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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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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条例范文第1篇

052号

关于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

北京市慧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郭勇

地址: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35号展览馆松竹园

电话:4007

060

030

传真:010—68318481

关于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

法律意见书

〔2011〕慧意字初第051

致:

北京市慧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贵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根据贵司及其工作人员向我们提供的与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材料,我们假设该提供的材料包括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材料及向本律师所陈述的相关事实一致,就贵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法律分析并提出法律意见。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供贵院参考:

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证据材料(事实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8、《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三、对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分析和意见

1、本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总则部分中关于合同形式及内容的规定,同时基本符合该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部分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形式及内容的规定。本合同的内容也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涉及建筑业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2、在第一部分第一条,第二条中,建议将“原办公区”进一步细化,以免将来发生争议。

3、第二部分是格式条款,属于建委统一的格式,不需要修改。

4、第三部分为本合同的核心部分,需要注意以下条款:

4.1

建议在第五条安全施工下面加一句:因承包人原因而引发劳动纠纷及劳动仲裁、诉讼的(包括但不限于拖欠工资、加班费、工伤工亡纠纷),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4.2

在23.2条,建议选择第一方式确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后面表述为:投标综合单价项目及投标总价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价格、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除非合同约定招标图纸发生变更(增项),且任何形式的合同价款调整的依据必须是经发包方确认的书面文件或材料。

4.3

在26条中,建议将进度的时间予以明确,主要是防止对方中间拖延时间。

4.4

在35.2条建议在第一空格内填写:非因发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每延期一日,日违约金为合同总款的万分之一。

4.5

在37.1条第二项

建议选择第2种方式解决,向

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别提示:尽管固定价格合同方式对发包方相对更有利,但因承包方在材料价格变动、工程变更、工程量偏差等方面承担的风险较大,一旦遭遇较大损失,承包方往往以停工、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题,而对工期十分敏感的发包方则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应付。故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更应重视和加强对各类合同价款调整的管理,做到合法、合理、有据。

声明:本法律意见书审查和依据的事实材料均为委托人所提供,法律依据为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本法律意见书之结论仅供委托人参考。未经本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书面许可,本法律意见书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出示,并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北京市慧学律师事务所(盖章)

律师: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条例范文第2篇

 

关键词:边坡治理 动态设计法 信忽施工法 变更设计 管理

重庆是座山城,工程建设中有大里的边坡需要治理。重庆市建委对边坡工程历来都十分重视,对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施工以及招投标等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从执行情况看,反映良好,对提高边坡工程质f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目前边坡工程普遍采用“动态设计法、信息施工法,在(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中以强制性条文的方式执行,与一般建设工程的工作程序有很大的区别。其中设计的主要依据—地质结论、岩土物理力学参数都需要在施工监测和试验中加以验证、调整,其显著特点是:由于地质环境复杂性,工程勘察、边坡试验提供的设计参数不可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工程地质实际情况,只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来加以验证、调整,从而修正治理方案。不可避免地产生勘察、设计、施工组织和工艺变更。这要求参建各方密切配合,才能有效地保证边坡工程的质t、进度和安全。实践证明,它是最切合边坡工程实际的勘察设计、施工方法。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无论是建设部还是重庆市目前都没有针对‘,动态设计法、信息施工法,的明确规定。一旦出现变更情况,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依据不充分,责任不清,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也无章可循。

    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有时会遇到业主、勘察、设计与施工单位各方为质里事故资任相互推语的问题。多数情况下,变更设计是由于地质环境变化造成的,非勘察设计的资任。变更设计后一般要突破原概算,产生包括工程投资、勘察、设计、审查等费用由谁支付,以及支付的程序等问题。因此需相关配套的政策法规来规范各方的责任,协调参建各方责、权、利,是重庆市建委鱼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另一方面,虽然重庆市绝大多数勘察设计单位都积极配合施工,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但经常是变更勘察设计文件交付业主后,业主不知道这些变更需要哪一级审查,特别是边坡工程,变更设计较频繁,如果无论大小都交与建委审查,既不合适也不必要;一律由原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对于涉及安全、规划等问题的重大变更,原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似乎也不合适。因此应结合重庆市边坡工程的特点,制定“边坡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明确边坡工程治理过程中变更设计的种类、审批程序。作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争,对如何加强边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管理,规范、协调各参建单位的行为,确保边坡工程质f}提出一点浅见,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目前国内有关工程变更设计方面有系统文件的,有铁道部的《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交通部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地方有常州市建设局的(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前两个文件有明显的行业特点,专业性强,不能完全适应重庆市的建筑边坡工程行业管理。常州市建设局的(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与重庆市的边坡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具有可比性。建设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9.25)第28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6B50319-2000 2001.5.1)第6.2.1条对原则性的问题作了相关规定,应当作为f庆市编制有关文件的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00.3.31)第28条和第30条可以作为参考。

