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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的遗传教案

生物的遗传教案

生物的遗传教案范文第1篇

在高校遗传学教学中存在许多经典案例,如:果蝇的翅型、体色、眼色等性状的遗传;豌豆的性状遗传以及玉米籽粒的形状和颜色性状的遗传等。其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经典案例,即血型遗传。自20世纪初至今,ABO血型遗传一直是复等位基因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经典案例。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血型的经典内涵得到不断提升,新的研究结果使血型遗传所涵盖的遗传学知识点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丰富。因此,以我们身边最常见的表型--血型为案例开展遗传学教学不仅可以将复杂的知识点简单化、形象化,便于理解,还可以将繁多的基础知识串联起来,便于记忆。另外,以血型遗传作为经典案例在遗传学的教学中还可以不断加人新的研究和新的应用,使经典的内涵不断得到新的提升,让学生的视野接触到前沿的科学知识,为日后的科研接力打好基础。

1血型与遗传学之间的重要关系

开展案例教学,案例的选择是关键。血型是人类血液由遗传控制的个体性状之一,与人类的生活关系密切,用途广泛。自1900年到2005年,已检测出约29个血型系统[21。临床上最常用的有“ABO血型系统”、“Rh血型系统”、“MN血型系统”和“HLA血型系统”。这些血型系统涵盖了复等位基因、基因互作之上位效应等遗传学的孟德尔定律拓展原理,基因的表达调控及群体遗传等遗传学的精髓内容。透过这个知识窗口,可以看到遗传学在血型中的奥秘。

孟德尔遗传定律从建立、发展到不断拓展完善,一直都是贯穿高校遗传学教学的核心知识点。由于现在大学生从高中开始就接触孟德尔定律,如果大学教学还是重复高中阶段所涉及的内容,学生的学习兴趣难以提高。在高中知识的基础上,开展案例教学,引入现代遗传学在人类血型上的最新认识,则不但可以给学生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还能自然地激起他们深入探索的兴趣。血型的遗传特征及生化基础可以清晰明了地向学生阐述清楚孟德尔定律的一些重要的延伸知识内容。从红细胞血型到白细胞血型,从常见的ABO血型到罕见的孟买、Rh血型,对于假基因、等位基因、复等位基因和拟等位基因等不容易理解的基因概念以及基因之间的相互作用都可以通过血型案例,把学生带入情境之中,在教师的指引下由学生自己依靠其拥有的基础知识结构和背景,在血型案例情境中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比较轻松地掌握这些容易混淆不清的概念和一些难以理解的遗传学现象,如非等位基因之间的相互作用之上位效应等。

此外,人的血红蛋白基因在不同发育时期的表达调控还涉及遗传学中的表型和基因型之间的关系,真核生物中的基因表达调控模式等知识点。对血型相关的一些遗传疾病进行分析,还可以引申出基因突变和染色体缺失突变及一些重要的遗传标记。血型的遗传学检测方法及临床上的输血原则和溶血、血型互配等现象也与受基因表达调控的红细胞的细胞膜糖基的特征和生化机制密切 相关,引导遗传学从理论到实验,再到实践中的应用。血型与疾病的关联分析,把科研思维引入高校遗传学教学中,让学生紧跟时展的步伐,理论联系实际,为日后的科研工作打好基础。

遗传学中两大重要的主题是遗传和变异,主要包括孟德尔遗传和连锁遗传、基因突变和染色体畸变。通过以复旦大学遗传学教学大纲为参考,与刘祖洞主编的《遗传学》和乔守怡主编的《现代遗传学》教材内容相比较发现,血型遗传案例除了与上述遗传学四大内容关联外,还涉及到基因的表达调控、群体遗传、表观遗传等知识点,其中大部分知识点都是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内容。目前,血型案例所涵盖的主要遗传学知识内容及在遗传学学科中的重要意义的归纳见表1。因此,把血型作为经典案例,开展遗传学的案例教学既贴近生活,引发学生深刻的思考,又能代表性地进一步阐述探讨遗传学的生物知识。

2血型案例在遗传学教学中的开展

在以血型为案例的教学过程中,我们首先根据高校遗传学的教学目标和培养目标的要求,在学生掌握了一些遗传学的基础知识和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结合遗传学的教学进度逐步有序地进行介绍:1.血型基本知识介绍;2.红细胞血型的细胞膜糖基特征和生化机制;3.红细胞血型与输血;4.血型的遗传学规律特征,包括(I)ABO血型复等位基因遗传及其应用,(II)ABO血型基因的克隆,(III)ABO血型的遗传学鉴定;5.ABO血型的拓展,包括(I)孟买血型与拟孟买血型,(II)红细胞血型与白细胞血型。下面主表1血型与高校遗传学教学的重要关系

