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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诚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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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诚信管理制度

公司诚信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创新

中图分类号:TU712+.2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4)08-0184-01

1.前言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国家经济的发展速度和社会的稳定。总的来说,我国重大工程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是好的。但不免某些企业抱着利润最大的目的,专门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忽视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导致存在功能质量差影响结构的安全隐患问题。2014年2月28日,大庆市采油二厂下属一食堂发生爆炸,造成房屋坍塌。三名食堂员工被埋,其中一名经抢救无效死亡。2014年3月9日,广东湛江市遂溪县岭北镇广东北部湾农产品流通综合示范园区内,一座正在施工的楼房发生坍塌,现场参与施工的32名工人中1人经送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人员均不同程度受伤。而在此之前,多地发生了建筑事故,这些恶性事故的频繁连续发生,造成的结果是多个家庭遭到破坏,老人无后送终,小孩无人抚养,沦落为孤儿,活着的人生活在痛苦之中,给人留下遗憾,这也反映了建设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造成以上恶性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政府工作人员对工程质量管理机制存在问题,其二,施工单位、工程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各方存在不规范的质量行为和市场行为。因此,为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再次发生,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迫在眉睫。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由于现行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不完善,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的管理监督。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方,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但是,这些相关政策和法规不够完善,变动周期短、变动范围大、缺乏适度可行的处罚依据,监督管理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对于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 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与现实情况差别较大,这些都直接影响着质量监督方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机制不规范,质量管理和监督尚未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在工程清单实施初期,一些建筑企业为了抢占市场,和招标公司串通一气,低价招标,恶性竞争,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这些违规的建设项目将导致工程偷工减料,造成施工缺陷和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到项目的质量,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此外,许多小建筑施工队挂靠到有资质的大型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实际的施工现场无人管理,问题重重,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质量监督机构需要进一步明确工程监督的内容。监督工作有时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混淆。当政府部门对监理和施工单位不能进行质量控制的时候,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帮忙协助执行。目前的监督机构的行政职能还是不太完整的,质量监督和执法检查也没有行政处罚权,当发现问题时只能进行停工整改,不能够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监管效率不高,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3.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创新的思考

原材料及构配件是构成工程实体的基础,其质量是工程项目实体质量的组成部分。故加强原材料及构配件的质量监督,是提高工程质量的必要条件。要通过设备检测改变过去采用眼看手摸的落后方法鉴别原材料的方法,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要结合工程实际,有针对性地抽查工程重要部位的主要构件,像施工用的机械、模板、脚手架等,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现场安装的起重机械,塔吊设备,在安装前要对它的设计安装方案进行审批,切要经过专业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才能进施工场地使用。只有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才能切实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

决定工程质量的首要因素是人,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监督人的工作质量是核心,应当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一个专业配备两名以上持证上岗监督人员,增强人们的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坚决约束工和打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不规范质量行为。工程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我国的工业建筑的发展速度。引进先进的技术人才以及开发人才,任何的工程项目都需要有一定的规章制度来进行制约,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整个工程高效的完成。

建立可预测性,服务质量监督模式,让服务与执法相结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的监督和工程,建立行为监测和监督机制。优质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产品质量也列为监督对象,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方位的监督。在工程施工中,施工方案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施工操作是否正确,都将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的影响。严格实行设计质量内审制、专业之间会审、会签制,改变目前设计审核走过场, 工种之间相互撞车状况,选择一个质量最好、成本最低的方案施工。

加强竣工验收备案,完善落实工程质量投诉与质量事故处理制度。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保证工程质量稳定提高。在监督过程中,特别要保证这些经过各方建设主体批准的技术方案是否有效落到实处。不仅如此,我们还应制定接到投诉立马行动的的工作准则, 建设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往往发生在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一旦控制这两个阶段的工程质量, 隐患就基本可以消除。在接到投诉后,及时地组织各建设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和责任进行分析,并督促制订解决方案,尽快妥善地落实专人处理。真正做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必须提高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的专业素质、职业素质和创新意识,使其更好地适应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

4.总结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整个建筑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项目的适用性,而且还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稳定。我们有必要积极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发展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实现新形势下对建设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管。只有高质量的工程管理人员才能保证工程建设的高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模式随着建设工程市场的不断规范和发展,应不断改进才能发挥其质量监督和服务社会的综合功能。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本文提出了加强和完善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建议和对策。

参考文献

[1]圣健设.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探讨[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2010.

