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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县交通运输局着力提升农村交通高质量发展水平,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将今年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夯实乡村振兴交通基础。今年投资8061.2万元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19个69.861公里;投资1684万元实施完成20个农村公路村道安全防护工程66.038公里;投资1749万元实施17座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
(二)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制,筑牢农村公路制度保障。一是研究出台《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歙县深化农村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提升农村公路管护水平。二是持续深入推进路长制督导考评,压实乡镇路长制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护水平。三是加强乡村道路专管员培训,明确要求,做好农村公路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三)提升农村公路安全管护水平,保障农民群众出行安全。今年投资1806万元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11个83.16公里。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农村公路畅安舒美目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四)完善运输服务网络,畅通农村地区客货运。采用建制村通公交、通日班车、周班车、网络预约响应式客车的方式大力巩固建制村通客车成果,进一步完善建制村通客车运营补贴机制和考核办法,加大建制村通客车相关政策的宣传,夯实建制村通客车工作基础,确保建制村通客车开的通、留得住、有效益。目前,全县建制村通客车率达100%。
(五)调整帮扶干部,大力支持定点帮扶工作。选派3名基层经验丰富的干部,分别驻杞梓里镇五春村、长陔乡韶坑村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参与做好村委换届选举、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及时调整脱贫户帮扶人,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巩固脱贫成果。
二 、亮点特色
结合“交通+”融合发展的思路,以项目为抓手,推动农村交通与景区景点、特色旅游等融合发展,增强农村交通服务供给。一是提升农村路网支撑产业和旅游发展的能力。国庆前夕,交通部门全力推进街口大桥和徽州天路建设进度,改善徽州天路路域环境,出新农村公路标线、完善道路指示牌和标志牌,为全域旅游发挥积极作用,为徽州天路开路节的成功举办贡献交通力量。二是破解出行瓶颈、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深入调查,制定方案,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建立完善的班线退出补偿、成本核定、票制票价等方面政策体系,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出行服务。今年来,开通了屯溪至石门、屯溪至王村的公交线路。按照“先易后难、成熟一条、开通一条”的原则,完成了上丰、许村、坑口、岩源、前村、大脉坞等6条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工作。正在推进歙县至黄村公交线路前期改造工作。
按照《省安委办、减灾办关于开展全省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的通知》(黔安办〔2019〕54 号)文件和铜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暨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安〔2019〕6 号)、《思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的通知》(思安发〔2019〕9 号)文件要求;长坝镇安全办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扎实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各行业应急演练。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布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思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的通知》(思安发〔2019〕9 号)文件文件精神,长坝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秦再全为组长,涉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安全办制定长坝镇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方案。在2019年12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镇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秦镇长强调要认真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一是各涉安单位、行业主管单位要做好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二是各行业(领域)要认真对照各部门行业职责的落实工作;三是做好大排查大整治的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职责到位,责任到人,分工协作,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四是按照安全检查“四不两直”要求,深入企业一线切实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五是深化事故隐患常态化治理和常态化考核,做好“五落实五覆盖”责任体系建设;六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演练方案。