要选取两个方面阐述在遗传学教学中的开展过程。

    2.1血型基本知识在教学中的开展

ABO血型系统是第一个被描述的红细胞血型系统,也是最具有临床意义的一个系统。因此,在进行血型基本知识介绍时往往以ABO血型为例。随着以分子生物学为基础的血型研究的发展,ABO血型的基因遗传背景目前已比较清楚。在介绍血型基因的基本知识同时也涵盖着遗传学知识的传播,而且随着血型基因知识的不断丰富完善,涵盖的遗传学知识也越来越广泛。

ABO血型由3个复等位基因控制,即iA、产和i°o在开展遗传学相关教学活动时,一般都用此作为分析生物界中复等位现象的经典例证。这些基础知识对于高校学生来说可能在高中的时候就已经获得。因此,在大学开展相关教学时,除了简单介绍这3个主要的复等位基因外,还可以深入讲述新的研究结果,到目前为止通过分子生物学方法已经确定了160多个^50等位基因,只是目前国际上以4川7基因作为等位基因的参比序列,其他基因均与其紧密相关,非常保守。在此基础上ABO血型又可分为许多亚群,其中A血型表现出最多的亚型。在红细胞血型系统中还有一种Rh血型,分为Rh阳性和Rh阴性。Rh血型主要由3个紧密连锁的基因D/d、C/c、E/e决定,这3个基因以单倍型方式传递,属于拟等位基因。这样在讲解原有知识基础上,又不局限于原有知识范围,由ABO血型到Rh血型,由复等位基因引出拟等位基因,在教学方法上可以通过相互比较,举例分析,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提

高他们的学习兴趣。

人类的血型是不是一生恒定不变的?面对这个问题,很多学生都会认为血型是由遗传决定,不会改变。其实人类的血型也会发生变异,如急性白血病以及再生障碍性贫血可以使血型抗原减弱,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可以导致血型抗原丢失等。而且,健康人也存在血型变异的现象,但是这个是与细胞表面血型物质受到掩盖以及人体存在一些稀有ABO等位基因有关。这些新的知识可以向学生很好地展示“遗传和变异”,利用身边的血型案例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他们积极主动地掌握遗传学的精髓。

此外,最近几年疾病引发基因甲基化和突变的研究'又可以结合表观遗传学的内容开展教学。

2.2红细胞血型的细胞膜糖基特征和生化机制在教学中的开展

人类ABO基因位于9号染色体长臂(9q34),其基因产物是一些专一性的糖基转移酶,可以催化血型抗原前体特定部位的糖基转移,从而控制ABO血型抗原的生物合成。其中4基因编码产物为N-乙酰-D-半乳糖胺转移酶(简称A酶),可以产生常见的A抗原;S基因编码产物ci-l,3-D-半乳糖转移酶(简称B酶),可以产生常见的B表面抗原;和S基因同时存在产生的等位基因,其编码产物具有A酶和B酶的特异性,在红细胞表面上产生不同强度的A和B抗原;而O基因则是第258位和第349位碱基缺失导致的密码子移位,使终止密码提前出现,合成了无酶活性的短肽,因而体内没有A酶和B酶,也不能催化糖基转移,只有前体物质H的产生为H抗原(图1)。因此ABO血型有时也称为八811型[71。这样,不同的、B、0基因编码不同的多肽,产生具有不同功能的糖基转移酶,非常简单地引出了遗传学中经典的基因与酶的关系的“一个基因一条多肽(一个基因一个酶)假说”,使学生很容易获得一个基因决定一条相应的多肽链(酶)的结构,并相应地

影响这个多肽(以及由单条或多条多肽链组成的酶)的功能这种遗传学思想,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此外,最新研究发现ABH抗原除表达在血细胞表面以外,还可以出现在除脑脊液外的分泌液中;有大约80%的个体具有产生这些可溶性抗原的遗传基因;这种分泌抗原的表达由双结构基因控制,即第19号染色体2个紧密连锁的Ft/n(用和基因座。ABO血型抗原都由前体H物质合成,SeAe基因和丑冷基因都可以控制合成H物质;简单来说,基因的表达决定体液中是否出现ABH抗原,H/h基因的表达决定红细胞上是否出现ABH抗原。但是,并不是所有带m基因的个体唾液中都分泌ABH物质,还要受到Wh基因的制约,其中hh型(即孟买型)均为非分泌型[7]。这样又引出了遗传学中一个很重要的概念--上位基因,很重要的遗传学现象--上位效应。这些属于遗传学中基因互作的重点内容,而且发生基因相互作用的非等位基因仍然遵循孟德尔分离和自由组合定律,后代的基因型及其比例是可预计的,所以在遗传学教学中还可用于亲子鉴定、重大遗传疾病的关联分析、人种演化、群体遗传分析等相关内容。

