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建立健康村建设评估制度

建立健康村建设评估制度

建立健康村建设评估制度

建立健康村建设评估制度范文第1篇

一、实现新农合制度全面覆盖

贯彻落实*年全国新农合工作会议精神,实现新农合制度全面覆盖的目标,在农村基本建立起中国特色的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会同财政部门完成*年新增县(市、区)的确认备案和中央财政补助申请的审核工作,加快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加强对各地扩面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充分利用已有的经验,指导新增县(市、区)顺利启动并正常运转。在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开展以地级市为统筹层次的试点,探索适宜在人口较少县(市、区)推行的新农合统筹补偿模式与有效组织管理形式。继续开展对各地新农合工作的调研督导,加强各地工作交流,巩固新农合的已有成果。会同民政部门,加强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的衔接。会同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开展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相衔接的试点,共同促进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居民。围绕新农合制度建立五周年,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相关活动。

二、完善新农合政策措施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完善新农合相关制度办法,规范管理运行。组织制定关于全面建立新农合制度的政策性文件,全面规范新农合制度建设。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提高统筹补偿方案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使用新农合新增资金,提高参合农民的实际受益水平、扩大受益面,使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节余不超过15%。组织各地开展大病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试点,并加强对新农合健康体检和二次补偿等工作的规范和指导。全面推行并规范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出院即时结报、获得费用补偿的办法。积极探索参合农民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结报,方便参合农民。

三、加强对新农合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学习掌握新农合基金财务会计制度,不断健全基金管理制度,规范基金的划拨、使用和管理。进一步研究农民参与监督的有效方式,规范新农合的县、乡、村公示制度,形成有效监管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对各级特别是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费用控制。调整完善基本诊疗项目和用药目录,严格控制自费药品的使用。推广和完善单病种定额付费,探索总额预付的支付方式,推行平均住院费用公示及警示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院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负担。

四、加强新农合管理能力建设

会同中央编办加强调研,完善政策,指导各地逐步建立健全各级管理和经办机构,重点加强县级经办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继续开展合作医疗管理和经办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加强卫生部新农合研究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新农合技术指导专家的力量,加强对不同地区新农合工作的调研和分类指导。继续推动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修订新农合信息系统基本规范,完善新农合统计调查制度,指导各地加快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审核、监管和信息传输,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研究建立新农合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新农合运行情况的监测和评估,为政策调整和决策提供依据。

五、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配置与其功能和当地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的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促进每个乡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一个村有一个卫生室,保证农民获得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机制改革,继续开展乡镇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农村卫生机构业务合作试点工作,探索乡镇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的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评估办法,提高乡镇卫生院运行效率。进一步规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管理,推进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提高农村基层卫生服务质量。

六、强化农村卫生队伍建设

开展乡村两级卫生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举办县卫生局局长和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管理知识培训,健全培训人员登记、考核制度,开展督促检查,提高培训质量。开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五周年纪念活动,对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条例》培训,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研究制定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加强乡村医生日常性监督管理。开展*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评选表彰,加大对优秀乡村医生的宣传力度。组织部分*-*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参加临床实用技能培训。总结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万名乡村医生培训项目经验。研究探索稳定农村基层卫生队伍的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工作。加强对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的监督和指导。鼓励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支农工作,指导各地研究制定对口支援效果评价标准。

七、加强农民健康管理工作

加强对重点联系县(市)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工作的指导,逐步规范健康档案格式和内容,总结推广各地在有效利用健康档案以及规范新农合体检管理等方面的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农民建立健康档案。依托健康档案重点加强对农村居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干预和管理,提高健康档案的利用水平,推动有条件的地方转变农村卫生服务模式,体现人文关怀,更多地为农民提供持续性的医疗卫生服务。在乡镇卫生院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开展农村医疗信息化试点工作,探索利用计算机等先进技术开展远程会诊、农村适宜技术培训和农民健康管理的有效方式。

建立健康村建设评估制度范文第2篇

一、预期目标

(一)通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的干预,使全县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综合水平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2%;

(二)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干预队伍;逐步完善全县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干预体系和监测网络;

(三)进一步促进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建设,规范全县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二、工作范围和目标人群

(一)干预范围:全县所有乡镇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素养干预活动,对干预后的效果采用抽样技术进行评估,全县以镇为单位覆盖率100%。

