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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管理职能

安全保卫管理职能

安全保卫管理职能范文第1篇

关键词:安全保卫 因素 重要性 对策措施

安全稳定、安全无事故是搞好企业、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前提,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平稳发展的根本保证。加强和规范现代企业安全保卫工作,对消除治安灾害隐患,保护企业资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快速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做好现代企业安全保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1.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

1.1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做好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国有资产使之不受不法侵害,使企业生产经营在稳定的环境中进行,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1.2为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做好企业内部安全保卫环境,在某种程度上能够防范犯罪,为企业减少或挽回经济损失。通过加强安全保卫防范工作,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打击盗窃等犯罪活动,使犯罪分子不敢对企业资产及物资有非分之想。

1.3为企业职工队伍营造和谐氛围

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着职工的切身利益。只有搞好企业安全保卫工作,才能使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有了良好的治安环境才能使职工有安全感,没有后顾之忧,使职工全身心地投入到日常生产建设中去。

2.影响企业安全保卫形势稳定的因素

2.1企业对员工进行保卫工作教育、法制教育、安全防范教育相对缺乏。

企业领导把主要精力放到抓经济效益上,忽视了对本单位职工进行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和治安形势教育,职工的法制观念、保密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淡薄。

2.2外来打工者增多,一部分外来打工者素质不高,对外来用工者的管理难度也较大。

外来打工人员情况复杂、素质不高等现象比较普遍,部分外来打工人员只有初中文化水平,这就加大了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难度。

2.3企业周边治安形势也影响到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

一是企业及其周边人员成分构成复杂,流窜犯罪有增无减;二是机动车辆被盗及入室盗窃等侵财型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三是企业各种机械设备、电线、电缆被盗案时有发生;四是企业扩建不断征用土地,诱发新的社会矛盾;五是当地不法分子内外勾结,盗抢企业资源的活动猖獗。

2.4企业保卫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

一是部分企业领导对保卫工作重视不够;二是一些企业保卫干部地位、待遇不高;三是一些企业开展减人增效、下岗分流的同时,也把一些必要的保卫干部进行了精简;四是企业在精简人员时,把一些富余人员、素质较差的、其它岗位上安排不了的人员和老弱病残人员往保卫部门里安置,造成从事保卫工作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素质不高。

3.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3.1突出两个教育,提高职工思想觉悟。

(1)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要在“全”字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全方位、全人员、全时间、全过程。要联系各单位、各岗位、各工种的实际,因人施教,党政工团要定期召开职工思想动态分析会,确定工作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

(2)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在“实”字上下功夫。各级领导要把提高职工法制观念摆在重要位置,通过班组、工段、车间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组织各种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不遗余力,不留死角,不走过程,使广大职工知法、守法,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

3.2实现三个转变,改革企业安全保卫管理方式。

(1)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转变。企业保卫工作要转变观念,彻底打破过去那种游离于生产经营之外处理解决的方法。保卫干部必须走出科室,深入到车间、部门、厂区参与现场管理服务,在各生产部门建立以动态追踪管理为主的重点人口、帮教对象、安全、治安、消防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2)实现由被动处置转为超前控制服务的转变。建立预测防控机制和“三级信息”管理网络制度。企业保卫工作必须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结合企业改革的中心工作,自觉地把保卫工作真正融入到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去。预测可能引发的治安、消防、安全和闹事苗头,掌握各种动态,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

(3)实现一岗多人向一人多岗的综合化管理转变。企业保卫部门要树立服务观念,明确在企业的位置,企业保卫工作必须实现由传统的治安工作为中心向综合化安全管理为核心的转变。保卫干部要用优质的服务与管理和无私奉献精神,才能赢得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才能使保卫工作有了自己的位置,才能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3.3实行“四个机制”提高保卫工作的实效性。

