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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网点负责人

建行网点负责人

建行网点负责人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政府、州政府关于“天网工程”工作部署,加强“天网工程”建设,是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快速、持续发展,构建“平安”“和谐”“幸福”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政府领导、公安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兼顾”的原则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全力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切实发挥“天网工程”在预防、发现、制止、打击刑事犯罪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总体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公安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兼顾”的总原则,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筹建设、分步实施、分级管理”的方法,积极推进我市“天网工程”建设。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政法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住建局相关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项目资金组、建设协调组、项目实施组、宣传动员组、工作督导组五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一)项目资金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具体负责项目建设招投标、合同审查,组织、拨付项目建设资金。

(二)建设协调组: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城管局、市供电局配合,负责项目建设中涉及路面开挖修复、修复资金落实、设备供电保障等组织协调工作。

(三)项目实施组:由市公安局负责,开展项目建设中前端踩点、技术方案审定、运行维护、实战运用等工作。

(四)宣传动员组: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委宣传部配合,开展工程建设的宣传动员工作。

(五)工作督查组:市监察局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四、建设目标

2013年底完成省下达的2000个视频监控点和220个报警点的“天网工程”建设任务,要构建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天网工程”应用体系,完成二、三级视频报警监控中心建设,积极整合社会视频资源,大力推进“天网工程”应用,建立、完善“天网工程”工作和维护机制,提高社会治安动态掌控能力,提升打击违法犯罪水平,实现警务机制和社会管理创新。

五、建设任务

(一)全市“天网工程”分二期建设,共建设1个二级视频监控中心和25个三级视频监控中心,完成2000个视频监控点及220个报警点建设任务。建设分二期:一期建设于2013年3月启动,2013年6月结束,完成市公安局二级视频监控中心和城区六个派出所三级视频监控中心建设,完成1079个(500个公共视频监控点、579个社会视频监控点)高清视频监控点及100个报警点建设任务;二期建设于2013年7月启动,2013年11月结束,完成全市18个乡镇(含甘塘工业园区)三级视频监控中心建设及921个公共视频监控点、120个报警点建设任务。

(二)高清视频监控点、治安卡口和报警点主要分布在:

1、在市际交界处主要道路或高速公路出入口、城区周围主要通道等重点路段。

2.公共复杂场所、治安复杂区域、各类专业市场、特种行业等重点部位。

3.党政机关驻地,金融、医院、学校、电力、电信等重点单位周边以及危险物品生产、销售、存放和废旧物资收购站、典当行等重点部位。

4、社(小)区大门、、重要出入口等重点部位。

(三)完成全市公安视频传输专网建设,实现省、州、市公安机关监控报警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对远程设备、视频、音频信息的调用、显示和控制,以及对重要视频信息的存储管理。实现监控报警共享平台与“三台合一”系统、卡口系统、交通智能管理系统的对接,并逐步实现与警用地理信息系统、警务综合平台等公安信息系统的关联应用。

(四)完成二、三级视频监控中心建设。市公安局建立二级视频监控中心,城区派出所和乡镇派出所建立三级视频监控中心。各级视频监控中心要建立日常值机队伍。

(五)深入开展应用工作。在指挥决策和治安防控方面,要实现监控、研判、指挥、处置的流程化联动,为治安、巡特警及派出所实战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在侦查破案、打击犯罪方面,要将“天网工程”的建设和应用与现场勘验、刑事侦查等工作密切结合,提炼、推广“天网工程”应用技战法,提高图像智能处理和分析研判水平与能力。在加强社会管理、服务民生方面,要为治安、交管、消防、出入境、监所、督察等部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提供支持和服务。

(六)推进社会视频资源建设和整合。指导和协调机关企事业、金融、电力、医院、学校、应急等重要行业及内保单位开展报警与社会视频资源建设。在网络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将社会视频资源建设作为“天网工程”建设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天网工程”在服务社会民生、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效能。

(七)建立健全运行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天网工程”经费保障、故障监控、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和岗位培训机制,确保“天网工程”安全可靠运行。逐步建立“天网工程”工作日常检查、绩效考核、奖惩激励和效能评估机制,推动“天网工程”应用规范健康发展。

六、资金保障

“天网工程”建设资金及运行维护资金:

(一)涉及政府投资的二、三级监控中心建设、公共部位监控设施建设(含取电资金、运维资金、传输网络租赁金)、治安卡口建设纳入市财政预算落实。

(二)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电力、医院、学校等社会单位及其他应联网单位的设备资金、联网资金、传输网络租赁金、运维资金,本着“谁出(筹)资、谁负责”的原则,由涉及单位出资负责落实。

