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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管理制度

医保政策管理制度

医保政策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中图分类号]R197[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673-7210(2009)05(c)-120-03

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医疗卫生体制“三项改革”之一,是通过立法而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涉及到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发展和稳定。医院处在医保改革的最前沿,承担着提供医疗服务和控制医疗费用两大任务,医保改革的各项规定只有通过医院的贯彻落实,才能最终实现医保的初衷,达到医保改革的目的[1]。广州医保政策自2001年实施以来经过医院、医保中心和患者三方的共同努力,医保的各项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但随着医保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各种医保新政策的不断出台,作为医疗服务提供方的医院在医保管理过程中也不断会出现各种新矛盾和新问题。

我院是三级甲等医院,也是最早成为广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之一,经过多年医保管理的实践,遇到了不少困难,但也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和体会。本文拟就相关问题并结合我院的一些具体做法进行简要的探讨。

1医保管理中面临的困难

1.1 医保政策培训难以做到人人过关

医保工作开展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医院未来的生存和发展。医保工作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且涉及到医疗过程的方面,这就要求所有医务人员都必须熟练掌握和执行医保政策。但由于现行医保的政策比较复杂,且不断有新的医保政策出台,加上医务人员日常工作非常繁忙,因而医保政策培训难以及时到位。如何让每一个医务人员及时准确地学习领会医保的各种政策特别是新政策,这是做好医保管理和政策执行的前提。

建议采取全面培训和分层次培训等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全院医护人员医保政策培训,最终达到全员培训的效果。

1.1.1 定期组织全院范围内的医保政策培训每逢新的医保政策出台时要求全院人员参加培训;定期邀请医保中心人员前来为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保政策培训。

1.1.2 利用各种渠道方便医务人员得到医保政策的相关资料如将有关医保政策基本知识的文件及医院制定的一系列医保管理制度装订成册,所有医务人员人手一册;还用电子版的形式挂在医院的行政网上,方便医务人员查阅;在每期院内期刊《医讯》上设有固定版面专门刊登医保政策及相关内容。

1.1.3 实行各科医保专员制度各临床科室指定医生、护士各一名作为医保专管员,不定期组织医保专管员进行培训,确保专管员领会医保政策,吃透精神,监督各自科室医护人员按照医保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

1.1.4 开展针对性强的专项培训如开展针对性强的专项培训:如居民医保门诊药费的费用控制主要涉及儿科、急诊科等,因此对儿科及急诊科等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对肿瘤、心脏介入、血透等实行单病种结算和管理的,要组织相关科室和医务人员分别进行相关培训。

1.1.5 做好特定医务人员的培训首先要做好医院领导的医保政策培训。对于医保新出台的政策和要求,医保办工作人员除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外,还利用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的时间向全体院领导和党委委员讲解,使院领导班子成员能够了解最新的医疗保险政策,从而能实施有效正确的管理决策。由于老专家特别是退休返聘的老专家,他们门诊患者很多,但参与集体培训的机会少,所以应采用个别辅导的方式,确保医保政策的执行全面覆盖,避免遗漏与差错。还要做好进修生和实习生上岗前的医保政策培训。

1.1.6 下科室培训医保办的工作人员参加每周一次的院长行政查房,利用科室每天早上交班时间(人员最集中的时候),检查医务人员医保政策掌握和执行情况,并将在平时检查中出现的问题通报给科室。

1.2 医保患者出院难

目前广州各大医院都不同程度存在医保患者出院难的情况,医保患者的平均住院天数较其他患者长的情况。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合理使用,三级大医院主要收治各类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病,而病情较轻或稳定的患者应在一、二级医院诊治。平均住院天数也是考核三级大医院的重要指标之一。医保患者在疾病达到出院标准后又找各种理由拖延出院,导致很多病情重确应入院的患者又因医院无空床而不能及时入院治疗。这就造成了国家医疗资源的浪费,由于大医院的床位数也相对有限,过多病情稳定的患者不出院也会耽误真正有需要抢救治疗的危重患者的救治。患者拒不出院的原因很多,其中主要原因有:一方面患者及家属缺乏医学常识,不能正确理解疾病发展的过程,往往在出院标准的问题上与医生意见不统一;另一个方面,由于住院医保患者医保三大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主要由医保费用支付,一些晚期肿瘤、中风等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家属宁可将其放在医院也不愿意接回家,所以就造成大医院医保患者出院难的现象。医保政策中虽有规定:对于符合出院标准而患者又不愿出院的医保患者,自医生开出院医嘱后的第二天患者仍不出院的按自费处理。但一些医院担心转自费后,患者会恶意欠费而不敢轻意采用这项政策。