(1)实行以预防为主的“四防”保卫工作机制。

抓住重点和薄弱环节,准确划定要害部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制防措施,大力发挥科技在企业内部保卫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宣传推广使用技术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防范能力,消除各种隐患和漏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2)实行逐级聘用、竞争上岗机制。工作方式转变后,对保卫人员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使保卫工作顺利地开展,关键是建立一支高效的保卫队伍,要实现这一目的,必须转变原有保卫部门内部管理方式,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精干高效的原则出发,引入竞争机制,实行逐级聘用,采取自荐、答辩、民主评议等形式聘用保卫处、科级领导和保卫干部,从而提高保卫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3)实行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内部激励机制。为实现保卫工作目标的完成,保卫部门负责人应与企业签订年度保卫安全责任书,由保卫部门负责把各项保卫工作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到每个保卫干部,实行按月考核,同工资奖金挂钩,改变以往干好干坏一样的做法,同时还可以在工资总额中留取一定数额作为奖励资金,以充分调动广大保卫干部主动性和积极性。

(4)建立以提高综合管理能力的法制化、规范化的企业保卫工作机制。保卫干部不仅要熟悉保卫业务,而且要在动态管理中摸清本单位生产经营业务的规律和特点,掌握现代企业制度的相关知识和更新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技能,把保卫业务知识与现代企业管理知识有机结合,融会贯通,提高自己的综合管理能力。要熟悉各种法规和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执行手册》为依据,建立一种责任明确,既有专业管理系统维护企业治安安全,又有全体职工参与的保卫工作的系统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各项治安安全保卫制度,组织协调和负责企业治安安全管理活动,落实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消除治安灾害隐患,保护国有资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参考文献:

[1]王举.新时期国企保卫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J].工矿企业2011.6.

[2]谷福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执行手册》[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02.

安全保卫管理职能范文第2篇

关系千万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长江三峡工程是世界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2010年,三峡水库首次成功蓄水至175米,标志着三峡工程的防洪、发电、通航、补水等各项功能均达到设计要求,综合效益开始全部发挥。2012年7月,三峡电站左岸电厂、右岸电厂、地下电厂共32台水轮发电机组全部投产,双线五级船闸年过闸运输吨位超过1亿吨。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的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华东、华中、华南的用电以及下游防洪区域1500多万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近年来,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和三峡集团公司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对保卫三峡枢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三峡枢纽安全保卫立法奠定了实践基础。随着三峡枢纽投入全面运营,其安全保卫任务更加突出,安全保卫立法的条件也更加成熟。

日前,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41条,分为总则、陆域安全保卫、水域安全保卫、空域安全保卫、安全保卫职责、法律责任、附则,明确了从中央、湖北省、宜昌市到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的四级安保工作协调机制,确定了牵头责任主体和重点职责;明确了长江流域各港口码头以及进入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船舶的相关安全保卫职责,强化了码头和船舶管理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消除威胁三峡枢纽的安全隐患。同时,对可能发生的各种违法行为,条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条例的出台实施,将对加强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工作、维护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的安全和秩序发挥重要作用。

责任主体:

实行四级安保工作协调机制

条例明确,国家统一领导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工作。国务院公安、交通运输、水行政等部门和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分工负责三峡枢纽安全保卫有关工作。

条例针对三峡枢纽的特殊性和安全保卫工作的重点,在十个方面明确了各责任主体在相关安全保卫领域的具体职责——明确了从中央、湖北省、宜昌市到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的四级安保工作协调机制牵头责任主体和重点职责;明确了宜昌市人民政府和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在确立治安联防制度、加强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及其周边地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方面的职责;明确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三峡枢纽周边的村委会、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的安全宣传教育职责;明确了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在安全运行、内部治安保卫、安全运行监测、重要岗位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以及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的监督检查职责;明确了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方面的职责,以及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指导职责;明确了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在建立消防安全制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等方面的职责,以及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的职责;明确了三峡枢纽游览项目审批管理程序以及有关责任主体的管理职责;明确了长江流域各港口码头以及进入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的船舶的相关安全保卫职责,强化了码头和船舶管理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威胁三峡枢纽的安全隐患;明确了三峡通航管理机构在过闸船舶安全检查、航运调度指挥方面的职责;明确了三峡枢纽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和有关部门的职责。

区域划分:

陆域水域空域实行等级管理

条例分别规定了三峡枢纽陆域、水域、空域的安全保卫措施。

条例将陆域安全保卫区划分为限制区、控制区和核心区,将水域安全保卫区划分为管制区、通航区、禁航区,并按照注重不同区域间保卫制度的衔接和协调,加强三峡枢纽安全保卫与保障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相平衡的原则,确立了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安全保卫措施。

条例规定,各区的周边界线应当设置实物屏障或者警示标志,各区的出入口和重点部位应当配备警戒岗哨或者技术防范设施;在空域安全保卫区飞行的航空器,应严格按照飞行管制部门批准的计划飞行。

相关措施:

三峡空域禁放风筝孔明灯

条例规定,陆域安全保卫区、水域安全保卫区实行分区安全保卫制度,具体范围的划定和调整,由湖北省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条例指出,陆域、水域的安全保卫措施主要有:一是根据不同区域的安全等级,采取不同的出入管制和检查措施;二是明确了在陆域安全保卫区活动的车辆和人员、在水域安全保卫区活动的船舶和人员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定;三是明确了安全保卫区内危险物品运输的特殊规定;四是规定了对非法进入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域的车辆、船舶和人员的处置措施。

条例强调,禁止在空域安全保卫区进行风筝、孔明灯、热气球、飞艇、动力伞、滑翔伞、三角翼、无人机、轻型直升机、航模等升放或者飞行活动。负有三峡枢纽安全保卫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空域安全保卫区安全情况的动态监控。

条例强调,在陆域安全保卫区活动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超越通行证限定的范围活动;(二)通过设有禁止通行标志的区域;(三)攀爬、钻越、移动、损毁实物屏障或者警示标志;(四)扰乱管理秩序和危害设施安全的其他行为。

条例强调,过闸船舶不得在通航区内擅自停泊,不得抢航、追越或者有其他扰乱水上交通秩序的行为,过闸期间船员、乘客不得擅自离开本船,不得攀爬通航建筑物。

条例还强调,除公务执法船舶以及持有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签发的作业任务书和三峡通航管理机构签发的施工作业许可证的船舶外,任何船舶和人员不得进入禁航区。

法律责任:

违法违规行为将从重处罚

安全保卫管理职能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校;保卫部门;教育职能;实现;途径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09)-03-0098-02

高校是青年学生聚集的地方,是教书育人的场所,创设安全、文明、有序的育人环境和培养教育学生是学校保卫部门的神圣职责。高校保卫部门应充分发挥其教育职能,以真正达到“预防为主,确保稳定”的目的。

一、对高校保卫部门教育职能的认识

培养人才是学校各项工作的核心,培养人才又是一个系统工程,教育工作不仅仅是教师的工作,也是全校各部门的共同职责,高校保卫组织是高校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职能部门。因此,育人工作也是高校安全保卫组织的神圣职责,就是说高校安全保卫组织在履行职责,做好保障学校及师生的安全工作同时也肩负着育人的重任。学校安全管理和服务的对象是师生,维护学校安全工作的主体和依靠的基本力量也是师生,这就要求保卫组织在安全管理和服务活动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在实际工作中不但要强调严格管理,同时要强调周到服务,更要突出育人作用,不能就管理而管理,就服务论服务,而是要寓育人于管理和服务之中。在为师生提供安全防范方面的服务时,要对师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道德和法制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和校纪校规教育,尽最大努力使他们认识到在学习和生活中安全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师生的道德观念和法制意识,让广大师生员工把学校的安全当成自己的安全,才能充分调动、发挥师生共同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才能使师生理解和配合安全管理工作,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保卫组织的安全管理和服务职能,都是围绕学校的育人工作目标进行的,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教书育人本身就是一个密不可分的统一的整体。

二、高校保卫部门发挥教育职能的必要性

当前高校保卫部门教育职能由依附于打击防范的被动型,逐渐向独立的授课方式为主的系统型转变,为保卫工作面临新形势,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具有深刻的影响和里程碑的意义。