(三)涉及社区(小区)、单位小区视频监控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部门、开发商或物管单位负责建设。其中新建社区(小区)住宅监控设施由开发商负责建设,已入住的社区(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建设,机关、企事业单位家属居民区住宅由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建设。

七、实施步骤

(一)“天网”工程一期建设。

1.准备阶段(2013年3月10日前)。召开全市“天网工程”建设协调会议,全面启动“天网工程”建设。市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根据承担的建设和联网任务,制定具体建设实施方案、建设规划、预算评估和推进安排工作。

2.实施阶段(2013年3月11日至6月11日)。市直各承担建设任务的部门以及社会各联网部门、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全力支持,确保“天网”工程建设如期完成。同时,建设使用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机制,落实运维管理队伍。

3.验收阶段(2013年6月12日至7月12日)。对全市“天网工程”进行验收和试运行。

(二)“天网工程”二期建设。将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一期建设步骤执行。

八、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天网工程”建设进行督办,对“天网工程”建设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督促检查,建立检查、督办、通报制度,保证“天网工程”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圆满完成。

(二)市公安局:负责全市“天网工程”建设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与建设工作。具体负责全市“天网工程”系统建设;负责将公共视频资源和社会视频资源接入全省视频专网平台;负责制定全市“天网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负责对全市“天网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三)市财政局:负责承担“天网工程”的建设和联网、运行、维护资金,确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四)市发改局:负责对“天网工程”建设中遇到的技术瓶颈问题组织科技攻关予以解决。

(五)市规划局:负责将“天网工程”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六)市城管局:负责对“天网工程”报建的城市街道、路面建设施工项目登记备案,对需建设的监控点、报警点在工程施工、立杆给予必要的支持,免除各种手续。

(七)市住建局:负责做好开发商对新建居民区监控点位、监控室的建设工作;负责将监控点、报警点取电和用电纳入市政设施用电;负责做好物业公司对已入住的居民区监控点位、监控室的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州太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损坏的路面和人行道及时进行修复和修复资金的落实。

(八)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交公司、运输企业的监控点建设工作,对需建设到管辖路段的监控点给予必要的支持,免除各种手续,对涉及到的开挖路面的费用给予免除。

(九)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所辖医院、卫生院监控点建设工作。

(十)市教育局:负责所辖学校监控点建设工作。

(十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中心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天网工程”建设的浓厚氛围。

(十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辖区监控点、报警点的规划建设工作,牵头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电力、医院、学校、社区(小区)、场所等社会单位的监控点建设纳入“天网工程”建设工作。

(十三)市供电局:负责指导所属电业供应部门做好“天网工程”建设涉及到的监控点位的电力供应,负责提供供电接口、架线、安装计量设备及后续保障维护等工作,将“天网工程”设施建设纳入公益性事业,优先做好供电保障工作,并为“天网工程”监控点提供辅助灯光电源保障。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天网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天网工程”建设纳入“平安”创建活动等工作中,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要按照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落实各项建设任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各项措施,做好协作配合,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确保达到预期工作目标;市公安局要充分发挥工程建设与管理主力军的作用,切实做好工程建设、组织协调和宣传发动工作;承担建设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明确任务的基础上,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扎实推进“天网工程”建设。

(三)保证投入,整体推进。市财政局要将“天网工程”建设项目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办事处要在市政府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发动社会力量,鼓励和支持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积极参与建设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天网工程”建设和联网建设的良好氛围,整体推进“天网工程”建设。

建行网点负责人范文第2篇

一、任务职责落实机制。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必须具体落实各项职责。办公室将各项工作任务分配到单位后,成员单位按照分工,采取专门机构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完成工作任务。

1、党政办:负责对全乡社情民意的收集、整理,对基层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反映的情况,特别是一些涉及不稳定、不安全方面的重要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移交综合治理办公室。

2、社会事务办;负责对出现的灾害事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在教育、卫生部门开展法制宣传,为辖区内的学校各配备法制副校长,落实治保会人员,督促学校开展护校活动。适时开展食品卫生等检查。发现和排查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对日常工作中了解到的有关不稳定、不安全方面的重要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移交综合治理办公室。

