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农业合作社生产管理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甘肃省东乡县农牧局,甘肃东乡731400)
作者简介:尹国仓(1961-),男,甘肃临夏人,农艺师,主要从事农技推广工作。
导读: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兴的合作主体,对我国的新农村建设非常重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好发展需要政府多方面的投入,合作社的快速推进和发展,需要做到对农民的持续培训,还需要实施奖励机制。本文立足经济新常态的态势,对东乡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提出几点建议,以期对新农村建设、合作组织发展有所启示。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建立在平等自主的基础之上,由农民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同时也共享利益的合作主体,对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新农村建设要求我们不断地完善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的生产、生活积极性,特别在当前经济新常态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传统的生产方式抗风险能力弱,不能很好地承受社会风险,因为单个的个体在进行农业生产时无法真正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工业的产业化升级趋势已经日渐明朗,对于农业来说,其区域化整合则更加关键。因此笔者认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则是一个很好的方向,合作社能够将生产的各个环节很好地结合起来,不仅使各个环节标准化、专业化,而且能使农业发展口益产业化,还可以有效降低风险。欧美的农场发展有着良好的模式,可以借鉴。农业产业化可以将优势集中起来,特别是区域优势,同时,在农产品营销当中,区域化经济优势更为明显。
首先,合作社的快速推进和发展,需要政府的引导和对农民的持续培训。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个新兴事物,当前政府对它的支持力度还不够,或者不全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起需要政府引导,农民对于新兴事物的了解掌握亦需要政府的引导和帮助。因此政府不仅需要投入资金,还需要发挥引导作用。一是政府要创新制度,规范运行,落实政策Ⅲ,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对于市场应该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特别是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导和支持,使广大农民了解合作社的优势所在,避免误解,因为误解会阻碍合作社的建设。因此,政府引导至关重要。二是要完善农业合作社的运营机制,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试点。试点在起到宣传作用的同时,也可以增加资金投资力度,这种投资见效快,是一种值得尝试的方法。政府部门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的同时,需要考察一项软实力——业务培训。业务培训非常重要,合作社的长期运营要求成员职业化,产品产业化,如果业务培训做不好,合作社也难以良好发展。同时,培训不仅仅是单纯技术的传授,还有管理培训。此外,有效降低整个体系运营的人才成本、管理成本,是合作社发展所必需的。
此外,合作社的快速推进和发展,需要实施奖励机制。奖励机制是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有效措施,如何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是关系整个合作社成败的关键,因为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创造力也就随之而来,这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非常重要。政府应加大投入,建立由政府补贴为主、社会资助和合作社积累相结合的农产品风险保证基金制度,帮助农户分担风险,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综合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起和发展需要的不仅仅是政府对于农村合作社建设资金和宣传方面的投入,更多的还需要其对农民的技术培训的指导,降低管理成本的同时,在生产管理上进行知识普及也非常重要。此外,奖励机制可以有效促进农民的积极性,调动他们的创造力,从而提高生产力。这也是当前东乡县在合作社方面应当重视的地方。良好的利益协调机制,是合作社有效运行的根本所在。因此,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合作社必须加快步伐,健全利益协调机制,有效保障合作社社员的各项权益。
(编辑:宋军生)
参考文献:
[1]申屠江平,陈雄俊,农业合作社发展中的问题和对策[J].湖南农机,2007