(二)目标人群:15-69岁(年满15周岁、不满70周岁)的城乡常住居民,包括在干预监测范围内居民或寄宿达6个月以上的亲戚朋友、家庭保姆以及其他外来人口。长期在外工作、学习的家庭成员,如果在外时间超过6个月,则不纳入入户监测的范围。

三、主要健康干预活动

以推广、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核心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分层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干预活动。为确保健康干预的有效性和覆盖面,各乡镇直接干预的人数不少于当地总人口的2%。

(一)各乡镇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开展干预和监测工作;

(二)由卫生人才培养“双百”战略活动的县级各医疗机构选派100名优秀医务人员及县红十字会讲师成员组成县级巡讲团开展巡讲活动,覆盖率以乡镇为单位达100%以上,组织和指导乡镇开展健康素养知识于技能讲座;

(三)乡镇级巡讲团开展巡讲活动,覆盖率以行政村为单位达100以上;乡镇卫生院开展健康素养讲座不少于12次(不包括医务人员及村医培训)、村卫生室不少于6次,并提供必须的健康咨询服务;

(四)加强《省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指导手册》、《居民健康读本》等健康素养传播材料入户率发放工作;围绕重大疾病、重点传染病、主要慢性病的防治开展相关技能培训、健康咨询、义诊等活动,相关健康知识与卫生防病资料入户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入户率达80%以上;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各卫生院及村卫生室须向居民提供12种以上健康知识宣传材料。以上材料由县健康教育所统一印发,费用由各卫生院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中列支;

(五)县健康教育所继续与《报》报社、县广播电台及电视台合作,开展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目,组织并指导所辖乡镇卫生院(卫生室)等利用专栏、展板、报纸、广播、电视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知识和卫生防病技能传播活动,播放《中国公民健康素养系列宣传片》、控烟宣传片等录像带、VCD、DVD等视听音像传播资料;大力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每个行政村卫生室播放健康宣传片每周3次以上;

(六)组织乡镇在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促进活动。对学校、企业、机关、社区等单位组织师生、职工、居民直接登陆县卫生局(或省卫生厅)、省(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点击《居民健康素养评估学习系统》进行测试;对不具备网上在线测评的人群,采用人工出卷的方式进行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测评。每个卫生院每月完成100人次以上测评任务,全年测评人数达1200人以上。辖区内有创建健康促进学校的负责健康素养评估学习系统的测评工作。县健康教育所每月将乡镇网络评估学习情况进行通报;

(七)县进行加强石桥中学健康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并指导所辖乡镇在社区、企业、学校、乡镇卫生院等开展健康场所建设。如建设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主题公园、健康一条街等形象化健康促进场所的方式,大力营造健康生活方式的支持性环境和氛围。我县创建健康促进场所不少于10个;

(八)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医院创建工作。县人民医院创建健康促进示范医院,青口镇卫生院、塔山镇卫生院、沙河镇卫生院创建健康促进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九)制定《健康家庭创建计划》,开展健康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创建健康家庭,实现“家庭带动社会,社会创建家庭”的协调健康发展;

(十)按省、市、县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干预和效果评估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向上级上报各类报表。

四、效果监测和评估

(一)县、各乡镇按照本方案完成主要干预工作的基础上实施效果监测和评估工作。现场监测采取主动监测,入户询问和互动方式开展。现场监测原则、抽样方法、监测方法以及质量控制、数据录入、统计分析等要求均按《健康素养水平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二)全县抽样调查1000人,按照辖区卫生院平均分配监测样本量,在每个卫生院辖区内随机抽取2个村,每个村抽取相应调查户数(加10%),用KISH表法每户抽取1名15-69岁常驻人口作为调查对象。

(三)县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小组将按组织管理、质量控制、培训和指导、现场调查、健康干预、数据录入、资料提交、总结报告等内容对各乡镇的干预监测工作进行考核。

五、时间进度

(一)2013年6月上旬完成县级方案;

(二)2013年6月中下旬各乡镇完成本级方案;

(三)2013年7月上旬—9月中旬按照县级方案完成干预工作,并按时提交各项报表;

(四)2013年8月10日——9月30日完成干预的现场监测样本的抽样调查及质量控制工作;

(五)2013年10月8日前各卫生院完成干预后的现场监测数据双录入工作;

(六)201年10月10日前县完成干预后问卷调查数据的审核工作,并将数据库提交给省市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组;

