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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处理方案

食物中毒处理方案

食物中毒处理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食物中毒;调查处置;三亚市

【中图分类号】R155.3+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2)10-0075-02

为了进一步做好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不断提高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置水平,现对三亚市近年来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食物中毒发生情况及调查处置中常见问题进行探讨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希望对以后食物中毒调查与处置工作具有一定的实际指导意义。

1 调查处置常见问题

1.1食物中毒报告不及时: 报告不及时的原因: (1)接诊医疗单位未履行法定报告义务; (2)消费者缺乏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不知道报告或是想通过私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在私下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举报; (3)经营者为了维护自身信誉往往也愿意私了而不报告; (4)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对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法定报告单位不履行报告义务并无严格的处罚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也仅对“发

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规定了报告程序和法律责任。

1.2病例定义难于确定: 在《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94)中,对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作了明确规定[1],而未明确食物中毒患者的诊断标准, 再加上患者不能提供客观数据,夸大病情,虚报腹泻次数等,最终导致中毒人数难于确定。

1.3调查对象不全面: 在食物中毒的调查中,没有按照流行病学的方法(病例-对照调查)进行调查,有的调查人员仅调查病人进餐情况,不调查同餐进行食未发病者的情况,缺乏足够的样本数量。

1.4个案调查资料不全面: 在收集个案资料和填写个案调查表时,往往只重视病人怀疑的中毒餐次的食谱调查,而忽视中毒前72h的食谱和中毒症状、体症的具体情况,有时还不注意收集病人的临床检查、治疗及效果等相关资料。

1.5调查取证过程中存在问题: (1)治疗单位取证:当疾控工作人员赶赴患者救治单位调查采样时,患者多已用药,呕吐物、排泄物的采样已失去意义,检验结果不能准确为定案提供依据;(2)案发单位取证:案发单位没有保护好现场,尤其是没有留样或剩余食物已销毁,导致无法采样或采样阳性率大大降低,失去意义;(3)患者取证:近年来食物中毒多发生于家庭聚餐,在调查中,经常发现有患者在家中自行服药现象较多,接报后采样已失去意义[2]。

1.6样品收集不全,中毒病因难以确定: 食物中毒病因由多种因素组成,因此,采集的样品也应由多种成分组成。包括:中毒食品、可疑中毒食品,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及血液等,中毒场所被污染的工用容器、环境的涂抹样,留样食品、剩余食品及原料,食品操作人员肛拭子等有关样品。

1.7实验室检测手段落后: 由于实验室检测技术、设备滞后,多起食物中毒无法取得实验室诊断数据,再加上没有取得充实的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无法定案。

综合以上几点原因,即使在病人的吐泻物中检出致病菌,有时也很难确定为该致病菌引起的食物中毒,这就给确定中毒病因及确认中毒餐次、肇事单位带来了一定的难度[3]

2 建议

食物中毒处理方案范文第2篇

一、建立食物中毒预案报告

本校区内教职员工和学生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立即向校值班室和医务所室报告。值班人员、校医务人员接报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与此同时上报校长办公室,按有关规定上报市卫生局或市疾病控制中心、有关医院进行紧急处置。

二、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

三、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中毒事件发生后,校医务所室要主动协助市卫生防疫人员及时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送上级卫生部门检验。

校保卫处应立即派员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和勘察,调查校食堂工作人员的平时情况,社会关系,纠纷情况等,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投毒的可能,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同时严格审核进货渠道,对可疑食品的供货方、渠道缜密进行排查。

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校总务处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四、善后处理

校区各部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如事件涉及刑律,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总结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各部门应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六、成立领导小组和指挥系统

为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领导、协调各部门处理食物中毒事件,校区特成立食物中毒救治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电话如下:

七、对在应急工作中有积极突出表现贡献的,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任何违背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属领导责任的追究其所负责任,属不服从领导小组和责任领导紧急调配工作或不积极配合工作的集体或个人,也按事件性质和后果予以追究责任,并作为今后考核的重要依据。

**大学

食物中毒处理方案范文第3篇

一、建立食物中毒预案报告

本校区内教职员工和学生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立即向校值班室和医务所(室)报告。值班人员、校医务人员接报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与此同时上报校长办公室,按有关规定上报市卫生局或市疾病控制中心、有关医院进行紧急处置。

