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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转化科技成果

高新企业转化科技成果

高新企业转化科技成果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校;政府;成果转化;政策建议

引言

在创新高校产学研创新体系中,需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高校在知识创新中的主体作用、高校联合科研机构在研究中的引领作用;使高校及科研机构成为“产学研”的重要基础作用和生力军作用,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和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在实践中走出有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产学研道路。

以经济建设为出发点,政府主导下,通过联合、共建、融合等多种方式加强高校与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构建高校同企业“产研分工、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推进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形成高校科技创新的新特色和新亮点。

一、健全法律法规,提供制度保障

(一)改革科技成果鉴定办法

打破现行的成果鉴定办法重学术价值、轻应用价值,重研究、轻推广的评价标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成果转化的需要。

(二)改革大学实力评估办法

改革现行的大学办学实力的评估办法,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及产生的经济效益作为高校科研能力的主要评价标准之一,真正把科技成果转化作为21世纪高水平大学的特别职能之一。

(三)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及备案制度

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政府给予资助的,可以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将企业与研究单位签订的技术开发项目作为成果转化进行预审备案,并追踪转化情况。

(四)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制度

复合型人才流失是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为此应鼓励高等院校和企业联合兴办以人力资源开发为主的综合性社会服务机构,按企业化运作,从事人才交流,孵化培训一批既有扎实的工程专业技术知识,又有敏锐的商业洞察力的科技成果转化专门人才。推荐和引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的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新技术人才,以满足科技成果转化的人才需求。

二、发挥监管职能,优化转化环境

(一)加强信用环境建设

要严厉打击不遵守科技合作合同的企业,进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并建立企业信用等级数据库,定期予以,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同时政府引导和激励社会资金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成立知识产权法院,加强《知识产权法》的实施检查与监督,今后在知识产权维权案件中,将更多地由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共同参与,除了民事、行政审判,更注重刑事审判,通过加大刑事手段的利用,提升威慑性,使知识产权维权更有力。避免高校在实施成果转化过程中技术流失以及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的权属纠纷,强化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

(三)明确分配

要明确落实高校的成果转化收益的分配政策,尤其加强对企业行为的监控,消除高校的顾虑。

(四)规范成果价值评价

建立权威的科技成果的价值评价机构,消除高校与企业在成果价值认定方面的分歧。

(五)注重技术许可管理

对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应用研究项目,具备转化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技术所有人许可实施时,经论证考核后发挥调节作用,必要时适当缩短强制许可期限。

三、完善转化体系,转变服务职能

(一)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介的功能性建设。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中介的技术扶持力度,提高其项目孵化能力;建立风险基金和贷款担保基金,提高其投融资能力;搭建成果转化信息网络平台,提高其信息共享能力。积极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非盈利中介机构,以优惠价格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服务。

(二)提高技术供需平台服务能力

经调查,74.19%的企业认为技术供需信息平台不能满足企业需求,同时有22.58%的企业根本没有关注过技术信息供需平台。为提高技术信息供需平台的服务能力,要进一步疏通高校和企业的沟通渠道,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需求分析机制,精准把握科技成果转化方向。与机构化的公共服务平台充分融合,使信息充分畅通,充分交流,促进科技成果的充分转化。

(三)创新校企合作模式

加大力持高校和企业联合共建实验室及其设置企业需求的开放课题,鼓励和支持联合开展重大课题攻关。在满足正常教学科研需要的前提下,探索将高等学校重大仪器设备以租赁费、使用费等方式入股科技型企业等新模式。

(四)加大税收减免力度

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需求方面,政府应该加大税收减免扶持力度。应进一步加快落实国家对于大学科技园的优惠政策。地方税务部门对大学科技园自用及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有关税收政策尚未出台之前,知识产权作价入股所产生的所得税能由财政垫付,以解决科技企业初创阶段的生存问题。

(五)完善金融风险投资体系

建立财政部分出资、银行资金参与的政策性风险投资基金。同时,积极支持、鼓励建立各种形式的风险投资公司,通过招股、发行债券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广泛吸纳居民投资、社保资金和引进外资,以建立规范运作的商业性风险投资基金,最终建立以商业性为主导的风险投资体系和投资机制。

(六)明确高校与企业的两个主体地位

高校是知识创新主体,提出成熟或先进科技成果是它的责任和义务;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受体,成果转化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企业以向高校主动提出技术成果需求和产品需求为目标。在两者融合的过程中提升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发挥相应的特长。

四、加强课题管理,适应市场需求

市场风险是影响企业吸纳高校科技成果的重要因素。因此,政府应改变以往的项目立项方式,以市场应用开发前景为导向,提高企业在高校科研项目中的参与度,从源头上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风险,提高企业吸纳高校科技成果的积极性。

(一)把好项目立项关

任何应用型科技项目的立项,必须要求实施人中至少应包括一个企业,企业参与项目研究可以以技术人员参加或按比例追加研究经费,企业、高校和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成果知识产权的行使方法。

(二)把好项目结题关

任何应用型项目必须以在企业的中间实施作为结题的条件,或至少由一家企业提出工艺应用性或经济效益报告。

(三)把好项目评审关

要求项目评审、实施、鉴定等各环节与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以该项目是否适宜工业化生产、能否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作为评审、鉴定的重要指标。通过强化企业的作用,提高高校科技成果的市场适应性,有效调动高校与企业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成立专项资金,完善经费管理

