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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一、前言

有关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实施过程情况简介。

二、主体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概况

1.主体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建设内容,有关设计文件批复、调整过程。

2.水土保持方案报批过程,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时限、投资概算,水土保持方案中确定的防治措施设计落实、调整情况。

三、工程建设管理

1.组织领导。包括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及具体管理机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2.规章制度。有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立的各类规章、制度、办法。

3.监督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监督情况。

4.建设过程。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招标投标过程,合同及其执行情况,施工材料采购及供应。

5.建设监理。包括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监理制度、机构、人员、检测方法,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情况。

6、工程投资。包括批准的水土保持投资概算,资金到位时间,年度安排,概算调整情况,经费支出。

7、完成主要工程。包括治理措施类型及数量变更情况,实际完成水土保持工程、植物、临时防护工程等的类型、数量,与设计工程量增减情况及原因分析。

四、经验、存在问题及建议

在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的主要经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今后管理运行的建议。

五、运行管理

水土保持工程移交、使用,管理维修养护责任、办法。运行期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六、附件

1.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

2.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批复文件。

3.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文件。

4.投资到位及使用情况说明。

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陕西省委、省政府秉承“保护青山绿水、利用青山绿水、美化青山绿水、建设青山绿水”的理念,念好“山字经”,做好“水文章”,大力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性互动。

“近年来,我省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思路,采取预防保护、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全面治理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持续改善。5年累计投入170多亿元,治理小流域600多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万平方公里。”陕西省水利厅党组成员、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局长张秦岭说。

一江一河 提纲挈领

陕西省总面积为20.58万平方公里,其中60%的土地处于严重的水土流失区,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长江流域涉及陕西省5市31县(区),该区域仅占长江流域总面积的4%,但这个区域却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主要水源地,提供了丹江口水库水源量的70%。

2011年以前,渭河河道和堤坝破旧,防洪设施标准偏低,造成洪水灾害频发,生态环境恶劣,给渭河沿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上干、中脏、下淤”,这是各界人士对陕西人民的母亲河渭河最为言简意赅的描述。

2011年以来,陕西省下大力气综合治理境内的沿渭河段,已经累计投入资金200多亿元。

荷花满池,芦苇摇曳,碧波荡漾,水鸟翻飞。宽敞平整的大堤,绿意盎然的林带,亲水广场,廊桥亭台……在绵绵的小雨里,渭河岸边烟雨蒙蒙,诗意盎然。

一条美丽、灵动、诗意的渭河已经展现在人们的面前,一个河流健康生命恢复、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关中经济产业带快速发展的渭河时代已经到来!

在治理关中渭河的同时,陕西省也把目光瞄准了陕南的汉江。

2012年10月30日,作为汉江综合整治重点项目之一的安康东坝主体工程开始全线建设。截至2015年年底,完成投资5亿多元,工程主体全部完工,拦洪抗洪作用十分显著。工程集防洪、景观建设、水环境治理于一体,成为汉江综合整治的典范工程,也成为安康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安康市是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区,这就决定了安康必须依托实施汉江综合整治,构筑防洪屏障,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促进产业聚集,推进城乡和谐发展。

陕西省积极实施汉丹江流域及丹江口库区水土保持、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工程的同时,先后启动实施了大规模陕南避灾移民搬迁、汉丹江综合整治等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覆盖流域所有县区,年均治理面积3000平方公里。通过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构筑了“山、水、田、林、路、村”综合防治体系,探索出层层设防、分级拦蓄、过滤降解、达标排放的新模式,创建生态清洁型示范小流域27条。

汉江是陕南人民的母亲河。陕南三市(汉中、安康、商洛)借助汉江整治东风,城市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纷纷向日渐安澜的汉江两岸靠拢、聚集……

从高空鸟瞰安康,宽阔的江面,清澈的江水,坚固的堤防,如画的两岸,秀美的生态……汉江,宛如一条斑斓的玉带镶嵌在秦巴之间,展现的是安澜、生态、富裕与和谐,是陕南三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美好希望。

