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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医保工作计划

医保医保工作计划

医保医保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地理位置及人员情况:__村位于__镇南部,村委会距离场镇约7公里,村落自然条件差,以山地地形为主。村辖8个村民小组,共有农户443户,人口1662人,其中贫困户102户,贫困人数358人,贫困户占比23.02%,贫困人数占比21.54%。

(二)收入来源:据走访调查, 2014年该村村民年均纯收入约为3500元,主要以务工为主,村民居住条件差,部分村民自今还居住在土木结构的房屋里,安全隐患极大。

(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该村村民集资自建社道公路及村道公路共17.5公里,目前已经硬化4公里;堰沟水渠损坏严重,影响农田灌溉;村内无小学,子女上学难;辖区内移动信号弱,通讯质量差。

(三)医疗卫生及社会保障方面:该村内没有医疗卫生站,新农保覆盖面积小,新农合覆盖率约为85%。

结合该村实际情况考虑,制约该村的主要因素有:一是地理环境恶劣,以山地丘陵为主,难以实现规模种植,经济基础差;二是基础设施落后,村道目前只硬化了4公里,堰塘沟渠损坏严重,影响灌溉,农产品产量不高;三是缺乏劳动力,大多数青壮年常年在外务工,留守在家的老弱病残只能种植一些基本的农作物,用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

三、帮扶措施

(一)成立帮扶小组,明确帮扶责任。市医保局党支部成立帮扶工作小组,由支部书记、局长赵大权任组长,支部副书记、副局长李永豪担任副局长,雷雨负责帮扶整改的具体工作。

(二)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与乡党委一起,在该村召开村支两组成人员、社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问题,让村支两委特别是村支书和村主任充分交流、交心,真正认清问题,转变思想观念,端正思想态度,为脱贫致富打下基础。

医保医保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省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省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等目标,统计、分析、总结“十一五”各项妇幼保健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我省妇幼卫生工作现状,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省十二五儿童发展规划》、《省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妇幼保健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素质和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妇幼保健执法监督和管理

加强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群众和妇幼保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和儿童健康;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严禁征收《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防止乱收费行为发生。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培训,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者。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幼儿园、托儿所所享有的平等权利。

三、加快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妇幼保健的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健全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完善妇幼卫生投入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实施,健全以县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联系员为网底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抓好妇幼保健机构省级规范化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推进市级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定,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加强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分中心建设,健全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预案,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四、全面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项目

认真落实《关于印发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年〕166号),着力抓好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项目,总结试点经验,召开经验交流会。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对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两癌”检查的管理和督导,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积极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认真落实《关于印发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年〕254号)。在年基础上,对全省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60%,叶酸服用率达到6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30%。

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积极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年实现全省住院分娩率达到99%,危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五、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健全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网络,落实三级防治措施。积极推广免费婚育健康咨询等工作,提高群众对防治出生缺陷的意识和知识,不断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探索婚姻登记和婚前医学检查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的指导和督导,确保检查质量,保证专款专用。

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逐步将孕产期营养纳入孕产期保健,提高保健工作内涵。建立健全产前筛查和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重视对产前诊断人才培养,加快产前诊断专项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体系,提高27种遗传性疾病筛查覆盖率,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工作。开展调研和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逐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能力。探索新生儿疾病筛查确诊患儿诊疗救助机制。

六、提升妇幼保健整体水平

重点加强母婴健康工程、妇女健康工程项目县人力资源建设,强化培训,加快提升基层卫技人员素质,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继续抓好全国预防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普陀区和鹿城区)的工作,加强城乡基层艾滋病母婴阻断防控网络建设,加大对艾滋病的免费治疗力度。

医保医保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拉萨市医保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拉萨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群众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理念,围绕拉萨市经济发展新常态,构建覆盖面广、保障水平高、享受人群多,资金筹集多元化、保障机制社会化,适合不同群体参保的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市医保局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拉萨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将每周四定为雷打不动的学习日,全年共召开理论、业务学习会20次,读书会3次,专题讲座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专题研讨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

(二)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统领全局工作。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局党组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对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并多次组织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全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8次,涉及“三重一大”8次。二是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会。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尼玛普芝同志年初主持召开拉萨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会1次,对2019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20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听取党组成员及党支部书记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次,多次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领域文件精神。带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及时妥善处理12345政府热线和市委网民留言相关问题,同时加强信访工作的维稳管控,坚持抓早抓小,对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研判,最小程度的进行管控,把好本局舆论宣传主阵地。

