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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应急管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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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应急管理预案

景区应急管理预案范文第1篇

由于景区危机具有突发性、危害性、急迫性等特征,从而使得危机的处理必须要科学及时,才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小危机所带来的损失,维护旅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旅游景区危机不仅包括自然灾害、个人极端组织的破坏活动而且还包括人为对景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的破坏行为,从而给景区或者游客造成经济上、身体上的损失,影响旅游景点的正常化开放、运行,甚至危害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更有甚者会危害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旅游景区危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景区开发不科学

由于旅游景区的开发大多数都是自然景色秀丽,而且具有一定的研究和观赏价值的地区。旅游景区的选址是一项非常具有技术性的工作,如果景区选址不合理,就会引发很多不必要的自然灾害从而危及景区的运行和来景区参观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而也阻碍了我国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进程。但是有些景区却是以经济效率为最终的目的,没有很好地关注生态环境与景区开发之间的管理,对于旅游景区的管理方式也不科学,没有对景区开发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估,有的甚至为了追求经济效率,对自然资源进行无节制的过度开发,严重破坏了景区周围的生态环境。

(二)景区危机管理意识不到位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多条措施来加大力度保护景区文物,对名胜风景进行划区保护,但是由于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强,对于破坏景区环境的行为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教育和惩罚,有的景区只是对破坏者进行简单的口头说明和劝阻,并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来预防和制止这种破坏行为,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种破坏之风的形成和发展,不仅损坏了景区的相关设施,而且也损害了旅行者的形象,这些也是造成我国旅行者在外国旅游景点遭到歧视的一方面因素。

(三)景区缺乏完善的应急预案

目前我国很多的景区对于景区危机管理的应急预案做的还不够到位,纵使有些景区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不能及时地分散滞留游客,平息游客的紧张情绪。而且有些景区对于应急预案的演练程度不够,从而使得在危机来临时,操作流程不熟悉,延误了危机营救的最佳时刻,由于危机的来临具有一定的迫切性,对于时间和效率的要求程度较高,如果操作过程不熟练,很可能错失解决的最佳时机,从而加大了危机所带来的损失。

(四)景区与游客缺乏沟通

由于很多景区与游客之间的交流沟通不够,从而加大了景区与游客之间的联系度,由于景区与游客之间的沟通交流不够,使得景区对游客信息的了解度不够,造成在危机形成后,不能及时地联系到游客,从而更好地让游客避免或者减小危机所带的危害程度。而且由于景区信息的透明度不高,使得游客对于景区信息的了解度不够,当危机来临时,不能及时地与景区取得联系,及时得到救援和帮助,这种信息的不透明性阻碍了景区危机的有效管理。

三、提高旅游景区危机管理效率的建议

(一)科学开发景区资源

在对景区进行开发之处,就应该采用科学的方式对景区周围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探调查,确保景区周围不会有大的自然灾害发生,比如说泥石流、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而且对于景区的开发要与生态环境的发展相协调相适应,不要一味以经济效益为目的,要充分考虑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征集不同专家学者的意见,采取科学的评估方式对景区进行勘探、评估,从而在源头上减少危机发生的可能性。

(二)增强危机意识

景区管理人员应该不断加强对于危机管理的重视成度,不断提高危机管理意识。景区管理人员应该树立危机意识,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来管理景区的危机事件,加强对于危机事件处理方式方法、技巧的学习。管理人员还要不断加强对于景区内的日常管理,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且还能够在日常的管理中发现一些景区内可能存在的隐患,及早防范。

(三)完善应急预案

由于应急预案的制定需要具有一定的案例和经验作为基础,所以,相关人员在制定应急预案时,要充分利用原来的救援和解决经验,最好是能够采取不同人员的建议,比如说心理医生、武警官兵、警察、消防队员等,多方面征求建议,使得应急方案的制定能够与实际情况相符合,而且还要加大对应急预案的演练程度,从而加快解决事件的效率和质量,最大程度地减少危机带来的损失。

景区应急管理预案范文第2篇

1.1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和促进我市社会政治稳定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依靠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其他危害。

