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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培训汇报

财务培训汇报

财务培训汇报范文第1篇

第二条因公临时出国用汇包括出国进行考察、访问、学习、经贸洽谈、新闻采访、举办展览、出席国际组织会议、短期培训或研修等用汇;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用汇。

第三条学校及所属各单位、部门在组织因公出国团组时,应努力压缩参团人数,尽量控制出国时间,严禁绕道旅游,避免重复考察,节约外汇开支。

第四条外事处、港澳台办和计划财务处设专人负责出国用汇的管理、监督工作,其中出国由外事处负责管理,赴港澳台地区由港澳台办负责管理。

第五条出国人员凭出国任务批件供汇联,培训团组还须持国家外专局或市引智办的确认件到外事处或港澳台办办理外汇开支预算申请手续。

第六条外事处、港澳台办编制出国团组外汇开支预算应按照《江宁大学临时出国(境)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执行。根据标准制订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零用费及自费购汇的用汇指标预算,对没有固定开支标准的项目用汇,原则上不予安排,因工作需要确需安排的,应提供相关的依据。

(一)城市间交通费:包括一国或多国城市间交通费,应在国内购买往返联程机票时,尽量包含在国际旅费中,确需单独开支的,应事先在出访计划中列明,可参照有关资料和根据惯例制订预算,但不得超过同程间国际机票的价格。

(二)境外其他费用:出国团组申请参展费、场租费、会议注册费等项目用汇,应提供与国外承办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合同文本及会议通知等资料。

(三)出国团组在出国期间由外方负担的有关费用应从供汇预算中扣减。

(四)出访国家在规定中无开支标准的,比照毗邻国家的标准提供预算(毗邻国家由财政部门确定)。

第七条出国团组向外事处或港澳台办办理外汇开支预算申请手续时,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必须真实。

第八条计划财务处对出国团组外汇开支预算进行真实性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出国任务批件是否是原件;国外邀请函是否真实可靠;国外活动日程安排是否明确、详细,路线是否经济合理;国外是否有收入,对方是否提供资助;人民币经费预算是否已落实。

第九条对有开支标准的项目,计划财务处应按《江宁大学临时出国(境)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对无标准的开支项目,在报外事处或港澳台办审批后,计划财务处方可按出国团组与境外接待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咨询的出访地物价水平核定相应外汇。

第十条在审核出国实习、培训用汇时,计划财务处除按财政部、国家外专局颁发的《关于出国实习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93〕财外字第600号)执行外,还应对"培训合同"中有关开支项目进行审核,包括付款程序是否合理,培训费开支范围是否符合规定,具体授课天数是否合理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供汇:(一)手续不齐全;(二)有关资料反映情况不具体、不完整、不真实;(三)境外活动安排不合理,存在浪费行为;(四)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又不同意压缩预算。

第十一条出国人员应在出国前10——15天持出国任务批件供汇联、培训团组还须持国家外专局或市引智办的确认件、外事处或港澳台办填制的《临时出国代表团组外汇开支预算表》、经经费主管领导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计划财务处申请办理购汇。计划财务处对出国团组用汇申请审核后签字盖章,由出国团组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批汇手续,并持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的"临时出国代表团组外汇开支预算表"及"预算内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申请书"(简称用汇申请书),到指定的中国银行办理购汇手续。

第十二条出国团组必须按批准的用汇项目和限额预算使用外汇,不得擅自突破和擅自挪用,结余的外汇必须退回。

第十三条出国团组和个人对下列费用应全部上缴,不得挪用或私分。

(一)国外接待部门和国际组织等赠发的零用费、生活补助费、住宿费等,出国前已经领用相关费用的;

(二)住宿费、机票的回扣和公款利息收入等;

(三)出国团组和个人取得的其他应上缴收入(包括从事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的劳务费、出国展览的展品销售收入等)。

第十四条出国团组在国外的外汇开支必须取得原始凭证,并经经办人、证明人和团组负责人签字,确保费用开支真实、准确。

第十五条出国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所有单据。出国团组应在回国后15日内到外事处或港澳台办和计财处办理外汇核销手续。核销时必须凭有效票据填写"出国团组国外费用开支明细表"和"临时出国用汇核销表",并由临时出国团组负责人或本人签字。所附的各种原始单据必须用中文在凭证背面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数额较大的开支单据必须要有出国团组负责人签字,对应由个人负担的和不能报销的单据予以剔除。此外,还应提供出国护照或港澳地区通行证、上抵、离境日期复印件。经外事处或港澳台办签字盖章后,送计划财务处审核盖章,由出国团组报政府主管部门核销。出国团组在没有办理外汇核销手续前,组团单位或出国人员所在单位不得办理财务报销手续,严禁坐支和转移外汇资金。

