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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药店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药店医保管理工作制度范文第1篇

一、定点药店的现状

锦州市自2001年正式启动医疗保险后,从最初的五家定点药店发展到二百多家定点药店,几乎遍布锦州市城区各条街道。定点药店与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网络结算,每月6-10日拔付上月购药费的90%,另10%作为保证金。2012年累计购药357万人次,实际发生购生购药费1.6亿元。

二、定点药店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后,持医疗保险卡购药的人越来越多,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额也越来越大。在利益的趋使下,有些商家为了增加收入,经常进行一些违规操作。归纳有以下几点:

(一)使用医疗保险卡支付非目录药品。商家为了增加收入,经常冒着被处罚的风险允许参保人员用医疗保险卡购买目录外药品、针剂、保健品、儿童药品、化妆品、日用消费品等。

(二)外配外方管理不尽如人意。有些药店没有处方和非处方管理制度,商家为了多卖药,甚至在顾客没有处方的情况下也外卖处方药,存在着外配处方管理混乱、外配处方不全甚至没有的现象。

(三)医疗保险政策掌握不实。一些药店的工作人员对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掌握太少,甚至有的药店经理对医疗保险的管理制度、职责的内容也不清楚。虽然医疗保险的管理制度上墙了,但只是一种摆设,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四)数据付送不及时。由于种种原因,有些药店传送数据不及时,致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新数据传送不下去。

(五)药品目录对照不准确。少数药店对新增加的药品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药品对照,导致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卡购买新增加药品。

(六)不给参保人员打印购药明细。

三、定点药店管理的难点

为了加强对定点药店的管理,市人社局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我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根据有关管理办法,与定点药店签订了服务协议,并且制定了考核办法 。通过日常检查、日常抽查、年终检查、年末考评等检查,对定点药店进行监督,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难点问题:

(一)人员少,任务重。定点药店的管理是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重要工作之一,面对全市二百多家定点药店,只有增加有较强工作责任心的管理人员加强对定点药店监督检查,才能更好地监控划卡支出额。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完善。目前,我市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卡丢失后,虽然挂失了,但信息不能马上传到各定点药店,只有在第二才能传送下去。导致医疗保险卡丢失后,短时间内被别人拾到可以继续购药。还有一种现象,也是由于数据传送不及时,导致医疗保险卡在短时间内可以透支。

四、加强定点药店管理的几点想法

(一)细化服务协议,从根本上规范定点药店。虽然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与定点药店签订了服务协议,但定点药店的违规行为仍有发生,细化定点药店的服务协议,建立奖惩机制,规范定点药店的服务行为,保证定点药店的规范操作,对药费支出具有较强的调控作用。

(二)完善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为了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基金流失,数据应能够立即传送到各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自挂失后,医疗保险卡不能再使用,直到医疗保险卡解挂;其次定点药店在每月结算时提供的月购药清单,应按人次详细列清购买药品名称、数量、厂家、价格等事项。

(三)严格审核,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支出。各定点药店在每月结算时,要严格审核药品售出名称与用量,看是否合理,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支出。

药店医保管理工作制度范文第2篇

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1999年6月1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0号令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并正式宣布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自此,标志着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正式启动。

一、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意义

目前,在我国上市的中西药品数以万计,除了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戒毒药品外,其余药品均可在市场自由购买使用。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其核心目的有二个:一是有效地加强对处方药的监督管理,防止消费者因自我行为不当导致滥用药物和危及健康。二是通过规范对非处方药的管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进行自我保健。其重大意义概括起来说有三个:一是有利于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药品是特殊的商品,它有一个合理使用问题,否则不仅浪费药品资源,还会给消费者带来许多不良反应,甚至危及生命,有的还会产生机体耐药性或耐受性而导致以后治疗的困难。二是有利于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推动医药卫生制度改革,增强人们自我保健、自我药疗意识,促进我国“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实现;为医药行业调整产品结构,促进医药工业发展提供良好机遇。三是有利于逐步与国际上通行的药品管理模式接轨,有利于国际间合理用药的学术交流,提高用药水平。

