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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子商务;农村经济发展;策略
一、引言
改革开放40年一路走来,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成就举世瞩目,各行各业均发生变革。随着现代互联网技术的兴起,在传统经济模式之外,出现了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即互联网经济。互联网经济发展模式中最为典型的就是电子商务。尤其是近几年,电子商务呈井喷式发展,迅速渗透到农村经济发展体系中。作为世界上的农业大国,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关乎我国现代化的总体进程。党的十以来,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面,我们取得的成就斐然,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仍存不足,诸多短板尚需补齐。电子商务的出现,给农村经济发展、生产生活方式注入了新的动能,以电子商务作为跳板,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已是大势所趋。与传统经济模式相比,电子商务模式给人民生活提供了快捷、便利,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农村经济而言,电子商务模式的引入为农户提供了全新的销售方式,打破了传统农村经济规模小、地域性等方面的限制,为推进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思路,尽快了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二、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现状
一直以来,农村经济发展都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中之重,我国政府围绕解决“三农”问题颁布了一系列相关农业农村政策,旨在实现“惠农富农强农”的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一直是稳中有进,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农村经济发展中尚存的一些问题也亟待解决。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城乡差距大。众所周知,基础设施建设是经济发展的基本物质保障。我做目前农村大部分地区的基础设施尚不完善,甚至落后,无法满足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因此,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前提。第二,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比较落后。落后的生产、经营方式是农村经济发展滞后的重要因素。一方面,粗放的农业生产方式导致生产力水平较低,表现在:分散型为主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不合理难以形成规模经济,特色农业不突出;销售途径比较单一,多数依靠自产自销,无法实现市场化运作。第三,农村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农业生产出现老龄化、女性化现象。近年,农业人口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农民外出务工增加收入情况与日俱增,致使耕地出现闲置,甚至荒废,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第四,农村文化建设滞后,农村人才短缺严重。人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力。现今是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必将淘汰传统的农业模式。但是,我国农村的文化建设形势不容乐观,绝大多数农民群众缺乏使用现代知识、技术改变现状的能力。
三、农村经济发展引入电子商务模式的意义
农村经济发展积极引入电子商务模式,结合现代物流业,颠覆了传统的农村经济模式。一方面,能够推动广大农村地区的科技进步,盘活农村经济活力,增加广大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结构全方位调整,有效缩小城乡差距。另一方面,电子商务模式的引入改变了农村的生活和生产经营方式,为新型城镇化的实现打开了新的通道。
(一)利于有效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信息不畅问题
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引入电子商务模式,将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更多的便利条件,也会加快实现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传统的农村经济模式以分散为主,自产自销,与现代市场脱节,信息闭塞。电子商务利于农民获取准确、及时的市场信息,通过电商平台第一时间获得市场供需情况,合理调整产品种类、价格,提高经济效益。
(二)升级落后生产经营模式
众所周知,传统农村经济以小生产形式为主,小作坊是典型的生产单位,而现代经济是以大市场为核心。农村电子商务则可以很好地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一方面,农村电子商务可以有效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自动化、信息化,现代化的集约型生产模式将取代传统的粗放型生产模式;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效率极大提高之后,农业生产销售成本减少,实现效益增加。
(三)改善民生,缩小城乡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生活水平普遍优于农村,城乡差距呈扩大趋势。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人们开始转变思想,学习使用新科技、新技术改变自身落后的状态,提高生活质量,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和瓶颈
当前,随着我国互联网飞速发展,各类电子商务平台日趋完善,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催化剂。农村经济发展搭上电子商务的“顺风车”,实现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也着实存在问题和瓶颈。
(一)农村电子商务配套政策支持较弱
2015年国务院的《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指导意见。随后,商务部等1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针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多项举措。可以肯定的是,相关政策的出台促进了我国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但就目前看,政策仍不健全,尤其是与之配套的法规、制度缺位,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现代电子商务经济对基础设施的要求很高。首先,完善的现代物流体系是现代电子商务经济的基本保障;其次,交通设施不尽完善,农村地区的铁路、公路运输网尚未形成;最后,广大农村地区的自来水、电力、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缓慢且不均衡,这也成为限制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因素。