(七)2013年11月10日前县完成项目工作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

六、项目管理

(一)组织管理

县卫生局成立健康素养项目工作组和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小组;

1、项目工作组

(二)保障措施

1、各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和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小组,开展师资等专题培训,提高项目的执行力;

2、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实施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项目,强化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建立专业技术操作规程,切实提高专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事业的全面发展;

建立健康村建设评估制度范文第3篇

全面开展城镇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镇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

二、行动目标

总目标是:通过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进一步解决城镇环境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城镇特别是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镇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通过开展3年的整洁行动,到年底,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6%;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城市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减少一半;

——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完成600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

三、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在城市重点清理影响环境卫生的死角,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在农村清除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坑塘,搞好室内外卫生。

(二)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率,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三)加强乡镇和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乡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的投入,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开展村庄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垃圾、人畜粪便等统筹清理、收集和处理。

(四)做好重点场所、行业、铁路、公路和河流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升城市农贸市场规范化水平,促进农村乡镇农贸市场整洁有序。加强学校、车站和城中村、施工工地、流动人口及农民工聚集地、乡镇与集市、畜禽养殖场(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卫生院、中小型水厂以及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城镇结合部和农村餐饮业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强化铁路、公路和河流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五)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按照国家农村改厕项目要求,落实责任,加快实施步伐,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沼气池建设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

(六)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重点行业的老鼠、蟑螂危害控制达标工作,降低城镇病媒生物密度,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七)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镇一体化进程。推进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大城镇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提高居民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实施“门前三包”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将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乡村延伸覆盖,建立村庄清扫保洁机制,逐步开展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八)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传递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使群众了解环境与健康关系,提高城镇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要高度重视,将整洁行动列入本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确保落实。

(二)部门合作。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市爱卫办要协调各有关部门,确定每年工作重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督导,建立规范的信息统计、数据汇总、资料收集工作机制。

(三)宣传动员。广泛深入宣传报道,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发扬爱国卫生传统,开展义务劳动日活动。组织妇女、共青团员和青年投入到整洁行动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和武警部队要积极支持和参与整洁行动。

(四)典型引路。充分利用城镇卫生文明创建等各类活动载体,积极推动卫生文明城市、村镇、单位在整洁行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及时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建立健康村建设评估制度范文第4篇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1、严格规范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扩大门诊统筹试点,建立科学合理的门诊统筹补偿办法,适当扩大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范围,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85%以上。

2、切实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退出制度,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价办法》,实行医疗信息公示、通报和警示制度;积极探索单病种定额付费、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降低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逐步推行参合农民在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出院即时结报的办法,方便农民报销。

3、强化和规范基金监管,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监管措施,指导各地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基金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合作医疗基金监督制度、审计制度,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审计,落实县、乡、村补偿报销定期公示制度,从体制上、机制上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基金安全。

4、加强管理经办能力建设。加强经办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和人员考核工作,继续加强人员培训,加快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省级平台与各县(市、区)的联网运行,不断提高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的管理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5、认真落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违纪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新农合投诉、举报查处登记制度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二、农村卫生工作

1、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基本装备、基层队伍”和“标准化、规范化”为重点的“三基两化”建设,开展创建标准化、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示范县(市)活动,年底45%的县(市)达到标准化、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示范县(市)要求,组织完成对申报县(市)的考核评估和复核抽查评估工作。

2、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工作。根据国家*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要求,制定*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组织完成县卫生局局长培训工作,指导各地完成乡(镇)卫生院内儿科医师进修培训、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及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健全培训人员登记、考核制度,开展对培训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效果评价,保证培训质量。

3、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积极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和县乡卫生机构纵向合作,切实发挥农村卫生机构整体功能。贯彻落实《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指导各地做好乡村医生考核、换证等工作。

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1、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和《*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设置规划》,合理调整机构布局,加快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实施中央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改扩建项目,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2009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准入,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评价制度和机制。根据《*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评价标准》和《*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价办法》及《考核评价标准》,指导各地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城市社区公共卫生项目的考核评价工作。

3、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六位一体”服务功能,强化健康教育、免疫接种、妇幼保健、老年保健、慢病管理等预防保健服务功能。推动城市医院、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整合与衔接,建立大中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技术指导、诊疗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有效的合作机制和定点对口协作制度,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4、继续推进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和标准化示范机构创建活动,对各市申报的省级候选示范区和示范机构,根据《*省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考核标准》、《*省创建省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实施方案》及《创建标准》,组织完成对示范区和示范机构的考核评估工作。截止2009年底,完成100所省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的创建工作。