  重庆市的边坡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应当涵盖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施工变更分类:一般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和一般变更。

    (2)审批权限:明确各类变更的审批权限。建议对于涉及规划、方案、投资和控制性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应由业主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对较大变更,建议由原施工图审变单位审查并报建委备案后实施;一般变更由建设单位负资组织审查后实施。

    (3)变更的工作程序:问题的提出—确认—勘察设计变更—报批(报审)—变更实施。一般根据施工反馈的信息,由施工单位、业主或试验单位提出问题(变更原因)、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惫后交业主,由业主委托变更单位完成变更设计。变更设计原则上由原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经原工程设计单位书面同惫,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出具变更文件的单位对修改的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资任。变更设计文件送交业主,业主根据变更的类型,组织有关部门对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变惫见修改变更设计,施工单位实施变更。常州市的(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值得很好借鉴。

    (4)变更的资任:应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9.25)第28条的有关规定。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的质t要求的以及由于勘察设计方案原因造成的变更,应当由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补充、修改,费用应有原勘察设计单位负资,造成工程质问题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如果是施工单位没有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设计要求的规定造成的变更,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监理单位违反(建设工程监理规范》(6850319-20002001.5.1)造成的变更,由监理单位承担;除以上原因,由于地质、环境、规划等原因或业主要求的变更应由业主负资。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条例范文第3篇

半年来,我县的城镇建设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建设局的指导下,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按照“彰显个性、突出特色、融入内涵、提升品位”的新理念,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规划为先导,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现将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城镇规划,强化规划管理,全面提升城市规划管理水平

规划先行,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在城镇规划区内严格执行“一书两证”的审批核发制度,确保《城乡规划法》和《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一是办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5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份;二是受理城镇私人建房报建共16件,总建筑面积为5318.1㎡;三是编制了《县城乡规划计划》,为下步做好规划管理工作奠定基础;四是配合新康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做好相关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为下步县城规划编制(调整)打下基础;五是全力以赴做好文体中心建设项目、县城新区市政道路人行道铺设及绿化亮化建设工程、县城雕塑小品续建工程、崇岗乡集镇搬迁工程等管理工作;六是积极为绿洲大酒店、佳佳乐超市等建设项目做好测设及方案调整等服务工作;七是对县城规划区内擅自进行乱搭乱建现象进行调查摸底,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八是积极参与《国家级大雪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初审工作。

(二)重点工程项目进展顺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城市功能不断完善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有力,城镇品位逐步提升。文体中心——博物馆属框架结构,地上4层,地下局部3小层,建筑面积共5950平方米,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现正进行装饰装修,上半年完成投资670万元;体育馆属框架结构,地上4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共17130平方米,现已完成负一、二层板梁混凝土浇筑工作,上半年完成投资445万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顺利启动,已进入施工阶段,上半年完成投资13.4万元;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园林生态小区一期工程推进有力,上半年完成投资1069万元,永糖房地产二期商品房开发上半年完成投资400.45万元,东方新景财富中心外墙涂料、水电、门窗及消防工程全部完工,室外工程已完成98%,上半年完成投资1380万元;崇岗乡政府搬迁办公楼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正进行装饰装修,上半年完成投资540万元,商住楼进展顺利,已完成二层砼浇筑工作,上半年完成投资265万元,商业街道路完成路面混泥土铺筑,上半年完成投资140万元;2008年第一批廉租房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40套,目前项目已完工,现正开展组织入住工作,第二批廉租房(四季度新增项目)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40套,现已建成4套,在建36套,完成投资55万元,2009年廉租房建设任务646套,2009年3月已在崇岗乡人民政府搬迁商业街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50套,目前已完成投资100万元左右,上半年廉租住房建设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60万元;县城雕塑小品增设部分(文化小品围栏、文化墙的提升改造、文化柱脚装饰及文化小品象脚鼓)已完成工程量的70%,上半年完成投资100万元;市政道路亮化工程进展顺利,已完成25米高杆灯安装4盏、永顺路景观灯安装71盏,完成二级路西侧、东侧及永宣路南段、永通路南段路灯电缆及灯座安装,上半年完成投资129万元。

