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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网点负责人

工行网点负责人

工行网点负责人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区级相关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责任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区、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责任单位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实现火灾事故“三降低”目标。

二、工作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以区政府为中心网格,以各街道为基本工作网格平台,以企事业单位、居民院落(小区)、商业楼宇等基层单位(以大吸收小的原则)作为网格终端节点。区政府中心网格负责全区消防安全管理的领导和协调,构建全区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形闭合式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消防安全管理信息体系、基层消防应急处置体系等组的消防安全管理基本体系;各街道、社区建立网格内各终端节点的消防安全管理数据库,负责检查、督促辖区内各终端节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各终端节点建立详细的消防安全管理资料,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编制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建立消防重点安全监督责任人制度。消防部门的监管责任人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消防重点单位的监管责任人及相关部门对口监督管理责任人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三、工作内容

(一)工作职责

1.区政府中心网格职责(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区消防大队)。区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负责全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管理,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中心网格的组部门和具体牵头承办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每季度召开区安监委、区防火委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区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重点单位基础数据库,并实施重点监控;每季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充分发挥消防部门专业技能培训指导作用、新闻媒体宣传导向作用、以及我区消防夜校的功能作用,扩大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对社区群众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各街道网格平台职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将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强化消防网格信息化建设,借助城市管理系统构建网格信息化平台,完善消防监督网格信息化建设。各街办、社区要建立并完善各网格点的基础数据台帐,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网格的责任人,以及责任目标。负责辖区内所有终端网格节点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按照“一楼一档”、“一院一档”或“一个单位一档”等模式分别登记建档,形本级消防安全管理数据库,要求在今年一季度基本完数据统计工作,二季度继续巩固完善数据资料,提高基础数据质量。督促各网格终端节点完善消防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并健全防火档案。各街道要对辖区内的重点防火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定期开展网格内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的消防监督检查,收集火灾隐患信息,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案并及时上报政府中心网格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对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协调督促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整改。配合区安监办、区消防大队加强对网格内的责任人以及工作人员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常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辖区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3.网格终端节点职责。各企事业单位、居民独立院落、整栋楼宇、独立门牌号等基层单位要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或管理组织,明确本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居民小区、商业楼宇的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完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网格各终端节点要建立并健全本单位、本楼宇的消防安全、人员档案等基础情况台帐,对消防安全工作有计划、安排、总结,健全消防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台帐,健全消防宣传、会议、设施器材档案。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或管理组织负责督促相关责任人对本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电、用气是否规范等,并将巡查情况通过信息平台报给辖区街道办事处或网格指挥中心;企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加大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消防工作职责。区消防大队负责对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日常检查和业务指导,重点监管辖区内的A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他B、C类消防重点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辖区派出所负责监管,并健全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基础数据,加强对社区民警的消防培训,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5.各相关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制定行业管理的标准、制度,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管;其他相关非行业主管部门应对消防重点单位进行对口指导、协调、督促。

(二)消防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我区消防重点单位由区消防大队指定专人负责监管,督促消防重点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其他消防非重点单位、居民院落等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辖区派出所明确所领导、消防民警和社区民警负责相应责任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三)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监督机制。区监察局、区目督办、区安监办、区消防大队负责对辖区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业务指导、综合协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每季度召开一次上述部门参加的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我区消防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防火委牵头,区消防大队监管,区安监办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工行网点负责人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平安、服务新战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按照“政府领导、公安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兼顾”的原则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全力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切实发挥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在预防、发现、制止、打击刑事犯罪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全市视频监控系统平台扩容、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及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和社会部位视频监控补点,将视频监控设施覆盖全市每个重点角落;进一步完善“一个系统、三道防线、三张防控网”城市视频监控体系,实现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视频监控覆盖。通过开展全市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程建设,有重点、分层次地整合社会监控资源,使视频监控点联成片、形成面、织成网,把“天眼”联结成“天网”,进而实现信息高度共享和视频监控资源的网络化管理与应用,有效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社会管理能力,进一步夯实城市社会治安防控基础体系。

三、建设任务

(一)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开展以视频研判应用、电子防控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搭建一个全方位、一体化的视频应用作业平台,为开展视频智能管控提供多维度的分析工具,充分发挥视频监控资源效能,全面实现视频监控系统的深度应用。此项工作于2012年底全部完成。