5、进一步抓好社区卫生服务改革试点。指导各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药品零差率销售以及建立分级医疗、双向转诊、首诊负责制等方面的试点。

四、健康教育工作

建立健康村建设评估制度范文第5篇

一、绵阳的基本情况及评估的基本做法

(一)绵阳市基本情况。绵阳市地处四川盆地西北部,距省会成都98公里,具有*多年的悠久历史,是川西北经济、文化、交通重地,素有“川西北第一重镇”之称。幅员面积20249平方公里,*年末,总人口527万,其中农业人口410万。辖六县两区,27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3453个行政村,363个社区,代省管江油市、省政府科学城办事处。*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396.6亿元,人均7518元,财政收入30.75亿元。全市有乡以上计生工作人员1498人,其中有专业技术人员654人(1997-*年人口变动、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各级计生干部队伍构成情况详细数据列表附后)。

(二)本次评估的基本作法。一是依据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意见》(绵委发[*]16号)和《关于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决定》(绵委发[*]15号),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上成立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期评估领导小组,制定了评估方案,召开了县(市、区)计生局长会议,部署评估工作、培训评估骨干、动员相关部门、计生工作者及广大群众参与评估工作。二是分两个层次进行评估。一是由市计生委确定3个县(市、区)、9个乡镇、27个村作为样本点,并与县计生局统一组织人员进行评估;二是其余县(区)由各县(市、区)计生局牵头组织评估,市计生委对其进行质量抽查。全市9个县(市、区)及一个开发区共抽取22个乡镇、65个村作为评估样本点。三是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以及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评估。评估中,全市召开了75个座谈会,调查访谈了县、乡党政领导119人次,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176人次,县、乡计生工作人员308人次,育龄群众1002人次。

二、开展综合改革,促进全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绵阳市委、市政府十分珍惜国家把绵阳列为试点城市这一机遇,一方面积极争取省计生委的指导和支持,一方面遵照国家和省对试点工作的要求,有序开展试点,使综合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把综合改革作为推进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迈向更高更新层次的契机,切实加强领导。*年初,绵阳市被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为全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点市后,省计生委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绵阳市委、市政府党政一把手及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计生领导小组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问题,制定方案,解决困难。省人口计生委给予了强有力的指导和支持,一是省计生委党组三次专题听取绵阳综合改革的汇报,并提出针对性极强的指导意见;二是省计生委认真总结了绵阳综合改革的成功作法,并两次在绵阳召开全省性会议进行推广;三是省对绵阳作出了免于年度检查考核的决定,并提供了一定的物质支持。

(二)坚持积极稳妥方针,指导综合改革扎实有序地开展。三年来,绵阳市的综合改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启动准备阶段(*年初至同年6月)。主要是成立领导小组,在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制发《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意见》(绵委发[*]16号),明确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以及内容和任务,提出“一个确保、两个明确、三个重点”的综合改革基本思路,并通过会议、文件、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二是试点示范,积极稳妥实施阶段(*年7月至*年7月)。主要是把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化整为零,选择有一定工作基础和代表性的县、乡先行试点。*年5月,在试点示范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市计生委围绕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制发《绵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推进方案》(绵计生发[*2]31号),建立综合改革项目管理、加强指导督查和分年度进行考核评估制度。同时,对承担重点项目的县给予年终免检的政策,使其放手推进综合改革。

三是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年8月至现在)。*年7月2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分析全市综合改革的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决定》(绵委发[*]15号),调整确定了以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制度为切入点,实行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建立机制与完善提高相结合,创新机制与配套改革相结合”的综合改革工作思路。全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市委《决定》,努力创特色,求突破,带动综合改革全面整体推进。市委、市政府也因势利导,先后在全市总结推广了盐亭县探索建立的财政转移支付计划生育经费“指标到乡,乡有县管,乡镇审查,财政监督,节余留用”管理体制的经验;推广了三台县在村委会中建立村计划生育委员会,村计生委主任实行竞聘上岗,乡聘村用,兼职兼薪,动态管理,报酬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村级计划生育干部管理制度的经验;推广了北川羌族自治县建立县、乡技术服务站一体化管理新机制和乡镇服务站由乡办乡管改为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模式的经验;推广了江油市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经验;推广了平武县“旅游搭台、计生宣传、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山区旅游生育文化建设的经验。