目前对符合出院标准又拒不出院的患者,医院苦无良策;医保政策对此类医保患者也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为缓解此问题对医院造成的压力,医院方面因应加强对医保患者进行健康知识宣教,争取患者的理解。医保管理部门应会同卫生管理部门制定统一的出院标准,使医务人员有章可循。目前,医保管理部门对医院执行医保政策有较好的管理措施,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参保人缺乏应有的制约机制。参保人违反医保政策的成本很低,造成了患者出院难或恶意欠费等现象时有发生。医保管理部门还要进一步完善或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参保人行为,如实施个人信用或医保黑名单制度等对参保患者进行有效的制约;对达到出院标准而拒不出院而又造成恶意欠费的,建议医保中心制定政策对医保患者进行处罚外,还要给予医院一定的经济补偿,尽量减少医院的经济损失。

1.3 医保患者转院难

出院此类问题的原因与医保患者出院难有类似之处。这也是困扰各大医院的难题之一。目前广州市医保管理部门也通过调整不同级别医院的起付线和自付比例的方法,引导病情稳定或患小病的医保患者前去基层医院;医保管理部门也积极推动不同级别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此做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保患者转院难的问题。但目前这个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其中原因一方面由于患者交纳入院起付金后是医保三大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等费用主要由医保费用支付,大医院与基层医院患者自付的费用差别不大;而大医院的医疗技术、环境和服务比基层医院好,造成患者不愿意转院。

为进一步缓解此问题,还需医院和医保管理部门共同努力。医院方面要主动帮助有需要的医保患者联系转入医院并做好转送病人的工作;做好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参保人员了解转院前后按一次住院支付起付标准,消除患者的费用顾虑;不同级别医院之间要积极建立挂钩的双向转诊制度和会诊制度,使转入下级医院的医保患者能及时得到上级医院专家的诊治,为患者消除疗效方面的担忧。医保管理部门也应制订政策,通过进一步拉开不同级别医院之间的起付线、自付比例的差距;进一步完善不同级别医保定点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应用[2]。

1.4 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的误解

现行医保政策是在保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前提下,使确实有需要的患者特别是重症患者能得到较高的医疗保障。对单个医保患者,如病情需要,住院患者每医保年度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十几万元);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基本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继续给予支付至15万元。一个医保年度最多可用至20多万的住院费用。但医保中心与医院的结算又主要采用“平均定额结算”的方式,一般每家医院的平均定额都只有几千元。刚实施不久的广州市居民医保政策,就单个医保患者而言,每个月门诊药费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但医保中心是按每个患者每个诊次最高不超过40元,每年平均每个定点人次门诊药费不超过120元的方式与医院结算。这就要求医院要控制每个住院或门诊患者的平均费用。而医保管理部门在宣传医保政策时,主要宣传医保患者可以享受的待遇,而很少宣传其与医院的结算方法,造成了参保人员对医保的期望值过高。有些医保患者误以为其医保卡户中全年有20万元的医疗费,住院时一味要求多用药、用好药,甚至要求搭车开药;有的居民医保患者也误以为门诊每个月都可以享受300元的药费待遇,强烈要求医生多开药等等。患者对医保政策的片面理解,甚至是曲解,往往容易产生医患双方的矛盾,导致目前本不太和谐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

要缓解此困难,医院方面应做好参保患者的医保政策宣传,包括整理印刷各种医保政策宣传单张发放给医保患者;所有入院医保患者由主管医师对其讲解医保政策;制作医保知识宣传栏;将医保相关政策制成多媒体在医院候诊大厅等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医院在前台设立医保政策咨询处,由医保办人员耐心、细致、准确地解答患者的各种问题,宣传医保政策。还有待医保管理部门能加大对广大参保人的医保政策宣传的工作力度,并且要能全面准确地宣传医保政策,既要宣传参保人可以享受的待遇,又要宣传参保人应尽的义务。