关键词:生态农业;国外经验;当前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S18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1233123
1 国外发达国家生态农业成功经验
通过对欧美等发达国家生态农业的发展进行研究,其成功的经验及做法主要表现在: 具备与生态农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体系环境。如美国制定的有机农业法规,明确了农药的使用量及使用范围,也对有机农业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在美国《有机食品生产法》中,明确了有机食品的标准体系。欧洲的生态农业发展较早,其法规政策体系也较完善。如欧共体制定的控制生产、保护环境,尤其是对不耕种土地的恢复与补偿。瑞典出台的《农业保护法》,将农药、水、化肥的使用列入法律范畴。德国的农产品种植法规较多,如种子法、肥料使用法、物种保护法、土地资源保护法、垃圾处理法等;对生态农业投入较大。发达国家生态农业发展多受到政府的扶持,如德国对生态农产品有详细的补贴制度,对转型企业也有补贴,对蔬菜栽培、土地流转也有补贴。美国的《农业法》中不仅对农产品进行补贴,还对生态农产品、生态农业设施建设提供税收减免政策;以科技来推动生态农业发展。从澳大利亚农业科研与应用推广体系来看,其现代农业科技涵盖了农业技术、科研、教学、推广整个环节。日本的生态农业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研究,都集中了国家农I科研中心、农业大学及农业区域试验站的技术优势;在标准配套上具有完善的体系。如美国认证机构明确了有机农产品标准,德国依据《欧洲有机法案》制定了有机食品生产、栽培、原料使用、监控操作体系等具体规定;拥有农业行业组织来推进产销协调发展。德国制定的《合作社法》从农业合作社管理上促进了农业区域性合作。澳大利亚成立以农牧场为主的民间农业经济合作社及行业协会,来衔接农业生产与市场、科研等环节的融合。
2 我国生态农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我国现代生态农业发展相对滞后,多数地区生态农业建设还处于试点阶段。通过对国外先进生态农业经验的总结,针对我国生态农业发展规划,主要从以下几点来着手。
2.1 树立生态农业发展理念,促进社会、经济、环境协同
生态农业对于广大农民来说认识并不准确,并非所谓的减少污染、保护资源、培肥地力等技术,而是要从发展循环经济上,立足生态农业发展规划,在全社会营造生态农业意识环境。如引入可持续发展观教育,结合农业生产现状,普及生态意识,倡导绿色消费,提升全民生态水平;对现有农业生产进行转型,剔除传统污染环境的农业考核方式,搭建绿色、生态社会。
2.2 加强生态法律体系建设
生态农业的发展需要制定完善的生态农业法规体系,特别是在对现有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改善中,要从法律建设上,如《食品安全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保护法》、《生态农业生产管理办法》等制度法规建设上,鼓励和促进高效、安全农业生产行为,以法律权威来增强民众的守法自觉性。
2.3 拓宽生态农业融资渠道,保障生态农业有序实施
生态农业的发展需要政府从财政结构支撑上,加大对生态农业的倾斜,尤其是各级地方政府,要从财政预算管理上,为生态农业建设规划、技术培训、经验交流提供资金支持。提升,在贴息、税收、补贴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向生态农业的转移,尤其是拓宽生态农业融资渠道建设上,实现个人、集体、国家多主体融合。另外,在农业金融体制改革上,创新农业资金管理方式,开展生态农业保险,为企业、农户推进生态农业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
2.4 加强农技研发与推广
生态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业科研与农技的推广,特别是对传统农业的变革,要依托现代科技来优化各项农业生产技术。如节水节能技术、沼气技术、生物防治技术、再生技术、循环技术等。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强对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创新农业科技推广制度改革,以“谁投资、谁受益”原则为指导,调动广大农技及农业人员参与到农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上。构建农技科研团队,加强农业科技投入,尤其是生态农业人才培养,提升生态农业建设进程中农技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2.5 构建标准化体系,强化生态农业合作组织建设
生态农业的发展与国际化融合,必然需要从农业信息标准化制定上与国际接轨。如ISO14000系列标准,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等。从国际通行环境标准引入中来完善我国生态农业标准化建设。注重生态农业合作组织建设,尤其是借鉴国外《合作社法》,从合作社制度建设上为我国农业合作社事业的发展创造有力环境。
3 结语
我国生态农业的发展任重道远,通过对国外先进经验的学习,积极从制约我国生态农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中,梳理思路,明确目标,搭建保障机制,推进我国生态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任淑荣.世界生态农业发展探析[J]. 世界农业,2014(6).
