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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合同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国外合同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国外合同

国外合同范文第1篇

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受聘方的月薪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30%/70%可按月兑换外汇。

薪金自到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按月发给。不足整月的按日计发。日薪为月薪的三十分之一(二月份同)。

四、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3、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一套装配齐全的免费住房:配有卧室、卫生间、厨房、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洗衣机、微波炉、电冰箱、VCD播放机、取暖和降温设备等。向受聘方提供互联网联接。

4、配备合作共事人员。

5、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6、受聘方享受外国籍教师/外国籍专家待遇的,合同期为一年(一学年),聘方为其提供一次离华/一次往返捷径中国民航航班经济仓国际机票和中国境内火车交通费用(——之间)。

7、按中国的医疗制度为受聘方提供公费医疗。但是,挂号、出诊、就医交通、镶牙、洗牙、整容、按摩、配眼镜、住院用餐和服用非医疗性的滋补药品等费用自理。

在合同期内,受聘方在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和中国境外的医疗费用自理。

8、聘方为受聘方担负居留证办理费用。

五、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尊重中国的文化、宗教政策,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3、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

4、受聘方每周上课14-16学时。

5、在聘期内,受聘方必须按期完成所分配的教学任务及有关的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6、未经聘方同意,受聘方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任何劳务,否则聘方有权要求受聘方以违犯合同论处。

7、除日常考查外,受聘方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对所任班级学生进行期中、期末考试,并在考试后四天内将成绩上报有关任教单位。

8、受聘方应遵守学校对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学校有关部门人员的听课检查和评估。受聘方应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9、受聘方应积极组织指导如英语角、播放录像、举办讲座这样的课外活动,平均每周一小时。

10、遵守住宿规定(见附件),离开本校外出住宿必须提前告知聘方;不允许留宿他人。

11、受聘方应对其聘期内个人安全和由此可能出现的医疗费用负全部责任。

12、受聘方受雇聘方时,其护照签证、体格检查、居留证延期、出入境签证费、护照身份转换费及保险等费用,均由受聘方担负。

13、若受聘方拥有机动车辆,须向聘方提供驾驶执照、保险等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受聘方对可能出现的任何意外伤害、事故负全部责任。

六、休假

1、受聘方在教育部门任职,合同期为一学年,按所在学校的寒暑假和学校安排的假日休息。

2、受聘方可享受其本国以下节假日休假:圣诞节两天、国庆节一天、新年一天。受聘方若要求过本国重大节日,可休假一天。但受聘方不得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里以任何理由提出请假,或要求回国度假。

3、旅游补助费

受聘方享受外国籍教师/外国籍专家待遇的,合同期为一学年,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聘方发给人民币1400元旅游补助费。合同期为一学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聘方发给50%旅游补助费,旅游补助费不能兑换外汇。

4、受聘方请病假,应当凭医生证明。病假在30天以内的,薪金照发。30天后,若聘方未解除合同,可按受聘方月薪的50%支付薪金,直至恢复正常为止。30天后,若聘方解除合同,可酌情支付部分离华费用。

5、受聘方请事假须经聘方同意,然后按日扣发薪金。在合同期一年(一学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十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三天。未经聘方同意而擅离职守,旷职一天,扣发三天薪金。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l、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方在病假连续30天后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可酌情支付部分离华费用(不超过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4、受聘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1)聘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八、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另一方支付500—2000美元(或相当数额的人民币)的违约金。

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关机构证明,经聘方同意后,离华的费用自理;受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离华费用自理外,还应当向聘方支付违约金。

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经受聘方同意后,离华费用由聘方负担;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负担受聘方离华费用外,还应当向受聘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一方要求签订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同。

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一、仲裁

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家事务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地点)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聘方(签名):受聘方(签名):

时间:时间:

LanzhouJiaotongUniversity

15thbuildingGuesthouseRegulations

InternationalCooperation&ExchangeOffice

WewouldliketowarmlywelcomeyoutotheLanzhouRailwayUniversity.Inordertomakeyourstaymorepleasant,wehavetakenpainstoprovideyouwithaccommodationsandfurniturepossible.Wewould,however,liketoremindyouofthefollowingpointsconcerningtheschoolregulationsandfacilities.

1.Pleasetakegoodcareoftheappliancesandhouseholditemsprovidedforyou.Youwillbeheldresponsibleforanylossordamagetotheitemsinyourflat.