3、城镇建设办:负责建设中的安全生产,对在施工过程中危机安全的因素应逐一排查化解,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负责落实对民爆物资的运输、存放、使用,必须按照规范进行。发现和排查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移交综合治理办公室。

4、农业工作办公室:对农业生产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特别是涉及到“三农”问题的突出矛盾和容易形成不稳定因素的问题,要及时掌握,注意发展动,并向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移交综合治理办公室。

5、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治保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治保会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基层的网络体系,主要负责对辖区内矛盾调解、排查,将各种矛盾解决在基层,决不让矛盾激化。对本辖区的不稳定苗头,要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采取科学的先期处置措施。

6、村两委和乡属各单位: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层单位,要切实承担起辖区内维护稳定的全部工作。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与乡党委签订维护稳定的责任书。要加强维护稳定的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及时有效地控制局面。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加强治安管理,教育本辖区人员注意防火、防盗、防骗、防邪反邪、禁种铲毒,并采取相应措施,如法制宣传教育、进行护村护院、组织治安巡逻、增添硬件设施、采取联户联防等。对发生的不稳定因素要先行进行处理,并迅速上报党政负责人,同时报综治办。

7、综治办:是乡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机构,主要负责全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全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并组织落实,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工作,协助党委、政府解决重大的不稳定因素和社会治安问题,组织协调处理涉及稳定的重大问题,组织全乡的治安巡逻,进行法制宣传,调解突出的社会矛盾,实施禁种铲毒、负责交通安全、联系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工作。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治安情况,不稳定因素排查、处理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并按时完成其他报表。提供不稳定因素和治安信息,为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对各种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管理。全面即使掌握全乡不稳定因素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在全乡建立信息员队伍,并组织培训。建立突发事件预防机制和处置方案。

二、预警机制

建立全乡不稳定因素和社会治安预警机制,对重要社会矛盾进行排查,对出现的隐患进行处理。根据掌握的不稳定因素和治安动态,及时在全乡范围内作出预警,明确工作重点,预防出现不稳定的局面,进行全面控制,避免出现严重后果。

1、建立全乡信息网络,畅

通信息渠道。在全乡建立信息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信息员队伍。原则上每个村民小组组建1人,每个村(居)委会2——3人,每个乡属单位1——2人。信息员的信息可通过单位反映,也可以直接向乡综治办反映。全乡干部、各级组织、个单位掌握的信息要及时上报。综合治理办公室对掌握的情况要全面掌握,并定期作出分析交党委政府领导。要在“灰色”人员中建立信息人员,拓宽信息渠道。

2、每月进行一次矛盾排查,摸准治安态势。对隐蔽的和新出现的矛盾要及时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驻村干部、村(居)干部对辖区内的情况每月上报,由综合治理办公室汇总分析后,逐级上报。

3、党委、政府根据信息分析和矛盾情况,定期或读定期地作出工作部署,组织力量解决突出和重大不稳定因素和社会治安问题。

三、防控网络及运行机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网络建设是整个工作机制中的核心。防控网络的规范化建设和有效地运行,将为我乡的政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根据我乡的实际,采取三级防控,实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点对点的防控网络,串联与并联共存的方式,做到一呼百应,重点防控与围堵相结合,疏导与打击并重。

1、防控网络建设。

(1)、以乡综合治理办公室为龙头,成立警务室,形成以乡为单位的第一级网络。主要负责对全乡的防控网络的领导,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乡重要部位的巡逻,场镇的治安管理,交通安全检查,重点单位的安全督查,重点矛盾的排查、疏导与调解,防邪反邪、禁种铲毒等,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村(居)形成第二级防控网络系统。组织人员在本辖区范围内进行巡逻,设立专职治保人员,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治安、稳定方面的信息收集,组织动员群众参加综合治理,调解纠纷。对发生的不稳定事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先期处置,维护现场秩序。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将发现的各种信息迅速上报,并接受第一级防控体系的指挥,负责指挥第三级防控网络。

(3)、村民小组和乡属个单位为第三级防控网络。以村民小组和单位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负责各种信息的收集,并将收集的情况及时准确无误上报。负责对群众或学生加强综合治理宣传和法制教育。负责检查安全隐患和外来人员的询问和发现,注意发现外来人员的不良行为,并注意掌握最新动向,同时及时上报第一和第二级网络,以便制定下一步措施。