1.1设施农业发展较快,但整体科技含量不高
近年来,随着农机购置补贴、设施农业扶持政策的推动,余杭区设施农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全区农机总动力达到49.43万千瓦;大棚设施面积1.72万亩;节水灌溉设施366套;冷藏保鲜设施库容积3.2万立方;水稻工厂化育秧能力3万亩以上。但从总体上看,设施结构简易,环境控制能力差。如智能化大棚只有800亩,占大棚总面积的4.6%。喷滴灌面积只有2445亩,所占比例甚微。在设施农业的生产管理上,很大程度上还仍依靠经验,与标准化生产管理的要求还相差甚远。
1.2设施农业的经营效益较高,但仍属弱势产业
据调查统计,应用设施栽培的蔬菜、水果增产幅度在10%以上。设施栽培草莓平均亩产值1万元左右,大棚蔬菜产值1~1.4万元,大棚西瓜产值0.8万元以上,设施种植业平均利润达0.4~1万元/亩,是传统种植业利润的4~10倍,凸显了设施农业的优势。但全区设施农业规模较小,产品市场不稳定。全区收割机仅有150台,且收割利润很低。
1.3设施农业合作社发展较快,但服务面积不大
近年来,以设施农业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社发展较快。以农机为例,全区已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12家,拥有各类农机具246套,各类作业面积总计达6万亩以上。但是产业链条尚未形成,社会化服务体系覆盖面不够广,作业面积主要在粮田(占7%),其它产业尚未涉及。就合作社本身而言,结构松散,与农户联系不够紧密,运作管理不够规范。
1.4设施农业的扶持力度有所增强,但仍是杯水车薪
余杭区曾于2006~2008年安排资金300万元,对大棚设施进行补助。2010年又出台了《关于印发加快余杭区设施农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安排扶持资金2000余万元,补助范围涵盖基础设施,设施农业,农业机械化装备等。其中大棚设施补助300万元,农机设施补助1000万元,杭州宇航梦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施项目扶持630万元。由于设施农业是一项高投入、高产出的现代农业技术,在设施配套及农机装备等方面初始投入较大,政府虽然作了较大的努力,但这些补助资金对全区设施农业发展来说仍是杯水车薪,与“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与现代农业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目前,余杭区除新迪国际、森和种业、华立农业等几家规模较大的农业生产企业外,因受资金的制约,总体建设规模和设备技术的投入还相当不足,发展势头缓慢。
2余杭区发展设施农业的对策与建议
2.1大力实施农业机械化工程,推进省力化农业的发展
随着农民转移就业进程的加快,农业功能区、农业园区的快速发展,省力化农业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农业机械化当然是首打其冲。如收割机节省了割稻、打稻,筛谷三个过程,是人工效率的20倍。农业机械化是设施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速发展。
2.2大力实施喷滴灌设施工程,推进节水农业的发展
喷滴灌设施不仅喷洒均匀,而且土地滋润力度易控制,节约用水,能促进农业丰产丰收。面对环境恶化、水污染加重,水资源日益紧缺的实际,发展喷滴灌设施显得尤为重要。而目前余杭区仅在几个花卉和果业园区中应用喷滴灌设施,因此农技推广部门必须将喷滴灌大力推广到茶叶、蔬菜、花卉苗木、水果业的功能区、示范园区中去,喷滴灌发展前途广阔。
2.3大力实施高性能大棚工程,推进高效农业的发展
余杭区的大棚设施中,智能大棚的比例较小。毛竹大棚易损易坏,抗台能力差。钢管大棚抗逆能力有所加强,但调控能力不强。而智能化大棚不仅抗逆能力强,更具有控温、通风、遮阳、微灌的优点。因此,笔者认为,在农业园区、农业功能区中示范推广高性能大棚,是实现精准农业,精品农业的重要措施。要通过政策引导,对发展钢管大棚实行适当扶持,对发展智能化大棚重点扶持。通过大棚设施的增加,增强抗灾能力,提高农产品产量;发展反季节农业,丰富市场供应;促进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
2.4大力实施农技培训工程,推进技能化农民的培育
设施农业完全不同于传统农业,其技术性强,科技含量高,而发展设施农业的主体是农民。因此,必须在立足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基础上,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培训工作要根据余杭区设施农业发展的实际,与农业技术推广相结合、与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需求相结合、与各类农业技术推广示范基地相结合,与提高农民素质培养相结合,通过培训,把传统农民培养成技能农民,为设施农业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关键词:建设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中图分类号:F32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5-0060-1
1 我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
1.1数量少,规模小,起步晚
改革开放30多年,农业和农村经济获得了长足发展,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应运而生,特别是入世以后,农民需要加强合作的愿望更加迫切,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趋势日益强劲。据国家供销总社和农业部的统计,全国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约为150万家,有近千万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其中山东、四川、黑龙江等省发展得最为迅速。我省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起步较晚,数量也不多,一些中介组织结构松散,规模小,一些地方甚至还没有开始。
1.2认识与重视不够
对发展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意义,一些地方政府认识不够,因而也重视不够。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我省乃至我国都起步较晚,算是新生事物,受传统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受北方较为封闭思想的束缚,同时政府的服务功能不够完善,加上农村及农民自身的问题,使得地方政府感到困难很大或对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持怀疑态度。总之,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使得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建设没有跟上当前经济发展的步伐。