2.Toassistyouinyourteachingwork,wehaveprovidedyouwiththelatestcomputertechnology.Pleaseusecomputeranditsperipheralscarefully.Improperusecancausedamagetosophisticatedperipherals.Inthiscasepleasecontacttherelevantpersonsonprioritybasisandyouwillberesponsibleforthereplacementofthedamagedperipherals.

3.Pleasedonotuseelectricalapplianceabovecapacityontheexistingline.Donotusetwoormoreelectricalappliancesover1000outputsimultaneously,suchaselectromagneticcooker,shower,Yubaandelectricalheatingexceptforthoseextremelynecessaryatpeakhours(normallyevening).

4.Cookingelectricityboardhashighvoltageforcookingappliances.Paymoreattentiontoyoursafetywhileplugginginthedevices.Makesuretoturnofftheelectricityaftercooking.

5.Pleasemakesureaboutyoursafetywhilehavingshower.Youarestronglyrequiredtoturnofftheelectricgeyser(Boiler)beforehavingshower.

6.GuestsarenotpermittedtolinkwireswithoutthepermissionoftheInternationalCooperation&ExchangeOffice.

7.Pleasedonotthrowanything(Toiletpapers,Plasticitemsetc)intoflush(WC)thatcouldresultinsewerageblockage.Incaseofblockagecontactthecaretaker.

8.Pleasedonotkeepthegueststostayovernight.Donotletanyofyourstudentsoranyirrelevantpersoncopyyourapartmentkeys.

9.Pleasepayyourtelephonebillsontimeeverymonth.Youhavegottwotelephonelinesinyourapartment.Oneistoplacelocalcallsaswellasinsidecampuscalls,forwhichyouhavetopaythebilleverymonthfrom5thto15thatcommunicationcenter,whiletheotheroneisIPphonetoplacelongdistanceandinternationalcalls.

10.Pleasedonotsmokeinbed.

11.PleasenotifytheInternationalCooperation&ExchangeOfficeifyouplantoleavetheguesthouseovernight.Dolockbothdoorsandallofthewindowsproperlywhenleavingtheflat,andalsomakesuretoturnoffallfaucetsandswitchoffalltheelectricappliancesintheflat.

12.Pleaseensurethatyourflatiskeptreasonablyclean.

13.Wheneverpossible,pleaseendeavortoconserveelectricityandwater.

14.Rarelytheuniversityissubjectedtouncontrollablepoweroutagesandwatershortages.Intheeventofsuchanoccurrence,theInternationalCooperation&ExchangeOfficewilldoitsbesttoprovidehelpandinformation,butpleaserememberthatsuchactionsareoftentakenwithouttheconsentofftheuniversityandaredifficulttoanticipate.

Iamfullyawareoftheregulationsandobserveterms.

国外合同范文第2篇

一、_______大学兹聘请籍 (外文姓名) (译名)女士(先生)为外国籍教师/外国籍专家。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

二、合同期自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受聘方的月薪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30%/70%可按月兑换外汇。

薪金自到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按月发给。不足整月的按日计发。日薪为月薪的三十分之一(二月份同)

四、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3、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一套装配齐全的免费住房:配有卧室、卫生间、厨房、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洗衣机、微波炉、电冰箱、VCD播放机、取暖和降温设备等。向受聘方提供互联网联接。

4、配备合作共事人员。

5、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

6、受聘方享受外国籍教师/外国籍专家待遇的,合同期为一年(一学年), 聘方为其提供一次离华/一次往返捷径中国民航航班经济仓国际机票和中国境内火车交通费用 ( __之间)

7、按中国的医疗制度为受聘方提供公费医疗。但是,挂号、出诊、就医交通、镶牙、洗牙、整容、按摩、配眼镜、住院用餐和服用非医疗性的滋补药品等费用自理。

在合同期内,受聘方在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和中国境外的医疗费用自理。

8、聘方为受聘方担负居留证办理费用。

五、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尊重中国的文化、宗教政策,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3、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

4、受聘方每周上课 14-16 学时。

5、在聘期内, 受聘方必须按期完成所分配的教学任务及有关的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6、未经聘方同意,受聘方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任何劳务,否则聘方有权要求受聘方以违犯合同论处。

7、除日常考查外, 受聘方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对所任班级学生进行期中、期末考试, 并在考试后四天内将成绩上报有关任教单位。