1.5 医保患者费用控制困难

医保的基本政策是“低水平、广覆盖”,目前主要费用支付方式按照“平均定额”的结算方式。这种政策及付费方式与医疗机构对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宽泛和高价的医保用药范围,形成了突出的矛盾,医疗机构为此承担了很大的超支风险[3]。但有些医保患者根本就没有“基本医疗”的概念,一味地要求医务人员药品用贵的,材料用好的,甚至会出现极个别医保患者在住院期间,其家属要求给自己“搭车”用药,“搭车”检查的问题。这就给医院合理控制费用带来很大的压力,再加上大医院收治的危重患者的比例较高,医院若不能有效地控制医疗成本,势必造成严重的亏损。如何在保证医疗质量的情况下,合理控制医保医疗费用是医保管理的目的,也时医院医保管理工作的重点。

2 医保管理对策

我院从加强管理入手,制定并执行一系列规章制度,收到一定的成效。

2.1 充分利用医院的电子病历信息系统

对大额医疗费患者的诊疗信息进行实时跟踪,督促临床医生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2.2 实行科室定额管理制度

科学制定分科定额标准是分科定额管理的关键,为此我院对定额标准的测算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以我院以前几个社保年度的数据为基础,结合各科室收治医保患者的业务量、自费比例、年度人均医保费用变化率等多项指标进行各科医保定额的测算,从而制定出我院各科医保住院费用的基本定额标准。每年根据各科业务量的增加和收治病种的变化,按照测算公式进行定额的动态调整。该套定额标准与科室奖金挂钩,对超出定额的部分进行扣罚。通过定额标准的管理使医保患者得到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及合理用药,使我院医保患者出院的平均医疗费得到了有效控制。

2.3 实行每月全院及各科医保费用通报制度

每月通过院内行政网公布各科医保费用控制情况;要求各科医保专管员对其所在科室每月的医保患者超定额4倍费用及3 000元以下(含3 000元)费用的患者进行费用合理性及入院指征进行自查;每月将医保中心的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月结算审核说明中提到的医保费用问题及时反馈给各临床科室。

2.4 建议医保机构加强对医保结算方法的研究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的疾病谱也随之改变,据统计,近几年我国城市居民病伤死亡原因前3位的疾病为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而此类疾病多为慢性病且病程长,治疗费用均较高,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人均医疗费用。目前各地实行的结算方法主要有平均定额结算、总额预付制、单病种费用管理等多种形式[4],各有其优缺点。建议医保机构能进一步研究优化医保结算方法,既保证医保基金的安全,又兼顾到医院的费用压力和为患者提供最佳的诊疗方案,多开展单病种结算,对条件成熟的地方试行按项目结算。

[参考文献]

[1]黄秀芹,孔旭辉,戴书云.落实医保政策,规范医保管理,提供优质服务[J].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7(5):61-62.

[2]马春鹏.医保“新政”引导资源整合[J].中国社会保障,2008,7:82-83.

[3]刘亚琴,陈宝霞.医疗机构在构建和谐医保中问题及对策[J].中华临床医学研究杂志,2008,14(8):1232-1233.

医保政策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摘要】目前,衡水医院在医保管理绩效方面面临着各个方面的问题,积极高效的处理这些问题,是不断提高医院医保管理水平和医院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是积极推进健康衡水的重要举措。医院要加强对患者需求以及医保人员整体素质、医保政策的普及以及医院整体对医保工作的重视与机制体制的改善发展。本文主要是在研究影响医院医保管理绩效所面临的问题,探究医院医保管理绩效的应对对策,通过多种方式来改善提高医院医保管理的水平,提高医院在医疗行业的竞争能力,进而建立健康衡水。

【关键词】管理绩效 面临问题 对策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国家综合实力的不断提高,政府在关注民生问题上提出了“病有所医”的政策,并将其作为社会发展的目标,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险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各地区医保部门也在不断完善和l展各自的管理制度和体系,面对新的医疗市场环境以及医疗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医院如何完善医疗保险管理绩效,是关系到医院更好的发展的重要方面。

