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网格化实施意见

网格化实施意见

网格化实施意见

网格化实施意见范文第1篇

按照“属地管理”和“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工作原则,由经济开发区领导牵头,组织各部门干部职工、驻片民警、各企业负责人、各施工单位负责人、村组干部、群防群治力量深入农村、企业、在建工程开展工作,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通过“四级三三”和“大调解”工作机制,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开发区”;进一步完善重大灾情、疫情、险情、公共安全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前期预警、排查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不发生群众性非正常聚集、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群众性事件,不发生因矛盾激化而酿成恶性刑事案件。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按照网格划分,及时对网格内重点地区、重要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特别是涉灾、涉军、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企业拆迁以及其它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不稳定因素,组织开展“大排查”。针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并协助有关单位制定调处化解措施。

(二)积极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各部门要拓宽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听取群众呼声,掌握群众诉求,及时沟通,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结合矛盾纠纷“四级三三”调处机制、“四先、四早”工作机制和“六前”工作法,充分发挥“大调解”工作体系作用,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按政策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共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三)加强精神文明创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开展社会关爱行动和联村帮扶行动,协助加强社工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关心帮助困难家庭和个人,开展心理调节疏导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文化素质、科学素质、法律素质和健康素质。积极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建设和谐平安新网格。

(四)当前着重要开展几项工作。一是要积极宣讲市委、市政府关于“7.2”聚集事件的有关决定,引导群众理性看待此事件。二是要劝解、疏散网格点内聚集人员,动员群众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三是开展干部下基层大走访活动,收集社情民意,了解群众动向。四是对发现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及时报告,协助疏散群众。五是对于重点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并落实监管措施,做好相关人员的情绪疏导、受伤人员的安抚及善后工作。六是要准确掌握辖区群众诉求,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反馈给开发区。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村、企业、在建工程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化”服务管理工作,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各项任务的要求上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深入群众,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工作。

(二)要合理配置工作力量,全面构建工作网格,确保网格全履盖,无遗漏、无死角。工作人员要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工作有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个别人员煽动组织,引发不稳定事件。工作中要以身作责,讲究工作策略,注意工作方法,防止引发新的矛盾纠纷。

(三)农村、企业、在建工程分别于每日11:00及16:30前向开发区办公室书面报告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室后汇总后,于11:30及17:00前分别报市维稳办(联系人:,联系电话:)。

网格化实施意见范文第2篇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文化行政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整合文化执法资源,完善文化行政综合执法领域范围内场所信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优化文化执法环境,形成“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的良好局面,实现全覆盖、无缝隙、精细化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新格局。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市文广新局副局长任组长的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网格化管理相关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制度落实、责任落实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组成情况详见附件1。

(二)科学划分监管网格

按照全市现行行政区划划分多级网格,使全市所有文化行政综合执法领域主体全部处于网格之内,从而实现“联系无缝隙、管理无盲点、服务无遗漏、安全无隐患、和谐有保障”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1.一级网格:市本级为一级网格。

2.二级网格:共10个二级网格,分别为城区网格和县级网格。其中,城区网格包含7个二级网格,分别为赣榆区、海州区、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高新区;县级网格包含3个二级网格,分别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

3.三级网格、四级网格……(由各县区参照以上模式划分,要求区级网格(赣榆区除外)最终细化到社区、村,县级网格及赣榆区网格最终细化到村)。

县区级网格层层划定之后,市文广新局将根据县区网格划分情况,统一制作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示意图(例图见附件2)适时发至各县区,为今后实施“定人、定岗、定责”的文化行政综合执法监管模式奠定基础。

(三)落实人员、明确任务

一级网格配备14名专职管理员,由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选派2名副支队长及12名执法队员担任;二级网格配备专职管理员若干名,由各县区选派本地区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及文化行政综合执法队员担任;三级及三级以下网格配备兼职管理员若干名,由各县区根据网格搭建情况按每个网格最低不少于2名管理员的标准配备。

