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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市场营销计划

农业市场营销计划

农业市场营销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产品 营销思路 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内农产品的营销现状产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农产品的供给从短缺向有余转变;消费者的需求从单一的生存数量型向综合的享受优质型转变;交易市场从农贸市场向超市转变。有关于农产品的营销策略选择已经逐渐成为农业体系发展中最重要的核心环节。“十二五”时期,舟山市农产品营销工作立足于舟山渔农产业现状和农产品流通特点,农产品营销发展和进步比较明显,营销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尽管舟山市的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面对瞬息万变的营销市场还需不断完善。尤其是“十三五”时期面对农产品供求新格局,舟山的农产品要想获得进一步突破和发展,关键还是在于解决好农产品的营销体系问题。本文通过对前阶段舟山市农产品营销工作的总结,剖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提出“十三五”期间舟山市农产品营销工作思路和相应的对策建议,努力实现舟山市农产品营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一、舟山市农产品营销现状

“十二五”时期,舟山市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营销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立足舟山渔农产业现状和农产品流通特点,把探索农产品营销新途径,构建农产品流通新业态作为工作主方向,营销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一)连锁经营呈较好发展态势

舟山海洋渔业公司和舟山兴业集团先后列入省级连锁经营试点,两家企业合计在国内大中城市开设连锁店286家,年销售额增加2亿元。通过示范带动,舟山市已有30多家渔农龙头企业在沪杭甬等大中城市设立营销网点,规模企业的连锁经营市场网络、管理水平、经济效益有了明显提高。全市渔农产品通过连锁经营的年销售额达到4亿元以上。

(二)物流配送社会化发展势头良好

以建立舟丰农产品配送中心为起点,“十二五”期间,通过示范带动、业务指导,并随着舟山新区建设带动临港工业、港口运输业的快速发展,给农产品物流配送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先后涌现惠众、新茂等专业农产品配送中心近10家,年配送额超5000万元。社会化配送呈良好发展态势。

(三)展示展销中心建设初具规模

依托舟山独特的旅游资源,渔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得以较快顺利推进。据调查统计,目前市本级和4个县区都有了规模不等的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全市已创建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7家,其中有5家与旅游业紧密结合,共拥有经营面积11000多平方米,年接待游客100万以上,年销售额上亿元。

(四)会展推介平台显现成效

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思路和“贴近三农、贴近市场”的原则,“十二五”期间会展活动朝气十足,既有以“中国农交会”为代表的部级层面,又有以“浙江农博会”为代表的省级层面,也有以“舟山春供会”为代表的市级层面。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共参加和举办各类会展95次,年均达到17次,累计现场交易6300万元,共获得各类奖项107项。

(五)农产品电商借力推进

电子商务是当今社会发展迅猛、带动力强、渗透性广的新兴产业,已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成为新形势下拉动经济增长的一大亮点。就舟山来说,农产品电子商务近几年也得以快速发展。一是市政府已委托商务部门制定了舟山市电商发展的总体规划,这项工作提升到政府推动层面,为下一步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涌现了一批规模化电商专营主体,如舟山大众商品交易所、舟山水产交易市场创业园等;三是电商的社会认知度日益提高,许多企业把电商平台作为优先营销渠道打造,具备了较好的社会基础。此外,在农商对接、农超对接方面通过多方努力,不但成功破题起步,而且取得长足发展。

二、舟山市农产品营销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舟山市农产品营销存在的问题一是营销体系建设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市本级相对比较重视农产品营销工作,有完整的机构和职能,但县区相对滞后,发展不平衡。二是营销主体存在“渔强农弱”现象。由于产业比重关系,舟山渔业企业相对规模大、基础好,对现代物流和新型业态易于接受,利于发展,但农业生产主体受产业规模制约,发展明显滞后。三是政府依然存在“重生产,轻营销”现象。现有的农产品营销政策、市场体系尚不健全。政府缺乏对长远的、整体的营销规划,对农产品营销的投入相对偏少。四是海岛特征、市场末端特征明显。导致市场分布散而小,物流半径长,经营成本高。此外,产业规模小、龙头企业弱、品牌建设滞后等因素也成为重要的发展制约。进入新时期,认清新形势,谋划新战略,确定新目标,开创舟山农产品营销转型升级新局面,促进舟山市农林业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是摆在面前的一项长远任务。

三、舟山市农产品营销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舟山市农产品营销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对历史性挑战。

(一)舟山市农产品营销面临二大机遇

1.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成为国家战略的机遇

农业是新四化同步的短板,国家把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作为现实与历史的重大任务实施。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农业要强、农民要富、农村要美”的三大任务,提出了“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强农惠农的政策力度,确定了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的基本格局,奠定了实现“双增”必须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总体基调。

2.实施建设舟山群岛新区战略的机遇

随着新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地方实力的不断提增,农业发展的投入保障将更加殷实;随着大通道的逐步建成和完善,区位优势更加凸显,同城效应日益显现;随着新区规划的进一步确定,要素资源的固化,农业的保生态功能、保供给功能更显重要。加之舟山群岛独特的环境禀赋孕育了具有地方特色名特优农产品,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舟山市农产品营销面对二大挑战

1.要素制约带来的挑战

农业资源短缺、实施落后、主体弱化、经营粗放以及长期积累的其他不利因素依然十分突出。总体经济发展放缓、农业生产成本攀升、资源要素流动加速等背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难度不断加大,产能释放空间十分有限。

2.需求持续增长与供给不足带来的挑战

一方面随着新区建设和发展,流动人口扩大、旅游人数激增是必然趋势,带来农产品需求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随着农业产能的不断萎缩,主要农产品自给率不断下降,势必带来供求矛盾的持续增大。这就对农产品营销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着眼“二条腿”走路,既注重产出和效益,又关注保障和引进 ,既紧贴本地市场,又对接市外产地市场。