一、医院在医保管理中所面临的问题分析

1、医院医保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全民医保时代的来临标志着医院的服务对象是面临全体参与医保的病人,政府各项政策措施的限制以及医保管理部门的牵制,使得医院成为医疗体系中的弱势方,医院管理难度的加大也增加了医院的管理成本。

2、医疗行业竞争加剧。随着医疗行业的发展及完善,民众对医疗服务机构的选择也变得多样化,医疗行业竞争加剧,围绕质量、服务、安全以及技术等方面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必须更加注重自身成本、效率以及效果的提高,才能在医保市场的发展中占据足够多的份额。

3、医疗成本增加使得管理难度加大。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伴随着商品物价的上涨,而医院中所需的产品也与市场的自主定价息息相关,与医疗行业较为密切的药品、器械等价格也伴随着物价的上涨而发生变化,医院的成本费在明显增加的同时,其执行性低于成本收费的价格政策,服务定价较低,处于不对等的交易状态,医院的政策性亏损也在不断增大。

二、影响医保管理绩效因素分析

1、外部因素的影响分析。市场的主体结构的改变是其外部影响因素的一个重要内容,由于参保人员作为第三方付费者的出现,医疗市场的主体由原来的供需双方转化为由供货双方于第三方共同组成的医疗市场,不合理的市场发展无法起到促进医院医保管理的作用。病人在选择医疗机构的自主选择权增多,这就使得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病人行为的改变以及医保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使得医疗机构面临着多方面的风险,面向病人的控制费也会引起医疗纠纷。

2、医院的内部因素的影响分析。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全民医保时代也随之到来,医疗白保险市场也随之扩大,但是一些医院对医保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使得医保市场发展受到多方面原因的阻碍。在医保市场的开发与拓展建设中,医疗机构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医保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政策,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明确全体医保管理人员医保的管理意识。医保机构成本意识的薄弱使得医保成本管理的难度加大。医护人员对医保政策及医保市场缺乏深入的研究与探讨,也加大了医保管理的难度。

三、完善医院医保管理绩效的对策方法

1、加强医院内部的管理体制的完善与发展。如何进一步建立健全医院医保绩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完善内部管理的关键所在,建立明确的目标责任制度,充分利用新科技对参保人员的各项信息数据进行实施动态监测,这些数据包括参保人员的付费率、付费率以及所付费用的总额等方面,医护人员在随时了解参保人员医保信息的基础上,及时有效的采取控制措施,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做好医保的审核工作,对参保人员的适用药、收费明细以及手术全纪录等各方面实施重点监管。

2、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及组织医护人员学习。重视对医保政策及相关知识的学习与宣传,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医院医护人员懂政策并遵守政策的执行。医院要组织医护人员学习医保管理的相关政策和知识,制定细节化管理目标,对目标科室及目标宣传人员采取主动上门宣传的方式,从科室到个人逐渐普及医保相关政策及知识。实行医保联络员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管理制度,将责任、学习任务细分布置到每个人,调动医院上下全体医护人员学习政策及知识的积极性。

3、有效的对外沟通促进医保管理绩效水平提升。建立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的通道联系,加深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相互协调与沟通,通过定期的了解及时准确的了解医保管理的相关政策及信息,在保证医院、医保机构及病人三方利益的基础之上,建立有效的探讨机制,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在保证医保工作正常进行的基础上,对医保政策及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的开展讨论,对于医保政策中对医院工作的不利影响,要及时予以更正,在保证医院与医保管理机构工作正常运行的基础上,提高医院的经济地位及社会地位。

4、建立并逐步完善激励机制。激励机制的建立是通过制定适当的外部奖励形式和工作环境,以一定的规定行为和惩罚措施来保持和规范医院医护人员的行为,有效的实现医院的医保绩效管理工作的发展。激励机制在医院医保绩效的管理工作中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和广泛的认可,激励机制是为了使医护人员更好的学习医保相关的政策、知识,同样使医护人员遵守医保的相关规定,为参保人服务的重要举措。物质上的奖励以及精神上的奖励有利于调动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全员医保管理目标实现。

医保政策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增强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协调性,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深化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推进公平医保、法治医保、智慧医保、清廉医保建设,助力健康、幸福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支付方式、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