(一)提高科研经费投入比例

要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政府应努力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使财政科技投入的增幅比例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比例。提高高校的研究开发经费投入占高校科研经费中的比例。

(二)设立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政府应当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用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资助、科技成果转化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技术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奖励等。

(三)调整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很多企业没有获得过政府科研基金的支助,因此提高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支助力度势在必行。建议根据国家有关科技项目资金管理的政策,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调整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鼓励科技人员承担重大和重点横向科研项目,对重大和重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给予政策性优惠和支持。

(四)改革人事考核制度,建立成果转化机构

由于高校科技成果种学术水平,轻市场前景,导致研究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科技成果转化率低。针对这一现状,为提高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提升高校科技成果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作用,提出如下四点建议。

(1)成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

建议高校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等,负责校内外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和企业需求信息的搜集与沟通,负责组织学校相关单位或研发团队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产生的技术股份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2)鼓励教师和科研人员从事成果转化工作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人员兼职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转让职务科技成果的收益主要用于改善科研条件和奖励科学技术人员。有条件的高校还可单独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对科技成果转化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及科研人员。

(3)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人事考核评定指标

鼓励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并在职称晋升上单独下达指标。对教师知识产权转化比例提出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在教职工考核和绩效发放上予以体现。

(4)改革职称评定考核制度

在职称推荐中,增加成果转让、成果服务及成果产业化等权重,并将科技成果是否成功转化作为该研究人员职称评聘定的重要依据。在年度考核中,把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总之,要加快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必须合理吸收国内外其它高校的先进的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针对高校和企业实际,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实行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观念转变,进一步加强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转化环境、完善转化机制,积极稳妥地发展风险投资业和中介服务业,形成经济与科技的良性互动、企业与高校的良性互动、学校与科研人员的良性互动,科技成果产出与转化的良性互动。

参看文献:

[1] 陈国顺. 湖北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分析与对策[D]. 湖北:华中农业大学,2006

[2] 徐鹏杰. 国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与启示[J]. 经济研究导刊,2010,(23): 239~241

[3] 钟鸣. 日本科技中介机构及其法律[J]. 全球科技经济望,1999,(5): 58~59

[4] 李玉清,许朗.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J]. 科技管理研究,2006,(4): 128~131

[5] 邱晓军.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与对策[J]. 理论学习―山东干部函授大学学报,1999,(6): 33~34

[6] 张孝远.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与对策[J]. 甘肃社会科学,2003,(3): 151~155

[7] 刘庆贤,陈善忠,黄为民.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及对策研究[J]. 上海理工大学学报,2003,25(2): 23~25

高新企业转化科技成果范文第2篇

关键词 中小企业 成果转化 中介

Research into the Intermediary Service Patterns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Technologized Enterprises’ Technical Achievements

Xu Xian-ming (Art, Law and Economy College of Wuh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Hubei Wuhan430081, China)

Abstract Though it has not taken up a comparatively considerable share in the current market,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technologized enterprises has becoming the urgent need of the sound and swift development of Chinese economy. During its technical achievements’ transforming course, there are four kinds intermediary services: the pioneer enterprise brooder pattern, the exchange platform pattern, the intermediate trade pattern and the technical range magnification pattern. Combining the practical experience and the current market situation, the intermediary service patterns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technologized enterprises should be positioned as industrial institution operating in business mode.

Key Words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Achievement transformation Intermediary Service

一、问题的提出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作用

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底,中国有560多万家中小企业,其中科技中小企业约32万家,直接从业人员约1160万。虽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数量仅占全国中小企业总量的5.7%,却创造了约65%的专利发明;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

中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已成规模,众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技术创新带动体制创新,以坚忍不拔的创业精神丰富完善着创新创业,其总体规模和实力正不断强大,已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主力军,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中最具实力、最具潜质和生机的活力保障,成为“科技兴国”自主创新进程的不竭动力和规模阵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高成长性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力地推动了技术进步,丰富更新了经济结构,有效聚集了创业家群体,是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健康、高速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科技成果转化中介需求的迫切性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许多缺陷,如对市场的迟钝、观念滞后;对政策的畸形依赖;对体制的留恋和顾此失彼等。笔者认为,现在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科技成果转化水平过低的问题。科研与市场脱节造成人才与资金的大量浪费,成为制约我国核心竞争力提高的新“瓶颈”。

科技成果转化难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相关分析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其初始创业阶段,全球范围内有2/3该类型企业在此阶段死亡,在这个阶段,企业的产品还设有转化为商品,团队还不成熟,随时面临失败的风险,在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成果转化难,既有政策问题,也有资金问题,还有资本市场与技术市场衔接的问题。由于技术成果产生的转化过程本身是一个知识创造的过程,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因此,技术成果的转化是比一般市场交易复杂得多的转化过程。技术成果的转化比一般市场交易凝聚了更多的技术知识含量,作为单独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此方面时常显示力不从心,因此,技术成果转化中介需求十分迫切。

二、技术成果转化的阶段与中介的关联分析

(一)技术成果转化阶段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成果转化过程中,常常涉及四个方面的转化任务:①技术产品化,即将质化或实验室成果转为有形的产品;②产品商品化,即将成型的产品转变为市场需要的商品;③商品社会化,即通过规模化生产运营,以可接受的成本将产品提供给社会大众;④技术扩散化,即成果的进一步转化在于把本企业的工艺技术向适用的企业进行技术扩散。