8、受聘方应遵守学校对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学校有关部门人员的听课检查和评估。受聘方应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9、受聘方应积极组织指导如英语角、播放录像、举办讲座这样的课外活动,平均每周一小时。

10、遵守住宿规定(见附件),离开本校外出住宿必须提前告知聘方;不允许留宿他人。

11、受聘方应对其聘期内个人安全和由此可能出现的医疗费用负全部责任。

12、受聘方受雇聘方时,其护照签证、体格检查、居留证延期、出入境签证费、护照身份转换费及保险等费用,均由受聘方担负。

13、若受聘方拥有机动车辆,须向聘方提供驾驶执照、保险等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受聘方对可能出现的任何意外伤害、事故负全部责任。

六、休假

1、受聘方在教育部门任职,合同期为一学年,按所在学校的寒暑假和学校安排的假日休息。

2、受聘方可享受其本国以下节假日休假:圣诞节两天、国庆节一天、新年一天。受聘方若要求过本国重大节日,可休假一天。但受聘方不得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里以任何理由提出请假,或要求回国度假。

3、旅游补助费

受聘方享受外国籍教师/外国籍专家待遇的,合同期为一学年,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聘方发给人民币 1400 元旅游补助费。合同期为一学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聘方发给50%旅游补助费,旅游补助费不能兑换外汇。

4、受聘方请病假,应当凭医生证明。病假在30天以内的,薪金照发。30天后,若聘方未解除合同,可按受聘方月薪的50%支付薪金,直至恢复正常为止。30天后,若聘方解除合同,可酌情支付部分离华费用。

5、受聘方请事假须经聘方同意,然后按日扣发薪金。在合同

期一年(一学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十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三天。未经聘方同意而擅离职守,旷职一天,扣发三天薪金。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l、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方在病假连续30天后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可酌情支付部分离华费用(不超过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4、受聘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1)聘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八、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另一方支付 500_2000美元(或相当数额的人民币)的违约金。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关机构证明,经聘方同意后,离华的费用自理;受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离华费用自理外,还应当向聘方支付违约金。

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经受聘方同意后,离华费用由聘方负担;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负担受聘方离华费用外,还应当向受聘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一方要求签订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90天前向另一方提 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同。

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一、仲裁

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家事务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本合同于年月日 在(地点)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聘 方(签名) 受聘方(签名)

时间: 时间:

Lanzhou Jiaotong University

15th building Guesthouse Regulations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 Exchange Office

We would like to warmly welcome you to the Lanzhou Railway University. In order to make your stay more pleasant, we have taken pains to provide you with accommodations and furniture possible. We would, however, like to remind you of the following points concerning the school regulations and facilities.

1.Please take good care of the appliances and household items provided for you. You will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any loss or damage to the items in your flat.

2.To assist you in your teaching work, we have provided you with the latest computer technology. Please use computer and its peripherals carefully. Improper use can cause damage to sophisticated peripherals. In this case please contact the relevant persons on priority basis and you wi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replacement of the damaged peripherals.

3.Please do not use electrical appliance above capacity on the existing line. Do not use two or more electrical appliances over 1000 output simultaneously, such as electromagnetic cooker, shower, Yuba and electrical heating except for those extremely necessary at peak hours (normally evening)4.Cooking electricity board has high voltage for cooking appliances. Pay more attention to your safety while plugging in the devices. Make sure to turn off the electricity after cooking.

5.Please make sure about your safety while having shower. You are strongly required to turn off the electric geyser (Boiler) before having shower.

6.Guests are not permitted to link wires without the permiss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 Exchange Office .

7.Please do not throw anything (Toilet papers, Plastic items etc) into flush (WC) that could result in sewerage blockage. In case of blockage contact the caretaker.

8.Please do not keep the guests to stay overnight. Do not let any of your students or any irrelevant person copy your apartment keys.

9.Please pay your telephone bills on time every month. You have got two telephone lines in your apartment. One is to place local calls as well as inside campus calls, for which you have to pay the bill every month from 5th to 15th at communication center, while the other one is IP phone to place long distance and international calls.

10.Please do not smoke in bed.

11.Please notify the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 Exchange Office if you plan to leave the guesthouse overnight. Do lock both doors and all of the windows properly when leaving the flat, and also make sure to turn off all faucets and switch off all the electric appliances in the flat.