1.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健全风险分担机制。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待遇与缴费挂钩,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区(市、县)政府

2.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认真落实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基金支付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基金支付范围和标准,同国家、省和成德眉资医保同城化政策衔接,实施公平适度保障。按照国家、省上规定,积极推动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应对人口老龄化医疗保障问题。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区(市、县)政府

3.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医保部门与民政等部门和残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单位的信息共享,建立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科学确定救助范围,做好重点救助对象标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指导性意见,制定全市统一的医疗救助政策,按规定标准分类资助,合理确定年度医疗救助限额,合理控制贫困群众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规范医疗救助经办服务规程。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做好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监测,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进一步加强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管理,规范救助资金使用,完善资金支付流程,明确救助申报、身份认定、资金核报、资金拨付、费用追偿主体责任及程序。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扶贫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区(市、县)政府

4.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落实国家、省关于疫情等特殊情况下的免费救治制度和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把救治急需必需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区(市、县)政府

5.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强化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完善和规范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指导规范普惠性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用足用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加强市场行为监管,突出健康保险产品设计、销售、赔付等关键环节监管,提高健康保障服务能力。鼓励社会慈善捐赠,统筹调动慈善医疗救助力量,支持医疗互助有序发展。建立健全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市红十字会、银保监分局,区(市、县)政府

6.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落实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系统梳理医保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三重制度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坚守“保基本”底线,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将工作重心转入常态化帮扶,确保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平稳过渡,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做好农村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等工作。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局,区(市、县)政府

(二)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

7.完善筹资分担和调整机制。健全医保基金多渠道筹资机制,均衡个人、用人单位、政府三方筹资缴费责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按规定补助相结合,缴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职工医疗保险基准费率,合理规范、动态调整缴费基数和费率。加强财政对医疗救助投入,拓宽医疗救助筹资渠道。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区(市、县)政府

8.巩固提高统筹层次。加强医疗救助基金管理,促进医疗救助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相协调,提高救助资金使用效率。推进成都平原经济区基本医疗保障协同发展,逐步构建制度统一、政策趋同、机制健全、服务均等的区域医疗保障体系。加快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研究制定四市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探索建立统一的市级医疗保障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协同发展局,区(市、县)政府

9.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科学编制医疗保障基金收支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适应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互联网+医疗”和医疗机构服务模式发展需要。实施基金中长期精算,构建收支平衡机制,健全基金运行风险评估、预警和执行监督机制。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市、县)政府

(三)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

10.认真落实医保目录管理规定。全面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和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支付管理办法和相关药品目录。落实医保药品分类管理和单行支付政策、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办法。根据临床需要和基金支付能力,完善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评价规则和指标体系,强化支付目录管理,动态调整医用材料限价支付标准,健全退出机制。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区(市、县)政府

11.创新医保协议管理。完善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实现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重点向费用控制和服务质量并重转变。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建立医药机构行为规范、服务质量和费用控制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创新定点医药机构综合绩效考评机制,将信用评价结果、综合绩效考评结果与检查稽核、医疗费用结算等相关联,提升医药机构加强内部管理的内生动力。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区(市、县)政府

12.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实行全市区域性总额控制,积极推进开展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康复理疗、慢性精神疾病实行床日付费,门诊特殊疾病按人头付费和按病种付费,规范完善日间手术付费,逐步建立适合不同医疗服务供给方式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加大支付方式改革对中医药、儿科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探索将支付方式改革从付费端延伸到收费端。研究制定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的支付政策,完善落实家庭医生医保签约服务包制度。对批准建立实现“五统一”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施医保“一个总额、结余归己、超支不补”的医保管理政策。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区(市、县)政府

(四)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

13.改革完善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基金监督检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基金监管执法体系,明确医保基金监管机构,组建基金监管队伍,多部门联合监管,加强人员力量和技术运用。理顺医保行政监管与经办协议管理的关系,明确行政监管与经办稽核的职责边界,加强工作衔接。加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内控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协议管理、费用监控、稽查审核责任,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经办机构内控风险进行评估。建立健全部门间协同监管、协调执法的联合监管工作制度、案件移送(移交)制度、联合惩戒制度等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各级财政资金保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强化基金监管。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机关、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审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分局,区(市、县)政府

