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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论文

评估方法论文

评估方法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风险管理,定量风险评估

0、引言

电力作为高风险产业,不仅源于其公用事业属性,以及技术资金密集、供求瞬时平衡、生产运行连续等特征,同时电力项目投资额巨大、建设周期长、沉没成本高,而且,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进程的深入,市场主体越来越多,电力交易关系复杂,不同主体之间协调困难,电力行业规划建设、生产经营的不确定性加大、电力市场风险增加。根据“十一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的任务,面对我国电力市场化发展的现状,增强风险意识,树立风险观念,加强风险管理将是电力企业的重要任务。本文在阐述了企业风险管理基本框架流程及其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提出电力企业定量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及方法,以期推动电力系统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

1、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风险作为客观存在,要求人们考察研究风险时,要从决策角度认识到风险与人们有目的活动、行动方案选择及事物的未来变化有关。风险的形成过程和风险的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特征共同构成风险形成机制分析和风险管理的基础。

人们一般对风险持厌恶态度,都想减小风险损失,追求风险与收益的均衡优化。风险管理的提出与发展与企业发展状况、社会背景密不可分。风险管理作为一门管理学科,首先在美国应运而生,之后传到西欧、亚洲、拉丁美洲。美国大多数企业都设置专职部门进行风险管理,许多大学的工商管理学院都开设风险管理课程。风险管理作为一门科学与艺术,既需要定性分析,又需要定量估计;既要求理性,又要求人性;不但需要多学科理论指导,还需要多种方法支持。

源于风险意识的风险管理主要包括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三大部份。根据风险形成的过程,风险分析需要进行风险辨识、风险估计。风险估计需要进行频率分析与后果分析,而后果分析又包括情景分析与损失分析。通过风险分析,可得到特定系统所有风险的风险估计,对此再参照相应的风险标准及可接受性,判断系统的风险是否可接受,是否采取安全措施,这就是风险评价。风险分析与风险评价总称为风险评估。为进行风险定量化估算,要进行定量风险评估(QuantitativeRiskAssessment—QRA)。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针对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与对策方案,以控制、抑制、降低风险,即风险控制。风险管理不仅要定性分析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及损失状况,而且要尽可能基于风险标准及可接受性对风险进行定量评价。对于以盈利为目的的工业企业也希望将风险损失价值化并给出货币衡量标准。风险管理就是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三者密切相联的动态过程,见图1。

2、风险管理的组织实施与基本流程

为有效实施风险管理,企业应由专门的组织及相关人员按一定程序组织实施风险管理工作。据《幸福》杂志对美国500多家大公司的调查知,84%的公司由中层以上的经理人员负责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趋势是董事会下属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风险管理,组织实施的流程是:①制定风险管理规划;②风险辩识;③风险评估;④风险管理策略方案选择;⑤风险管理策略实施;⑥风险管理策略实施评价。

3、电力企业定量风险评估(QRA)

电力企业QRA的建立与发展从内部来看,不仅已有可靠性分析、安全分析、质量管理、项目管理等各专业分析作基础,从外部而言有电力用户、政府与社会公众、咨询机构等众多相关主体的关注。电力企业QRA对企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QRA有利于企业将风险水平控制在规定标准的风险水平之内,并符合最低合理可行原则;通过开展QRA可帮助企业全面识别风险,并按轻重缓急排序,以有助于管理者将精力、财力、物力集中于风险控制的重要紧急领域,使风险管理决策更为合理、效果更好、成本最小;通过对各种风险控制方案或安全改进措施进行QRA,使决策者对方案措施进行优劣选择,为公司提出决策支持。电力企业的风险将对其它企业和主体带来连带影响,并产生放大效应,电力系统安全、可靠、高效、优质是各行各业和政府管理部门共同的愿望。电力企业实施QRA具有现实意义。

3.1电力企业QHA的基本框架模式

电力企业QRA是指在工业系统QRA的基础上,考虑电力系统的技术经济特点及运行规律,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及电力市场化进程而以概率模型表征的全面风险管理理论方法。为便于实施风险管理,保证风险评估质量,满足风险评估过程各阶段的不同要求,构建如图3所示的适用于电力企业QRA的基本框架模式。在具体实施时,允许依实际情况而有所改变。

3.2电力企业QRA的主要工作内容

(1)确定目标及范围。包括风险管理的目的与意义,待分析系统的设备配置、工作流程、资金、人员、管理、信息、地区、人文环境等,即确定QRA实现目标和实施条件等。

(2)风险辨识。即找出待评价系统中所有潜在的风险因素,并进行初步分析,通过安全检查看系统是否达到规范要求。风险辩识的基本途径有历史事故统计分析、安全检查表分析、风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ZOPS)、故障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故障模式影响及危急分析(FMECA)、故障树分析(ETA)、事故树分析(ETA)、风险分析调查表、保单检视表、资产风险暴露分析表、财务报表、流程图、现场检查表、风险趋势估计表等。为配合保险公司对出险事项的处理,可采用从下至上的归纳法、从上至下的演绎法及两者综合运用。针对特定风险,可选用基于系统平面布置的区域分析、隐含事件分析、德尔菲法及基于事故树分析的风险事故网络法等。风险辩识不只局限于系统硬件,还应考虑人为因素、组织制度等系统软件。风险综合集成是指对所有风险按其特性类型分门别类加以汇总整理。因电力工业特点及电力市场化改革特点,把电力系统风险按厂网分开的行业结构进行分类。