科技成果转化中介的作用在于促进以上四个方面的转化任务,因而相应产生四类中介服务形态:创业孵化器型、交易平台型、中间商型和技术扩散型。

(二)创业孵化器与技术产品化

创业孵化器是指对初创技术企业进行培育,提供企业发展所需各种中介服务的机构。它通过实施指导性管理,提供综合和创业投资,为企业的起步和发展提供局部优化环境。

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了实现技术产品化,把无形的技术转变为有形的产品,必须进行市场调研,论证技术生产的可行性,调整产品的性能与形式。如果科技型中小企业不能依托相关资源完成技术产品化的过程,则可能使其辛苦研究获得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技术成果付之东流,从而使企业的发展面临夭折的景况。因而,在国内外就出现了具有浓重政府推动色彩的创业孵化器型中介机构。

创业孵化器型的中介机构主要提供以下服务,其一,提供硬件设施服务,如经营场地,生产设备,优惠的政策环境等,便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立足、生根、发芽;其二,提供信息管理咨询服务,如行业动态、供求状况、市场信息、竞争程度等,便于企业有的放矢,有所为有所不为;其三,提供技术和法律咨询,如配套技术,相关法律问题的释疑等,便于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少走弯路。

(三)交易平台与产品商品化

交易平台型指通过一系列交易会、博览会、洽谈会等平台,将企业产品推介给社会大众的中介服务机构。

俗话说“酒香也怕巷子深”。不管多么优秀的产品,如果没有适当的市场化运作,该产品也会是“藏在闺中无人识”,其结果将是使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大量投入换不出良好的经济效益,进一步又将严重地影响企业的再创新和做大做强。因而,交易平台型的中介机构就应运而生,它一般提供的服务有展会组织、信息的收集整理与、资格辨认及交易的担保等。

(四)中间商型与商品社会化

中间商型指通过在市场或规模生成或资金等方面的中介服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成果商品社会化提供必要帮助的机构。

要实现商品社会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具备一些必要条件,如规模化生产,较健全的市场通路和大量的资金投入等,而技术成果所有者(即科技型中小企业)未必具备对商品进行社会化的能力,或者其未必认有必要进行产品/商品的社会化工作。这时,就需要借助中介通过融资或与其它企业联姻或借助其它相关渠道实现规模生产和良好的的市场运作,从而使商品进入目标市场里的千家万户。

(五)技术扩散型与技术扩散

技术扩散型指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将新技术、新工艺在全社会进行推广普及的中介服务机构。

如果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成果适用于多家企业,当这些技术在局部取得成功以后,成果的进一步转化就在于把这些工艺技术向适用的企业进行技术扩散。但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很难完成技术扩散,因而,技术扩散型的中介机构就尤为重要,其主要服务在于提供技术咨询、管理咨询、法律咨询、信息的匹配等。

三、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转化的成功案例

作为我国重要科研基地,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转化近年来明显提速:大批被束之高阁的成果快步走向生产领域,成果转化率从40%左右提高到90%,名列全国各省市前茅。其“政策聚焦、政府服务、投资风险社会共担”的发展模式,专家认为值得各地借鉴和推广。

来自上海市科委的统计显示,5年前上海科技成果转化率在40%左右。经专家评估,最近5年上海有2126项成果达到产业化要求,其中90%的项目已向产业转化,70%的项目形成规模生产,累计新增产值600多亿元,新增就业岗位约10万个。5年来,上海有1700多个单位,包括研究所、高校、企业参与成果转化。其中国有企业占20.3%,民营企业占68.7%,三资企业占11%。科技转化项目年收入超过亿元的企业已有20家,年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21家,具备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已上市企业40多家。成果转化项目涉及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和先进制造业四大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分别占23%、22%、27%、25%左右。

上海产业结构随着成果转化加快更为优化。新兴科技产业产值已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0%以上。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3%,首次实现了科技对经济增长从“助推器”到“火车头”的转换。

科技成果转化“上海模式”的核心经验在于:

(一)集中使用最有激励作用的政策。《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率先出台,其中包括18条鼓励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优惠政策。根据该规定,凡经专家评估达到成果转化要求的科技成果,优先贷款并进行融资担保、允许优先从国内外引进人才、优先征用土地、优先供电供水。同时,分配制度大胆改革,出台多项分配改革的政策措施,实现技术资本化、资本人格化、要素分配细分化。把报酬与员工的贡献紧密挂钩,包括企业可自行决定员工的薪酬;科技成果转化采用股权分配和效益奖励,成果转让收入可提取20%作为奖金奖给主要研究人员,也可提取成果转让收入的30%左右作为科技人员个人持有的股份。

(二)政府向服务要效率。上海市政府于建立了专门进行成果转化的服务机构-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其任务是:组织专家对申请转化的科技成果进行鉴定,符合转化要求的给于认定证书,提供成果转化所需的相关服务;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优惠政策。