上半年全县完成房地产开发建设及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5311.85万元。因此,我县今年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加大、房地产开发和管理的加强,对全县经济向着健康、良好的方向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

深入宣传贯彻《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筑业逐步走上健康、良性发展轨道。

1、建筑业及招投标管理健康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业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省行业管理政策,切实把规范、整顿工作作为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市场管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来抓,进一步规范了建筑业、招标投标领域的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完成两家施工企业资质、法人变更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小勐统、亚练等4个乡镇卫生院综合楼、检察院综合楼、县医院综合楼、体育馆、垃圾处理场道路等建设工程报建及招标投标工作,审核发放建筑施工许可证30份,总面积27337.69㎡,总投资2920.245万元,其中招投标工程7个,中标价为1691.345万元,面积13769.28㎡。

2、安全监督管理稳步推进。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依法开展安全监督管理,认真做好工程的安全报监备案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上半年共监督工程81个,其中新申报工程23个,历年接转工程58个,共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5份,现仍有部分工程处于停工整改中。

3、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加大对工程质量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建筑材料的检测鉴定工作。上半年共监督工程个81个,监督验收工程8个,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为100%;受理工程竣工备案6个;完成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760组,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392组,普通粘土砖试验36组,工程岩体抗压强度试验4组,钢筋原件、弯曲件试验426组,钢筋焊接件试验271组,砂子试验10组,碎石试验11组,普通砼配合比设计12组,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2组,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4个构件。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条例范文第4篇

关键词:工程结算;现场签证;风险管控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1月19日

一、工程案例

云南省某医药大学制药工程训练中心建设项目,按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建成省内领先的医药制剂教学、科研平台,集药物制剂教学、科研、中试、培训为一体,成为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的亮点。工程建设周期为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具体目标是该学校截至2011年8月26日已建成一栋4层的独立医药制剂大楼(1,750m2),可用于作为“医药制剂中心”建设用房有1~3层,建成达GMP要求的制剂车间中心项目建筑面积约1,250m2,按GMP“合同约定厂房与设备”要求,建有D级净化厂房约850m2,一般生产区约400m2。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问题:(1)工程项目采用单价法编制施工图招标计价方式(简称定额招标),因设计院的设计漏项――施工图中未明确加固改造需拆除和恢复部分,导致投标人按施工图计算工程量报价时,未对“加固改造拆除和恢复部分”进行招投标报价;(2)存在设计图未设计但按照设计标准和使用要求,必须增加的部分需要做设计变更。本案例主要涉及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文本、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书及附件、工程报价单、工程洽商、工程变更、工程结算、现场签证等问题;现就如何针对现场签证风险在工程结算中的管控加以分析。

二、现场签证的风险

(一)现场签证的概念与法律法规适用。现场签证是指承发包双方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责任事件真实记录的合法签认证明;“当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向发包人代表提交现场签证的确认报告,发包人代表给予签字确认后,这个过程就完成了合同从要约到承诺的签订过程,并将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系列的法律效果,如工期延长、工程款增加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2001年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7号(2001)《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及财建[2004]369号文、《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国家及云南省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条例,强调现场签证适用法律法规的时间性、合法性、准确性范围,由此可以判断,工程结算时现场签证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二)现场签证风险的成因。导致现场签证风险产生的主要因素有:

1、发承包双方代表对工程造价风险意识淡薄。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签证风险意识淡薄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施工现场缺乏完备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现场代表不重视现场签证,缺乏签证风险意识,工作流于形式,责任心落实不够,往往存在现场代表没去确认具体工程量发生变更,不经核实签证内容是否属实就随意签证;这样在工程结算时,就会发生发承包双方扯皮,签证内容与事实不符,同一工程内容重复签证,因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风险。