(4)、巡逻范围

治安巡逻原则上由村(居)民委员会按辖区组织,采取日常巡逻和重点时段坚强巡逻的方式,力量由干部、党员、民兵、治安积极分子为主体,不得组织老弱病残者参加。

乡警务室巡逻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主要巡逻范围为郭村场、瑞池场、万忠路、郭瑞路、瑞国路沿线和治安高发地段。

村(居)组织人员主要以夜间巡逻为主,在本辖区的主要路段,群众居住地周围进行,在巡逻时要打造声势,一方面要注意发现可疑分子,一方面要提醒群众自我防治。要给犯罪分子以震慑,给村民以安全感。

(5)、守卡设点:守卡点的设立是防控网络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应对突发的不稳定事件和治安案件守卡设点,主要是检查、堵截、控制事态范围等。根据我乡实际情况,主要设立以下点;

郭村收费站:由乡警务室负责;

万忠路交界处(羊马场):由关子村负责;

武郭路交界处:由郭村居委会负责;

龙瑞路交界处:由向泥村负责;

国瑞路交界处(花屋):由三根村负责;

瑞忠路交界处(愉新):由安全村负责;

双福路:由双福村负责;

毛坪路:由笔丰村负责;

各卡点由乡综合治理办公室统一调度指挥,各点之间要互相联络,如发生紧急情况,可以迅速通知点的负责人先期处置,同时上报。

2、防控网络运行机制

防控网络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指挥由分管政法的党委委员负责,由乡综合治理办公室实施。

1、自上而下的运行机制。乡党委、政府根据预警信息要采取综合治理行动时,按上级要采取响应的行动时,乡综合治理办公室汇报后经党委分管领导决定需要采取行动时,发生重大事故或疫情时,采取自上而下的运行机制。

由分管政法领导命令,三级防控网络同时启动,立即开始运行。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接到指令后,10分钟迅速集结,20分钟到达指定位置,并根据指令采取措施。各村组、各单位迅速行动,组织群众巡逻、守卡、疏导等。

2、自下而上的运行机制。

当各村民委员会、各单位发生突发事件或群众利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受到危害时,采取自下而上的运行机制。

各地、各部门发生突发事件后,村、组及各单位的防控网络迅速启动运行。同时上报,乡综合治理办公室根据情况,报分管领导决定后启动。

村(居)民的合法利益和生命安全受到危害时,采取迅速大声疾呼、电话拨打110或就近向村民小组求救。村民小组接到信息后,立即上报。

3、点对点的运行机制。

当某一部位发生突发事件后,三级或二级网络不能迅速控制事态,应当采取点对点的运行机制。即向最近的村组发出增援信息。接到增援信息的网络应当迅速行动,并向上一级网络报告。一级网络可以直接指挥增援网络的守卡点或具体部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点与点的协调配合。

四、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

(1)、乡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从各部门抽调8—10人组成一级防控网络成员。

(3)、村(居)两委组成由村(居)干部、党员、民兵和治安积极分子为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队伍,开展信息掌握,矛盾排查,纠纷调解,夜间巡逻、守卡设点等。人数要常年固定在10人以上。

(4)、村(居)民小组和单位要组织3人以上的防控网络。

(5)、由乡综合治理办公室统一制作标识下发到参加防控网络的人员手中,在巡逻或执行其它任务时使用,便于识别。

2、后勤保障

财政要预算一定的经费用于保障平安工作。每年经费不低于30000元,其中10000元用于一级防控网络运行,5000元用于二、三级防控网络运行,5000元用于突发事件处置,5000元硬件建设和演练,5000元用于使用车辆。3、学习演练保障

每年结合实际开展1次演练,协调配合练习,检验整体运行能力,并不断完善运行机制,使防控网络正常有序、科学合理地运行。

五、奖惩机制

为了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的有效落实,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积极参与创建平安郭村、和谐郭村。对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彰。对工作不落实,出现重大事失误的要予以惩戒。

1、鼓励群众见义勇为,凡经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确立为见义勇为的个人,乡政府奖励人民币500元。

2、各单位、村(居)组织落实,活动经常化,工作成效显著,考评得分在95分以上的奖励100元。

3、乡各内设机构及时有效化解矛盾,没有越级上访的奖励200元。

4、乡干部积极配合村(居)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努力化解矛盾,联系单位无越级上访、无重大案件、事故发生,且得分在优秀登次的,奖励200元。