(二)全市视频监控联网平台扩容建设。对现有全市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平台进行联网扩容,即对已建成的“天眼”工程三级监控平台部署联网及高清系统扩容设备,使其具备20万个视频图像联网和3000个以上高清监控摄像机的接入能力。此项工作于2012年底完成。

(三)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及高清监控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各区、县(市)在街道、路口、繁华地段、广场等公共部位由于拆迁、道路改造、施工困难等原因尚未实现视频监控覆盖问题,在未覆盖部位安装1076个标清监控摄像机;以党政机关、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为重点,逐步开展前端高清监控设施建设;在各区、县(市)公共部位安装1593个高清监控摄像机。2012年底,至少完成359个标清监控设施补点建设和531个高清监控设施建设,2014年底完成全部建设。

(四)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继续加大全市居民区安全技术防范投入,在未封闭或半封闭式居民区和易发案居民区完成安装智能电子抓拍设施600套,在各区、县(市)公安局和派出所建设接入平台,并联网运行,实现对出入居民区车辆轨迹信息的实时掌握,进一步强化全市居民区的治安防控能力,构建“平安社区”。2012年底,至少完成200套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2014年末完成全部建设。

(五)社会部位视频监控建设。主要在各区、县(市)社会面公共复杂场所、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居民区、危险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内部继续开展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安装42352个监控摄像机,进一步加大社会部位视频监控覆盖密度。2012年底,至少完成14117个社会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建设,2014年底完成全部建设。

(六)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全面开展公共部位和社会部位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逐步将现有20万个公共部位和社会部位视频监控资源全部联入全市视频监控网络,实现实时调控和联网应用。2012年底,至少完成8万个社会视频图像联网建设,2014年底完成全部建设。

四、资金保障

(一)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和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扩容平台及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统一由市财政出资建设。

(二)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建设、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和接入、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含前端抓拍设备、区县市公安局和派出所抓拍系统接入平台及链路)建设由各区、县(市)财政出资建设。

(三)社会部位视频监控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部门、经营单位或个人出资建设。对于居民区监控设施的建设,新建居民区住宅监控设施由开发商出资建设;已入住的居民社区住宅由物业公司筹资建设;机关、企事业单位家属居民区住宅由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无人经管的居民区住宅由所辖街道办事处筹资建设。

(四)“天网”工程系统联网建设资金及运行维护资金,涉及政府投资的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建设、高清监控设施建设、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的联网资金、传输网络租赁金、取电资金、运维资金纳入各区、县(市)财政预算落实。涉及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扩容平台建设的市级联网平台核心链路租金由市财政负责;各区、县(市)联网平台核心链路租金由各区、县(市)财政负责。涉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等社会单位及其他应联网单位的联网资金、传输网络租赁金、运维资金,本着“谁出(筹)资、谁负责”的原则,由承担建设出(筹)资部门和单位自行负责落实。

五、实施步骤

(一)2012年“天网”工程建设。

1.准备阶段。召开各级“天网”工程建设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天网”工程建设。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负责根据承担的建设和联网任务,完成制定本年度具体建设实施方案、建设规划、方案论证、预算评估和推进安排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实施阶段。各承担建设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以及社会各联网部门、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施工质量;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确保“天网”工程建设如期完成。同时,建设使用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机制,落实运维管理队伍。

3.验收阶段。对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工程进行验收。

(二)2013年和2014年“天网”工程建设。将根据实际情况,参照2012年建设步骤执行。

六、组织机构

成立市“天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任锐忱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黄玉生担任,成员由市城乡建设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哈电业局及联通、移动、电信哈分公司,元申广电公司和各区、县(市)政府主要领导组成,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天网”工程全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于全武担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主管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天网”工程日常有关工作。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天网”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职责分工