2、材料价格市场波动风险。材料价格的现场签证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之一,发承包双方没有主动积极全面进行材料价格市场调查,也不认真去进行货比三家选择性价比高的材料和产品,不严格核实签证单上要签明材料的名称、材质、规格、型号、制造商、出厂商、供应商、单价、数量、时间、地点、结算方式等;这样在工程结算时,就不能及时把控材料价格市场波动走向,造成签证内容与事实不符,无法确保现场签证的真实有效,从而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风险。

3、政策性调价风险。政策性调价的现场签证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之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4.19条文说明:“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包括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按照《规定》,招标文件是不应该把政策风险全部推给承包方。”但是,“规定”不是强制法律,所以实际执行中会有差异,这无疑是在强调政策调控所带来物价水平的浮动,即价格改变而随机产生的风险。

4、工程变更风险。工程变更的现场签证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之一,设计变更项目以设计单位出具并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通知书为准;其他变更项目以发包人、承包人、跟踪审计单位现场共同签证为准。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导致发包人的经济利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这就产生了经济利益风险;“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调换”,须经发包人会同相关有权认定的单位及承包人共同签订为准,未经同意擅自变更或调换,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发包人的相关利益损失也由承包人担责,这也突显了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项目的风险。

三、现场签证风险的管控

对于工程建设项目行为主体导致的风险:首先是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和加强合同管理,规范项目各方职责主体的行为;其次是营造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在承发包双方之间寻求利益平衡;让双方自觉地遵守合同,实现互利共赢和统筹发展。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现场签证行为

1、当前对现场签证做出各项规定:《清单》、《办法》、《解释》的立法层次较低,与现场签证在工程结算中的重要作用不相适宜;《解释》只是人民法院在审判时的指导性意见;《办法》在法律层次上属于行政规章,是办理工程结算时的参考依据;《清单》是国家标准,其强制执行力略高于《解释》和《办法》;所以有必要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提高现场签证的法律地位和强制执行力,从而规范工程项目各方职责主体在现场签证中的行为;由此可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现场签证行为势在必行。

2、现场签证风险的防控:最直接的方法是在合同条款别约定现场签证的完备手续和法律责任,或直接约定使用《解释》、《办法》和《清单》;这样,《解释》、《办法》、《清单》就成为了合同的组成要约,强化了承发包双方对现场签证的重视程度;严格执行现场签证行为,这也是事前风险管控的有效举措。

(二)合同条款要严密,承发包双方要谅解。如何高效率地完成工程建设项目,不仅仅是强调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还要调动承发包双方的主观能动积极性;要严格遵守执行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规范分配好承发包双方的权利职责。承发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要彼此谅解与妥协,同时也是工程建设项目各方职责主体要具有的思想准备;“工程结算确认的最终价款并非绝对客观的数据,往往是承发包双方相互平衡博弈与斗争妥协的必然结果”;本案例就建设工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等各种原因,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工程量或工程价格的变化加以分析得出现场签证的关键作用。由此可见,加强工程结算中现场签证风险的管控,对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工程投资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现实价值。

四、结语

现场签证要符合工程施工合同的要约:“作为施工过程中对待定事件的签认,其签认的内容一般是工程承包合同中未包含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精神及司法实践,其法律效力并不亚于合同文书;因此加强现场签证风险管控工作的重心就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遵守执行合同约定,采用合法合理科学的方法,规范现场签证,就一定能管控好现场签证风险。发包人只有加强自身建设与现场签证代表的管控,才能真正做到有效降低现场签证风险,优化管控工程造价成本,切实做到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履行现场签证的职责。

主要参考文献:

[1]吴冰,张星.工程结算中现场签证风险的应对[J].建筑经济,2013.6.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条例范文第5篇

一、建筑工程档案资料的内容

1.土建工程及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开/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交底记录及材料代用单等文件材料;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工程例会纪要等;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及成品的质量证明文件或试验资料;混凝土、砂浆等配合比及试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沉降拉移、变形等观测记录;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文件材料;工程质量事故记录及处理的文件材料;施工技术总结等。