“公司+农户” 民资唱大戏

白河县山高坡陡,水土流失严重。

针对地形特点,白河县以沟道治理为重点的小流域综合整治,把河堤、田间道路、排洪沟建设作为重点,配套实施水土保持、节水灌溉、小型水利工程,连片修建水浇地,集中培育风景林,合理利用和科学整合沟道资源,实行全方位的综合治理。

“沟道治理有助于更好地控制水土流失,更好地服务群众,我们有信心在小沟里做出大文章。”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白河县水土保持站站长王定学说。

近年来,白河县连续治理沟道40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余平方公里,以沟道治理促进坡改梯连片治理,取得了良好效果,不仅助推了全县农业规模化经营,而且对防治水土流失、做到泥沙不出沟起到了最后一道屏障作用,成为山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成功典范。

积极鼓励社会上民营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解决治理资金不足的问题,实现小县能办大水利的目标,这是白河县水利改革创新的成果。

仓上镇天宝村位于白河县的后高山,那里没有像样的土地,没有稳定的水源,天干缺水,下雨成灾,2010年被列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区。在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的鼓励支持下,白河县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天宝村生态示范园建设,三年累计投资过亿元,流转土地6000亩,科学规划,综合治理,重点实施坡改梯、蓄水池、排灌沟渠、荒山造水土保持林等项目。经过几年的治理,现在的天宝村犹如一幅生态环境优美的画卷。

“水土保持建设要发展,既要依靠国家投资,也要吸纳民间资本,实现两条腿走路。”白河县水利局局长石前义对社会投资小流域治理信心十足。

围绕生态小流域治理转型发展起来的15个林业专业合作社、5个治理大户以及数十个个体专业施工队,在水土流失治理战线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打造了一个个精品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可以说,社会参与让小流域治理锦上添花。

“石坎坎,金碗碗”是白河县过去的成就,16万亩石坎水平梯田解决了群众温饱问题,却依然不能根除水土流失。实践证明,综合治理小流域,加强生态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才是永不生锈的“金饭碗”。

卡子镇陈庄村实施小流域治理,近200亩荒地变成了连片整齐的坡改梯,地坎间修建了蓄水池和引水渠道,田间公路及水利配套设施健全,村支书韩吉强牵头联户建成了茶园产业。“生活了大半辈子,穷了几十年,还是靠水土保持建设让这里彻底变了样,穷日子总算是熬到头了。”看着长势旺盛的茶苗,韩吉强高兴地说。

走进石梯村移民新村,楼房整齐连排,街道绿树掩映,一个过去累遭山洪灾害的穷山村变成了安全美丽的生态新村。村主任郝秀山说:“生态建设让村民有了幸福的家,日子越过越红火。”

陕西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布局、示范引领的思路,高标准规划实施水土保持示范园创建,在陕南三市建成6个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园和2个部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白河等3个县被水利部命名为“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

通过出台扶持政策,积极引导民营资本采取“公司+农户”的模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陕南28个县(区)民间资本投入近20亿元,建设示范基地17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多平方公里。

建章立制 护佑三秦

2015年5月1日起,《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正式施行。

“《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陕西水土保持补偿机制进入全面规范和完善阶段。这有利于拓宽水土保持资金来源、投入渠道,加大配套资金的投入力度和规模,恢复再造区域生态环境;也必将全面加快陕西省水土保持步伐,全速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局长张秦岭说。

在2008年,陕西省就出台了《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确定对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企业按照产品产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率先在全国建立了水土保持补偿机制。

2014年1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提出了新的要求。

经过一年多的调研论证和审查,2015年3月30日,《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颁布。

在国家《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内容的基础上,《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占用、扰动、损坏原地貌、植被或者水土保持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与国家规定内容相同的是,《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和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建设期间,占用、扰动、损坏原地貌、植被或水土保持设施面积以2.5元每平方米计征。