1.3政府代位,功能不健全
从我省目前现有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来看,有的是乡政府组建的,有的是农民自发成立的中介组织,有的是原供销社改建的。由政府组建或参与的专业合作组织,具有一定的行政干预色彩,而不论政府组织或参与的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农民自发成立的中介组织,都在功能方面不够健全。或是技术服务不到位,或是资金短缺,资金服务不到位,或是市场服务不到位等等。
1.4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欧美等发达国家都制定了《合作尝试法》,对合作社的法律地位、业务内容、出资要求、社员及管理层的产生、登记与成立或解散的手续、惩罚措施等有关内容做出明确规定,不同类别的合作社还分别制定出章程,以利于保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我省乃至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名称繁多,主管部门也不统一,组织松散,需要尽快地制定法规来规范。
2 发展我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思考
2.1制定专门法规,保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建议农业厅会同有关部门尽早制定出法规,帮助专业合作组织制定出合作社章程,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名称产生、运营、法律地位、协调部门、相关政策等方面做出统一规定。既要与国际接轨,又要有中国特色,符合我省实际。
2.2加快发展,形式灵活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世界潮流,大势所趋,面对国外农业的冲击,我们必须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做好农业大文章。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一定注意不要搞一刀切,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各地区的实际不同,可以搞不同的形式,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在农村可以搞多种形式的试点,在发展中比较,最后达到完善的目的。比如,把乡镇的供销社改组为农业专业合作社,把乡政府的经管站、农业站、畜牧站等相关站所改组成农业专业合作社,还可以邀请农村信用社加盟,还要把农民自发成立的中介组织、协会等引导到专业合作组织中来。总之,只要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就要大胆地尝试,要鼓励农民,尤其是有这方面专长的农民,给予支持,给予政策。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要大量吸收农民入会依靠并发挥农民社员的作用,把有才干的农民社员选拔到专业合作组织的核心机构中来,让农民社员唱主角,因为农民是农村的主人,最能代表农民的切身利益,从而也最能在专业合作组织中发挥作用,关心爱护社员,关心爱护专业合作组织,使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2.3强化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市场与培训指导功能
指导农民生产与帮助农民找市场是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最重要的两大功能,这也是建立与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根本目的之所在。我省乃至全国各地农民的素质都要进一步提高,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一头连接市场,因为这个组织的使命之一就是帮助农民找市场;另一头连接农民,指导农民的生产,因而必须担负培训农民的重任。从选种、育苗(种)到生产管理,提供标准的全程指导服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必须做细致的市场调查,了解省内外乃至国际市场的农产品需求,帮助农民把农产品卖向市场,取得比较好的经济效益。
2.4加强合作,促进发展
关键词:农业产业组织;模式;丘陵地区
中图分类号:F3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409(2012)11-0110-03
Innovation Research on Agricultural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in Sichuan Hilly Areas
NIU Bo1, HUJian-zhong2
(1. Sichuan University, Chengdu 610041;
2. Sichua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Chengdu 610071)
Abstract: This paper innovates pattern of modern agriculture industry organization based on summarizes the Sichuan hilly area of rural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agricultural industry organization is divided into early stage of development, development and development maturity at three different time domain analysis. According to the specific situation of hill area, choose suitable for local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form, Sichuan hilly area to build comparatively well-off society in the round and lay a solid foundation.
