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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务计划

乡镇财务计划

乡镇财务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财政支付

一、醴陵市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采取的措施

按照财政部改革的指导意见,为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从2014年4月1日起,醴陵市全面实施乡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主要围绕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保证财政收支信息反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构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制度屏障等改革目标,从理念设计、制度建设、权责划分、管理模式、流程设置、要素完整等方面建立与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

(一)遵循五权不变原则。遵循了“资金所有权、资金管理权、资金使用权、资金审批权、债权债务管理权”五权不变原则。各乡镇仍是乡镇财政预算的执行主体,对其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实行全面负责。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乡镇,资金结余归乡镇所有,市财政不集中、不平调。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资金归乡镇管理,资金使用按规定程序由乡镇审批。乡镇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二)实行五统管理模式。实行了“账户统设、票据统管、预算统编、工资统发、支付统办”的管理模式。将乡镇视同为市本级预算单位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结合“乡财市监管乡用”改革,市财政全面加强乡镇财政管理、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三)实现五项改革目标。实现了“规范账户设置、规范预算管理、规范收入管理、规范支付程序、规范账务处理”的改革目标。健全与完善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取消各乡镇在各金融机构的原有账户。建立健全统一的非税收入收缴与拨付管理体系,实行票据“限量领用、定期缴销”,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做到票款同步、以票管收。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要求,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指标管理、计划管理、支付管理、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同时,进一步完善村账乡代管办法,加强与规范“村级会计委托服务”的财务管理与监督。

二、醴陵市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醴陵市纳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乡镇31家,从2015年1月1日起至10月30日止,共支付资金86,276万元、27,107笔,其中直接支付85,854万元、26,393笔,直接支付比例为99.51%;授权支付421万元、714笔,授权支付比例为0.49%。

(一)建立了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体系。建立了具有可操作性、符合本地实际的乡镇国库管理制度体系,包括资金支付办法、会计核算办法、基本业务流程等;推进乡镇收入全面预算编制,分大类项目逐项定额编制支出,使乡镇资金的支付都建立在全面预算基础之上;制定了市财政与乡镇财务管理的相关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加强对乡镇资金与财务的指导与监督。

(二)建立了乡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立了乡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明确市财政局为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撤销了不符合改革需要的原乡镇账户,相应开设了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乡镇零余额账户、乡镇其他资金结算户,通过乡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对乡镇资金进行集中直接管理,堵塞了资金管理,增强了财政调控能力。

(三)实行了乡镇资金零余额管理。乡镇资金集中保存在人民银行国库或财政专户,并根据乡镇企业每日办理支付业务情况,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或乡镇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有利于资金统一调度,减少拨付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规范了分月用款计划管理。乡镇根据预算指标结存与收入进度情况,编报分月用款计划,财政部门当日即可批复后申请用款,增强了乡镇使用预算资金的计划性,提高了预算单位的用款及时性,财政部门也可以从源头上监督与控制资金的用途和流向。

(五)运用了信息网络系统。乡镇用款计划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均实现了网络联接、网上申报、网络查询,实现了实时支付、当日清算、适时查询、信息共享,提高了支付效率,加强了资金监控。

(六)理顺了乡镇财务管理。在原“乡财县管乡用”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岗位设置、规范操作系统与流程、组织业务培训与指导,并按照全年无遗漏、分月有计划的管理模式组织对乡镇进行财政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保证了改革后乡镇财务正常运行。

(七)明确了村账乡代管。制定了《村账乡暂行管理规定》,明确乡镇财政所要加强对村级资金的管理,开设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集中专用账户,并建立规范、有效的监管体系。财政部门及市直部门拨付村级的资金全部通过乡镇财政所下拨,并由乡镇财政所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与核算村级会计服务业务。

三、醴陵市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后存在的问题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公共财政管理的基础性、机制性的变革,是财政管理的根本性创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所确立的一整套管理流程,对预算执行的各环节都有严格的规范化、程序化要求,体现了科学理财和依法理财的观念,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加强了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控制和预算信息的透明度,将为醴陵市继续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带来深远影响。要围绕财政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内容,剖析目前乡镇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与财务管理运行情况,在预算编制分类较粗、职能划分不清晰、管理流程不完善、预算执行环节不严谨、财务管理分散无序、财务数据统计不完整等方面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推进考核等进行思考与解决。