12.Please ensure that your flat is kept reasonably clean.

13.Whenever possible, please endeavor to conserve electricity and water.

14.Rarely the university is subjected to uncontrollable power outages and water shortages. In the event of such an occurrence, the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 Exchange Office will do its best to provide help and information, but please remember that such actions are often taken without the consent off the university and are difficult to anticipate.

I am fully aware of the regulations and observe terms.

国外合同范文第3篇

(业务部门应将受聘方承担的工作任务详细列出,不能简单化。对受聘方的工作应有质量要求。)

一、工资待遇

1. 直接报酬。货币工资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工资以人民币支付。工资自到职之日起到期满之日止,按月发给,不足整月的,按日计发,日工资为月工资的1/30(二月份同)。工资的70%以内可按月兑换外汇,受聘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来自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国家的外籍专业人员除外。

2. 间接报酬。在华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待遇

(1) 提供附设家具、卧具、电话、电视机、电冰箱、卫生间、取暖和降温设备的住房;受聘期在半年或一学年以上的受聘方提供的住房,须配有厨房。

(2) 提供公费医疗或医疗保险。若提供全部或部分公费

医疗费用,可规定受聘方须在聘方指定的涉外医院就医,在非指定医院就医费用自理,受聘方的挂号、就医交通、镶牙、整容、保健按摩、配眼镜、住院用餐和服用非医疗性的滋补药品以及医生出诊等费用自理;若提供医疗保险,可由双方协商各自承担的比例。

(3) 为工作地点和住所相距较远的受聘方提供上下班交通,或给予适当的交通补贴。

(4) 国际机票(中国至受聘方国最近距离经济舱国际机票)。

(5) 行李运输费(如果空运,应以24公斤行李分离运输价格计价,不要以随机运输价格计价,而应按国际机票费人民币价值的1/5计算(大致等于24公斤行李分离运输费支付受聘方。因中美航线规定可免费承运两大件64公斤,所以,对来自美国的受聘方可不负担其行李运输费)。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 受聘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五天。

2. 聘方安排受聘方延长工作时间,将依据法定标准支付

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3. 受聘方享受中国下列节日休假: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

4. 受聘方可按其国籍和信仰相应享受下列节日休假:

圣诞节两天;屠牲节(古尔邦节)三天;开斋节一天;泼水节一天。

5. 受聘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受聘方合同期为一年的,享受带薪休假四周。受聘方在教育机构工作,合同期为一学年的,享受所在教育机构的一个假期(寒假或暑假)带薪休假。

6. 受聘方连续在华工作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再次应聘来华工作须在两年以后。

三、病假和事假

1. 受聘方请病假,须凭聘方指定的涉外医院医生证明。受聘方在一个合同期(一年或一学年)内,累计病假不满三十天,工资按照100%发给;超过三十天后,聘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若未解除合同,工资将按70%发给,直至恢复正常工 作为止。

在合同期内,受聘方因公在中国境内出差,在当地政府指定的涉外医院诊的医

疗费用,由聘方支付;因私外出就诊的医疗费用自理。

在合同期内,聘方在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和中国境外就诊的医疗费用自理。

2. 受聘方请假须经聘方同意,聘方将按日扣发工资,在合同期(一年或一学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十天。

未经聘方同意而擅离职守的,旷职一天,扣发三天工资。情节严重的,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聘方的违约责任。

四、合同试用期和信誉保证金

1、受聘方的试用期为60天。在试用期内,聘方如发现受聘方健康状况或专业水平等不能胜任本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有权解除合同。

2、或他人介绍而应聘的,应由受聘方自购机票(以证明自己确有诚意应聘),在试用期满后予以报销。

五、(当事人双方认为标准聘用合同中没有涵盖的其他事项)。

六、聘用合同附件各项条款的确定和变更均须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做出约定,任何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

本附件与标准聘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国外合同范文第4篇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聘用外国文教专家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家外国专家局

一、 聘请  籍,(外文姓名)  (译名)女士(先生)为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页):

四、受聘方的月薪为人民币  元,其中  %可按月兑换外汇。

五、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3.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配备合作共事人员。

5.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六、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方在病假连续 天后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1)聘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八、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另一方支付 -美元(或相当数额的人民币)的违约金。

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关机构证明,经聘方同意后,离华的费用自理;受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离华费用自理外,还应当向聘方支付违约金。

