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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防范整改措施

安全隐患防范整改措施

安全隐患防范整改措施范文第1篇

关键词:临时查封 消防监督执法 运用

《消防法》第54条规定:“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对采取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的范围界定、操作程序和实施步骤作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赋予公安消防部门强制权力,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结合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大力探索和实践,为消除火灾隐患,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发挥积极的作用。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合理运用临时查封措施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一、临时查封措施在消防监督执法实践中的必要性

近年来,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给死者家属造成了永世难忘的创伤。克拉玛依、洛阳东都、焦作大火、舞王大火、拉丁酒吧大火等等,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火灾案例事故,无不说明了一个问题――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必须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否则,公安消防部门将无法面对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力。

1.临时查封是有效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的有力举措

火灾隐患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将会酿成火灾,造成不可避免的损失。特别是有些火灾隐患的存在,已经对公共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随时都有发生火灾引起群死群伤的可能,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如果不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就不足以消除这种危险。因此,赋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临时查封强制权力,对于整治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十分管用。

2.临时查封是有效制止正在发生危险行为的有效举措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施工等正在发生的危险行为时,可以立即采取临时查封措施,果断消除火灾隐患。与此同时,实施临时查封也是公安消防部队在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诸多进行时的危险行为,进行及时阻止的一种书面表达方式,为下一步实施行政处罚提供一定的证据依据。

3.临时查封是教育隐患单位积极整改的有效举措

实践中,有的企业和单位为了自身利益,不愿意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但是,如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存在,果断采取临时查封就可以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震慑和警醒其他社会单位端正态度,立即行动进行整改,可一改先前等待观望、消极对抗的被动局面。

二、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应当注意的几个事项

作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既要履行消防监督本职,消除火灾隐患,维护公共安全,又要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正确处理局部和大局的关系,在工作中慎用临时查封强制措施,切实杜绝为执法而执法,更不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1.正确处理查封与监督的关系

监督检查是《消防法》赋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的重要职责,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采取消防安全措施,预防火灾进行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是发现火灾隐患的主要手段。在发现火灾隐患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必须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可以责令当场或者限期改正,也可以实施临时查封。准确地讲,查封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处理火灾隐患的手段之一,只是表现形式十分“激烈”。

2.正确处理查封与处罚的关系

在发现火灾隐患的同时,对造成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消防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必须遵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而临时查封则是一种临时性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也必须遵守今后出台的《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两者不能混淆。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以处罚代替查封,也不能以查封代替处罚,应注意在查封的同时必须予以行政处罚,不能降格处理。

3.正确处理查封与整改的关系

采取查封措施是消除火灾隐患的有力手段。实施临时查封的根本目的就是推动整改。在执法中不能一封了之,置之不理,而要在查封后,加强整改工作指导和与单位的沟通联系,严格把好消防设计、施工、检测、验收关,确保整改质量和效果。涉及消防水池选址或者设置户外楼梯等情况,主动与规划、城管等部门协调,帮助解决在隐患整改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整改步伐。

4.正确处理查封与服务的关系

实施临时查封是公安消防机构严格执法的最直接体现。对单位或场所实施查封后,必然导致停业,对单位、社会影响极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义务更有责任为单位提供热情服务,这也是消防部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对整改完毕符合解封条件要求的,及时解除查封,告知可以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减少当事人损失。从而树立良好的消防执法形象。

三、合理化运用临时查封措施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1.实施临时查封要着重考量三个因素

在执法实践中应注重新修订法律法规与现行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的有机衔接,着重考量三个因素,即是否能够立即改正、整改难度是否较大、是否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我支队依法实施临时查封的24家单位,其隐患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均可以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重堵塞或者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和其他消防违法行为的,可依据《消防法》责令当场或者限期改正,不必采取临时查封措施,防止行政强制措施滥用。