2.2相关技术的拓展应用

ABO血型的分子检测是分子遗传学教学中PCR技术拓展应用的案例。血型基因的表达影响血型的表现型,表型相同的个体其基因型不一定相同。如何区分iAiA、Pi0在表现型都是A型和iBiB、iBi0在表现型都是B型的个体,可以根据A、B、0血型基因碱基的差异,应用聚合酶链式反应-限制性片段多态性(PCR-RFLP)技术分型人类ABO血型的方法。这种方法可以对个体血型(血型基因型)进行判定:是属于AA型、AO型,还是BB型或BO型。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进行了改进,并结合教学进程,作为自选实验在学生中开设,获得了学生的好评。在135个学生中开展自选实验,其中有80%的学生选择ABO血型鉴定这个实验,并表示对这个实验很感兴趣。

此外,还可通过分析核苷酸来确定分泌型ABH血型的Se基因型。主要基因分型技术有:(l)PCR-序列特异性引物(PCR-SSP),这是一种新的基因多态性分析技术,根据基因座某一碱基的差异设计一系列引物,特异性引物仅扩增与其对应的等位基因, 而不扩增其他的等位基因;(2)PCR-DNA测序法,先通过PCR扩增基因的主要片段,然后测定序列;(3)PCR-限制性内切酶法,用对位点特异的限制性内切酶消化基因,再通过Southernblot分析来确定。目前,PCR-SSP常用于胎儿血型鉴定及白血病引起的血型抗原异常等血型鉴定。随着450基因结构和研究方法的迅速发展,AB0血型定型也将进入基因定型的时代,揭示更多的关于AB0基因和AB0血型表观遗传学等方面的奥秘。

在教学过程中还可以设计一系列与血型相关的论题,引导学生査阅相关方面的最新进展,总结出血型与人类疾病和性格之间的关系以及蕴涵的遗传学原理。学生可以分组制作PPT讨论,还可针对某一论题,学生组队分为正反两方,开展辩论式讨论。一学期可以安排一次课时(45分钟)开展辩论式讨论,前30分钟让学生正反方陈述观点,列举证据开展辩论,后15分钟用于总结和点评。在这个模式下,几乎所有的学生都积极主动地参与进来,将引导、鼓励与考评相结合,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11]。开展“血型是否可以决定性格”类似专题的辩论式讨论,既增加了遗传学教学的兴趣性及可接受性,还可以使学生的思维在辨析中得到操练。正反两方队员通过收集资料和案例,与同学辩论解释的过程中,不仅掌握了深奥的科学知识,而且还与现实生活相联系,并且将遗传学应用于实际,填补了传统教学在知识灵活认知与实践中的不足。

3以血型为案例开展遗传学教学的优点

作为日常生活中被人们广泛熟知的遗传学常识,血型遗传学的研究历程符合遗传学的发展规律与教学规划,其作为遗传学教学案例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

生物的遗传教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互联网+”; 非物质文化遗产; “档案式保护”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这是目前我国唯一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法律。该法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全面了解非遗有关情况,建立非遗档案及相关数据库。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非遗档案及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公开,便于公众查阅。”由此可见,建立非遗档案直接关系到遗产保护的成效。

“档案式保护”是非遗保护的基础手段之一。在传统的非遗保护观点里,它指相关保护单位对非遗项目、传承人以及与之相关的具有价值的信息进行直接收集、整理、立档、保存、管理并提供利用服务的各项工作的总称。早在1950年,日本颁布的《文化财保护法》中就提出了为无形文化财建档的要求,在该法律第三章第二部分中明确规定了“重要无形文化财及重要无形文化财之外的无形文化财的指定及其保持者或保持团体的认定、保存展示、记录档案的制作及经费等内容”。在此之后,各国也开始积极探索非遗“档案式保护”。

在我国,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是非遗“档案式保护”工作的主体。它们对非遗虽然起到了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的重要作用,但是在新时代下,这类传统的主体保护方式对非遗的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的作用并不太突出。正如有的学者指出,非遗作为一种“活态”遗产,不仅仅是为了简单保存而归档,而是为了保护和传承才归档,并且保护和传承绝不是固守的。[1]因此,它们必须要走进广大民众的视野,从民众中来到民众中去,这样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护。

一、“互联网+”时代下非遗“档案式保护”的新特点

1.保护内容的变化:由显性到隐性

在传统的观点里,“档案式保护”的内容主要包括非遗活动中产生的一系列实物、道具、资料、非遗项目档案、传承人档案等。随着我国非遗项目的增加,“申遗”档案、学术论文、会议报告文件、课程资料、图书出版物等开始进入档案工作者和相关学者专家的视野。非遗主要体现在口头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传统手工艺等方面,是广泛存在于人类社会生活中的“隐性知识”。例如张小泉锻制技艺、郫县豆瓣传统制作技艺、中医正骨疗法等等,在过去,它们主要是依靠家族代代相传,因此,对于家族而言这些技艺是他们的隐性知识。[2]在现代化的今天,这些技艺仍然发挥着造福人类的作用。因此,档案工作者们有意识地收集、整理这些隐性知识,通过档案化处理,将其变成显性化知识,从而可以达到为人类广泛享用的目的。