预防为主、有效应对。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应对高效、有序。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处置全市较重及协同省应急委处置严重、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事件;各区、县人民政府、**风景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和协同市、省应急委处置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公共事件工作;各级人民政府、**风景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整合资源、平战结合。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科学配置和使用资源,充分发挥城市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辐射作用;完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运行机制,将平时管理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

1.3编制依据

《宪法》;有关法律、法规;《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省及我市制定的相关法规、规章。

1.4突发公共事件类别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我市、我省甚至全国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龙卷风、暴雪、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筑工程、公共场所、各旅游景点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和供气等城市生命线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核与辐射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血吸虫、肺炭疽、O157、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等。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以预见或突然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市各专项应急预案和各区、县人民政府、**风景区管委会应急预案是本预案的组成部分。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其他副市长任副主任,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市应急委的日常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担。

2.2指挥机构

依照法律、法规,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应急机构(如:指挥部、领导小组、委员会等)作为市应急委处置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门应急指挥机构。其负责人由分管副市长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必要时由市长担任。专项应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1)拟订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2)贯彻落实国家应急领导机构、省应急委和市人民政府的决定;

(3)负责指导全市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工作;

(4)组织、指挥、协调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承办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6)承担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各专项应急机构的日常办事机构分设在市人民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

2.3专家咨询机构

市应急委设立专家咨询组,由各领域的技术、管理和法律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1)参与市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的拟订和修订工作;

(2)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建议;

(3)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和技术咨询;

(5)承担市人民政府或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各专项应急机构设立相应的专家咨询机构。

3.预测、报告、预警

3.1预测

3.1.1市人民政府组织建立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监测体系。市各专项应急机构和各区、县**风景区管委会应急工作机构加强对监测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本系统或本辖区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并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确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序。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重大信息,按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3.1.2市各专项应急机构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常规数据库,各有关单位应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突发公共事件常规数据库建设。常规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

(1)可能诱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

(2)主要危险物质和重大危险源的种类、特性、数量、分布及有关内容;

(3)潜在的重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类型及影响区域;

(4)严重损害社会公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的类型、影响区域及后果;

(5)城市建成区分布、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交通和基础设施情况,重要保护目标及其分布,常年季节性的风向、风速、气温、雨量等气象条件,人口数量、结构及其分布;

(6)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其应急能力、分布,应急设施和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及分布,上级救援机构或相邻地区可用的应急资源;

(7)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8)数据库其他内容由市各专项应急预案分别作出规定。

3.2报告

3.2.1报告责任主体及时限和程序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各级人民政府、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隐患,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区、县人民政府、**风景区管委会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机构、其他与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必须受理报告。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风景区管委会或应急机构接报后,应立即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同时组织力量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市人民政府及市各专项应急工作机构报告。

市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即刻向省政府或省有关部门报告。

3.2.2报告内容

受理责任主体在向上级报告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范围、性质、动态、影响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3.2.3各应急工作机构设立并公布报警电话和电子邮箱。今后全市逐步统一应急报警号码。

3.3预警

3.3.1预警等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的具体界定,在市各专项应急预案中明确。

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级别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3.2预警级别研判与

市各专项应急机构按照各自职责,根据有关规定,对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进行研判,必要时上报省有关部门研判。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由区、县**管委会应急委或区、县人民政府向全区、县或事发地。较重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由市应急委或市人民政府向全市或事发地。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由省应急委或省人民政府负责向全省或事发地。

3.3.3预警公告内容

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起止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机关等。

预警公告后,预警内容变更的,应当及时变更公告。

3.3.4预警公告方式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公告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5预警处置

对于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预警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风景区管委会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尽可能控制和消除事态扩大,并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对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预警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风景区管委会应第一时间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各专项应急机构报告。

对于较重(Ⅲ级)预警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市相关专项应急机构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相关应急处置力量,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同时进入应急准备状态,做好启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的准备。

对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预警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市应急委和市人民政府应第一时间向省有关专项应急机构、省应急委和省政府报告。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按照属地化原则,发生一般(Ⅳ级)及其以上级突发公共事件及险情时,启动区、县级、**风景区管委会应急预案并上报到市相关的专项应急机构、市应急委或市人民政府;发生较重(Ⅲ级)及其以上级突发公共事件及险情时,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并上报到相应的省专项应急机构和省应急委;发生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突发公共事件及险情时,市专项应急机构、市应急委、市人民政府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并上报省有关专项应急机构、省应急委和省政府;当超出市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市人民政府请求省政府和省有关应急机构给予支持。