[2]何国智.试论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J].科技创业月刊,2006.

公司诚信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质量监督;工程建设;创新;

众所周知,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质量优劣维系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因此,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必须积极探索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努力维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对这一问题作出如下探讨:

一、当前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现状分析

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49年至1957年,当时没有统一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质量主要由施工单位自行控制;第二阶段从1958年至上世纪80年代中期,施工单位逐步建立了自检和互检制度,建设单位参与到工程质量验收中;第三阶段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国务院颁发《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提出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形成了工程质量政府强制监督的局面。国家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20多年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稳定和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多重因素相互影响,监管体制中仍存在待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相关政策和法规还不完善

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由于政策和法规不够健全,变动周期短,变动范围大,缺乏连续性。

(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定位不明确

质量监督机构的性质、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监督工作有时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混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自己履行,也可以委托合格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机构的行政职能不完整,仅有质量监督的执法检查权,而没有行政处罚权,造成发现问题时只能采取停工整改等少数措施,执法无威慑力。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的性质与地位不能准确定位,造成了监管内容和监管方式不统一,监管效率不高。

(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形式单一

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形式单一,没有充分运用市场手段保证工程质量。主要采取巡回监督的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罚的单一模式。特别是由于信用制度等一些有效保证工程质量的市场手段没有完全建立和运用,造成建设施工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对政府的依赖性强,缺乏提高质量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主要表现在人员素质不高、行为不规范、工作不到位、把关不严格等四个方面。现有质监人员的素质,人才结构有缺陷高级职称人员偏少,新进人员缺乏施工现场的实际工作经验大多数人并未发挥出与其学历相适应的作用。质监在技术上的专业性尚未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有的专业不对口,存在专业结构配备不齐,专业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

二、转变思路,创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质量监督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

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组织有序、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质量监督的总目标

质量监督的总目标是通过强有力的政府监督,通过工程从业单位的共同努力,把工程建设成为可靠、实用、耐久、美观的优良工程、精品工程。

(三)质量监督的工作方法

1.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质量监督机构的“三性”。质监机构受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履行监督职责,要有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质监机构出具的检测数据,是全国最终检测数据;各省级质监机构出具的检测数据,是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行业的最终检测数据。

2.严格把关,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前的质量鉴定工作。工程实行交、竣工验收制度,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要按规定提出工程验收申请,质监机构应按工程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鉴定。未经鉴定或鉴定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组织验收和交付使用。

3.做好宣传,积极推广先进经验。质量监督检查也不是只找问题,同时也要认真全面总结工程管理,尤其是质量管理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要积极向交通主管部门推荐,必要时可召开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予以示范或推广。

(四)监督工作的重点

1.对业主的监督。重点是监督其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建设程序和市场行为;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对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管理考核情况等。通过对业主单位的监督,目的是要让业主更好地行使管理职责,更好地发挥管理水平,更好地担负起工程质量的综合管理责任。

2.对设计单位的监督。重点是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强制性标准要求,设计文件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要求,设计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如方案论证制、院内审核制、双院复合制、专家评审制等。通过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监督,目的是保证工程设计的方案优化、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质量优良。根据以往的工程实践,建议对重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前期工作和设计阶段开始监督。

3.对监理单位的监督。重点是对监理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情况、监理质量控制体系和监理工作质量情况、实验室建设及运行情况、监理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等。

4.对施工单位的监督。重点是施工组织设计、现场施工队伍、人员资质情况、施工现场组织情况、隐蔽工程质量情况、实验室建设及运行情况、施工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等。