(一)公安部门。市、区(县、市)两级公安机关负责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与建设工作。其中,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和全市视频监控联网平台扩容建设;负责将市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等社会单位和其他应联网单位的视频监控系统资源接入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扩容平台;负责制定全市“天网”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负责对全市“天网”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各区、县(市)公安局负责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高清视频监控点建设和居民小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并按要求将监控图像接入本级平台。市、区县(市)公安机关要建立对“天网”工程使用单位和人员的评价制度,保证“天网”工程正常运行,提高使用效率。两级公安机关同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辖区开展社会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将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等社会单位和其他应联网单位的视频监控系统资源接入本级平台。

(二)财政部门。市、区(县、市)两级财政部门负责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解决由本级政府承担的“天网”工程建设和联网、运行、维护资金,确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三)科技、工信部门。市、区(县、市)两级部门及相关单位分别负责对本辖区“天网”工程建设中遇到的技术瓶颈问题组织科技攻关予以解决。

(四)城乡规划、城管部门。负责协助各级公安机关做好相关监控点位的规划工作,并对辖区内报建的城市街道、路面“天网”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登记备案,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五)电业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公共监控点位取电标准,指导所属电业供应部门做好工程建设涉及到的公共监控点位的电力供应,并将“天网”工程设施建设纳入公益性事业,优先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六)建设部门。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监督开发商对新建居民区监控点位、监控室的建设工作。

(七)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物业公司对已入住的居民区监控点位、监控室的建设工作。

(八)教育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公交站台、公交车辆监控设施建设,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整合本行业监控资源联网工作。

(九)联通哈分公司、电信哈分公司、移动哈分公司、元申广电公司。负责为“天网”工程建设提供网络服务和支持,并提供网络使用费用优惠。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天网”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天网工程建设纳入“平安”创建活动等工作中,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要按照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落实各项建设任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各项措施,做好协作配合,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确保达到预期工作目标;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工程建设与管理主力军的作用,切实做好工程建设、组织协调和宣传发动工作;承担建设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明确任务的基础上,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扎实推进“天网”工程建设。

(三)保证投入,整体推进。各区县(市)政府要把本级政府承担的建设项目列入财政预算。尤其是对社会单位、居民区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建设部分,要在政府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发动社会力量,鼓励和支持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积极参与建设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建设的良好氛围,整体推进“天网”工程建设。

工行网点负责人范文第3篇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统筹基层党建现代远程教育系统,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形成县、乡镇(含街道办事处,下同)子站、村网页三级联网的农村信息网络体系,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年的工作任务是完成乡、镇、镇、乡四个乡镇农村网络平台建设。2011年在此基础上,循序渐进推广至其他乡镇。

二、基本功能

(一)政府信息公开和查询功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贴近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提供政策法规、科技咨询、生产经营、致富就业、文化生活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查询等综合信息服务;整合现有各类信息资源,实现县、乡、村三级政府信息资源共享。

(二)民意收集反馈功能。注重民情民意收集,做好日常收集记录,定期梳理汇总并向乡镇报告,遇到紧急或特别重大事项时,应及时上报。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信息员能够解答或通过其他部门能够解答的,应及时解答;不能解答的,应将问题及时移送乡镇信息联络站,由联络站移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在十个工作日予以解答。

(三)政务服务功能。通过农村网络平台,将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延伸至村。通过发送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方便公众了解各项办事流程和办理手续,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推行农村电子政务管理。

(四)村务公开功能。各村应在做好现有村务上墙公布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在村网页上建立村务公开栏,实现村务上网公布,切实方便群众知悉农村财务、村民自治事务、农村组织协助政府处理行政事务的有关情况。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组织机构。

1、各乡镇成立信息联络站,联络站设在乡镇党政办,明确负责人,配备信息员,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

2、各科局明确负责人,配备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工作;

3、各村建立信息服务点,明确负责人,选拔信息员,负责农村网络平台的管理和运行;

4、组建以科局信息员、乡镇信息员、村信息员为成员的队伍,通过建立联系平台(如QQ网络群),加强联系和协调。

(二)整合平台建设资源。农村网络平台与现有的基层党建远程教育系统进行资源整合,设立农村网络平台综合服务点,并具备以下“三个一”的基本条件:

1、一处固定场所:村信息服务点设在村部,与远程教育办公场所合并,结合现有条件,配备信息公告栏,按时收集《政府公报》和《今日星沙》、政务服务指南和相关文件,方便村民查询,并配备查询登记簿;