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经受聘方同意后,离华费用由聘方负担;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负担受聘方离华费用外,还应当向受聘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一方要求签订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 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同。

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一、仲裁

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家事务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地点)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聘方: 受聘方:附件:聘用单位与外国文教专家签订合同附件时,要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和财政部《外国文教专家工资和生活待遇管理方法》(外专发[1996]247号)的规定执行,同时根据本单位和外国文教专家的具体情况确定工资和生活待遇。

一、工作任务

_________。(业务部门应将受聘方担任的工作任务详细列出,不能简单化。对受聘方的工作应有质量要求。)

二、工资待遇

1.直接报酬,工资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工资以人民币支付,工资自到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按月发给,不足整月的,按日计发。日工资为月工资的1/30(二月份同)。工资的70%以内可按月兑换外汇,受聘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2.间接报酬 聘方将保障受聘方在华生活的基本条件:

(1)提供附设家具、卧具、电话、电视机,电冰箱。卫生间、取暖和降温设备的住房。(对聘期在半年(一学期)以上的受聘方提供的住房须配有厨房。)

(2)提供公费医疗(聘方应支付受聘方的全部医疗费用。就目前在华工作的外国文教专家的工资水平和我国涉外医院对外国人的医疗价格,尚不具备让他们自己负担一部分医疗费用的条件)。受聘方须在聘方指定的涉外医院就医,在非指定医院就医费用自理。受聘方的挂号、就医交通、镶牙、整容、保健按摩.配眼镜。住院用餐和服用非医疗性的滋补药品以及医生出诊等费用自理。

(3)为工作地点和住所相距较远的受聘方提供上下班交通,或给予适当的交通补贴。

(4)国际机票(中国至受聘方国家最近距离经济舱国际机票)

(5)行李运输费(如果空运,应以24公斤行李分离运输价格计价.不要以随机运输价格计价。也可按国际机票费的1/5人民币[大致等于24公斤行李分离运输费]支付受聘方。因中美航线规定可免费承运两大件64公斤,所以,对来自美国的受聘方可不负担其行李运输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受聘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五天。

2.聘方安排受聘方延长工作时间,将依据法定标准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3.受聘方享受中国下列节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

4.受聘方可按其国籍和信仰相应享受下列节日休假:圣诞节两天;宰牲节(古尔邦节)三天;开斋节一天、泼水节一天。

5.受聘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受聘方合同期为一年的,享受带薪休假四周。受聘方在教育机构工作,合同期为一学年的,享受所在教育机构的一个假期(寒假或暑假)带薪休假。

6.受聘方连续在华工作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再次应聘来华工作须在两年以后。

四、病假和事假

1.受聘方请病假,须凭聘方指定的涉外医生证明,受聘方在一个合同期(一年或一学年)内,累计病假不满三十天,工资按照100%发给;超过三十天后,聘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若未解除合同,工资将按70%发给,直至恢复正常工作为止。在合同期内受聘方因公在中国境内出差,在当地政府指定的涉外医院就诊的医疗费用,由聘方支付;因私外出就诊的医疗费用自理。在合同期内,聘方在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和中国境外就诊的医疗费用自理。

2.受聘方请事假须经聘方同意,聘方将按日扣发工资,在合同期(一年或一学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十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一天,将扣发两天工资。未经聘方同意而擅离职守的,旷职一天,扣发三天工资,情节严重的,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聘方的违约责任。

五、合同试用期和信誉保证金

1.受聘方的试用期为60天,在试用期内,聘方如发现受聘方健康状况或专业水平等不能胜任本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有权解除合同。

2.受聘方属自荐或他人介绍而应聘的,应在来华前交纳一定数额(600-900美元.聘方也可自行确定)的信誉保证金以证明自己确有诚意应聘,聘方收到钱款后办理受聘方来华手续。聘期结束后聘方将如数退还本人。聘方提供受聘方来华国际机票的,可由受聘方自购机票{以旅费作信誉保证金),合同期满前予以报销。

六、其他

_________。(当事人双方认为标准聘用合同中没有涵盖的其他事项。)

七、聘用合同附件各项条款的确定和变更均须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做出约定, 任何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本附件与标准聘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聘方(签字):_________受聘方(签字):_________