二、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

对食物中毒人员,症状属较轻微的,校医务所(室)应就地组织力量及时对发病人员进行应急的对症救治。做好病状纪录并完好留存病人的吐泻物。中毒严重者,应及时转上级医院,并携带详细的病案记录。校区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必要时传呼110警务车或120救护车将患者紧急运送医院救治。

三、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中毒事件发生后,校医务所(室)要主动协助市卫生防疫人员及时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送上级卫生部门检验。

校保卫处应立即派员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和勘察,调查校食堂工作人员的平时情况,社会关系,纠纷情况等,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投毒的可能,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同时严格审核进货渠道,对可疑食品的供货方、渠道缜密进行排查。

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校总务处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四、善后处理

校区各部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如事件涉及刑律,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总结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各部门应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六、成立领导小组和指挥系统

食物中毒处理方案范文第4篇

案情回放

最近,陕西省吴起县发生的一起案件引起了老百姓的关注,26岁的刘居有因误食含有罂粟壳粉的擀面皮,尿检呈阳性,被警方行政拘留15日。

刘居有是吴起县周湾镇徐台则村人。2014年9月3日上午10时,他在长城镇一家擀面皮店吃了一碗面皮。中午,他开着私家车在吴靖公路圪栏沟地段被民警拦住。“我的车上装了6袋原油,检查的两名民警称他们是吴起县公安局五谷城派出所的,把我带到派出所,先是问拉原油的事,然后说要给我尿检。”刘居有说。

接下来的尿检结果,让刘居有觉得“简直不可思议”,“警察说我尿检呈阳性,我不承认,结果被用手铐铐了起来,几名警察又骂又打,还用绳子捆我,用橡胶·棒打,让我招认吸毒了。我没有吸毒,实在不知道怎么说,被打得糊里糊涂,浑身疼得站不起来了,脸上、手腕全肿了。我就胡编着说花40元买过一块黑色的东西,后来吞吃了。晚上11点多,我就被送到了看守所。进去前,我借手机给母亲打了个电话,家里人这才知道我因吸毒被拘留了”。

刘居有的家人知道此事后非常惊讶,刘居有从来不吸毒,怎么会沾上这东西?他姨妈刘女士专门到看守所见了一次外甥,得知刘居有事前曾吃过一碗擀面皮、其余时间未进食过任何东西的情况后,她怀疑刘居有可能误食了含有毒品的擀面皮。

为了证明刘居有的清白,刘女士来到长城镇这家名为窑洞擀面皮的店里,叫来几个亲戚连续4天试吃了这里的擀面皮。吃完过几个小时后,他们用专门的检测试剂条进行了尿液检测,发现结果呈阳性。为防止出现意外,刘女士反复进行了检测,发现没吃面皮的人检测正常,吃过面皮的人尿检均为阳性。2014年9月9日,在确认是擀面皮的问题后,他们向吴起县公安局长城派出所报了案。“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介入调查,所长温仲阳带几名民警赶到现场,当场取样,把老板带到了派出所”。

擀面皮店老板张某供认,2014年8月,为了让擀面皮吃起来可口,生意更好,留住食客,他花600元从一个不认识的人手里买了4斤毒品原植物(罂粟壳),将其碾成粉末,混合在擀面皮的汤里供客人食用。随即,张某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10天。

律师解读

解读1刘居有是一名受害者

笔者认为,警方对“被吸毒”的刘居有不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因为他并没有吸食毒品的故意,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

刘居有并不知道他所吃的擀面皮里竟然含有罂粟壳粉,他是被动的“吸毒”者。他不仅主观上并不具有吸食毒品的故意,并且对所吃的擀面皮里含有毒品成分也不可能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因此,他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刘居有是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误食了含有毒品成分的食品,他也是一名受害者。 执法机关对违法人进行行政处罚必须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法律不应当处罚一位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的“受害人”。