1.适应高校改革发展的需要

首先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很多,而其中不容忽视是高校大学生。他们思想活跃,参政意识强,有热情,但年轻气盛,分析问题能力较弱,加之集体居住容易引起意识、行为上的共鸣,因此历来是国内外对我国渗透、颠覆、分化工作的重点。必须对学生开展主动、经常性的社会稳定,政治稳定与经济发展,国家强盛关系的教育,防止学生中冲动过激行为引发社会动荡。其次从高校的发展趋势看,已经由传统的封闭的管理模式,逐渐向开放式办学、联合办学、面向社会办学方向发展。学校也不是独立的世外桃源,和社会已经融为一体,学生的成分也不再是单纯计划统招生,成人教育已成为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还有部分外国专家、留学生等等。成分极其复杂,除此之外,随着学校和社会交往增多,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日益增多,并成为影响校园安定的一大因素。第三,随着社会民主化进程的深化,学生的道德观念,也由以往的义务本位观、注重奉献,向权利本位观、注重个体价值实现转变。学生权力意识增强的同时,个人利已主义,享受主义也相伴而生,对校园的安定又形成了新的隐患。

2.提高保卫工作地位的需要

高校工作与公安机关不同,所面对的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其工作职能如果简单沿用公安机关面对社会不法之徒的工作方法,难免会加深两者间的矛盾。因此,保卫工作要提高地位,转变形象,必须转变单纯以办案为主的打击职能,建立独立的以讲授课和思想教育为主的教育职能,这样才能从师生的对立面转化到师者行列,保卫工作由简单的服务保障地位过渡到兼有教学、科研的主体地位。

3.改变“重管轻教”现状的需要

现行体制下学校是有“围墙”的,日久天长,学生认为在学校安全,学生家长也认为学生在学校放心,忽视了法律、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安全教育。而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工作中,忙管理,轻教育,忙处理,少规划。平时注重校园外在的安全防范和管理,对学生的安全保卫教育缺少整体规划,更没有制度化。一旦出现问题,更多的是关注事故的处理,而忽视事故教训的吸取,未把学生进行安全保卫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导致治标不治本。

三、高校保卫部门教育职能的实现途径

1.对大学生进行道德与法制观念、法律知识教育

法律和道德都有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约束人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道德教育就是要把正确的价值体系、观念和言行的准则,灌输到每个大学生的头脑中,通过“知、情、意、行”的日积月累的不断内化,逐渐形成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念、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使之成为具有高尚品德的人。法律代表的是国家人民的意志,是由国家或国家机关所规定的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有其严肃性、强制性。因此,学校保卫工作必须加强对学生的道德和法制教育,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有针对性的、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加强对法律知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大学生文明守则等文件的学习,以增强教育功效。如我校通过举办新生寝室长消防安全培训、发放拒绝读本及新生安全须知、创办保卫处宣传网、设立消防安全专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活动对学生进行道德、法律教育。使学生的道德素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会用法,杜绝和减少学生无知违法和知法犯法行为。

2.对大学生进行安全知识与防范技能教育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生理发育基本成熟,而心理发育相对滞后;个性趋向定型,但仍有较大的可塑性;缺乏必要的社会经验,安全知识与防范意识、技能较差。目前学校治安情况整体上良好,但学生的的违法乱纪现象也时有发生,部分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还不强,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因此,对大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很有必要的。加强对大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不仅是高校保卫组织的职责也是工作的重点之一。学校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应遵循“预防为主,教育先行”的基本方针,通过“以案释法,以事警人”,“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将安全素质教育纳入新生军训课程等有针对性的形式、方法和手段,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防盗、防火、防骗、防食物中毒、防抢劫、防滋扰、防事故、防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的能力,确保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安全保卫管理职能范文第4篇

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  

多 年来,重大恶性工伤事故频频发生与职业病人数居高不下一直是困扰我国 经济 社会 发展 的难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一直保持着世人瞩目的高速增长,但作为社会进步重要 内容 之一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却远滞后于经济建设的步伐,在汹涌澎湃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受到巨大冲击。  

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不但威胁千百万劳动者的生命与健康,还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每年因工伤事故直接损失数十亿元人民币,职业病的损失近百亿,据粗略估算,近几年 中国 每年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近800亿元。  