四、“十三五”时期舟山市农产品营销工作思路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设舟山群岛新区的重要时期,是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营销工作转型升级攻坚期。

(一)舟山市农产品营销发展主线

加快农产品营销工作转型升级,是“十三五”时期推进营销发展的主线,是助推产业发展,实现增效增收的必然要求。主要从两方面着力:

1.努力在转变营销方式上寻求新的突破

在传统营销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探寻新的营销模式和营销业态。一是要把“互联网+”融入到农产品营销中来,合力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二是积极探索精细化、精准化营销服务,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各类组织(实体),更有效地开展农产品营销服务。

2.努力在营销着力点上寻求新的突破

一是要打破产后营销的传统观念,要把营销工作前移,标准化生产、品牌打造以及信息化服务纳入营销服务范畴;二是要打破狭隘农业的传统观念,以立足服务全市经济的高度,着眼大农业的角度来谋划新时期的营销工作,重点做到“二个兼顾”,即渔农两个产业兼顾,一二三产兼顾;三是要积极服务“美丽经济”,把休闲观光农业、体验式采摘、渔农家乐等纳入到营销服务体系中来。

(二)舟山市农产品营销发展目标

“十三五 ”农产品营销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1.营销平台再上新台阶

巩固已有的市外各级农博会、农交会及各类展销会阵地,确保常年组织参加会展20次以上,参展企业200家次以上,提升舟山渔农产品的市场美誉度;持续办好市本级农交会,并提升规模,打造品牌;紧扣“两区”建设和主导产业,开展专项性展示评比会,助推产业发展;引导规模超市推进“农超对接”,力争到“十三五”末,基本实现规模超市农超对接全覆盖。

2.营销业态实现新突破

继续培育物流配送、连锁经营、展示展销中心三大营销业态,力争到“十三五”末,三大业态实现交易值6亿元以上;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嫁接第三方平台,引导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融合发展,到“十三五”末,建成电商产业园区5个,50%以上特色农产品生产主体和80%以上渔农家乐经营主体加入电商平台,渔农产品电商发展赶上全省平均水平。

3.营销手段实现新提升

提升营销环节信息化水平,建立主要农产品信息化网络,实现产销信息无缝对接;引导企业整合资源,抱团营销,产业集聚营销;注重品牌营销,到“十三五”末,主要农产品“品牌化”率达到80%,新增自主品牌10个。

五、“十三五”时期舟山市农产品营销对策

围绕“十三五”营销战略目标,创新工作机制,推出工作举措,集中政策资源,实现工作目标。重点实施“五大行动”。

(一)借力项目推进行动

把借力相关涉农项目落实作为提升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的重要抓手。着重配合好全市“农改超”项目、舟山三农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项目、电商产业园项目等;积极帮助相关企业争取省级扶持项目,让上级惠农政策惠及舟山市更多渔农生产经营主体。

(二)“两化融合”推广行动

大力推动产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营销转型升级中的引擎和倍增作用。着眼于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快速响应市场能力和营销主体运行效率,提高信息资源和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

(三)内外市场拓展行动

把握扩大内需机遇,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大力拓展国内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充分发挥会展影响力,提升舟山渔农产品知名度;创新经营模式,引导中小实体结成营销联盟,抱团开拓市场;鼓励生产主体与商业连锁集团的合作,构建完善的营销网络;加强与市外产地市场对接,保障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四)经营主体培训行动

牢固树立现代营销理念和主体意识是经营者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也是发展的永恒主题。依托多方力量,持续开展以市场战略规划、现代管理方式、质量诚信体系以及现代营销模式、电子商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计划,引导经营主体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管理模式和营销方式。

(五)产业集聚提升行动

产业集群是富有竞争力的区域产业组织形态。发展产业优势突出、专业分工完善、服务体系有效、创新能力较强的产业集群,是营销转型升级的战略支点。“十三五”期间,以培育电商产业园和大学生创业园两个新兴产业集群为重点,以“一个集群、一个规划、一个政策、一个品牌”的工作思路,实施产业集群提升行动。

六、“十三五”时期舟山市农产品营销工作保障措施

规划实施,必须以经营者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政策引导为支撑,以强化服务为保障,采取积极有效的保障措施,努力将确定的发展目标落到实处。

(一)政策保障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电商换市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快舟山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并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政策、产业技术政策、产业组织政策、财政支持政策等,形成政策支持体系,营造良好的政策氛围。二是强化项目和资金扶持。要把营销体系建设纳入强农惠农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加以实施推进;继续稳固会展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鼓励项目包装完善产品营销、品牌营销、业态拓展等建设内容。

(二)人才保障

一是注重管理人才培养。通过加强现有干部队伍知识更新、学历提升等途径培养一批复合型管理队伍,激发人才存量;通过有计划地引进对口人才,提升增量。二是着力提高经营者业务素养。有计划地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以创业能力、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持续深入地开展企业家培训教育,尤其要抓好新生代农民企业家培育。三是加大渔农从业者技能培训。建立职业渔农民培训基地,完善培训机制,广泛深入地开展职业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职业化渔农民。逐步引入激励机制,建立高技能人才的资格认定和考评奖励。

(三)要素保障

农产品营销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又关联一二三产业,必须通盘谋划,协调推进。一是要注重品牌建设。围绕北纬30度特色农产品,重点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地方品牌。二是注重信息平台建设。升级农民信箱服务内涵,建立符合营销需求的农业信息库,完善市场要素的信息对接互通。三是注重部门联合。整合人才、市场、信息、资金等资源,加强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协作,营造良好的社会化营销氛围。

(四)服务保障

“量小、形散、事难”是舟山市营销工作的特点和难点,能否加快发展和实现目标,服务体系建设尤为关键。一是要创新服务模式。摸清农业产业内在规律,立足市情、农情,做到有的放矢,做到超前服务、精细服务、精准服务。二是要拓展服务平台。既持续发挥会展举办、农商对接、农超对接、电商准入等载体的服务效应,又积极探寻新的有效服务平台,为营销注入新的活力。三是完善服务机制。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营销工作的指导,牢固树立营销也是生产力的理念,不断提升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和能力。要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把营销工作纳入业务考核体系。

参考文献:

[1] 王Z辉.舟山农产品营销策略研究[N].舟山:浙江海洋学院学报,2014.