(三)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日常工作。一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共报送简报信息147期,其中专报11期。二是做好文件处理工作。全年共处理日常文件943份,秘密文件83份,机要文件72份,下发各县(区)医疗保障局文件5份。三是做好“三公”经费的使用。1.公款出国(境)费。今年市医保局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无此项费用支出。2.公务用车费。市医保局现有公务用车3辆,全年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保养共支出9.88万元。3.公务接待费。市医保局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今年无此项费用支出。四是做好为基层减负工作。2020年,市医保局下发正式文件严格按照年初计划的文件、会议精简量化表进行,共下发文件5份,召开会议1次,全年未赴各县(区)开展督查检查工作。

(四)积极作为,全力以赴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一是开展集体约谈。市医保局3月27日召集19家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召开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体约谈会。通报了2019年底自治区医保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专项检查以及今年2月新冠疫情期间落实医疗保障制度的抽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的医药机构扣除相应保证金5.6万元,追回已支付的不合规医药费用32.38万元。二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前期通过西藏商报、微信平台、广播电视台等载体大力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并向社会发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折页(单)13931册、各类政策汇编(问答)41000册、张贴宣传海报2180张、悬挂宣传横幅38条。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药机构及局属经办机构按照相关要求对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共认领非政策原因导致的违规金额21.29万元,已责令相关医疗机构予以退回。接群众举报并查实,有2家定店零售药店存在违规行为,根据《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解除1家药店的服务协议,扣除相应分值19分,追回违规资金16669元;另1家限期6个月时间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医保刷卡系统,并扣除日常考核分值16分,追回违规资金20184.02元。并向举报人发放首例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金500元。三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为积极推进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体制改革,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监管,健全医疗保障社会监督机制,共同规范医疗保障领域医药服务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我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22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并且举行了拉萨市首批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培训及颁证仪式,后期这22名监督员持证上岗,将对冒名住院、刷卡套取现金、虚假参保、超物价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四是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我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市本级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就2019年1月-2020年9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服务协议履行、医疗服务提供和医疗费用管理及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开展飞行检查及日常考核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有条不紊开展,计划10月—11月完成专项治理检查工作。五是推进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今年申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共18家医疗机构和45家零售药店,经过初审材料、现场评估及理论考试,最终46家医药机构被纳入医保定点并签订服务协议。

(五)医疗待遇保障机制日臻完善。一是整合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20年3月6日,拉萨市出台了《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管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出台,整合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区医疗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原农牧区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重复取消后,确定了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统一为23种病种。二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待遇进一步提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从原有20种扩至34个大类49个病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8万元提高至60万元。对个人仍有难以负担的自付医疗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可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兜底”解决。三是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9〕65号)精神,我市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确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确保制度可持续。

(六)夯实医保基础工作,保障群众医疗待遇。一是做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2020年全市参保人数达51.96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1.43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40.53万人。二是做好审核结算及待遇支出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7823万元,个人账户支出388万元,公务员补助支出650万元,其中:住院5602人次,住院总费用7968万元,统筹基金支出6375万元,个人账户支出309万元,公务员补助支出395万元;门诊特殊病16267人次,总费用1968万元,统筹基金支出1448万元,个人账户支出79万元,公务员补助支出255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15370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54万元。其中:住院17033人次,住院总费用21069万元,统筹基金支出14579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12万元;门诊特殊病8033人次,总费用1101.41万元,统筹基金支出791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1.7万元。普通门诊(药店)月结算:职工430795人次,个人账户支出12192万元,统筹支付(A类医疗证门诊)0.18万元;居民22837人次,统筹支出0.81万元,个人账户支出275万元。职工生育:待遇结算2617人次,生育基金支出1737万元。医疗救助:住院救助人数1742人,其中重点救助对象842人;住院救助资金871万元,其中重点救助资金325万元。门诊救助141人,其中重点救助对象52人;门诊救助资金28万元,其中重点救助资金17万元。职工申报大病保险赔付34人次,理赔金额为234万元; 城乡居民申报大病保险赔付1021人次,理赔金额为3343万元。

(七)积极应对,强化举措,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年初市医保局联合市人社局发出倡议书,倡议办事人员尽量选择网上办理业务、电话咨询等方式办理业务,对确需前往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建议在3月份及以后再前来办理。二是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资金预付工作,共预拨2050万元,让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采取挂账方式,减轻资金压力。三是监测医院、乡镇卫生院、药店防疫物资和抗病毒类药品的储备情况,及时对防疫物资和抗病毒类药品调配,保证百姓用药。并于2月6日至4月2日,每日监测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服药人员信息并做好登记,及时梳理相关信息并将相关情况向自治区医保局反馈,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四是做好新冠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各项工作。五是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局党组书记尼玛普芝同志主动请缨,亲自带领4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一线,开展为期42天的疫情防控工作,并派出2名党员干部赴酒店开展为期21天的疫情防控工作。