2.竣工图等。主要包括总平面布置竣工图;室外各种管线竣工图;建筑工程竣工图;装饰工程竣工图;结构工程竣工图;给水、排水工程竣工图;强电弱电工程竣工图;通风、空调工程竣工图以及其他特殊专业工程竣工图。

3.综合性文件资料。主要包括上级批准文件;计划任务书;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地震等文件资料;征地、拆迁安置等文件资料;项目的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资料;规划、消防、环保、卫生等政府部门的审批文件资料;工程施工、监理中标文件及有关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鉴定文件资料;工程竣工结算及其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工程有关的照片、录像、录音、光盘等。

二、当前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规范化,国务院、建设部分别颁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增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但是由于我围建筑企业的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单位的管理人员档案管理意识比较淡薄,致使工程竣工时不能整理出完整的竣工档案,造成了工程竣工档案不能及时的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如一些建设单位注重工程进度、重资金管理,忽视编制工程竣工档案管理体系,在工程验收完成时,工程竣工档案都无法正常完成,造成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滞后。

2.档案材料填写不真实

建设工程档案由于其本身的复杂性、特殊性与多样性,决定了在收集整理的过程中难度打,容易出现失误等问题,加上有些建设单位未建立工程竣工档案管理体系,很容易造成管理不严,或对工程施工现场不了解,根据建设单位提供不完整的资料编写竣工档案,这样的档案只是为了应付交档而做的,不能做到与工程同步进行,所以往往采用虚假数据,导致建筑工程竣工档案与事实不符,竣工图产生误差,由于不能与工程进度同步,造成了各种建材的质保书和合格证不全,不能全面的反映工程的建设和质量。

3.竣工档案移交不及时

由于施工到了后期,大多的技术人员都撤离到了别的地方,加上很多施工单位没有按照竣工档案管理的要求在施工中整理必要的资料,造成工程竣工后不能按时完成工程竣工档案,造成工程竣工档案移交不及时;有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建材供应单位之间存在工程款拖欠的情况,致使工期延长,造成档案归档停滞,材料残缺不全,严重影响了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有些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进行部门重组,档案管理人员更换,致使材料分散、缺失,在工程验收后无法收齐,这些原因都会造成了施工档案移交不及时。

三、建筑工程档案有效管理的措施

1.建立健全档案打理制度是做好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的基础。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各阶段档案资料的有序管理,保证归档资料及图纸的准确、齐全、规范,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初期(从工程立项开始)就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建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措施。同时要明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招投标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及档案人员在工程档案形成过程中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规范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以保证工程自立项开始与档案跟踪管理同步。完整的先期文件很重要,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方面有重要的依据、凭证作用。

2.严格把好竣工验收档案资料质量关,使工程竣工验收档案充分发挥其凭证作用。

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档案管理人员要会同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按照建筑工程档案归档范围的要求,对工程建设中形成的全部文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补缺补漏,务必使得竣工材料做到真实、完备、及时,归档范围符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的有关条文,把好竣工验收关,把竣工档案的验收、移交作为整个工程验收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内容,做到工程竣工验收与档案验收同步。

3.加强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是做好工程档案工作的重要保证。

4.加强施工管理,强化档案材料编制工作。按照标准编制工程档案材料,是施工单位最基本的业务条件。一个施工队不会编制工程内业材料,就不具备承包工程的资格。工程档案材料的质量,关键在于编制形成过程。施工单位应明确自己的责任,加强对施工技术人员编制档案材料的训练,不断提高编制工程档案材料的业务水平。开发公司要加强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检查工程档案材料编制情况,按照标准形成档案材料,给后人留下宝贵的财富。

5.及时做好传递和变更记录。在管 理过程中,频繁传递和变更,容易使档案的完整性、有效性发生变化,各部门只有及时的对档案的增减变动及传递情况做出相关记录(如传递情况记录、变更情况记录、修改情况记录、作废情况记录等),才可能有效地了解档案的来龙去脉,防止其丢失、损毁、失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部门获取及时,有效档案资料或信息。

6.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多角度、多层次开发建筑工程档案信息资源,做好档案信息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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