农业市场营销计划范文第2篇

1.1电力工业已逐步走向市场经济化(1)农村电力电网结构不合理化,为了减少电力的资金投入,对过去的农村电力电网结构构造进行改造与建设,由于用电导线质量差,失去了效果,造成了农村用电消耗大,安全性较低、电能输送率低等现象。(2)农村电力价格不合理及管理水平不高,现阶段的电力营销没有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电力价格时常波动不定。另外,电力市场的管理水平,由于用电出故障、安装等程序复杂繁琐,服务保障营业水平较低,用电方式及付费流程没有形成一个管理体系,这样不能满足农民的用电需求。(3)电力工业的市场营销仍然处于过去的营销阶段,没有形成良好的运营模式,在用人方面没有形成好的营销队伍,电力人员缺少文化素养。项目管理在农村电力市场营销策划中的应用思路刍议刘涛国网贺兰县供电公司宁夏贺兰750200(5)随着电力营销改革的发展,过去的电力营销技术支持系统已远远不能满足现代电力的需求,由于电力工业资金短缺,电能计量表仪器落后,造成电力能量损耗,服务保障措施不到位,从而造成电力供电服务水平比较低,销售停滞不前。

2电力市场营销项目管理模式

2.1项目管理简介项目管理指电力各种系统工程策划、项目方法和工作人员组合在一起,在有限的时间、预算资金和质量范围内完成各项工作。农村电力项目管理是指在建设电力项目的有限时间内,运用电力系统工程的基本理论、方法对其进行统一策划、实施调控、管理,根据项目的质量要求,合理安排时间,预算资金和环境的限制,从而实现项目管理目标。项目管理具有独特性、复杂性、综合性、创造性、集约性、系统性、目标性及专业性等特点,项目管理的独特性是指有独特的管理对象、有自己的管理活动、独特的管理措施,与普通的生产管理和一般的行政管理模式不一样,项目管理的独特性更强调的是管理的艺术,与实际相结合,采取因地制宜的管理对象,实施非程序化的策略和管理艺术。项目管理虽然有明确的目标,但由于独特性和临时性的负面影响,使项目在管理中存在不确定性,及时调整及控制,改善团队管理,加强人员流动及各个领域的沟通,项目团队形成的目标是项目成功的主要因素。2.2农村电力市场营销策划农村电力市场营销是指电力工业为了满足居民用电需求而实现的经营决策活动,通过居民对用电的需求提供需要的产品和服务体系,从而实现电力企业扩大市场的目标,为了实现电力工业持续发展,电力营销策划管理中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由于电力无法大量存储,发电企业应根据用户用电需求进行相应的发电;第二,目前,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用电的需求,电力又无法大量存储,所以,电力公司对电的供应需求应保持平衡;第三,由于电能必须通过电线输送,电力营销受到电力电网覆盖区域的限制,电力营销应避免地区的垄断性。在进行电力市场营销策划中,应坚持公平竞争、公开性及法律法规保障等原则。电力市场策划指根据农村电力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策划管理,通过运用灵活的价格机制、以客户为中心、优质的电力产品、加强电力服务管理等来建立健全的服务体系,从而提高电力供应需求的服务质量、调整合理的价格机制、确保电力供电质量。2.3农村电力市场营销策划的项目化管理项目化管理不仅可以提高电力市场营销的质量,也可以推动电力市场的发展。通过运用项目管理中的策划方案和实施计划,以营销活动为主要目标,运用项目管理中的方法进行营销活动的实施,从而实现营销的项目化管理。营销的项目化管理主要从以下几点来管理实施:1)确定电力营销对象电力市场营销策略是企业经济发展的关键,正确的营销策略才能有效分配公司组织的资源,根据用户用电的需求,推动电力市场上所需的电力产品,从而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2)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和营销方案依据市场调查情况分析与总结,分析用户接受的价格和对电力的需求情况,制定一套合理的营销方案和营销策略,从而提高营销工作效率,为电力企业带来经济效益。2.4实施电力市场营销的项目管理模式项目管理主要对电力市场营销进行目标分析、计划方案制定、控制调控、反馈意见等管理工作,是形成电力市场营销管理模式。其项目管理的主要步骤是确定目标对象、市场调研、项目计划实施方案、任务分配安排、项目实施、服务动态管理及不断完善与修整。

3农村电力市场营销策略

3.1对于用户用电价格策略,政府及电力部门应根据市场的调查情况制定合理的电力价格机制,针对不同的用电时段进行价格调整,如用户晚上11点过后用电,用电价格下降多少等。3.2安全用电策略,电力市场电网的不断的改造与建设,电力部门应提供先进的仪器设备,如电能计量表、用电导线等,从而提高用户用电的安全性和稳定性。3.3电力服务保障策略,电力企业应加强员工综合素质的培养,建立“客户第一,服务保障第一”的服务体系。电力企业也可以对用户用电的使用情况、服务质量及服务保障等进行问卷调查,通过用户反映的情况,从而提高供电质量及服务质量体系。

4总结

农业市场营销计划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的管理责任、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证食用农副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场所、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场。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是指依照《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设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民委员会等主体。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本市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各镇街人民政府履行对农贸市场规划、培育和发展的职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农贸市场文明创建、食品安全、动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开展检查和考核评比。牵头组织对不依法经营的农贸市场进行整治、关闭、取缔和拆迁。