(三)综合改革促进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与时俱进中稳步发展。通过三年多的努力,绵阳市综合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党委、政府改进和加强了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得到坚持和进一步完善。通过综合改革试点,特别是严格实行“三线”(党政线、相关责任部门线、计生业务线)考核制度、把计划生育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进行督查的制度和把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纳入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内容,使各级党委、政府从职责定位上,由过去只对出生人口控制结果负总责转到了对建立和完善新机制负总责亲自抓上来;在领导方式上,由过去单一依靠计生部门转到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施治上来;在领导作风上,由过去的原则领导转到具体领导上来,切实解决影响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问题,尽力为计生事业提供组织保障和物质保障,使计生经费投入从*年的人均4.06元,逐年递增到*年的人均6.63元,人均增长2.57元,增幅达63.3%。

2、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得到体现,对计划生育的满意度有所提高。随着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综合治理、利益导向等计生工作新机制的建立,广大群众特别是育龄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计划生育多种优质服务,尤其是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评议权和生育安排自得到落实,使人们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力、满意度有了很大提高。本次评估问卷调查表明,群众认为近两三年计划生育工作有大的变化的前三项是:服务周到、管理规范和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意识普遍增强,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或基本满意在95%左右。

3、以人为本的理念日益深化,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和方法有所创新。通过综合改革试点,以人为本的理念得到强化,服务意识逐步增强。生育文化服务、政策法规服务、生殖保健服务、统计信息服务、生产生育服务伴随“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日益制度化、规范化,基本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由管制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

4、现行生育政策深入人心,低生育水平更加稳定。近年来,全市人口出生率和出生数量却呈稳步下降趋势,*年,绵阳市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降到了6.15‰和0.56‰,与*年比较,人口出生率下降了1.6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了0.7个千分点。人口出生数也由*年的40424人降到了*年的32448人,下降7976人,下降1.9%。

三、坚持重点突破,带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和方法创新

(一)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在全面、整体推行中提高

绵阳市把建立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管理体制,既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又作为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体制创新的根本,坚持从改革管理体制入手,带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建立,促进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强化。

1、抓住“两个关键”、“五个环节”,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

第一,抓住“两个关键”,建立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责、权、利相统一的机制。绵阳市在建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中,把解决村级在计划生育中的管事权和有钱办自治之事作为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的关键进行突破。一是通过建章立约,明确村民委员会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的权力与责任。尤其是为了确立村级在计划生育干部的选人用人权,绵阳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改进和加强村级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绵委办发[*]07号),建立起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相配套的村级计划生育管理组织及选人用人制度。截止目前为止,全市已有40%的村建立了村计生委并公开选聘了村计生委主任。二是通过建立乡对村“两包、一挂”(包任务、包经费,与工作奖惩挂钩)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制度和“以奖代补”、“三级”配套制度,落实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经费。对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村每年由市、县补助工作经费500元,对被命名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红旗村、先进村的,由市、县分别奖补一定的工作经费。*至*年,市、县投入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经费已达到410多万元。

第二,把握“五个环节”,制定确保自治制度落实的措施。一是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宣传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增强村(居)民的主人翁观念和自治意识、增强村民委员会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定责任感;二是自治《民约》、《协议》一般经过“三上三下”,由村民反复讨论修改,并经村(居)民大会或代表会表决,村(居)民“四民主”权力初步得到体现;三是建立简明扼要,综合性、操作性强,包括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村民自治工作制度,精减、规范村级计划生育帐、卡、册、单和上墙图表,使村级将过去的“两帐”、“八册”、“十大制度”改为“一帐”(台帐)、“两单”(人口变化报告单、育龄群众需求报告单)、一版(上墙的综合性告知内容);四是落实自治监督,完善村(居)计划生育公开制度,实施村民自治的村都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相关内容及其实施结果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流程及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承诺公诸于村民,并建立有计划生育村(居)民代表议事制度和人大代表视察评议制度;五是加强村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与计划生育协会两位一体的“自治”体制,加大“自治”实施力度,增强“自治”活力。目前,全市已有95.5%的村实行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近30%的社区实行了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梓潼的南桥村、游仙的温馨社区等实行自治制度的村(居)还组织了自愿者生育文化宣传队伍,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宣传先进的生育文化;盐亭的林园、江油的中河等村还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相结合,为提高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水平提供物质保障。在中期评估中对育龄群众问卷调查表明:在村民自治制度产生方式上,由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占36%,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占62%;在自治协议签订上,村民亲手签的占71.4%,请他人代签占6.8%;在落实监督权上,参加全村计生重要事项讨论的占76.7%。