对于发电企业而言,主要有电源规划风险、报价竞价上网风险、供求平衡风险、市场力抑制风险、备用容量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项目风险、中介机构风险等。对于电网企业而言,主要有电网规划风险、电网融资风险、购电电价风险、电力交易转移风险、辅助服务风险、成本分摊风险、输电阻塞风险、输电能力风险、备用率风险、电力监管风险等。另外,电力企业还将面临电力可靠性、安全性、稳定性风险及电能质量风险等。

风险综合集成后的初步风险分析是对已辩识出的风险进行初步分析评估,确定风险的等级或水平。风险水平低的可忽略不计或仅作定性评估,风险水平高的要在定性分析基础上,进行定量评估。

(3)频率分析。即确定风险可能发生的频率,其方法主要有历史数据统计分析、故障树分析与失效理论模型分析。历史数据统计分析是根据有关事故的历史数据预测今后可能发生的频率。因此要建立风险数据库,既作为QRA的基础,又作为风险决策的依据。故障树分析作为一种自上而下的逻辑分析法,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系统失效(顶事件)与基本部件的失效联系起来,根据基本部件的失效概率计算出顶事件的发生概率。失效理论模型分析是在历史数据与专家经验的基础上,采用某种失效理论模型来计算风险发生频率。

(4)风险测定估计。根据风险特性及类型,运用一定的数学工具测定或估计风险大小。常用方法主要有主观估计法、客观估计法、期望值法、数学模型法、随机模拟法和马尔可夫模型法等。

(5)后果分析。即分析特定风险在某种环境作用下可能导致的各种事故后果及损失。其方法主要有情景分析与损失分析。情景分析通过事件树模型分析特定风险在环境作用下可能导致的各种事故后果。损失分析是分析特定后果对其它事物的影响及利益损失并归结为某种风险指标。

(6)风险标准及可接受性。风险标准及可接受性应遵循最低合理可行(ALARP)原则。ALARP原则是指任何系统都存在风险,而且风险水平越低,即风险程度越小要进一步减少风险越困难,其成本会呈指数曲线上升。也就是说,风险改进措施投资的边际效益递减,最终趋于零,甚至为负值。因此,必须在风险水平与成本间折衷考虑。如果电力企业定量风险评估所得风险水平在不可接受线之上,则该风险被拒绝,如果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线之下,则该风险可接受,无需采取风险改进措施;如风险水平在不可接受线与可接受线之间,即落人ALARP区(可容忍区),这时要进行风险改进措施投资成本风险分析或风险成本收益分析。

分析结果如果证明进一步增加风险改进投资对电力企业的风险水平减小贡献不大,则该风险是可接受的,即允许该风险存在,以节省投资成本。ALARP原则的经济学解释类似投入要素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一样,风险与风险措施投入间的风险曲线也呈边际收益递减规律。

3.3电力企业QRA常用方法

根据电力企业QRA的工作内容和实现要求,结合电力企业本身特点,电力企业QRA常用的方法主要有:安全检查表即实施安全检查的项目明细表;故障模式与影响分析技术和故障模式影响分析与致命度分析(FMEACA)技术;风险与可操作性研究技术;事件树分析技术;基于概率影响图技术、人工智能、专家系统、可靠性工程技术期望值法、风险主观、客观估计法、模糊评估法等。

评估方法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 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企业价值评估

在评估界,关于不同评估方法评估的结果是否具有可比性,大致有两种观点:一是“趋同论”,一是“不同论”。“趋同论”认为,在某些条件满足的情况下,不同评估方法评估的结果具有可比性,甚或可以对不同结果采用加权平均法来求取最终评估结果。“不同论”认为,评估方法不同,评估结果必然不同,那么,评估结果就不具有可比性。本文认为,在任何理论研究中,持有不同的观点,是很正常的,观点交锋可以推动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发展。但在资产评估中,资产评估理论是用来指导评估实践的。如果在理论上有一些东西比较模糊,会导致实践上的迷失与困惑,造成评估资源的浪费,并有可能带来评估风险。本文持“不同论”的观点,并就有关问题论述如下。

一、几点理由

本文认为,不同评估方法评估的结果不具有可比性,其理由如下:

(一)不同评估方法运用的前提条件不同,决定了评估结果不可能具有可比性

目前公认的资产评估基本方法有三种: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本文先从三种方法的产生及优缺点来分析。