早在2007年,著名学者冯骥才先生就指出,“非遗档案不仅包括纸质的、数据库多媒体的东西,活的东西也是档案,甚至活的空间也是档案”[3]。今天的资料也许就是明天的档案。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档案的价值认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所以要重视新环境下出现的新问题。非遗衍生品作为非遗“生产性”保护的成果表现,在“互联网+”时代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了。以“夏布制作技艺”为例,重庆壹秋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独特的创意设计来激活夏布的美,以此传播传统的非遗,目前已经开发出包括围巾、布包、桌旗、团扇、笔记本、钱夹等500多种夏布衍生品。从这个角度来看,非遗衍生品的设计、制作、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有价值的资料都可以成为档案;因为它们发挥了档案的教育、保存、研究等功能。

2.保护载体的变化:由物质到虚拟

过去,我们对非遗的档案主要采用纸质记载、录音、影像记录等方式保存。在互联网时代,随着技术的进步,许多非遗档案开始实现数字化,通过扫描技术、数据库技术、多媒体技术、3D虚拟交互技术、VR、AR、MR等高新技术,将非遗档案资源转化为数字化的档案信息。例如韩国文化遗产管理局建立了非遗在线百科全书,通过信息技术、多媒体平台记录非遗资源,各非遗团体、个人可以及时提供非遗动态并且更有效地把信息传播给公众。[4]此外,美国、加拿大、英国、匈牙利、印度等国家都在开始积极探索非遗数字化建档工作。

早在2006年,文化部就联合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立了“中国非遗数字博物馆”网站,从国家层面对非遗进行数字化保护。随后,江苏省、河北省、太原市、凉山彝族自治州等省市地区也开始积极探索非遗档案资料数据库建设。此外,很多保护单位开始尝试建立非遗“大数据”中心,统计非遗及传承人在全国的分布情况。基于数据,我们可以快速地了解同类非遗在不同地区、不同传承人手中的传承状态,从而挖掘其传播价值,建立良性的传播生态圈。非遗共享性保护原则要求我们在对其实现数字化保护的同时,可以通过网络利用非遗档案资源。

3.保护主体的变化:由单一到多元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定义,非遗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基于这一概念,我们可以认为非遗的传承主体可以是群体、团体或个人,而从非遗保护的实践来看,单纯地依靠政府部门或非遗传承主体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利用集体的力量和“公众参与”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对非遗档案的保护工作亦然。

近年来,随着“申遗”的进行,非遗“档案式保护”的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公益性档案保护主体开始向商业性保护主体过渡,形成了包括博物馆、纪念馆、档案馆、各种研究团体、政府文化机构、公司、民间个人等在内的保护管理体系。[5]因此,对非遗的档案式保护,我们可以借鉴“美国记忆”工程、日本“亚太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以及台湾“兰屿媒体与文化数字典藏”计划的经验,开展跨地区跨国界的合作模式,争取最大范围地收集档案资源。[6]此外,高校也可以利用自身优势资源开展非遗档案保护,如加拿大纽芬兰纪念大学成立数字档案馆,利用高科技手段,积极参与非遗档案建设工作,通过互联网平台分享保护成果,传承本国文化。

我国幅员辽阔,还有很多非遗档案资料分散在民间。在网络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加快,档案工作人员应该抓住机会,借助网络力量多方互动,展开对它的收集整理工作。非遗传承人分布在全国的各个角落,需要政府从顶层设计着手,制定相关的政策,规范传承人的网络传承行为。

档案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建立非遗专门网站,并设置一个网络接口,非遗传承人、研究者等可以通过注册形式上传相关资料,从而可以不分时间、空间收集档案资料,不断完善内容,保持档案内容的持续更新。这种方式可以收集到丰富的资料;当然资料内容会有鱼龙混杂的现象。这就需要对档案进行仔细甄别查验,保证档案资源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3.加强对档案的宣传推广工作

非遗的保护工作机制应当是“决策机制、协调机制、咨询机制与执行机制、督查机制等的有机结合”。[11]其中,“决策机制”是保护工作的基础,档案资料不仅依靠大量的人力物力,更需要政府部门对收集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编研,并在此基础上策划一系列档案宣传活动,让档案真正实现普及,发挥应有的作用。例如由贵州省档案局和上海市档案局联合主办的“黔姿百态D贵州省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展”,充分运用了500多件档案文献、照片和实物,形象生动地展现了贵州省最具代表性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2]

尽管“文件生命周期”①理论告诉我们,处于非现行期的非线性文件需要进入档案馆永久保存,可是非遗是靠传承者“身体”传承的,所形成的档案需要回归传承生态环境。因此,档案主管部门可以定期开展线上线下主题展览活动、学术研讨会、专题讲座,通过策划这些活动来扩大受众对象,广泛吸收各方意见,强化档案保护意识。此外,开展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新观点可以集结成书并公开出版,从而扩大档案的传播范围。