区、县人民政府、**风景区管委会应急预案启动后,区、县人民政府、**风景区管委会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区、县人民政府、**风景区管委会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市专项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予以指导和支持。市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启动后,市人民政府全面负责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市长为第一责任人。

4.2基本应急

4.2.1先期处置

较重(Ⅲ)、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突发公共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风景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

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风景区管委会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的应对措施:

(1)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2)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4)实施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5)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6)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机构、市应急委和市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市、县的,要同时向相关市、县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若突发公共事件中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市、省外办、台办、侨办、省旅游局。

4.2.2应急决策

市专项应急机构接到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迅速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按照决策程序,综合各方面意见,作出如下应急处置决定:

(1)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赶赴事发地,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启动或授权市应急委启动市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

(3)对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风景区管委会作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市专项应急机构和市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或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

(5)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必要时请求军队和武警部队给予支援;

(6)发生较重突发公共事件应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报告,其中发生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公共事件应及时向省有关专项应急机构、省应急委、省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省政府或省有关部门给予支持。波及到相关市(县)时,及时予以通报。

4.2.3指挥协调

市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启动后,市专项应急机构、市应急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保证应急通讯畅通,保障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的统一调配。

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4)迅速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域,维持社会治安;

(5)抢修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等基础设施,保障事发地群众的基本生活;

(6)向市人民政府及时报告应急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

4.2.4应急联动

现场指挥机构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选择成立若干工作组。成立的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技术专家组: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技术专家组成,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工作,鉴定和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

(2)抢险救援组:由公安、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防疫、畜牧兽医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间疫情控制工作。

(4)交通管制组:由公安、交通、民航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事发地道路、水路交通或空中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5)治安警戒组: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件现场,维护治安秩序。

(6)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民政、公安、建设、交通、人防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7)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等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8)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发展改革、财政、商务、粮食等部门组成,负责调集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

(9)应急通信组:由人防部门、邮政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组成,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10)气象服务组:由气象部门负责,做好事发地的气象监测和天气预警信息服务,必要时设立移动气象站,为指挥机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

(11)综合信息组: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及报送工作。

(12)生活保障组:由事发地区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3)新闻组: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设立新闻发言人,经批准适时向媒体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自救防护等知识。

(14)涉外工作组:由外(侨)办、台办、公安和新闻办等部门组成,负责接待港澳台及境外新闻媒体,处理涉及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有关事宜。

(15)特种应急组:由公安、金融、网络监管、环保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处置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环境事故、金融风险和等突发公共事件。

事发地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黄各单位等应服从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配。市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破坏性、紧急程度、影响范围等情况和上级命令、指令,以及市人民政府的请求、要求或决定,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3扩大应急

一般、较重的突发公共事件有向严重、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事件扩大和发展趋势或影响其他地域、领域时,市人民政府进一步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等应急力量增援事发地。突发公共事件涉及全市大部分地区时,市人民政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紧急动员并及时向省有关专项应急机构、省应急委和省政府报告。

4.4新闻

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工作遵循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注重效果的原则。

新闻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会同市专项应急机构负责,根据事件影响程度和类型,组织有关责任单位、职能部门和专家拟写新闻统发稿、专家评论或灾情公告,统一向媒体和社会。

市政府新闻办应及时掌握信息,分析舆情,加强与负责处理事件的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区、县**风景区管委会的沟通协商,提出新闻报道意见,组织指导新闻工作,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涉及境外媒体的采访和对境外新闻,由市外办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具体组织安排。

对不宜公开报道的突发公共事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4.5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机构和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风景区管委会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向批准预案启动的市应急委和市专项应急机构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市专项应急机构综合各方面意见,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作出终止实施总体应急预案的指令,撤销应急现场指挥机构,由市应急委宣布应急结束,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应报请省专项应急机构和省应急委批准。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风景区管委会会同市有关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应的市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与要求,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基本生活困难救助和损失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与处理,灾后重建等事项,尽快消除后果和影响,保证社会政治稳定,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财政、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应由政府补偿的补偿标准和办法;所需救济经费由事发地区、县财政和市财政安排,必要时请求省财政补助。国家、省已有补偿标准和办法的,按其规定执行。