公司诚信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中国联通;诚信经营;规范化管理

企业的诚信经营一旦受到大众的质疑,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在联通公司的管理当中,有一些规范需要完善。一个企业,没有诚信就没有秩序,没有规范就没有力度,在市场中就不能正常的运行。本文结合联通公司的近况,对诚信经营做了介绍并给出了相应的规范化管理方案。

一、如何做到诚信经营

(一)诚信经营的必要性

所谓诚信经营,就是要求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做到诚实守信,只有做到诚信经营,才能在今后的市场中形成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信誉也是一种非常特殊又不可或缺的资源。如今,联通公司的竞争对手移动与电信运营商都在一步步发展壮大,联通公司一定要抓紧诚信经营这条战略手段,打下诚信经营的基石。1、缺失诚信经营的后果一旦联通公司丢掉的诚信经营,就会增加成本,甚至加重社会司法负担,在市场经济中扰乱发展进程,对联通品牌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2、必要性分析联通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也需要进行商品交易,有交易就会涉及到诚信经营,这是一个企业发展的无形资产。在几大运营商竞争的情况下,用户在意的并不一定是价格的高低,而是信誉的好坏,作为无形的生产力,联通公司一定要维护好。

(二)外部环境建设

要想使一个企业在诚信建设上有所成效,就必须注重大环境建设。健全公司的法律标准,科学的完善规章制度。建立信息管理系统,结合信息化手段对联通公司的诚信外部环境进行规划,公司的诚信状况和科学的评价机制反应了公司的诚信信息。

(三)内部机制建立

在公司内部进行诚信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建立内部管理机制。在联通公司内部建立严格的审查机制,让所有的在岗人员将诚信经营印在脑海里,将企业的失信风险降到最低。

二、规范化管理

(一)规范化管理概述

1、规范化管理概要在国际标准化组织9000文件中有标准的定义,管理就是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的活动。在任何组织或企业中,管理者是必不可少的,管理者是否优秀直接决定了公司的管理能否规范化,只有优秀的管理团队,才能实现资源管理的目标。2、企业规范化管理的概念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就是要根据本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一些合理合法的基本制度以及各个部门的管理流程,通过整齐划一的管理,规范员工的工作方式,让客户满意的同时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通过对公司体系的不断完善,使员工在工作中井然有序,协调高效。

(二)规范化管理战略研究

1、规范化管理的基本原则在一次发言中,联通公司发言人宋丽梅的演讲中提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让联通公司在某些方面无法面对合作伙伴,在遇到问题时,公司也在不断的找解决方法,甚至将一些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这些都涉及到了相关规范。2、企业规范化管理制度的战略建议首先,规范化的管理制度从方向上要从上而下,在众多管理制度中,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具有很强的实操性,其内容也相对复杂,涉及到公司各个岗位和多个操作流程,所以,在规范中定要自上而下,将级别划分好,使权利分配有据可查。其次,要想进行规范化制度的建设,就必须保持联通内部的畅通,在进行任务传达的时候,下级员工必须清楚及时的接收到上级的指令,同时领导层也必须及时的得到底层员工的反馈,如此,可以让上下级和员工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以便于给顾客更加优质的服务。第三,一旦规范化管理制度建立成功,就必须人人遵守,严格执行,规范化的管理制度要求联通公司内部人员全员参与,才能发挥应有的威慑力,保障规章制度的权威性以及可操作性。

三、结束语

在中国联通公司的经营过程中,要想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就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口碑,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在管理制度上进行规范化管理,长久坚持,会让联通的市场竞争力稳步提升进而创造出新高度。

参考文献:

[1]张梦文.论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的策略[J].楚天法治,2015(4):192-192

公司诚信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1、最大诚信原则的落实已成为时代难题

随着中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改革力度的加大,社会不和谐问题也日益显现。不和谐的原因是风险的存在,风险存在的原因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导致风险是因为竞争。竞争有良性竞争和恶性竞争,良性竞争本身不是把对手击败,而是比对手领先。但当前保险竞争主体越来越多,却没有一家是又快又好稳健经营的领跑者,几乎全都成为恶性竞争的追随者。恶性竞争就好像一个险恶的漩涡,大家都往里跳,谁都迷失了方向。这是因为产品同质化和费率市场化,导致可供竞争主体选择的空间非常有限。恶性竞争的结果是行业内相互抵毁,违背价值规律高抬手续费、降低费率。