经贸、国土、建设、消防、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税务、物价、城监、动物防疫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作为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市关于开展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辖区内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第二章市场开办者

第六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要求;

(二)具备与开办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三)具有与开办市场的规模相应的资金;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登记注册手续。领取商品交易市场登记证后市场方可开业。

第八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市场食品准入制度,杜绝各类不安全食品上市:

(一)应当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货等条款;

(二)应当督促场内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经营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三)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市场开办者应当每天派专人检查场内经营者的重要食品进货凭证,审核重要食品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情况;

(四)应当设置规范的市场食品准入档案柜,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档案;

(五)应当在市场内设置独立的蔬菜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和人员,每天对场内销售的蔬菜和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或与有资质的质量检验中心签订定期送检协议,也可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

(六)应当查验畜产品、禽鸟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其他农副产品的检测证明,对未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或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入场交易;

(七)应当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相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

公示内容包括:场内经营者的证照情况、市场管理制度(含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电话、农副产品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情况、场内经营者违法违章记录等。

(八)应当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市场管理人员每天都应对市场内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要求经营户停止销售,或监督其销毁,做退市处理。

(九)应当建立健全市场食品购销挂钩制度。市场开办者应积极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屠宰场、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企业、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九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市场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要求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一)制定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消防检查到位,有记录。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持证上岗;

(二)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三)每个固定铺位应当配置灭火器;

(四)市场内禁止商住不分、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物品、电线乱拉乱接、烧香拜佛等造成消防隐患的行为;

(五)市场开办者应当经常检查市场建筑物状况,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

(六)市场开办单位应严格消防管理,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第十条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组织制度,承担对其所办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市场开办单位应当保证场内经营者的主体合法性,领取证照经营,与入场的经营者签订场地租赁和经营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市场开办单位应当建立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经营者基本情况、信用状况等。专业或批发市场应实行计算机管理;

(三)应在市场内设立消费者投诉服务站,落实专人受理消费者投诉。消费者投诉站应当设有公平秤、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公平秤须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

要求并督促检查农贸市场经营者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相适应的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也可以统一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提供给经营者使用。

配合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市场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商品等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四)应当设立专门机构,配备负责维护市场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设施设备检修、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信息宣传等方面的管理人员;建立市场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制,市场管理人员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并佩戴统一证件上岗;

(五)划行归市,设置规格统一、美观、醒目的经营区域标志牌及明确的市场导购图;

(六)维护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督促家禽及肉品经营户实施每天清洁消毒制度,对鲜活家禽存放销售区实施每月清空家禽停业消毒制度。有完善的清洁制度、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并有记录;场内地面应做到硬化、平整、清洁,及时清除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保持市场通道畅通,无占道违章经营、乱摆卖、乱搭建、乱张贴;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保证门前、场内车辆停放整齐;承担市场责任区内的“门前三包”责任;

(七)保持三鸟档口排水排污通畅,禁止人畜混居;应修建专门的活家禽宰杀加工室,实行封闭式宰杀;销售、屠宰人员防护措施到位;

(八)家禽及肉品经营户应对经营场所实施每天清洁消毒制度,其中鲜活家禽经营户营业时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品上岗作业,禁止人与家禽混合居住。在市场开办者组织下实施每月清空家禽休市消毒制度;

(九)市场内熟食档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分开,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十)应当修建公用卫生间,并保持整洁明亮;

(十一)应当根据国家政策调控规定的需要调整相关责任。

第三章市场经营者

第十一条除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外,市场经营者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并在其营业场所悬挂营业执照;需要办理其他经营许可手续的,还应当悬挂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

第十二条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一)市场经营者应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经营者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企业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经营者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单位或生产加工者索取食品质量合格的票证。其中牲畜活禽及其肉类应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应提供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其他类产品参照上述执行;

(二)市场经营者应向消费者出具信誉卡或市场销售专用凭证,明示经营者名称、具体经营场所或摊位号、联系电话等;

(三)市场销售的肉类及肉类制品须从政府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进货,未经检疫检验的肉类食品不得上市,肉品经营者必须在摊档明显位置张挂肉品的检疫和检验合格证明;

(四)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违禁野生动、植物和水产品;

(五)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以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

(六)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生熟食品;

(七)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腐烂变质食品。禁止在市场内销售不明死因的河水产品、腐烂去皮瓜果;

(八)市场经营者不得露天制作直接入口食品。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要具备防尘、防蝇设施和冷藏器具、消毒设施。

第十三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责任:

(一)市场经营者应当按照进场经营协议书的约定,在指定地点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市场各项规章制度;

(二)市场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

(三)农贸市场内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农贸市场经营者应当使用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以及人为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

(四)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使用虚假产地、假冒其他企业名称或代号、伪造或冒用优质商品、认证产品、许可证标志及危及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等的假冒伪劣商品;

(五)市场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对销售的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不得贬低其它市场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六)市场经营者应保证经营场所内消防安全,不应商住混用,严禁搭建住人夹层,不应使用可燃材料搭建其他夹层;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市场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农贸市场建设发展的专项规划,组织制定农贸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履行农贸市场内生猪及其肉品采购、定点屠宰、食盐、酒类监管等职责。

第*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行登记注册,审查确认市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履行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等职责。

第*条农业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依照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履行对农贸市场内猪肉瘦肉精检测、三鸟检验检疫、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等职责。

第十七条公安消防部门对农贸市场防火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对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验收,履行对未经消防验收而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进行监督和查处等职责。

第十八条规划建设部门对农贸市场规划发展以及建筑工程质量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竣工验收,履行对未经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而擅自开业的市场进行监督和查处等职责;

第十九条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履行依法查处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碍执法、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责。

第二十条城市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境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市场摆卖秩序、车辆停放、乱张贴等监管职责。

第二十一条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履行查处有害、有毒及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农副产品交易行为,市场防疫、清洁消毒、卫生保洁等监管职责。