从资产评估的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来看,市场法是三种方法中最容易满足这两种假设的方法,因此,市场法是资产评估中最早出现的评估方法,也是最能够直接体现资产价值并能被当事人接受的评估方法。但市场法也有缺点,比如:有的资产找不到或难以找到可比参照物,如某些自制设备、某些专门订制的成套设备和大多数无形资产等;有的资产没有市价,如在产品、构筑物等。在这些情况下,市场法就无能为力了,于是,成本法出现了。可以这样理解,成本法是在市场法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情况下产生的,或者可以这样讲,凡是能够采用市场法的,都采用市场法,市场法不能发挥作用的地方,便采用成本法。这样就印证了本文要说明的问题:不同评估方法评估的结果不具有可比性。由于市场法和成本法是在不同的条件下、各自不同的领域发挥不同的作用,其评估结果当然是不可能具有可比性的。也许有人会说,成本法采用的成本,从某种意义上讲,它也是市场价格的反映,只不过市场法是直接从市场上取得价格,而成本法则是通过变通的方式或间接的方式取得市场价格,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市场法与成本法评估的结果可以具有可比性或“趋同”。本文认为,正是因为一个是“直接”取得市场价格,一个是“间接”取得市场价格,因此,运用评估方法的前提条件完全不相同了,就决定了两种方法的结果不可能具有可比性。 成本法的优点是克服了市场法的不足,但成本法本身的主要缺点是在评估时只能考虑资产现时状况下的价值,而不能充分考虑被评估资产的未来获利能力,这是成本法的致命弱点。在这种情况下,收益法应运而生。收益法的运用要满足几个主要条件:一是评估对象必须是持续经营(指企业)或继续使用(指具体资产),二是必须有未来收益,三是必须能够单独计算出收益。收益法的着眼点与市场法和成本法不同,市场法和成本法的着眼点在现在,而收益法的着眼点在于未来。由于着眼点是未来,因此,运用收益法要考虑的假设与市场法和成本法相比,有所不同。而评估假设不同,评估方法运用的前提条件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样,评估结果就不可能具有可比性。

(二)在企业价值评估中,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不同,客观上只存在一种相对最为合理的评估方法,而不是各种评估方法都同样合理

企业价值评估是资产评估中技术性比较复杂的评估,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现以拟上市公司的评估为例。公司上市前需要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如果将拟上市公司分为资金密集型企业和技术密集型企业两类,则评估方法的选择就会不同。

1.资金密集型企业

资金密集型企业是指产品成本中物化劳动消耗所占比例较大或资金有机构成较高的企业。 其特点是:投资大,占用资金多,现代化技术装备程度高,容纳劳动力相对较少,劳动生产率较高,如钢铁、机械制造、汽车、石油化工、电力等,均属于资金密集型企业。

如果被评估企业是一家较大型的资金密集型制造企业,那么,可选用的评估方法大致有收益法、成本法(在公司上市以前,市场法难以采用)。如果采用收益法评估,可能存在两个问题:

(1)评估价值不真实。当该企业的未来收益情况(有收益,但收益率并不高)并不能足以体现该企业的价值(或称内在价值)时,企业的内在价值可能会大大低于采用成本法评估出来的价值(或称外在价值)。

(2)不动产如何评估。由于该企业是较大型的制造企业,可以设定占有大量的有形资产特别是不动产,这些不动产的价值如何评估,如何在评估报告中反映,就会成为一个问题。在《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2004) 第十七条中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与委托方进行沟通,获得委托方关于被评估企业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的说明,包括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状况的说明。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适当及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对被评估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进行单独分析和评估”。这段规定说明,在企业价值评估中,需要单独评估的资产只包括非经营性资产和溢余资产。 而在《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2007)中,专门设置了“第五章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不动产评估”。 可见,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不动产是有可能要单独进行评估的。那么,不动产在什么情况下要单独评估?为什么要单独评估?单独评估后其评估价值如何处理?这些问题都有待探讨。由此可见,采用收益法对资金密集型企业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是存在一定难度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采用成本法评估,可能能更方便、全面、合理地反映该企业的整体价值。

2.技术密集型企业

技术密集型企业是指技术装备程度比较高,所需劳动力或手工操作的人数比较少的企业。如果拟上市公司是一家技术密集型的创新型企业,可以设定该企业是没有多少有形资产的,该企业的价值更多的是体现在无形资产上或表现在未来获利能力上,在这种情况下,采用成本法则不能反映该企业的真实价值,采用收益法才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该企业的整体价值。

由此可见,如果被评估企业分别是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那么,其评估方法只有一种是相对最为合理的。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举例的前提是对拟上市公司的评估,如果是公司并购,则要依后面的内容来认定。

二、几点建议

(一)在理论研究方面可以继续探讨,但在行业规范及教科书方面则要慎用

在评估方法与结果的关系方面,无论是“趋同论”,还是“不同论”,都是学术探讨与观点的展示,是需要而且值得大家讨论的。讨论得越充分,大家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会更清楚。但建议在业界达成基本共识之前,关于“趋同论”的观点,在行业规范及教科书方面,一定要慎用①。

(二)在评估实务中,最好不要将两种以上的评估结果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得出

前已述,每种方法都有自己运用的前提条件,也都有各自的优点及不足。在特定的评估目的、评估假设、评估对象下,总是存在一种相对最为合理的评估思路及评估方法。这在做评估方案时就要事先加以考虑。即使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其目的也不应该是在评估后期采用加权平均法所用,而是要满足评估当事人或评估报告使用人的特定需求。如果将两种以上的评估结果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得出,不仅在理论上讲不通,而且受评估师的主观判断及个人素质的影响较大,同时也会让评估报告使用人搞不清楚评估结果的真实含义。