保监会从今年四月开始在广东、湖南试点打击三高:高回扣、高返还、高手续费,以维护市场有序和行业形象。同此,“诚信危机”已成为道德伦理之外的商业景观,“失信”已经是中国社会中很普遍的现象、很危险的事实、很可怕的后果。人们惊呼保险不保险。

2、失信惩戒已成为热门话题

对于诚信危机的出现,尽管已到了一个相当严重的程度,但终究不能被道德伦理所接受、不能被人们良知所接受。从法制建设的角度、从风险机制建设和行政方面的态度也非常重视这个问题,中国保监会吴定富主席在今年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为了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为实现保险业做大做强,保险监管已发生深刻变化,形成了以偿付能力监管、市场行为监管和公司治理结构监管为三大支柱的监管体系框架[1].其中之一就是市场行为监管,其核心内容就是诚信有为、失信惩戒。

3、诚信建设已成为共同主题

商品经济是契约经济,契约品质问题要求当事人能否按照最大诚信原则在法制建设机框架下自控、在伦理价值下自主、在风险机制下自省,否则导致契约品质问题出现。尤其是保险业,由于契约的附合性和射幸性,更容易诱发这问题的出现。诚信体系建设已成当务之急,诚信建设评价标准已纳入监管的常规检查内容。人们普遍认识到:今天的诚信、明天的市场、后天的品牌。

二、保险最大诚信原则运用的目的

1、解决保险经营中信息不对称问题

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当事一方对自己的认知远远高于另一方对他的了解。保险经营尤其如此,对于保险人而言,投保人转嫁的风险性质和大小直接决定着其能否承保与如何承保。然而保险标的是广泛且复杂的,作为风险承担者的保险人却远离保险标的,而且有些标的难以实地勘查,而投保人对其保险标的的风险及有关情况却最为清楚;因此,保险人主要也只能根据投保人的告知与陈述是否属实来决定是否承保、如何承保以及确定费率。于是要求投保人基于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对投保人而言,由于保险合同条款的专业性与复杂性,一般难以理解与掌控,对保险人使用的保险费率是否合理、承保条件及赔偿方式是否苛刻难以了解。因此,投保人主要根据保险人为其提供的条款说明来决定是否投保,于是也要求保险人基于最大诚信履行其应尽的此项义务[2].

2、解决保险合同的附合性与射幸性可能带来的道德风险

由于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保险人应履行其对保险条款的告知与说明义务。另外保险合同又是典型的射幸合同。由于保险人所承保的保险标的的风险事故是不确定的,而投保人购买保险仅支付较少的保费,保险标的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被保人所能获得的赔偿或给付标准是保费支出的数十倍甚至数百倍。因此就单个保险合同而言,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已远远高于其所收的保费,倘若投保人不诚实、不守信,将引发保险事故陡然增加保险赔款,使保险人无法承担而无法永续经营,最后将严重损害广大投保人或被保人利益[2].

3、基于保险产品特殊性的需要

尤其是寿险产品它是无形产品,是将无生命的产品赋予生命的意义。永续经营永续服务是其特有的职能,诚信便是其生命意义的组成部份。

4、满足客户购买的心理安全需求

保险是客户不需要时购买为需要时使用,寿险购买的还是一份期望、一份尊严、一份生活品质。特别需要保险人用诚信满足客户的心理安全需要,以减少客户的心理成本。

三、最大诚信原则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最大诚信原则产生初期主要是约束投保人的工具,保险人往往以投保人破坏此原则而拒绝履行赔偿义务。为了平等地保护投保人的利益,现代立法已予修订,即最大诚信原则同时适用投保人和保险人。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增加第五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3].所以,保险诚信原则运用的主体应当同时是保险活动当事人即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同时涉及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目前,虽然《保险法》对当事人双方的诚信行为提出了法律要求,但保险理论的阐述对投保人的诚信要求较为全面,对保险公司和保险关系人的要求则不够,而在现实中保险公司存在的诚信问题较多,它产生的负面影响辐射较广。