第十六条出国团组向政府主管部门核销出国团组外汇前,计划财务处要进行以下审核:

(一)出国团组外汇开支的原始单据等资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送审时间是否超过规定时限;

(三)送审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四)各开支项目是否符合规定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有单项超支互相挪用行为;是否有外方已负担费用而重复报销问题;是否有收入而隐瞒不报行为等。

第十七条对下列开支不予核销:

(一)超出规定开支范围和标准的开支;

(二)无原始单据的开支;

(三)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国外活动路线、增加出访地点和延长出访时间的开支;

(四)属于不应该负担的开支或因私发生的开支等。

第十八条出国团组如有外汇结余,应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核销意见,办理退汇,办理退汇的类型包括:

(一)在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用汇手续后,因故没有使用外汇;

(二)出国人员未按原计划出访,变更了时间、线路、人数等;

(三)发生外汇结余的。

第十九条办理退汇手续时,由出国团组持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财政部统一印制的"预算内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退汇通知书",到中国银行办理退汇手续。没有办理退汇手续的,出国团组不得报销其人民币开支。

第二十条"双跨"团组的参团人员只能向组团单位支付在国外开支所需要的等值人民币,不得以外币形式结算。

财务培训汇报范文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__市委、__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委〔200*〕6号)以及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社字〔200*〕37号)等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再就业资金”)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再就业资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规定,通过预算内外各种渠道筹集的,用于支持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资金筹集

第三条再就业资金的来源:

(一)各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专项资金;

(二)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的资金;

(三)上级财政补助的资金;

(四)再就业专项资金的利息收入;

(五)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四条各级政府要将促进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原安排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资金规模不减,并纳入再就业资金统一管理。要按照再就业工作任务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增加再就业资金。

第三章资金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再就业资金扶持的对象:

(一)国有、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包括改制前为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的失业人员);

(二)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

(三)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第六条再就业资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社会保险补贴;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

(三)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以下简称“就业服务补贴”);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

(五)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一次性再就业补助;

(六)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和监督体系建设经费;

(七)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共同批准的促进再就业工作的其

他支出。

第七条再就业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范围、标准使用,严格按程序操作,严禁用于与再就业无关的其他方面支出。

第八条各级财政预算内外筹措的再就业资金须及时、足额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九条各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再就业资金预、决算管理。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编制要求,申报再就业资金年度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再就业资金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

(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及时编制年度分项用款计划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用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及时拨付资金。

(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在每年年度终了时,要认真做好再就业资金的核算、清理和对账工作,并根据要求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再就业资金年度决算和说明,再就业资金决算材料要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数据真实、报送及时。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审核汇总后的再就业资金年度决算及时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再就业资金年度终了如有结余,按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四章资金补贴范围、标准和申请拨付程序

第十条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标准和申请拨付程序

(一)对各类服务型企业(包括商贸、餐饮、服务业企业,国家限止的行业除外)新增岗位新招用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财政部门审核,按招用人数提供为期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接收单位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二)对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社区公益性岗位上安排的就业困难人员,接收单位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且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0%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财政部门审核,按其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接收单位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三)经职工个人申诉和劳动保障部门查实,接收单位非因生产经营困难和职工个人过错等原因,不再使(来源:文秘站 )用上述人员,且属于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接收单位应为其一次性补缴至满3年的社会保险费,政府对此不给予财政补贴。

(四)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企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申报缴费时应将招收失业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转同级财政部门核定拨付。

(五)企业(单位)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应附列以下材料:

1、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失业人员名单及《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

2、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副本;

3、企业(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审核表》;

4、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季度企业(单位)为招用的失业人员缴费的明细账(单);

5.企业(单位)在 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六)对未参加社会保险以及未按规定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企业(单位),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十一条对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社区公益性岗位上安排的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0%的,除按规定享受有关社会保险补贴外,还可按规定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150元/月。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转同级财政部门审定,30日内直接划入企业(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申请岗位补贴需提交的材料同第十条第(五)款。

第十二条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包括到农村承包荒山、荒滩、土地从事农业开发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并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可按规定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元/人(已享受再就业补贴的,应予扣除)。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转同级财政部门审定拨付。

就业困难人员提交的再就业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应附列以下材料:

1、符合享受再就业补助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及《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

2、就业困难人员填报的《一次性再就业补助审核表》;

3、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第十三条再就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标准及申请拨付程序