二、药品分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从2000年1月1日起,7年来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成效来看,由于中国国情和相关政策的不完善,在处方药销售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药品分类管理法规体系尚不完善。目前在药品分类管理方面,只有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而根据《药品管理法》应制定的涉及药品监督、医疗卫生体制、医疗保险、药品广告及价格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法规尚未。

(二)药品分类管理相应罚则不明。虽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一系列的部门规章和文件,但这些部门的规章对不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行为没有强制性的处罚措施,造成企业在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中只是被动应付,不愿作资金投入,不愿做实质性的工作,导致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浮于表面。

(三)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导致医疗机构处方外流量比较小,从而削弱了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基础。在一些基层医院,由于自身医疗设备条件的限制,缺乏竞争力,以药养医的现象十分普遍,为了生存不得不想方设法阻止处方外流。而零售药店在得不到合法处方的情况下,为了销售处方药只好采取请坐堂医师开处方,有的药店甚至搞虚假处方。同时由于医院阻止处方外流也给百姓购药带来不便。

(四)处方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尽管卫生行政部门出台了《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但处方的真实性、开方者资格等仍无法准确判别,直接影响了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运行的实际效果。

(五)执业药师制度流于形式。由于现行法律规定小型药店,可以不配备执业药师,所以绝大多数小型药店没有执业药师,就是在一些大型药店,执业药师也只是作为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一块敲门砖,驻店执业药师并未真正担当起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的重任。

(六)药店人员素质差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药品分类工作的进行。开办药店的政策放开以后,一些地方的药监部门由于把关不严,随意降低开办药店的人员准入条件,在一些地方的乡镇药店甚至没有一个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仅有一个药学相关专业的人员和二个高中生就办起了药店,试问这样的人员素质如何对药品实施分类管理。

(七)公众素质和传统用药的影响。公众文化素质的低下和传统的自我药疗习惯,使广大群众对处方药凭处方销售还有一个适应过程。中国有史以来的用药习惯都是付钱买药,要改变这种局面对很多人来说确实有些不太习惯;另外由于公众对处方药的不良反应缺乏足够的认识,人们只途方便,因而对购买抗生素等处方药时药店索取处方不理解。

三、药品分类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加快药品分类管理法规体系建设的步伐

药品分类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药品监督、医疗卫生体制、医疗保险、药品广告及价格管理等多个工作部门,所以要搞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一定要尽快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药品分类管理法律法规,同时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程,在政府资金应用上给公共卫生以足够的投入,切实解决医院以药养医的问题。

(二)尽快出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

由于现行的法规没有对不实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的依据,加上目前药品零售企业普遍效益不好,造成一些企业对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不愿落到实处,尽做表面文章。很多药品零售企业不索取处方,照卖抗生素和注射剂等处方药,事后搞虚假处方登记平账应付检查。如果法律不规定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很难有实质性的进展。

(三)建立本地区处方医师档案

药品分类管理涉及处方药和处方二个关键因素,因此处方真实性和合法性是药品分类工作的一个关键因素,药监部门应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建立起本地区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的档案和签字留样,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处方医师数据库,以备在监督工作中对药店的处方进行真实性审查。

(四)尽快提高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素质

从当前我县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构成来看,95%的小型药店没有执业药师,大部分只有一个药师,乡镇所在地的药店大部分没有药师,有的甚至连一个药士职称的人都没有,只有一个药学相关专业人员(如护士)外加二个高中学;在大型药品超市一般也仅配备了一名执业药师。药店从业人员虽然都由设区市药监部门进行了培训,并且拿到了上岗证书,但由于一些人药学基础知识较差,加上平时不善于学习,就其知识结构而言,仅仅二、三天的培训很难使他们担当起指导合理用药的重任。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药学从业人员培训体系,督促其结合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地进行自学,尽快提高药学专业知识水平。