(三)生产方式落后,生产力水平较低
不可否认,我国当前大部分农村地区的生产方式较落后,生产力水平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靠天吃饭的传统思想仍存在。大部分农村地区,小农经济占主体,农业优质资源无法得到优化配置,甚至出现浪费现象。一方面,农村地区的民营企业发展缓慢,受制于落后的经营管理方式,起不到引领地区经济的作用。另一方面,农村市场开放程度不高,规模小,不规范,吸引不到外部投资,限制了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四)乡村人才短缺问题
据相关调查显示,大多数的农民群众只有初中以下学历,自身的文化水平较低。在互联网迅速进入农村家庭中后,多数人只是将其作为新的娱乐方式,鲜有将其作为电子商务的交易平台。现代电子商务平台的使用需要一定的门槛,即电脑的基础操作和产品分析能力,这也直接导致了农民倾向于选择更为直接简单的面对面交易模式。同时,由于进城务工创收快,农村大量青年劳力流失,而电子商务涉及的产品定位、包装、宣传、销售、物流等环节缺少人力资源进行学习和运作,致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受阻。
五、电子商务模式下的农村经济发展策略
十三五规划提出“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产销衔接的农业服务平台,加快发展涉农电子商务”以来,我国农村电子取得了长足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和乡村振兴提供了新的思路,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一些限制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十分严重,如:农村地区基础设施仍落后,相关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人才短缺等。为切实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持续发展,必须着手解决这些相关问题。
(一)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提供保障
完善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是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前提。关于政策支持,主要有两点。第一,针对发展较好的、典型地区进行经验总结和推广。第二,结合本地区自身资源优势和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合理统筹规划,制定事宜本地区的相关制度、规范,为农户提供电子商务经济发展标准,降低农户经营风险。基于此,各地政府需要深入贯彻落实我国关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提供政策引导,为其发展保驾护航。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物质保障
完备的基础设施是农村电子商务全面、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石。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为了实现物流业务进村,必须加大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要将县级、村级公路建设列为重点,形成发达的农村公路交通网。第二,加快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形成完备的网络通信体系,实现网络畅通,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顺利运行。
(三)优化资源配置,有效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最终要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在引进先进科学技术的同时,充分合理开发农村资源,使农村的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等资源得以充分使用,实现资源变效益。与此同时,在发展经济中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开发资源不忘环境保护。
(四)鼓励电商人才投身农村电商,培养农村电商人才队伍
专业人才队伍是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中坚力量。当前,农村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短缺问题亟待解决,可尝试以下途径。第一,加大人才引进的优惠力度,通过当地政府的宣传,出台优惠政策和技术支持,吸引优秀人才扎根农村。第二,搭建电子商务培训平台,邀请相关专家或专业机构对农户进行培训,提高农户自身的电子商务知识。第三,完善人才管理模式和激励机制,以更优的政策吸引青年电商人才,带动农村电商经济发展。
(五)搭建“互联网+”农业信息平台
在当今信息化时代背景下,阻碍农村电商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信息的滞后性。为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各级政府应对搭建“互联网+”农业信息平台给予支持,帮助获得全面、准确的市场信息,实现科学决策。搭建“互联网+”农业信息平台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产需冲突,避免盲目生产,借助相关信息拓宽销售渠道,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六)打造特色农业品牌
品牌对于电子商务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农村电子商务切不可忽视品牌的培养,尤其是极具地域风情的特色品牌。因此,充分利用自身特色和优势树立品牌,提升产品网上知名度不仅有利于扩大市场,增加农村企业效益,也是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庭院经济是伴随自给自足经济而出现的、在传统的家庭副业基础上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演变产生的一种新型的农村经济形式。庭院经济可以利用院落占用的自然资源和闲散劳动力,通过系统组合,用较少投入获得相对较高的经济回报。此外,部分庭院经济通过适当改造,能尽快生产出各种名、优、特产品,经济效益高。据统计,一个普通庭院通过3年~5年的时间就可以较快地改造成为高效的院落生态系统,其持续有序的运作,有助于农民增收。增加耕地面积,减缓人地矛盾。我国人多地少,有70%以上人口住在农村,但居民住宅却相对分散,庭院大都有空地且占地较大,挤占了耕地面积,庭院与农业争地矛盾相当尖锐。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在农村产业结构中,粮食种植一直占据着相当大的比重,多种多样的庭院经济可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变单一经营为多种经营,从生产原料到产品的初加工、深加工,促使原材料多次增值。庭院种、养、加相结合的立体生产形式,实现了农业资源的多次转换和再利用,同时净化、绿化、美化环境,促进了良性循环的发展。