第二十二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禽畜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查验义务和定期清洁消毒措施义务。

第二十三条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计量器具、商品量和计量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短斤缺两行为,确保公平交易。

农业市场营销计划范文第4篇

“绿蔬园”采用“合作社+农户型”的经营管理模式:一是合作社与农户工资捆绑,激励农户只有多劳才能多得;二是各类人员便于管理,生产计划、销售计划、扩展计划可落实到位;三是产品质量数量均有保障,滞销、“贱卖”现象少。在政府引导土地流转的新形势下,“绿蔬园”以信任和承诺为核心,土地、家庭、农民为基础,市场、客户为载体,进行适度规模经营,执行标准化生产,蔬菜产业合作社得到稳步发展。

1、1采取企业化层级管理

“绿蔬园”蔬菜专业合作社初步形成了人员、技术、销售为一体的金字塔式管理构架。理事长下设1名总管,负责全面工作;设销售员,负责随时跟进市场需求和价格动态;设会计室,负责财务管理。总管下设生产总管和技术总管,生产总管负责管理生产小组长,生产小组长负责管理工人;技术总管负责管理包装小组长、保鲜运输小组长、防虫抗病施肥小组长,各小组长负责管理工人。

1、2科学安排种植计划

(1)根据市场、客户需求安排种植计划。市场、客户需要什么,就种植什么,不盲目跟风。通过努力建立了固定的客户群并按照需求种植,可以大胆安排种植计划,不用担心蔬菜滞销和市场饱和,与订单农业相比,这种方式灵活性更强。(2)根据农时季节不同安排种植计划。蔬菜的季节性很强,上半年的生产技术不适合下半年的生产。根据季节选择适宜的品种,对高产、降低生产成本有很大帮助。市场上销路好、价格好、品相好的品种,成为“绿蔬园”的首选。(3)根据市场信息安排种植计划。“绿蔬园”的销售员负责蔬菜的销售和了解市场行情。在常年销售过程中摸清市场内蔬菜销售量的高峰期和低峰期后,销售员将信息及时反馈给理事长和总管,根据基地实际情况,错开销量低峰期和价格低时期,合理安排种植计划。根据市场来安排生产,虽谈不上是营销策略,但随时与销售员沟通联系,把握市场流通规律,也是一种成本低、效率高、见效快的经营理念。(4)根据蔬菜品种特性安排种植计划。早、中、晚品种交替种植,一是能保证市场不断货,延长蔬菜供应期;二是克服市场饱和“贱卖“困难,安全度过蔬菜销售周期性低谷。

1、3多方式流转土地建基地

大面积常年性的土地流转通过村干部与村民协商好后,由“绿蔬园”统一承包。农民的信任度在这里起到关键性作用,将土地租赁后成为新型农业生产工人,可以获得租金和工资双重收入,工人工资每月3日结算,工资兑现,承诺兑现,口碑好,干劲十足。季节性土地流转即利用当年10月棉花收获后至第二年3月的5个月空闲时间,租用农民的土地种植蔬菜。季节性土地流转可实现“三赢”:一是租赁价钱比常年性土地流转便宜,压力相对较小;二是周边农户冬闲时间参与农活,一个月可拿2000~3000多元,还能顾到家里农活,已得到很多农民认可;三是季节性土地流转时,将收获后的丢弃秸秆做基肥翻耕入土,节约了肥料成本。

1、4选择对口市场,进行产品保鲜错峰销售

好的销售市场对专业合作社来说非常重要。要选择好对口市场和诚信销售伙伴,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要有较大的市场需求量,市场潜力大;二是蔬菜品种有多样性,除一些时令蔬菜外,特色蔬菜也有市场;三是市场收费合理;四是经营环境好,买卖公平。“绿蔬园”选择的是广州、深圳的蔬菜市场。沿海城市蔬菜消费量大,消费品种多样化,档口费合理,客户群广泛,能获得高利润。由于受气候的影响、生产条件的限制,蔬菜淡、旺季、节假日的市场价格差别极大,销售中需考虑市场价格高低以及产品的新鲜度等。通过保鲜库的低温储藏,延长蔬菜的保鲜时间,错开价格低峰期,实行产品保鲜错峰销售。如周末前的茄子零售批发价16元/kg,周末后第一天的零售批发价达32元/kg,2d时间的差价达到1倍。因此,冷藏库贮藏蔬菜,可充分利用时间差赚取收入。一般来说,叶类菜经低温-2~2℃处理8h后,加冰包装可保鲜1~3d,豆类菜、瓜果类蔬菜经1~2℃低温处理12h后,包装后可保鲜15d,时间充足,经长途运输可到消费者的餐桌上。

1、5适度规模经营

(1)资金必须充足。一是租赁基地的资金,包括基地基础设施、检测室、办公室、冷库设备等方面的投入;二是农业投入品的资金,要做到有备无患;三是各项费用开支和运转资金,包括水电费、物流运输费、人工工资等。各项资金都尽量备足,才能游刃有余。(2)品种必须对路。需要经常与专家沟通各品种的栽培技术、品种习性、管理技术。(3)不能盲目扩大经营规模。扩大蔬菜种植前,需要进行全面的市场和客户调查,摸清市场价格行情,根据自身实际经济状况,理性选择生产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