一般理论认为,最大诚信原则由三条重要的法理组成,一是告知,二是保证,三是弃权与禁止反言[4][5].最大诚信原则主要针对投保人或被保人而言,为了保持合同的公平原则,后来才产生了对保险人具有约束力的自动弃权和禁止反言原则[4].这一内容明显与社会现状相违背。诚信原则对投保人的投保行为规范是保险活动的开始。新《保险法》对投保人这一主体在该环节的诚信要求具体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首先,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必须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保险合同是典型的诚信合同,最大诚信就是告知。实践证明,保险人危险负担的有无或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保人能否恪守诚信原则。因此,为避免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这就首先要求投保人在合同订立之前,如实、准确、无保留地向保险人告知其投保标的的一切重要情况。其次,投保人必须履行通知的义务。《保险法》第22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另外《保险法》有关投保人应按合同的约定交付保险费、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规定也体现出法律对投保人的诚信要求。诚信原则对保险人也有明确规范要求。《保险法》第106条、第1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工作人员、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应自觉遵守诚信原则,不得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不得“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承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归纳起来,《保险法》对保险人的诚信要求主要包括如下两个方面:一是对客户如实告知义务,二是对保险合同内容如实说明、解释的义务。

1、诚信原则的运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对保险人这一主体而言。一是造假问题屡禁不止。假数据、假账本、假报表、假保单、假收据现象在保险经营过程中屡见不鲜。保监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打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2002年甚至开展专项打假活动。尽管如此,造假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二是惜赔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保险公司理赔手续繁琐,服务不到位,个别案件拒赔不合理,客观上表现出惜赔现象,在客户中造成不良影响,在社会中形成投保易、索赔难、收款快、赔款慢的恶劣印象。三是误导问题并未根治。由于营销机制的不完善,营销员误导问题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减轻,实质上并未得到解决。尤其在一些中小城市,在一些风险意识、保险意识、投资意识较差的客户中,误导、欺瞒现象并不罕见。

(2)对投保人、被保险人这一主体而言。道德风险防范困难。近年来,我国保险知识的普及程度有所提高,但有的人在了解保险后竟打起了骗保骗赔的主意,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现象屡见不鲜,骗赔手段更是五花八门。

2、不诚信行为的原因分析

(1)社会信用基础薄弱影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在刚刚起步阶段,信息数据采集困难,数据开放没有明确规定,信息资料数据库建立滞后,信用法规缺乏,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治。薄弱的社会信用基础势必影响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

(2)保险信用法规建设滞后阻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尽管我国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进展,但与现实的保险经营活动相比仍显滞后及不完善,高速发展的保险业带来许许多多新现象、新问题,有些问题是直指诚信的,比如回佣,为了争夺客户资源造成遵纪守法遭受了损失,违规失信却增加了收益的局面。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助长失信毁约的歪风蔓延。

(3)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缺失制约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缺失一方面表现为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必要信息采集制度缺失。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削弱了诚信的制约机制。人性弱点是天然存在的,商务领域仅仅靠道德良心是不够的。如果没有刚性的信用管理机制,管理者就不得不为人的素质及品质伤脑筋,如营销员挪用保费问题,如果没有制度能保证营销员不接触现金,那么这个问题将永远存在;信息不对称则客观上为失信行为提供了条件,对于保险人来说,投保人的每次投保资料都是新的,其真实准确与否无从评估。对于投保人来说,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投保人无法掌握保险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无法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只能道听途说地片面了解保险。

(4)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陈旧落后不利于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国内一些保险公司的经营思想仍停留在盲目扩大保费规模上,上级公司对下级的考核体系突出强调保费收入、完成保费收入指标。为达目的,在竞争中任意抬高手续费、降低费率,弱化对营销员的诚信教育等,无暇顾及公司的社会形象、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5)保险营销机制不完善困扰着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保险营销员的数量占从业人员总数的绝大多数,这支销售大军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尤其是寿险业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然而,现行的营销机制随着市场的扩大,其弊端也日益暴露,主要表现为缺乏对营销员的保障制度,缺乏长效激励制度,对营销员的考核以业绩为主,佣金提取不合理等等。这些问题诱发营销员产生背信弃义、误导欺瞒客户行为[6].