14.完善创新基金监管方式。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总结提升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成果运用成效,全面建立智能监控制度。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推动医保经办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告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和定点医药机构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完善落实医疗保障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促进群众和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监督。建立定点医药机构信息报告制度,实行医药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医保信用记录、信用评价制度和积分管理制度,将医保领域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系统,进行公示公开。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区(市、县)政府

15.加大欺诈骗保行为惩处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办法和国家、省医保基金监管相关规定。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对查实的欺诈骗保行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权限进行处理,对欺诈骗保情节严重的机构和个人,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机关、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审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分局,区(市、县)政府

(五)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

16.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医保基金预付。推动医疗机构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开展网上采购和结算,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监督管理。鼓励定点医疗机构在省级药械采购平台上,就非带量采购药械与医药企业自行议价,对低于医保支付标准采购药械节约医保基金的,落实相应激励办法。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落实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医保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考核激励政策,引导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质优价廉的药品和医用耗材。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区(市、县)政府

17.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依托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市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完善高值医用耗材质量可控、流通便捷、价格合理、使用规范的治理格局。落实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积极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体系统一管理。全面清理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断推动医疗服务项目比价的合理化,医疗机构收入结构的合理化。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区(市、县)政府

18.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健全全科和专科医疗服务合作分工的现代医疗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全科医疗服务。加强区域医疗服务能力评估,合理规划各类医疗资源布局,加快发展社会办医,规范“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完善区域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配置管理,引导合理配置,严控超常超量配备。补齐护理、儿科、老年科、精神科等紧缺医疗服务短板。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应对体系。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强化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等药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查检验。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区(市、县)政府

19.促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推行处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用药。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分类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支付挂钩。改革现行科室和个人核算方式,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健全绩效考核分配制度。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区(市、县)政府

(六)优化提升医保精细化管理服务

20.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加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行综合柜员制,实现市内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优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实现成德眉资四市通办。加快推动部分医保公共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巩固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持续扩大结算类别,实现门诊特殊疾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持续深化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全面实行“好差评”制度。加快推进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协同发展局,区(市、县)政府

21.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广应用国家医疗保障业务标准、编码标准和技术标准,完成本地医院接口改造和对码、转码工作。积极配合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自上而下的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现医疗保障信息互联互通,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为调整政策提供数据支撑,服务于智能监控和审核系统,显著提升医保信息化管理能力。用好电子政务外网医保骨干网络,建好全省医保备用链路,规划建设本地医保专网横向聚集区。拓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扩宽应用范围。拓展医保公共服务范围和服务渠道,让参保人少跑路或不跑路,强化服务支撑功能,提升医保公共服务的公平性、便捷性,进一步适应流动人口的医保服务需求。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政务和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区(市、县)政府

22.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推进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建设,落实乡村医保经办场所和人员,加快推进经办服务下沉,探索推行基层医保网格化服务管理。推动医保公共服务下沉至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照乡镇(街道)2-3人、村(社区)1-2人标准,配备专兼职人员和工作设施设备,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市、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经办服务体系。完善经办培训机制,分级分类加强人员教育管理,打造一支业务熟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化经办服务队伍。加强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能力配置,建立与管理服务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医保经办基础设施建设,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机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保障。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区(市、县)政府

23.加快推进医保治理创新。创新服务提供方式,推进探索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法人治理,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服务,推动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的医保治理格局。规范和加强与商业保险机构、社会组织的合作,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成都平原经济区、成德眉资区域医保管理合作,推进建立协作机制,实现全流程、无缝隙公共服务和医保监管。充分利用医疗保障咨询服务专家库专家和医院优势资源,更好发挥高端智库和专业机构的决策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协同发展局、银保监分局,区(市、县)政府

三、组织保障

24.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全过程。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健全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医疗保障改革重大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将落实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区(市、县)党委、政府

25.加强协同配合。加强医疗保障领域制度建设,建立医保部门牵头,民政、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税务、银保监等部门协同机制,加强医保、医疗、医药制度政策之间的统筹协调和综合配套。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区(市、县)政府