如家庭养殖业为种植业提供了无公害有机肥料,而畜禽粪便和作物秸秆的科学处理和施用,解决了农村生活能源紧缺问题,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和环境卫生条件,并实现了小型化、科学化生产经营格局,为农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和条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当前我国农村庭院经济发展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阻抗作用,例如,对农村环境造成直接污染。这主要表现为选取了不适合庭院发展项目,比如一些地区在庭院中进行工业生产或者变相工业生产,对农村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农药、化肥等一些化学生产资料的过度使用对农村环境也造成了相当程度的污染,危害到广大农民自身的安全。优化我国的农村庭院经济模式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科学、合理规划农村庭院经济布局。根据不同地区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庭院经济规划,突出当地特色和生产规模,确定生产项目,发展庭院经济。在制定目标时,应注意目标的可行性和操作的适用性,切实围绕经济效益的原则要求,引导农民通过发展庭院经济,促进整个农业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方向发展,使农业结构升级,产品更新换代,彻底改变农业生产落后的状态。要立足区域资源优势和农村社会经济,确定生产项目,选准突破口,以一业为主,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同时要确定分期开发的重点产业,提出庭院经济分期开发规划。
第二,零散经营过度为规模经营。“一乡一业”与“一村一品”的规模开发已凸显规模效应。在拓展农村庭院经济之际,要贯彻因地制宜、对外合作、拓展业务、引入项目的原则,尤其是引入加工企业和商贸公司,有目的地发展订单农业,完善公司+农户模式,让更多的剩余劳动力参与庭院农业开发,提升开发效益,特别是加工技术引入,加快转化,使更多产品变商品,拓展更大利润空间。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审计模式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3-0092-02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各项惠农政策的倾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流量不断增大。因此,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十分重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环。
一、主要做法
为解决云和县农村集体财务监管力量薄弱、农村审计监督流于形式、账务处理不规范、非生产性支出尤其是招待费支出过高、工程管理不到位、村干部骗(套)取财政资金、公款私存等问题,2015年1月,经云和县编办批复,云和县农村审计中心正式成立,财政安排了农村审计中心建设、运行专项资金30万元。该中心设置模式为:在云和县农村经济管理服务总站增挂农村审计中心的牌子,隶属于云和县农业局,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核算、审计工作,办公室设在云和县农业局。目前,审计中心有6名专职审计人员。
二、取得的成效
1.审计工作迅速推进,审计成效显现。截至2015年7月底,县农审中心已对28个村开展审计,审计涉及资金13 919.81万元,发现违规金额766.5万元,其中向个人收回违规资金26万元,移送县纪委案件线索1件,提出审计建议63条,落实审计整改84条。通过督促整改、落实责任、纪委通报等措施,进一步严肃了国家的财经纪律,增强了村干部的财经法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促进了基层干部廉政建设。
2.规范了财务行为,完善了管理制度。农审中心在摸清村集体财务家底的基础上,对村级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联合主管部门的力量,边审边改,促进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不断规范。如审计后推行的村级财务“零招待”等制度,有效地控制了农村集体非生产性支出,截至2015年6月底,全县170个村级招待费支出同比降低80.93%。县纪委、县农业局联合发文的《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票据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村集体严格使用财税部门监制的发票或符合财税制度规定的规范性票据,收支票据要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写规范、及时结报、逐笔逐项公开,改变了票据不合规、支出随意的局面。
3.解决了职责不清,赢得了群众信任。农审中心作为专职的农村审计机构,改变了以往“三资”中心自已做账自已审、县农经站在农村经济管理中既当“教练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走出了农村内审人员业务不精、力量不足的困境,增强了农村审计机构和人员的独立性,解决了职责不清、体制不顺的难题。半年多来,农审中心通过突出重点、分类实施的原则确定审计项目,采取严查账务与实地勘察相结合的审计方式,力求审深审透、不留死角,极大地提高了农村审计的权威性和公信度,得到了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和群众的支持拥护。
4.减少了基层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当前,少数村由于村干部自身水平低、村级财务监管不到位,财务管理仍然不够规范,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群众上访、举报事件实有发生。农审中心通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深查细查,出具事实清楚、结论正确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确实有问题的村干部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给群众一个交代;没有问题的村干部也得以消除误会。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基层矛盾,减少了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促进了农村社会的进一步稳定。
三、几点建议
1.加强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教育,重点对农村审计人员的政治理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审计专业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培养一支业务过硬,作风严谨、客观公正的农村审计队伍。同时,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使农村审计工作逐步达到制度化、规范化。
1农业保险的含义和功能
1.1农业保险的含义