2:一套信息设备:有条件的村信息服务点,可以配备计算机、电话、打印机,接入互联网,并具备相应的互联网安全技术措施;

3、一名信息员:村信息服务点确定1名信息员。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科局要推举业务骨干为信息员;大学生村官是农村信息员的重要主体。各信息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学习宣传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恪守社会道德规范,讲求诚信;

2、热情为群众服务,自觉履行信息员的责任、义务,积极收集、分析和信息;

3、具有专科以上文化水平,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文字编辑能力,具备一定的计算机、互联网应用与操作基本技能和农业科技、市场、政策知识,达到“会操作、会收集、会分析、会传播信息”的“四会”要求。

(四)建立管理制度。

1、宣传培训制度。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争取公众的普遍认同和热心参与,引导公众运用本平台了解、查询、利用各类信息,积极参与政府管理;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

2、联络指导制度。各乡镇、科局信息员和农村信息员要加强联系,准确把握及时更新信息,形成“进村入户”的服务队伍,及时传播信息;同时,县法制办加强与各乡镇信息员、农村信息员的联络,及时掌握农村网络平台建设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加强指导。

3、汇报、建档制度。农村信息员负责信息查询、民意收集反馈、村务公开等相关信息的登记记录,记录内容应客观、真实和详细,包括时间、具体事项、承办人和对公众提出意见的答复、处理结果等。该记录应当整理归档保存。上述记录应每月五日前向乡(镇)信息公开联络站汇报。乡(镇)信息公开联络站汇总后每月十日前报县政府办。

4、考评制度。乡镇政府要将农村网络平台建设工作纳入对村的年度考核;同时纳入对大学生村官的年度考核。县人民政府对在农村网络平台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试点乡镇政府、各科局要从建设开放型政府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建立开放型政府农村网络平台建设的重大意义,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和措施,加强指导,狠抓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试点乡镇政府、各科局要切实抓好本单位的信息审查、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建立和完善群众意见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形成行政一把手负总责、有专人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

县政府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负责信息员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将《政府公报》按期发送到乡镇,督促乡镇负责分发到农村信息服务点。

县法制办:具体落实农村网络平台建设指导工作,研究农村网络平台建设中的新情况,提出解决和完善方案。

县公安局:加强网络安全维护、监督工作。

县政务服务中心:落实政务服务延伸到村工作,在条件成熟的村推行电子政务;于8月30日之前将服务指南、服务手册发送到农村信息公开点,并负责及时更新。

县信息中心:为网站、网页的建设、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及时协助信息员对网站、网页进行更新;对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于9月15日之前制作村网页模块并免费推广到村。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村务公开和农村网络平台的整合工作。

县电信局:加快全县网络建设,加强网络维护,确保网络延伸到村,保证网络通畅。

各村于8月15日前明确信息工作负责人和信息员,并报乡镇人民政府;于9月15日之前确定并完善信息服务点。

工行网点负责人范文第4篇

镇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以村(居)防控为重点,夯实网格化管理,推动关口前移、触角延伸、重心下沉,着力形成“党政牵头,社区(村)动员,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切实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真正实现疫情防控网格化、全覆盖、全天候、无盲区。

二、网格划分

建立镇级、行政村(居)级、自然村级和村民小组级的三级网格。全镇共划分镇级宣传点3个,市场宣传点2个,村(居)及网格12个,督查专班1个,每级网格都设定了网格员。形成由镇干部周一至周五全体在点位上,村干部每人值守2天,周末、节假日高碑由社区、彰德桥村、永石桥村、大白塔村书记主任值守;复堡桥由白鹤社区、清河村、宝塔村、定宝村、复兴社区书记主任值守;石桥村由棕树村、寨子村、龙宝村、石桥村书记主任值守。星期一到到星期五,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做好日常巡查摸排、反馈、隔离管控实施五级责任制,做到镇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

三、职责任务

(一)镇级网格。组织开展本级网格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不能处理的应立即上报区防控指挥部并协助处理;建立本级网格化疫情防控台账,填报网格化疫情防控信息;加强对下级网格的监管指导。

领导干部网格责任:

(二)村(居)级网格。村(居)网格长对全村(居)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督促组织下辖网格员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发动、指导、检查、督促本网格内疫情和治安防控工作开展,收集掌握本网格工作情况,及时对中、小网格上报的紧急情况进行处置。同时负责疫情防控各项数据报表的收集审核工作,收集汇总后统一上报到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自然村级网格。自然村及网格员全面负责本片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发动、跟踪本网格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每日对网格内商户、场所进行排查,开展宣传,协调发动村民开展群防群治,帮助指导小网格防控工作开展,同时负责本片疫情防控各项数据报表的收集工作,收集汇总后上报给村(居)级网格长。

(四)村民小组级网格。村民小组级网格员每天对网格负责的村民和流动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的管控,对发现可疑情况及隔离人员不配合的情况第一时间报村级网格员由村级网格领导小组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班子及镇政府干部职工要服从安排,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确保疫情防控网格化快速高效推进。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工行网点负责人范文第5篇

一、两网化管理的目的

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现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全员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就业稳定性,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并促进企业的发展,全面提高全县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效能。

二、两网化管理的内容

我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以乡镇(包括工业园区)为一个网格,分片划分成若干个区域,在每个网格区域内,配置相应的劳动保障协管员,调查掌握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运用网络软件对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监控,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两网化管理工作步骤

(一)建立网格。对各乡镇场及工业园区按照民政、规划和国土部门最新划分的行政区域建立17个网格,不留空隙和死角,确保每个用人单位都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的管理覆盖之中。2010年10月底前,原则上按一个乡镇划为一个网格,并对划定的网格进行编码,绘制成彩色网格图书面报市劳动保障局。

(二)落实人员。在2010年10月底前,各乡镇完成相关人员招聘,按照每个网格不少于1名劳动保障协管员进行配置,通过政府公益性岗位政策,在县城区建立协管员队伍,配备3名劳动协管员,主要负责县城区和工业园区的用工信息采集,数据录入和所在网格的劳资矛盾的调解工作。人员聘用工作完成后,将组织协管员统一培训,熟悉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业务素质能力,明确各网格劳动保障协管员的监管职责,全面启动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建立全县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县劳动保障局指导网格内配置的劳动保障协管员,深入到网格区域内每个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表》的要求,逐一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采集,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时限要求:2010年11月底完成县工业园区、鳌溪镇辖区内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信息采集;2011年4月底完成全县国有、集体、股份制、外资和私营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信息采集;2011年6月底完成全县个体工商户的劳动用工信息采集。

(四)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各网格要结合金保工程网络和管理软件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各乡镇将采集到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输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平台,形成以网格为单位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在今年年底前将县工业园区、鳌溪镇两个网格建立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进行数据整合,为明年全县全面展开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五)建立健全制度。为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县劳动保障局要尽快制定下发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考核考评制度、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动态监控制度、劳动保障协管员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做到按级负责,狠抓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两网化管理的工作职责

(一)劳动保障局职责。劳动保障局负责全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全面推行,重点突出”的工作思路,以点促面,全面推进;负责与县政府协调,通过公益性岗位配齐劳动保障协管员;负责指导劳动监察机构实施两网化管理工作;负责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纳入相关目标管理。

(二)各乡镇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负责落实配置劳动保障所的劳动保障协管员;负责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负责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三)劳动监察局及相关部门职责。根据工作要求,劳动监察局负责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负责统计各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的基础数据,负责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负责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和基本信息数据库的软件管理。县工商部门负责提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工商注册情况;县民政部门负责提供社团组织注册情况;县质监部门负责提供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负责做好本园区入园企业的两网化管理工作。

五、两网化管理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两网化管理是推行城乡一体化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要求,是依法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有力保障,是提高我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对于预防和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按照“网格、网络、信息平台建设、人员、经费”五到位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科学划分网格,落实工作场所,配置人员,明确经费来源,保证经费落实。财政部门按实有监察员、协管员人数,安排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并列入县财政预算。

(二)加强领导。为推动工作的开展,成立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李新生任组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庆华、副局长夏明任副组长,成员由劳动监察仲裁股、社保、就业、医保机构负责人、工商局、民政局、质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劳动监察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劳动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