国外合同范文第5篇

【内容提要】现代行政法治的发展,服务行政观念的确立,为非权力行政方式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 间,契约行政应运而生,以其灵活性、民主性、高效性而倍受世界各国推崇。我国在八 十年代以后的行政管理实践中也逐步引入了这一机制。本文通过对国外三种不同类型行 政合同制度的比较研究,以求结出可供我们借鉴与吸收的合理成分,为构建我国行政合 同制度找到适宜的切入点。【摘要题】比较法学【论文关键词】行政合同/制度/比较研究 【正文】 行政合同在西方发达国家早已成为一项较为成熟的制度。统观世界各国的行政合同制 度,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英美法系国家以普通法为本位的政府合同;第二种 是法国以行政为本位的行政合同;第三种是德国以合同为本位的行政合同。(注:应松 年主编:《比较行政程序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第251页。)除此之外,其他 一些国家和地区的行政合同制度,基本上以此三种模式的合同制度为框架,通过借鉴和 吸收其有益的合理成份,并揉和自身国家行政合同的某些特色而发展起来。 一、英美法系国家以普通法为本位的政府合同制度 英美作为典型的普通法系国家,素有公私法不分的法律传统,在这两个国家的行政法 中,并没有出现过行政合同的概念,行政合同表现为以普通法为本位的政府合同。同私 人合同一并适用普通法规则。 但是在具有公共性质的政府合同中,政府机关双重身份地位的特性,在完全适用普通 法上关于私人合同的规则时遇到了很多的困难。为了在法律上解决现代政府合同所遇到 的问题,通过议会(国会)立法和法院判例在实践中又逐步发展了一些专门适用于政府合 同的特殊法律规则。在英国,关于政府合同的基本法律规则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以19 47年颁布实施的《王权诉讼法》为基础的平等契约责任基本规则;二是契约不能束缚行 政机关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特殊规则以及1974年工会和劳动关系法的英王雇用契约规则; 三是除以上这些规则以外,地方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公共部门如财政部所颁布的规章以 及政府部门对某些契约规定的标准格式或标准条款的规定,也成为行政机关订立契约所 必须遵守的次一等级的规则。(注: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 7年版,第224—227页,233—240页。)美国对于政府合同的规范也是将普通合同法和联 邦政府关于政府合同的一些成文形式的专门法律规定结合起来。大概亦可将其归结为三 个方面:一是美国宪法第1条第10款的规定为公共契约提供了最具基本性的规定;二是 以判例和成文法组成的普通合同法体系;三是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的专门立法。(注:该 款规定,无论任何州都不得行使行政权力制定剥夺公权的法律、追溯既往的法律和损害 契约义务的法律。) 在政府合同的缔结方面,英美均实行实际授权制原则。在美国,缔结政府合同的权力 属于各机关内专门负责缔约活动的契约官,《联邦采购规则》规定,只有契约官能够代 表政府缔结和签署契约;契约官只有在其获有授权范围内的缔约活动才对政府产生拘束 力,根本没有缔约授权或超越授权的,对政府不发生拘束力,其风险由相对方自行负担 ;除非无权代理行为被合同申诉委员会或法院解释为“默示授权”或者经有权官员“认 可授权”方产生拘束政府的后果。同时美国政府合同发展了私法上的所谓“缔约道德” 理论,用列举的方式规定了缔结政府合同的三类禁止事项,可能影响政府公正决策的“ 不当商业惯例”;政府或公务员与合同商的不当利益交换;妨碍或限制竞争的行为。( 注: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第1102页。)英国越权无效 原则同样适用政府机关缔结政府合同权限的行使,认为:除英王在普通法上具有签订一 切契约的权力和契约的相对人不受限制外,其他法定的机构例如地方政府和公法人只能 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签订契约;中央各部在不代表英王行使权力而是行使法律直接给予 的权力时,也只能在权限范围内签订契约,否则无效。(注:王名扬:《英国行政法》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24页。) 统观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的政府合同制度,以普通法为本位,同时适用判例法和专门 法所创设的特殊规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受司法平等保护 ,行政主体往 往不享有单方特权但却受到较为严格的程序规制,在法律特别授权情况下 方可享有某种特权;政府签订合同受到自身法定权限范围的严格限制,越权签约通常无 效,无效后相对方当事人自负其责;因政府合同发生争议时,通常由普通法院依民事诉 讼程序予以解决,在法律有规定时亦可选择行政法上的救济途径。 