四、贯彻最大诚信原则需要进一步完善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

保险业的顺利发展,需要加强保险活动当事人的诚信教育与体系建设。现实中,人们感到社会缺少诚信,并不是诚信内容和法律规定不存在,而是缺少对诚信行为的激励和保护。尽管国家在加强法制保障、加大诚信宣传、加大失信惩戒、考核保险诚信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并没有对诚信行为起到有效的保护和推动作用。为此,必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1、把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契机,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发展,更离不开社会的进步。建设保险业诚信体系,必须结合现代化社会信用意识,改善社会信用环境。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展开。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国家六部委曾于2003年9月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恰逢其时,应把握契机,一方面不断完善自身的诚信体系建设,一方面为全社会的信用建设做出贡献。

2、加强保险诚信法制建设,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建设在诚信方面已经加强,对失信惩戒的力度也在加大,已经出台《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行业自律对保险公司的约束力度也在加大。但在如何站在维护行业的整体诚信形象方面、政府机关职能部门如何配合保险监管部门加大惩戒方面的具体措施尚未出台,应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并加大惩戒尺度。

3、建立保险诚信管理制度,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条件

一是要建立刚性的诚信管理制度。对经营管理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要有制约制衡机制,用制度保证诚信得以实现。二是要建立信息采集及披露制度。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个人诚信数据的管理制度,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道德风险无法规避。对保险人的信息披露已取得初步成效,尤其是营销员持证上岗规定的出台,建立保险营销员专用网络,强化了营销员的诚信行为,但各保险公司之间还应建立与社会公众沟通交流平台,如公众网站,现场常设咨询台等[7].

4、结合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大诚信宣传教育

保险行业应按照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诚信友爱”的要求,联系客户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员工进行诚信有为教育。

5、改革保险公司营销体制,为保险业诚信体系的建设注入活力

目前,各保险竞争主体的营销体制普遍采用保险人制。保险营销员处于“城市边缘人”的尴尬地位,无法在社会中树立诚信形象。同时由于首期高佣回报的利益冲击,使一些营销员没有将诚信植根于保险职业的生命之中,见利忘义。如果采取职员制营销,改变营销员身份,将会大大提高诚信水平。

6、加强对保险公司的诚信考评工作

目前保监部门还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针对保险公司的诚信行为考评体系,也没有建立一套科学的与之相对应的考评指标,更没有形成一套常规的考评考核工作程序。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应建立一系列严格的考评体系与科学的考评指标。在这方面,广西保险行业协会进行了两年的诚信考评工作,考评体系按3大类36项量化成100分制的考评指标,以80分以上作为合格标准,对达不到合格要求的保险公司将上报中国保监会和相应的总公司,已经取得了非常可喜的成效。

公司诚信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诚信;教育培训;财务管理

1 员工缺乏诚信的表现及危害

员工缺乏诚信首先表现在员工某些违反财务管理的工作行为上,包括少花钱多开票或不花钱开假票,生产经营活动中吃回扣,甚至个人买家用物品却开成办公用品发票进行报销。这些行为小则损害企业利益,大则涉及到违法犯罪。它们对企业造成费用资金的流失,影响到企业正常成本,甚至能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另外,员工缺乏诚信表现在对企业规章制度的阳奉阴违。在不少企业中,仍然存在着假招标、假采购、签订虚假合同、偷设小金库、挪用企业资金、贪污受贿等种种违反企业财务规章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现象,这些行为都可能使企业蒙受种种损失,或导致工程总体质量不高等现象。