审计部门应适时对救济补偿、灾后重建、社会捐款等资金和物资的安排、拨付、使用进行监督,必要时实施跟踪审计。

市各专项应急预案、区县人民政府及**风景区管委会应急预案要明确善后处置中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

5.2社会救助

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社会性救济救助制度,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救助,积极吸纳国际组织、境外机构和个人捐赠,逐步加大社会救济救助的比重。

民政部门协调社会救济救助工作,并与红十字会、慈善协会共同做好捐赠资金和物资的分配、调拨、管理和监督工作。

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风景区管委会会同市有关部门及时查实事件发生范围和影响程度,调查、核实、统计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救助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救助款物的管理和拨发等工作。

规范和完善司法救助程序,建立和完善社会心理援助体系。司法、教育、卫生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应组织力量,积极参与突发公共事件中司法救助和社会心理援助活动。

5.3保险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部门负责督促保险公司及时查勘理赔,提供快速便捷的理赔服务,必要时可预付理赔款。

5.4调查和总结

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风景区管委会应当组成调查组,及时组织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事件的责任单位予以配合,必要时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派员指导。

突发公共事件调查组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责任,查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分析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改进措施和修订预案的建议。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调查报告报送市人民政府;需报送省政府或省有关部门的,应及时按程序上报。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邮政部门、电信运营企业负责应急通信物资储备和应急通信设备的保管与维护。市应急委指导、协调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应急通信工作的落实情况。

市各专项应急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利用电子政务专网构建互通互联的综合信息交流平台,研发应急预案信息管理系统,制作应急部门通讯录,确保应急参与部门之间联络畅通。

特殊情况下,启动人防指挥通信系统,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通信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各专项应急机构建立本系统现场救援、工程抢险和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明确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保证统一调用。

应急装备拥有单位应加强装备的维护和保养,科学规划存放地点,确保装备性能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调试和更新补充。执行应急任务时,必须对现场装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

6.3应急队伍保障

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生产监管、环保、水利、林业、畜牧兽医等应急任务繁重的部门和高危行业、企业,应组建相应的专业或预备应急队伍,强化应急配合功能,增强应急实战能力。

充分发挥军队、武警、预备役部队和民兵等在应急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骨干作用,积极调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组织引导和借助社会资源,建立各类社会化、群众性应急队伍。

6.4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交通、铁路、民航部门负责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科学配置和使用应急运输力量,形成快速、高效、顺畅、协调的应急运输系统,并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组织开辟便捷应急“绿色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和实施应急线路,确保优先运送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和装备。

交通运输设施、工具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充分发挥传染病控制监测网络的优势,研究制定不同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等,实现应急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机整合。

事发地医疗机构是院前急救的骨干力量,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卫生救护工作。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应急处置治安保障任务,应制定不同类别、级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秩序的应急行动方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必要时,武警部队或请求驻军予以协助和配合。

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应积极发动和组织民兵和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6.7物资保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及生产、加工能力状况的调查,建立粮食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储备,逐步完善动态物资储备机制,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各有关部门应根据需要储存充足的相关应急物资,及时补充和更新常用储存物资。

6.8经费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

财政部门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日常经费和物资、装备、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安置、基本生活困难救助等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每年预留一部分资金,保障应急处置支出需要。

6.9社会动员保障

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社会动员机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物资、资金和人力支援,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为基础的应急动员机制。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避难场所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逐步建成一批设施完备、布局合理、能够满足人员紧急疏散需要、较大的或永久性的紧急避难基础设施,确保疏散避难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城市避难场所建设可与公园、广场、绿地、人防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旧城改造相结合;农村可结合当地地形、地貌特点,在方便生活并较为安全的地区开辟临时避难场所。

6.11城市保障

加强城市应急工程和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建设,增强城市备灾抗毁和生存防护能力,确保应急状态下重要机关、重点用户和重点场所的基本用水、用电、用气安全,保证应急状态下城市基本功能发挥作用。

完善城市应急保障功能,提高城市应急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城市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并逐步扩大其辐射范围。