2、抓住“三个重点”,努力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

绵阳市按照“在推行中完善,在完善中提高”的思路,针对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意见》,重点从三个方面完善“自治”制度,促进自治水平提高。一是在保持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内容合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章程中的计划生育部分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及服务协议,剔除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措施。纠正了在“民约”、“协议”中违法设置的收取押金、保证金、滞纳金,甚至罚款的条款。二是提高“四知道”的措施基本完善。乡镇、街道办事处一般都知道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提供工作指导、政策和财力支持、培训村干部等职责;村“两委”知道在“自治”中的职权、责任和任务目标,广大村民尤其是育龄群众知道在“自治”中的权力、义务和服务协议的基本内容,党委、政府和干部群众都要知道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意义和目的。三是体现“自治”民的措施基本建立,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村一般都建有3-5人组成的自治监督组,并制定有对申请再生育对象进行评议、宣传资料发放、群众意见收集反馈、评议“自治”工作等制度,群众参与“自治”的权力基本体现到了具体活动中。本次评估问卷调查和座谈情况表明,调查对象知晓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相关内容的占92.1%,参加过对村民自治工作评估的占67.8%,认为村民对计生村民自治能履行监督权的占95%,认为计生村民自治能促进村民民利落实的占89.7%。

3、开展争创活动,引导乡镇政府加强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指导和支持。

绵阳市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坚持建立并不断完善激励村级深化自治工作,引导县、乡不断加强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指导和支持,全市在两个层面上开展“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先进单位”评审活动。一是采取分级评审的办法,在村(居)开展了争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先进村、红旗村活动。经*年年终初评,全市3453个村中进入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先进村、红旗村行列的分别达到30%、15%、3%。市上对98个红旗村已给予了每村500元的奖励。二是市政府在县(市、区)和乡镇中开展创建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模范单位评审活动。“创先评审”活动的开展,对理顺政府指导、服务与村级组织自治的关系、村级组织与村民自治的关系,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从形式到内容逐步成为完全意义上的“自治”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与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制度相适应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

绵阳市在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制度中,遵循体制决定机制的原理,坚持以先进的体制、科学的机制推进计划生育由管理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在与之相适应的新机制中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1、建立优质服务机制,促进生殖保健服务,进村到人,实现“自我服务”。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绵阳市根据实施村民自治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项目的需求,按照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努力建立和完善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健全基层服务网络,依法规范服务行为,为村计划生育自治组织承诺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提供支持。

在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上,绵阳市按照“加强县级站,建设中心站,稳定乡镇服务站,夯实村服务室,用好服务车,积极探索计卫合作,努力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思路,巩固发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217个,村计划生育服务室2971个。其中,县级站90个,乡镇站207个。市计生指导所和9个县级站均获得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江油、北川、盐亭、安县等县、市完成了乡镇站布局调整,建立了一批中心站或县级分站,依法规范了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卫生、计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准入资格及服务质量的监督制度。同时,市委、市政府还确立了以县管为主,乡镇协管的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在市、县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增设了基层指导科,加大对乡镇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监督。完善管理体制、调整布局后,确保了技术服务机构人员的经费保障,整合了乡镇计生技术服务资源,提高了技术装备的利用率,提高了技术服务质量,提高了受术群众的安全度。中期评估调查问卷显示,127名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和156名计生行政管理人员中,月平均工资达到704元,其中,按月足额领取的占80%以上。

在技术服务内容上,绵阳市在对群众尤其育龄群众技术服务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紧紧围绕避孕节育、生殖道感染、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把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不孕不育、防病治病、随访咨询服务确定为优质服务重点,全市各地相继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以生殖道疾病、乳腺疾病为主要项目的普查和优惠治疗及医疗建议指导活动。*年以来,全市对102.1万育龄群众进行了普查和治疗。同时,还改革和完善了避孕药具管理发放制度,在农家乐、文化活动场所、村及社区医疗点等人群集散场所,增设了避孕药具发放点,在城市安装了150台自动售套机,把避孕药具单一的避孕作用拓展到了预防艾滋病、性病等疾病上。