(三)上海市政府还在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建立了一个由19个政府部门合作办公的“一门式”服务窗口。包括工商、税务、海关、土地批租、财政、人事等政府部门在内的这些单位,在一个办公楼面联合办公,使成果转化企业从项目评估、立项、工商登记、贷款到用水、用电等必办的手续,一般只要1天办妥。该服务中心同时创建了整合各类信息资源的平台,为企业、研究所、高校沟通成果转让、受让信息。其中有面向全国高校、研究所、企业的科技项目转让和需求的科技网、成果转化咨询服务网、投资者信息库、中介机构信息库、政策落实信息库等,使不少原先不为人知的成果较快找到受让单位。

(四)投资风险共担。上海市政府、各区县政府联合出资设立了成果转化基金,专门用作科技转化贷款贴息、股权投资、融资担保。

四、结论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成果转化具有复杂性、间接性和潜在性,中介活动的价值难于在市场中实现,或者说难于衡量。因此,技术成果转化中介活动必须获得政府强有力的引导和推动;同时,为了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效能,必须实现企业化运作,其资金来源可通过政府的扶植,捐者的赞助和获益的效益反馈筹措;在管理上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从而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通过政策的倾斜及优化的激励措施吸引和留住高水平人才。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应定位为事业性机构、企业化运作。

参考文献

1.黄慧玲.发展科技中介的12种创新模式.中国经营工作网,2006-10-11

2.孙登高,刘春燕.发挥中介机构作用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J].中国科技成果,2004;(2)

3.张维迎.产权、政府与信誉[M].三联书店,2001

高新企业转化科技成果范文第3篇

1、积极推进我市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主动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系,收集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最新的高新技术成果,及时向我市企业进行高新技术成果信息;主动与我市相关企业联系,征集我市企业的技术需求和技术难题,及时向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行信息,为我市企业引进高新技术成果构建通道。对我市企业提出的技术需求和技术难题进行分类,有针对性的组织相关企业到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行洽谈,请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教授帮助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利用我市在清华大学等高等院校设立产学研工作机构的有利条件,邀请有关专家、教授来*,到我市相关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开展技术咨询活动。认真做好市政府于3月30日举办的2007年*市高新技术项目成果暨人才引进南京说明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并取得实效,完成征集技术需求和技术难题项目100项以上、洽谈成交项目100项以上的任务。

2、认真做好技术市场的相关服务工作。指导企业做好合作研发、技术成果引进等方面的技术合同的签订工作,主动向企业提供由国家科技部编制的技术开发(合作)、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文本。认真做好技术合同登记工作,为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企业和机构及时做好技术合同登记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有关奖励政策,激励科技人员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3、为企业和相关单位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做好服务。主动与企业和相关单位沟通,介绍国家、省、市有关科技成果鉴定的规定和申请程序,并在我局网站上公布国家、省、市有关科技成果鉴定的规定和申请程序。指导企业和有关单位编写技术工作总结等科技成果鉴定材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科技成果鉴定的规定做好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高新企业转化科技成果范文第4篇

【关键词】山东;科技园区;机制体制创新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创新已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能否建立和完善自己的科技创新体系,决定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的地位。作为集聚高新技术企业的山东科技园,经过多年发展,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呈现出蓬勃、规范的发展势头,已成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推动科技创新与进步的重要载体。然而,在以质量求发展的今天,山东42家科技园内外环境已经或正在发生剧烈的变化,山东科技园若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体制机制改革,走创新发展之路。

一、新形势下山东科技园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

多年来,科技园区在推动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山东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推动力量。然而在新时期,山东科技园的机制体制存在的弊端与制约因素已成为园区进一步发展的桎梏,亟待解决。

1.科技创新能力低。原始创新能力的提升与应用技术的突破是以硅谷为代表的科技园成功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缺乏科技创新的支撑,科技园的发展就很难具有生命力和可持续性,特别是缺乏与其他成功科技园的国际竞争力,必然会在激烈的全球化市场竞争中落败。硅谷的成功建立在以半导体和集成电路技术的突破基础上,剑桥科技园的成功建立在以剑桥大学国际一流的电子信息与生物技术创新基础上,而台湾新竹科技产业园的成功则是依托美国硅谷的创新成果在新竹园区企业的产业化应用转化基础上,科技突破与技术创新已成为保证科技园高技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先决条件。如今,山东科技园发展缓慢或不成功的根本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缺乏科技创新的结果。缺乏充分的科技创新能力,作为一个追随者,丧失了领军者的先发优势,尽管并非完全不可行,但却难以抢占国际高科技产业链的高端市场,沦为其他区域科技创新集群的“打工仔”。

2.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科技园的成功不仅要有充足的科技创新成果,同时也要实现高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转化才能实现其经济价值。现今,山东很多科技园区科技成果转化成为制约科技园高科技产业集群的重要环节,缺乏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有效的转化机制是很多不成功的科技园所面临的共性问题,这不仅需要系统的政府政策支持,也需要科研机构与企业的紧密配合和互动。在多数情况下,政府主导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并不适应市场化运作的高科技产业发展需求,而需要建立专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来确保科技成果与高科技企业的无缝对接。

3.缺乏独特的人文环境。创新文化与创业精神是硅谷等诸多科技园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也是孕育和培养很多高技术企业的重要社会文化基础。一个科技园如果缺乏深厚的创新和创业文化,其成功发展的机率必将大大降低。剑桥经验表明:政府推动创新技术集群的尝试必须与当地特定的历史、社会与空间环境相协调,成功的集群需要建立在现有的力量,主要是大学研究与科技领先基础上,其他地方很少有如此适宜的条件。体现创业与创新的社会文化背景“厚度”是加速推动科技园或高技术产业集群发展的有力支撑,而山东的科技园区在人文环境建设方面近乎于无。