二、法国以行政为本位的行政合同制度 法国受公私法划分理论的影响,公共利益优先观念根深蒂固,立足公法因素角度,确 立了其以行政为本位的行政合同制度模式,行政性较强,合意性不足,是法国行政合同 制度总体上的一个主要特征。作为执行政府计划的一种合同政策,行政合同被广泛应用 于经济发展、资源开发、科研、教育以及其他社会事项等诸多领域,但最为主要的是法 国的公共工程领域。 在法国,行政合同适用公法规则,受行政法院管辖,但“法国没有一部法律规定行政 合同的意义”,(注: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86 页。)关于行政合同的基本规则大多依靠行政法院的判例来加以明确。通过判例形式, 法国行政法院创设了一整套完整的适用于行政合同制度的法律规则。判例规则主要由两 部分组成:一是最高行政法院创设的判例规则;二是权限争议法庭在认定合同性质归属 问题时针对行政合同而创设的判例规则。除判例法外,法国一些成文法也构成了行政合 同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成文法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从司法程序上规定行政 合同属于最高行政法院管辖的法律,主要有1906年6月11日关于国家或者殖民地达成的 供应合同的法律,共和八年雨月28日关于公共工程合同的法律,1793年9月26日和1890 年7月17日关于公共债务的法律;另一类是综合性的规定行政合同的法律,主要是1964 年公布的《公合同法典》,该法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行政合同。 在行政合同缔结方面,对于允许适用行政合同的行政事项,大多数由行政机关根据实 际情况,例如供应合同、运输合同、雇佣合同既可以是行政合同又可以是民事合同;但 法律强制性规定使用行政合同的事项,如公共工程承包合同、公共工程捐助合同、公务 特许合同、独占使用共用公产合同、出卖国有不动产合同等,必须缔结行政合同,行政 机关对此无自由裁量的权力。同时,在缔结权限上行政机关必须在其自身权限范围内签 订合同,否则无效,并应对善意的相对方当事人负损害赔偿责任。对于越权签约导致无 效后的合同外赔偿责任问题,法国的作法显然要优于英美法系国家的相对方自负其责的 规定,由行政主体负赔偿责任,有利于促使行政主体依法签约和保护相对方合同当事人 的利益。另外,在法国还存在有强制缔结的行政合同,如电力供应合同。 与英美国家相比,价值取向上注重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国行政合同,视行政性为行政合 同的第一内在属性,先有行政,后有合同,行政合同中的合同性相对于行政性而言永远 是从属性的。表现在法律上,就是行政机关享有法定的单方特权,这种特权的行使无须 向行政法院申请判决,更无须同相对方协商,只需建立在行政机关对于“公共利益需要 ”的主观判断上,而对政府的“公益判断权”所可能产生的危害性,只靠经济利益平衡 原则下损失补偿及事后的司法审查来加以防范。笔者认为,把社会公共利益的认定权和 保护权授予同为一方当事人的政府而不加以严格的规范控制,是很不合理且极其危险的 。构建我国行政合同制度时,对于如何处理好这一问题,很是值得我们深思,而德国的 行政合同制度似乎对此作了较为圆满的回答。 三、德国以合同为本位的行政合同制度 同为大陆法系的德国和法国一样,受传统上公私法划分理论的影响,强调行政合同中 的公法因素,因行政合同引起的争议也由行政法院管辖。但与法国相比,德国的行政合 同制度对法国有借鉴,更有发展,以合同而不是以行政为本位,强调双方当事人地位的 平等,对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实行同等法律保护,强调行政主体享有有限的单方特权, 并要受到严格的行政程序规制,以及援用民事法规则适用行政合同案件的规定,既符合 合同的本质,同时也符合现代契约行政的民主精神。 德国行政合同立法的成文化可说是其行政合同制度的一大特色。19 76年制定的《联邦 行政程序法》占据着德国行政合同制度的法律基础地位。在行政合同适用《联邦行政程 序法》时,以《联邦行政程序法》关于行政合同专章规定为主,关于行政行为的规定为 辅。(注:与中国和法国的理论不同,德国把行政合同视为行政行为以外的行为,即与 行政行为相并列的管理手段。)行政程序法第54—61条关于行政合同的规定,限于对行 政合同某些最为基本方面的原则性规范,相对于行政合同对法律规则的需要来说,还很 不足。为此,该法第62条规定:对第54条至61条没有规定的事项,可以适用本法的其他 规定,还可以补充适用德国民法典的相应规定。除《联邦行政程序法》、《德国民法典 》以外,为该法第61条所涉及到的1953年《行政执行法》、1960年的《行政法院法》以 及《德国法官法》中关于执行、管辖等方面的规定也适用于行政合同案件。 