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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现民营经济新突破
1、在民营企业培育上实现突破。以宽松的环境、优惠的政策、积极的扶持、周到的服务,挖掘各种资源,激活各种资本,调动各方力量,掀起全民创业热潮;加快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加大小企业孵化和培育力度,实现民营经济总量膨胀。到20*年,全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突破3.5万户,从业人员突破25万人,注册资本突破*0亿元。
2、在壮大骨干企业上实现突破。“十一五”期间,从全市优势行业中筛选30家较大规模民营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使其成为技术先进、主业突出、自主研发能力强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筛选300家最具成长性的民营中小企业进行重点培植,发展壮大骨干企业群体;筛选3000家个体工商户进行重点联系,帮助其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促其尽早转化为私营企业。到20*年,全市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突破500家,其中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突破200家,过*亿元的企业突破20家。
3、在建设特色产业集群上实现突破。走“镇域经济特色化、特色经济产业化、产业经济集群化”的路子,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筛选一批特色产业予以重点扶持;围绕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推动产业龙头与民营中小企业联姻合作,形成以技术、资本、品牌和市场等为纽带的协作体系;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园,扩大产业集聚规模,提升产业发展档次;推进“一镇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业镇建设。到20*年,力争所有的镇、街道都培育出1个以上销售收入过5亿元的主导产业。
二、拓展壮大创业主体
4、鼓励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创业。鼓励支持事业单位人员领办、创办民营企业。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在不违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从事民营经济活动。
5、鼓励失业人员创业。对于下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可以逐月领取剩余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6、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的,人事、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要为其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和信息服务;在自主创业期间,凡办理人事手续、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金的,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其按规定缴纳养老金的年限可合并计算工龄;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私营的,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7、鼓励农民创业。农民或农村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免征个人所得税;农村居民以自有房产为场地,从事不涉及前置审批项目个体经营的,可凭本人身份证、有效宅基地权证和相邻房主同意该农村居民以自有房产为场地从事个体经营的协议,办理注册登记;农民在当地市场出售自产农产品,免收集市贸易各类行政性收费。
8、鼓励外来人员创业。外地人员来我市从事民营经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部门证明,可享有本地居民待遇,且允许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市区落户:一次性在我市投资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固定资产达到20万元以上;1年内向我市税务部门纳税超过3万元,或2年内纳税累计超过5万元、3年内纳税累计超过7万元;3年内接收城镇失业人员20人以上就业,并能提供较稳定工作。
9、鼓励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以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为纽带,辐射和带动周边农户,发展高效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对新评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三、加快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创业基地建设。以“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创业促就业”为目标,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依托产业集聚区或园区等,利用闲置、现有厂房改造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建立相应的服务机构,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辅导活动,为不同发展阶段的小企业提供完善的创业服务。政府对培育小企业创业基地项目,凡经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认定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11、加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我市主导产业集群,建立一批多元化投资、面向同行业的共性技术服务机构,创建为产业集群服务的公共技术中心、检测中心和研发中心。鼓励集群龙头企业通过自身的技术平台,为集群内中小企业提品开发、技术创新、成果推广、科技培训、质量检测等方面技术服务。凡经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标准认定、投入运作且达到预期技术支撑效果的技术服务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12、加快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办面向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机构。加快制定担保业配套政策,规范担保行为,促进担保业健康发展。凡经主管部门按相关标准认定、主要从事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给予适当的风险补助。