(一)具备资质条件的各类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机构,可按经其就业服务后的实际就业人数(是指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就业人数),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职业介绍费和再教育就业培训补贴(包括培训报名费、教师课时费、教材费、场地费、实习费等)。再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考证)培训补贴标准一般应控制在每人300元和500元以内。社会力量办学的培训机构经其再就业培训合格后未能就业的,培训费补助最多不超过每人次100元。职业介绍补贴标准每人次20元左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转同级财政部门核定拨付。

(二)再就业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机构提交的就业服务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应附列以下材料:

1、经其再就业培训的失业人员名单及《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

2、失业人员接受再就业培训及培训合格的证件;

3、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相关

就业证明;

4、上月工资发放及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

5、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帐户。

(三)社会力量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机构在申请就业服务补贴时,只能按每位失业人员享受一次就业补贴服务计算,不得重复申请。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强对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机构业务指导,并认真审核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机构提交的就业补贴资金申请报告材料。

第十四条建立小额贷款(贴息)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

贴息范围、标准和程序

(一)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贷款实行个人有效担保和担保基金担保相结合的办法。财政会同有关部门设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贷款一般由借款人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确无贷款担保的困难人员,可申请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进行担保。

(二)各级财政部门应对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给予贴息。

微利项目指失业人员在社区、街道、厂矿从事的商业、饮服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具体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小商品零售、搬家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和理发。

(三)担保利息按同期商业贷款利率计算,由再就业资金据实全额贴息,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展期不贴息。贴息贷款额度为每人2万元。合伙经营的按人计算,最多不得超过8万元。

(四)贴息实行“先付后补”的办法。符合条件的贷款人按照与银行商定的结息方式,按规定付息后,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贴息。经劳动保障部门按季审核汇总后,转同级财政部门核定拨付。

(五)贷款人提交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应附列以下材料:

1、《再就业优惠证》;

2、小额贷款担保合同;

3、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准的

贷款人经营范围进行认定的从事微利项目的证明;

4、还款付息证明。

(六)劳动保障部门汇总后转同级财政部门核定时需提供的材料:

1、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2、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的失业人员名单及《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

3、小额担保贷款合同复印件;

4、与贴息资金拨付有关的其他凭证材料。

第十五条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专项资金并实行目标管理,力争到实现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就业服务平台和就业信息网络。劳动力市场要集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政策咨询、失业保险、劳动保障事务等功能于一体。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专项资金的下拨,由各级财政与劳动保障部门联合下文,专项资金实行跟踪问效管理制度。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

第十六条各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 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再就业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再就业资金,并自觉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检查监督。对违规使用再就业资金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各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及时掌握沟通再就业人数、再就业资金使用等情况。建立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办公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或专项检查,共同研究解决再就业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补助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暂定执行至200*年底。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年1月1日起实施。

财务培训汇报范文第3篇

关键词:财务系统实施;ERP实施;软件实施

0 引言

联创光电公司是我国LED行业主要的上市公司,是南昌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核心企业。为保证联创集团财务信息系统项目的顺利实施,用友公司进行了财务系统需求调研及收集、整理工作,根据调研及联创集团提出的需求,完成实施方案,以供确认指导后续的实施工作。

本文提供针对联创集团公司自身业务原型及需求(仅限于总账、财务报表等方面)的应用解决方案和实施。

1 软件实施简介

软件项目实施方案概述软件产品,特别是行业解决方案软件产品不同于一般的商品,用户购买软件产品之后,不能立即进行使用,需要软件公司的技术人员在软件技术、软件功能、软件操作等方面进行系统调试、软件功能实现、人员培训、软件上线使用、后期维护等一系列的工作,我们将这一系列的工作称为软件项目实施。

用友实施方法论7.0提供了面向客户的、清晰和简明的项目实施路线,在实施用友ERP的整个过程中提供一步一步的指导。路线图共有六步,包括:项目规划、蓝图设计、系统建设、切换准备、系统切换、持续支持。

2 总账模块实施解决方案

NC总账系统是会计系统的核心,除了可以完成会计科目维护、会计凭证管理、常用账簿查询等日常基本财务核算工作外,还提供了适应集团性企业、不同行业、不同管理要求的一些特殊功能。总账系统主要提供凭证管理、现金银行、财务折算、往来核销、集团对账、月末结转、现金流量、账簿查询等功能。

2.1 处理流程

企业财务人员根据原始业务单据,编制凭证。审核后的凭证,登记入账,即:进行凭证记账。对于现金、银行存款类凭证,还需要根据惯例需要,由出纳人员进行签字,并登记结算票号等重要的结算信息,以便后续进行票据管理和银行对账等工作。

