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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工作经验总结

水土保持工作经验总结

水土保持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1篇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机构能力建设

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要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能,充实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督管理人员,定期参加监督执法培训和考核;改善现有办公场所条件,在20xx年前配齐与管理工作相适应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全站仪、录音设备、GPS等办公设备,在监督执法时由县水务部门保障用车;建立健全稳定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渠道,保证监督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确保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公正、公平;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数据库和标准规范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验收及案件查处等相关档案资料,达到查阅方便,统计准确,操作规范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1、方案审批规范。建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水土保持方案的受理、审查、批复、送达等工作,坚决杜绝逾期审批、越权审批、“人情”审批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2、监督检查规范。县水务部门每年至少对本级及上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2次以上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要给予批评、通报和曝光,并依法进行处理。

3、设施验收规范。实行水土保持验收许可制度,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标准进行验收,做到档案齐全、程序规范,杜绝逾期验收、越权验收和故意刁难建设单位等现象。

4、规费征收使用规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程序、标准、方式和使用管理规范,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擅自降低标准或超标准征收现象;征收的费用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勘测、规划、宣传、培训、差旅补助、奖励和监测仪器设备及交通工具的购置、维修。除生产建设单位无力治理的,不得违规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

5、案件查处规范。立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做到依据充分,执法身份、取证方式和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文书规范。

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建设

1、督查制度。对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随时发现、随时检查、随时处理;深入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建立并落实好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的督办制度;全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随时接受县人大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报告制度。对于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上报事项,做到及时准确上报;对于重大水土流失事件(一次水土流失1000立方米以上),县水务部门要在事件发生1周内正式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特殊事件(一次水土流失10000立方米以上)随时报告。

3、管理制度。县水务部门设立水土保持专业技术评审小组,对从事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设施验收、技术咨询等技术支撑服务的工作人员制定规范化工作制度和廉政制度。实行严格的“进出”考核制度,依法约束执法人员行为,保证执法队伍纯洁。

4、社会监督制度。建立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公示、公告制度,公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等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条件、时限、内容和结果,公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和其它重要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设立举报电话、邮箱,规范举报的记录、接收、处理、协调、反馈等各环节工作。

进度安排

从20xx年到20xx年5月,分四个阶段,实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一是启动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1、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细化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

2、全面启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培训阶段(20xx年1月—6月)

1、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培训班,进行全面业务培训;

2、对照本次能力建设标准,完善配套规章体系,提高监督管理能力,明确监督管理规范化要求,健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三是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

1、依据能力建设要求和标准,对照《河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综合评价指标》查漏补缺,不断推进各项能力建设工作;

2、定期召开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汇报会,落实能力建设各项目标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共同搞好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四是总结阶段(20xx年9月—20xx年5月)

1、20xx年9月—12月,完成能力建设县的总结和自验工作,迎接省水利厅的初验;

2、20xx年1月—5月,按照省水利厅的验收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迎接上级抽查复验。同时,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总结报告,对事迹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报省、市表彰。

保障措施

水土保持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2篇

一、职责分工

1、县水保局负责具体组织全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开展,做好全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和制度建设工作,组织好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承担上级的检查验收具体事项。

2、县发改委、国土局、矿管局、安监局、工商局、交通局、水利局、环保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要严格建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制度,今后凡是新上的土地开发、资源开发、公路建设、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水利建设、农林开发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必须经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项目单位和个人在领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后,相关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其他批准手续。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设计、施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由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3、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县水保局做好各类开发建设项目业主的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技术指导和执法资询等方面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积极提供水土保持咨询服务。乡镇水保员要做好本辖区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巡查工作。

二、实施进度安排

1、第一阶段(年6—9月),启动阶段

(1)7月30日前,认真组织学习全国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视频会议精神和全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动员大会精神。

(2)9月30日前,召开全县启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实施方案、计划,明确、细化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和落实工作经费。成立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第二阶段(年10月—年2月),培训研讨阶段