三、工作职责

(一)一级网格职责。负责全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

(二)二级网格职责。负责各县区文化行政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对各街道、乡镇等三级网格实施文化行政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对三级网格兼职管理员进行培训;负责宣传文化行政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各文化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各县区文化行政综合执法领域内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活动;受理并处理各辖区文化行政综合执法领域内违法违规活动,并将处理情况上报一级网格;完成一级网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三级网格职责。协助专职管理员对场所进行日常监管;负责对网格内各文化经营单位的动态监控,协助查处违法案件、及时纠正与制止违规行为;完成上级网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四级及四级以下网格职责。协助专职管理员对场所进行日常监管,协助开展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完成上级网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方法

(一)理清执法权限。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市文广新局与各县区加强沟通,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高新区协商议定委托执法相关事宜,使10个二级网格职责清、任务明。

(二)突出建章立制。各县区要把上级精神与本辖区实际情况相结合,严密安排、层层部署,建立健全网格运行、执法责任落实与追究等相关制度,使文化行政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沟通协作。各级网格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开会、座谈等),遇重大紧急事项及时向上级网格报告,确保网格24小时有机运转。

(四)强化日常督查。要强化对下级网格的督查指导,形成一周一督查、一周一反馈、不定期巡视的基本工作体系,及时发现网格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督导落实。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全社会支持、参与、监督文化行政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报纸等媒介宣传优势,对文化行政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动态消息、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对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同时,向各网格内经营主体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册,形成理解、支持、监督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围绕区域实际,科学划分三级及三级以下网格。作为二级网格的各县区,要科学划分网格管理责任区,把各门类文化行政综合执法领域内场所全部纳入到管理网格之中,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管,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消除管理的死角和盲区。分配中,还要充分考虑三级及三级以下网格内场所、兼职管理员实际情况,合理分配每个网格责任区的市场巡查任务量,网格大小与任务量尽量做到均衡。

(三)高度重视,多方采取措施健全网格监管队伍。

1.文化站: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文件)文件精神,明确文化站“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委托协助管理当地文化市场”的功能,强化其责任主体意识,使其积极参与到乡镇文化行政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中来。

2.义务监督员。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到文化行政综合执法领域监管工作中来,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教师、志愿者、网吧“五老”监督员等热心人士纳入义务监督员队伍中来,增强文化行政综合执法领域监管工作的辐射面,同时配足配强,出现人员调整或变动及时更新,确保不让人员缺失情况的出现。

网格化实施意见范文第3篇

构建禁烧长效监管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油菜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关于市油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合政〔〕120号)关于印发市油菜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140号)要求,从年起,重点禁烧区实行油菜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依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工作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层级负责、责任到人”网格化属地管理体制,形成县督导,乡镇(园区)负责、村(居)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油菜秸秆禁烧工作新格局,推进油菜秸秆禁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油菜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和开发,维护生态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网格划分

划分若干个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以乡镇(园区)为单位、村(居)为基础。确定区域管理责任人和区域管理员,建立起一、二、三级管理网格,形成“边境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乡镇(园区)村(居)组三级管理体系。

一级网格:、镇、镇、镇、镇、循环经济园重点禁烧区域。

二级网格:重点禁烧区域中以村(居)为单元的区域。

原则上一个村民组为一个网格(或200亩为一个网格)其中,三级网格:二级网格内以村民组为单元划分的区域。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和铁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以及城郊结合部的重点节点等特殊区域100亩为一个网格。