有学者提出“固态活化”理论,即“对非遗档案进行研究、开发和利用,开发出蕴藏在非遗档案中的精髓和灵魂,将固态的非遗还原为活态非遗并以活态的形式传承发展”。[13]按此理论并结合非遗保护的实际情况,档案相关部门还可以开发非遗相关辅助教材、学习课程,与大中小学建立合作关系,通过网络学习的方式进一步发挥档案的教育文化功能。

4.建立非遗专题档案数据库

20世纪60年代中期,产生了数据库技术。它主要是指对数据进行存储、处理、管理和维护的一种现代信息技术。非遗档案数据库是指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对非遗档案资源进行分类、记录、保存,建立科学有效的存储空间的一种技术保护手段。非遗档案数据库是实现非遗资源共享的重要平台,同时也是宣传推广非遗的有效手段。目前我国已建成中国荣昌陶艺文献专题数据库、楚雄彝族文献专题数据库、伏羲文化文献专题数据库、山西戏剧文物文献数据库等。[14]这些地方特色数据库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和学习。

然而,我国还有很多的非遗档案资源分布零散,并且官方和民间资料都比较少,没有形成统一的档案分类标准。尤其是一些濒危非遗项目更需要及时采用数据库进行保护,如羌年、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麦西热甫、中国活字印刷术、中国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赫哲族伊玛堪说唱等等。因此,档案保护单位可以参照《中国档案分类法》,统一制定分类标准,分级进行编码保存,并根据地域特色,建立专题档案数据库。

5.加强档案的立法保护

“档案式保护”是国际法确立的保护模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多次以国际文件或立法形式强调档案式保护的重要性。从1972年的《关于在国家一级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到1989年的《保护传统文化和民俗的建议》,再到2003年的《公约》,[15]这些文件法规拓宽了非遗档案保护的立法空间。

以非遗档案的所有权为例,群体、团体或个人是非遗的传承者、创造者、享用者,他们在非遗的保护、传承、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他们在行使非遗传承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充分享受非遗带来的经济收益。然而在我国,很多集体创造的非遗资源,由于所有权关系尚未明确,传承者本身得不到应有的利益。因此,需要加快制定法律,还原传承者的主体地位和权利。

此外,非遗档案中涉及的内容可能包含个人的商业秘密,如传统手工技艺或饮食医药配方。系统的档案材料一旦通过网络泄露了,不仅对传承人造成损失,很有可能对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造成伤害。因此,通过对商标的预防式注册和申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措施可以有效防止侵权行为。

注释:

①1940年,美国档案学者菲利普・布鲁克斯最早提出“文件生命周期”概念。“文件生命周期”指的是文件从产生直至因丧失作用而被销毁或者因具有长远历史价值而被档案馆永久保存的整体运动过程。

参考文献:

[1]罗宗奎,王芳,知识产权法体系下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优势和基本原则[J].档案学通讯,2012(2):47.

[2]吴品才,储蕾,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保护的理论基础[J].档案学通讯,2012(5):76.

[3]吴红,王天泉.为流逝的文明建档――访冯骥才[J].中国档案,2007(2).

[4]陈师鞠,徐妙妙.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式保护进展研究[J].中国档案,2016(6):75.

[5]罗宗奎,王芳.知识产权法体系下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优势和基本原则[J].档案学通讯,2012(2):45.

[6]徐拥军,王薇.美国、日本和台湾地区文化遗产档案数据库资源建设的经验借鉴,2013(5):61.

[7]国家图书馆中国记忆项目“东北抗日联军专题”资源建设成果丰硕[N].中国文化报,2016-9-20.

[8]单霁翔.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8:8.

[9]徐欣云.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式保护中的“新来源观”研究[J].档案学通讯,2013(5):24.

[10]韩英,章军杰.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资源开发[J].档案学通讯,2011(5):72.

[11]何永斌.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中的几对关系[J].山西档案,2009(3):49.

[12]我省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展在沪开展[N].贵州日报,2010-5-29.

[13]王云庆,陈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展览研究[J].档案学通讯,2012(4):37.