(1)按时派员参加省水利厅、市水保局举办的全省、全市监督管理培训班,培训全县监督管理骨干人员;

(2)举办全县监督管理培训班,完成全县所有执法人员的培训;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添置执法装备和改善办公条件,确保全县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年11月迎接上级第一次督查。

3、第三阶段(年3月—年12月),全面推进阶段

(1)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检查、监测、验收等制度,完善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制度,建议县人大常委会修改完善《县实施<水土保持法>细则》;完善相关执法管理制度;建立各级监督管理数据库;6月,迎接上级第二次督查;

(2)加大对公路、电力、矿山、水电、开发区建设、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农林开发等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执法力度,开展重点执法和专项执法以及部门联合执法、市县联动执法,推进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评估和验收工作;

(3)全面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12月份迎接上级第三次督查。

4、第四阶段(2012年1月—2011年5月),总结阶段

全面总结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水平,推动全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健康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三、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成立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农工部长同志任组长,县水保局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县水保局、发改委、县财政局、广电局、矿管局、国土局、经贸委、建设局、环保局、交通局、安监局、水利局、林业局、法制办、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水保局,由水保局纪检组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经费保障。

广开资金渠道,每年在水保规费返还部分中安排足够经费,保障管理能力建设的正常开展,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资金保障。

3、舆论保障。

加大对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舆论宣传,及时向市水保局和县人大、县政府汇报,向相关部门通报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情况,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和部门配合。

水土保持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3篇

我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水利局牵头实施,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行动、分级负责。主要任务是摸清现状,分类查处,督查整改,总结提高。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南部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县长邓于明任组长,县水利局、人大法工委、人大农委、广电局、发展和改革局、规划和建设局、国土局、交通局、经济和商务局、环保局、水保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由蒲晓斌任办公室主任,县水利局办公室、水政执法大队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处理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县水利局

(1)组织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专项培训,并对重点开发建设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跟踪督办,检查指导县内各部门按要求开展专项行动;

(2)负责开发建设项目的清理,摸底调查,并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3)选择1-2个典型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报请省水利厅采取处理措施。

(4)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开发建设项目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5)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建设项目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6)定期向省水利厅报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2、规划和建设局、国土局、交通局、经济和商务局。

(1)组织本行业内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开展;

(2)负责本行业开发建设项目的摸底调查,并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3)督促本行业违反水土保持法规的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整改方案;

(4)定期向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情况。

3、县发展和改革局、广电局、环保局

(1)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有关协调工作;

(2)督促指导各行业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好调查摸底、案件处理上报等工作;

(3)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和曝光典型案例;

二、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以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为重点,以执法检查和通报曝光为手段,以增强公众水土保持法制意识,减少水土流失灾害,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为目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认真查处重大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声势、有力度、有影响、有实效,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促进南部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水土保持执法专项行动,实现以下目标:

1、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增强行业部门、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

2、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有效遏制开发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加剧的趋势。

3、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为《水土保持法》的全面贯彻和水土保持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基本掌握全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动态情况,初步建立管理数据库。

三、违法违规行为处理

(一)检查范围

1、以水电、交通、房地产、石化、矿产类为重点的各类在建开发建设项目(含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

2、**年以后已完建但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各类开发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以下三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

第一类:

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第二类:

(1)不按照已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包括:

第一,弃渣场、取土场的挡拦、排水等措施没有及时到位,重要临时防护措施没有实施,以及较大设计变更没有履行有关手续等;

第二,擅自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废弃土石渣;

第三,擅自降低防护标准,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2)大面积毁坏林草植被,造成严重水土流失,违法违规实施农林开发项目。

第三类:

(1)主体工程已竣工验收而未申请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2)未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或者编造虚假的水土保持监测数据;

(3)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规费。

(三)处理方式

主要处理方式有限期整改、对投资主体实施限批、通报、组织新闻媒体曝光和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等五种,具体如下:

1、限期整改:针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送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建设单位限期纠正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

2、对投资主体实施水土保持方案限批(包括其母公司和子公司),直到整改达到水土保持要求为止,主要针对:

第一,存在第一类违法行为的;

第二,存在第二类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拒不停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三,存在第三类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拒不停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

3、通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发文,向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投资主体或公众通报其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和情节,并要求限期整改,主要针对:

第一,存在第一类违法行为的;

第二,存在第二类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拒不停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

4、组织新闻媒体曝光,主要针对:

存在第一类和第二类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建设单位拒不停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

5、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工作方式方法

(一)组织发动

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发动,定期召开会议,掌握进度,研究问题,确定对策;县水利局组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培训专项行动有关内容,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县级相关部门要广开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线索收集渠道,充分发挥公众和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突出效果。

(二)督促检查

县水利局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对各部门在专项行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水保办要以本县区域内的摸底排查为主,掌握第一手资料,建立详细档案。县领导小组要对上报的摸底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组织对典型违法违规项目进行调查和对违法违规事实进行认定。

(三)检查方法

1、分析排查,针对不同情况分类登记。

2、现场检查以四乱(乱堆、乱倒、乱挖、乱垦)为重点。

3、对第

一、第二类违法违规行为,到实地进行测算位置、体积、占地面积、危害等详细数据,拍摄足够的影像资料,按项目简要情况、当地干部群众的反映、造成的直接及潜在水土流失、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和原因分析等要点描述违法违规事实(200字以内)。

4、对第三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实登记,并由建设、国土等部门提供相关数据。

5、提出处理建议。

(四)印发简报,推动工作

县水利局以工作简报形式及时通报情况,报道重大事件,介绍先进做法和工作经验,督促后进;县广电局要通过电视、电台加强宣传,定期或不定期的报道专项行动的典型案例。

(五)鼓励举报,收集线索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电话举报:**、信件举报:南部县水利局(当铺街32号)(邮编:**)、电子邮箱举报(**)等方式受理举报事宜。对举报有功人员经复查核实后给予一定奖励。

(六)逗硬奖惩

县政府把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同时,对在专项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领导不力、工作滞后、工作质量不高的提出批评,对因行政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进度安排

总体安排:**年1月启动,**年上半年完成。

(一)第一阶段(**年1月):启动和培训阶段

1、成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拟定工作方案,启动专项行动。

2、印发全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行业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

3、召开启动会议,落实责任,细化任务。

4、举办相关培训班,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二)第二阶段(**年2月—**年3月):调查、排查、登记、上报阶段

1、**年2月中旬,各行业对在建和**年以后完建但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清理,对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情况、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和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灾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县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档案。

2、**年3月上旬,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各行业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调查摸底情况进行复核,并报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

3、**年3月中旬,对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核定水土保持违法违规事实,由县水利局签发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水土保持整改要求。

(三)第三阶段(**年3月—5月):处理阶段

1、**年3月中旬,县水利局对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将检查情况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

2、**年3月下旬前,对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核查;并选取1—2个典型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报省水利厅。

(四)第四阶段(**年5月—6月):总结阶段

1、**年6月上旬前,继续组织对有水土保持整改任务的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检查指导,确保水土保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水土保持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4篇

回顾五年来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努力实践新时期治黄新思路,调整水土保持发展战略