(二)管理要求

三级网格划分要充分尊重和征求农户意见,1认真做好网格划分的三定”工作。一是定区域。一、二级网格依照行政区域划分。合理划分,切实做到边境明确,防止交叉。二是定人员。依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园区)村(居)组主要负责人是三级网格主要负责人。三是定责任。依照三级网格体系的职责要求,建立各级网格责任主体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根据土地航拍图,2扎实做好网格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一乡镇(园区)一图、一册、一库的基础信息系统。一图”即以乡镇(园区)为单位。组织绘制一乡镇(园区)一图,图上按照红、绿分别标注特殊区域网格、一般区域网格,网格图应准确标注出村(居)组各二级网格、三级网格的边境和代码编号(具体依照市统一要求操作)一册”即对应网格图的各二级网格、三级网格代码标号,编制乡镇(园区)秸秆禁烧责任网格名册。名册要明确各一级网格、二级网格、三级网格的田亩面积及其监管负责人、责任人、执法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及各网格内的农户姓名。一库”即根据行政区域地图和“一图、一册”分别绘制三级网格平面图,明确标注各级网格的监管责任,以及相关负责人、监管人等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逐步建立“底数清晰、图示准确、信息可查、利于监管”网格化电子信息库。

设置集中堆放点,3切实做好油菜秸秆集中堆放点的管理工作。以村(居)民组为单位。或每200亩油菜设置一个堆放点。每个堆放点要设置标识牌,标明名称、存放数量、管理负责人和责任人,配置灭火工具。清运出的秸秆一律实行集中存放,村(居)民组抽调3-5人组成看护队,明确1-2名村干部负责,24小时看管看护,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对集中堆放的秸秆要通过集中气化、联系外销等多种途径集中处置。

(三)管理职责

全面负责本区域的秸秆禁烧工作,1一级网格。乡镇(园区)主要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确保油菜秸秆禁烧期间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成立以乡镇(园区)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的乡镇(园区)级工作组,每组由3名乡镇(园区)干部和1名环保执法人员组成,分片包干指导监督责任区域内二、三级网格的秸秆禁烧工作。各组组长为秸秆禁烧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市、县秸秆禁烧工作和网格化监管的各项工作任务,即:负责本区域秸秆集中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环保执法人员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工作和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秸秆焚烧行为的奖励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平安事件;负责制定并落实压缩油菜种植面积等种植结构调整、种植茬口调节、秸秆“田头窖”堆腐还田、田头窖”清理、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综合利用措施;负责组织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

村(居)干部为成员的村(居)级工作组,2二级网格。村(居)书记、主任为本网格秸秆禁烧的主要负责人。成立以村(居)书记为组长。负责本村(居)秸秆禁烧工作,将本村(居)所属区域分片由工作组成员包干负责,确保外地油菜秸秆“搬离田、入地窖、集中存、不焚烧”具体负责油菜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环保以及秸秆利用等知识的宣传工作,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负责压缩油菜种植面积等种植结构调整、种植茬口调节、秸秆“田头窖”堆腐还田、田头窖”清理、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在本村(居)落实和执行;负责秸秆堆腐还田的田头窖布点和协助乡镇(园区)统一实施“田头窖”开挖工作;负责组织农户将秸秆搬运到集中堆放点和对集中堆放点的管理。

责任落实到田块等工作,3三级网格。由村民组长和2-3名村民代表负责本网格秸秆禁烧工作的登记造册、包干到户。实行人盯式死看硬守,24小时巡查。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昼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具体负责“田头窖”布点和农户间协调工作;负责秸秆搬运离田、集中堆放的农户间互助互帮工作;负责秸秆禁烧期间的田块巡查及农户的联防联控工作。

(四)监督检查

部门联合,依照“县乡联动。形成合力,统一执法”要求,实行县包村(居)督查责任制,即从县政府有关部门中抽调专人组成若干个督查组,每组由2-3个部门的4-5名成员组成,其中1名为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建立驻点督查组,禁烧期间,实行包村(居)督查。秸秆禁烧违法违规行为的奖励工作,由县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实施。

三、保证措施

网格化实施意见范文第4篇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成立以省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物价”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全省物价系统的价格法制工作。局机关政策法规处作为专门的法制机构承办依法行政、法治建设等具体工作。行政复议办案经费、法律顾问经费、行政执法等相关经费均列入法制专项预算,形成了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专人办的良好工作格局,从组织上、机构上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每年出台年度《省物价局法治物价建设指导意见》及《省物价局法治物价建设活动日程安排》,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计划和各项目标之中,将依法行政工作分解到各处室单位,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并进行奖惩。