生物的遗传教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信息化;研究

一、认清形势,把握大局,进一步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平阳县历史悠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全县列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项、省级21项、市级62项、县级98项,部级传承人2位、省级28位、市级70位、县级80位,创建了省级非遗传承基地1处,市级非遗传承基地3处。此外,平阳还创建了“和剧”、“温州鼓词”、“平阳南拳”等多个传承基地和多个传承教学基地。但近年来,平阳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灭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和流失,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数字化保护已经刻不容缓。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档案建立不完整不系统。平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处于起步阶段,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建档,相关的文件、音像资料零星存放,存在着管理不严和流失现象。

(二)缺乏相应规章制度约束。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管理保护措施不够完善,在遗产保护上虽然以政府为主,但在遗产传承、挖掘和资料的整理上仍然以个人行为居多,一些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后继乏人,依靠祖辈口传身教继承的文化遗产的档案管理急需加强。

(三)尚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十分短缺,专业人才相对缺乏,技术保护、人员培养以及档案管理资金和设施难以保证,遗产档案管理松懈甚至流失,严重制约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科学保护档案有待提高。民众保护意识淡薄,一些部门单位不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管理,一些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文化资源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一些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亟待补救。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人类文明的历史记录,是人类进步和文明的缩影。不仅是群众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资源,也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因此,深入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不断提高档案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使档案工作更能体现时代精神、增强生命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找准定位,发挥优势,更好地服务于全县转型发展大局

加快转型发展、建设温州大都市南部中心城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工作的大局,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字化研究工作,必须更好地服务于这个大局,把握结合点,找准切入点,在服务转型发展中确定工作方位、发挥独特作用。

(一)发挥档案工作服务文化繁荣的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记录着社会文明进步的历程,档案资源是非常重要的文化资源。要加快推进新一轮档案梳理,努力使档案成为一个地方的文明象征和文化标志。要把“文化强县”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收集归档和综合利用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档案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二)发挥档案工作服务社会民生的作用。人民群众满意始终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民生问题解决到哪里、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建立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群众查阅的档案利用体系,创新档案工作服务民生的途径和办法,扩大档案开放范围,改善档案查阅条件,努力使档案资源更好地惠及于民。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网络延伸到社区,促进“档案进家庭”。

(三)发挥档案工作服务建设主旋律的作用。当前,平阳进入大投入、大开发的时代,很重要的是借鉴历史经验、科学治国理政、凝聚民心。文化部门要大力宣传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唱响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把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加快转型发展的事业不断向前推进。

三、突出重点,强化举措,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和服务水平

建设与平阳转型发展、科学发展要求相符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文化部门肩负的职责。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一)在档案登记备份工作上下功夫。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登记备份工作的规范化。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归档时间,确保档案数据准确、真实,不断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关键时刻能真正发挥效用。

(二)在档案文化建设上下功夫。找准档案文化的立足点、聚焦点,对县非遗中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源进行归纳提炼和深度分析,实现更高层次的开发利用。县非遗中心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档案建设,通过拍照、摄像、录音等方式为濒临失传的文化现象建立档案,为推进文化强县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三)在档案信息化建设上下功夫。数字化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有效保护和利用的前提和基础,是提高档案利用网络化服务水平的关键。以建设数字档案室建设为抓手,加快从过去以技术为主导向以服务为主导转变,从注重应用信息技术向注重档案内容信息化转变,进一步完善档案信息资源库、档案公共服务应用系统,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互联共享,带动档案信息化与档案服务体系深度融合,让大众也乐于参与和分享。

(四)在档案基础工作建设上下功夫。主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整理工作。积极挖掘,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对演唱的曲目进行录像、录音、记谱工作, 并摄制成光盘永久保存。对于实物档案不便于长期永久保存的,将其转换成电子档案。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口口相传、记录不多或不宜推广的民间技艺,都要一一归档。

四、加强领导,营造环境,为非遗档案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本着对档案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组织工作体系,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工作计划,为保护工作提供组织支持和人力支持。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生物的遗传教案范文第4篇

今年3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提请的《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会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省人大代表、省有关部门和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征求意见,并在地方立法网上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先后到庆元、泰顺等地进行立法调研,直接听取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有关专家等的意见。4月30日,召开座谈会听取10多个省有关部门的意见。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初次审议意见、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地、各方面的意见,法制委员会对草案进行了多次研究、修改,并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作了沟通。5月14日,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保护范围

草案第二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作了界定,并列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教科文卫委员会和一些委员提出,上述规定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18号)的提法不一致,表述不够规范,列举的种类也需要作调整。为此,建议修改为:“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同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作了相应修改和调整,主要是增加了“传统竞技”(草案修改稿第二条第二款)。

二、关于保护职责与保护经费

草案第二章规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针对当前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实际需要,根据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以及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意见:1、建议将草案第九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保护管理工作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草案修改稿第七条)2、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适当扩大了专项资金的用途范围(草案修改稿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3、进一步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职责,同时增加一款,作为草案修改稿第十条第二款:“省人民政府应当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4、将草案规定的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制度,修改为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咨询制度,并规定政府及文化行政部门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中应当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草案修改稿第十一条)。

三、关于名录与传承

(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代表性传承单位的确认条件,草案用一个条文作了原则性规定。鉴于传承人和传承单位的特征和条件不尽相同,根据委员和部门的意见,草案修改稿用两个条文分别作了规定(草案修改稿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