以合同为本位的德国行政合同,其合同性集中体现在行政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于因 缔约后合同关系发生重要变更,导致行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便履行时,德国在此的做法 显示出它的独特优异之处。它既没有严格地追随英美国家所适用的“无效说”,也没有 采纳法国“不可预见理论”的做法。德国的作法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单方解除 行政合同;或者行政主体方当事人为了预防和免除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单方面解除 合同。后一种方式实际是对行政主体单方特权(解除合同)的赋予和肯定,这似乎与法国 作法无异,但前一种方式——合意变更或解除的在先规定,又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后一 特权方式行使所可能带来的消极性后果对相对方当事人利益不利的影响。这种作法比起 英美式的无效,法国式的特权强制更为周全地保护平衡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我 国行政合同制度之构建,大有借鉴意义。 四、对三种不同类型行政合同制度的评析 通过以上对于各国行政合同制度较为深入的剖析,笔者认为,由于受法律传统差异的 影响,英美法系的政府合同制度同大陆法系的法德国家的行政合同制度之间存在有很大 的差异,即使是同为大陆法系的法德两国行政合同制度也并非完全相同,而在行政合同 制度的某些具体方面各自呈现出不同的特色。 英美两国的普通法传统,即公私法不分,相应地其对政府合同也就没有进行专门的立 法加以规范,而是准用普通法规则,并辅之以某些特殊判例规则,坚持平等保护公共利 益和私人利益的价值取向,强调双方地位平等,适用民事诉讼程序来解决政府合同争议 。法德国家有公私法划分传统,行政合同作为公法行为自然适用公法,相应的法德两国 一般均针对行政合同进行专门立法,公私契约分别适用不同的规则,行政合同争议适用 行政诉讼程序由专门的行政法院管辖。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国通常拒绝适用私法规则作 补充,而德国则认可适度援用私法规则。英美国家有“遵守先例”的法律传统,其立法 多以判例形式表述,所以英美两国判例往往成为政府合同立法的主要方式,但是,近年 来由于议会(国会)通过立法干预社会生活的范围逐渐扩大,因此在政府合同立法中出现 了判例法和成文法并重的倾向;法德两国有成文法的法律传统,立法多以成文法表现, 相应地其行政合同制度方面的立法大多为成文法,但是法国行政合同立法的成熟性却恰 恰因最高行政法院历史上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表现为通过判例创造了一整套的关于行政合 同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判例法脱颖而上,成文法只好屈尊次位。英美国家有重程序 的法律传统,视程序正义为法治的关键所在,因而对政府合同的规范多从程序方面入手 ,严格限制政府机关的缔约权限,强调“越权无效”,课以政府机关单方程序性义务并 强化司法审查对于相对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功能。法德国家素有“重实体,轻程序”的 法律传统,所以其立法对行政合同的规范往往多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重,法 国的表现尤为明显,以判例形式确认了行政机关享有“当然性”的监督、指挥、变更、 中止、解除、制裁等单方性特权,而一向以重实体轻程序著称的德国却作法迥异,在其 行政程序法中设专章对行政合同加以详尽规定,注重从程序角度对行政合同进行规范和 控制成为了德国行政合同制度的一大创造,并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所仿效,如瑞典 、葡萄牙、我国台湾及澳门地区。 总体而言英美国家的政府合同制度,不失普通法的传统同时又富有时代精神,对于政 府合同制度的规范,多以成文法形式公布,系统、明确、规范,易于了解、研究和借鉴 。但长期以来,我国缺乏现代意义上的自然法思想传统,重实体、轻程序,不承认判例 法的效用,适用专门法庭的行政诉讼制度,这些似乎均与英美式的政府合同制度极不相 称。我国目前现有的行政合同理论主要是借鉴法国行政合同理论的产物,但法国行政合 同制度刚强有余,柔韧不足,不利于保护相对方当事人利益及充分发挥其签约积极性。 德国的行政合同制度刚柔并济,兼顾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同时又不失对公共利益适度 优先性地有效保护,似乎更为有利于体现民主精神,实现行政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