农业保险是指参保者在从事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因遇到干旱、洪涝、冰雹、台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或者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意外(如市场价格变动、政府政策变动等)而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时,依据合同被予以补偿的一种经济活动。在此一定要将农业保险和农村保险区分开来,农村保险涵盖的范围要大一些,乡镇企业、农业生产者等的人身保险、车辆保险或者其他的财产保险等均在其范围之内。而农业保险限于农业,且主要限于种植业和养殖业。
1.2农业保险的功能
首先,农业具有弱质性,受自然灾害、价格波动、农业资源等农业风险的影响颇大,因此农民在进行农业生产时容易遭受经济损失,从而致使资金链断裂,不利于农业的再生产。而农业保险的出现使得农民能够转嫁农业风险,让保险公司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损失,以保证农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其次,保险公司属于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为保障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减少赔付支出,他们会在制定保险合同条款、设定保险费率以前对保险标的进行综合考察,仔细勘查、评测其风险程度,并在承担保险责任期间也时刻核查、估测,并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预案,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业风险的发生率和损失程度。再次,农业保险是一种政策性和商业性相结合的特殊保险形式,政府的介入使得农业保险在平滑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收入稳定、促进国民收入再分配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最后,农业保险能够为采用农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农民减少后顾之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促进了农业最新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使农民收入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前提下也有所增加,并进一步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和新型城镇化的实现。
2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分类和影响因素
2.1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分类
就农业保险业务范围来说,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一般分为单一化经营模式和多元化经营模式两大类。其中,单一化经营模式也可称为集中化经营模式,由政府设置专门的保险机构专营农业保险的业务,垄断性较高。多元化经营模式可分为集中化多元化经营(如政府主导型的经营模式)、横向多元化经营(如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经营模式)、混合多元化经营(如商业保险公司分散经营模式)三类。就农业保险的属性来说,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一般分为商业性经营模式和政策性经营模式。其中,当农业保险被界定为私人物品时,则采取商业性经营模式;当农业保险被界定为公共产品时,则采取政策性经营模式。
2.2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影响因素
某一地区农业经营模式的构建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地区属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当地农业发展程度、当地农业特点、当地农业技术水平、当地农业管理能力等多方面的影响。受农业本身弱质性、高风险性、双重政策属性的影响,我国农业保险的性质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由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实现多元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因地制宜,构建符合自身实际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首先,广西的总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之于平均水平来说是较为滞后的,且其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也存在着不平衡,这就决定了其应该实现农业保险的区域化经营,依据不同地区农民的参保需求,构建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导的多元经营模式。其次,农业生产规模、农产品种类、农业保险的供给主体等均影响着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构建。而广西农业保险的供给主体较为单一,缺乏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且农产品的种类和农业风险有着独特的区域特征,使得农业保险的险种选择呈现出区域化的倾向。这些因素都或多或少地影响着广西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构建和完善。
3广西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存在的问题
3.1风险管控能力较低,风险管理机制缺乏
根据国外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成功经验,其之所以能够实现农业保险体系的平稳运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多重风险分散机制的确立。广西地区较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极大地增加了巨灾风险的发生率,但其农业保险试点并未建立巨灾风险制度,未考虑再保险制度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也未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一旦发生巨灾,仅靠政府财政和保险公司的补贴是远远不够的。
3.2农业保险的政策扶持有限,制度供给体系不太完善
虽然农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但是农业保险却是近些年才被国家给予一定的重视和扶持。因此,我国有关农业保险的试点经验有限,无法像农业保险比较成熟的国家一样设计诸多新型的农业保险的创新险种,且政策扶持力度有限,缺乏完善的制度供给。首先,目前广西用于农林水事务的支出占比较少且增速较慢,对于农业保险的补贴比例较低,再加上农业保险的高赔付率和农业风险的不确定性,致使保险公司开发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其次,政府对保险公司有关农业保险的扶持仅仅停留在免收农险营业税上,其他税收优惠不甚明了,有时还不能足额发放财政补贴,且对于国家出台的一些政策性文件未能坚决执行,致使政策补贴机制不能长效运行。
3.3农民缺乏保险意识,农业保险的市场有效需求不足