13、加快民营中小企业培训和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建立民营中小企业培训机构,为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职业技能及技术应用等方面提供培训服务。以现有中小企业网站为基础,打造民营经济政务和商务服务平台。通过技术推广和专业培训,提升民营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四、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14、进一步改善政务环境。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多服务、少干预、多帮助、少添乱的原则,根据政府行政职能建设的要求,简化办事程序、兑现服务承诺。对涉及民营企业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做到管理权限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标准公开。严禁向民营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对违反规定损害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定期组织民营企业和个体业户对政府各部门行政职能做出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纳入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体系。
15、进一步改善法制环境。严格规范对民营企业的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除涉及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重大问题外,就同一事项不许对企业实行多次检查;取消所有向民营企业收取费用的评比,授牌等活动;严禁强迫民营企业加入任何协会组织,严禁强行向民营企业拉赞助、收会费等。
16、进一步改善政策环境。从2008年起,市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民营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用足、用活、用好国家鼓励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类优惠政策。中小民营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为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17、进一步改善金融环境。鼓励和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在有效规避风险的前提下,不断创新信贷品种,改进信贷管理方法,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鼓励各金融机构同担保公司加强协作,研究新方法、探索新路子,切实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18、进一步改善舆论环境。利用各种媒体手段,大力宣传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积极挖掘优秀民营企业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激发全民投资创业的激情。要大张旗鼓地表彰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发展民营经济强镇及服务民营经济先进单位,并在政治和物质上给予相应的激励。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民营企业服务扶持对象范围
本措施所指的民营企业是以企业当前的注册类型为准,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出资占51%以上所兴办的公司、企业,及以上企业再投资占51%以上所兴办的公司、企业(港澳台商及外商投资股权占25%以上的合资、合作企业和独资企业除外)。
本措施所指的重点扶持项目是指行业前景广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我镇产业发展起带动作用,预期经济效益明显,年销售收入达10亿元以上或年纳税总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民营项目。
二、完善民营经济服务网络,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一)成立*镇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小组。服务小组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民营、城建、规划、国土、环保、安监、消防、外经、财政、公安、供电、自来水、工商、税务、劳动、社保、科技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服务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民营企业重点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确保项目依法有序开展。
(二)健全民营经济工作协调机制。一是每季度举行一次以上民营企业协调会议和集中服务日,由民企代表提交需协调问题,组织全镇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以现场办公形式,为企业排忧解难,提供咨询服务。不能现场解答或办理的,由主管部门填写《集中服务日跟进服务表》承诺跟进处理;二是定期出版《*民营企业重点项目情况通报》通报我镇民营企业重点项目的工作进展、存在困难和有待政府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并据此提出建议,经镇主要领导批示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解决。
(三)建立民营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积极探索整合镇外经投资服务中心与镇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资源,创建民营企业服务的新机制,寻求民营企业服务的新路子。
(四)设立社区级民营企业服务站。在社区劳动服务站增挂社区民营企业服务站牌子,主要负责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宣传、政策落实、业务咨询等服务,深入调研民营企业基本情况,协助镇民营办开展相关工作。
(五)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民营重点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凡属我镇重点扶持的“两自”企业,由供电部门优先保障企业日常生产用电需求,减少错峰轮休。
(六)加强民营经济和科技创新工作的监督考核。将民营经济和科技创新工作情况及成效列入各单位和社区年终考核评审标准,提高各部门、各社区民营经济和科技创新工作效率。
三、加快产业布局调整步伐,带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
(一)规划整合资源,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空间。重新整合规划我镇现有土地资源,在山高嶂等工业园区预留民营科技自主研发、产业化项目用地,优先保障我镇重点扶持的民营项目的用地需求,在土地管理费方面给予优惠,扩大中小型民营企业从孵化创业走向快速发展的空间;各社区积极配合镇委镇政府统筹改造旧厂房、旧村庄、闲置地,以连片改造开发的模式,解决土地资源紧缺的问题。
(二)“选商选资”,提高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对各社区的招商引资进行统筹安排,推行由镇政府与社区共同参与的“选商选资”模式;设立工业园区升级改造专项资金,完善配套设施,加快产业置换,提升园区的整体品质,带动园区周围零散工业用地与小型工业区的整合改造,为具有一定规模、处于成熟发展阶段的民营科技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实施大项目带动,引导产业群聚效应。规划建设科技产业园区,以怡丰与深圳大学共建的智能技术产业园、柏百顺与北京理工大学共建的阻燃技术产业园以及塑胶产业园建设为依托,建设民营高新科技创业基地,优先安排主导产业明显、掌握核心技术并对产业链环节具有延伸、补充和壮大作用的民营企业入驻,引导全镇产业群聚效应。
(四)稳定民营企业总部,实施扶优助强策略