1、6标准化生产,确保质量安全

按照蔬菜标准化生产的要求,“绿蔬园”采取“六个统一”来规范生产,即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播种期、统一标准化种植技术、统一安全检测、统一产地和产品认证、统一销售,生产总管负责填写蔬菜生产档案,记载使用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日期等,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在实行标准化生产的同时,“绿蔬园”还严格进行蔬菜分级。一般采用人工分级与包装同时进行,叶类菜、豆类菜、瓜果类的分级标准都不同。分级的标准主要以外形、大小、口感、品质高低为主,如菜薹,主要食用嫩茎嫩叶,大叶、圆叶市场价2元/kg,小叶、尖叶4元/kg;嫩的黄秋葵用来爆炒,老的黄秋葵适用于煲汤。不同级别的蔬菜针对的消费层次不同,价格也不同。高档蔬菜一般流向星级宾馆,低档蔬菜一般流向食堂、排档和路边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是产品生产消费的主导产品。“绿蔬园”现阶段正申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他们认为,消费者对蔬菜产品外观品质、内在质量、风味适口有所要求的同时,蔬菜的营养保健、安全无污染正成为新目标、新要求,质量安全将是未来发展的主题,紧跟国家相关政策,才能在市场屹立不倒。

2“绿蔬园”取得的效益

2、1经济效益

“绿蔬园”在2013年经济效益高的有黄秋葵和香瓜,纯收入分别为67500元/hm2和27000元/hm2;2014年纯收入高的有黄秋葵和白菜薹,分别为75000元/hm2和24000元/hm2,而南瓜和豆角分别只有6000元/hm2和7500元/hm2。2014年夏季菜薹纯收入达15000元/hm2,其种植面积将进一步扩大。

2、2社会效益

“绿蔬园”不仅有可观的经济效益,而且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一是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二是合作社效益好,吸引外商和民间资本的投入,可带动整个乡镇的经济发展;三是帮助部分没有能力种植、没精力管理土地的农民,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2、3生态效益

农业市场营销计划范文第5篇

上半年,我市供销社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供销社的工作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积极为“三农”服务,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开展平价商店建设,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预计上半年全系统经营总额为19.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77%。

(一)积极开展平价商店建设,实现“农超对接”,平抑农副产品价格。

上半年,根据书记、黄华华省长等领导的指示精神,全系统大力贯彻落实省物价局、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关于依托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平价商店稳定农副产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意见》(粤价〔20__〕39号)和市政府《转发市物价局关于推进平价门店建设稳定市场价格的意见的通知》(惠府办〔〕66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兴建供销平价商店,平抑农副产品价格。全系统计划年内建设16家,现已有4家惠州供销平价商店开业,分别是江北店、平山店、淡水店和龙门农副产品平价区,深受市民好评。

供销平价商店坚持“服务百姓、惠泽大众”的理念,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指导价销售商品,严把产品质量关,保障消费者权益。平价商店设有物价员,还设有价格投诉举报电话,接受消费者监督,保障食品价格稳定。商店设有冻库、检测仪、电子显示屏、各种产品专柜等设备,经营的粮、油、肉、菜、禽、蛋等农副产品大部分来源于供销社系统兴办的149家专业合作社,实现“农超对接”。平价商店直接与市供销社系统专业合作社签订产销合同,可以减少中间流通环节,在提高农产品收购价的同时还能降低平价商店的采购价格,从而让城镇居民能以较低的价格买到农产品,实现“三赢”的局面。“农超对接”的开展有利于构建产、供、销一体化链条,有利于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有利于平抑农产品销售价格,为广大群众带来实惠。

惠州供销平价商店江北店位于江北碧水湾小区,经营面积约300平方米,采取“农超对接”的方式,与4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了产品直销合同,既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又减少流通环节,降低商品价格,预计年销售额可达500万元以上。在大型超市里设立农副产品平价区,是我社开展“农超对接”的一种形式。龙门县供销社通过与万家福超市合作建立“农副产品平价区”,由系统的专业合作社提供,产品直接从田头采购,不经过中间流通环节直接进超市销售,实现商品价格平稳,为群众提供实惠的农副产品,同时依托当地大型超市的人流量和知名度,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搭建了便捷销售平台。

(二)“新网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有效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上半年,我市供销社系统继续将“新网工程”建设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按照工作加力度、管理上层次、经营上规模、服务上水平的要求,稳步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有效促进我市现代农业的发展。

1.不断健全农资销售网络,提升服务水平,为农民提供货真价实的农资产品。

目前,我市农资销售网络已覆盖我市各县(区),还辐射到相邻的东莞、增城和汕尾等地,在为农民提供货真价实的农资产品,平抑农资物价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上半年,全系统加大力度健全和完善农资销售网络,全市系统共有519家农资经营网点,其中农资加盟店136家,预计上半年全系统销售农资总额达3.4亿元。

上半年,由于惠州地区遭受罕见的干旱天气,农资出现销售难问题。惠州市天禾农资配送中心和136家农资加盟店及市田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团结一心,克服困难,认真做好销售工作。市天禾农资配送中心预计上半年销售化肥、农药2.7万多吨,实现销售收入7950万元;市田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预计上半年销售化肥1.3万多吨,实现销售额多万元。由于电荒、出口拉动、原材料上涨等原因,农资价格波动较大。针对这一情况,我社的农资经营公司和网点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一是严格要求全市519家销售网点及时更新价格信息,不得高价销售存货,保持低价让利,决不坑农害农。二是承担市场风险,在农忙时节累计储备3万吨化肥、农药,保证了我市农业生产需要。经市场调查,由于我社农资货源充足,价格平稳,化肥的零售价格每吨比市面平均价格降低了200元左右,直接为农民节省多万元,帮助农民实现减负增收。

同时为提高农民的用肥用药水平,市天禾农资配送中心长期从省天禾农资总公司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当“庄稼医生”,聘请省、市专家教授到各地的加盟店开展专家讲座,向农民介绍农资产品的品种、性能和特点,为农民提供各种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上半年,天禾农资配送中心在各加盟店共开展讲座30多次,参会农民达1500多人,印发技术资料7500多份。同时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合理科学使用农资产品,推广环保优质农资产品,促进无公害种植,提高农产品质量,从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完善田头农产品批发市场服务功能,农副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成效显著。