就广西来说,其对于农业保险的潜在需求还是很强烈的,但是受农民主观因素与客观经济因素的影响,其有效需求存在不足。就农民主观因素来说,农民“靠天吃饭”“靠天养老”的保守思想一直存在,在遭受重大灾害之后习惯于等待政府的救济,而不是自发地提前准备风险转嫁;农民个人对于保险存在偏见,以至于影响周围人对于保险的判断;农民较为倾向于能够直观看到经济效益的项目,如果在进行农业投保之后没有经受重大灾害,而未受到赔付,则会影响其投保的积极性,再加上侥幸心理作祟,其很有可能不再投保。就客观经济因素来说,广西农业人口占比较大,农业生产率较低,农民的收入水平还不是很高,使得农民难以拿出多余的钱购买农业保险;广西由于自身地域和人口的分散问题,保险费率偏高,再加上各地政府的财力不同,有些地域根本无法保证保险补贴金能够及时发放到位,挫伤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综上所述,广西有关部门应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现状,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处于城乡二元格局的情况下努力探索出成本低、投入少、简单易行、易被农民接受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4完善广西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对策
就当前广西的情况来看,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宜结合农村金融,以政府为主导,以保险公司、中介为主体进行商业化运作,进行自上而下的管理。
4.1完善农业保险的组织架构
首先,地方政府、农业再保险公司、风险基金管理部门、广西保监局组成管理层。其中地方政府负责传达和落实中央精神,对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和投保的农民予以政策上的支持和补贴,并做好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增强农民的参保意识。农业再保险公司为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服务,风险基金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风险基金的管理,为农业保险提供资金上的支持,两者均属于地方政府管辖的风险管理机构,在构建巨灾风险机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广西保监局则负责监察事宜,对农业保险市场的准入、经营、退出等进行监管,并处罚相关部门的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监管和市场环境。其次,由保险公司组成经营层,其中保险公司可针对某一险种进行联合共保。最后,由农业局、林业局等农业相关部分组成保障层,配合农业保险的各项工作,为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提供后勤保障支持。
4.2完善农业保险的经营方式,扩大险种的覆盖面
首先,从理论上来讲,越是集约规模化的经营对象,越能体现农业保险的规模经济价值。且农业产出与农民收入、企业生产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广西农业保险的经营对象应以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养殖大户等为主并带动个体农户进行共同投保。其次,农业保险的参与率与农业保险的经营规模成正比,因此要扩大其经营规模就要增加参保率。具体可采用自愿投保和强制保险相结合的农业保险经营方式,可强制投保与基本生活供应相关的保障类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畜牧产品等。最后,在进一步巩固和宣传中央财政补贴险种(甘蔗火灾保险、能繁母猪保险、森林保险等)的基础上,依据其他未被中央财政补贴的特色农业品种对当地经济的贡献程度,有选择地纳入农业保险险种之内,享受当地财政补贴。
【关键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融资困境 模式
一、引言及文献回顾
相关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共计39万余个,成员总数已经达到3970余万户,其中农民成员3630余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3.8%,带动非成员农户5512余万户,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年均增收20%左右,增幅比普通农户高出一倍[1]。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新农村建设以及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对创新农业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起了促进作用。目前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现在还处于融资的初级水平,家庭联产承包制度下的小农户与大生产、小规模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成为融资的约束条件,是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上的绊脚石,资金短缺仍然是当前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2]。
合作经济组织并不产生于任何情况,只有在有优势的领域才会出现,比如营销合作社在农业一体化中有降低交易成本的优势,所以才发展比较迅速[3](Szabo,2002)。在创办前期,社员强烈的合作欲望和支持会削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面临的部分问题,但是随着发展周期的推进,其内部问题就会渐渐暴露,比如搭便车问题,控制问题和财务问题[4](Fulton,2000)。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一定程度能解决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融资理财问题,但是由于外生合作金融异化与内生合作金融的滞后,农村合作金融出现了有效供给不足以及供给与需求的结构性断裂,并陷入了长期的锁定状况,没能很好的发挥扶持“三农”的作用[5](候利文,2012)。学者们也发现用企业融资理论框架分析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理财问题,是忽略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这种组织形式的特殊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融资时不应该把门槛设得过高,应该将一些小户、散户和小模经营农户列入融资合作考虑对象[6](张龙耀,2012)。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需要政策性银行、非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及民间金融组织等主体的支持[7](康涌泉,2009),不同层次的金融机构应相互配合,以形成一个全方位、全产业链、互补互惠的农村金融体系[8](吕思杨,2013)。非正规金融机构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货币经济的膨胀在农村金融市场逐渐活跃起来,目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获得融资的主要来源仍然是非正规渠道[9](贾健等,2011)。但是非正规金融机构在规模扩展和持续发展上都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应该要促进制度创新,不断完善非正规金融机构[10](Hans D.Seibel,2001)。本文在分析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困境及原因基础上,通过对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目前融资理财创新现状的整合归纳,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的困境