(三)在评估实务中,评估方法的采用要事先征求委托方或评估报告使用人的意见

在评估实务中,评估机构一定要将评估思路及评估方法不同会导致评估结果不同的道理事先告诉委托方或评估当事人,使他们对评估方法与评估结果的关系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评估方法的采用,除了要遵循特定的评估目的、评估假设、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外,还要充分征求评估委托方或有关当事方的意见。比如,在公司并购中,如果委托方或评估当事人需要得到被并购公司未来获利能力的价值,特别是投资价值,则可建议采用收益法;如果评估当事人需要得到被评估资产和负债的明细资料,则可建议采用成本法。向委托方或评估当事人主动说明评估方法与评估结果之间的关系、充分征求委托方或评估当事人的意见、向其推荐相对最为合理的评估方法并说明其理由,是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四)在评估实务中,评估机构一定要事先制定包括评估方法在内的评估预案

比较大型的资产评估项目,特别是企业价值评估,一定要先做好评估预案,包括评估方法的采用。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假设、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以及委托方或当事人的基本意图,选择出最为合理的一种评估方法。如果这种方法能够达到本次评估目的的要求,则尽量回避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如果委托方或评估当事人需要评估机构采用两种及以上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那么,评估人员也有义务事先向对方讲明两种及以上评估结果的经济含义以及在评估报告中的处理办法。本文认为,两种及以上的评估结果在评估报告中的处理办法大致也就是三种。

一是在评估报告中将不同的评估结果分别加以反映,并说明每种评估结果的经济含义,让评估结果使用人自己去加以分析、判断及使用。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评估结果多样化,可供评估结果使用人充分选择使用;不足之处是如果评估结果使用人并不具有理解各种评估结果经济含义的专业能力,则可能导致他们无法使用或正确使用评估结果;这种处理方法也不能满足某些法定评估业务(如:国有企业改制、公司上市、公司设立等)的要求,因为法定评估业务的性质要求评估机构给出一个确定的金额,而不是几个金额供选择;还有一个不足之处是,评估方法运用越多,评估机构与被评估单位所花费的成本开支就越大,如果评估结果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就极大地浪费了社会资源。

二是将不同结果进行加权平均。这种方法看起来是将各种评估结果充分运用了起来,又进行了加权,看似合理,但由于采用加权平均法,主观意图太强,理论上不容易讲清楚,受评估师个人素质影响太大,评估的风险很大,因此,加权平均法最不值得推荐。

三是由评估师选择相对最为合理的一种评估结果在评估报告中加以反映。这种方式的好处是,有利于评估结果使用人使用评估结果,特别是那些对评估专业并不熟悉的人使用评估结果;需要探讨的是,既然在最后只使用一种评估结果,那么,为什么不事先在做评估预案时就制定出相对最为合理的一种评估方法呢?需知多采用一种评估方法,无论对评估机构,还是被评估单位,都是一笔巨大的成本开支。

综上所述,在评估实务中,如果能够做到事先制定出相对最为合理的一种评估方法,则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就会很少出现在评估实务中,所谓评估结果的“趋同”也就没有多少机会出现了。

【参考文献】

[1]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号.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

[2] 2010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3] 汪海粟,张世如.关于专业判断原则与资产评估方法的辨析[J].中国资产评估,2010(7).

[4]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S].2007.

评估方法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失范现象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失范现象

无形资产评估的失范现象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失范。某些评估机构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做出了许多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评估,某些评估机构不服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目的,不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估结论,有些评估机构未取得合法的评估资格,或者聘用了没有评估资格的人担任评估人员。

2.科学失范。某些评估机构在评估时评估方法和价值参数的选取存在着许多不科学、不严谨。主要有:评估方法选择不当,评估的价值参数和技术参数不当,评估的分析调查方法和计算公式选择不准确,或计算出现严重失误。

3.财务失范。某些评估机构对企业进行无形资产评估时,不按照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进行科学的财务核算,甚至连简单的财务统计都不进行,就作出评估结论。

4.方法失范。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现行市场法、清算价格法及数学方法。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符合评估对象的基本要求,要求综合使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的评估结论。

二、失范原因

(一)无形资产评估失范的客观原因:无形资产评估对象的模糊性可能造成评估结论的失真和失范;评估的复杂性可能使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产生错误的认识,做出错误的判断;评估工作的艰苦性可能使评估人员由于时间、精力、智力及体力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评估结论的失真和失范;评估结论的估计性的特点可能使评估人员因材料掌握不全面、评估经验不丰富、思维判断的不正确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评估结论的失真、失范。

(二)无形资产评估失范的主观原因:评估机构少权威,由于缺乏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因而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都很难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很难适应无形资产评估的复杂情况;评估规范无细则,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许多具体项目没有具体细则,对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中的具体问题未能也不可能做出明确规定;评估方法欠科学,不同的评估对象需要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是单独还是综合采用评估方法,这都需要根据评估对象的客观实际做出决定的;评估机制缺监督,无形资产评估的结论不能仅仅由评估机构单方面做出决定,必须有一定的权威机构予以复核、监督。