与国家规定内容不同的是,陕西省延续了2008年的老办法中按量征收补偿费的政策,并进一步提高了补偿标准。矿产资源开采项目生产期间,煤炭按照原煤陕北每吨5元、关中每吨3元、陕南每吨1元的标准计征;石油、天然气按照油气生产井(不包括水井、勘探井)占地面积以年度征收;取土、挖砂、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按照取土、挖砂、采石量1元每立方米计征;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按照排放量1元每立方米计征。

简而言之,《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更严苛,操作性更强,对于补偿费征收效果更突出。

围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治理,法治水平稳步提高。先后颁布实施了《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出台配套制度文件30余个。积极推行方案评审专家打分制等三项制度,陕南三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95%,审批率达到100%,建设单位返还水土流失治理资金达到7.6亿元。

5年来,依托“丹治”工程,陕西省在水源区24个县(区)建设了29条生态清洁小流域,总投资1.18亿元。这种治理模式正呈逐年扩大趋势,逐渐覆盖陕南28个县(区)。

在“点源污染”治理方面,陕南三市以“手术刀治疗”为先导,关、停、并、转、迁了370多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企业和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全面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同时,进行大面积“药物治疗”,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建制镇及工业园区、移民集中居住区环保设施。目前,水源区54个市、县(区)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已全部建成运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2%。

陕西省汉丹江流域10个水质监测断面全部达标,其中2个优于目标水质。

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的建设和管理,规范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土保持生态生态环境工作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任务是通过建立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对全国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状况实施监测,为国家制定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政策和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第四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水利部统一管理全国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制订有关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组织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国内外技术与交流,全国水土保持公告。

水利部各流域机构在授权范围内管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县级以上水行政方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设立的水土保持机构、以及授权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对辖区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实施管理。

第五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按水利部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

第六条省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作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进行修订的,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查同意。

第七条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心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或报请同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监测站网的建设与资质管理

第八条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的指导下,按基本建设程序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其运行实行分级负责制。

第九条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由以下四级监测机构组成:一级为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二级为大江大河(长江、黄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及辽河、太湖等)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三级为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级为省级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

省组重点防护区监测分站,根据全国及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设立相应监测点。具体布设应结合目前水土保持科研所(站、点)及水文站点的布设情况建设,避免重复,部分监测项目可委托相关站进行监测。

国家负责一、二级监测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三、四级及监测点的建设和管理。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建设的监测站点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须经规划批准机关的审查同意。

第十条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和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项监测点对水土流失状况进行监测,并定期向项目所在地县级监测管理机构报告监测成果。

第十一条下级监测机构应接受上级监测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二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须由具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资格证书单位承担。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由水利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从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岗位证书,方可持证上岗。

第三章监测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省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实施计划,建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网,承担并完成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任务,负责对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质量保证,开展监测技术、监测方法的研究及国内外科技合作和交流,负责汇总和管理监测数据,对下级监测成果进行鉴定和质量认证,及时掌握和预报水土流失动态,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报告。除本款规定的职责外,各级监测机构还有以下职责:

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具体管理。负责拟定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对全国性、重点区域、重大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负责对监测仪器、设备的质量和技术认证,承担对申报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资质单位的考核、验证工作。

大江大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参与国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和开展跨省际区域、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的监测工作。

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对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的管理,承担国家及省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监测工作。

第十五条省组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的主要职责:按国家、流域及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对列入国家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的水土保持动态变化进行监测,汇总和管理监测数据,编制监测报告。

监测点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技术规程对监测区域进行长期定位观测,整编监测数据,编报监测报告。

第十六条开发建设项目的专项监测点,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接受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四章监测数据和成果的管理

第十七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和成果由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实行年报制度,上报时间为次年元月底前。

下级监测机构向上级监测机构报告本年度监测数据及其整编成果。开发建设项目的监测数据和成果,向当地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报告。