4.公共投资强度较弱。一个科技园的成功发展离不开三个环节,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企业孵化和规模化生产,其中除了生产阶段主要由企业或私用资本投入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化转化和企业孵化环节都需要政府的投入,特别是公共投资的支持。目前,山东政府对科技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科技研发与创新的投入相对重视,也投入了相对充足的公共资金,但对于联系科技创新与市场化生产的中间环节普遍投入不足,这成为诸多科技园高技术产业化发展不足的障碍。此外,支撑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基础科技创新的突破也需要大量的公共资金支持,没有雄厚的公共资金支持,不仅难以吸引高端人才,也很难实现科技创新的突破。如何与民间投资资本市场有机结合,强化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提高有限的公共资金的利用效率是山东科技园管理机构所面临的主要挑战。

5.资本市场结构不合理。加速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是科技园的重要目标,但高技术产业所具有的特有属性对资本市场的要求特别高。然而现阶段,山东大部分科技园的资本市场仍以银行、证券和保险等传统资本市场为主,缺乏系统完善的风险投资体系,特别是针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化转化早期的种子基金,如天使投资者,造成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转化不足,直接对高科技产品开发与市场化生产形成制约。

二、山东科技园体制机制创新的对策建议

1.优化创新园区的企业培育模式。第一,加快母公司的引进与扶持。发挥山东科技园的基础科研优势,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高技术企业或企业集团到园区建立分支机构或研发中心,同时加大对现有中小型高技术公司的培育扶持力度,使其尽快成长为具有一定科技创新能力的大型企业。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支持,充分发挥大企业的辐射引导作用,利用其知识溢出效应,鼓励大型企业的科技成果转让、内部人员创业以及与当地中小企业建立合作或合资创新型公司,重点对大企业内部的合作研发成果或产业转让成果进行奖励。第二,制定重点鼓励产业名录。围绕各科技园的发展定位,结合各区域建设重点与主导产业选择,在山东重点产业目标基础上,制定各科技园重点支持高科技产业发展目录,短期以传统制造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技术为主,中远期以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开发为主。第三,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积极培育创新创业文化,逐步形成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社会文化氛围和投资创业环境。建立面向中小企业培育与发展的投融资、税收、保险与管理体制,打造“科技创新企业-风险投资-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一体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联动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科技创新企业的创业风险。设立“产学研”保险基金,对市场化开发风险较大的科技创新项目和创新企业实施资金补助,降低企业投资风险。建立园区中小企业年度奖励制度,对重点领域科技成果实现市场转化的新创企业实施奖励。第四,构建专业中介服务网络。鼓励和扶持面向中小企业培育和发展服务的专业中介机构的引进与发展,包括科研外包、中试外包、专利申请、技术转让、法律咨询、融资服务、证券保险、人员培训、市场咨询、管理服务等专业化服务企业,围绕高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品制造与服务在园区内形成一个完善的专业化服务网络,为企业创建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专业化服务。

2.打造园区的科技创新集群。第一,组建科技创新联盟。在争取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等部门支持的同时,各科技园区应以现有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为依托,先期整合国内相关领域的科研力量,建立区域科技创新联盟。同时,依托驻园科研机构以及毕业后在国外科研机构或组织工作的人员,主动与欧美等科技强国的科技机构与科技高端人才建立联系,通过项目合作和学术交流纳入区域科技创新联盟。建立由国际知名科技专家领衔的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对科技创新联盟的发展和未来科技走向进行不定期的研讨,以及定期邀请技术领域的专家到园区参加各类高峰论坛。第二,推动校企共建科研平台。发挥现有科研机构在科研、人才方面和企业在资金、市场方面的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合作研发平台。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建立技术试验室、工程研发中心和中试基地,支持科技人才参与企业研发与产品设计,并通过以成果入股、知识产权入股等形式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或依托企业领办法人经济实体。鼓励企业向科研机构委托或分包科技研发项目,以及共同申报国家支持的重点科技创新项目。省、市科技创新资金向产、学、研合作研发项目倾斜,并对企业委托科研项目进行适度的资金补贴,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第三,创新技术成果转化模式。在建设园区技术交易服务与推广中心等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基础上,通过产学研共建研发机构、合作研发、委托研发、技术许可、技术转让与技术入股等多种合作模式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积极探索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新路径,开拓产学研互动、技术转移与科技信息交流的新工具,创建新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如研发种子基金、研发外包、联合研发、有限合作伙伴等,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进程。第四,实施技术管理模式。鼓励科研机构和创新企业以标准制定为导向,面向产品与服务的市场开发需求,实施规范化和系统化的科技创新管理体系。科技创新项目的设立、研发方向与技术应用要瞄准国际发展前沿,将科技成果研发过程纳入全球技术研发产业链,充分发挥自己的科技能力和资源优势,选择具有较强市场开发潜力,具有一定技术基础和原始性创新潜力的科技创新项目进行联合攻关,以求在特定产业领域实现产业化突破。