2.实施临时查封要注重人性化执法

在实施临时查封时,作为公安执法机构,要推行平和、文明、说理式消防执法,在告知相关单位时,坚持做好解释说服,强调临时查封只是整改火灾隐患的手段,不是目的,努力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而不是态度蛮横或者无视其合理要求。在面对言语和人身威胁甚或当事人采取过激行为时,执法人员要坚持原则立场,采取摄像、拍照、录音等取证方式保护自己,推进执法行动开展。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保证执法规范化,防止因程序不当而引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更不能一封了之,放任不管,而要加强互动,共同推进整改。

3.实施临时查封要注重整体观念

在实施临时查封时,应采取整体查封方式。因为针对某一危险部位,还不足以采取临时查封措施。且局部查封,必然影响整体安全,且可能导致边营业边整改,增大火灾危险性,不符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采取整体查封可不留“后患”。

安全隐患防范整改措施范文第2篇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x委明电〔2017〕x号)和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景宁畲族自治县2017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全乡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平安护航”和全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全面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严防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乡所有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企业)。

(一)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省、市、县安委会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严管底线措施落实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村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6.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检查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中小微企业,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情况。“智慧用电系统”安装和使用情况。

(二)职责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和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建设。

2.严格监管执法。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明确安全生产检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完善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制、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和隐患有奖举报制等3个机制并举。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三、工作步骤和主要措施

从2017年7月至12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7月),以部署发动、全面自查为主,着力查短板、补漏洞。

1.及时部署。按照全县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各村的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

2.完善标准。各村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逐条对照“政府层面”的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乡部门要按照县级部门制定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的辨识标准,结合秋炉实际,形成具体的细化工作标准,在全乡行业领域应用推广。

3.组织排查。各村要积极发动辖区和行业领域内企业对照“企业层面”的内容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督促各类企业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乡安委会已于7月底组织开展第一次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推进情况,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部署情况,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落实情况等。

第二阶段(8月至10月),以深入检查,整治管控为主。着力治隐患、控风险。

1.对表检查。按照大检查内容和要求,结合辖区、行业实际和特点,制定针对各企业的检查表。要将大检查与年度执法计划相结合,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并汇总检查记录。

2.管控风险。督促自身有能力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引导不具备能力的企业引入第三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督促各类企业严格落实省安委会制定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渔船安全、社会福利机构安全、居住出租房屋、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和市安委会制定出台的来料加工安全等底线监管措施。

3.严格执法。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加大一线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事前追责执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加强联合执法和联合整治。

4.落实整改。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尤其要将企业反复性存在的隐患作为治理重点,倒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企业改进和加强安全管理。

5.集中警示。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被实施联合惩戒企业和失信“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被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6.重点督导。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突出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也要采取“回头看”“专家会诊”等形式深化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工作落实到位。

8月25日前,将开展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报送乡安委办;9月30日前,将上级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和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的整改方案以及落实情况报送乡安委办,10月31日前,将大检查阶段性总结报送乡安委办。

第三阶段(11月至12月),以重点防控,建立机制为主,着力抓重点,建长效。

1.重点管控。围绕确保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安全事件的目标,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对重大安全风险,要督促企业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进行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2.重点督查。以确保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重点,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区域,开展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部位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进一步深化隐患整治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确保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管控措施落实精准有效。

将在世界互联网大会召开前期,组织开展第三次督查,重点督查互联网大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重大隐患整治和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

3.建立长效。全面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针对监管工作中的不足和企业事故防范中的问题,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在12月8日前,将在辖区和行业领域内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工作。乡政府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安全隐患防范整改措施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安全生产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依据,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攻坚年”为重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监管,加强防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建国60周年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工作目标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杜绝特别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确保国庆期间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工艺系统、基础设施、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事故隐患类别、事故隐患等级、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等情况;

7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重点排查整治的内容

1煤矿方面。正常生产的矿井要以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和机电设备管理为重点,开展全方位隐患排查:一是排查“一通三防”工作技术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否运行正常。二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老空(窑)水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雨季“三防”工作是否安排部署,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三是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及材料;各种保护装置、监控设施使用维护是否到位,轨道是否完好;是否按规定管理使用、存储火工品。正在实施整合重组的矿井要把停产整顿工作落到实处,严禁非法违法生产。