1、对民营企业纳税大户和纳税增长大户给予奖励。对全镇上一年年纳税和纳税增长前10名民营企业给予通报表彰,对纳税总额1000万元以上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民营工业企业,除通报表彰外,根据相关规定,按税收返还镇财政收入3%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被奖励企业必须在奖励当年及前两年没有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
2、对在我镇设立总部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在我镇设立公司总部、控股(集团)公司,当年在我镇新增入库税收达到100万元以上,且连续两年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为在我镇年度新增入库税收的3%,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被奖励企业必须在奖励当年及前两年没有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
若政策有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引导民营企业自主创新。
(一)加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检测服务平台,为行业提供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设计、测试、检测等公共技术服务和科技创新服务,对通过市组织的专家评审论证的行业性科技创新平台,由镇财政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资助。镇财政资助建立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优先为重点扶持民营企业提供服务。
(二)鼓励民营企业建立自主研发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自主研发的投入,鼓励民营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共建自主研发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成立的研发机构,达到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标准的,由镇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引导民营企业走自有品牌和自主技术的发展之路。推动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发挥名牌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两自”企业奖励标准,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专利金奖”的企业,奖励标准提高至一次性100万元。
五、推动民营企业资本扩张,实现规模经营。
(一)鼓励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对在国内外成功上市且总部设在我镇的民营企业,按企业上市前三年在我镇新增入库税收总额的3%给予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奖金于上市后第一年颁发。
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2004年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以来,我省把加快发展民营经济作为推进富民强省、实现“两个率先”的重大举措,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最佳发展环境,激发全民创业热情,促进民营经济上规模上水平。在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竣挑战中,民营经济经受了考验,实现了新发展,迈上了新台阶。
发展速度持续加快,占据全省经济“半壁江山”。到2009年底,全省私营企业已达91万家,个体工商户261万户,分别是2005年的1.8倍和1.5倍。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累计注册资本达21718亿元,是2005年的2.77倍。近4年全省民营经济年均增长15%以上,去年在国有经济增速放缓、外资经济大幅下滑的形势下,仍然增长13.4%,实现增加值17923亿元,占全省经济比重上升到52.6%。
规模企业加速成长,建成一批特色产业集群。一大批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迅速壮大,全省共有111家企业跻身“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其中36家企业进入前百强,沙钢集团、苏宁电器集团营销收入超过千亿元,分列全国第一位和第三位,沙钢成为中国内地唯一入围世界企业500强的民营企业。全省年利税总额超过10亿元的民营企业达到15家。依托骨干企业以及产业、市场等优势,民营企业集聚发展态势明显,催生和壮大了一批特色产业集群。目前全省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产业集聚区达161个,超百亿元的75个,超400亿元的8个,吴江纺织、海门家纺、戴南不锈钢等产业集群,规模和特色优势日益明显,在全国具有很强的影响力。
服务业比重稳步提升,民营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从产业看,第三产业比重不断提高,年均提高1.1个百分点,去年已占民营经济总量的40.6%;超过半数的私营企业从事第三产业,比重达到56%。民营企业加快进入新兴产业领城,特别是科技创业势头强劲,近三年全省共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3792人,创新团队891个,成为推动新兴产业发展的生力军。从区域看,苏中苏北民营经济发展速度加快,民营企业向城镇集聚步伐加快,去年苏北私营企业数占全省23%,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
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取得进展,产品竞争力明显增强。民营科技型企业数量增多。去年达到24431家,数量居全国第一,在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77%;全省已建成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200多家,在孵企业11000多家。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意识增强。特别是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注重自主创新,去年全省民营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省企业的62%,专利授权数占全省企业的79%,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约占全省的40%。民营企业品牌建设力度加大。在全省200多个中国名牌中,民营企业占90%以上;1731个江苏名牌中,民营企业占92%;“江苏阳光”、“波司登”荣获世界名牌称号。
社会贡献日益突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在上缴税收、吸纳就业、投资拉动和外贸出口等方面,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明显增强。全省民间投资突破万亿元,去年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达到62.6%;民营企业上缴税收2500亿元,占税务部门直接征收总额的49.3%;从业人员1770多万人,新增就业人员的70%在民营企业就业;私营企业出口总额320亿美元,近4年平均增长30%以上,新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占全省的60%。此外,民营企业还积极投身社会建设,共有1643家企业与1882个经济薄弱村实施结对帮扶,累计兴办光彩项目1800多个,实际到位资金450多亿元。