(二)学法全面覆盖,大力加强法治物价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法制学习制度,建立了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律学习列入重要日程。近年来,分别邀请省法制办、高校学者教授、司法专业人员到物价系统做专题讲座、上培训课程。每年组织全省物价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对各市州局局长、分管法规的局领导、法规科长、专干、部分县区局局长及省局相关处室单位工作人员有序开展价格法制教育培训,近两年累计培训700余人次。物价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三)法制宣传丰富多彩,充分畅通价格投诉咨询渠道

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控价措施,增加社会公众对价格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价格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特殊日子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加大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保持“12358”价格投诉咨询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综合运用提醒告诫、集中约谈等方式,着力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近两年,全省共受理价格政策咨询和价格举报44723件,办结率达98.163%。

二、深化价格改革,奠定价格法制基石

(一)提纲挈领,出台《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推进法制经济建设,我局迅速行动,经过调查研究、方案设计、征求意见、对口衔接、意见协调、专家论证等多个程序,《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经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政府同意后,于5月29日印发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该《实施意见》紧扣改革精神、紧扣湖北实际、紧扣热点问题,突出法制纲领性作用,体现了六大亮点:改革的目标任务明确具体;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力度大;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有新举措;价格调控有新思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有新办法;加强收费监管有硬措施。

(二)突出重点,不断完善价格法制体系

组织起草《湖北省价格条例》,成立了由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法规工作室、省政府法制办、省物价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和专家学者组成的立法草案起草协调小组,多次联合省政府法制办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该项目被列入省人大五年立法计划,连续两年被确立为省人大立法预备项目。2014年,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及时提交《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涉及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的报告》,提出了修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的具体建议,得到省人大法规工作室和法制委积极评价。按照省政府法制办要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累计清理价格文件3536件次,审查报备省法制办规范性文件449件,出台了《湖北省物价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反馈工作,对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的每个草案都进行认真研究,近两年,办理反馈意见40余件次。

三、落实执法责任,规范价格行政行为

(一)严格执法程序,持续缩减自由裁量权

坚决落实《湖北省物价局集体审案工作规则》、《湖北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和《湖北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等相关文件规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理制度,进入一般程序的案件,必须按程序进行集体审理。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在合法性的基础上,更加强调合理性,处罚听证制度大量运用,执法结果不仅为群众欢迎,也被执法对象所理解接受,真正做到了“和谐执法”。坚决落实《湖北省物价局集体审价工作规则》,研究制定了《湖北省物价局议事规则(试行)》、《湖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对定(调)价(费)事项实行集体审议和局长负责制,明确法规处参加审议,确保价格政策合法、科学。坚决落实价格听证制度,依法依规组织召开了湖北省居民阶梯电价调整听证会、湖北省部分公办学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过程向社会公开,多家媒体参与监督,确保了重大定调价事项公开、公正、公平。

(二)规范执法行为,营造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积极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以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打造价格明码标价示范区(点)、严厉打击并曝光市场价格违法行为为主线,以菜场商场机场(含车站、码头)、药店酒店书店、房市油市银市为重点,确保了民生类产品、服务价格的稳定。试行“网格化”监管模式,以“强基础、反欺诈、倡诚信、促规范”为主题,以省市县为纵线、区域为横线,将监管对象和任务分解为若干个片区,责任到人,从而实现了市场价格监管“全覆盖”。针对市场特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价格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时段市场价格、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教育收费、银行服务收费、商贸流通企业价格欺诈、商品房明码标价、预防禽流感药物乱涨价、武汉婚庆进场费、旅游行业价格行为等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了婴幼儿奶粉企业、建材行业、奥迪宝马汽车销售等涉嫌价格垄断问题的调查。近两年,全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536件,实施经济制裁51076.56万元,并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进行了曝光,推进社会价格诚信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三)强化执法监督,完善价格决策评价制度