经过半个世纪坚持不懈的努力,黄河治理开发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由于黄河情况复杂,治理难度大,目前洪水依然威胁下游两岸;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水土流失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水污染越来越严重;已成为黄河治理开发和管理所面临的三大难题。为此,水利部党组提出了“堤防不决口、河道不断流、水质不超标、河床不抬高”的黄河治理目标。黄委通过对《黄河的重大问题及其对策》研究,确立了水土保持在实现“四大目标”中的基础地位,把治理黄河上中游水土流失作为实现“河床不抬高”战略目标的根本措施。并结合黄河流域水土流失的特点和规律,确立了“防治结合、保护优先、强化治理”的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基本思路。这一基本思路的提出,对今后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总体部署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根据这一基本思路,认真总结流域水土保持几十年经验,黄委提出了“围绕两大目标,抓住两个重点,实现两个转变”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新的发展战略。“两大目标”即实现千方百计减少入黄泥沙、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两个重点”即以黄河中游7.86万平方公里多沙粗沙区为治理的重点区域,以治沟骨干工程为主体的沟道坝系为建设的重点措施;“两大转变”即由分散治理向集中规模治理,由低标准平均安排向高水平重点扶持的转变。围绕这一新的发展战略,黄委组织编制了《黄河流域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确立了“三步走”的发展步骤;完成了《黄河中游多沙粗沙重点区域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近期正组织编写《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规划》;启动实施了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形成了由重点支流治理、示范区、治沟骨干工程专项、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等构成的相互支撑的工程格局,使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工作步入规模化治理、区域化发展的新局面。

在这期间,各省区积极转变观念,调整思路,把水土保持作为振兴区域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来抓,狠抓精品工程建设,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全面驶入西部大开发的快车道。

二、以“数字黄河”工程建设为契机,全面提高水土保持宏观决策水平

“数字黄河”工程是黄委为全力推进治黄现代化建设而启动实施的一项宏伟工程,它的建设将有力地推动新时期治黄理念和技术创新。作为该项工程重要组成部分的“数字水保”工程,是全面实现水土保持管理现代化,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工程。黄委在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数字化技术和现代网络技术的基础上,根据水土保持工作的特点,编制完成了《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纲要》、《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规划》,提出了监测网络建设和数字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目标和关键技术,为今后全面建设现代化监测系统和数字水保工程提供了总体框架和宏观指导。目前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第一期)已正式在水利部立项。为了全面摸清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的基础信息,历时三年,顺利完成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遥感普查及水利部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区生态农业技术引进项目(948项目),获得一系列基础数据和成果,信息总量达206千兆,初步建立了黄河流域水土保持信息库,为“数字水保”及“数字黄河”工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依据水利部要求,流域各省区也圆满完成了第三次遥感普查工作。山西省还启动了“数字水保生态”工程,完成了《山西省水土保持信息系统总体设计》。该工程目前已投资80万元,完成了硬件的配置,整个数字化输入工作已开始进行。陕西省在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规模上继续扩大,覆盖面更广,已建成市县级监测分站31个,泥石流滑坡预警监测点3个。这些工作的开展,为全面提高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宏观决策和监控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大力实施封禁治理,充分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恢复植被

为贯彻落实中央治水方针和水利部党组的治水新思路,黄委在黄河流域和黑河、塔里木河等12个县率先实施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作,2002年共完成封育治理面积79900公顷。同时在青海、四川两省启动了黄河源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项目,目前项目正在有序进行,已完成了人为水土流失普查和“三区”划定等前期工作。水利部也在全国106个县(市、旗)启动实施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各地为了使封禁治理真正做到封得住、绿起来、能致富、不反弹,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山西省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利益,采取了“以建促封”等五项举措,保证了封山禁牧、生态修复的顺利实施。省政府还专门出台了《关于在水土流失防治区实行封禁治理的规定》。陕西吴旗县1998年在全国率先作出了封山禁牧、退耕还林还草的决定,经过四年多时间,境内林草覆盖率从1998年前的18%增加到49.6%,水土流失逐步减少,农民收入稳中有增,创造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奇迹。内蒙古乌兰察布盟,积极实施“进一退二还三”战略,全盟有一半耕地退了耕,林草覆盖度也由原来的20%提高到40%,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到31%,贫困人口提前两年基本解决了温饱。这些成绩的取得,为全流域全面开展生态修复积累了宝贵经验,对加快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四、以全面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为突破口,在全国率先推行了水土保持“三项制度”改革