(一)起步资金严重不足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早期资金来源于成员缴纳的会费和股金,但成员加入组织的目的是为了寻求改善自己经济情况,一般无力提供大量的资金,并且成员在退出组织时享有股金的取回权,加剧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资金的不稳定状态。小额资金不足以解决组织发展的问题,所以许多农村经济组织通过公积金制度和红利、盈余挂账等办法筹集资金,然而这些办法只能短时期内解决资金缺乏的部分问题,做为一种新型农业经济组织,其发展的主要制约瓶颈仍然是资金不足。
(二)招商引入资金困难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既是农民生产的联合协会,带有经营的属性。在组织内部治理方面,它贯彻“社员每人一票”的民主参与原则,在收益分配上,并非按照入股金的比例进行分配,而是严格按照交易量进行分配。对于一个非组织机构的投资者,组织管理及投资收益的机制缺陷不能刺激其投资欲望的产生[11]。
(三)农村金融机构缺乏
自农业银行恢复以来,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经历了5轮改革[12],然而受部门利益、认识等因素影响,对农村金融改革成败的核心问题缺乏整体性改革思路和措施,从而导致农村金融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银行在资金的投放对象上注重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益,更加倾向于向龙头企业借贷,而农发行只是承担着农业政策性支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比例虽然有较大的提高,但仅凭农信社一己之力在支持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方面作用也十分有限。
(四)民间融资受到抑制
农村资金需求量迅速增长和有限金融资金向外流失并存,使得农村资金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可监管部门仍然采取严格的贷款措施和较高的门槛,也逐步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措施。然而,一些新兴的民间金融在许多领域,如地下银行、共同基金、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典当行等出现。但是,由于政策的限制,民营金融机构受制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缓慢发展,不能给予很好的财政支持[13]。
(五)抵押担保有限
金融机构一般会要求贷款人提供有效的抵押物,以防在贷款期间贷款人发生意外还款困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很多财产不能作为商业银行可以接受的标准抵押物,而合作社成员缺乏最常见的资产,比如进行产权抵押登记的机械设备,用于贷款的办公场所,最主要的原因是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仍处于生产和管理改革的初期阶段,很难适应社会生产的需要,制约了对农村经济组织发展规模经济。
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对策建议
(一)创新投资形式,提升内源性融资能力
在准许农合组织有权发行投资股票的前提下,允许投资者投资形式的多样化。只要符合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需求及投资者可以使用生产资料的形式,如农业机械、长途运输等,并可用于劳动。例如,合作经济组织要建立办公、营业场所及加工和销售的企业,为组织成员的建设可以承接的项。此外,如果投资者有先进的农业生产管理技术或营销渠道和可靠、准确的市场供求信息,也是弥补贡献的基础。总的来说,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和经营的所有因素都可以被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章程形式或协议形式所接受的投资份额。
(二)加快发展正规和非正规金融,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正规金融供给不足,使得中国的私人信贷市场并未消失,且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在我国,农村民间借贷的形式主要是民间借贷。目前,农村民间借贷的主体不限于家庭和朋友,贷款主体逐渐集中到民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甚至是养殖专家、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因为必要的立法缺失,市场无序混乱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对农村非正规金融形式,必要的贷款对象、运行机制和监管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规范其行为,以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金融支持作用的非正规金融。
(三)发挥农业保险作用,完善农业保障体系
第一,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政府的关注促使了一系列农业保险条例的出台,农业保险补贴的扩大,增加补贴额度,降低责任风险,保险公司更多地投资于农业保险资金,增加相关涉农部门和保险公司有一定程度的合作,开发出更多更好的农业保险政策。第二,完善担保制度。目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保障体系不够完善,需加快担保机构的建设,加强担保机构的实力,扩大担保机构的业务。第三,建立完善的财政支农风险补偿机制。将支付模式由补偿费用直接付给农户转换为成立支农风险补偿基金,完善操作流程加强监管。
(四)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政府资金扶持力度
财政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组织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且政府对合作组织相关政策的实施,为公益事业建立了重要保证。各级政府要列出专项资金支持的操作流程,提升业务驱动能力,宣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示范作用,此外,还应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监管,优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融资环境,加强农村金融的立法工作,使他们的法律对于健康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有序发展的保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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