二、认真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和县下发的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文件要求,在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期间,全面排查、辨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领域内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环境影响等风险、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分别对各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1家,排查事故隐患60处,现场整改45处,限期整改15处,复查销号15处。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镇安监站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全镇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无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有合法资质的勘探单位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镇派出所、道安办、交管站、安监站、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大对运输场所的安全秩序治理检查力度,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严防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做好特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证了辖区道路通常,出入安全。
(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安全管理,镇安监站、村管所对全镇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了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
(五)旅游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对整治外来旅游团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停业整顿期间、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旅行社租用未取得旅游包车证的旅游车辆、未审核旅游包车运营资质和驾驶员资格及车辆安全状况的;旅行社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旅行社未按规定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未对游客尽到安全提示、安全防范、紧急救助等安全保障义务的;旅行社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星级宾馆、A 级景区等按照旅游业国家标准评定的旅游经营者未达到相关标准
此外,我镇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民爆器材、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电力、渡口、粉尘与高毒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强化应急演练,增强应急队伍战斗力
按照“仗怎么打、队伍就怎么练”的要求开展专项应急救援大演练,检验人员队伍的战斗力。在安全生产方面2019年12月组织开展了一次校园消防应急演练,在自然灾害方面于2020年3月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逃生演练。大大提高了企业主体企业的安全意识,人民群众应对自然灾害的应对意识,提高了长坝镇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我们感到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二是个别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管理:
1、加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和县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全镇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兴市学前教育发展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近十年来,由于政府重视,浙江省绍兴市形成了以公办园为示范,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私人办园为补充的多元化办园格局。目前,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已达96%。全市113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中心幼儿园,其中70%以上的幼儿园已达到市级乡镇示范幼儿园标准。全市有专任幼儿园教师5660人,学历合格率达96.11%,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30.49%,同时涌现出一批省、市、县名优教师。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办学水平整体提升。