一是在黄河水保生态工程等重点项目中全面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成立了西安黄河监理有限公司,对黄河水保生态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监理;颁发了《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对监理的有关程序及实施细则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山西省有11个地(市)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理机构,在湫水河重点治理区、国家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项目、汾河上游项目中实行了工程建设监理。宁夏、内蒙、河南等省区也在一些国家重点项目水土保持项目中推行了工程建设监理制。

二是在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建设中进行了招投标试点。山西在项目执行中,对于较大投资的治沟骨干工程大都采用招投标的办法,公开、公平、公正地择优选定施工队伍。青海西宁市对谷坊、淤地坝、沟头防护工程实行招投标,选择技术力量强的工程队进行施工,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青海互助县对水保治沟骨干工程还实行了议标制。

三是为强化项目管理,明确项目责任,首次将黄委的西峰、绥德治理监督局作为示范区项目的建设法人单位。五年来,通过推行“三项制度”改革,流域内水土保持项目的建设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五、流域水土保持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为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黄委和流域各省区业务部门在规范工程管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根据国家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要求,全面规范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要求水土保持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四个前期工作程序进行操作。并按此开展了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等一批水土保持项目。二是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规定,从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施工、验收和管护等都有严格规定。出台了《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建设和管理规定》、《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年度检查办法》和《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三是改革资金管理办法。为管好用好中央资金,黄委下发《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中央财政资金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设立专门的资金报账账户,明确了资金报账程序。耤河示范区在黄河水保生态工程建设中率先实行了报账制;山西省在总结世行贷款项目和汾河上游重点治理项目报账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水土保持项目中全面推行了报账制。项目管理的规范化,促进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从计划经济和行政指令的管理方式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化管理方式转变。

六、水土保持关键科学技术研究取得重大突破,基础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开展的《黄河中游多沙粗沙区区域及产沙输沙规律研究》课题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确定了黄河中游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为下游防洪减淤、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改善生态环境等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还组织开展了《黄土丘陵沟壑区小流域坝系相对稳定及水土资源开发利用研究》、《山坡地生态稳定与经济持续发展技术研究》、《黄土高原不同类型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关键措施与组合研究》和《水利水保工程对黄河水资源的影响研究》等一批水土保持科研课题。这些科技成果的取得,为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科技支撑。

基础工作也得到了加强。在完成流域性宏观规划的基础上,先后编制了《黄河上中游多沙粗沙区治沟骨干工程建设规划》和《黄河流域坡耕地治理规划》等专项规划和《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窟野河规划》等11条支流的规划报告。完成了《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窟野河榆林项目区可研报告》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这些前期工作开展,储备了一批项目,提高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技术含量。

七、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五年来,在流域机构统一协调和督促下,流域内300多个县组建了监督执法机构,组建率达92%。230多个县(市)制定和完善了水土保持配套法规和政策,基本实现了预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目前,全流域县级预防监督规范化建设已经完成,并于2001年进行了全面验收。同时黄河上中游6省区开展规范化建设的10个试点地(市、盟),174个国家重点防治区的规范化县(市、区、旗)也全部验收合格。城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也逐步深入,兰州市西固区、太原市、韩城市三个全国水土保持城市试点顺利通过国家组织的验收。各级人大也加大了水土保持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取得上述成就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

一是水土流失面广量大,治理难度愈来愈大。

二是随着西部大开发的实施,公路、铁路、能源等基础设施都在大规模地进行建设,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强度不断增加,使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明显加大。

三是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系统虽已开始启动建设,但还不能满足流域水土保持各项工作的需要。还存在信息的时效性得不到保障、信息的准确度难以核实、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利用程度不高,尚未建立规范的信息机制等问题。