(八)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是主动作为,确保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市医保局积极与财政、民政、残联、税务等部门沟通对接,扎实做好贫困人员参保工作,并在2020年制定印发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中明确了对重度残疾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参保缴费全额或定额由医疗救助资金代缴,减轻贫困人员的缴费压力。二是强化措施、确保提升医保服务水平。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并且住院全部免交押金。让贫困群众住院“只跑一次”,最大限度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三是精准发力,确保落实医疗扶贫倾斜政策。对贫困人员符合规定的住院、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提高5%的报销比例;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对贫困人口实施倾斜性医疗救助政策,提高年度救助限额,普通医疗救助限额较原有规定提高4万元,达到每年10万元;在此基础上,对个人及家庭自付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实行重特大医疗救助,救助限额较原有规定提高5万元,达到每年20万元。四是营造氛围,确保医保政策落实到位。率先在全区制发15000张藏汉双语版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保政策明白卡,并借助驻村工作队、扶贫干部等力量,对贫困人员面对面宣讲、一对一解读,做到政策一户一张逐户发放,确保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对医保政策家喻户晓。

(九)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强基惠民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一是市医保局次仁多吉同志从多米尼加共和国华侨同胞争取到无偿捐献的3万只口罩,解决了林周县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燃眉之急。二是在克布村委会南边搭建了一台以文艺宣传一体的医保政策宣传文化广场。市医保局解决修建村集体文化舞台缺口资金5万元。三是配合林周县水利局在克布村冲沙组现有公共背水台的基础上,补充了一条将近2300米的管网和一个15立方的蓄水池,将山泉水直接引到村门家中,在6月5日该组28户家庭全部通上了自来水。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使用的系统为两套系统,且两个系统之间无任何业务及数据共享,在业务经办使用过程中极为不便。

(二)经办审核中无确切、统一的诊疗目录及服务设施目录。全区医保“三个目录”除药品目录外,无详细统一的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目录清单,目前,诊疗项目及服务项目报销分类均使用排除法对医疗费用清单进行手工分类,且在审核过程中由于经办人员专业化程度不同,对政策把握的精准度不一,存在经办人员对项目进行分类时把握不准或凭感觉分类的现象。

(三)无统一支付标准。目前,我市公立性定点医疗机构诊疗项目及支付标准基本上按照2012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但非公立性定点医疗机构未严格执行,收费价格均高于同等级公立医院。非公立性医疗机构自纳入医保定点以来,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未明确规定医保诊疗项目清单及支付价格标准,目前系统诊疗项目清单及价格较2012年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相对宽泛。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开展的飞行检查等专项检查中以2012年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衡量标准,出现了实际执行与检查标准不一的问题,对此,我局于2019年11月下发了《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药品、诊疗项目、高值耗材最高支付价格标准及医保系统动态库改造工作的通知》(拉医保局发﹝2019﹞17号)文件。但随着医疗水平及物价水平的不断提高,现行2012年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项目及价格较为滞后,与目前医疗技术水平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相适应,致使我局文件下发后执行困难,影响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正常结算,增加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

(四)基金监管难度大。基金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员缺乏、没有智能监控系统,不能实时监控,监管手段落后等原因,监管力量与医疗保险事业迅速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监管效果仍不够理想。

三、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1.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当前,我国社会老龄化呈现出失能人群剧增、长期护理需求不可避免地为社会和家庭带来很大负担,相比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能提供生活照料服务,也能覆盖失能人员医疗护理。下一步将积极探索适应我市实际需要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医保医保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达达111”为你整理了这篇医保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及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一、基本思路和做法

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是一项重大的机制改革,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根据邢台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转发《河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四医联动改革健全利益调控机制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邢医改〔2020〕1号),全面深化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我局以落实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四医联动”改革,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统一组织采购要求,实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保障临床用药。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9-16〕及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9家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确保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落地生效,及时召开会议,统筹安排部署,现场督导检查,保证及时回款等措施,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实现药价明显降低,减轻患者用药负担,促进“四医联动”改革。