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当前,我省民营经济发展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既有民营企业自身的原因,也有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带来的影响。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民营企业总体上处于价值链的中低端。突出表现为“三多”:一是中小企业多。企业规模小,集中度低,对市场需求、成本变化等导致的风险抵抗能力不强;二是从事传统行业多。许多民营企业由乡镇企业改制而来,产业提升步子不快,虽然部分企业进入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领域,但尚未形成整体竞争优势;三是处于加工制造环节多。多数民营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资源依赖型和能源消耗型,主要为外资和国内大企业加工配套,赢利空间比较小。
二是多数民营企业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中小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动力普遍不强,生存发展主要靠物质要素投入和投资拉动。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民营企业较少,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投入大、见效慢、风险高,企业不愿冒风险;企业科技人才、专业人才缺乏,创新心有余力不足;政府扶持主要集中在创新的后半段,“锦上添花”的多,“雪中送炭”的少。
三是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存在“惜贷”、“惧贷”现象,集中表现为“四多四少”:政府项目贷款多,民营企业贷款少;大企业贷款多,中小企业贷款少;短期贷款多,长期贷款少;担保贷款多,信用贷款少。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不多,新办企业、科技型企业融资更难。
四是民营企业原有体制优势在弱化。过去民营企业以自主经营、机制灵活著称,但发展到一定阶段和规模后,原有优势逐渐变成劣势。一是产权结构单一。多数中小民营企业为家族所有,家庭成员间产权模糊,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热衷于封闭运行,缺乏整合利用资源的能力和做大做强的愿望。二是管理比较粗放。普遍以家长式、家庭式管理为主,与现代经营的要求不相适应,质量管理、品牌建设、营销理念跟不上。三是企业家新老交接出现困难。经过二三十年的发展,老一辈创业者面临退休,但第二代又难以顺利接班。
五是土地、人才、资源、环境等要素约束越来越强。企业普遍反映,用地政策越来越紧,项目多,落地难;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不断上涨,最低工资、保险等一系列制度和政策实施,导致企业经营成本上升,对劳动密集型、传统加工型企业影响尤其明显;企业出现“招工难”。还有的地方反映,中小企业税费负担较重。据江阴抽样调查,中小企业税费约占企业销售收入的1.6%,是大企业的2倍多。
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的基本思路
现在,江苏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作为全省经济特别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民营经济必须加快转型升级,这也是解决其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出路所在。基本思路是“四个坚持”:
第一,坚持科技创业。就是以科技创业为重点,推动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以增量扩张带动存量调整,提升产业层次。要坚持人才引进与创业载体建设相结合,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重点支持领军人才和创
新创业团队,同时积极推进各类科技创业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助推科技企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坚持科技与资本相结合,探索建立科技金融结合的有效机制,大力发展各类风险投资,鼓励支持企业上市,促进科技企业加快发展、迅速壮大,真正成为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民营经济上水平的强大推动力。
第二,坚持培大育强。就是提高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拓展中小企业发展空间,增强全省民营经济整体实力。在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的同时,排出一批主业突出、实力雄厚、带动力强的行业龙头企业,从项目审批、资源保障、财税政策、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促其加快发展。引导优势民营企业利用“后危机时代”产业振兴重组的有利时机,积极实施收购、兼并、联合,实现低成本规模扩张。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加快“走出去”,在更大范围整合利用资源,增强竞争优势,不断做大做强。
第三,坚持创新驱动。就是加大技术、体制、管理等方面创新,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新动力。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引导民营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构建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工程,加快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打造更多的知名品牌。大力推进体制创新,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吸收新的资本、技术、管理等来改善企业的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增强民营企业的体制机制活力。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加大民营企业家培训力度,推广先进的管理方法,促进民营企业质量、经营、人力资源等管理走上规范化和现代化。
第四,坚持集约发展。就是以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为载体,推动企业集聚、产业集群,提高民营经济竞争力和产出效率。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资源集约的原则,推动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整合。依托优势产业、重点企业,高起点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基地。推动各类园区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加快向园区集中,拉长产业链,以集中促进集约,以集群带动规模扩张,以特色强化产业竞争力。
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对策建议