解读2警方对“被吸毒者”刑讯逼供违法

警方因刘居有“尿检呈阳性”就推定他“吸毒”,并直接将“尿检呈阳性”和“吸食毒品”等同到一起,不耐心听取行为人对尿检呈阳性原因的辩解、申辩,不去认真查明尿检呈阳性的原因,表现的是某些执法者的无知、武断和傲慢。当行为人不承认自己吸毒后,警方又简单地、习惯性地施以刑讯逼供,体现的是个别执法者素质的低下和对违法犯罪行为人权利的践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9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第117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仅通过尿检呈阳性就认定行为人吸毒并不科学,也不合理,尿检呈阳性只能证明行为人体内含有毒品成分的结果,并不能直接证明行为人有吸食毒品的行为。在实践中,导致尿检呈阳性的因素很多,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服用的某些处方药、麻醉性药品、兴奋剂类物品、性保健类药品中都有可能含有微量毒品成分,服用后尿检都有可能呈阳性。

解读3警方对刘居有尿检表现执法的随意性

从警方对本案的查处过程来看,警方最初并没有发现刘居有吸食毒品的相关线索,没有接到刘居有吸食毒品的相关举报,也不是在对吸食毒品的例行检查中发现刘居有的。并且,刘居有最初被带回派出所并不是因为吸食毒品的事,而是先问他拉原油的事。在查处拉原油的事没有结果后,警方才说要进行尿检。对其实施尿检,表现了警方执法的随意性、偶然性以及选择性执法。

如果之前警方并没有刘居有吸食毒品的相关证据、线索,也没有收到刘居有吸食毒品的相关举报,没有对他涉嫌吸毒违法立案之前,随意对其进行尿检是不合法的。如果警方可以随意对任意一位公民实施尿检,那是与法治精神相悖的,将会造成人人自危的无序状态,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

解读4应加大对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的执法力度

罂粟壳俗称“大烟壳”,是罂粟植物开花后结的果实割取鸦片汁后的干壳。它是一种两年生草本植物,其花色美艳无比,花谢后即长成一种瘦长、灯笼形的绿色果实。制毒者在早晨用刀在果上划出浅切口,白色浆汁随即流出。经一天日晒,到晚上,白色浆汁变为棕黑色膏状物,这就是有名的毒品——生鸦片膏。割过鸦片汁的罂粟果,仍残留约0.2%的吗啡。把它加入食物中,残存的吗啡等生物碱便开始溶解,并随食物进入人体。它含有吗啡等毒品成分,人食用后能形成瘾癖,损害健康。罂粟壳是麻醉药品管制的品种,属于毒品范畴。国务院实施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及《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对罂粟壳的管理均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有关部门曾明令禁止在食品及烹饪中添加罂粟壳。

由于放了罂粟壳的火锅中会有一种特殊的香味,不法商家将它掺人火锅、麻辣烫等汤料中,主要是为了增加食品的香味,勾起客人的食欲,让客人越吃越想吃。与本案类似的案例全国并不少见。2013年,宿迁某汤锅料理店为了留住食客,往火锅里添加罂粟壳被查。最终,老板和厨师被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刑。同年,上海某卤菜店老板往卤菜里添加罂粟壳,被以相同罪名批捕。

通过往火锅等汤类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来吸引顾客的现象并不少见,执法机关应当加大执法检查和查处力度,净化食品安全卫生环境。本案中,面皮店老板亲口承认擀面皮的汤里添加了罂粟壳,已经涉嫌触犯刑法,可能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果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注:李景城、王傲对本文有贡献)

作者简介

孙中伟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帅精品律师联盟(SLA)发起人,法律出版社出版有其著作《死刑改判操作指引》、《死刑改判在最高法院》等,北京市律师协会首届“北京市十佳青年律师”、“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专业:刑事辩护、艺术法

食物中毒处理方案范文第5篇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以下称应急小组),专门负责调查处理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1、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年级主任及全体班主任

2、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对食物中毒事件人员进行初步调查、了解情况,抢救中毒人员,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集与保全病人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当餐所用原料、辅料等等,收集与保全中毒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封存厨房及有关原料仓库,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协助卫生部门进行卫生学调查。

二、紧急报告制度

1、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时,接到食物中毒报告的从业人员,应当立即向应急处理小组报告,应急处理小组必须在收到该信息起一小时内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应急处理小组应当掌握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报告电话。

三、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

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

1、发生食物中毒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中毒人员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2、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

①停止食用疑似有毒食品。

②对病人进行临时紧急救助,通知120前往救护或组织人员将病人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③及时提取采取病人有关样本,如呕吐物、排泄物,供有关部门作检测。

3、对可疑食品、生产加工场所迅速采取控制处理措施。

①保护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②追回已售出的有毒食品或疑似有毒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