近 几年来,国际上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卫生 科学 技术水平提高很快,进展迅猛,中国的安全生产状况不用说比欧美的 工业 发达国家明显落后,就是与韩国、新加坡、泰国这些亚洲国家相比较也有较大差距。这种落后的状况已经使我国在一些国际交往中有时处于被动。这些差距主要表现 在法规体系不健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不完善和安全卫生基础 研究 与 应用 技术落后等方面。如果不能尽早解决这些 问题 ,长期处于落后被动的位置,必然要 影响 到国际经济活动,也可能危及国家 政治 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的顺利运行。因此,无论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促进国家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还是从顺应全球经济一体 化的国际趋势,保证国际经济活动安全顺利的运行,都应注重安全生产,强调对职工的劳动保护。  

近年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一直在努力使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化管理体系(OHSMS)发展成为与ISO9000和ISO14000类似的规模,OHSMS闯进了我们的视野  

问OHSMS为何物  

OHSMS 是八十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 现代 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它与ISO9000和ISO14000等标准化管理体系一样被称为后工业化 时代 的管理 方法 。OHSMS产生的两个主要背景原因之一是 企业 自身发展的需要。随着企业规模扩大和生产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经营模式提出更高的要求,使企业不得不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使包括安全生产 管理在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科学化、标准化、 法律 化。包括杜邦、菲利浦在内的一些大型公司在进行质量管理的同时,也建立了与生产管理同步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和方法进一步形成了标准,并逐渐得到 更多企业的认可。产生OHSMS的另一个国际背景原因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潮流推动下出现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一体化。  

早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 初,一些跨国公司和大型的现代化联合企业为强化自己的社会关注力和控制损失的需要,开始建立自律性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并逐步形成了比较完 善的体系。到九十年代中期,为了实现这种管理体系的社会公证性,引入了第三方认证的原则。随着国际社会对职业安全卫生问题的日益关注,以及ISO9000 和ISO14000系列标准在各国得到广泛认可与成功实施,考虑到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相关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96年 8月组织召开了国际研讨会,讨论是否制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国际标准,使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标准化问题成为继质量管理、环境管理标准化之后世界各国关注 的又一管理标准化问题。  

自ISO9000系列标准颁布以来,国际社会逐步认识到制订一套规范的、统一的管理体系对于推动组织管理活动的规范 化及其持续改进所具有的重大意义。特别是ISO9000所引入的管理体系的思想与方法,对于解决众多广泛关注的管理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作用。OHSMS 标准和ISO14000在许多方面借鉴了ISO9000的管理思想,所以三类标准之间有很强的兼容性。组织可以很容易地在现有质量管理体系(QMS)、环 境管理体系(EMS)的基础上,引入OHSMS并使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一些国家和机构正在积极进行试点和探索,以期在不久的将来在组织内建立由QMS、 EMS和OHSMS共同组成的“全面管理体系”,即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组织全部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职责、制度、程序、过程和资源。  

标准的基本内容  

从 这一定义可以看出,作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首先要以实施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为目的,其次是要保证能够将这一方针得以有效实施。它不仅应与组织的全 面管理职能实现有机的结合,而且它也是一个动态的、自我调整和完善的管理系统,涉及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的一切活动。它要求把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中的计划、 组织、实施和检查、监控等活动,集中、归纳、分解和转化为相应的文件化的目标、程序和作业文件。  

OHSMS的基本思想是实现体系持续改进,通过周而复始地进行“计划、实施、监测、评审”活动,使体系功能不断加强。它要求组织在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时始终保持持续改进意识,对体系进行不断修正和完善,最终实现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职业病及其它损失的目标。  

OHSMS 一般包括七个主要部分:初始状态评审;安全卫生方针;规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改进措施;审核和定期评审 总结 。其中核心内容是方针、计划、实施、改进、审核这五个要素和持续改进的循环。一般状态下,OHSMS的运行从初始状态评审开始,依次进行到评审总结,就完 成了一次循环;第二次循环的初始状态评审确定一个新的高于第一次循环的起点;而第三次循环的起点线又高于第二次,逐次提高,持续改进。OHSMS是企业总 的管理体系中的一个子系统,其循环也是企业整个管理体系循环的一个子循环。企业通过OHSMS不断循环运行和改善。  