(一)乡镇部门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乡镇部门预算编制是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基础,目前虽然实行了收入支出全面预算管理,但部门预算编制还未细化到具体执行的相应功能科目与经济科目,且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分类支付、指标调整比较繁琐,不利于进一步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加强乡镇财政收支管理。

(二)分月用款计划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实行分月用款计划管理主要是规范预算执行、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实行网络系统管理可以方便乡镇编报计划与财政下达指标,提高资金拨付效率。但仍存在仅以预算指标与收入进度简单控制拨付进度,乡镇基本支出与业务性专项简单以授权方式下达,乡镇年度预算可使用指标超进度预拨等现象,财政部门从源头上控制资金的用途和流向上所体现的管理职能不强、发挥效率不高。

(三)乡镇财务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规范。乡镇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要按照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对本乡镇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审核和监督的责任。部分乡镇人员配置缺乏、财务素质欠缺,对改革政策认识不充分,对规章制度理解不到位,财务管理与核算不规范、不准确、不及时,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偏差,增加了进一步完善与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难度。

(四)财务信息统计数据有待进一步优化。乡镇会计单独核算分散、乡镇领导认识重视不够、财务管理基础参差不齐、列支项目比较任意,且有些乡镇人为地通过授权支付方式避开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稽核审计,导致财务核算基础数据不完整不准确,相关财务指标难以完整准确及时统计上报,难以有效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财政监管提供准确明了的依据。

(五)支付核算软件系统有待进一步整合。目前,国库集中收付软件使用的是方正春元系统、乡镇财务核算使用的是U8系统,软件系统需要交叉使用、相互查询,也为日常工作带来一定的不便;支付系统与财务系统使用网络联接,网络速度比较慢、联接不稳定等因素也影响正常业务办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如何有效结合国库集中收付与财务管理核算,达到进一步提高软件使用效率、促进工作开展的目的。

四、完善醴陵市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设想

新预算法即将施行,贯彻实施如何不打折扣至关重要,其关键是要做好新预算法实施的立法配套工作。财政部已明确提出,将抓紧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研究制定财政转移支付、财政资金支付、政府债务管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快形成一套较完善的现代预算制度。中央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政策规定,同时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进一步改进与完善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提出了全新的更高的管理要求,也要求我们积极适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形势,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行动、与时俱进、创新改革、求真务实、精益求精,全面深入推进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要加强对外、对内的政策宣传与业务沟通,提高财经纪律意识,掌握政策规定精神,抓住业务管理环节,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对“外”就是学习与宣传中央与省级出台的一系列作风建设规定,倡导乡镇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全面规范公务支出行为、统一规范津补贴发放、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确保政策规定落实到位;抓好与人民银行、各银行,特别是与各乡镇的密切配合,做好政策的解读与宣传工作,使改革得到理解和支持,也为进一步完善与改进乡镇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奠定基础;积极主动搞好乡镇财务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乡镇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大力提格执行财务制度的自觉性与主动性,确保支付改革工作得到乡镇领导与财务人员的支持与配合。对“内”就是要积极争取领导与业务股室对改革政策的认知与业务的熟悉,继续完善深化改革的配套方案与执行措施,形成职责明晰、协作配合、相互牵制、操作简便的财政内部监督管理体系。

(二)加强监督、预防风险。要分析建立乡镇财政财务监督风险点,并围绕风险点建立相应系列防范管理制度与业务规程,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与财政规范管理。通过建立与完善“政策安全、业务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信息安全”五个安全监管机制,抓好政策规定落实、业务审核监督、资金运行监管、人员廉政建设、财务信息保密等工作重点环节,全面深入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一是完善内控制度,规范操作程序。进一步理顺财务报账业务流程,完善稽核审计规定,规范报账业务审核要素,坚持分级牵制稽核制度,以防范财政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二是监督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乡镇财政资金拨付前,预算、国库、业务股室、采购办、财政评审等相关业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乡镇的资金申请额度、性质、类别等,要进行分析鉴定、监督审核,确保支付安全。三是完善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后续监管机制。建立银行、支付局、乡镇定期对账制度,及时进行票证传递与核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业务安全。四是实行跟踪问效,强化事后监督。建立由乡财局、支付局、监督局对乡镇的财务行为进行事后监控与跟踪问效的联动制度,督促与检查乡镇严格执行改革文件规定与财务制度;推进乡镇预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单位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确保人员安全。五是建立乡镇财务数据报送制度。明确规定报表时间、编制内容、报送范围,及时掌握分析乡镇财务信息,支付局建立办公性行政经费等财务指标动态备查账,为执行分析、数据统计、财务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建立软件内网封闭运行、档案归档借阅规定、数据查询报告制度、信息审批备案等制度,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纪律,自觉保守财政机密,确保信息安全。