加大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政策支持和落实力度。根据新形势下民营经济发展的新特征新要求,制定和完善相关扶持政策,提高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切实把政策的着力点转到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上来。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重点扶持科技型、服务型、就业型、资源综合利用型等民营企业,对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污染环境等企业给予限制,引导民营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细化配套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服务力度和推进力度,帮助企业做好政策对接,使政策真正落实到企业,发挥出最大效用。
进一步拓宽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梁道。加快建立多层次的金融体系和信贷担保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更优、更便捷的金融服务。创新和深化银政银企合作,通过举办金融超市、推行金融顾问制度、中小企业金融专项服务等措施,向银行推荐成长企业、创新项目、重点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中小企业贷款比例。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选择一批有技术、有市场、有潜力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指导和政策鼓励,积极探索发行中小企业联合债券。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体系,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促进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合作,降低中小企业贷款门槛、简化流程、优惠利率。重点加强科技创新创业的投融资服务,通过设立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创投引导资金和推行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促进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向科技型企业集聚。
缓解民营经济发展要素瓶颈制约。解决“用地难”问题,重点要在盘活存量用地上下功夫、做文章。要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鼓励建设标准厂房和多层厂房,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实施“腾笼换凤”,有序转移传统产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为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腾出用地空间。解决“人才紧缺”问题,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努力。政府要搭建人才招引平台,加大对高层次人才激励,帮助解决在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发挥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规范和推广技能考证,为企业培养更多的高技能工人;企业要加大人才方面投入,以待遇、感情、股权等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企业家队伍。要把民营企业家培养作为一项战略措施来抓,分类指导,因人施策,提高实效。完善企业家培育机制,在培养对象上,重点加强“二代”接班人、科技创业者、中青年企业家的培训;在培训方式上,可实行政府资助和企业出资相结合,开展高校合作、高端讲座、境外培训等多种方式;在培训内容上,突出企业战略、资本运营、品牌建设、走出去、企业文化塑造等方面内容,努力打造一支熟悉国内外市场、具有战略眼光、管理水平先进的优秀民营企业家队伍。
2001年,全国县域经济的GDP总和约为5万亿元,占全国GDP的52%。其中县域民营经济更是逐渐取代原有的作为县域经济主体的国有及集体经济,占据主要的部分。2001年,全国县域民营经济的GDP总和为2.8万亿元,占全国GDP的33%,占到县域经济总量的56%(全国县域经济网)。
一、目前我国县域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民营经济是指产权明确到自然人。民间经营的经济,包括个体私营和城乡居民控股的股份制经济。而县域民营经济又将民营经济的范围限定在县域范围内。从改革开放开始到2001年,民营经济(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规模迅速扩大。近几年在县域范围内,原有的国企及集体经济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逐渐退出或经过改制转为股份制企业或个体私营企业,县域民营经济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一)目前我国的县域民营经济主要集中于传统行业,产业趋同特征明显
我国县域民营经济主要分布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简单的加工产业,如建筑装潢和房地产业、冶金机械及加工制造业、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纺织服装业、运输业、餐饮业。这些行业进入壁垒低,制造技术及工艺简单,因此初期有利于民营经济的进入和资本的积累,随着国内的市场由卖方向买方市场的转变以及行业竞争的加剧,民营经济在传统行业的原始竞争优势开始面临来自其他方面的挑战。
(二)县域民营经济中,企业和个体户经营规模较小
近10年来中国私营企业平均注册资金由9.3万元增加到68.1万元,增加了6倍多,但是与国有企业及外资企业相比,增速较慢,资金规模依然相差很大。而个体户的注册资金平均只有1.4万元。在就业人数上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在1999年底分别达到4760.3和2253.3万人。民营经济的就业中2燉3是个体户,1燉3是私营企业,可见个体户仍是目前县域民营经济的主体形态。近几年,个体工商户的增长速度已经放慢,私营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
(三)目前县域民营经济主要还是以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为主
由于特定的发展环境,因此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县域民营经济表现出很强的家族控制特色,“董事长兼总经理”是最普遍的老板身份,大部分企业是投资者与经营者一体化。某地区抽查(吕从坤:《欠发达地区私营企业存在问题与对策》,2001年7月10日)50家私营企业,企业厂长(经理)、营销副厂长(经理)、主管会计等主要管理人员是家庭夫妻关系的占调查总数的62%;是父子、母子、兄弟、姐妹等直系血缘关系的占调查总数的16%;是叔侄、表亲、姨亲等家庭非直系血缘关系的企业占调查企业总数的10%;而没有亲戚关系的只有6家,占调查总数的12%。
(四)1998年以来,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的转变,县域民营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转型期,呈现出新的特点
1.各地的县域民营经济均以本地资源为基础,依托本地特色发展。
2.县域民营经济随着原始积累的初步完成,其发展模式和途径也出现新的变化,随之出现企业吸收就业能力弱化,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乏力等现象。近10年来中国的私营企业平均注册资本金由9.3万元增加到68.1万元,增加了6倍多,但是每个企业的从业人数从18.1人减少到13.4人,减少了1燉4多。“九五”以来,非国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放慢,增速大幅下降,年均增长11.2%,平均增幅比“八五”时期降低31.7个百分点。分年看,增幅从1995年的22.8%回落至1997年的8.6%,1999年回落至6.8%,其中私营经济则由1996年以前的25%以上的增长速度回落到9.2%以下。(国家经贸委经济信息中心:“今年非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2000年趋势简析”)。