图1 总账处理流程

2.2 期初余额

1)科目期初余额管理流程

图2 科目期初余额管理流程

2)非损益类科目:录入科目的“期初余额”、“本年累计发生数”,而“年初余额”由系统自动计算,不需录入。如果总账启用月份为1月份,则只需录入“年初余额”即可。

3)损益类科目:录入科目的“本年累计发生数”,如果总账启用月份为1月份,则不需录入。

4)在会计科目确认无误后,再录入期初余额。带有辅助核算项目的会计科目,通过点击“辅助”进入期初余额的录入界面。

5)每个财年年初,各公司均需根据上年的科目年末余额自动生成本财年期初余额。

6)系统启用月,录入期初余额后,不可做年初重算,否则会删除数据。

7)若本年度已经记账,则不允许再调整期初余额。

8)若期初余额试算不平衡,那么不能进行“期初建账”,没有进行期初建账的年度不能进行记帐处理,但可以填制未记账凭证。

2.3 凭证录入及审核

1)会计凭证日常管理流程。

图3 会计凭证日常处理流程

2)为严肃公司账务处理流程,确保账务数据的准确性,各公司财务主管人员必须对所有会计凭证作审核处理。

3)录入人与审核人不能为同一人。

4)作废凭证与删除凭证的区别:作废凭证后,该凭证仍然存在,在查询凭证时仍能看到,只是不再参与汇总记账,在任何查询总账数据的功能中不可见,该凭证的凭证号仍然被占用;删除凭证后,该凭证已不存在,不能在查询凭证中看到,也不可能参与汇总记账,该凭证的凭证号被空出。

5)当审核人员在审核凭证时发现当前凭证有错误,则可对凭证进行标错,这样的凭证即为有错凭证,凭证右上角将显示“错误”字样。对于有错凭证,只需在填制凭证中,直接修改该凭证后进行保存,即可消除该凭证上的错误标志。

6)会计凭证的三个来源:直接填制,业务单据驱动会计平台生成,自定义结转执行后生成。

2.4 期末处理

1)各公司每月均应对本月凭证作记账处理,否则不允许作结账处理。

2)财务部门进行总账的期末结账前,可通过自定义转账功能,进行费用归集与分摊、税金计算、损益结转等业务操作。

3)由于系统参数设置了“结账检查损益结平”,结账时系统将检查损益类科目是否结平。

4)上月未结账,则本月不能记账,但可以填制、审核凭证。

5)未结账公司上报至集团公司的财务报表,将被认为是无效报表。

6)结账后,如需进行反结账,需先向集团公司申请,否则,各公司不得进行反结账。

2.5 账簿查询

会计账簿是对全部经济业务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分类登记的信息载体。能够全面地、总括详细地反映联创光电企业经济活动情况,并为填制会计报表提供资料;当具有一定权限时可以在一家公司查询到多家单位的账务数据。

NC总账系统提供了科目余额表、三栏式总账、日报表、科目汇总表、摘要汇总表、三栏式明细账、日记账、序时账、多栏账、辅助余额表、辅助明细账、辅助分析表、科目辅助余额表、辅助属性余额表等。

1)各公司在凭证记账前后、总账模块结账前后均可进行相应的账表查询。

2)可以实现跨单位查询,但是操作员应有相应单位的查询权限。

3)需先通过“多栏账定义”定义多栏账样式,才可通过“多栏账查询”进行多栏账的查询。

4)现金日记账中只显示属性为“现金科目”的科目,银行日记账中只显示属性为“银行科目”的科目,资金日报表中只显示属性为“现金科目”或“银行科目”的科目。

3 IUFO报表模块实施解决方案

3.1 个体报表业务

3.1.1 基础设置

1)在第一次进入系统时,应先进行单位结构设置。

2)提取指标后修改关键字,报表中所有引用的指标将被删除。

3)同一指标在同一报表中只能引用一次。

3.1.2 报表管理应用

对全集团统一格式及公式的报表可按以下流程进行管理。

图4 集中网络报表管理应用流程

应用说明:

1)报表应用前的准备:在应用IUFO集团网络报表进行全集团报表编制以前,集团公司首先需要确认需进行编制的报表表样及公式,同时需确认需进行报表采集与上报的公司范围。

2)基础配置:在正式启用集团网络报表系统进行报表编制时,首先需进行相应基础配置:

(1)登录报表系统,完成报表系统与账务系统的【数据源】连接配置。

(2)登录报表系统的【单位】节点建立需进行并表公司目录。

(3)根据集团公司的管理要求登录【参数】节点进行系统管理参数的设定。

(4)根据集团公司的管理要求登录【角色】节点进行操作员角色的设定并进行权限的分配。

(5)登录报表系统的【用户】节点,完成需登录报表系统的操作员身份建立。如果在账务系统中已经完成了相应操作员的建立,则可以通过报表系统的【业务系统信息集成工具】完成操作员的自动导入。

(6)因为报表系统自动从账务系统取数时,要求报表系统与账务系统的操作员编码与密码相同,应在报表系统的【业务系统信息集成】节点设置一个【用户信息集成器】,以完成每天晚上操作员密码的自动同步与更新。

3)表样设计:在各公司采集报表数据以前,集团公司需登录【报表表样】节点,通过引用模板或使用报表设计器完成报表表样的设计。

4)任务的添加与下发:报表表样设定完成以后,集团公司可根据报表采集的要求与范围,登录【任务】节点添加相应任务,并将相应任务执行【下发】操作。

5)任务的权限分配:对【任务】执行【下发】操作后,如果相应任务进行了权限控制,各下级公司暂时还无法接收相应【任务】进行报表数据的采集,还须由集团公司进行相应【任务】的权限设置:包含的报表表样、需采集报表的公司、各公司对应的报表采集操作员、报表采集的关键字维度等。

6)报表数据采集与上报: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接收到集团公司下发的任务后,登录报表系统的【报表数据】节点,进行报表数据的输入、计算,并在完成报表保存后,进行报表数据的【上报】。如果部分公司在报表上报后,还需进行报表数据的调整,可在【报表数据】节点向集团公司申请【取消上报】,集团公司收到申请后,可以【报送管理】节点进行相应报表的【取消上报】操作。

7)报表报送的管理、监控:集团公司可登录【报送管理】节点对所有公司报表采集、报送状态进行全面的管理、监控,并对各公司进行报表的催报与取消上报。

8)报表数据的: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均可在【报表数据】节点进行相应报表的对外,的形式有以下两种:E-MAIL方式、报表系统收件箱方式。

9)报表数据的查询、汇总、分析:集团公司可在系统中进行全集团报表的查询、汇总和分析。各子公司可在系统中进行本公司报表的查询、汇总和分析。

3.1.3 报表报送管理

IUFO系统可通过报送管理机制来对报表数据修改进行控制。对于已经上报的报表,系统不再允许修改数据。如确实需要修改,需提交请求指令至上级公司,由上级公司取消后才允许重新计算或修改报表数据。如下级公司未按规定期限上报报表,上级公司可进行催报。超过上报期间报送的报表状态为补报,可以此作为对下级公司的考核依据。

4 项目实施过程

根据前面各模块实施解决方案,下面将对客户需求实施。

4.1 项目规划

由销售组织将商务合同及其他客户信息向实施组织转移,告知实施顾问特定信息。部门经理接到实施申请后,任命项目经理,指定项目目标,由部门经理及项目经理一起指定项目组成员及成员任务。确定项目干系人对信息和沟通的需要,确定适合于项目的质量标准和如何满足其要求。在做了内部交接以及和客户做了初步沟通之后,项目组借助实施策略和计划的制定来明确总体的策略和规划。

4.2 蓝图设计

业务调研:

信息化系统的应用状况:

1)目前大部分子公司使用用友U8系统ERP软件。分子公司均有单独的一套账。大部分公司基本都应用了总账、报表模块、固定资产及供应链模块,少数公司应用了生产制造,其余模块都没有使用。账务处理基本都通过U8系统处理,报表上报需要通过填写EXCEL报表后发送给集团公司进行合并。

2)集团各分子公司网络及硬件环境参差不齐,很多公司财务人员电脑配置较低,各公司网络带宽不足,财务部门网络与其他网络公用带宽。

通过业务调研,及时整理、编辑调研的结果,将业务流程整理和调研结果结合产品对客户的需求进行分析,编写需求分析报告,同客户确认。

业务解决方案:

应用目标:

1)建立统一化的应用平台:在集团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各单位财务数据实时集中到集团统一数据库,各层管理人员可以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络主动查询所关注的信息。

2)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平台:通过UAP平台,可以根据管理需要,统一或部分统一基础档案,保证多公司汇总查询的口径统一性。通过集团参数和公司参数的设置,保证集团统一财务政策的执行。