职业卫生与安全管理标准为组织OHSMS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一体化提供指导,其目的是:(1)减少雇员和其它人员的风险;(2)改善企业行为,提高企业效益;(3)帮助企业在市场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OHSMS 应实现两个主要目标:一是政府通过鼓励,引导对各类企业的OHSMS评估认证和审查的过程,依法对企业进行安全卫生宏观管理;二是企业遵照优良管理的共同 原理,把OHSMS与ISO9000、ISO14000共同融入总的管理体系中,实现企业自主安全卫生管理机制。  

OHSMS强调的是企业应对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这个管理方法本身就是对中国传统安全生产管理观念的挑战——  

适合中国的安全生产管理  

在 市场经济国家,对不同类型的企业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一般是按企业的规模把企业分为小型和大中型企业两类。对小企业通常是采用政府指导支持下的职业安全卫 生服务体系,实行区域性或行业性的 网络 化管理,委托网络体系中第三方中介组织,对小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实行监督检查、提供检测检验、健康监护和安全卫生工程培训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而对大 中型企业则实行政府政策指导和企业自主负责的宏观管理。OHSMS则是适合市场经济运行 规律 的现代化管理模式。  

新中国成立五十年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经过长期的经验总结,已初步形成了“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工作体制,并摸索出了一套适合于计划经济的管理办法。  

安全保卫管理职能范文第5篇

纵观我国工业企业发展,经历了重生产轻安全到安全、生产同等重要,再到目前“安全第一”的阶段,正是随着全民对安全生产认识的提高,促进了全社会安全形势的大为好转,事故发生率及伤亡人数逐年下降。职业病防治也正经历着安全生产的发展过程,目前尚在初期阶段。结合上述数据统计,职业病防治即关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也是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的保障。企业一定要提高对职业病防治的认识,从根本上转变多年形成的旧有观念,切实从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出发,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企业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由于历史的原因,实际工作中,不少企业不重视职业卫生工作,未设置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取而代之是多头管理。造成令出多门,责任不清。企业应当根据自身隋况,设置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指定原安全、环保等部门同时负责职业卫生管理。但作为职业病危害严重或劳动者超过100人的企业必须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同时,构建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还应在企业管理层面设置由企业一把手或主管领导负责的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在分厂、车间任命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各级部门及人员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要管理劳动者,首先要自己懂。企业法人、主管领导、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人、专兼职职业卫生监管员应通过参加当地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聘请专业人员授课、到优秀企业学习等方式,学习职业卫生基础理论知识、法律法规。

三、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职业卫生

规章制度是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基础,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依靠的是健全的规章制度。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59度;度;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l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l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以上规章制度的内容应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一规定四办法”,即《工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多数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不健全,且已建立的制度也未严格落实。其中主要原因仍是企业长期对职业卫生的漠视,当然,近年来我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变化很大。职能部门的屡次划转、新法律法规的频繁颁布、基层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严重滞后等问题客观存在。这就需要企业发挥主动性,走出去,引进来,积极参加各级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员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进行指导。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基础,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是手段,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是目的。不少企业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内容详实,但落实乏力,各项措施浮于表面。落实规章制度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职工的培训教育

开展职业病防治,首先要使职工深刻了解职业病防治的知识、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等。目前一线作业人员普遍缺乏基本的职业病防治知识,不知道何为职业病的大有人在。企业可在“三级”教育(公司一车间一班组)的基础上建立职业卫生培训教育体系。职业卫生培训即可组织专项培训,也可与安全等其他培训相结合。培训的内容应根据培训的对象合理安排,如分厂厂长或车间主任培训内容应较为全面,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则应侧重实用性,与其工作岗位相结合。同时,教育培训应设置相应的考核制度,既包括书面考核,也应包括实际操作考核,以便考核作业人员是否掌握了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二)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既是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记录,又是促进规章制度落实的有力手段。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I.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2.职业卫生管理档案;3.职业卫生宜传培训档案;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6.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目前大多数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很不健全,内容格式五花八门,甚至不少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处于空白状态。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规范统一了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企业结合自身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可以有效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和职业病防治目标的完成。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职业卫生档案是动态的,企业应根据内部职能划分,明确档案的归属,保证档案实时更新。

(三)利用好第三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