(三)严格支付、规范运行。严把支付节约关、支付时间关、支付内容关、支付方式关,坚持做到了事前监督、事中控制、事后检查相结合,构筑了资金运行的“快捷安全通道”。一是要形成以财政直接支付为主,授权支付为辅的支付格局。明晰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范围划分细则,严格执行相关文件操作规程,严禁将应该实行直接支付或转账支付的项目改为提取现金或变相实行授权支付,限制提取现金作为备用金的行为。二是根据乡镇预算项目分类情况,年初科学合理核定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上限额度与比例,扩大乡镇工资、津贴补贴统发范围,防范下达授权支付资金的随意性。三是要规范分月用款计划乡镇申报、财政审核机制。督促各乡镇在预算指标内,按资金用途分月编报用款计划,预算股、国库股、乡财局根据预算指标与业务性质认真区分、确认与批复用款计划。

(四)强化预算、做好审核。建立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约束、预算调整、预算绩效的完整预算管理体系。一是建立预算编制体系。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推进乡镇预算精细化。乡镇要认真细化预算编制的内容,把所有项目资金都编入部门预算,分别编制支出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预算,详尽地反映财政支出的金额、类型和用途,强化预算、规范执行、完整决算,并探索推进乡镇预算公开。市财政要加强乡镇预算的编制指导与审核,为完善乡镇预算资金分配程序和规范预算资金支付方式提供有力的支撑。二是建立预算监管体系。要加大财政业务股室审核职能,业务股室应详细审核乡镇分月用款计划,做到“八审核”,即“审月份进度、审乡镇、审预算科目、审支出要素、审金额额度、审支付方式、审资金用途、审专项说明”,并提出合理可行的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款项和额度的建议数。三是要建立绩效评价体系。要通过财政部门与乡镇两级预算绩效评价与资金绩效评价,合理划分市乡村三级财权与事权,继续逐步加大市财政对乡镇、村级转移支付力度,实行资金使用跟踪问效,确保乡村两级正常有效运转。

乡镇财务计划范文第2篇

一、确定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

(一)财权与事权相结合。各地应以分税制财政体制为核心,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在合理确定乡镇政府事权的前提下确定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要充分运用“两保两挂”、“两保两联”的财政政策,因地制宜建立起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发展和效率机制,调动乡镇政府增收节支、确保收支平衡的积极性,切实做到科学理财。

(二)统筹兼顾,适当向财政困难乡镇倾斜。正确处理市县与乡镇财力分配关系,合理划分乡镇财政收支范围。对一些财力薄弱的乡镇,应从体制上给予照顾,使其具备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

(三)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实际情况,在综合考虑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政收支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划分乡镇类型,实行区别对待,分类指导。

二、乡镇财政收支范围的划分

(一)收入范围:乡镇范围内组织的各项地方收入。

(二)支出范围:包括乡镇组织正常运转的行政管理费等支出,文教科卫、支农支出、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公共设施维护等乡镇社会事业支出,经济发展支出,以及其他支出。

三、乡镇财政收支基数的核定

(一)收入基数: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各项收入的变化情况,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收入基数。

(二)支出基数:以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数或实际支出数为基础,剔除各类不合理以及可以压缩的支出,再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安置、民兵训练以及乡镇道路建设等“五项事业支出”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变化情况,以及政策性增人增资、精简人员、压缩开支等因素,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支出基数。乡镇财政支出基数应保证乡镇基本支出需要,不留缺口。

(三)定额上交或者补助基数:乡镇财政收支基数核定后,对收入基数大于支出基数的乡镇,视乡镇财力状况,实行定额上交或者定额递增上交;支出基数大于收入基数的乡镇,市、县可采取定额补助或者转移支付等形式给予适当补助。