Key words: agricultural industry organization; pattern; hilly area
一、四川丘陵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1.丘区面积小,人口密度最大
四川省共有丘陵县级行政区67个,分布于丘陵地区的有60个,丘陵地区县域(包括县和县级市)的面积88954平方千米,人口5318.4万人。丘陵县面积占四川省18.34%,人口却占43.46%,丘区人口密度达到597.9人/平方千米,是全省平均水平的3.2倍。截止2011年,四川省人口数量超过100万人的县级行政区有22个,全部分布于丘陵地区。
2.经济发展水平低,人均水平更低
尽管丘区经济总量较大,但由于人口数量庞大,丘陵县域人均经济水平明显偏低,人均财力、投资、消费水平则更为低下。2011年丘陵地区生产总值7330.52亿元,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的59.1%;工业增加值3403.46亿元,仅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46.5%;固定资产投入4917.08亿元,占全省36.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09.9亿元,仅占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3.4%。2011年丘陵县域人均生产总值为13783元,比全省人均26133元的水平低47.26%。人均财政收入仅为394.7元,为全省人均水平的22.8%。
3.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发展不平衡
从相关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丘陵县域经济结构特征是第一产业比重偏大,2011年第一产业比重占丘陵地区GDP的22.6%,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第一产业增加值的59.96%;第二、三产业比重偏低,是典型的农业经济社会,特别是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缓慢,与城乡统筹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
由于丘陵县城市化率低,全省六成以上的乡村人口、农业从业人员都居住在丘区,耕地也占到全省可耕地面积60%以上,其农业生产在全省的地位非常重要,农业经济特征突出。2011年丘陵县域的农、林、牧、渔业增加值为2443.7亿元,占全省的60.3%;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960.72亿元,占全省的33.5%;第二产业增加值为3403.46亿元,占全省的46.5%。丘陵县(市、区)农业发达,全省60%以上的主要农副产品产自于丘陵县域,是全省农副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
4.区域发展不平衡
四川丘陵县域幅员面积较广,有的靠原,有的靠近山区,有的靠近大中城市和经济发展中心,有的远离大都市,交通闭塞,物流十分不畅。这样的区位分布,造成丘陵县域内部发展极不平衡。在靠原、大中城市、交通干线的地区受发达地区经济辐射和带动较大,发展水平较高,反之则较差。2011年丘陵县域经济总量前五名的龙泉驿、翠屏、雁江区、简阳市、江阳区,其生产总值合计高达1282.97亿元,比丹棱、名山、青神、井盐、梓潼后五位县生产总值之和189.76亿元高出6.8倍。
二、农业产业组织与农业现代化
农业再生产是人类劳动生产与生物自然生产相结合的再生产过程。有劳动、技术、资金等要素的投入和土地、水、气候等自然资源。现代农业产业组织是农业劳动再生产过程与生物自然再生产过程有机结合的纽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以为主、统分结合的经营方式,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快速发展。但分散的家庭经营无法有效应对农业再生产中的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已成为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瓶颈。从农业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小规模家庭必须联合起来,建立现代农业产业组织,才能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我国山地、丘陵多,土地破碎细小,大规模机械化耕作受限,在这样的条件下既要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基本经营制度,又要因地制宜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因而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探索现代农业产业组织形式,对促进农业现代化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
三、四川丘陵地区农业产业组织发育与成长
四川丘陵地区作为全省农业生产的重心,各类农业产业组织也迅速发展,其形式和名称多种多样。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合作协会等等。总的来看,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以从事某一类农产品专业生产或经营的农户为对象而组织起来的、具有专业性的农业产业组织。据相关资料统计,四川丘陵地区农业产业组织已发展约1.3万个,占全省农业产业组织的61.9%。四川丘区农业产业组织经营模式类型多样,运行轨迹各异,效果不同。
1.“公司+农户”经营组织模式