3)跨公司查询:实现跨公司的凭证和帐簿查询,无需在各公司间切换,根据拥有的权限直接查询指定公司的财务凭证和帐簿情况。

4)加强集团业务监管强化风险控制:通过NC系统,审计管理人员可以随时查询所需要的数据,提高审计效率和监管力度。

实施计划:

当业务解决方案明确以后,基于相对固定的需求,更新实施计划。客户项目经理需确认实施计划,如果存在周期争议,则协商一致。

4.3 系统建设

方案培训:以培训为目的,就方案的内容对关键用户进行讲解和沟通。

方案测试:通过关键用户对所有业务流程做真实数据的测试,使他们熟悉目标业务流程、系统操作,并达到验证方案的目的。

解决方案验收:双方对经过测试验证后的业务解决方案进行确认验收。

制定岗位操作手册(用户手册):是针对客户每个岗位编写的工作标准、流程和系统操作规范、步骤及其说明、注意事项的文件。

4.4 切换准备

静态数据导入:客户将已经确认的静态数据,通过手工或系统工具导入正式上线系统。

1)制定静态数据转换计划: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安排数据录入的步骤、负责人、时间和操作规范等;

2)指导关键用户进行静态数据录入(导入);

3)项目组成员进行静态数据录入(导入)校验;

4)完成静态数据录入后必须进行数据库备份,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最终用户培训:

与客户确认培训计划:

1)明确培训时间、地点、设备、培训内容、参与人员等详细信息;

2)强调培训的纪律。

确定客户内部知识传递体系:

1)至少一名客户方项目组成员全程参与培训,培养其掌握所购买使用的所有模块;

2)各部门对各自所使用相关功能模块,至少有一名用户熟练掌握,保证部门内部后继操作培训。

制作培训资料与课件:

1)培训资料包括:培训PPT、演示数据库、培训问卷、练习题;

2)指导客户制作操作手册。

培训考核最终客户:

1)培训签到;

2)引入考核机制,更利于客户重视培训,尽快掌握产品;

3)培训中收集客户问题,引导客户按照解决方案中流程进行系统操作。

移交培训资料与课件:向客户项目组移交培训资料与课件。

完成培训考核评估报告:

1)总结培训考核情况;

2)向客户项目组提交此报告。

由于培训考核阶段关键节点是完成培训考核,所有此报告的提交客户标志着阶段完成,可以进行下一个阶段。

4.5 系统切换

系统切换方案: 确定上线切换的策略、确定系统切换的业务范围、切换的步骤、切换任务安排和职责、切换的方法、切换成功标准。

上线计划制定与确认:

1)实施顾问与客户协商基础数据录入标准,包括数据内容,要求,录入期限等;

2)客户认同上述标准。

上线辅导:

1)指导实际操作;

2)解答实际应用中的疑问。

数据核对:

1)客户方根据要求准备数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录入;

2)在时间段内取系统内数据同手工数据核对,保证数据正确性。

确认上线成果:

1)辅助应用完毕,协助客户项目小组准备项目成果汇报会;

2)确定会议议程、参会人员,提醒客户协调人给项目小组全体发送会议通知;

3)汇报并确认上线成果。

4.6 持续支持

进行项目验收:

1)根据前期商量的验收标准,要求客户验收整个项目;

2)客户书面签署验收报告。

实施服务交接:

1)可协调内部项目组服务工程师协助完成项目推广工作,过程交接;

2)向服务工程师提供推广所需文档。客户业务流程、客户组织架构、客户业务管理章程、客户岗位权限映射表、客户初始化参数收集、实施全周期需求、实施案例等;

3)向客户说明后续工作的跟进人。

项目实施后评估:

1)评估实施质量,计算项目奖金;

2)核算项目成本。

5 项目实施效果及结果分析

5.1 建立了统一化的应用平台

数据集中式存放,在集团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各终端通过浏览器访问集团应用服务器,各单位财务数据实时集中到集团统一数据库,各层管理人员可以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络主动查询所关注的信息,避免传统依靠财务报表报送信息模式带来的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

5.2 建立了规范化的管理平台

通过UAP平台,可以根据管理需要,统一或部分统一基础档案,如会计科目、客商档案、部门档案的统一,保证多公司汇总查询的口径统一性。

通过集团参数和公司参数的设置,可以将联创企业的管理要求和财务的核算要求预置到系统中,通过参数对日常核算进行约束,保证集团统一财务政策的执行。整个集团公司财务要进行集中管理,各个分公司的财务数据均集中在总部,以实现总部统一备份维护。