三、防范对策

1.完善评估组织机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必须由合法的、专门的评估机构的具有评估资格的人员进行;应该有更加严格、更加明确、更加规范的审批程序;无形资产评估人员应该经过严格的考试考核取得专业评估资格证书,并被合法的评估机构确认和聘用,才有资格参加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2.建立评估法规体系:要对无形资产评估系统作出明确的规定;要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管理作出规范化的规定;要对无形资产评估结论的认定和公布作出必要的规定,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要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责任作出明朗化的规定。

3.培训评估专业人员:搞好无形资产的评估,必须大力培养一大批无形资产评估的专门人才,要提高评估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法律政策水平、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公关力事能力。

4.宣传评估专业知识。

无形资产的评估是一项对整个社会都有影响的工作,因而必须加强对无形资产有关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知识不能只被少数评估专家所掌握,要扩大宣传力度,使整个社会尤其是产业部门的领导者和工作人员都能了解并能熟练地运用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知识,让社会和界运用自己掌握的无形资产评估知识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进行监督,以防止无形资产评估的失实、失真和失范。

5.建立评估监督机制。

要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评估结论的可靠性,必须有一定的监督机制。只有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才能有效地鞭策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依德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才能防止评估结论的失真和失范。对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主要有政府机构的监督、社会的监督、法律监督和技术监督等。对评估机构所做出的评估结论在必要的时候要进行一定的审核。必要时尤其是对重大项目的评估最好选择两个不同的评估机构进行背靠背的评估,比较他们的评估结论,从而得出可靠的评估结论。

6.按无形资产的特点进行评估

(1)系统性:评估企业的不同资产或为不同目的而进行的资产评估,所采用的计价标准和评估方法不可完全一致,必须对针每一问题,从众多的评估方法中选取最恰当的方法,或同时采用数种方法,这种现象表现为评估方法的系统性。

(2)动态性:企业资产评估的动态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对现有资产进行评估,不仅考虑现有资产的价值,而且还要考虑现存资产可能实现的预期收益;二是资产评估不仅发生在经营者接受资产的时刻,而且还发生在经营者终止经营的时刻,为了更有效地掌握企业资产的运营状况,做到清楚,亦可在不同的时期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再评估。

(3)市场性:企业资产评估,一般来说,都是发生在产权转让或资产流动的时候,所以,企业资产的转让及伴随的企业资产评估也势必在这一市场中完成。

(4)预测性:既然企业资产价值是由资产的本身价值及其预期的经济效益共同确定的,可见,其价值的大小不会是非常精确的,具有一定的预测性。

总之,随着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市场新的变化是无形资产在企业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对企业及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我们必须加强与完善评估中的相关法规、制度、程序及监督,使无形资产的评估更公正合理,有利于企业与社会的发展及建设。

参考文献:

[1]汪国芳.科研工作中形成的无形资产的计价问题.

[2]常文学.浅议知识经济时代的无形资产会计.

评估方法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企业价值评估》教材在资产评估(专门化)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十分明确。但由于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完整理论体系尚未形成,企业价值评估实践面临许多问题与新的课题,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运用上仍然处于模仿阶段,迫切需要进行理论上的升华、实践上的总结和方法上的创新,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方法体系。基于这一现实,本论文探讨了《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的编写依据和设计思路。

一、《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的编写背景

人类进入新世纪以来,企业环境变化更加显著,知识化、信息化、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加剧,企业经营面临更多、更复杂的风险,这必然导致企业管理面临更多、更大的挑战。在这种背景之下,对企业价值的衡量和管理,已经成为企业投资者和管理者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投资者通过价值评估,可以正确分析企业的价值,合理预测发展前景,从而作出收购、兼并、出售等有关资本运营的重要决策;企业管理者通过价值评估可以以价值提升为行动的标杆,增强企业价值管理意识,从而提升企业市场价值。

企业价值评估自20世纪50年代产生以来,在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并被广泛运用于实践中;但是在中国,企业价值评估还是一个新的评估领域,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评估理论体系。如果说企业价值最大化是投资者和管理者不懈追求的目标,那么合理确定企业的价值则将成为价值评估师和投资分析师的重要责任和评估发展方向。

根植于现代经济的企业价值评估与传统的单项资产评估有着很大的不同,它是建立在企业整体价值分析和价值管理的基础上,把企业作为一个经营整体并主要依据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来评估企业价值的评估活动。企业价值评估考虑的因素更全面、更复杂,不但涉及到企业的“外环境”,它包括外部宏观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结构、市场需求等因素,还涉及到企业内部的“硬资源”,如厂房设备、土地、原材料等,以及企业内部的“软资源”,如核心技术、战略思想、组织文化、品牌和商标、经营模式、销售渠道等。因此,在资产管理(专门化)专业教材体系中单独编写一本《企业价值评估》教材就显得完全有必要。

《企业价值评估》教材在资产评估(专门化)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十分明确。这是由于,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在我们国家企业价值评估事业才刚刚起步,将企业价值评估作为完整的理论与方法体系加以研究,只是近十年的事情。企业价值评估完整的理论体系尚未形成,企业价值评估实践面临许多问题与新的课题,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运用上也仍然处于模仿阶段,迫切需要进行理论上的升华、实践上的总结和方法上的创新,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方法体系。