在技术服务方式上,绵阳市把服务目标由单纯的提供避孕节育服务转移到帮助育龄人群解决好不同生理期所遇到的问题,健康地渡过育龄期。由此,重点推出了“三改”、“一加强”政策措施。一是改避孕措施由服务者安排为受术者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自主选择,并建立健全了包括服务内容、程序、方法和考核评估、行政监督的避孕措施知情选择实施细则。二是改“三查”(查环、查孕、查病)以查环查孕为主为健康检查为主,在“查病”中进行环孕监测。三是改乡镇技术服务机构孤军作战为乡、村联动服务,明确乡镇技术服务站、村组各自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中的职责任务。四是加强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健康普查、技术服务、咨询服务、随访服务制度和培训制度,尤其在各县(市、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中列出15%—20%的经费作为术后随访报酬,切实加强了随访服务。这次评估问卷调查表明,全市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推广面已达到95%左右,术后随访率达到90%以上,有70%的乡镇开展了健康普查,其普查率达到73.7%,育龄妇女收到生殖健康小册子达到77.94%,接受出生缺陷预防宣传面达到90%以上,农村孕妇服用叶酸等的比例达到38%左右。

在政府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上,绵阳市建立了“考核评估”制度。评估内容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是否提高,乡、村互动服务规范是否健全,机构队伍建设及人员培训是否到位,服务站的环境是否整洁、优美,群众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的基本需求是否满足。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普知识的参学率、知晓率、期内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及时率、有效率、随访率、生殖健康普查率、意外妊娠率和群众对服务的满意率。与此同时,绵阳市还开展了以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四优一满意”乡镇服务站创建活动。去年,经专家组评审,已评选出16个“四优一满意”服务站,*年,预计将有20多个服务站达到标准。这些管理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服务机构的自身建设。经过对1002名育龄群众对技术服务部门服务情况调查问卷显示,有949人认为服务态度好,占94.7%;有858人认为技术服务水平较高,占85.6%;有788人认为技术服务环境好,占78.6%。

2、建立依法管理机制,加强法律法规服务。绵阳市坚持行政执法讲责任,行政管理讲服务的理念,制定和完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错案追究责任制度》、《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起了集“制度约束、来信来访、义务监督、政务公开”于一体的计划生育执法监督体系,改变了过去计划生育执法监督主、客体倒置现状。游仙、涪城、安县等县还推出了“监督卡”,卡上印有问候语、计生局地址及举报电话、五项服务承诺,广大育龄妇女能从监督卡上掌握办理证件、申请再生育程序和法定回复期限,避免跑冤枉路,非常便民。

特别是在政策法律服务上,重点推行了“三改”,“两取消”,“一规范”措施。即改重点向群众宣传应尽义务为把法律法规内容全部交给群众,并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改一孩生育审批为在政策指导下由群众自主安排生育,改群众“跑腿”自办法律法规规定“证件”为按生殖服务项目上门服务;取消《生育证》,实行《生育服务证》,取消为方便管理者违法授权和违法设置的政策措施,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的上墙图表、标语口号和公开栏中的相关内容;规范生育服务证、再生育审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办证服务流程。通过这些改革,加大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力度,仅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上,全市就印发“一法三规”及省《条例》小册子130万份,“一法三规”合订本3万册,分发到农户和村以上干部,其发放入户率达98%,干部群众的知晓率达95%以上,96.7%的群众认为计生部门办事程序合法规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认真。

3、改进宣传教育,深化“三结合”,为村民实行“三自”提供服务。

一是以实施生育文化建设工程为载体,改进和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绵阳市在综合改革中,探索并确立了“深入开发计生网络阵地,充分利用经济社会事业资源,强化结合、融入、渗透,全方位多层次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的工作思路,提出了精化环境宣传,深化新闻宣传,做实入户到人宣传的路子,依托大众传媒、城镇社区、旅游景区、文化站、“农家乐”等,建设多种类型的信息传输阵地,依托卫生、科技等部门建立融生产实用技术、市场信息、生育文化科普知识于一体的宣传咨询服务队,全方位、多层次传输以新型生育文化为重点的科技信息。去年以来,全市建设了新型宣传阵地150多个,购买、制作入户宣传品100余万份,投入宣传经费近100万元,为群众建立文明、健康、幸福的生活方式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