3.建立完善的园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第一,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基础科学研究人才从事应用性研发,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科技创新。帮助和促进企业利用国内科技成果和自身创新技术,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经营品牌、在国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依托政府资金支持,围绕军工产品开发和政府采购,加快高科技自主产品和品牌建设。围绕科技产权保护,建立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主,地方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或规定为辅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条例,明确科技创新成果的所有权、让渡权和收益权;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与转让规制体系,探索建立新型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机制,结合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制定符合科技产权特点的保护体制,形成系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申请、持有、转让使用制度。推进知识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第二,创新国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改革现有的国有知识资产管理制度,完善知识产权定价机制,保证国有知识产权的合理转让。制定可以共享的知识产权判别标准,建立科技成果共享机制,实现行业内信息与知识的自由流动。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予大学、科研院所拥有完整的国有知识产权所有权、经营权和让渡权,同时强化其承担成果转化的义务和责任。完善现有的成果转化奖励机制和转让制度,赋予科技成果发明人更多的知识产权转让权益,并简化知识产权转让程序,最大程度地发挥科技知识的溢出效应。

4.构建高效的园区投融资模式。第一,引导设立“天使基金”。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各类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入驻各园区,加速企业的成长过程,加大对中小企业上市的支持力度,扩大资本市场融资规模。成立园区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通过补贴、担保和合作投资等多种形式,发挥公共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鼓励常规风投基金和民间资本建立天使投资基金及各类种子基金,满足园区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创业初期的融资需求。第二,建立新兴产业培育基金。由政府出资,建立新兴产业培育基金,针对列入重点产业发展名录的产业领域,与风险投资基金配合,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品原型设计以及产业化生产各环节进行支持,特别是针对新兴产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新兴产品设计阶段进行重点扶持,加快园区新兴产业的产业化发展进程。第三,立中小企业扶持基金。建立中小型企业扶持基金,以政府投入为主,广泛吸收私有与民间闲置资金,建立面向中小型创新企业的市场化运作的中长期扶持计划,按照其研发投入按比例进行研发资金补贴,比例不小于5%,并为中小型创新企业的研发投入提供低息贷款,还可通过股票期权等形式偿还。鼓励国有与民营银行在园区内设立专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分支机构,实施单独考核和奖励,提高风险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有利于科技型企业成长的信贷产品,如知识产权抵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外包贷款等;创新科技资本市场,通过集合债券、高风险债券以及集合资金信托等方式,增加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融资渠道。第四,建立完善的企业征信制度。成立园区企业信用联合会,引入信用评级和征信管理公司;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将中小企业的发展能力、成长性、创新性和诚实经营行为作为重点考虑内容,纳入政府各类公共基金和补贴政策的评价指标;由政府主导搭建信用担保体系和中小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制定园区《企业征信管理条例》,对表现优良的园内企业进行税收、融资优惠,对不合格的企业实施清退。

5.创建科学的园区管理体制。第一,设立科技园区公共论坛。由各园区管委会牵头,围绕科技园发展大局,设立公共论坛。邀请园区建设相关各方,包括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各类生产与服务企业、职能管理部门、地方社区以及各类产业协会和居民组织代表,定期举办研讨会、听证会和联谊会等多种形式的公共论坛,就园区发展规划、项目实施、城市建设以及未来发展进行沟通和交流。通过信息通报和征求意见,了解科技机构与企业的实际需求,发展问题并加以及时解决。建立不定期的一事一议联席会议制度,对某项科研成果、产业化项目,进行务实、高效衔接,落实部门责任,确定专人负责,解决实际问题,加快项目实施。第二,组建园区管理服务公司。各园区应成立市场化运作的专业管理服务公司,负责园区前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后期的运营管理,与工商、税务、质检、卫生防疫等职能部门一起,建立“一站式”服务管理体系。建立园区专业分工管理体系,实施分区管理,对科技创新区、产业开发区和生活居住区实施错位管理。调整园区管理定位,突出园区的服务理念和服务功能,为科研机构和创新型科技企业提供一个具有国际吸引力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第三,研究编制园区指数。充分借鉴美国“硅谷指数”编制经验,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指标,产业发展规模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关联指标,以科技与产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以及企业培育与发展潜力为辅助指标,构建符合国际标准的区域创新集群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园区指数”,并将其打造成一个体现世界科技创新能力和新兴产业发展水平的国际标准指标。

作者简介:

许春潮(1966-),男,山东社会科学院助理讲师。

高新企业转化科技成果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系统基模;成长上限;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机制

[中图分类号] F06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11-0026-03

[作者简介] 徐 辉,广东商学院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技术经济与管理;(广东 广州 510320)

王忠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研究方向为数量经济学。(上海 201209)

一、引言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已为人们所共识,但这一论断的预设前提是科学技术必须与人类社会的生产过程相结合,其最重要的结合点就是科技成果的转化。尽管我国目前每年取得科技成果3万余项,但由于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的原因,造成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还十分低下,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局面还未得到根本扭转,科技创新资源浪费现象十分严重。因此,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问题,已成为我国政府界、理论界、企业界和科技界共同关注的热点课题。动力机制是科技成果转化系统运行机制的根本,对转化系统工作起着直接原动力的作用,从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系统更加有效地运行。基于科学的发展观,为了提高我国经济增长的质量,降低增长代价,提升我国的绿色GDP(GGDP),保障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从而提高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从动力机制的视角,运用彼得・圣吉所著“第五项修炼”一书中“成长上限”和“舍本逐末”系统基模的有关原理,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绩效评价体系、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等方面的受限因素进行动力机制分析,从中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技创新绩效的评价体系、推动利益与风险共担的成果转化合作机制和确立企业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等,从而使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原动力。