为解决农民卖难问题

,全系统大力发展和完善田头农产品批发市场,把城里需要农产品的客户引向农村交易。目前,全系统已在5个县(区)农产品种植较集中的地方建立了14个田头市场,并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改造升级,提升农副产品生产流通网络的服务功能。市场的建立对促进农产品流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助农增收等方面有积极的作用。预计上半年14个市场的总交易额达2.6亿元。惠东县供销社梁化田头农副产品服务中心是我社系统建设的第13家田头农产品市场,也是广东省供销社系统服务功能较齐全的田头市场之一。市场第一期经营面积1万多平方米,经营门店32间;具有农产品购销加工、销售、农业技术推广、植保服务、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日用杂品销售等服务功能;每天购销蔬菜500多吨,日销售化肥、农药15吨,预计上半年经营额约5000万元。该市场农产品主要销往香港、东莞、深圳、福建、江西等地。市场的建立能辐射周边市、县10多个乡镇,带动农户8000多户,每年可助农增产增收1000多万元。该市场还积极开展“龙头企业+服务中心(配送中心)+基地”经营模式,将农副产品经营网络做强做大。

龙门县供销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占地15000平方米,经营面积10000平方米,有经营档铺253个,主要经营副食、肉食蔬菜等食品为主,以批零方式进行经营,是龙门县最大的农副产品批零市场。市场开业以来,每月都根据销售情况,整理形成消费需求品种、质量等各种信息,及时反馈给种植大户,并连结龙田镇西埔蔬菜场等种植基地,引导农户生产,使蔬菜、水果、蜂蜜、竹笋等农产品产销两旺,有效解决群众的需求和农户卖难的问题。上半年该市场以县创建省卫生文明城市为契机,按照创建工作要求,自筹3万多元资金对市场的排水设施、消防设施、铺位、门面进行翻新修缮,调整和充实了市场管理队伍,较好地提升市场交易服务水平。上半年市场成交额9195万元,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效解决当地农副产品卖难问题,在繁荣城乡经济方面上做出很大贡献。

3.发挥合作优势,引进资金组建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扩大农村内需。

为扩大农村内需消费,保证农民购买到货真价实的日用消费品,我市系统逐步在农村建立综合超市形式的日用消费品连锁网点,现全系统共建立514个,商场7家,其中村级综合服务社101家。预计上半年日用消费品网点营业额达2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惠城区供销社成立的“惠城区供销社益民综合服务配送中心”,营业面积达平方米,在各镇创办连锁网点“益民综合服务社”30家,实行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基本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农村日用品销售网络,预计上半年营业额达680多万元。惠东县供销社大力实施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整合现有的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充分发挥“同心商业城”、“百惠超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价廉物美商品,形成县有配送中心,乡有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的连锁经营体系,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预计上半年日用消费品经营总额5540万元。

4.布局多层次回收网络,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网络建设。

为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和无污染生产可持续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我社积极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网络建设,通过整合再生资源市场,促进企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做强做大骨干企业。我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遍布全市,各层次的经营人才经验丰富、业务熟悉,为我市的环保事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了贡献。目前,惠州市供销社系统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公司5个,回收网点166个,上半年全系统再生资源经营额预计达7500万元。

惠城区供销社通过自身组建的惠城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将下属的再生资源企业由原来单一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发展为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走联合经营和多元化发展之路。并不断完善再生资源行业管理体系,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建设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多层次的再生资源市场网络,增强行业发展实力,预计上半年再生资源经营总额达多万元。

(三)继续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不断提升基层供销社的经济实力。

上半年,我社加强对基层供销社的改革,通过深化改革,我市大部分基层供销社恢复并发展壮大,改革后78个基层供销社大部分实现盈利,其中10个年收入达100万元以上。预计上半年全市基层供销社实现购销总额达6亿元,并安排就业人员1万多人,基层社改革逐步进入稳定发展的轨道,在为“三农”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惠东县平山供销社投入自有资金1500万元,建设同心商贸城。商贸城占地面积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有10栋商业楼,1个新供销同心广场和2个购物休闲广场,共有经营门店和摊位293间,形成了大岭首条商业步行街、首个美食广场为主体的,集购物、美食、休闲、娱乐为一体的“一站式”核心商业圈。极大的方便了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预计上半年商业城销售额达2500万元,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多个。惠阳区秋长供销社着重建设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该基地严格按照无公害蔬菜的管理规程进行生产种植,建立生产档案记录,严格农产品检测制度,推行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的生产,被省农业厅认定为广东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菜心、小白菜、茄子等7种蔬菜被农业部评为无公害蔬菜,经过两年多的发展,蔬菜基地规模达700亩,日产蔬菜上万公斤。

(四)加强专业合作社运作和管理,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

上半年,全系统加大力度完善专业合作社运作和管理,促进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同时,继续发挥优势积极领办专业合作社,上半年新建专业合作社5个,现全系统共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169个,其中:农副产品类126家,农业生产资料类23家,被评为省社示范专业合作社有27个,行业协会20个。全系统的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共1万多户,辐射带动农户6万多户,预计20__年上半年全系统专业合作社销售总收入可达8500万元,帮助农民实现收入约1600万元,有效地带动农民生产种植,增加农民收入。专业合作社的组建,把分散的农户与市场联结起来,有效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同时,全系统紧紧抓住推进“农超对接”、建设平价商店这个契机,大力推动专业合作社和平价商店的有效对接,目前全系统已有45家专业合作社已签订“农超对接”协议,预计上半年“农超对接”金额达3500多万元。