2金属和非金属矿山方面。露天开采矿山是否按开采方案自上而下实行台阶式或分层开采,排土场截洪、防洪及防止泥石流措施是否落实。地下开采矿山安全出口是否规范完善;机械通风系统及其风质、风量、风速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采矿作业掘进、运输、提升、防排水、顶板管理、地压监控、供电等环节的安全状况;采空区治理及防范水害情况。

尾矿库是否按照设计生产运行;坝体坡比、排洪(水)设施、最小干滩长度等是否满足设计与防洪要求;防洪渡汛主要措施及物资器材准备情况;关闭尾矿库的闭库治理情况;危库、险库、“头顶库”的隐患治理进度。加快尾矿库存在隐患的整改进度和办证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实施关闭设有尾矿库企业及尾矿库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目标,9月30日前完成关闭工作情况;10月1日后,凡未取得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企业,按照《*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关闭。

冶金有色企业预防熔融金属发生喷溅、爆炸措施;防范煤气中毒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改进情况。

3危险化学品方面。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使用、运输等各环节的监管,从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查找火灾、爆炸、中毒、泄露等事故的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排查危险化学品存储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消防设施、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防超压、防雷电、防晒、防爆、防腐、防渗漏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排查是否存在未经安全许可,超范围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排查各类充装岗位资质、防超装措施、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装卸软管及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有毒有害充装站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配备和使用防毒面具、防化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情况及试生产是否严格执行试生产程序情况。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4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方面。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建立烟花爆竹产品及药料流向登记制度和氯酸钾购买、使用登记制度并认真执行;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生产、购进、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查经营企业超量储存、违规购销私炮和超许可范围经营的行为,严格落实在高温、高湿及雷雨天气的停产制度;排查生产企业工艺布局、内外部安全距离、工房建筑结构、防护屏障和消防、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民爆器材生产、流通企业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规章制度、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跟踪管理,挂牌整改;对爆破作业现场管理不严,乱存、乱放、私拿、私藏爆炸物品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5道路交通方面。以高速公路和农村道路为重点,针对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农用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格运输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车辆的监管,坚决打击未经批准私自运输行为。继续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桥梁、隧道为主要内容的“平安畅通工程”,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加大对全市46处“黑点”路段的整治,防止发生恶通事故。加强对铁路平交道口的监管。

6消防安全方面。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围绕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违章建筑等开展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位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按要求设置并畅通,消防器材和设施是否到位并完好有效,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员工是否掌握“四懂四会”知识,建筑内装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弱势群体居住场所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等。

7建筑施工方面。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包括:脚手架工程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查验、使用等情况。结合“三年大变样”工程,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等多发性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加大对重点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施工现场,责令限时整改到位。检查拆迁、拆违工作中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8特种设备方面。以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重要旅游景点的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的安全状况为排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制度是否落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维护是否正常、是否正常运行、运行记录是否真实等。

9教育系统。加强校园安全环境整治,继续深入抓好校舍的安全普查、建档工作,加快危陋房屋、临时建筑的改造进度,确保校舍工程安全建设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部位,认真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整顿,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隐患;加强对教职员工及学生的安全教育;防范食物中毒。

10电力系统。全面排查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保证迎峰度夏电力安全;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等。

旅游、水利、农机、粮食、商务、文化、城管等部门要着眼行业特点,结合各自实际,抓好本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生产经营单位围绕排查整治的内容,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隐患排查,查找、分析、解决现场存在的各类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整改落实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各单位要在自查阶段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加大对所查隐患的整改力度,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限,确保整改到位。政府及监管部门对重大隐患整改要落实领导包案负责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定期调度,确保国庆节前隐患治理要有实质性成果;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采取防范、监控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死盯死守,确保国庆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同时,根据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特别行动的总体部署,市、县两级要分别成立联合执法检查队,对全市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执法检查;负有行政执法职责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在本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行动,推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快隐患治理步伐,防止已整改问题出现复发现象。具体工作由市安委会另行安排。