“公司+农户”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创新的重要形式,它是工商企业等公司与农户签订合约或者以双方认可的方式,确立缔约双方相应的责权利。把生产、加工和销售统一起来,结成利益共同体,但仍然保持各自独立的契约关系型的经营模式。其最主要和最普遍的联结方式是合同契约。龙头企业与农户等签订产销合同,规定签约双方的责权利,企业为农户提供全程服务,有的还实行优惠价格并保证优先收购。农户按合同规定定时、定量向企业交售优质产品,由龙头企业加工、出售制成品。因此又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型,依托龙头企业或加工企业发展合同农业。
“公司+农户”的特点是“龙头企业独立于农户之外,处于支配地位,农户则处于从属地位,企业为农户提供低偿或无偿服务,向农户让利也是有限的。
2.“公司+基地+农户”经营组织模式
“公司+基地+农户”经营组织模式一般是由企业和农户共同建立生产基地,企业负责种苗、技术、销售,农户负责生产管理,产品由企业以保护价收购,双方结成半紧密型的利益共同体。以加工企业为龙头,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为主;以契约、服务等不同形式将基地农户联系起来,以企业发展带动基地,基地壮大保企业,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依托公司、基地发展农业。
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相比,“公司+基地+农户”模式有固定的生产基地,自主经营性强,便于监督管理,公司与农户的合同关系更牢固[1]。
3.“公司+中介组织+农户”模式
这是一种由农民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原则基础上兴办的农民合作组织。这类组织主要为合作社成员提供从事某种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贮存等生产过程中的服务;有的合作组织还统一提供农药、种子、化肥,为入社社员提供技术培训,统一进行畜禽疾病防疫和病虫害防治。有的合作社还要求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等。合作社对外代表农户,与相关企业进行谈判并签订产销合同,解决了单个农户在谈判过程中的弱势现象,提高了农户的谈判地位。同时合作社还起到监督和督促本社社员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生产任务。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首先,它是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合作组织,发挥了农户的主观能动性,代表入社农户的利益,激发了农户参与合作社的激情。通过合作方式把农户与市场有效地联接起来,既充分发挥了家庭经营灵活的优点,又能共同应对市场变化,提高了农户抵御风险的能力。其次,由合作社代表农户去寻找市场和信息,减少了很多中间环节,降低了搜寻成本,从而为各参与方节省了交易费用;第三,参与各方在生产、加工和销售各环节协同配合,形成一体化经营,增强了合作组织的市场竞争力,增加了农户的收益[2]。
四、丘陵地区农业产业组织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四川丘陵地区农业组织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不管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得到了显著的提升。不过,与发达国家的农业合作组织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丘区农业合作组织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如下问题亟需解决。
第一,农民合作社的组织管理机制还不完善,合作组织中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才缺乏,小规模社员不具备基本的民主参与能力,参与市场竞争的经验不足,在合作社经营过程中,搭便车现象突出,核心成员参与性较高,一般小农户参与性不强。
第二,农民合作社的服务内容不全面、功能单一。多数农民合作社是由几户农户自发形成,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无法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此外,规模小缺乏对农户有吸引力的服务项目。据统计,目前很多农民合作社仅限于一项或者两项服务,主要是饲养技术、产品销售或者原材料供给等,有的仅为农民提供市场和技术信息,很难形成真正的一体化经营。因而,大量的农民合作社还是难以规避较大的自然和市场风险,遇到大的问题就面临被解散。
第三,公司或大户有过度主导的趋势,存在侵占农民利益的隐患。对于公司领办的合作组织,由于公司是以获得投资收益最大化的市场经济主体,利益取向非常明显,就是为公司建立稳固的、有保障的原料基地。在合作组织中公司有过度主导发言权,完全把合作组织的经营管理权掌握在公司手中,而农民只是被动地加入进来为其提供原料,这样的合作组织就可能演变成公司以一种新的合作方式赚取最大利益的组织手段。
第四,目前,很多地方农民合作社在组建过程中,政府行为色彩较浓,农民合作组织更多地反映出政府需求,而不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
第五,缺乏促进农民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激励机制。一方面,没有建立风险保障机制。很多农民合作社由于缺乏必要的运营资金,日常运转艰难,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建立内部风险保障机制,一旦市场上农产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或者农产品销路出现问题,农民合作社就面临解体的困境,更不用说保护入社农民的利益。另一方面,没有良好的利益分配机制。目前大量的农民合作社是松散型的结构,农户与农民合作社只是合同买卖关系,仅为农户解决眼前的技术难题或者农产品销售难问题,没有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加上农村劳动力流失严重,缺乏真正懂得合作经营的人才[3]。