基于这一现实,《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的编写具有重要意义,它属于资产评估专业的基础课程教材,将全面系统地介绍资产评估重要分支——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为培养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未来高端人才奠定基础。同时《企业价值评估》教材也可作为财务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金融学专业全面学习与应用企业价值评估知识和技能的通用教材。

二、国内外《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的比较研究

目前国外的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种类繁多,层次不一,应用较为普遍的是美国布瑞德福特康纳尔的《公司价值评估——有效评估与决策的工具》(2001)、美国阿斯沃思·迭蒙德理的《价值评估:证券分析、投资评估与公司理财》(2003)、美国汤姆·科普兰等的《价值评估——公司价值的衡量与管理(第3版)》(2005年)、瑞典戴维·弗里克曼等人的《公司价值评估》(2006)。应该说,国外的这些教材系统介绍了企业价值评估的主流方法,如折现现金流量法、相对价值评估法、期权定价评估法,并不追求面面俱到;强调企业价值评估的动机,并指出企业管理者应该重视价值评估和价值管理;突出企业价值评估的应用,穿插了大量的实例。这些都可以成为我们借鉴的地方。

当然,国外教材也具有一些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未结合中国国情。国外教材所介绍的方法和所举的实例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企业价值评估的实践,比如有人就曾质疑过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在中国资本市场应用的可行性。其二,未形成完整的理论和方法体系。国外教材的编写并不追求体系的完整性,而是往往着眼于某一种或某几种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应用的原理与流程,这未必符合我国国情。

由于我国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实践才刚刚起步,因此有关企业价值评估的教材也比较少。主要具有代表性的包括:俞明轩主编的《企业价值评估》(2004)、汪海粟主编的《企业价值评估》(2005)、王少豪著的《企业价值评估:观点、方法与实务》(2005)、成京联、阮梓坪:《企业价值评估》(2006)。应该说这些教材各有千秋,有的强调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完整性,有的注重实务的操作和案例的点评,有的紧密结合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内容。

但总体来看,国内现行教材的编写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定位问题。在编写企业价值评估教材之前,首先需要确定教材的阅读对象,现行的教材在这一问题上不够明确,导致内容要么太多、要么太深,其实有些研究性的内容可放在研究生层次再探讨。第二,体系问题。一本适合于资产评估专业本科生学习的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究竟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内容体系,是按照评估流程还是突出方法介绍?现行教材并没有就这一问题达成共识。第三,应用问题。目前我国大学本科教学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动手操作、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弱,现有的教材大部分注重的是理论的介绍,而不是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导致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第四,创新问题。一本好的教材应该与时俱进,反映国内外本课程理论与实务的最新进展。现有的教材有的注意了,有的没有注意。第五,大部分教材的编写形式不够灵活,缺乏生动性,难以吸引现在的80后、90后大学生的眼球。

三、《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的设计思路

《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编写的总体目标是:为资产评估专业本科生编一本系统、实用、创新的企业价值评估教材。为实现这一总体目标,我们力求达到如下要求:

1、搏采众长。既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研究成果,又要总结和考虑中国企业价值评估实务成功经验。在教材编写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广泛参考和吸取国内外相关教材的优点,尽量做到既反映国际企业价值评估发展潮流,又切实体现中国企业价值评估的实际状况。

2、强调应用。鉴于企业价值评估是一门技术含量高、实用性强的课程,我们在编写教材的过程中,尽量做到结合中国国情,有选择地引入一些实际案例,既有贯彻整章的大案例,又有解释某一知识点的小案例,同时专门设计一板块,以体现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相关最新制度规范的内容,反映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务中的难点问题。

3、突出创新。我们力争在参考和借鉴已有国内外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的基础上,在教材体系、内容和形式等方面有所创新。在体系上,追求完整系统;在内容上,既反映国际最新发展趋势,又反映中国实践现状;在形式上,改变过去教材编写注重模型推导的传统,强调模型蕴涵的原理和应用的过程,并通过一些小栏目(如名人名言、背景知识)的设计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促进学生的思考。

本教材的编写思路是: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5年初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其他相关制度规范为依据,以我国现阶段企业为对象,在反思我国过去企业价值评估以成本法为中心的评估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既强调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和原理的介绍,又进一步拓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因此我们将教材的全部内容划分为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企业价值评估技术和企业价值评估应用三大板块。

第一板块:企业价值评估理论。首先回顾了企业价值评估产生和发展历史,介绍企业价值评估国内外最新动态;从企业理论、企业价值创造理论和企业价值类型三个方面分别阐述了企业本质,界定了企业价值评估定义,明确了企业价值评估目标;在此基础上,介绍企业价值评估地位与作用、企业价值评估种类与内容。

第二板块:企业价值评估技术。本板块一方面注重介绍企业价值评估操作程序及其细节问题,同时针对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务中暴露出的一些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另一方面着重阐述了目前较为流行的三种主要方法,包括基于现金流量的企业价值评估、基于EVA的企业价值评估、基于价格比率的企业价值评估等方法的基本原理和应用程序,同时引入相应的案例,以进一步掌握这三种方法的应用。