年报内容按有关技术规范编制。

第十九条国家和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成果实行定期公告制度,监测公告分别由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省级监测公告前经国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审查。

监测公告的主要内容:水土流失面积、分布状况和流失程度,水土流失危害及发展趋势,水土保持情况及效益等。

国家水土保持公告每五年一次,重点省、重点区域、重大开发建设项目的监测成果根据实际需要。

第二十条各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对外提供监测数据须经同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同意。

第二十一条对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无故不上报监测数据,不按规定开展监测工作,在监测工作中弄虚作假,未经同意擅自对外提供监测数据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近年来,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目标,按照“守土尽责、依法行政、服务经济、廉洁高效”的要求,认真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构建“服务全省、影响全国、吸引世界”的新*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源保障。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更好地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得以正确贯彻实施、各项权力得到有效监督。现就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提高人大政协意识,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人大、政协对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监督职能是国家法律赋予的。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的监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大监督共同形成我国的基本监督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对于推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实行民主管理、科学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大、政协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人大、政协意识,强化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自觉性。定期或不定期向当地人大、政协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要建立议案、建议、提案办理责任制,确保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在各级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下,依法正确行使职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健全主动接受监督机制,保证人大政协监督到位

为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得到有效监督,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把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民主监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纳入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机制。成立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确定专门的督办机构和工作人员,完善监督工作网络,实行“一把手”主管,行政监察室督办,联络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在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创新思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与沟通。适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网络,在互联网上随时交流;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国土部门视察、检查、指导工作,实行依法行政监督员制度;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监督员,以加强对国土资源工作人员政风行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监督。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时,要向他们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四)注重实效。认真对待、高效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不仅要把办理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工作作为部门应尽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而且要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不仅要看办结的数量,更要注重办理的质量和结果;不仅要做到件件有答复,更重要的是要做到件件有落实。对应该解决而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快办、办好;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分步解决的问题,要纳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因客观条件所限难于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实事求是地给予答复,争取他们的理解、谅解;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答复不满意的问题,要主动沟通、协商,重新答复,直至满意。确保做到“五个100%”,即:上会率100%,沟通率100%,面商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三、创新国土资源管理理念,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一)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实现阳光工程作业。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报刊、广播、电视等主要载体,全方位公示国土资源管理的各类信息。特别是属于本级部门依法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按照《*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目录》规定,将事项名称、办理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办事地点和承办人等向社会公示。对不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土地利用动态、矿产资源开发等相关信息,实行公开查询。以确保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实施有效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减少“越位”,纠正“错位”,填补“缺位”,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发挥市场调配作用,优化资源配置程度。全面落实《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新立采矿权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并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开发整理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标竞得,并将招、拍、挂结果向社会公开。确保通过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土地和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经济利益最大化。

(三)完善联合查处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联合执法机制,重点加强国土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重点违法区域巡查检查力度,做到发现、制止、查处、报告、移送、程序、措施到位;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查处、公开曝光、加重处罚,要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要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保查处到位。坚决遏制国土资源违法势头。并定期向人大、政协报告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四、强化统筹运作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严格学习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并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在时间上,要坚持好学习制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确保学习制度化、经常化;在内容上,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学以致用,切实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要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谋全局、议大事、保重点、顾一般,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锐意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维护班子内部团结,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班子科学决策的能力。

(二)加强教育培训。要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思路,抓好教育培训工作。要健全责任机制,完善监督机制,坚持用制度约束,用机制管理。教育培训要实现“四个转变”,即:在培训理念上实现由指令性培训向实用性培训的转变,在培训手段上实现由传统单一的集中培训向快捷、便利的信息化培训转变,在培训载体上实现由单渠道向多元化的转变,在培训时间的安排上实现由“突击式”向“经常性”培训转变。要切实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搞好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廉政教育制度,切实增强廉政意识和“防腐拒变”的能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激励机制,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目标责任考核程序,有效促进秉公执法、廉洁从政。