3.目前县域民营经济呈现出显著的区域差异性的发展特征。发达地区县域民营经济在资本积累完成后,已步入产业升级和扩大产品外销比例的阶段,虽然中西部地区也正在着力培养后发优势,但是民营企业的规模和经营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地区差异依然明显。
4.当前县域民营经济发展出现较大波动,行业内竞争加剧,中小企业的稳定性降低。民营企业由于过分集中于传统的产业,例如在加工制造业和运输业领域中,进入门槛较低,因此出现了过度竞争的现象,新生和倒闭数量都很多。在激烈的竞争压力下,企业规模扩大,从分散走向集中。逐渐对传统产品的生产进行改造,提高产品竞争能力。
二、县域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欠佳
1.县域民营经济的法制环境不健全,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保护存在问题
尽管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一再得到肯定,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于民营经济的认识存在误区和禁区,使民营企业在与集体和国有企业竞争中处于不公平地位。由于目前国家没有较完备的保护民营投资权益的法律、法规,各地区只有依靠地方性规章予以保障,缺乏统一而明确的法律界定,因而对县域民营经济经营过程中的各种经济纠纷的处理和裁定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民营企业的利益受损现象屡见不鲜。
2.管理执法部门作风急需改善
有的执法部门(包括上级部门)为了某种利益将“执法”变成“执罚”,以各种名目收费。有的则对民营企业吃、拿、卡、要,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同时民营企业审批程序仍很繁琐。通过调查发现,私营工业企业,从考察、立项、审批、筹建、运营到产品投放市场,关卡达20余个,涉及对民营经济收费(税)的单位38个,收费(税)项目40多项,正常办理需要3个月,如果不顺利,则时间更长。
3.硬性环境亟待改善
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跟不上民营经济的发展。近几年由于经济增长较快,各地方普遍出现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现象,成为制约地方经济增长的瓶颈,对于民营经济的发展也不例外,因此对于硬件设施的投入需加大力度,改善基础设施环境,也可以采取措施引导民营投资积极参与,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
(二)中小企业发展缺乏国家有关部门足够的信贷支持
尽管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要求,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其效果不如人意。
一是融资渠道单一。我国县级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主要是依赖民间借贷资金、职工保险金、社会集资等有限形式筹集发展资金,只有少数民营企业能够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县级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县域民营企业很难通过风险投资基金、资本市场等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二是贷款困难。在县域范围内,民营企业难以真正享受“国民待遇”,县域民营企业在贷款过程中条件相当苛刻,与国有企业相比较,在贷款资质方面具有明显的劣势。有资料显示,我国民营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获得的资金仅占其发展资金的15%,这与其对国民经济发展高达60%的贡献率很不相称,我国县域民营企业也是如此。担保难、抵押难是县域民营企业贷款难的主要表现。
导致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1.所有制歧视现象在县域范围内仍很严重,由于县域民营经济是非国有经济,所有制歧视导致县域民营企业在银行贷款过程中困难重重。
2.县域民营企业自身的缺陷也是影响其顺利获取贷款的原因之一。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发展潜力有限甚至没有发展潜力,因而无法获得银行青睐,不在优先融资的行列,同时由于某些民营企业管理上的非规范性和非科学性,导致县域民营企业资信度偏低。一些地方民营企业还存在恶意逃债的现象,影响了同类企业的信誉,导致银企关系紧张。
3.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存在的多方面问题也是制约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原因。一是大中型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制苛刻,在对县域民营企业贷款过程中还要附加许多额外条件,同时对能够获得贷款的民营企业额度限制比较普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营经济的规模;二是缺乏针对民营企业的中小型银行。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通常建立专门针对民营企业贷款融资的政策性银行,对企业的发展壮大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现行县域中小金融机构(信用社)自身发展不完善,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困境,对县域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力不从心。
(三)以家族式企业为主的民营经济随着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机制问题逐步凸现
在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初期,家族式企业能够充分调动既有的人力资源,降低机会成本,理顺利益关系,降低内部沟通成本,降低监督、费用,有利于有效地完成原始积累的过程。随着家族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家族管理机制的问题凸现出来。
1.家族式民营企业在人力资源利用方面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存在裙带之风,绩效评价不公平,压抑了家族外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不利于管理和技术人才的引进。民企虽然可以利用亲朋好友的可信度来降低企业内部“交易成本”,但是随着“关系”资源的枯竭,再增加这种资源成本就会很高。
2.县域家族式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决策随意化,对企业的发展难有长远规划。在碰到需要做出重大决策的时候,民营企业往往要么凭借自己的经验,要么跟别人学,缺乏符合市场和自身条件的长远规划,还处在小农经济“庄稼人不要问,人家种啥咱种啥”的初级阶段。全国工商联在国内21个城市做过一次抽样调查,大多数民营企业在决策中竟然以新闻报道、道听途说作为自己的决策依据。
3.在一些县域家族式民营企业中,由于公司治理结构薄弱,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复杂,账目混乱,企业信用状况堪忧。
(四)经营策略和经营手段上短期行为严重
私营、个体经济在经营策略和经营手段上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比较严重。一些私营、个体企业不是通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来获得经济效益,而是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侵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有的经营思想不端正,违法经营,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有的偷税、漏税、逃税,逃避国家税收。