26.加强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工作协调机制,对照职责分工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定期进行工作调度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点改革举措及时落地见效。将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纳入对区(市、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目标考核,加强考核督办,确保改革目标如期实现。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委目标办

责任单位:相关牵头、责任单位,区(市、县)政府

27.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医疗保障政策,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开展“12393”医保服务热线建设,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有序衔接,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重要改革事项要广泛听取意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调动各方积极性,凝聚社会共识。

医保政策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第一,医疗保险制度、政策的不完善。这也是造成异地就医结算管理问题频生的最主要原因。首先,中央制定的关于医疗保险制度的法律、政策,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地区,会相应的做出调整。最后各地所实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就会有一定的差别,而这个差别就足以影响全国医疗保险制定整体的统筹,造成异地就医结算的障碍。其次,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采用的是属地管理原则,参保人员与参保地区被捆绑在一起,各地医保制度呈现割裂状态,转移接续、异地就医显得格外困难。第二,技术固步自封,缺乏长远的规划。各地医疗保险管理的信息技术只是依据着当地的情况研究开发的,与其它地方的技术不具有兼并性,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且在研发时视域短浅,没有为未来医疗保险的全国联网做规划。第三,人们对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认识不够充分。首先,这种认识不充分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一人参保,全家受用”的现象里。这种小农心态使得个别的参保人员,为了一己私利,完全不顾道德、法律的束缚,恣意的弄虚作假、钻漏洞。其次,一些医疗机构、不法商贩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对于骗保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默许态度,甚至还有的会“亲力亲为”参与进骗保的环节中,视法律于不顾。

二、异地就医结算问题的解决办法

解决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可针对其原因分别从制度、技术、法律、思想上进行改革、加强。第一,逐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机构。首先,在机构的设立上,主张各地建立医保经办机构,逐渐形成跨区域的异地结算模式。适当的设立专门性的异地就医管理、协调机制,发挥组织的合力作用。必要时,为避免多头政策,可建立或选择一个占主导地位、能发挥主导作用的政府机构对医疗保险进行管理,从机构建设上保证异地就医制度顺畅运行。其次,在制度的整合上,应加强建设医疗保险异地结算的统一标准,在简化手续、缩短时间、合理选取审查材料的基础上审核异地就医结算费用的报销情况,形成全国统一的报销系统,减轻个人垫付负担。再次,在政策上,国家应总结我国医保经验,借鉴国外跨国就医的管理方法,制定统一、完善且具有一定强制力的政策,提升统筹层次,减轻地区政策差异,缓解异地就医结算问题。第二,加强技术的应用与更新,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医疗卫生健康信息中心。首先,通过引进医疗保险制度较成熟地区的经验、信息技术手段,各地统一计算机操作系统,加快基本医疗保险的信息系统建设。其次,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优先实行城市间、区域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联网结算,完善托管合作制。而异地就医协作所产生的费用问题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所需经费也可上报地区的财政预算。再次,全国在信息技术的保障、支持下,统一发放社会保障卡,统一使用结算项目代码,统一医院以及医保经办机构的结算费用、结算材料、结算手续,使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标准化。第三,在思想、法律层次上,首先各地方政府部门应在门户网站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各项信息、政策的透明度,提高异地就医人员对异地就医政策、法规制度以及经办流程的了解。其次,在提高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专职人员的专业能力之外,还应加强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从思想上预防“钻空子”。

三、结语

医保政策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城乡 医疗保障制度 衔接

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可以从国家对国民的各种社会保障体制的实现来反映,我国正在城乡逐步建立健全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简称全民医保),这是我国综合实力增强的一种具体表现。所谓全民医保即医疗保障体系的覆盖率在95%以上,一般均可认定为全民医保的状态,必然覆盖全民、公平享有,而且制度一旦确立,就是长期稳定的。我国从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全民医保以来,老百姓得到了好处。目前,我国城乡各医疗保障制度有很多种,要做到各种医保制度不受城乡区域、时间、制度本身等方面的限制,做到各种医保制度的“无缝”衔接,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来分析和研究我国城乡各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