(二)草案第十八条规定了传承人和传承单位的职责,没有规定相应的权利。为体现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根据委员和一些地方的意见,草案修改稿增加了一条,对代表性传承人和代表性传承单位的权利作了相应规定;将草案规定的“职责”改为“义务”,并对义务的内容作了适当调整(草案修改稿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

(三)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代表性传承单位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等情况的处理。草案修改稿将“不符合原审批、命名条件的”,细化分为“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和“怠于履行传承义务”几种情况,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三条)。对已列入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不符合原审批、命名条件的是否撤销,有的委员和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命名后,一般不存在撤销问题。文化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送审稿)》和兄弟省市的相关立法,对项目命名后的撤销问题均未作出规定。鉴于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建议条例暂不作规定。

四、关于保护措施与管理

有的委员和部门提出,应当加强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原材料的保护,防止因原材料资源的耗尽导致依托于该原材料的手工艺技能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失传。为此,建议增加一条,作为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七条:“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密切相关的天然原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限量开采、提高利用率等措施予以保护。”

草案第二十二条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的命名程序和主体。一些地方和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的创建工作实际上并没有开展,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可参照,因此不宜规定过细。鉴于上述情况,草案修改稿对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的问题作了原则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的设立条件、程序和保护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草案修改稿第二十八条)。

草案第二十九条规定,境外团体和公民到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性考察与研究,必须报经省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的部门提出,对所有学术考察活动都要经过审批过于严格,同时审批权限集中到省里也不一定合适。为此,建议修改为:“境外团体和个人到本省行政区域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性考察与研究,应当事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对具有保密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性考察与研究,应当报经省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批准。”(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草案第二十八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原始资料、实物的限制经营、出境作了规定。有的委员和部门提出,该条规定与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不一致,限制出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原始资料和实物一般应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境。为此,建议修改为:“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原始资料和实物,限制经营、出境。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三条)

五、关于法律责任

根据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和一些地方的意见,建议增加一条,对侵占、破坏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资料、实物、建筑物、场所等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草案修改稿第四十三条);对擅自经营、出境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原始资料和实物等行为,国家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建议删除草案规定的法律责任;对草案规定的一些罚款幅度,作了适当调整。

六、其他

根据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部门和一些地方的意见,建议草案修改稿第三条增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一句;第十二条第二款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捐赠的,享受国家和省有关优惠待遇”;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对有突出贡献的代表性传承人和代表性传承单位,增加“可以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一句;草案第四章的章名改为“保护措施与管理”;第二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征集、收购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原则,合理作价,并标明出让者的姓名。征集、收购的资料、实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妥善保管。”

此外,还对草案的其他一些条款和文字作了修改,并对有关条款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生物的遗传教案范文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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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摘 要】遗传学是生物学、农学、遗传学等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本文从遗传学专业的特点出发,结合自身的教学实践与研究探索,对遗传学课程中教材的选定、教学内容的优化、教学方法及其实验教学的改进等问题进行探讨,提出体会和思考,以期优化遗传学课程体系,提高教学成效。 【关键词】遗传学 教学内容 实践教学 教学方法 考试方式 【中图分类号】G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5)21-0037-02

遗传学是研究生物遗传与变异规律及基因结构和功能的科学,其教学目标是使学生通过学习遗传学理论知识,了解其最新发展动态,掌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遗传学内容的丰富和加深与学时不断压缩的矛盾日益突出,造成教学难度不断增大,因此如何在有限的学时下完成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成效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如何加强课程建设、优化教学体系提出思考。

一 教材的选定

教材是知识传授的载体,是学生学习的切入点,其质量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教学的质量与学习效果,因此教材建设是课程建设的重要环节。不同版本的教材,在教学内容、教学重点、难点等方面的安排都有所差异,选择一套既符合培养学生的目标,又符合学生专业特点的教材是至关重要的。目前遗传学教材主要包括王亚馥主编的《遗传学》、刘祖洞主编的《遗传学》、朱军主编的《遗传学》、赵寿元主编的《现代遗传学》、方宗熙主著的《普通遗传学》。根据教学实践经验和学生的培养目标,又结合我院现阶段的特点,本教研室选择了王亚馥主编的《遗传学》,该教材对遗传物质的本质、遗传物质的传递以及遗传信息的表达和调控进行了较为深入和集中的探讨,使学生在群体水平、个体水平、细胞水平和分子水平的不同层次上对遗传学有较为深入和完整的认识,有利于学生遗传分析能力的培养,为以后的理论课程(如动物育种、植物育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 优化教学内容