(五)产业升级困难较大
当前民营企业中的一些佼佼者已发展到较高水平,但大多数仍处于小规模粗放发展阶段。表现为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产品技术水平低、质量差、污染严重、资源浪费、经营中存在无序和违规问题、管理水平和经营者素质较低、市场竞争意识滞后等。“大生产小销售”、“坐店经营”这些陈旧观念仍在县域民营经济中占据主要地位。企业仍停留在劳动密集型的一般工业产品加工领域,目前有过度竞争的倾向,倒闭和新建的频率加快。受筹资能力、经营者素质、技术开发能力等限制,产业升级进展缓慢。
(六)县域民营经济中的劳资状况较差
私企中工人的利益往往被业主忽视。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常常超时工作,工资却不能按时发放,住宿、医疗、工作条件都很差,没有保险和养老金,经常引起劳资纠纷,劳资双方缺乏沟通的渠道。
(七)民营企业主的素质急需提高
在民营经济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中专文化的占0.75%,高中文化的占31%,其余的均为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文化素质低下使他们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瞬息万变。同时,民营企业技术人才十分匮乏。私企很难得到技术精良的工人,因为国企能提供较为有保障的岗位和社会保障,包括住房、户口和医疗等,而私企相应的激励措施有限。
三、相关的政策建议
(一)改善民营经济生存环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1.要促进县域范围民营经济的发展,首先从大的体制环境方面,对于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的地位问题,需要加大宣传力度,从思想上消除民营经济发展的观念性障碍,强调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使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职能部门的干部职工受到教育,深化认识,转变观念,为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强对县域民营经济的理论研究,目前在民营经济运行规律、发展趋势、成功经验和失败启示、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的理论研究落后于实践,无法对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指导作用。
2.在县域范围内,加大监督和整治力度,从根本上消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性和政策性的障碍。理顺各职能部门的关系,规范部门行为,明确一个对民营经济实行统一管理的权威部门,坚决杜绝只收费不服务和相互扯皮现象的发生;严厉整治“四权”,即对民营经济有审批权、收费权、检查权、执法权的单位和执法人员,采取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并定期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负责人、私营业主代表参加的单独或联合执法检查监督活动,强化对执罚执收部门的法律和民主监督,禁止对民营企业各类税外收费项目,提高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3.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强化政府社会服务和管理方面的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政府应该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的现状,从宏观上及时向民营经济提供行业和地域分布方面的指导信息,防止其盲目发展而导致的分散、低水平重复和过度竞争等问题。同时要注意培养行业的龙头企业,提高民营企业的规模和实力,为中小企业升级创造条件。由于民营经济有一定的行为短期化的特点,特别对环境保护注意不够,因此政府应该在这些方面加强管理,制定必要的标准,给以必要支持,提高民营企业生产的环保水平。
(二)积极发展民营经济的融资体系
在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资金匮乏一直是制约民营企业的瓶颈,需要加大落实金融改革力度,完善民营资本借贷机制。
1.积极创造条件,及早筹建和完善政府管理下的民营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对符合申贷条件的民营企业实行担保,以降低银行(信用社)的贷款风险;对于确有发展前途的民营企业给予财政贴息;采取具体措施推进民间贷款担保基金的建立和扩展。
2.建立专门以县域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县级合作银行及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放贷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需要积极发展面向县域民营企业等中小企业的专门银行。可以考虑在原有国有商业银行内部中小企业信贷部的基础上成立专门银行,促进对县域民营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3.通过适当方式放宽民营企业贷款抵押条件。可以在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的基础上,允许其以土地、有形资产等作抵押,降低申贷“门槛”。
4.为确保信贷投向对民营经济的有效支持,可以将各级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的支持成效与其经营业绩和经济利益挂钩,实行综合考评,同时可以考虑制订相关政策给基层银行信用社扩大授信额度并简化贷款手续。
(三)将现代企业制度引入家族制,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既保留家族制,又淡化和提高家族制
1.首先要明晰产权,按照公司法来组建企业,家族式企业主要负责人之间要有明确的合约,分清各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发生纠纷时承担相应的职责。
2.在家族式企业中引入职业经理人。通过职业经理人可以规范企业运作,避免企业在经营决策中的盲目和随意性。目前我国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发育滞后,应尽快完善与之相应的聘用契约以及解决纠纷的法规依据,形成相应的职业经理人的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
3.在家族式企业当中,应建立规范的制度来克服家族式企业的弊端。这种制度可以包括三个方面:治理制度、组织构架和企业文化。治理制度一方面可以保证所有权不会旁落,另外又可以激励经理人为企业工作。组织构架从企业流程出发,到绩效考核为止,能够有效地评估企业人员的贡献。而企业文化是“看不见的手”,从深层次上体现了一个企业的企业伦理。
(四)政府应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民营经济发展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首先要加强领导。县、乡两级在原来的基础上,应重新确定发展民营经济的专门班子,充实领导和工作力量,对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其次要严格考核。定期督察各地、各部门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情况,对发展快的予以表彰,对效果差的进行批评,直至做出处分。考核结果要纳入干部提拔使用标准。
(五)发展中介组织