坚持价格执法人员廉政反馈制度、错案追究制度和效能建设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强化价格举报投诉工作责任制,通过深入基层、接待来访、“12358”价格举报电话、座谈会等各种途径,认真对待来自省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方面的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定期开展价格执法监督检查,组织修订了《湖北省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2014年4月,印发《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物价系统组织开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的通知》,通过对单位自查、交叉检查、召开有关部门座谈会、发放执法调查反馈表、查看有关档案等多种形式,启动了新一轮全省物价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

四、认真履行职责,推进法治物价建设

(一)梳责理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根据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的部署,认真开展了省物价局行政权力和行政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对本单位行政权力和行政服务事项的名称、法律依据、流程进行了反复清理、核查,并向省监察厅、省法制办上报了专题报告。经批准明确后,我局现共有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40项,涉及8大类。其中行政许可类1项,行政确认类4项,行政备案类4项,行政监督检查类4项(含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类19项,专项资金类1项,行政服务类5项,其他行政权力类2项。

(二)建章立制,全面修订定价目录

湖北省现行定价目录于2012年12月10日起施行,相较2002年目录,定价项目由原来的20大类63小项归并为6大类38小项,下放定价权力17项,充分体现了精简事项和下放权限的原则。但随着价格改革工作的全面展开,2012年目录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湖北省价格工作的实际需要。为了全面深化价格改革,为价格工作提供更好地法制支持,2014年6月省物价局再次启动修订《湖北省定价目录》工作,制定了《修订〈湖北省定价目录〉工作方案》,并于7月10日形成了《〈湖北省定价目录〉修订草案》。目前,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正在省直相关部门对修订目录征求意见,待进一步修订完善后,将报省政府审核。

(三)强化复核,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法规处主动将办案期限从60天缩短到45天,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近两年,共受理复议案件29件,办结27件;积极协调化解矛盾纠纷,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9件。在发挥救济作用、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倒逼”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积极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与检察院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的协议进行了沟通,制定了价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互通价格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并将“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纳入电子政务建设规划,一并建设,同步推进。

(四)集中审批,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办发〔2012〕26号),制定了《湖北省物价局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实施方案》,将省物价局行政审批职能、审批项目和审批人员向行政审批办公室集中,整合审批资源,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更好地控制审批风险,提高了物价部门的社会形象和公众形象。加强局行政服务大厅建设,树立行政审批窗口良好形象,完善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及时开通光谷生物城企业“直通车”服务窗口,做到“一楼式办公、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一网式运行”,确立了“职能归口、监审分离、批管并重”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真正做到了“三集中一审批”。

网格化实施意见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1月末,各村(社区)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做到有组织、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有装备,基本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上下联动、防救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和网格化治理格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明显加强。

二、重点任务

(一)组建应急指挥部。整合各村(社区)原有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包括安全生产、消防、森防、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等),组建以村(社区)书记为总指挥,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应急指挥部。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森防和防灾减灾救灾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统筹协调村(社区)内事故灾害应急工作,统一指挥村(社区)内应急队伍和力量,统一调配村(社区)内抢险救援救助物资和应急装备,第一时间做好事故灾害的初期处置和救援等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责任制,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村(社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协调解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大问题,组织指挥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等工作。

(二)应急管理工作。村(社区)应急管理工作在镇应急指挥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森防和防灾减灾等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安排部署,面向村(居)民普及各类灾害事故的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负责村(社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排查辨识村(社区)内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和数据库,制定风险隐患管控治理措施,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及时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及时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负责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使用、管理应急物资、救援装备;落实应急值守制度,第一时间报告灾害事故信息,第一时间开展救援处置,第一时间组织自救互救和疏散群众;负责组织辖区内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和救助管理等工作;协助镇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三)明确村(社区)应急管理职责。村(社区)“两委”在镇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做好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积极协助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的宣传普及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及防汛抗旱、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定期进行巡查检查,第一时间发现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对风险隐患进行监测预警和管控,第一时间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应急值守制度,第一时间报告事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开展初期处置和救援,第一时间组织自救互救和疏散群众;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和救助管理等工作。