(五)尽快出台执业药师法

目前,药学专业人员、执业药师的数量不足、分布不合理,严重地影响了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推进。近些年来,我国执业药师人数虽有大幅增加,但整体数量依然较少,且绝大部分不在药品零售企业,药师尚未真正承担起用药咨询、用药指导的作用。因此尽快出台‘执业药师法’,使所有零售药店尽快配备执业药师是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

药店医保管理工作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医疗保险;民生问题百姓做主

吉林省四平市委市政府按照党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要求,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本着民生问题百姓做主的理念,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推动工作,抓住机遇狠抓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大干快上,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解决民生问题过程中广泛听取老百姓意见和建议,让市民广泛参与,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阳光下进行,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政策管理体系三项制度,夯实经办力量、基础数据、信息网络、社区平台四项基础工作,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四大险种齐头并进,收到了明显的成效。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得吃下真正得实惠的“定心丸”。民生问题百姓做主就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培养一支过硬的医疗保险经办干部队伍,民生问题百姓做主,为老百姓架起健康的保护网,有力地促进各项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

吉林省四平市位于松辽平原中部,吉林省西南部,辽、吉、蒙三省(区)交界处,历史悠久,堪称松辽平原的一颗明珠。现辖公主岭市、双辽市、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铁东区、铁西区、辽河农垦管理区和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四平经济开发区、四平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范家屯经济开发区,总面积1.4万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741平方公里,总人口3391153人,市区人口573088人。

改革开放以来,四平市先后在全国率先实行就业培训试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试点。通过一系列试点,积累了经验,为探索新形势下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累了经验,为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们按照党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要求,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推动工作,抓住机遇狠抓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大干快上,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近年来,四平市委、市政府在狠抓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的基础上,重点狠抓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本着民生问题百姓做主的理念,在解决民生问题过程中广泛听取老百姓意见和建议,让市民广泛参与,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制定到实施,以及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各个环节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制定政策,参与实施,参与日常管理,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阳光下进行,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政策管理体系三项制度,夯实经办力量、基础数据、信息网络、社区平台四项基础工作,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四大险种齐头并进,收到了明显的成效。医疗保险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极大地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积极性,有力的推动各项民生事业健康发展,到2010年9月末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完成22.3万人和25.6万人。市区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83.6%,工伤保险参保8.3万人,生育保险参保8.6万人,新农合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元,参合率达到80.2%。四平市儿童福利院投入使用,免费为1082例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康复手术,社会救助能力进一步增强。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涉及到千家万户,是党和政府重要的民生工程,四平市委、市政府深刻认识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必须以民为本,要努力体现在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上,体现在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得吃下真正得实惠的“定心丸”。因此,他们在设计全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过程中,不是闭门造车,而是让参与制定方案的工作人员走出去,深入到各阶层人民群众中去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然后拿出初稿,通过召开听证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院专家共同参与,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然后对方案进行修改,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对方案细节进行反复推敲,然后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讨论。几年来,四平市从单一的统账结合参保办法,到困难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改制企业、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参保办法等一系列政策相继出台,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的医疗保险体系,为人民群众参加医疗保险,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开辟了一条全新的渠道。

民生问题百姓做主是四平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一个重要理念,破解民生问题不仅仅是要问计于民,使政府真正了解民意,让百姓知晓民情,形成上下互动,齐心协力破解难题的良好氛围。同时在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中也要让老百姓广泛参与,四平市在破解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管理工作中就是采取让老百姓参与管理,让老百姓广泛监督,使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定点审批百姓投票,定点医院定点药店考核百姓打分,服务质量好的保留,服务质量差,存在问题的进行整改,群众不满意的摘牌,取消定点资格,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初期,四平市定点医院只有8家,定点药店21家,当初选的都是具有一定规模,相应资质,的医院和药店,本意是为参保人员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由于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比较少,群众看病买药不方便,老百姓给政府提意见,要求增加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市委、市政府了解到这一情况,及时调整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审批思路,决定采取宽进严出的办法,根据全市居民小区分布情况,逐步增加到52家定点医院、194家定点药店,居民买药基本上实现就地就近就可以选择定点药店。方便了参保人员就医和买药。