再者,员工缺乏诚信的表现就是员工对待本职工作的态度与作为。对一个员工来说,只有具备诚信敬业的精神,才能在岗位上做到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去做那些虚假做作、哄瞒欺诈的行为。这些现象如不有效制止,将会对企业造成恶劣影响,甚至带来巨大的损失。

2 员工缺乏诚信的原因分析

一是内部因素。内部因素由员工个人性格、价值追求、处事风格、个人见识等因素所导致。主要包括:员工诚信意志不坚定。社会上纷繁的诱惑很容易使诚信意志不坚定的员工违背诚信规则;物资利益的驱动。在利益至上的大社会环境及成家、立业等家庭现实背景的影响下,会导致部分人贪图更多不当利益;员工缺乏对个人职业生涯的长远规划,过于重视个人价值和个人利益。很多员工对自己的一生没有明确的目标和规划,缺乏具体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个人利益与公司相背离,单纯地追求个人短期利益心理的驱使下,他们就很容易背离诚信,甚至为蝇头小利不惜破坏公司利益。

二是外部因素。外部因素由员工所处社会环境、管理环境及文化氛围导致的,主要体现在:

①公司的文化与制度不符合员工个人的职业兴趣与特长,原有的特长得不到发挥,当个人诚信意志不坚定并得不到组织的帮助、教育、关怀时,就可能做出违背诚信规则的事情。

②上司管理水平与方式的欠缺、低下或缺乏诚信,是导致员工缺少诚信的重要原因之一。研究表明,吸引员工到一家企业里来的是公司本身,包括薪酬、品牌形象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上司的诚信度直接影响到下级的诚信观及诚信行为。

③企业管理制度的缺失或执行不力。如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下,有员工采用违规票据报销取得不当得利未被追究,就会有更多的员工去效仿,甚至超限违规更多。

3 强化员工诚信教育的对策与措施

要解决员工诚信缺失的问题,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形成一定的威慑作用是必要的,但是,人心向背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因此,加强对员工诚信教育,形成员工以诚信工作获取薪资报酬和实现自我价值的理念和意识,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3.1 强化财务制度培训,推动企业管理的规范化

首先,从领导层到员工,都要参加油田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结算、支付、报销等规章制度体系,包括对相应违规操作的监督、检查及处罚。在过去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和不配套的情况下,导致了管理中的漏洞,这也是导致员工不讲诚信、违规操作的重要原因之一。培训中让员工了解诚信缺失将可能造成的损失,掌握诚实守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求与方法,从转观念、教方法到通过长期培训与训练让员工培养出良好的职业习惯,形成一套完整的培训体系,推动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化。

3.2 强化诚信道德教育,提升员工职业道德素养

通过多种形式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引导员工树立爱岗敬业的道德观,同时加强员工岗位培训,提高工作技能,使员工个个成为业务专家、岗位能手,打造出一支强大、忠诚的职工队伍,这样即使有个别员工违约离职,因为企业有强大的储备人才资源,也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大的影响。

3.3 强化诚信文化建设,培养员工诚实守信习惯

文化环境的影响对员工行为的影响是巨大的。要解决员工诚信缺失问题,首先要从文化建设入手,加强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就像海尔“真诚到永远”的广告词一样,帮助企业树立起诚信经营的形象。只有企业营造起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深厚氛围,才能影响和引导员工形成诚实守信的职业习惯,也才能带领企业步入诚信的发展轨道。

3.4 强化诚信机制建设,堵塞员工诚信缺失漏洞

要探索建立企业员工履职信用制度,将员工诚信从业的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之中,定期组织开展对员工诚信从业情况开展评估,并逐渐延伸到他们个人生活中的信用。对出现不良诚信记录的员工予以教育、劝导、警告或处罚。建立科学的信用制度,信用制度的建立,对员工不诚信的行为构筑起一道防范的屏障,同时也为企业防范财务风险和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有效的手段。

3.5 强化诚信从业宣传,推动企业诚信氛围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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