6.12气象服务

气象部门定期提供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和气象分析资料,进行大气监测,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和预测预报、警报的,为应急处置提供气象支持和服务。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将有关应急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作为公众宣传教育的内容。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当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教育。

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对辖区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服务,做好应急知识、紧急避险避难措施、自救自助技术的普及工作。

报纸、电视、广播、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要有计划地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常识宣传教育。

教育部门要组织制定各类学校应急教育规划和计划,开设有关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和技能的课程。

7.2培训

市各专项应急机构负责指导区、县**风景区管委会领导及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常规性培训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要纳入全市党政干部培训内容。各区、县**风景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负责本地、本部门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的培训工作。

市各专项应急机构负责提供应急管理和处置技术等系列教材。

7.3演习

市各专项应急机构负责指导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习工作,并根据工作特点,组织各自的应急处置演习。演习结束后,要对演习过程进行评估、总结。各地也应积极组织本地区的应急演习,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

演习可采取多种形式,从实战出发,深入发动和依靠群众,普及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附则

8.1奖惩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应急处置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制定。今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以及应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本预案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之日起实施。

景区应急管理预案范文第3篇

一、组织机构健全,责任落实,目标明确

南宁大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了以管委会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一名正职领导为成员的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年每季度定期召开综治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综治维稳工作,认真解决景区综治维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综治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为了明确工作责任,更好的完成上级工作任务和指标,我管委会层层落实责任制,与市政府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状》,管委会分别与各办、科、室、所的负责人签订了综治责任状,把综治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形成了各办、科、室、站、所等单位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建立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大明山景区的发展变化,突出重点,对大明山风景区内的纠纷以及各种渠道反映的和群众矛盾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工作原则,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一)矛盾排查调处报告制度。综治办每月召开综治工作例会,针对大明山景区社会稳定情况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摸排出的问题进行全面研究分析,落实各级责任,限定时限,分级处理,并及时向市综治办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二)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周由一名领导值班,负责处理群众案件。每天有一名专职干部在中心负责接待、登记、交办等事宜。(三)矛盾纠纷调处包案制度。对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落实领导包案制,集中时间人力,着手解决处理。(四)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查找问题症结,研究制定解决办法。(五)矛盾形势分析评估制度。坚持每月特别是在重大节日、节庆活动前对风景旅游区内的不稳定的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对可能发生的和上访苗头提前介入,安排人力,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据统计,至今,大明山管委会及综治办排查解决矛盾纠纷6起,其中排查解决疑难纠纷1起,重大纠纷1起,群体性纠纷0起,涉及人数35余人,涉及金额200余万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起,处理3件。有力地促进了大明山风景旅游区经济社会的和谐稳步发展。

三、加强和完善大明山景区公共安全体系,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健全完善处置突发性、工作预案,健全预警机制,提高预防和妥善处置公共事件能力。大明山管委会将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与风景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事件的发生,避免突发性的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地质灾害事故、冰灾事故,公共卫生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大明山管委会根据景区实际制定了《处置工作应急预案》、《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专项预案》、《森林火灾扑救处理专项预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防汛专项应急预案》等九大专项应急预案,建立了对公共安全工作的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齐全、分级负责、高效运转、反应灵敏、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提高了大明山风景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几年来,大明山管委会对每一件突发性、和不安全事件及时稳控妥善进行处置,没有因为不稳定因素导致和不安全生产事件的发生;没有发生群众性群体性的上访事件,没有发生群众性的,没有发生游客投诉情况,没有游客发生矛盾纠纷,有效的保障了景区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四、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建设,掌握综治维稳信息工作的主动权

完善信息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建设更为广泛的情报信息网络,把信息触角向整个大明山风景区各个景点延伸,提高发现能力,全力收集涉及社会稳定的信息。管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了大明山综治维稳信息网络,大明山自然保护区内的天坪站、铜矿站、西燕站、汉江站工作人员及山上护林员共90人时时对各游道、景点、栈道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到管委会或综治办,第一时间了解到不稳定因素,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解决。强大的网络信息工作推动了大明山风景旅游区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信息渠道畅通、报送机制完善,没有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情况,有力推进了南宁大明山风景旅游区社会稳定发展。