二、工作进展和成效

(一)改革工作亮点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求,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周转金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我局结合实际,联合邢台市桥东区财政局、邢台市桥东区卫生健康局印发《邢台市桥东区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周转金管理办法(试行)》(邢东医保字〔2019〕1号),根据办法规定,基层医疗机构带量采购药品结算款由医保局统一按期回款,并进行后期双向评估,评估成绩较好,得到市医保局领导的肯定,被评为2019年“邢台市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先进单位”。

(二)重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

1、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促进“四医联动”改革。根据《邢台市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9-16〕及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9家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确保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落地生效,及时召开会议,统筹安排部署,现场督导检查,保证及时回款等措施,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实现药价明显降低,减轻患者用药负担,促进“四医联动”改革。

第一批“4+7”药品带量采购自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优先配备使用7个中选品种,共采购69587盒,超额完成第一个采购周期的采购任务,节约资金90多万元。第二批、第三批及跟进“三明联盟”带量采购集采工作顺利推进。

2、认真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为深入贯彻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进一步减轻“两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我局就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集中采购进行安排部署,为了方便“两病”患者就医购药,确定了13家“两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同时,为确保患者及时享受待遇,切实减轻用药负担,要求各医疗机构开展院内培训、社区宣传等方式,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确保患病群众受益。截止2020年10月31日,我区共认定“两病”患者1833人,采购“两病”用药共计15708盒(瓶) ,报销人次801次,报销金额6242.02元。按照年分配量计算,预计年节约资金1463425.31元,将有效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为患者用药带来实惠,同时可降低医保基金支出。

3、落实医用耗材零加成,推进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及时跟进价格调整。根据《邢台市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邢医保发〔2019〕50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及时出台文件,辖区内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于2019年12月31日已全面落实医用耗材加成,实施零差率销售。

按照(邢医保字〔2020〕24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全部实现平台采购,以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有效提高药品医用耗材在省平台采购率。

根据(邢医保发〔2019〕50号)、(邢医保字〔2020〕4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积极落实价格调整工作。要求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认真比对诊疗项目,依据调整标准及时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同时严格落实收费价格公示制度,医疗机构应在服务场所显要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接受社会监督。

4、落实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基金结余留用工作。为鼓励定点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药品、规范用药行为、推动公立医疗改革,按照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及相关要求,于9月30日完成对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分工作。10月下旬根据省药采中心提供的采购量基数,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平台采购数据、市局结余留用测算说明及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数据,经审核测算,辖区内9家公立定点医疗机构结余留用资金共计52254.15元,按规定全部返还医疗机构。

三、经验与体会

国家组织实行药品集中采购以来,实现了药价明显降低,减轻患者药费负担;规范了药品及耗材的采购行为,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使用效率,推动了“四医联动”改革。

四、问题及原因

开展国家、省各项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以来,总体工作推进平稳,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数据统计,绝大部分品种采购进度符合要求,但个别品种进展不平衡,采购进度缓慢,尤其是对乙酰氨基酚片,采购进度仅为12%。

经过与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沟通,了解具体原因,主要是由于乙酰氨基酚在我区定点医疗机构中均用于治疗发热等相关病种,而根据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特殊要求,发烧患者需到指定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治疗,我辖区仅襄都区医院设有发热门诊,其他定点医疗均无发热门诊。故整体采购量较低。

我局已将具体情况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积极讨论解决方案,并在今后加强对参与集采的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督导,保障患者用上质优价宜的中选药品,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使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地生效;同时加大对集中采购政策的宣传力度,增进老百姓对政策的了解,切实提高老百姓医疗保障水平,增强广大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谋划

一、八项重点改革

1、推进“深化四医”联动改革。进一步深化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四医联动”改革,实现药品价格明显降低,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同时,落实好价格调整工作,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2、推进药品及耗材集中采购力度。积极落实国家和省组织的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扩大药品集中采购范围,做好报量、采购及协议签订工作,保障及时回款,确保集中采购工作稳步推进。

医保医保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统战工作要求,围绕促进党政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稳定和谐,进一步发挥统战优势,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为促进全区人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统战工作能力。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切实提升做好统战工作的能力水平。同时,通过集中学习、座谈交流、组织生活等形式,组织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少数民族干部等统战对象深入学习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统战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

二是学习宣传,营造统战工作氛围。切实加强对统战工作的认识认知,努力拓宽统战工作宣传渠道,不断加大统战工作宣传力度。结合新形势下互联网媒体的广泛性,经常在微信工作群统战信息,使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和统战工作基本知识在群众中得到推广,努力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统战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