四、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全面推进乡镇财政建设

(一)加强乡镇财政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财政作用。结合县、乡机构改革,加强乡镇财政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机构,配备必需的人员;要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建设职能完善、体制规范、财源稳固、制度健全、管理严格、收支平衡、高效精干的乡镇财政。

(二)规范乡镇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各地要切实帮助乡镇政府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管理的力度,杜绝“小金库”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对乡镇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可实行报账制度,集中管理有关账目,由乡镇财政统一开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困难的乡镇必须建立工资专户,优先保证工资发放。

乡镇财务计划范文第3篇

根据《xxx关于xxxx年深化农村税费xx工作的通知》(x发[xxxx]xx号文件)、《xxx办公x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x办发[xxxx]xx号文件)、xx省农村税费改革办《关于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开展“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的意见》和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局《关于实施“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和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信息化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在全省“对经济欠发达、自身财力无法满足需要的乡镇,可以实施县管乡用的统收统支体制,采取‘乡财县管乡用’的方式”。现全省已有xx个县市实行了“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省财政厅在xx市xx县试点很成功,并要求2006年经济不发达的县市全面推行。我县属于推行“乡财县管乡用”之列,现将我县实施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

一、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重大意义。

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是解决乡镇“人员太多、收入太少、债务太重(目前乡镇债务xxxx多万元,乡镇负债面达xxx%)、支出太乱”等问题的较好方式,对规范乡镇收支行为,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确保乡镇基本需要,缓解乡镇财政困难,保障乡镇重点支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的稳定,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

“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是实行“五统、一管、一审”。即“核算统一、账户统设、工资统发、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网络管理、乡镇举债县级审批”。

(一)核算统一。乡镇财政全面实行“两无一统、综合预算”,即由乡镇人民政府机关统一设立会计和出纳岗位,乡镇人民政府所属机构(七所八站)一律无会计和出纳岗位,以乡镇人民政府机关为会计核算主体实行统一核算,乡镇财政所有收入均在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中综合反映。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统一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

(二)账户统设。取消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机构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在县城金融机构开设总预算会计的县级“结算专户”,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乡级“结算专户”,将乡镇原来的“基本经费户”作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单位会计“支出户”。乡镇所有预算内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全部缴入“结算专户”。“支出专户”只能接受来自“结算专户”的拨款。

(三)工资统发。继续实行乡镇干部工资县级统发制度,对乡镇机关全额编制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由县国库每月拨入财政工资统发户和机关社保局直接计入个人账户。

(四)采购统办。乡镇各项大额采购支出,按照x财采购[xxxx]xx号文件规定,参照县直单位执行。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乡镇财政管理股按照预算计划审核后,交县采购办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乡镇财政管理股直接拨付给供应商或服务商。

(五)票据统管。

1、乡镇所使用的票据在非税收入管理局统一领取,各乡镇必须确定专人负责票据的领取、发放、保管及核销工作。

2、乡镇领用的票据只限于乡镇财政供给单位和乡镇范围内的农村中小学校、卫生院使用,其他“三权”在上的单位不得在乡镇领取票据。

3、对票据实行“缴旧领新、限量领用、专人管理、当年结清”制度,并做到票单同行,即非税收入管理局凭银行缴款单核销收费票据。

(六)实行乡镇举债县级审批制度。乡镇原有的债权债务要按债权债务的发生时间、形成原因、资金来源、约定利率、还本付息等情况,逐一清理核实,建立台帐,制定消赤减债计划报县财政局备案。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原则上乡镇不得再有新增债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举债的,要实行县级审批制度,呈报分管财贸的县领导审批。

(七)信息化网络管理。全面建立乡镇财税管理信息化网络,县乡镇财政管理局设立网络服务器,乡镇财政所设立网络工作站。县乡财政依托公网,以固定ip方式组网连接,乡镇财政会计业务全部在县局服务器上保存,实现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化网络,实现财政资金网上远程申报、审批,数据网络汇总,资金运行网上监管,会计核算电算化。

三、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基本原则。

坚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资金审批权、乡镇债权债务关系”等五权不变和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由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的收支。

(一)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实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后,对乡镇政府仍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

(二)预算管理权不变原则。按照《预算法》规定,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县级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明确乡镇财政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预算法》规定的程序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经乡镇人大审查和批准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备案;调整数额较大的,必须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待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原则。实行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相分离,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资金,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乡镇,资金结余归乡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的程序审批。