二是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为计划生育户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绵阳市抓住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机遇,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三结合”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以农村产业化项目为依托,对计划生育户实行政策帮扶、项目帮扶、科技帮扶、成片帮扶、生产生活生育一体化帮扶工作机制。在抓“三结合”工作落实中,形成了“政府总揽、农办牵头,计生服务、部门参与、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的三结合工作机制。北川县、梓潼县还创造了引导计生户发展经济的“五个一”措施,即每个计生户有一个稳定创收的科技多经示范园,有1-2口山平塘和沼气池,有一条进出方便的泥碎路或硬化路,有一个适宜种草养畜的养殖园。到*年,市、县两级建立帮扶基地352个,落实帮扶项目70多个、帮扶资金2500多万元,帮助20870户计划生育户脱贫致富。

(三)建立县指导、乡服务、村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运行模式

绵阳市委、市政府认为,综合改革的本质要求,是使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影响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是“下”改“上”不改,上下改革不配套,在全面推进综合改革中,首先需要县、乡政府切实转变职能,把计划生育工作重心转到为基层和育龄群众服务上来,把改革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满足群众需求上来,摒弃以往繁琐的考核和复杂的管理工作程序。因此,绵阳市制定了上下联动,分级定改的措施。

1、确立了市、县重点服务基层,乡镇(街道办事处)服务村(社区)和育龄人群的职能定位,明确了各级改革的重点和方向。

2、指导县(市、区)重点突破审批管理和用繁琐的考核推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方式,在统筹规划、宏观指导、政策推动、协调部门做好综合治理、督促检查上完善工作规范,在服务优质、指导有力、督查到位、支持和帮助基层创新发展上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在降低考核频率、简化考核指标、突出考核重点、引导服务上改革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管理及考核办法。

3、引导乡镇(街道办事处)把改革的重点放在摒弃以“权”服人、大包大揽、为管理而管理的计划生育工作方式上,侧重建立以开展政策法律服务、生育文化服务、生殖保健服务、生产生活服务、统计信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五大服务规范,使各级把精力集中到搞好计划生育“三结合”,为群众提供生产服务;建设生育文化大院,搞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群众提供文化生活服务;搞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为群众提供免费的生育服务。

4、指导村、社区居委会重点搞好村(居)民自治,建立村(居)为主、社配合、户落实的“自治”运行格局,健全村(居)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的“自治”机制,把计划生育落实到每个家庭。

四、存在的问题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及设想

(一)存在的问题:

1、财政投入不足和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困难。绵阳地处西部,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少,人口密度大,农业人口多,生育政策相对从紧,独生子女比例高,财政面临巨大的收支压力,争取对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到位难,争取法定奖励经费的到位更加困难,使综合改革措施落实到位缺乏经费保障,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难以建立和完善。

2、推进综合施治存在一定难度。部分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对综合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认识水平还停留在降低生育水平阶段,甚至有的认为生育水平降下来了,计划生育工作已经不重要了。因而,对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不够,职责法定的意识不强,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配套政策措施比较困难,即使制定了政策措施,也难以落实。

3、深化综合改革缺乏外部大环境。综合改革的部分内容与国家经济体制、社会事业改革的关系难以理清。尤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立法滞后于综合改革所需,难以处理好综合改革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如生育间隔、社会抚养费征收、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服务等。

4、技术服务设备陈旧。由于经费紧张,部分技术服务站,特别是乡镇服务站的设备简陋、老化,得不到及时的更新,无法开展基本的技术服务。加之,有部分技术服务人员文化程度不高,仅受过短期专业培训,又无技术职称,过去长期在计生部门工作,现年龄偏大,且政府又无力把这些人纳入失业、养老保险中解决,分流这部分人困难很大,阻碍了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改革进程,直接影响到技术服务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今后工作的建议及设想

1、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综合改革重要性的认识。综合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没有捷径可走,不可能一步到位,要从西部地区,从绵阳实际出发,加大对综合改革的宣传力度,增强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意识。重新审视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理清综合改革思路,采取切实措施,重点突破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综合施治机制的建立,积极推进而不冒进,真抓实干而不蛮干,开拓创新而不标新。促进综合改革深入开展,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2、加强领导,促进平衡发展。按照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评估标准和评估办法,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推进综合改革在全面整体推进中培育试点示范,在试点示范的引导下全面深入发展。加强调查研究,对经实践证明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采取项目管理办法,加大推广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