五、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建立打、防、控相结合的治安防范网络

大明山自然保护区山体高大,面积广,原始森林的林区复杂,国家级的珍稀动植物繁多,如何有效的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资源,预防和阻止不法分子偷盗、乱吹乱伐、破坏生态资源等方面,对大明山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1、大明山局党委进一步加强“三级管理、四级防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布建了四大保护站、旅游景区、景点三张治安防范网。2、加强“一室三队”(天坪警务室、专职治

安巡逻队、护林员治安巡逻队和单位保安队)组织建设,实行局党委统一调度,派出所干警带领专业巡逻队巡逻,大明山护林员、物业秩序队、保安、门卫看门护院联动巡逻的工作机制。3、充实联防护林队伍达到99人,成立保卫科,组建保安联防队15人。4、在大明山景区内普遍建立了管委会综治办、警务室、纠纷调解室、治安巡逻队、安全信息员等安全服务组织。5、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局党委、森林公安派出所、防火科、安监科、旅游科、检查站、综治办和办负责人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整个大明山自然保护区开展检查巡视工作。6、大明山管委会在全国两会、“两会一节”和大明山旅游黄金周等重大节庆期间抓实维稳和安保工作,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具体制订了各项工作方案和预案。对各景点、路段、精品旅游线路的维稳和安保明确了领导,落实责任到人。强大的社会治安防范网络体系,确保了游客观光安全,确保了大明山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免受不法分子侵害,维护了大明山自然保护区生态和谐发展。六、规范旅游秩序,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创建平安景区宣传工作

大明山管委会以领导干部学法为龙头,带动全体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向纵深发展。主要:1、综治办根据局党委和市综治办工作布置,通过板报、墙报、大横幅标语及发放普法读本、防火知识读本、平安南宁建设知识读本、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综治普法宣传工作,利用管理局的广播、墙报、电影、书画作品、唱山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法律宣传。2、利用宣传车、讲座,培训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安全生产、珍稀动植物保护、生态资源保护等工作宣传。3、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明山品牌宣传工作。通过宣传,达到规范旅游秩序,推动旅游基础设施如景区栈道、观景平台、广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接待能力和水平。通过不断开发大明山旅游资源,建设集观光乐园、避暑胜地、冰雪世界、养生天堂融为一体的广西生态旅游经济示范区,加快提升大明山知名品牌。

七、注重景区旅游服务管理创新,确保基础工作落到实处

景区应急管理预案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全面强化教育系统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全员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泰安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泰安发〔2018〕20号)有关要求,景区社会事业局于5月20日制定并下发了《景区教育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六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巩固和发展了景区教育安全工作总体稳定的形势,收到较好的安全教育效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正常开展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景区社会事业局成立了以彭冠珺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各中小学校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负起学校安全教育的领导责任,把安全教育摆上学校议事日程,作为学校安全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积极组织实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并认真落实,使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大力营造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在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中,各单位认真学习《景区教育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班班通、校园网、校报、宣传栏、挂横幅、警示牌以及班会、团队活动等方式,广泛深入的向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好政策宣讲、交流研讨、典型培树、主题日宣传咨询等活动。

2、开展了防溺水安全教育周活动。各教委办、各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周活动,加大防溺水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加强宣传教育、设置警示标志、发放预警信息、召开家长会等形式,扎实做好预防学生溺水的宣传教育工作,在校园周边的主要街道和人群密集地方发放防溺水宣传资料,提高家长对防溺水知识的知晓率。向学生家长发放了《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向学生家长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提醒学生家长强化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在学生上学放学路上、节假日特别是暑假期间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的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请家长共同配合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事业局多次开展防溺水安全检查,6月12日检查三个乡镇9处学校防溺水工作,对一些学校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指出,要求学校立即整改。

3、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按照市统一要求,各学校组织开展了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各中小学共组织13次应急安全疏散演练活动,在演练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应急防护自救能力。

4、扎实开展学校房屋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全面检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工作原则,事业局要求各乡镇教委办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学校房屋校舍进行一次全方位检查。检点为各校房屋隐患,老化校舍,校舍的柱、梁、板、屋面以及围墙、水塔、车棚、厕所、围墙、烟囱、大门、下水道、吊顶房间、水泥檩房屋等,不留死角的检查。同时要求各学校要将所有检查过的房屋,建立检查工作台账,记录要详细完整、准确无误。