第三板块:企业价值评估应用。本板块是对以上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技术的拓展应用,主要围绕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中的热点问题,探索了特殊情形的企业价值评估、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企业价值评估、企业价值管理与企业价值评估等三个专题。

《企业价值评估》教材在体系构建、内容阐述和形式设计方面将体现以下特色:

第一,系统性。本教材提出了一个相对完善的适用于我国国情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与方法体系,包括企业价值评估基础、企业价值评估实务和企业价值评估应用三大板块,体现了基础与应用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联系。

第二,基础性。本教材不搞“大而全”,避免“面面俱到”,而是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5年初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其他相关制度规范为依据,强调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基本原理和基本流程的介绍。

评估方法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税基评估; 行为主体; 行为客体; 批量评估; 争议解决制度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我国税制结构也日趋完善并逐渐与国际接轨。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做出了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的战略部署,这次税制改革制定的九个方面的任务中包括开征物业税。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物业税又称“不动产税”或“房地产税”,香港地区称“物业税”,我国采用这种叫法。开征物业税主要有两个关键因素,即税基和税率。其中,税基数额多少需要借助评估手段对房地产等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结果可以作为物业税的主要计税依据。在国际上,以征税为目的的税基评估包括很多方面,如物业税、不动产、财产税、所得税、关税等税种都要进行税基评估,这是广义上的税基评估;在我国,税基评估现仅对不动产而言,它是随着我国准备开征物业税而产生的,是狭义的税基评估。基于我国现状,本文所讨论的是指狭义的税基评估。税基评估在美国以及西方发达国家已有较久的发展历史,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和长期的实践,在物业税税基评估、不动产税基评估、财产税税基评估、所得税税基评估、关税税基评估等税种方面,逐步形成了较成熟的税基评估理论体系、较先进的税基评估技术和较完善的税基评估争议机制。中国开展税基评估,需要积极借鉴国外税基评估中的有益因素。

一、国外税基评估理论和方法概况

(一)国外税基评估的行为主体和客体

税基评估行为主体和税基评估行为客体是税基评估基本理论中最基础的两个因素,是建立税基评估体系需要首先考虑的问题,也影响着税基评估的其他因素,如制度、方法等。

税基评估行为主体是指开展税基评估行为的主要实施者,可理解为开展税基评估应当由哪个部门负责和由哪些人员实施。世界各国对税基评估的主体规定各不相同:有的国家设立专门机构从事不动产税基评估(如澳大利亚、英国等);有的国家出于节约政府行政成本考虑,委托社会评估机构进行税基评估(如美国、加拿大等)。总而言之,在国外税基评估活动中,既存在为税收征收和缴纳需要的、发生在税收征纳之前的申报征纳税基评估活动(即征纳税基评估),也存在有关当事人因对税基评估结果不满意而引出的纠纷税基评估活动(即纠纷税基评估)。

税基评估行为客体是指税基评估的评估对象,可以理解为税基评估的计税依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课题组研究得出:国际上有四种计税依据,即土地与地上建筑物价值、土地价值、租金收益和土地面积。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包括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制定统一税率(如荷兰等),也包括制定差别税率(如泰国等);土地价值指排除了土地上的建筑物后的土地自身价值,(如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台湾等);租金收益是以不动产出租的价格为税基评估客体;土地面积是指以土地实际范围的大小作为税基评估客体(如俄罗斯、波兰、匈牙利等)。近年来,税基评估客体呈现两个发展趋势:一是倾向于采用同一种计税依据;二是在选择同一种计税依据上倾向于采用从价计征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价值(如立陶宛、罗马尼亚等),引入从价计征方式。

(二)国外税基评估的主要方法

税基评估方法是税基评估体系的核心部分,国外进行税基评估一般采用批量评估的方法,其基本原理是:利用回归分析评估批量计税价值,就是根据数理统计分析的原理,对影响税基价值的相关关系进行数量变化规律的测定,确定一个回归方程,并对所建立的回归方程进行有效分析、判断,形成可靠的税基价值模型。批量评估方法的基本程序是:第一,鉴定所评估财产的特征;第二,确定适用所评估财产稳定交易运转的市场区域;第三,确定此市场区域中影响价值形成的(供给和需求)特征;第四,建立能体现此市场区域中影响财产价值特征因素之间关系的评估模型(模型设定);第五,调整评估模型从而确定影响价值的各特征因素的作用(模型校准);第六,根据所评估财产的特征因素,应用评估模型进行推论判断;第七,检测批量评估的结果。以AVM(自动评估模型)为核心技术的计算机辅助批量评估系统(CAMA)和地理信息系统(GIS)是美国不动产税基价值评估的技术支撑。运用批量评估方法需要具备三个条件:评估人员熟练掌握多元回归分析等数理统计技术、建立完善的地理信息系统和配套的计算机辅助系统。