5.3 实现跨公司查询

实现跨公司的凭证和帐簿查询,无需在各公司间切换,根据拥有的权限直接查询指定公司的财务凭证和帐簿情况,提高了财务工作效率,有利于集团财务集中式管理的需要。

5.4 加强了集团业务监管强化风险控制

通过NC系统,审计管理人员可以随时查询所需要的数据,提高审计效率和监管力度。人力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转的重要资源,人力资源全面管理非常重要,联创集团实现集中管理人力资源信息,实现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与监控,减轻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全面完整的人力资源分析体系,借助各种高级分析、报表和灵活的查询能力,为企业决策提供强有力支持,并且提供企业开放的、可扩展的应用平台,满足不断发展变化的需求,支持迅速而持续的改善能力。

参考文献:

[1] 龚中华,何平.用友ERP-U8(8.72版)标准财务培训教程. 人民邮电出版社,2010.

[2] 田俊国. ERP项目实施全攻略.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 用友(南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NC5.5-总账..2006.

[4] 用友(南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NC5.5-网络报表.2006.

财务培训汇报范文第4篇

优化现有标准流程,细化部分管理流程。由于三集五大改革需要,检修分公司由原变电、输电、电缆、带电四家单位重新组合,扩大了专业覆盖范围,过去流程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检修分公司自合并以来,对四个专业的业务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全体财务人员深入各专业工区调研,并通过职能处室发挥其归口部门作用,捋顺各项业务流程,将业务人员提出新增业务需求和功能需求变化仔细斟酌,将切实可行的需求更新部分业务流程,优化部分运转低效的流程。同时,将衔接紧密的业务环节逐步融合进财务标准流程,更新财务管控标准流程手册,明确与标准流程相关的系统操作细节,将财务管控流程与公司标准化建设工作衔接。建立标准流程监控机制,强化财务管控能力。开展财务管控标准流程监控,按照“监控能力逐步提升,监控流程逐批部署”的策略,对步骤合规性、岗位合规性、流程效能和流程状态开展监控,综合考虑检修分公司实际情况,对标准流程实用化结果进行综合评价。针对业务流程的变化,为防止财务控制功能弱化,不断优化内部工作标准化流程,加强财务集成系统的管理和应用,通过理顺各个运行环节的管理,实现对各项经济业务前端部门的控制和监督,保障财务账目往来渠道畅通和各环节的规范性。以办公用品出入库为例,在出入库时,需要办公室行管中心专责审核、主任把关,只有审核通过的办公用品才能出入库,月末还要由专责和库管员对账,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库存办公用品数量和规格存在误差,确保财务数据准确。

二、重视内外部审计监控

有效发挥会计监督作用。公司财会人员严格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控制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加强财务管理,将会计内控机制延伸到公司的各个经营领域,保障整个公司的经营活动安全运行。会计人员在充分掌握和研究政策的基础上,为企业把好成本控制关、风险收益关和经济行为关,尽力规避经营风险,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对单位各项财务收支进行有效监督,狠抓经济业务的审核,保证各项业务合规合法。检修分公司通过结合公司协同监督工作,制定常态化的自查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与分工,分别从会计凭证管理、账务处理、成本费用管理等方面有序开展,并以此为契机全面评估分公司成本管理风险,及时修订《检修分公司资金审批的规定》《检修分公司财务报销管理实施细则》,在细化费用支出标准的同时,强调了内部审批手续及佐证材料的提供,提升成本列支的规范性。高度重视内外部审计,实行财务部门审计问题“三制度”,即:“汇报制度”“随改制度”“典型案例分析制度”。“汇报制度”,就是将内外审计遇到的财务相关问题,特别是基础工作反应出来的问题如实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具体情况,让单位负责人充分了解、重视财务基础工作。“随改制度”,就是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并查找原因,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实时整改,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例如将依法治企专项检查反映的问题,将财务基础工作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典型案例分析制度”,就是对审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进行细致分析,分类整理,形成案例,借鉴经验、吸取教训、消除隐患,提高会计核算的整体质量,推进规范化管理,将财务工作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提升管理效益。

三、提高会计工作效率

持续深化财务与业务的集成应用。加强源头信息质量控制,实现业务信息一次录入、凭证自动生成;应用协同、对账功能,实现合并抵销凭证自动生成;开展财务日报编制,报表编审质量和效率逐步提升。推广财务日报在各单位的常态化应用。推动将会计核算规则嵌入业务系统,简化会计记账过程,进一步提升核算的规范化、自动化水平。推动套装软件工程、物资、资产等信息集成,实现相关报表信息的“一键式”生成。