五、四川丘区农业产业组织模式创新
创新现代农业组织模式,应根据丘区各地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当地发展的农业产业组织形式。
1.丘区农业组织模式创新原则
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要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1)有利运行原则。这种模式能将分散的农户引入到现代化农业大生产中。
(2)运行绩效原则。该模式能使农户的实际收入水平得到提高,以及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保证利益分配公平。
(3)可持续发展原则。这种模式具有强大生命力,可以满足时代变迁的需要。
(4)循序渐进原则。农业产业化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动态过程,不同的发展阶段应采用不同的产业组织模式。初级阶段以“公司+农户”型的市场买卖型模式为主,随着农业产业化的深入,积极推广“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农户”、“专合组织+基地+农户”、“市场(含超市)+专合组织+农户”等联结机制,将产业化经营各主体有机联结起来,促进产业一体化发展,带动农民参与经营、获得收益[4]。
2.丘区农业产业组织主导模式
农业产业组织在实践中有多种多样的模式,即使在同一阶段,农业产业组织的模式也有不同。但从实践来看,在某一确定的发展阶段,某种产业组织发展比较好,这一模式即为该时期的主导模式。按照事物发展的阶段性,本文将农业产业组织划分为发展初期、发展中期和发展成熟期三个不同时期来进行分析。
(1)在农业产业组织的发展初期,由于农户的市场意识薄弱,市场体系不完善,农户很难与市场对接,所以,农户经常面临农产品销售难的尴尬局面。这时就需要农业产业化企业来带领农户走出困境,因此“公司+农户”的组织形式应运而生,公司和企业签订供销合同,保证了农户生产的产品可以顺利地销售出去,公司也可以获得稳定的原材料供应[5]。
(2)在农业产业组织的发展中期,这个阶段农户的市场意识逐渐增强,农业市场体系也日臻完善。此时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帮助农户增收,提高农业效益。由于在前一阶段的“公司+农户”模式中,农户经营分散,经济实力弱小,在市场中与大型工商企业完全不是处于一个同等的地位,农户的利益往往得不到保护。因而,这时的发展模式主要采用“公司+中介组织+农户”,通过中介组织把分散的农户联结起来,由中介组织代表农户与工商企业谈判,提高了农户的地位,农户的合法利益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同时,中介组织还可以监督组织内的社员保值、保量完成合同订单。因而,这种模式对公司和农户双方都较有利[6]。
(3)在农业产业组织的成熟期,不论最初的“公司+农户”和发展中期的“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发展模式,农户与公司或者中介组织之间的关系都比较松散,都是通过一种契约关系将各方联系起来,因而各方的利益肯定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所以,为了使合作组织与农户间关系更加紧密,双方的利益趋于一致,有必要发展一种新的组织模式,这种模式即是“公司+合作组织+农户”。合作组织是由农户在资源平等基础上相互连接起来的产业组织,实行一人一票,合作组织内每个人的地位都是平等的,社员的利益都能得到很好的保护。合作社能够完全代表社员对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合作社的利益与社员利益完全一致。这种发展模式在农业发达国家已被证实是行之有效的,受广大农户欢迎的农业产业组织模式[7]。
参考文献:
[1]郭梅枝著.农业产业化发展研究[M].郑州大学出版社,2008.9.
[2]赵凯著.中国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研究[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
[3]汪小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长与发展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07.
[4]黎东升,陈世雄.湖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创新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
[5]安建明.西部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8.
[6]池泽新,张雅燕,张小有等.中介组织主导型市场农业体制探索——实践考察、构架设计与政策建议[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28-31.
[7]王鑫.农业中介组织的作用与建设研究[D]. 东北财经大学,2006.
[8]王秋什.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对农业发展的影响研究[D].湖南科技大学,2010.
[9]张培刚主编.发展经济学教程(修订版)[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10]赵之友.县域农业科学发展项目管理研究[D].天津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