各县(市)、区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安委会相关单位要在9月、10月上旬,对所辖区域及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别进行一次“拉网式”督导检查。

市政府将分别在9月、10月下旬组成由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安全生产专家参加的督导组,分赴各地进行督导检查,并抽查相关企业(督导形式、内容及具体时间由市安委办另行通知)。同时,市政府在国庆节前对这次行动进行一次综合调度,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委会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0日)。针对四季度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特点,各级各部门要在做好“百日会战”工作总结的同时,继续督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仍按照“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的要求,继续加大整治力度,落实整改责任,推动隐患整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好转。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刘明轩同志为组长的“百日会战”行动领导小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全市隐患治理“百日会战”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及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建立督查机制,落实督查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企业要成立由法人代表为组长的隐患治理小组,加强对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二)认真安排部署。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安排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百日会战”行动,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排查、督查内容,明确工作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单位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以事故多发、高危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反“三非”、反“三违”和反“三超”为着力点,以全市重点监控企业为切入点,深入开展隐患治理整治行动,对一些重点隐患要挂牌督办,明确时间、明确进度、明确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三)强化综合协调。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百日会战”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全面深入。既要加强督促检查,又要开展集中执法;既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又要全面细致、共同推进;既要排查整治隐患,又要强化基层基础;既要搞好综合督导,又要抓好专项检查。各级要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确保该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四)严格问责制度。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和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不仅要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对违法违纪违规、失职渎职,甚至参与事故瞒报的,要查明原因、认定责任、严肃处理,真正起到“惩处违法者、教育责任人、警示其他人”的作用。对一些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特别是对无视国法,无视政府监管,无视从业人员生命健康,以致因违法、抗法生产造成事故的,要加大刑事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力度,真正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对在国庆期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一律按高限严厉处罚,并在省会各新闻媒体给予曝光。

安全隐患防范整改措施范文第4篇

一、完善体制、明确责任,切实强化安全安全监管

二、积极响应、群策群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1、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开展情况

2008年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隐患治理年”,我站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排查我站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我站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在完成第一战役的基础上,进行了以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第二战役。

(一)认真制定方案。结合开放式收费站工作实际,针对在第二季度易出现问题的隐患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制定了第二战役具体实施方案。

(二)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分工负责制”,安委会承担了隐患排查治理的义务和责任,各成员结合个人分工情况积极主动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了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加强隐患的治理和监控。对排查掌握的事故隐患,都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2、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

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由站安委会牵头,组织安委会成员对办公区、收费区等各重点部位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人,并限期整改落实,督查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和意见。在督查工作中,排查出了收费区雨棚年久失修漏雨、收费区值班室基础边坡水毁严重、收费区路灯线路老化,安保工作措施制度不够完善等隐患,及时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已基本整改完毕。

3、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

三、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二)强化培训,增强意识。为提高全站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我站积极开展了安全基础知识、技术技能和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工作,重点学习了市局下发《关于印发东营市公路管理局暴风雪防范及扫雪防滑工作预案的通知》,并及时制定了《省道310线利津收费站暴风雪防范及扫雪防滑工作预案》,同时组织学习了《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厅公路局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并对学习情况进行了答卷测试,提高了全站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有效的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强化防范。我站认真学习贯彻市局关于印发《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东路发〔2008〕12号)的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加强教育,扩大宣传,确保目标、措施、任务落到实处。在收费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悬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条幅,组织收费人员向

过往司乘人员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防范技能。 半年来,全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在全站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整改活动,积极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竞赛”活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四项体系,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探索制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现进一步促进我站通行费征收工作的开展,将2008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体制、明确责任,切实强化安全安全监管

二、积极响应、群策群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1、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开展情况

2008年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隐患治理年”,我站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排查我站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我站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在完成第一战役的基础上,进行了以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第二战役。