5、强化“三防”建设,筑牢平安校园。传达保卫室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学校展示管理、服务、形象的第一个窗口。安全生产月期间,景区各学校高度重视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做到了“六个落实”:一是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学校按规定配备保安人员、配备安保器械“八件套”和校园“一键式”报警系统连接及监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二是落实了校园大门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三是落实校园24小时巡逻制度,加强学生晚自习、晚休期间的安全防范管理;四是落实开展严防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校园,加强源头管制;五是落实学校大门安全管理“四个一律”,加强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园登记。六是加强了管制刀具、汽油等危险物品检查力度,杜绝了校园外来侵害和涉校涉生治安事件的发生。

三、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在安全生产月中,各乡镇中小学普遍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事业局对薄弱学校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当即当即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各校限期整改达标。安全生产月期间已下达9份整改意见书,排查安全隐患22处,并已整改完毕。

总之,安全工作是学校发展建设的重要基础,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景区将以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景区不发生一起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景区应急管理预案范文第5篇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不,三星堆博物馆高度重视,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迅速打响了防疫阻击战,周密部署,制定措施,确保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截止目前,三星堆景区未发现病毒感染或疑似病例,实现博物馆景区正常收费运营,疫情防控严密扎实、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旅游接待规范有序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景区防控措施,坚持把疫情防控放在第一位,根据省、市等防疫工作有关文件要求,严格管控入园游客,做好游客健康排查。

一是制定疫情防控专项预案,成立三星堆景区管委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安排分管领导组建每日督查专项小组,巡查景区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研判景区运营期间有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处理方案,同时建立了领导带班责任制和安全管控24小时的工作制度,确保景区运营顺利开展。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措施落到实处。目前三星堆博物馆景区已投入资金10余万元,并在景区游客中心入口安装了3处测温安检门,配置了手持测温枪10支,强化入馆游客体温检测。

三是设立隔离点2处,重点排查境外、市、省和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来往返人员,发现到景区游客中有可疑人员立即带到隔离点进行隔离,并上报市有关部门。

四是做好景区景点清洁、消毒工作。在游客接待中心大厅、咨询台、各卫生间等处备用消毒液、纸巾供游客使用;安排专人对景区内各区域进行消毒和清扫,观光车每日发车前均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毒、检查,单位接送车辆每出车1次消毒1次,保证每日车辆卫生、安全;对遗址区考古工作人员和区域按照景区防疫要求管控监测。

五是严控游客流量,实行一人一码的登记入场制度,景区单日最大接待量控制在最大人流量的75%以内,严格执行入园游客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查看身份证件、登记等防控措施制度;及时更新防疫最新情况公示。

六是规范车辆停放,每日引导入园游客统一将车停靠至接待中心停车场,人与人间隔一米排队有序进入游客中心,防止在入园关口出现人员拥堵现象。同时在园区各个节点、场馆均派驻安保人员进行旅游秩序维护及扫码引导,避免出现人群聚集的情况。

(二)强化物资保障,确保防疫物资充足,规范内部管理。

一是统一采购向工作人员配发合格口罩,确保员工使用口罩合格、防护有效;酒精、消毒液、体温枪、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储备充足,全力保障游客安全的同时保护景区工作人员自身安全。

二是加强职工用餐管理管控。为防止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景区采取分餐制,提前1天做好用餐统计,餐品按需供应,由送餐人员统一配送,员工不再集中就餐。除此之外,对厨房、食堂的环境、人员都进行严格管控,每天两次定时消毒;配备体温测量枪,对后勤工作人员进行每日晨检;所有后勤工作人员工作时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口罩等防护工具,手套口罩做到每餐一换。

三是温馨提醒宣传给力。景区自身通过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广泛宣传,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在LED屏、景区入口、微信工作群等均更新了有关疫情防控、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内容,在洗手区域粘贴“七步洗手法”示意图等标识;同时,也通过微信等方式推文了应急指挥部各项通告等内容,从方方面面进行温馨提醒,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带头减少外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自身防护。

四是加强预案演练,提高景区应急控制能力。为提高景区处置能力,制定方案,根据疫情防控预案的要求,模拟现场适时开展了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提高了景区应急处置能力。

三、下一步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