二、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机制概念的界定

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机制是指市场经济的不同行为主体为追求经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对科技成果转化产生强烈需求,从而驱动社会资源向有利于成果转化的方向积聚,促进成果转化的作用过程。在高度市场化的西方国家,市场力量始终是科技成果产生和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原发驱动力。这种原发驱动力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引导科研向应用开发研究和新产品开发方向倾斜;二是市场竞争迫使市场经济主体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三是市场需求引导技术创新的方向,最终产生研究开发项目。成果转化的动力因素可分为内在动力因素和外在动力因素。内在动力因素主要是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内在驱动力的构成,主要有企业的科技意识、企业对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追求、科研机构的生存压力及对经济利益的追求等。外在动力因素主要指对科技成果转化起推动作用的外在因素,主要指成果转化的外部环境,包括科技政策、成果转化的资金供应、成果转化利益分配制度等。内在动力是成果转化的根本动力,外在动力通过诱导、激发内在动力而起作用,如果内在动力与外在动力能够协同形成合力,成果转化将会以巨大的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三、“成长上限”系统基模原理

“成长上限”是彼得・圣吉一个重要的系统基模,它告诉人们,事物的成长是由于某种因素的推动和影响,使其逐渐发展壮大,但这种发展是有限度的,当它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总有其他因素限制或抑制事物的成长,使其成长逐步减缓,甚至停止。“成长上限”系统基模结构是由一个促进或推动事物成长因素的增强环路和一个抑制事物成长因素的调节环路组成。增强环路导致成长,在成长过程中总会碰到各种限制和瓶颈,然而大多数的成长之所以停止,却不是因为达到了真正的极限,而是由于增强环路虽然产生快速的成长,却常在不知不觉中,触动了一个抑制成长的调节环路的运作,而使其成长减缓、停顿,甚至下滑,出现成长上限。当然这种成长上限并不是绝对的、必然的,而是相对的。并不是所有的成长上限都走向末路,只有那些看不到发展前途,不能克服抑制事物成长因素的才会走向衰退之路。要使事物得到不断发展,就必须克服成长的极限,在调节环路中辨认和改变限制成长的因素,使事物再度进入新的增强环路,增强事物新一轮的成长,促进事物向更高、更深的层次发展。

四、科技成果转化受限因素的动力机制分析

1.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体系受限因素的动力机制分析。绩效评价体系对于一个系统的运行具有导向作用。由于评价体制原因,长期以来科技成果的社会效益比经济效益重要,“名利价值”显得非常突出,一般都是单纯以获得国家经费多少、数量、参与人学术地位高低、所获奖励级别和数量来衡量科技成果的价值,忽视科技成果后续环节的处理,人为降低了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同时,这些评价指标的分值往往与科技人员的职称和各种待遇挂钩,进一步强化了这一评价体系对科技工作的导向作用。而有关成果的应用价值以及转化为生产力的状况,却较少作为绩效评价指标纳入评价体系中,因而研究机构和研究者个人缺乏针对市场需求从事开发研究和成果转化的动力,由此导致了其追求的目标与科研的社会目标、国家目标的分离。这种评价体系仅是单纯追求学术价值和地位,推崇科技成果的“技术含量”,而忽略了“经济价值”,结果导致科研投入与产出严重失衡,科技成果的技术先进性不能转化成市场领先性。“经济价值”的缺失造成科技成果的有效供给不足,科研的低水平重复,出现科技成果转化“阻塞”现象。现行的科技成果绩效评价体系重视论文和成果的数量,轻视成果的市场价值,较少设置成果转化的指标,它通过反馈调节环路抑制了科技成果转化。所以,现行的科技成果绩效评价体系已经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限制因素之一。

2.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受限因素的动力机制分析。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取得合理的经济利益,是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改善科研条件、增强研发能力以及维持其生存和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也是对其依据市场需求进行研发活动的激励。但在实际运作中,往往是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经济效益,但科研机构或发明人难以取得合同约定的经济利益,影响了科研机构扩散技术成果的积极性,一些经济实力比较强的研发单位为了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往往自行进行成果转化。因为科研机构的优势是组织研究和开发,并不是组织社会化大生产,这种成果转化模式显然违背了社会化大生产专业化分工的规律,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因而转化效率有限。科研机构的利益难以保障成为成果转化的主要障碍因素之一,科研机构难以取得应得的利益,通过调节环路抑制了科技成果转化。

3.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受限因素的动力机制分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企业应是成果转化的主体,科技成果转化不仅能给企业带来高额利润,而且能够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所以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是企业成果转化的内在动力。但是,首先,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之中,企业市场化的经营机制转换尚未最终完成,企业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尚未完全确立,企业普遍缺乏长远的发展规划,一些企业经营者观念陈旧,没有真正把科技作为生产力的第一要素,注重眼前利益,其发展普遍存在比较明显的短期行为;其次,由于成果转化投人较大,同时伴随较大风险,企业经营者往往对于转化投资较大的主体技术犹豫不决,造成成果买方潜在市场大,现实市场小。所以,企业存在短期行为,风险意识和创新意识薄弱是企业成果转化的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要的主要障碍,同时也是企业对科技成果转化需求不旺的直接原因。当然,影响企业成果转化动力的因素十分复杂,从工业企业看,企业的运行机制、发展模式、生产经营状况均直接影响着其从事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企业由于经营存在短期行为,承担风险能力弱,成为成果转化的主要限制因素之一,它通过调节环路抑制了成果转化。