(一)认真制定方案。结合开放式收费站工作实际,针对在第二季度易出现问题的隐患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制定了第二战役具体实施方案。

(二)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分工负责制”,安委会承担了隐患排查治理的义务和责任,各成员结合个人分工情况积极主动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了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加强隐患的治理和监控。对排查掌握的事故隐患,都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2、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

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由站安委会牵头,组织安委会成员对办公区、收费区等各重点部位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人,并限期整改落实,督查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和意见。在督查工作中,排查出了收费区雨棚年久失修漏雨、收费区值班室基础边坡水毁严重、收费区路灯线路老化,安保工作措施制度不够完善等隐患,及时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已基本整改完毕。

3、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三、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二)强化培训,增强意识。为提高全站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我站积极开展了安全基础知识、技术技能和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工作,重点学习了市局下发《关于印发东营市公路管理局暴风雪防范及扫雪防滑工作预案的通知》,并及时制定了《省道310线利津收费站暴风雪防范及扫雪防滑工作预案》,同时组织学习了《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厅公路局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并对学习情况进行了答卷测试,提高了全站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有效的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隐患防范整改措施范文第5篇

一、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集中整改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属地部门消防安全风险管理意识不强、管控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强化消防安全风险管理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消除一批消防隐患问题,管控风险,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一)工业企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对辖区范围内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检查,建立本地企业底数台账和火灾隐患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对出租厂房、老旧厂房(仓库)进行摸排登记造册,不符合出租条件的,要责令业主单位立即停止出租行为。

(二)住宅、老旧小区、公共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对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老旧小区和公共建筑进行摸排登记,建立底数台账,对单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和责任清单;与有专业资质的消防维保公司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合同,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提高单位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及时予以拆除;推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重点督检查小区消防设施完好率、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电瓶车等采用飞线违规充电等。

(三)成品油经营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1.督促合法经营的成品油企业组织对老旧消防设施器村全部进行更新维护,确保有效。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开展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定期开展企业风险自查评估,加强加油现场管理。

2.加强汽油加油站安全监管,督促汽油加油站点开展隐患自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综合演练,定期开展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加强现场管理。

3.依法整治非法流动加油车辆,重点整治给建设工地、大型农机等非法运送或加注成品油的车辆;在马路旁边给各种车辆非法加注成品油的车辆;非法私设的油库和向非法经营成品油流动加油车供油的油库。

(四)重点行业领城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和宗教活动场所馆等各自行业领域,严格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制定完善各项消防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健全完善“五实N岗”消防贵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督促指导行业单位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单位消防设施情况、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存量,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基础。

(五)家庭作坊和“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认真排查梳理属地范围内的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三合一”场所是指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为一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用途的场所)。“多合一”。家庭式商铺、群租房等场所,分类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见附件3),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三清单”,夯实工作责任。采取“1+2+X*措施,即推广安装一套简易喷淋,打通生命通道和配备灭火逃生设施,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防火防烟分隔措施设置、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护栏、防盗窗设置等。对群租房出租屋居住人员较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安全出口不足、消防设施损坏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停止租用,合理引导分流,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属于违章搭建的,一律予以拆除。

(六)违章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1.对全镇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和私搭乱建的情况认真做好排查登记造册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制定全镇违章建筑拆除工作方案,对工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私搭乱建、占用防火间距、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要优先拆除,进一步提升整体形象,改善全镇人居环境质量。

2.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达不到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拆除或更换符合规定的建筑材料。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摸排阶段(6月4日至6月20日)

镇有关部门对辖区场所进行全面摸排,对重大消防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清单,明确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对账销号。同时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活动,通过线上征集线索,对经核实为较大火灾隐患,纳入隐患治理清单的予以奖励,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整改验收阶段(6月20日至8月20日)

县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送情况及省市县消防隐患挂牌督办情况、火灾防控检查服务组检查指导情况、群众举报情况建立消防安全隐患台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井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成立验收工作组,对整改完成的及时与已验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

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确保各项隐患问题按时整改销号,形成火灾隐患整治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