(三)国外税基评估的争议处理制度

税基评估争议处理机制是税基评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税基评估体系是否健全的标志。税基评估争议处理制度是指从法律角度对那些不满的纳税人提出的复议申请和申诉予以处理的一整套司法程序。国外许多国家的法律制度比我国健全,在税基评估的争议处理制度方面也取得了许多经验。一些国家,据中央(州或省)和地方政府(郡或市)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能不同,将税基评估争议处理制度划分为中央和地方税基评估的争议处理程序。国际估税官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Assessing Officers,IAAO)于2001年颁布了《税基评估申诉准则》,对争议提出的时间、复议、申诉、程序以及宽限期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设立了专门的税基评估争议处理部门。与批量评估系统和比率研究所致力于实现的税基评估总体公允化相比,税基评估申诉制度实现的是前两者遗漏下的个体的公允化,它是纳税人主动争取公允化、评估争议处理机构配合其实现公允化的过程。

二、国外税基评估成功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一)选择适当的税基评估行为主体

选择评估行为主体是国内学者进行税基评估理论研究应考虑的首要问题。笔者认为,税基评估活动的行为主体应为政府机构下属的一个部门,可以称作“税基评估中心”,这个部门与我国地方税务机关和房地产管理机构并列,并保持密切联系。因为税基评估需要借助于税务部门拥有的纳税户的基本资料和与税务政策和税收专业知识相关的信息,也需要借助房地产或者土地管理部门的数据资料和土地变动的市场价格信息。“税基评估中心”的人员可以从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土地估价师等人中选进行培训。

(二)合理确定税基评估客体

中国土地特征的复杂性非任何一个国家能比,仅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比较发达,中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缓慢,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就相对落后,甚至具体到某个省,它所属的各个市之间的经济发展也参差不齐,不能一概而论。基于上述我国国情,同时考虑到公平原则是税收中的重要原则之一,我国在确定税基评估客体时,不宜采用统一的计税依据。对东部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可以借鉴土地与地上建筑物价值为计税依据,各个城市的商业中心,可以借鉴租金收益为计税依据;中部地区可以考虑以土地价值为计税依据;而我国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宜采用以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见表1。

监管过程可依据经济发展情况分为几个等级进行,这样做的弊端是将增加税基评估的难度和工作量,这就需要各个部门进行密切配合。此外,我国的海洋、湖泊、山脉等,需要依据不同的地理环境和经济用途制定特殊的计税依据。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税基评估的计税依据可以向统一的方向发展。

(三)做好运用批量评估方法的基础工作

用发展的眼光看,运用批量评估方法是可行的,然而,从运用批量评估方法需要具备的三个条件:评估人员熟练掌握多元回归分析等数理统计技术、建立完善的地理信息系统和建立配套的计算机辅助系统进行分析,目前在我国将批量评估方法应用于物业税的条件仍然不成熟。运用该方法需要做好以下基础工作:

1.需要从立法角度明确我国税基评估的主体、客体、价值类型、评估范围等基本概念。

2.需要一批能较熟练地运用数理统计的人员,尤其熟悉回归分析,这些人员也应当有一定的会计、税务、房地产的基础知识储备。

3.需要建立房产土地信息数据库,这是在我国进行税基评估应用批量评估方法的瓶颈。建立房产土地数据库要以反映房产和土地价值的关键指标为基础,这些指标应是动态的,因为房产、土地的数据随着时间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在不断改变。以一个城市为例,选取科学、合理的指标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设立反映房产价值和土地的典型指标,如价格、位置、楼层、面积、户型等;其次,选取典型房产和土地样本;再次,根据房产和土地的实际情况求出各个指标的均值;然后,采用德尔菲法为这些指标赋予权重;最后,将均值和各个指标相乘,得到反映各个指标的合理价值。建立房产土地信息数据库为在我国开展税基评估工作奠定了数据基础,也为我国建立运用批量评估方法提供了数据支持。

(四)建立税基评估争议处理制度

我国开展税基评估活动,首先应当考虑制定一套健全、合理的税基评估争议处理制度,因为税基评估在我国属于新生事物,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从而产生争议,正确、合理地处理这些争议是税基评估在我国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也能体现公允价值。进行税基评估争议处理的部门应当是一个独立的部门,它不能代表税基评估行为主体一方的利益,也不能代表税基评估行为客体一方的利益,它的性质应当是中立的。处理税基评估的人员除了应当具备专业的税基评估知识之外,还应当具备一定的协调能力,因此,税基评估人员的专业素质与普通的税基评估人员的专业素质相比,应更高一筹。笔者认为,我国税基评估争议提出时间应当以半月为宜,因为我国税基评估的对象是房地产,房地产的价值受时间因素影响较大;税基评估争议复议以两个月为宜,因为目前我国税基评估刚刚展开,出现争议需要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调查;税基评估争议的程序可以借鉴国外的税基争议程序;我国税基评估争议制度的目标应当致力于在力争实现公允化的基础上,完善我国税基评估的理论及方法、健全我国税基评估制度。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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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纪宜成.三论税基评估有关问题[M].2006年国际评估论坛论文集,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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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耿星.开征物业税中的评估问题[J].税务研究,2004(4).

[6] 沈越火.批量资产评估理论和实践分析[M].2006年国际评估论坛论文集,2006.

[7] 纪宜成,傅传锐.批量评估:从价税的税基评估方法[J].中国资产评估,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