5、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的应当给予惩戒。

单位发生了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当年不能评为先进。

建行网点负责人范文第3篇

(一)完善机制、条块结合

为完善网格化监管组织建设,县环保局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请示设立乡镇环境保护机构,《关于设立镇乡环境保护工作机构的请示》(大环27号),同时下发了《环境执法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大环发22号),明确了网格化管理的评估方法;实施条块结合管理机制,综合污染企业状况、环境质量状况、工业企业集中区域和周边环境敏感状况等因素,将全县划为四个“块”,以各乡镇(工业集中发展区)行政区域为单位,细分为若干个网格,日常以“网格”为主落实责任区监管力量,实行环保网格化管理,作为业务线“条”上的所有职能股室则作为辅助补充力量,定期到联系的“块”上

参与环保网格管理工作。

(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1)落实网格责任领导。各级环保局分管副局长担任网格责任领导,负责监督和督促网格环境监管工作。工作职责包括:指导和检查督促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对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亲自安排部署和直接组织查处。

(2)落实网格主要负责人。各级环境监察负责人是网格主要负责人,负责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工作职责包括:负责组织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带领各网格环境执法人员落实环境监察制度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网格内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开展。

(3)落实网格直接责任人。相关执法人员是网格执法主体,对管辖网格的环境监管负直接责任。职责包括:按规定落实各项环境监察制度;现场环境监察,完善环境监察记录,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及时调查处理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处工作;指导乡镇(工业集中发展区)做好污染治理与环境管理工作;帮助建立乡镇(工业集中发展区)环境管理人员队伍。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监管对象。建立了网格内环境风险源、重点污染源、辐射源、饮用水源和敏感环境单位档案资料,并实施动态更新。

(二)分级分类管理。将网格内国、省控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源和敏感环境点列为重点监管,重点查处;其他列入环境统计范围内的一般污染源,建立了企业环保“一厂一册”基础档案,并定期进行巡查。

(三)实行投诉处理网格责任制。各网格执法人员,负责对各自管辖网格内的环境违法排污行为投诉进行及时处置,并做好后督察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少,部分县区环境监察机构编制数和实有人员存在较大差距,无法完全满足全市网格化、精细化环境监察管理的需要。

二是企业覆盖范围比较广,各乡镇、工业园区还未设置完全专门的环保机构和工作人员,对完善网格化监管组织建设工作造成较大影响。

三是装备执法经费不足。由于我市是农业市,各级财政经费预算不足,执法经费较小,不能完全满足网格化执法管理工作需要。

四、工作建议

一是环保部统一出台网格化的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各乡镇成立环保管理机构,并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

建行网点负责人范文第4篇

为加强学校安全稳定管理体系,提升学校安全稳定管理能力,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稳定监管网络,遏制和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构建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安全稳定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国家安全观理念,以构建和谐校园、维护师生利益为出发点,积极建立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的工作格局,使我校安全稳定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为师生创建和营造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稳定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监督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责任区域长、网格长的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权责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分级管理、网格到底”的安全监管网络,按照“纵向抓延伸、横向抓覆盖”的工作思路,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校安全稳定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安全稳定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下设办公室,主任:

成 员:.…………………各科室主任

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联系人:

四、工作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本着“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总原则,构建“学校领导、区域监管、网格负责、全员参与”的安全工作格局。

科学划分网格,构建“三横一纵”立体交叉,时段空间无缝覆盖的网格管理责任体系(附件1)。

1.构建以楼宇建筑为单位的横向一级网格,责任人为“区域楼长”:负责本栋或几栋楼宇范围内的安全稳定教育、管理工作。

2. 构建以楼层楼道为单位的横向二级网格,责任人为“网格长”:负责本楼层、楼道、楼梯范围内的安全稳定教育、管理工作。

3. 构建以科室班级为单位的横向三级网格,责任人为“网点长”:负责科室、教室、教研组范围内的安全稳定教育、管理工作。

4. 构建以学生在校作息为线索的纵向“时间轴”网格,责任人为各责任主任:负责教学楼教学活动时段、院落活动时段、就餐时段、宿舍就寝时段的安全稳定管理,实现“7*24”学生在校时段无缝覆盖,保证校园空间上各区域、时间上各时段都有固定人员值班监督负责。

(二)签署责任状

为保证安全责任的落实,校领导班子成员与所分管的相关区域负责人签订校园《安全责任状》(附件2),将安全工作层层分解细化到每个区域、每个班级、每个科室、每个人员,确保校园中没有无责任人的事,没有无安全责任的人,每月查找安全稳定风险点,并制定管控措施,实现校园安全工作全面覆盖、全员参与和无缝衔接。