民生问题百姓做主就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所谓公开,一是把医疗保险政策公开,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经常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人员比较集中的广场、医院、药店、商店、社区开展医疗保险宣传,印制宣传材料免费向群众发放,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医疗保险政策。二是程序公开,参保人员到门诊就医、住院、到定点医院购买药品,都能在门口显著位置看到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就医购药办事程序,哪项业务如何办理一目了然,哪些项目属于医保范围,哪些药品医保核销一清二楚,做到参保人员明明白白看病就医,明明白白购买药品。三是举报投诉电话公开,为了做好医疗保险工作,四平市除12333公开电话24小时开通以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还专门设立一部举报投诉电话,并将电话号码在定点医院定点药店醒目位置公开,24小时接待参保人员举报投诉。公正、公平,就是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对待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一视同仁,不能厚此薄彼,属于医疗保险范畴的业务立马办理,不属于医保的业务当面解释清楚。参保人员若有异议,可以拨打医疗保险专门电话咨询投诉。

建立有效地监督检查机制。在民生问题上广泛听取民声,集中民智,顺应民意,也是建立政府部门科学决策体系的必要前提。民生问题多让民做主,才能把民生这篇大文章做好,并做到百姓心坎上,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了做好医疗保险工作,四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全市医疗保险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建立长效监督检查机制,一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备得力干部专职做社会保障监督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进行检查和抽查,定期检查要形成专题检查报告,不定期抽查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经常向市政府领导报告,让领导全面了解情况,推动医疗保险工作健康发展。二是人大政协监督,市政府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有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听证会,并且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医疗保险工作,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年年终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进行考核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这对于改进医疗保险工作至关重要,同时也受到人大和政协部门的一致好评。三是让参保人员参与管理,参与监督,参保人员平时到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就医购药过程中发现问题可以随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开通,为了做好工作,专门聘请18名医疗保险社会监督员,参与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检查,让人民群众了解医疗保险工作的真实情况,年度考核过程中,每年都要发放10000张问卷调查,让人民群众给定点医院定点药店评分,对群众满意度下降的,有关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人民群众满意度低的进行摘牌整顿,整顿合格后再重新给予定点挂牌。2008年铁东区某药店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药店,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对这家药店进行摘牌整顿。经过近半年的整顿,该药店重新申请定点,经过民众参与考核,批准其重新定点,此后这家药店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制度,热情对待参保人员,在2009年度考核中获得一致好评。

培养一支过硬的医疗保险经办干部队伍。四平市在抓好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时刻注意培养一支过硬的干部队伍,医疗保险经办人员面对的是广大参保人员,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一举一动都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工作中,他们勇于吃苦,耐心工作,在外树形象、内练硬功上狠下功夫,在办事公开、优质服务、依法行政、开拓创新、提高素质、树立形象做了大量的工作,深受广大参保人员的好评和欢迎,连续4年被市政府评为优质服务窗口单位,

药店医保管理工作制度范文第4篇

总结报告是对一定时期内的工作加以总结,分析和研究,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得出经验教训,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药店自查工作报告总结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药店自查报告1为推动我店实施GSP认证工作,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GSP认证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以质量管理为重点,对业务流程和各环节整改、完善,使药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各项工作得到全面的落实和加强,质量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并认真组织自查,现将我店实施GSP认证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药店概况

____药店成立于20____年2月7日,企业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地址为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海华苑6栋1号铺B区,注册资金为3万元。药店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物制品(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经营药品品种达695个,开业以来实现销售4.5万元,属小型企业。

本店目前共有人员5人,其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3人,质量管理员(兼验收员)1人,大专学历,职称为药师,养护员1人,高中学历。药师分别负责质量管理和处方审核等项工作。药店营业场所60平方米,无仓库。配备有空调、冰箱、用于调配处方和拆零的设备设施等。

药店自从开展药品经营业务以来,按照国家及行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GSP认证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的经营宗旨,抓管理,促经营,求发展。加强软、硬件的建设和改造,公司从经营业务到药品质量管理实现了电脑化、系统化管理,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量经营管理等规章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一切不合格和伪劣药品流入市场,确保市民用药安全,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实施GSP认证工作自查情况:

(一)、设立质量管理组织、制定质量管理体系

为了保证GSP的有效运行,药店成立了由全体员工为成员的质量小组,负责研究、决策药房质量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药房质量管理工作满足GSP要求的具体规定、依据和规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实施GSP的前提条件。质量负责人制定管理制度、质量管理程序、质量职责,使药房的质量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杜绝了质量管理的随意性,使所有员工都能把好药品质量关。并由具有药师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质量负责人。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及相应的质管、验收、养护岗位等,明确岗位职责制定了企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制度,做到GSP认证实施工作有步骤、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

(二)、加强培训,合理配备人员

围绕质量管理这个中心,根据GSP的要求,全员培训,不断强化质量意识,采取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上岗培训等方式进行职工教育,提高职工整体业务技术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药店制定内部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记录及考核,重点培训《药品管理法》、GSP及岗位知识,质量管理员、养护员、验收员等相关岗位人员全部符合上岗要求。并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健康检查,每一员工均建立了健康档案。重点岗位配备了符合GSP认证要求的人员。

药店自查报告2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星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我门店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合格、使用安全,我门店药品经营的相关环节进行自查,其自查情况如下:

一、人员管理情况:

1、按照经营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店建立以企业法人______同志为主要责任人、以质量负责人______同志为主的质量领导小组,同时各门店设置有养护、质量管理专职人员,门店共有3名员工。

2、根据药品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对企业员工的培训要求,门店质量管理负责人每年制定年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门店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同时建立培训档案。

3、为了保证门店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营业人员及质量负责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其健康档案。

二、设施设备情况:

1、按照经营药品的相关规定及要求,门店经营面积万扣平方米,店内严格实行色标管理,标志明显。

2、门店内干净整洁、干燥、通风良好,周边无污染源,店内配置有适宜药品储存的设施设备:空调1台、灭蚊灯1盏、老鼠夹4个、温湿度计1个。

三、质量管理情况:

门店建立有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和质量跟踪检查制度,如有不良事件的发生,质量负责人按相关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跟踪、记录并建立质量档案。

四、销售管理情况:

1、门店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无擅自变更经营场所、质量负责人等许可事项,未降低经营、储存条件。

2、严格按照药品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药品销售。

以上是我门店对药品的整个经营环节中的自查情况,已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药店自查报告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根据《____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对照《____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我售药店与____市医疗保险处签订了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在服务的过程中我们没有很好地按各项规定要求履行服务,给社会医疗保险造成了损失,并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此,被处以暂停六个月服务并进行整改。现整改期已经结束,我们如期完成整改,并保证在以后的经营中不再有以下行为:

1、不校验社会保障卡,不按处方规定配(售)药品。

2、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以内的药品换成以外药品、生活用品、保健用品或其他物品等。

3、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保结算服务。

4、为参保人员提供个人帐户变现服务。

5、盗取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资金。

6、其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通过上述总结,本药店运行情况已符合的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服务的.规定,达到继续履行职工生活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要求。不够完善之处还请给予指正,我们会虚心的接受并加以改正。

药店自查报告4接你处的通知,市三力药业公司及时开会传达布置工作,要求我们下属各经营企业在本部门内部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和GSP管理的规定,严格自查,并根据各自的情况写出自查报告。我们三力药业五部按照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我们接到通知后,全体员工行动起来,在我部负责人的带领下,对门店内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用了一天的时间,最后我们汇总了检查结果发现有如下问题:

1、门店提示、警示顾客的牌子老化,失去美观了。

我们及时进行了更改,现在已经更换了新的警示牌。

2、整体药店卫生还可以,但有些死角卫生打扫不够干净。

比如各柜台的最下面一格,里面卫生打扫不彻底。当场对售货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他以后一定改正。