今后一个时期,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批复的《黄河近期重点治理开发规划》为依据,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按照“防治结合,保护优先,强化治理”的水土保持方略,以多沙粗沙区为重点,加快以治沟骨干工程为主体的小流域沟道坝系建设,促进退耕还林还草;充分利用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采取封山育林、封坡禁牧等措施,加快林草植被恢复和生态系统的改善;通过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实现由传统水土保持向现代水土保持转变,调整产业结构,节约保护,优化配置,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区域经济,减少入黄泥沙为目标,建设黄土高原地区生态屏障,为治理开发黄河,实现区域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西部大开发战略顺利实施提供支撑和保障。

在治理的战略布局上,将以水土流失最严重、对下游淤积影响最大的黄河中游7.86万平方公里的多沙粗沙区为重点,集中力量,加大投入,加快治理。在治理的措施安排上,把沟道坝系工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近期将认真落实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前期工作座谈会精神,抓紧完成《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规划》。积极组织协调流域各省区完成本省区淤地坝建设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前期工作顺利完成后,全面启动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工程。同时启动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安全稳定、效益突出、管理规范的示范小流域坝系,为黄土高原大面积进行沟道坝系建设提供示范和样板。组织淤地坝建设管理体制研究,在广泛调研黄河流域淤地坝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结合新的形势要求,探索淤地坝建设新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为大规模淤地坝建设做好准备。

在生态建设中,继续抓好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重点围绕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在项目前期工作、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监测、机制体制运行等方面作进一步加强。近期着重抓好黄河水保生态工程重点支流治理项目的中期调整、耤河示范区建设和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

在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的同时,继续推进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组织搞好监测系统设计工作,尽快建成水土保持监测系统西安中心站和郑州终端站,积极协调流域各省区开展省级监测总站和重点监测分站的建设。通过5~10年的建设,在全流域建立自上而下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使水土保持监测基本实现网络化、智能化和现代化。

水土保持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5篇

一、加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水保意识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为重点,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具体的是:印制和发放水保宣传材料1000份,制作布标3条,召开各种会议5次,参加人员45人次。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及群众对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性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等到有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有利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健全机构,强化水保监督执法,认真执行“三权”,落实“三同时”制度

我县已成立了水土保持委员会和水土保持监督站,乡镇水管站也有专人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全县现有监督执法机构一个,监督执法人员32人,组成了一支强有力的水保监督执法队伍。

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上半年执法重点是抓“三权”,落实“三同时”制度。首先是审批权,凡是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都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今年1-6月督促开发建设项目单位编制和报批了××县国际界河2008年度新增第四季度项目水保方案,省地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英山金矿水保方案,××县海关物流有限公司勐啊开发区综合服务区水保方案,并审批3个水土保持方案,涉及水土保持投资47.85万元,涉及防治范围8.4hm2,可减少水土流失量5228.65吨。2月份参加了由市发改委、市水务、环保组成的验收组,对××—澜沧110kv输变电工程水保方案进行工程验收,涉及水土保持投资46.51万元,涉及防治范围2.89hm2,减少水土流失量1959吨。

其次是监督权,对芒信金矿等10家的已建、在建且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监督检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家,警告5家,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高见和措施。

三是收费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简称“两费”)的征收,是为了更好督促开发建设项目单位认真执行水保方案“三同时”(水保方案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和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制度,把可能产生水土流失降到最低。今年1-6月共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4.33万元。

三、加强协作与配合,全面完成各项治理任务

水土保持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须各部门、社会各界共同支持与配合,也是一项社会性工作。特别注重与农、林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和配合,全民动员,举社会之力,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半年来,全县完成治理面积1.5km2,小型蓄水保土工程8座,设计蓄水量900m3,完成投资250万元,完成投劳1.5万工日。

四、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以“国家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为契机,积极争取水保项目资金,在对全县水土流失情况调查后,做了《戈祖腊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糯董水库坡耕地水土综合治理》等6个水保治理项目的可研报告,为下一步争取项目资金奠定了基础。

五、2009年下半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

根据6月在××召开的全省水政监察工作会议精神,2009年下半年我县水土保持工作要点主要是:

1、继续加大《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做好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全民水保法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