。

10、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发现一处达不到要求扣0.2分。

11、强化公共场所卫生。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高率达100%;各类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发现一处达不到要求的扣0.2分。

12、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落实。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制定食物中要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发现一处达不到要求扣0.2分。

13、强化传染病防治。企业做好向顾客提供预防传染病的宣传材料,宾馆在客房做好安全套放置发放。建立旅游企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合卫生部门落实有关人员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检测管理措施,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发现一处达不到要求扣0.2分。

14、按照《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市2013年度建设健康城市工作计划》要求,积极投身健康城市建设活动,大力开展健康宾馆、健康旅行社、健康景区创建活动,并在名项工作中贯彻健康城市理念,工作成效明显。活动未开展的扣5分,成效不明显的扣1-3分。

15、认真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活动。企业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组织网络,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考核、有总结,员工卫生知晓率达9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5%以上。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等,开展艾滋病等传染病预防宣传教育。做好员工健康指导和有关文件资料保存,管理规范。旅行社对组团外出的旅游人员要进行预防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行前宣传教育,主动了解和掌握旅行线路中各种影响游客健康的可能因素,采取对应的防范措施,确保游客健康安全。及时根据政府部门的疫情通报,限制或劝阻游客到疫区旅游。发现一处达不到要求扣0.2分。

16、抓好“文博会”、“义博会”、“森博会”和“旅博会”等重要活动期间创建有关工作,按市里统一要求悬挂宣传标语,花卉布置等工作。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扣5分,开展情况不好的视情扣1-2分。

17、企业积极参加各级文明、卫生、健康单位创建工作,凡年内获得各类荣誉的,酌情加分。

18、企业创建工作有创新性、特色性,视情予以加分。

三、考核办法

1、市旅游局每季组织一次对旅游企业的创建检查,检查以明察暗访形式进行,并以一定的形式通报检查结果。

2、对发现的问题,市旅游局将进行跟踪督查,发现未及时整改的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发《督办通知书》。每发一次扣2分。

3、围绕我市今年省示范文明城市复评迎检,灭“三害”先进城区复查及“义博会”等重要活动,市旅游局与市创建部门等组织不定期的检查考核,结果计入全年度考核成绩。

4、在全市性、行业性的创建迎检过程中,如省示范文明城市复评迎检、省级灭“三害”先进城区复查、义博会等,由于企业不重视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次扣5-1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创建工作一票否决。

四、奖惩措施

1、考核结果将作为评比文明卫生单位的依据。创建考核后15名的企业不能评为各级文明卫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