(四)建立应急管理网格。村(社区)“两委”在乡镇应急管理部门(机构)的指导下,整合现有网格资源和力量,全镇基层管理体系按一级网格为社区、村(居)委会。二级网格村(居)委会的村民小组为单位划为一个网格,社区以现有7个片区划分为7个网格。三级网格村民小组以5户联保、10户联防为单位划分网格,7个片区以楼栋长为单位划分网格。三级网格长以微信群等方式掌握应急管理信息,发生应急事故实行层层报告制度,与平安建设网格制相结合,协助乡镇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森防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每个应急管理网格要明确网格员,按照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内容,结合网格内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实际,建立网格员应急管理工作卡制度,一个网格员一张工作内容卡(注明主要职责,上下级网格联系人、联系方式)。主要工作内容是: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救助、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定期排查网格内安全生产及水旱灾害、消防火灾、森林火灾、地震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风险隐患信息,督促整治隐患并对风险进行经常性的巡查监控;组织网格内各单位和村(居)民进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熟悉疏散逃生路线;第一时间报告网格内灾害事故信息,第一时间组织群众疏散逃生;承担网格内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和救助管理等工作。

(五)加强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建设。各村(社区)及应急管理相关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动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以及内外环境等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资金的应急预案演练。要加强对演练情况的总结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六)有效提升应急队伍能力和水平。

1.加强人员配置。通过统筹使用村(社区)委会成员,把综合素质好、工作热情高、事业心责任心强的人员配备到应急管理工作岗位,保证应急管理工作队伍质量。

2.组建应急队伍。组建村(社区)综合性、松散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可与《工作意见》中明确的村屯志愿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合并建设),队长由村(社区)主任兼任。村(社区)两级应急救援队伍要承担起辖区内灾害事故先期处置和救援、组织群众疏散等综合救援职能,并根据辖区内自然灾害和安全风险隐患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现场处置和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3.提升人员素质。科学制定培训计划,结合实际开展应急业务培训。应急管理指挥部负责组织村(社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队员和应急管理网格员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意见》所明确的相关内容。通过集中授课、网上培训、现场教学、参与应急演练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村(社区)应急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使每名应急管理人员做到《实施意见》明确的“五知十会”(知道应急管理的相关法规,会排查隐患、会登记造册;知道防灾减灾的基本要求,会辨识风险、会监测预警;知道灾害救助的政策规定,会统计灾情、会核查灾情;知道应急救援的基本常识,会初期处置、会组织疏散;知道信息处理的基本方式,会接报信息、会使用应急管理信息平台)。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8日—1月21日)。深入学习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成立领导小组,研究落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及责任措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

(二)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阶段(1月22日—1月31日)。全镇基层管理体系按一级网格为社区、村(居)委会。二级网格村(居)委会的村民小组为单位划为一个网格,社区以现有7个片区划分为7个网格。三级网格村民小组以5户联保、10户联防为单位划分网格,7个片区以楼栋长为单位划分网格。三级网格长以微信群等方式掌握应急管理信息,发生应急事故实行层层报告制度。整合原有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组建综合性的乡镇应急指挥部;组织乡镇普通民兵、医院、学校及所属单位、企业等人员,组建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村(居)民小组长、普通民兵、卫生所(室)、学校等人员,组建村(社区)综合性、松散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三)验收阶段(2月1日-2月5日)。组织对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完成情况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逐级报送。针对验收提出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切实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应急管理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大网格化治理力度,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救助等工作形成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新应急管理格局。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实行风险隐患和问题从发现到完成整改闭环管理,不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水平。

(三)保障工作经费。将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和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满足应急管理工作基本需求,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和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资金主要用于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培训、配套设施建设、考核奖励等;用于为应急管理指挥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工作需要的装备设备,为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用于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配套设施建设、装备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抢险救灾物资储备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符合有关规定,不得重复建设重复配备。根据财政情况,可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的通知》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