一、我国城乡各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

1、我国城乡各医疗保障制度有很多种,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相继制定出来的,相互之间没有衔接起来。1998年,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制形成,其对象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由行政单位转体的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机关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分开运行,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职工个人账户基金的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剩余部分划入统筹基金帐户。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个人帐户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中的个人自付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划入个人帐户以后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及特定检查项目的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立足于发生概率大的的大病保险,政策方向以大病为主,主要补助大额的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但没有个人账户。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制,其对象是所有户口在农村的农村户口人。

为了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在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6年启动并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在全国推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包括没有医疗保险的老人、城镇化的失地农民、自由就业者、中小学生等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由于参保对象特殊性,其政策执行起来很复杂。

2、不同的医疗保障体系归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城镇在职职工及离休人员的医保管理归口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则归口到当地的卫生管理部门管理;工伤保险管理归口到当地的工伤管理部门管理;各种商业保险管理归口到各商业保险公司管理等等。

3、我国各医疗保障体系的医保匹配项目在医疗单位各不相同。以作者单位(“二甲”医院)为例,医院的医保项目的匹配至少有城镇职工以及离退休职工医保、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保、铁路医保工伤医保等五个不同的计算机软件公司设计的医保匹配系统。

4、异地医保不能在就诊医院按相关的医保政策报销,而是要以现金结算方式结算后回到参保单位所在地的医疗保障机构履行报销手续。

5、全民医保还有“真空”地带。全民医保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把城镇职工和农村户口以及城镇职工和农村户口以外的下岗人员、待业人员、学生、年迈的老人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有些公务员的单位、有些效益好的单位未纳入医保范围,如湘潭的税务部门等单位就未纳入医保范围内。从以上我国目前城乡各种医疗保障制度存的的现状来看,要想将各种医疗保障制度衔接起来有很大的难度。

二、我国城乡各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各医保政策的不一致,导致人力,物力的严重浪费。以湘潭为例,至少分四大块,分别是湘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市财政部门管理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离休人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管理部门管理的工伤保险;湘潭市卫生管理部门管理的湘潭县农合和湘潭县、市、区的城镇居民医保;长沙铁路管理部门管理的湘潭范围内的铁路医保,以上四种医疗保险的政策各有千秋。如:用药指征,用药范围,报销范围,自负比例,起付点等都不同。各医保管理部门管理医保数据所使用的软件也都不一样。所以,我们医疗单位要接受来自各个医保管理部门的医保管理软件,配备相关的人员,并进行专业的培训。医疗单位的医生不但要为病人看病,还要根据病人的不同医保政策来考虑用药范围和与此对应的治疗方案。因此,各医疗单位在应对病人各种各样的医保方面,存在人力物力的大量浪费。

2、我国城乡各医疗保障制度存在多头管理现象。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有很多种,每一个医疗保险的险种属一个部门管理。作为医疗单位,每年为了应对各种医疗保障机构的检查都应接不暇。各医保管理部门又互不沟通衔接,各管各的,存在多头管理现象。

3、我国城乡各医疗保障报销制度存在区域限制。我国城乡各医疗保障报销制度的原则是:病人就诊医院是在参保当地的医疗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保险机构就诊的,可以直接按相关的医保政策报销,除此以外的病人就诊一律以现金结算方式结算后回当地参保机构按相关的医保政策办理报销手续。

4、我国城乡各医疗保障制度中没有一个主要的医疗保障制度。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障体系,有的是按城乡来划分的,如: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有的是按行业来划分的,如:铁路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有的是按是否受工伤来划分的,如:工伤医疗保障制度。还有各种各样的商业医疗保险的险种。我国各医疗保障体系分别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各管理部门之间又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互不相干。现在有很大一部分人都购买二种以上的医疗保险,有的是在医疗保障机构购买的同时,还在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医保。病人住院一次只有一张发票,二个报销单位都要发票原件,矛盾就产生了。但是没有相关的政策明示:先用一种医保政策报销医疗费用作为一种主险,剩余的自负部分自动由另一种医保政策报销医疗费用作为辅助险。

三、对我国城乡各医疗保障制度衔接的探讨和研究

1、我国在城乡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解决好异地就医管理中存在的垫付报销难,执行政策难,医院监管难,核实查处难等难点。

2、我国城乡各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要求“求同”,要求全民医保。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建立政府主导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回归公益性,这不但符合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属性固有特点,也是绝大多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其他人口大国的通行普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