教材是教学内容的代表与示范,而教案是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的前提方案,遗传学是一门与其他学科知识交叉、渗透性较强的综合性学科,因此在遵循学生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前提下,并结合学生基础和学时数的具体条件,梳理好各章节的侧重点,编写合适的教案十分重要。这就要求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认真钻研教材、全面领会教学大纲、明确教学目标、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多与相关课程的教师交流,调整教学重、难点,避免重复教学。如遗传的细胞学基础是细胞生物学教学的重点,遗传的分子学基础、原核生物基因的表达调控、真核生物基因的表达调控是分子生物学教学的重点,核酸的结构、DNA复制及损伤修复是生物化学课程的重点,这三部分内容可以要求学生进行自学。遗传学三大定律中,孟德尔遗传法则学生在高中阶段已有所掌握,在讲解时应注重对孟德尔定律的验证,而遗传连锁法尤其是两点测交和三点测交的作图方法,是学生学习的重点和难点,可增加教授学时,并结合经典实验,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做到重点突出、难点讲透。此外还应注重基础知识与前沿科学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其科学的思维方法。

三 改进教学方法

传统的教学方法是教师满堂灌、学生被动地接受,这样不但削减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也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培养现代化的应用型人才必须要转变传统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

1.启发式教学

通过提问的方式教学,激发学生的探知欲望。如在讲遗传连锁分析时,提出“基因的连锁遗传必须用双隐性进行测交吗?”,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开发学生分析思维的能力,使学生的学习方式由简单的接受型转变为自主学习,提高其学习的主动性。

2.讨论式教学

在教学过程中,选取学生感兴趣的问题进行分组讨论,如在讲近亲繁殖和杂种优势时,提出骡子为什么只有极弱的生育能力,近亲繁殖都有哪些危害,并引出我国《婚姻法》禁止直系亲属三代内结婚的科学性,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增强看问题的全面性,做到学以致用。

3.探讨式教学

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拓展遗传学知识,在教学目标下,布置适当的问题让学生完成,如在讲解染色体畸变时,让学生阅读全书或查阅其他参考资料,思考造成结构变异的原因有哪些,并通过分组讨论、集中发言、教师评价总结的方式进行考核,培养学生积极探索和敢于创新的品质。

4.改进教学手段

多媒体技术是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的高效辅助手段,多媒体课件的建设可在有限的时间和学时下,以图片、文字、动画等方式,将抽象难懂的理论知识形象直观地展示给学生,这样不但扩大了信息量、调动了课堂气氛、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而且还能克服学生记笔记难等问题,从而提高了教学效果,最大限度地发挥多媒体教学的优势。如在讲授遗传病时,可显示相关遗传病患者的照片,也可插入相关遗传病视频,在讲基因突变时,可以插入正常和突变后的变异体作物或动物的对比图片,激发学生对该病发病机制的研究;讲授染色体交换、染色体重组及染色体的畸变时,可以采用不同的动画模拟方式教学,更逼真地展示出基因的缺失、重复、融合,并让学生结合生活,思考哪些疾病与这些基因相关,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认识。遗传学三大定律的发现,及DNA双螺旋的发现,遗传密码、基因组测序计划,让学生观看纪录片《世界百大发现――遗传学》,从声情并茂的纪录片中感受到学习这些知识的乐趣。

此外,教师可将教学大纲、教学参考书籍、教学辅助资料(如教案、课件、课后练习及其他教学资料)等上传至局域网上,并与国内遗传学精品课程网站链接,鼓励学生充分利用教学网站与网络课程教学共享平台,这样既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又可克服多媒体教学中的不足,解决如课件信息量大、学生来不及记笔记、条理性不足等问题。

5.改善实验教学

遗传学是一门实验性很强的基础学科,其教学目的是巩固和加深遗传学理论知识,实验设备和实验环境直接影响着实验课教学水平的提高,构建功能齐全、设备先进遗传学教学实验室,有利于综合性实验和设计性实验的开设。本教研室具备完善的遗传学实验设备,选用王金发主编的《遗传学实验教程》,将果蝇饲养及其杂交实验(唾腺染色体、单因子实验、二对因子的自由组合、三点试验和伴性遗传),设定为综合性试验,通过这部分内容让学生对遗传学中的染色体和三大定律有一个总体的认识,而对一些基础性实验如核酸的提取、扩增等实验,可结合采用多媒体动画的方式进行模拟,将理论知识与实验过程同步展示。此外还多开展自主设计性实验,让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新能力,以激发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

6.完善考核方式

考试是检测学生学习的一种方式,也是检测教师教学效果的有效方法。传统的遗传学考卷通常采用名词解释、填空、选择、判断等题型,主要考查学生对知识的记忆,但束缚了学生的思维。本教研室根据学生的培养目标,将遗传学理论知识考核方式分为三部分:(1)平时成绩占10%,主要包括学生的考勤和课堂表现;(2)平时作业占20%,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习态度;(3)期末试卷成绩占70%,以分析题为主,概念题为辅,主要考查学生分析解决问题及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而实验课成绩不但包括笔试实验原理与方法考察,还将实验操作、实验报告、实验纪律纳入考核范围,以提高学生对实验的重视。

四 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