四、全方位开展决策分析

夯实财务分析基础。加强业务部门集成数据治理,优化数据集成方式,缩短业务数据交换时间,提高数据处理效率。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系统向上传的及时性、准确性。创新财务分析手段。深化应用国网辅助决策分析系统的建设成果,以盈利能力、发展能力、偿债能力指标为重点,建立分析评价体系。充分利用与财务信息关联密切的各种数据,研究建立包括现金流量趋势、企业偿债能力等重点业务、重点环节、重点指标分析模型,通过模型得出规律性的结论,增强辅助决策支持能力。

五、注重综合型人才的培养

财务培训汇报范文第5篇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通知》要求,为推进我省家政服务工程建设,进一步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扩大家政服务消费,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以服务民生、扩大内需、发展经济、吸纳就业为宗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支持、社会多方参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的原则,实现“财政政策引导,商务组织资源,工会打造平台,家政拓展就业,促进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2009年开始,通过实施技能培训等措施,每年扶

持一批城镇下岗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逐步形成规范、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体系。2009年计划全省扶持5000名城镇下岗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建立20个家政服务培训基地。

三、培训对象、内容及方式

(一)培训对象。男性年龄1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准备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与家政服务工作相适应的人文社会知识、自然科学知识、医疗保健知识、职业道德基本知识及专项技能等。培训时数和教学内容详见《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见附件)。

(三)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统一考试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承担培训任务机构。全省家政服务工程的培训工作主要依托工会培训机构和大型家政服务企业承担。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在8月10日以前向所在市级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市级商务部门会同财政、工会部门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并向省级商务、财政、工会部门推荐。省级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通过专家评审方式在推荐单位中确定可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报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1、承担培训任务的工会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法定的办学资质,有1年以上的家政服务培训经验;(2)有3名以上具有专业资格的教师,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培训场地和培训所需的设备设施,年培训能力在500人以上;(3)有多媒体教学设备、自动化办公设备;(4)能为学员建立详细档案,并能为家政服务员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2、开展自主培训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自主招收员工;(2)有实施培训师资、场地、设备设施,有不少于1000人次的培训经验;(3)能够为所培训人员安排就业,有全程跟踪家政服务员服务情况的能力;(4)能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建立专门档案。

(二)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各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9月1日开始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一是由工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不具备自主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可将用工需求报当地商务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下同)并签订承诺安排就业的相关协议后,委托地方工会组织进行人员招募,由确定的工会培训机构按《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见附件)组织培训。二是由大型家政服务企业自主培训。大型家政服务企业按照市场需求自主招收员工,到当地商务部门登记备案,依托自身资源,按照《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培训。

(三)组织验收和就业。工会培训机构培训的学员,考试合格并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另文,下同)后,由提供用工需求的企业按承诺安排就业。大型家政服务企业自主培训的学员,考试合格并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验收后,由企业优先安排就业。

五、资金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中央财政对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经费予以全额补

助。按照培训大纲在指定机构完成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并安排就业的,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验收合格,均可享受补贴政策。

(二)培训经费标准。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标准每人800元。

六、补贴资金的申报及下达程序

(一)补贴资金的申报。培训机构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持有关材料到所在地市级商务、财政部门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补贴资金申报表、申请者培训资质证明、商务部门备案记录、包含学员个人信息和培训记录的培训档案、验收合格凭证、家政企业与学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申请者银行账户等。

(二)补贴资金的划拨。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根据各省经

济发展水平、家政服务市场发展情况等,测算年度补贴资金规模。财政部将补贴资金预拨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按需求 进度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市级财政。

(三)补贴资金的审核及兑付。市级商务部门对企业的

补贴资金申请进行初审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下达补贴资金。财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审核及兑付工作。对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接到申请后的6个工作日内与商务部门或申请者沟通答复。实际补贴资金超出中央财政预拨资金的,由省级财政先行垫付。

(四)补贴资金清算。2010年3月底前,省级财政

部门核实汇总本地区2009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财政部审核清算。

七、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实施家政服务工程重要性。家政服务工程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实施家政服务工程,运用财政资金支持开展家政服务人员培训、供需对接、从业保障等工作,扶持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不仅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解决当前就业困难,而且对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有着重要意义。各级商务、财政、工会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将这项工程作为一项紧迫而又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工作任务。商务、财政和工会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切实做好家政服务工程培训工作。商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家政服务工程培训工作;负责研究和协调家政服务工程培训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财政部门负责家政服务工程补贴资金的管理、监督和审核发放工作。工会部门负责招募家政服务人员并组织工会培训机构对其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