(四)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各乡镇享有和承担。

四、“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机构和岗位设置。

(一)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对乡镇财政所“乡财县管乡用”全面工作实施管理监督。乡镇财政预算会计业务统一由乡镇财政管理股核算。乡镇财政管理股全面乡镇财政预算会计业务,负责乡镇财务报帐审核事宜。主要职责:参与和指导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的编制,监督预算的执行,及时拨付预算内、外及其他各项财政资金,准确记录各项财政业务,按时与有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对帐,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按时审核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审核和监督乡镇政府单位会计的支出核算,及时指出乡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反馈给乡镇,并按月向县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二)乡镇财政所负责乡镇预决算的编制,办理各项收支结算和对帐、报帐工作。各乡镇财政所设财政所长、财政结算会计(预算会计)、政府单位会计、出纳、财税信息网络管理员、票证管理员岗位。各岗位可以按照规定交叉任职,但必须健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财政所长不得兼职政府单位会计、出纳岗位;财政结算会计不得兼任政府单位会计;财政结算会计、政府单位会计不得兼职出纳员;政府单位会计不能兼管票证。

财政所长负责财政所日常工作的管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按县财政局授权审核、监督乡镇财政收支;财政结算会计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办理与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县财政局的结算和对账,负责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系统收入数据的录入,打印总预算会计拨款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按月编制乡镇财政用款计划,办理乡镇人民政府经费支出的请拨,负责向乡镇有关领导提供乡镇总预算会计报表,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领取和缴销,监督乡镇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办理乡镇财政年终决算;政府单位会计负责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支出专户的会计核算,按规定用途支付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日常经费,按月提出乡镇日常经费支出计划报财政结算会计;出纳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的现金收付、缴存及日常报帐工作,按规定保管备用金,及时登记乡镇现金日记帐;财税信息网络管理员负责微机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与使用,涉农补贴资金基础资料的录入;票证专管员负责乡镇所有收费票据的领取、发放和缴销。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纪检监察、财政、人事、审计、人民银行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x县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县财政局长任主任,相关副局长任副主任,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制订切实可行的县对乡镇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乡镇人民政府当家理财和财源建设的积极性。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对原来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行相应调整,从确保乡镇基本运转、有利化解乡镇财政债务,调动乡镇理财积极性等方面制定新的统收统支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三)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规范乡镇收支行为。根据乡镇财政收支规模和实际情况,明确乡镇支出范围,统一和规划各项开支标准,完善财务审批程序。

(四)清理乡镇财政供给人员。严格乡镇编制管理,,严禁超编进人,严禁在编制外使用人员,属于清理清退范围的各类超编人员、不在编人员和自聘人员财政不供给经费。

(五)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乡镇的债权债务要根据本乡镇的实际作出消赤减债计划,安排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坚决制止乡镇村发生新的债务,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一律不准为经济活动提供贷款担保。乡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上项目或发放各种津补贴。凡违反规定以政府名义提供贷款担保形成新的债务的,严格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由签字人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偿还。建立化解乡镇人民政府、村债务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把制止新债、化解旧债作为考核乡镇、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债务化解之前,乡镇党政府主要负责人不得提拨重用,不准异地任职。乡镇的债权要及时清收,制订切实可行的回收计划,加大回收力度,回收的资金原则上要用于偿还债务。

六、工作步骤

(一)制订“统收统支乡财县管乡用”暂行管理办法。依据我县今年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在学习和考察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及具体管理办法。

(二)清理乡镇资产工作

1、清理乡镇资产、账户、票据。清理乡镇银行账户、票据和现有资产,取消乡镇银行账户,缴销乡镇收入票据;账户的设立和票据的领用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

2、清理乡镇债权债务,对现有债务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报县财政备案。

(三)完善网络建设,进入实施阶段。确定乡镇财政所人员岗位和职责,开设新的乡镇账户,完善县乡计算机网络,组织人员培训,按有关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实施对乡镇财政收支的核算管理。

七、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我县国库集中支付向乡镇的延伸,是我县实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确保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积极主动配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严明改革纪律。各乡镇必须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不准私分集体财产、滥发钱物,不准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含存折户)、私设小金库,不准使用非正规票据、坐支收入,否则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在体制结算中划扣违纪金额。