一、政府重视,上下联动,保证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1.健全管理网络为保证幼儿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1996年,市政府编委办批准设立绍兴市幼儿教育办公室,后因机构改革一度被取消。国务院办公厅([]13号)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下发后,市教育局及时恢复了幼教办公室,现有1个行政、2个事业编制。同时市政府下发了()11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设立相应的幼教管理机构。不到半年时间,下属六县(市、区)都相应成立了幼儿教育办公室,全市各级幼教办主任均有明确的职级。目前,全市已有幼教专职干部和教研员22人。全市幼教工作管理网络延伸到乡镇(街道),构建起行政和业务两个管理体系。在行政管理上,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均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中心学校、中心幼儿园和镇文卫办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幼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在业务辅导上,市、县(市、区)幼教办都配备专职幼教教研员,中心幼儿园或中心学校配备专职分管全乡镇幼儿教育的干部和教研员。全市建立了由教育局主管,民政、财政、发计、卫生等部门及乡镇(街道)上下衔接、互相配合的管理体系。管理网络的健全,保证了幼教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提供政策保障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义务教育相比是弱势教育,要改变这种局面,政府重视是关键。我们积极向政府建言献策,既当好参谋,又做好实施工作,力求高标准高质量地普及幼儿教育。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市政府针对每一个阶段出现的问题,每隔2~3年就出台一个关于幼儿教育发展的重要文件。特别是[]13号文件下发后,市政府于2月就下发了《关于加强绍兴市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绍政发[]11号),提出了我市幼儿教育的发展总目标是:初步构建0~6岁幼儿教育体系,全面启动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争取经过5~7年的努力,高质量高标准地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随后,各县(市、区)也相应下发了关于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问题的文件,提出了各地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订了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
3.各方齐抓共管幼儿教育要想持续健康地发展,必须争取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和支持,特别要发挥各级人大、政协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我们对阻碍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棘手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从不回避。如:针对个别县以幼儿园改制为名,截留幼教经费挪作他用的问题;针对个别乡镇中心幼儿园被拍卖后,未按照国家和市政府要求及时收回的问题;针对一些小区配套幼儿园难以落实“交钥匙”工程的问题;针对民办幼儿园收费票据不规范等问题,我们主动争取人大、政协的支持,共同解决这些问题。上半年,绍兴市政协由副主席带队对全市各县(市、区)幼教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个别县存在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督查组还以提案的形式将这些问题提交给绍兴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触动了各级政府,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通过人大代表、政协
委员的积极建言献策,一些阻碍幼教事业发展的不良倾向得到有效的遏制。另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3号文件精神,我市建立了幼儿教育督导制度,把幼儿教育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列入年度督导评估内容,并将督导评估结果通过媒体或通过下发督导评估通报予以公布,有力地促进了各级政府对幼儿教育工作的关注和重视。如全市的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工作,由各县(市、区)分管县(市、区)长亲自挂帅,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听取督导组反馈意见,并当场对整改意见作出批示,使变相拍卖幼儿园和截留幼教经费等不正确的做法得到制止和纠正,及时收回了8所被拍卖的幼儿园,重新落实幼教专项经费250多万元。
二、抓住机遇,以评促建,促进幼儿教育的均衡发展
我市虽然已普及幼儿教育,但农村幼儿园(班)办学条件、办学质量不尽如人意。从基础教育内部结构来看,幼儿教育与中小学教育不相适应;从幼教自身发展来看,城乡之间、镇村之间、园园之间发展不平衡。我们认为要使幼儿教育均衡发展,关键是要提升农村幼儿教育的水平,促进城乡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均衡发展。为此,我们创设载体,激活机制,示范引导,以评促建,努力促进幼儿教育的均衡化发展。
1.创设载体一是借“普九”东风,改善办园条件。1996年绍兴市就提出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极大地调动了乡镇政府办学的热情,第一轮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全面展开。我们抓住这个机遇,把小学办学点撤并后空置的较好校舍改建成幼儿园,使不少幼儿园搬出了危房、老庙宇,改善了园舍条件。二是以“创强”为抓手,提升乡镇中心幼儿园档次。1998年绍兴市开展创建省教育强镇活动,利用这一契机,我们要求凡申报省教育强镇的乡镇必须创建一所达到市级农村示范幼儿园标准的中心幼儿园。这一措施极大地激发乡镇政府创办中心幼儿园的热情。如诸暨市31个乡镇1996年只有一所镇中心幼儿园,到底,所有乡镇均建起了中心幼儿园,投资200万元以上的中心幼儿园就达18所,总共投入资金6000多万元。到底,绍兴全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园率达100%,其中市级示范幼儿园占总数的70%。三是以创建教育基本现代化乡镇为载体,启动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绍兴市召开了农村幼儿园建设工作研讨会,经过几年的努力,,我们对首批市农村合格幼儿园进行命名挂牌。同时启动教育基本现代化乡镇创建活动。《绍兴市教育基本现代化乡镇标准》的20条指标中,涉及幼儿教育的就有4条。其中有杜绝无证办园(所)、解决农村幼儿园教师养老保险问题、要求80%幼儿园达到绍兴市农村合格幼儿园标准等。