五、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机制的优化措施

1.完善适应市场经济的科技成果绩效评价体系,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合作的激励机制。为适应市场经济对科研创新活动的要求,应对我国现行的科技创新成果绩效评价体系进行重大调整,建立与科研不同阶段目标相适应的评价体系。

科技成果转化合作的激励是指对合作各方加以激励,使他们通过分工和交易,客观地为全社会的科技进步而工作,从而实现自利与互利、局部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相互统一,达到最大利益与总目标的一致。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三方(成果提供方、成果需求方、成果中介方)合作的基本动力和共同追求的目标,是产生三方合作驱动力的重要源泉。三方经济利益是通过市场来实现的。基于科技成果转化具有投资大、风险大的特点,按照投资“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原则,成果转化三方的合作是在利益共同体中进行的。其理论模型为:S(成果提供方)≠?,D(成果需求方)≠?,M(成果中介方)≠?为三方的彼此追求的利益集合。由于三方彼此对利益认同的差异,导致成果转化带来的利益对各方产生动力的大小、方向可能不一致。但是,只要各自的利益之间不存在不可调和的严重冲突,特别是三方最根本和最重要的利益之间不存在大的冲突时,本着“共赢”的原则,三方为了争取重大的和共同的利益,彼此之间通过协调,放弃各自一些相对次要的利益,S∩D∩M≠?,通过三方的共同努力就可最终实现Max?邀S∩D∩M?妖。由此可见,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三方合作的这种共同利益最大化是实现科技成果成功转化的驱动力。

2.推进利益与风险共担的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既具有高风险性,又具有高收益性,高风险和高收益同时并存。在现阶段,应当逐步建立起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创新利益与风险共担的责任制度,实现分层次、分阶段分解风险责任。谁投资多谁受益大,谁决策谁负责,谁掌握项目进展的主动权谁负责,谁影响了项目的进展谁负责,谁承担风险大谁受益多。如,一般情况下,判断科技成果能否转化为合作项目及如何实现均掌握在高校和科研机构手中,就应由高校、科研机构承担这一部分风险,但高校和科研机构也可以把企业向研究开发的源头方向推进,让企业尽早参与研究开发,分担研究开发费用和风险。另外,大多数企业认为,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创新的市场研究应该以自给为主,那么创新成果的市场适应性风险就应该由企业承担,但企业可以把高校和科研机构向生产领域和市场方向推进,鼓励他们与自己长期合作,在分配中减少先期技术转让费预付金额,采取提成、技术入股、技术持股的分配办法,将高校和科研机构应得的报酬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减少企业的风险压力等。因此,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创新中不仅要有获取利益的意识,同时也要有风险责任分担的意识。

3.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确立企业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完善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机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主体,生存与发展是其永恒的主题,对科技进步的需求是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内在动力,也是带动其它动力的源动力。而内在动力是随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使企业真正成为经济活动的主体而逐步增强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对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十分关键。市场需求是吸引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拉力,市场需求目的性越具体,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拉力越大,科技成果的技术推力也越强,企业进行转化的动力也越大。但是无论是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还是技术推力及市场需求拉力,都只为成果转化提供了可能性,而要把这种转化的可能性变为现实还必须有社会支撑力。因为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实质上是一个特殊的技术创新过程,转化过程中同样会涉及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的重组问题,在我国目前企业总体实力较弱,并且又处在市场经济体制初建时期,仅靠企业自身的力量,往往难以解决成果转化中所需要的资源和生产要素。此时,社会支撑力就成为影响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社会支撑力主要是政府以法律、法规、政策、资金等方式为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支持;另外,还要求其他社会组织在技术服务、成果信息管理、风险投资、文化氛围创造等方面为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支撑。企业之所以存在短期行为,风险意识和创新意识薄弱,是由于企业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尚未完全确立。因此,建立企业成果转化原发动力机制的核心就是通过理顺企业的管理体制,加快企业的机制转换,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现代企业制度。

六、结语

基于“成长上限”系统基模的相关原理,用系统思考的方法来探讨科技成果转化所处的困境和成长不足,进而帮助我们从中寻找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潜在问题的根本途径。另外,科技成果转化在很大的层面上有赖于政府政策的支持,随着时间、技术、市场、法律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在信息不对称的现实社会中,政府政策的扶持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应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技创新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推动利益与风险共担的成果转化合作机制,确立企业市场经济主体地位。众所周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机制是一项需要广泛协调和严密组织的复杂系统工程,既要有合适的内部因素和条件,又要有适宜的外部环境。除此之外,还要有其他一些优化对策与措施,如:培养科技成果人才;改革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管理体制和评价体制;创办科技企业,促进内部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科技法规;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增加高校科技投入;制定和完善职称评定政策;完善科技信息网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科技成果推广支持系统,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机制。

参考文献:

[1]徐辉. 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及对经济增长的效应研究[D].河海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

[2]马松尧. 试论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机制[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