3、近效期药品没有及时关注,以至顾客看到时才发现了问题。

以后一定认真进行陈列检查。

4、温湿度记录书写不够规范,字体有的潦草看不清。

总之,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发现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我们一定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整改,努力工作,把我门店的经营工作做的更好,让顾客满意,让群众真正用上放心药。小金库自查报告履职尽责自查报告保密自查报告

药店自查报告5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院位于霍城县格干沟牧场。是一家公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承担着全乡5000多人口的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基本公卫、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及基本医疗服务工作。药品使用范围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实施。我院自成立以来,即秉承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诚信为本、依法经营、优质优价的办院原则,无药品经营违法行为,所经营药品无质量事故发生。药房在岗执业人员1人,主要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及日常养护工作。药房使用面积为20平方米,无药品存储仓库,药房布局合理,达到了药品分类储存的要求。我院坚持依法经营,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了药品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了药品质量,为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实施过程和自查情况

(一)管理职责

我院成立了“药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各项制度,明确各人员职责,制定了药房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实施定期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使我院药事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药事从业人员的整体质量管理素质。

1、为提高全体员工综合素质,我院除积极参加上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外,还坚持内部岗位培训。

其中包括法律法规培训、本院制度、工作程序、责任制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药品分类知识培训及从业人员道德教育等。所有培训均进行考核,建立培训档案及考核档案,取得较为明显的培训效果。医院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定期安排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2、我院对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和销售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查体,坚持凡是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可能污染药品的工作人员均实行先查体后上岗。

(三)设施设备

我院力求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依照相关要求,提升和改造药房。配备和更换干湿度计、药品货架、冷藏箱。改善药房通风和恒温设施。达到环境明亮、整洁、布局合理。

(四)进货管理

1、严把药品购进关。

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确保采购药品合法性100%。执行"质量第一,规范经营"的质量方针。与供货单位100%签订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药品购进凭证完整真实,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

2、验收人员依照法定标准对购进药品按照规定比例逐批进行药品质量验收,保证入库药品验收合格率100%,对不合格药品坚决予以拒收。

对验收合格准予入库的药品逐一进行登记。

(五)储存于养护

1、认真做好药品养护。

严格按药品理化性质和储存条件进行存放和在库养护,确保在库药品质量完好。

2、每天做好温湿度记录,及时调整药房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六)特殊药品的管理:针对特殊药品按照规定进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核对资料后发放药品。

(七)药品的调拨与处方的调配

1、药房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销售活动,认真核对医师处方、药品的规格、有效期限、服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患者姓名等必要信息,确保药品准确付给。

2、做到药品付给均符合相关规定。

保存好医师处方,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

3、保证服务质量,执行质量查询制度,做好售后服务。

4、对药品质量信息及时传递反馈,定期汇总,建立药品质量查询记录和质量信息传递反馈记录。

(八)药品不良反应工作的实施:对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一旦发现有药品不良反应的现象发生,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追回药品,并对患者进行跟踪服务。保证药品安全有效及患者的用药安全。

三、存在问题

一直以来,在县药品主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了自身建设,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改善药品储存条件和温度调节设施,满足药品储存温度要求;

2、对员工的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药店医保管理工作制度范文第5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资格审查,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的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是指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行为。

第三条、定点零售药店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是: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和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后购药和便于管理。

第四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以下资格与条件:

(一)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三)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四)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

(五)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地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六)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定,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第五条、愿意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零售药店,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各项材料:

(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的副本;

(二)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

(三)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

(四)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零售药店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进行审查。

第七条、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获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范围内确定定点零售药店,统发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购药。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药费结算办法以及药费审核与控制等内容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通知对方和参保人,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配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有医师签名和定点医疗机构盖章。处方要有药师审核签字,并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

第十条、定点零售药店应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对外配处方要分别管理、单独建帐。定点零售药店要定期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处方外配服务及费用发生情况。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服务情况的检查和费用的审核。定点零售药店有义务提供与费用审核相关的资料及帐目清单。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和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的协议,按时足额结算费用。对违反规定的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组织药品监督管理、物价、医药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服务和管理的监督检查。要对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进行年度审核。对违反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视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取消其定点资格。

第十四条、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样式由劳动保障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