(三)开展隐患排查整改

认真落实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按照“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要求,做好排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为学生服务中心。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对没有整改到位的区域负责科室或级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建立档案,督促落实;对上报后未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的,根据具体情况可通报相关职能科室。

五、措施要求

(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实施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既要突出管理的全覆盖,不留死角,更要突出工作重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相关科室要本着“隐患不过夜”的原则,及时维修,消除隐患。

建行网点负责人范文第5篇

以县城主要道路为经纬,将县城建成区分为若干个管理网格,建立“镇、居(社区)牵头,执法大队管面,执法中队管片,执法队员和环卫管理人员管格”的全方位网格化管理机制,形成镇、居(社区)干部和执法队员、环卫管理人员联合执法的工作局面,对县城内违反城市管理事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二、网络化责任区的划分

以居委会(社居委)所辖区域为基本网格单位,一个居委会(社居委)辖区分为1—3个网格,县城共划分为24个城市管理责任网格。

三、网格化责任人的确定

(一)居委会(社居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派驻居委会(社居委)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和环卫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共同负责对责任网格的管理。

(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行政执法局)在店埠镇人民政府派驻执法中队和环境卫生管理分所,在各个建成区居委会(社居委)配备1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和2—3名环卫管理人员组成一个小组(分队),组长(分队长)由城管执法人员担任。城管执法人员和环卫管理人员实行双重领导,人权、财权在行政执法局,工资福利、考核奖惩由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工作由店埠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并接受各居委会(社居委)的统一领导,业务上归属行政执法大队和环境卫生管理所指导。同时,店埠镇人民政府负责网格内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工作,确定各网格内的卫生保洁员。

(三)每个网格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服务指示牌,公布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责任内容、监督电话,接受县城居民的监督。

(四)网格划分必须全面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区域,不得交叉重叠,包括城区内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

四、网格责任人的职责

(一)网格第一责任人对网格内所有城市管理事件负总责,组织协调居委会(社居委)、执法队员、环卫管理人员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联系执法中队对网格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二)网格直接责任人对网格内的城市管理事件负直接责任。网格直接责任人在日常巡查中,要按照发现、处置、核查的程序进行工作。

发现——通过对责任网格的巡查、暗访和根据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及时发现网格内的城市管理信息,并作巡查记录。

处置——对发现的城市管理事件作出分类处理,对轻微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劝阻、批评教育;对已经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固定证据、责令纠正;对网格内正在施工的违法建设,责令停工,同时向第一责任人和所属执法中队报告,做好协调沟通;合力制止、拆除违法建设。

依法应当进入一般程序的行政执法案件,由执法中队或执法大队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核查——对各类城市管理事件,按照规定办理时限,对办理结果进行核查确认。

(三)网格直接责任人具体职责

1、负责背街小巷流动摊点的管理;

2、负责乱贴乱画等“牛皮癣”的治理并进行有效清除;

3、负责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和保洁人员工作的督查考评;

4、负责对物业管理小区和单位小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违法建设行为的日常巡查工作并将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及时上报所属执法中队,协助执法中队做好查处工作;

6、协助各居委会(社居委)开展其他有关城市管理工作。

五、网格化管理目标任务

(一)环境卫生: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考核标准》中的“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实行。道路及时清扫,全天保洁;路面、人行道、路牙、绿化带干净整洁;垃圾收集运输规范;环卫设计保持完好、整洁。

(二)市容秩序:道路两侧、居民小区出入口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乱堆放、乱晾晒、乱张贴等现象。

(三)行政执法: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建设、毁坏城市绿化、破坏市政设施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查处占压、占用、损坏绿化带、各类绿地和树木的行为;及时制止、查处占压、损坏市政设施和擅自开挖市政道路的行为;及时制止、查处露天娱乐场所、沿街商业门店产生的噪声污染;及时纠正和查处其他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网格化管理责任制考评和奖惩

(一)店埠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执法局联合制定网格化管理责任制考评细则,成立联合考评组,组织考评工作,重点考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准确,处置是否高效规范,以及市容环卫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考评工作每月一次,以百分制的形式定期公布,年终总评。

(三)考评结果与绩效工资和年终奖惩挂钩。

(四)奖惩

1、对在每月考评中位列第一的网格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下同)给予通报表彰,对在每月考评中位列倒数第一的网格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2、对在年度综合评定中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网格责任人各2000元、1500元、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