(三)调整乡镇财政所职能。农业税免征以后,乡镇财政所的主要工作应从组织农税收入转变到资金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上来。要集中精力做好“乡财县管乡用”的收支结算和对账、报账及机关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直接补给农民的各项资金和补贴的发放工作,加大服务“三农”的工作力度。同时要大力推进“村账乡管”工作,强化村级财务管理。

(四)加强部门协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1、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机构,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要合理分配人员,理顺业务关系,强化服务意识,以适应改革的需要。

2、人事、编制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政供给人员的编制管理,督促乡镇清理,清退超编人员。

3、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务审计监督,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

4、县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乡镇银行账户的管理,并监督其他金融机构及时划转各项资金,确保各项财政收入及时入库、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同时,完善金融机构开户许可证制度,对各金融机构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5、纪检、监察部门要监督乡镇严格执行“乡财县管乡用”有关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建议与要求

(一)为了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税机构转变的需要,随着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省财政厅农税局经省编委批准已更名为“xx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处(加挂xx省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局的牌子)。”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农税局统一更名为“××市(州)、县(市、区)乡镇财政管理局,加挂××市(州)、县(市、区)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局的牌子”。为了工作需要,恳请县人民政府、县编委迅速批复县农税局更名请示。

乡镇财务计划范文第4篇

为了适应财政改革新形势,巩固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和理顺财政分配关系,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前一轮财政体制执行情况,县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从2007年1月1日起县对乡镇继续实行“划分收入范围,核定收支基数,实施转移支付,超收全额留成,短收超支自负,一定三年不变”的财政管理体制。

一、乡镇财政收入范围

按国家分税制政策,本着辖地征收原则,划分中央级收入、省级收入和乡镇本级收入,主要涉及的税种及分享比例是:

中央级收入:增值税75%、消费税100%、个人所得税60%、企业所得税60%。

省级收入:增值税8%、个人所得税15%、企业所得税15%、营业税30%。

乡镇本级收入:增值税17%、营业税70%、个人所得税25%、企业所得税25%、房产税、烟叶特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车船使用和牌照税、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基金收入。

实行比例分享的税种随着国家分税制政策的变化,其分享比例作相应的调整。

二、乡镇财政预算支出范围

(一)除省、县级垂直管理的单位外,乡镇管理的预算单位主要是:乡镇人民政府、财经所、派出所、司法所。

(二)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乡镇转制事业单位主要是: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城建交通环保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活动服务中心和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县广播电视局(台)统一管理的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三)乡镇其他各项支出。

三、按照收支范围和乡镇事权,核定收入和支出基数

(一)收入基数的核定:工商各税以国税、地税2004—2006年平均征收完成数的50%作为收入计算基数,并以县发改局下达的2007-2009年乡镇当年的重点项目因素确定收入基数;烟叶特产税以当年计划产量和上年全县收购均价(烤烟、白肋烟)计算的总值税收的50%作为收入基数。

(二)支出基数的核定:以2006年末财政供养的编内人员为人员基数,核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人员经费核定标准

行政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按照人事档案工资总额计算。

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按照人事档案工资总额计算。

规范后的津补贴县乡实行比例负担,其中:有烟叶种植的乡镇,县乡实行8:2负担比例;无烟叶种植的乡镇,县乡实行9:1负担比例。

职工医疗保险金按财政补助标准的6%核定预算。乡镇参与房改的人员,其住房公积金按人事档案工资的5%核定预算。

2、公用经费核定标准

公务费标准:对乡镇人民政府和财经所的公务费实行分类分档核定标准。其中:清太坪镇、金果坪乡、水布垭镇定为一类标准,人年平公务费3000元;野三关镇、绿葱坡镇、大支坪镇、茶店子镇、溪丘湾乡、沿渡河镇定为二类标准,人年平公务费2500元;官渡口镇、东壤口镇、信陵镇定为三类标准,人年平公务费2000元。乡镇派出所按在职人数年人平22000元核定公务费。乡镇司法所按在职人数年人平19000元核定公务费。

小车经费标准:每个乡镇核定2辆车,经费实行分类分档补助:清太坪镇、金果坪乡、水布垭镇为一类30000元/辆年;野三关镇、绿葱坡镇、大支坪镇、茶店子镇、溪丘湾乡、沿渡河镇为二类25000元/辆年;官渡口镇、东壤口镇、信陵镇为三类20000元/辆年。