五、健全科学民主机制,提高管理决策水平

(一)积极推进国土资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明确本部门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和办法,要把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草案,拟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草案,制定基准地价和协议出让最低价,确定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底价、招标标底、拍卖起叫价和挂牌起始价,以及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等,纳入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前,应组织专业机构或者专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咨询论证,以确保集体决策的科学、正确。

(二)严格落实内部集体会审制度。定期召开内审会,研究审查行政许可和审核事项。要把建设用地预审、农地转用征用审查、划拨用地审批、改变土地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价格、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土地使用权登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采矿权探矿权审批等事项纳入集体会审范围。做到会审程序规范,会审责任明确,既要体现决策科学民主,又要保证行政审批、审核事项的质量。

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促使我们必须做亲民为民的表率,想群众所想,做群众所盼,解群众所忧。今年全国“两会”结束后,总理在答记者问时说了一番话:“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权力。”短短几句话,却寓意深刻,值得我们深思。我们应该以这几句话自警自省,必须深刻认识到,加快发展的最终落脚点就是为了让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富,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好。因此,我们必须带着感情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真正把功夫下到百姓身上,政绩体现在群众身上。一要有爱民之心。时刻把群众的衣食冷暖放在心上,把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做到眼睛向下看、脚步向下走、重心向下移,多走村入户,多访贫问苦,真正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怨什么,把最实在的工作做在群众的心坎上。二要尽为民之责。我们必须坚定信念,敢于承诺、敢于较真,多做群众急需解决的事,为群众办事情不能推、不能拖,真正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三要办利民之事。群众利益无小事。老百姓看到的是我们如何解决关系切身利益的“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再小我们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再难也要想方设法办好。我们要结合实际,定期征求群众意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赢得民心。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决定我们必须建立健全新时期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新时期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机制,是做好新时期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根本保障。为此,我们要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首先建立规章制度。完善了目标管理考核及末位淘汰、行风建设、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考勤、首问责任、过失责任追究、不良行为记录、局领导轮流带班督查、宣传及信息工作、来客接待、差旅费报销和加班补助、印章管理、车辆管理、局机关电话管理、办公区宿舍卫生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19个行政管理制度,坚持做到用制度约束人,按制度办事,规范机关干部职工行为;

其次要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的规范化管理。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学习苍溪等国土资源管理所经验,结合我局实际制订了乡镇国土资源所廉政制度、学习制度、财务制度、档案制度等7个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以提高乡镇国土资源所职工素质;

三是加强督查督办。按照局《关于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分解、下达各月各项重点督办项目,切实抓好督查督办和信息反馈,确保政令畅通;

四是狠抓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工作。把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进一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全新的服务型机关形象;

五是扎实推进惠民行动,切实为群众谋利益。要坚持以人为本,群众利益优先。群众需要的就是我们要办的。始终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决策的第一信号,创造条件,尽力而为,一点一滴用心把握,一件事一件事扎实解决,在为干部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中树立形象,凝聚人心。支持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提供用地保障,做好部门联系镇村的指导服务工作,搞好抗旱暖民心工程。要多抽时间深入村社、农户,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指导和帮助发展生产;开展第一期红层找水打井工程后期监测维护工作,实施完成第二期红层找水打井工程5488口,超年度目标任务1488口,要努力向上力求争取更多红层找水打井规划指标;实施地质灾害区划调查与地质灾害搬迁项目,确定防治重点和重点防治区,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治预案和避险搬迁安置工程规划,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发挥减灾防灾效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推进“金土地”工程,开发整理土地4000亩,新增耕地600亩;做好征地补偿和安置房建设工作,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完成县重点工程锦绣家园二期安置房建设任务,确保建设质量和进度;六是要落实国土资源工作制度。凡涉及国土资源工作方面的都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好初信初访,确保广大群众话有处说、怨有处诉、难有处解、事有处办,确保无损害群众利益,无非正常访、无越级上访和无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