惠阳区沙田谷丰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拥有178亩的生产基地,8万多平方米的温室大棚,年产各种菇类食用菌160多万公斤,年产值约1600万元,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发展,扩大为社员、农户的服务领域,培植食用菌种类达6种,实现了从提供种植原料、种籽到培植指导再到加工销售有服务过程,带动80多户社员、农户增产增收。博罗县柏塘碧绿山茶专业合作社共有社员60人,其中农民社员59人,带动种植面积800亩。主要为各社员组织采购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组织收购山茶产品、引进种植山茶新技术新品种等,年销售额约210万元,有效地杜绝了伪劣商品和哄抬物价现象的发生,保护了茶农的利益,增加了茶农的收入。惠东县云山柑桔专业合作社采用“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形式,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按照“统一品牌、统一育苗、统一移植、统一管理”的“四统一”模式,年产柑桔约3000吨,年产值达600万元,直接带动农户325户,间接带动农户500户,年人均新增收入可达3000元以上。

(五)培育龙头企业,扶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

上半年,我社加大力度做强做大社有企业,调整优化社有资本布局,促进

优势资源向骨干企业集中,社有企业改革取得一定的成绩。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全市供销社积极培育龙头企业。目前,已获批省供销社系统龙头企业的有4个,预计上半年4个企业的销售总额达2.7亿多元,实现利润100多万元,可带动农户1万多户,助农增收1000多万元。惠阳区供销民生配送服务中心成为惠阳区社服务“三农”、服务社区的优质平台,很好地带动该社系统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配送经营,切实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当地的农民买卖难问题,加快了社有经济的发展。目前,该配送中心已发展配送客户近50个,配送范围覆盖惠阳区和大亚湾区等地,上半年配送额预计将达450万/!/元。惠东县惠绿宝农业服务公司,采取“公司+农户(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市场”的综合模式,建立了两个大型农业生产示范基地和“惠东县名特优新农副产品配送中心”,通过整合梁化田头农副产品服务中心和全县2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渠道促进当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预计上半年经营总额9310万元,可带动农户3000多户,助农增收500多万元。(六)惠州市供销植保服务中心引导农民科学种植,为农民群众免费测土配方。

辨别土壤的性质,指导农民科学用肥,是提高用肥效果、提升农产品质量的有效途径。我社成立了惠州市供销植保服务中心,在全市建立了70个农资植保服务站,上半年新建立10个。植保服务中心长期聘请华南农业大学等高等学院专业技术人才,开展植保服务。为更方便农民群众,植保服务中心购置一部服务车辆,携带测土仪器,到农村为农民群众免费测土,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

上半年,植保中心在全市对水稻、荔枝、龙眼、板栗等农作物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免费提供价值3万多元的中化复合肥10吨给农户使用,受益农户60多户。在插秧前后期间,植保中心多次组织省农科院专家、教授到各县区田间地头亲临指导及传授各种施肥技术,提高农民科学用肥水平。同时,为了提高农民科学种植水平,植保服务中心采用比较种植的方法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多年的实验结果表明,测土配方施肥每亩可使作物平均增产10%以上,每亩成本平均降低15%,有效助农增产减负,对提高农民科学种植技术、增加农民收入起到很好效果。植保服务中心,还积极宣传科技下乡,做好植保服务,农资商品测检,测土配方等活动,组织植保中心技术员到我社对口扶贫村惠东县高潭镇星光村和公梅村为种植农户开展了两场种植水稻专题讲座和免费测土活动,并派发各种种植资料500多份,帮农户讲解种植技术,解答各种种植疑难问题,讲解如何合理使用各种化肥农药,受到当地农民的一致好评。

(七)惠州市供销信息中心为农民免费提供各种农业信息,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进程。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信息建设,为农民群众提供最新的农业信息,打造各种农业信息服务平台,我社成立了惠州市供销信息中心。信息中心属下的“惠州供销信息网”为全市农民提供各种农资、农副产品、植保技术等信息,目前网站的点击率约60万次。供销信息中心还与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合作开展了《供销天地》栏目,每逢周一、三、五通过手机为农民群众免费提供农资价格、农产品收购行情、植保技术和农业科技动态等各种农业信息。《供销天地》累计为农民送出约74万条信息,其中上半年约34万条,为农村信息化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八)认真做好“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工作,有效助农脱贫致富。

自我市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我社高度重视,多次到挂钩点省级贫困村惠东县高潭镇星光村和市级贫困村惠东县高潭镇公梅村进行实地调研,根据各户的实际情况,科学谋划脱贫方案,做到“一户一法”,精心组织实施扶贫计划,帮扶资金、物资和技术落到实处,确保了扶贫工作有序扎实推进,有效助农脱贫致富,取得了明显效果,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通过一年多的扶贫工作,我社挂钩的惠东县高潭镇星光村和公梅村23户贫困户基本脱贫。上半年,我社共自筹资金2.8万元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其中2万元用于帮助巩固集体项目,8000元用于贫困户购化肥6吨,进一步巩固了扶贫成果。

(九)存在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社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由于农资价格波动较大,供销社下属企业资金有限,在储备农资商品和平抑农资价格时力度不足;二是各县(区)供销社发展差异大,发展不平衡;三是政策性亏损以及各种历史债务还未得到全面解决;四是平价商店建设开展工作难度较大。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社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抢抓机遇,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具体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力度建立平价商店至16家。为平抑物价,确保广大市民买到实惠的农副产品,我社将加大力度开展平价商店建设,确保下半年发展到16家。

(二)农资配送中心加盟店发展到150家。为确保广大农民买到货真价实的化肥、农药,我社将在现有的136家农资加盟店基础上,争取下半年发展到150家。

(三)田头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至16个。目前,我社在个县(区)兴建了14个田头农产品批发市场,对解决当地农民卖难问题,有显著的效果。下半年,争取发展到16个,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促进农民收入。

(四)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下半年,我社将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再培育2个年收入达100万元以上的基层供销社。

(五)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发展到174个。下半年,计划再建立5个各类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并对新建立的专业合作社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已组建的专业合作社加强管理,逐步规范和完善。

(六)加快社有企业发展,培育省级龙头企业。下半年将进一步促进社有企业进行改革发展,集中资源扶优扶强,积极培育竞争能力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龙头企业,争取年经营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到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