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标准:退休人员按年人平150元核定标准;离休人员按年人平1340元核定标准。

乡镇转制事业单位“以钱养事”经费按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

乡镇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中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补助、优抚经费、五保户补助、教育专项补助、乡村道路建设等专项资金上划到县级管理,对乡镇只下达计生专项经费和村级经费,其补助标准按农村税费改革时的测算标准执行。

五、其他

(一)体制执行中,若因国家政策变化发生较大政策性增支,县根据财力情况作适当调整。其他增人增支由乡镇自行负担。

(二)体制执行中,若因国家宏观调控,调整烟叶种植计划,各乡镇烟叶特产税基数按体制基数核定口径作相应调整。

(三)体制执行中,信陵镇工商税收按属地征收原则,除恩施州下划税收、水布垭工程、县电力公司、巴东恒兴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巴东金字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巴东烟叶分公司和巴东卷烟销售经营部、金融保险、邮政通信、恩施石油等县重点企业及中央垂直企业税收外,其他税收全部下划到信陵镇。

(四)在体制期内,乡镇区域内所属水电企业,按发电设计能力测算的税收纳入当年的基数,下划到所属乡镇。

(五)严格执行体制结算,完不成收入任务基数,相应扣回支出基数。

乡镇财务计划范文第5篇

一、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

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的组织的指示、决定,执行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决议,讨论决定本乡镇的重大问题。(二)抓好自身和所属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三)领导乡镇经济建设。制定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四)领导乡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五)领导并支持乡镇政府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六)领导人大主席团级经济组织、人民武装和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工作。(七)领导上级有关部门派驻乡镇单位的党的建设,领导、支持和协调上级有关部门派驻乡镇单位的工作。(八)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决定和命令。(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三)加强水利建设、国土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四)依法管理乡镇财政、执行本级预算。(五)管理和发展文化、教育、科学技

术、广播、体育、卫生等事业。(六)保护国有资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力、民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七)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管理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八)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九)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十)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与有关职位核定

我镇机构设置、有关职位核定如下:

(一)、乡镇内设行政机构:

1、单列机构

(1)纪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专职纪检委员1人、兼职纪检委员2人。

(2)人大主席团机关:设秘书1人。

(3)武装部:设部长1人,干事1人。

(4)妇联:设主任1人、兼职委员若干。

(5)团委:设书记1人、兼职委员若干。

2、综合机构

(1)党政办公室

负责乡镇各部门的综合协调、上报下达、文印收发、信息反馈、文书档案管理、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含党政办公室秘书职位)。

(2)党建办公室

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干部考核、老干部管理、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共青团、妇联、统工联、武装等工作(含组织员职位)。

(3)工业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本乡镇工业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工业项目的开发、开放和招商引资。

(4)农业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党的农村经济政策;负责本乡镇农业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本乡镇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工作;负责农业开发与扶贫;负责协调指导乡镇农业综合服务部门的工作。

(5)财经办公室

负责本乡镇财政、税收、农村财务管理及商贸流通工作。

(6)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本乡镇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法规;协调、指导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司法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负责本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乡村政务公开、经济环境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本乡镇的普法宣传、教育及法律服务、民事调解。

(8)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劳动保障服务站的牌子)

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村级换届选举的组织指导;负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科、教、文、体、卫工作;负责统计以及其他社会事务性工作;负责劳动力资源开发、富余劳动力转移、本乡镇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等项工作。

(9)乡村建设办公室(景州镇、龙华镇设城镇建设办公室)

负责乡镇、村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乡村道路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国土资源的开发与管理;负责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乡镇内设事业机构

1、农业综合服务站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农机等技术推广工作,为农民提供信息指导及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服务。

2、计划生育服务站

负责计划生育“四术”及生殖健康服务。

3、财政所(农业税征收管理所与财政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负责本乡镇农业税的征收及镇村财务管理;负责完成财经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

4、文化体育服务站

负责文化、体育、电视、广播等工作,不断丰富农村文化娱乐生活,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搞好各项服务。

5、城建土地所

负责落实乡村建设办公室(城镇建设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

6、民政所

负责拥军优属、复退安置、社会救济、救灾防疫、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工作,完成社会事务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