通过中介组织,包括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所、咨询公司等为民营经济提供各种服务,帮助民营企业改进它们的制度,规范民营经济的发展。通过这类中介机构对企业的服务,可以提高企业效率,改善产品质量,降低成本。
(六)协助中小民营企业建立自治组织
目前,我国的行业组织还带有很强的行政管理的性质,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应建立属于民营企业自己的民间性、自治性的组织。一方面有利于民营企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行业组合形成集体力量,开发共用性技术,提高资信和开拓市场;另一方面还可以以自治组织为依托,加强业界的行业自律。在这方面,温州的民间商会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它是当地民营企业家自己的组织,可以保护企业家自身利益,同时能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执行纪律。
(七)县域民营企业可以通过品牌建设促进落后产业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品牌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通向市场的门票、市场竞争制胜的重要法宝。针对目前县域民营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的特点,可以通过几家企业共创一个名牌的方式,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引导企业由过去的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
(八)解决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
要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提高其预测市场趋势,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学习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对于落后地区的民营企业家,可以通过到发达地区如温州、苏南等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拓宽视野,转变观念,增强求高、求强、求大的胆识和气魄,引导他们步入现代企业家的门槛。在民营企业留住人才方面,除了支持企业提高人才待遇外,可考虑通过适当的政府行为,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重奖,提高其社会地位。
[关键词] 民营经济 产权关系 融资体系 制度创新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但是民营企业仍处于发展初期,起点低、底子薄、人力资源管理落后、产权不清、获取、分辨以及利用信息决策的能力弱,整体层次不高。针对民企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在发展中民营经济需要:
一、不断提升自我
1.增强法律观念。民营企业不能因为财富的拥有而无视法律,应懂得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财富的拥有并不能使任何人超越法律,因而应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
2.信守社会公德。财富的拥有应同社会公德的水平相对称,民营企业应树立良好的道德理念,成为道德高尚的人。
3.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民营企业应利用自己拥有财富的有利条件,更多的考虑和完成应负有的社会责任。
4.树立公平与民主的规范性理念。民营企业不能因拥有财富而歧视和危害别人的人权,而应平等待人,谦和自律,理性地对待社会。
二、注重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发展战略
在我国各类企业中,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独具优势条件,主要表现是:
1.先天优势。民营企业诞生于市场经济,对市场最敏感,善于捕捉市场信息,把握机会,尤其对国际市场上多品种、小批量、个性化需求的出口商品,民企表现出较大的灵活性和明显优势。
2.机制优势。民企机制最灵活,其投资决策果断、工资分配、营销方式有很大的自,怎么办效益好它就怎么办,在国际市场上适应性强,干这行不行,马上掉头干别的,可以因陋就简,由小到大,逐步发展,避免市场风险的灵活程度高。
3.成本优势。民企在人力资源管理效能、生产资料的使用、历史包袱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尤其是劳动密集型的产业,这种成本优势更为明显。
4.产权优势。民企产权是谁的就是谁的,不要求国家投资,也不要政府承担风险。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责任最明确。
民企在我国“走出去”的战略,是构成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希望。为实现“走出去”的战略,在舆论宣传的层面上,把握好“两把尺度”,对内要加强对民营经济的正面宣传,为国家有关政策的顺利执行和业务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对外十分注意宣传的方式方法,多做少说,突出强调经济合作,共同发展,使民营企业以多种形式走出去,越走越远,规模越走越大。
三、建立“可就业性”的劳资关系体制
有人说“就业是民生之本”,民营企业在吸收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对社会做出了很大贡献。但是,目前民营企业中的劳资关系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经济发展中无法回避的基本问题。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要建立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以劳资双方自治为核心的劳资关系体制,这种通过劳资双方集体协商,相互制衡的制度有利于实现企业劳动成本的适应性。比如;在经济萧条时期或企业遭遇经营困难时,可以通过工资协商谈判方式降低工资水平;而在经济繁荣的时期,通过双方谈判提高工资水平,从而有利于刺激经济增长,有利于就业,同时也加强了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
四、建立与民营经济发展现状相适应的融资体系
民营经济尤其是个体、私营经济,大多集中于资金、技术门槛较低的劳动密集型领域。当民营经济完成原始积累阶段,逐步向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升级时,融资渠道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
整个金融组织结构缺少面向民营企业服务的大量民营商业化银行, 加上信用中介服务滞后,国有大银行无论在机制上还是在技术上,都无法适应民营经济大发展的需要。目前,全国性资本市场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改制与重组,地方性、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融资活动还属于“非规范”行为,不具有合法性, 民营经济难以通过股权融资实现大规模扩张和产权重组。
针对民营经济的融资“瓶颈”,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打破国有金融的垄断局面,大力发展民营投资银行。这有利于帮助民营企业参与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实现资产整合与增值;有利于帮助民营企业的整合、重组、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引导民营企业的规范化和国际化;因此,应尽快组建我国民营股份制投资银行,作为我国民营经济下一步发展的突破口和新调动增长点。
五、整合资源实现产业结构创新,重视引导组建大型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