2.构建框架国务院办公厅[]13号文件下发后,绍兴市政府在随即下发的相应文件中明确提出:“镇(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办好一所以政府投入为主、独立设置的中心幼儿园。”为此,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积极构建农村幼儿教育发展的新框架。一是以政府投入为主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目前我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已全部由当地政府投入为主举办,主要有两种投入模式:一种是基础设施建设由乡镇政府投入,部分教师由教育部门公派;另一种是随着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落实,由县、镇两级政府共同投入,凡乡镇政府建中心幼儿园,县教育局补贴建园费40%~60%,贫困山区予以重点扶植。二是创建中心村幼儿园。根据自然村的分布情况,凡在村庄相对集中的片、村,采取联合办园的方法建中心村幼儿园,要求规模在三个班以上,活动室、午睡室基本配套,有足够的户外活动场地等。中心村幼儿园的建设采取多渠道投入模式,有各自然村集体联合建园、利用小学办学点撤并后空置的较好校舍改建、乡贤捐资、个私投入等模式。中心村幼儿园园长一律由县(市、区)教育局公派。绍兴市农村合格幼儿园评估重点主要放在这一类幼儿园。三是村办幼儿班或教学点。凡小村庄或山区村办的幼儿班,均作为中心村幼儿园的教学点。对偏僻小村庄的散居儿童,我们采取“幼教大篷车”形式,送教下乡,每周2~3次.我们拟经过3~5年时间的努力,基本完成农村幼儿园布局调整工作,彻底扭转农村幼儿教育发展较落后的现象。
3.示范辐射为充分利用优质幼儿教育资源,积极发挥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我们采取多种形式搭建各类幼儿园相互交流的平台。一是“名园”带“民园”。设立教学辅导站,由省级示范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辅导一批民办幼儿园!帮助提高保教质量。二是“名园”办“民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凭借示范园的师资和管理经验办好民办分园。三是城乡“姐妹园”结对。城区幼儿园通过送教下乡、全天候开放活动等多种形式,帮助乡镇幼儿园教师提高专业水平。四是“上挂”和“下派”。每年从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中心村幼儿园抽调园长和骨干教师到城区公办幼儿园挂职、任教,从城区幼儿园抽调公办教师下派到乡镇中心园任教任职,此举有效地提升了农村幼儿园的办园质量,促进了城乡幼儿园教师的交流。
三、强化管理,重在建设,夯实幼儿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
1.全面整顿,改善环境近几年,我们对幼儿园的管理做到堵疏结合,在大规模新建、改建、规范幼儿园的同时,依法加大对非法和不规范办园行为的整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取缔无证办园。一是部门联动。教育部门联合公安、物价、建设、交通、消防、卫生等部门,对幼儿园周边环境、园舍设施、电线电路、食品卫生和接送车问题进行大规模全方位的检查,保证幼儿的安全。二是依靠乡镇。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依靠乡镇政府,组织力量对托幼园所进行清理整顿。三是严肃执法。对于个别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整改不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幼儿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如诸暨市教育局专门成立法制科,对全市范围内的非法幼儿园进行行政执法。有的没收违法所得,有的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关闭,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刑事拘留。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全市共取缔和撤并低、散、小幼儿园300多所。
2.实施“交钥匙”工程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旧城改造、新区建设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其房产属国有资产,由市国资局行使资产管理职能,市教育局行使行业主管职能。此项工程的实施有效遏制了小区配套幼儿园国有资产的流失,仅绍兴市区就有20所配套幼儿园全部移交教育局办学.此举不仅节约了教育资金近5000万元,还大大扩充了优质教育资源.教育局接管小区配套幼儿园以后,主要采取以下方式承办:一是教育部门
直接举办。即由教育局选派园长、教师,保证办园经费,或扩大名园办学规模,由名园举办分园;二是实行国有民办。即由教育局选派园长、教师,办园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办法,不足部门由教育局补贴;三是民办。即由教育局招聘园长,由园长自行招聘教师,实行自收自支。3.坚决刹住“拍卖风”,一些县(市、区)借改制之名拍卖幼儿园,切断公办幼儿园经费。有一个县将一所投入上千万元的镇中心幼儿园拍卖掉,不少乡镇也想仿效。我们敏感地意识到,改制、拍卖风一旦蔓延,多年的努力将前功尽弃。为此,市教育局紧急发文,规定:凡乡镇中心幼儿园改制必须由县教育局批准,否则公办教师全部撤回,不再给补贴经费;已经拍卖、出售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必须收回。我们的做法是:一是利用省、市示范幼儿园复查机会抓突破。如上虞市一所被拍卖的镇中心幼儿园,原是一所省级示范幼儿园,我们利用示范复查的机会,五次和镇政府协商,历时一年终于将该幼儿园顺利收回。这所龙头幼儿园的收回,使其他几所被拍卖幼儿园的收回问题也迎刃而解。二是取消其市级农村示范幼儿园资格。个别幼儿园被拍卖后无法收回,已难以发挥示范作用,我们就取消其市级农村示范幼儿园的资格,并要求乡镇政府用拍卖所得的经费重新建造中心幼儿园。目前,全市被拍卖的幼儿园已基本收回。
另外,我们还积极开展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根据我市财政实际,政府难以包揽幼儿教育经费,教育经费应该由政府、社会和受益者(家长)共同来承担。为此,我们在市区慎重地开展了幼儿园“国有民办”的改制试点,在借鉴山东青岛市及全国其他一些地方的经验、做法后,我们制定了详尽的实施方案,以三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幼儿园发展,二是有利于保护教师的切身利益和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三是有利于社会和群众)为前提。目前,这些幼儿园运作正常,不仅教师的收入提高了,而且办园条件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