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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调研方案

安全工作调研方案

安全工作调研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地铁改造技术风险标准过渡方案

1、概述

北京地铁一期工程始建于20世纪60年代,由北京站经宣武门站和复兴门站至苹果园站,共计17座地下车站,一座古城车辆段,线路长度为23.6km.北京地铁二期工程始建于20世纪70年代,线路呈马蹄形,由复兴门站经西直门站和东直门站至建国门站,共计12座地下车站,一座太平湖车辆段,线路长度为17.2km.北京地铁1、2号线改造工程主要包含一、二期工程,投资总额为37.5亿元。北京地铁一、二期工程建设初期的指导思想是,以战备疏散为主,兼顾城市交通。基于国内没有地铁设计规范和相关标准,工程建设参照了国外地铁的设计资料和规范,尤其是前苏联的设计规范。局限于当时的建设条件和国内的技术水平、生产工艺水平,采用了大量的非标产品和特殊设备。经过二三十年的运营,北京地铁1、2号线车辆、设备老化,大都进入设备报废期,系统技术性能下降,存在很大的地铁运营安全隐患。

本次改造涉及线路、车辆、供电、通信、信号、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火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车辆段等多专业的全面改造、更新和升级,根据工程筹划的要求,涉及行车安全、运营安全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改造内容必须在2008年前完成。在相对集中的时间段内完成多专业、多系统的改造,面临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和资金风险等困难,技术风险又是工程风险控制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就改造中的技术风险进行分析。

2、技术风险的诱发因素

北京地铁1、2号线改造工程是一个复杂的技术改造工程,涉及全部设备专业、线路专业及土建专业,从某种意义上讲,相当于新建线路的设备安装阶段,但又不能等同于新建线路。本次改造工程是在不停运的前提下进行的,又受土建结构、人防设施不改变的制约,所以,诱发技术风险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2.1改造方案与规范的差距《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主要用于新建线路的指导,未涉及改造工程内容及要求。在车站安全出入口设置、消火栓设置、车站外部消防水源引入、区间火灾报警、区间风速等方面,改造方案与规范有一定的差距。

2.2土建结构与人防设施不改变本次改造是在不停运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具备土建结构发生变化的条件,且运营线路又兼顾战备人防的需要,要求人防等级不降低。在变电所有限的空间内,标准化产品与设备安全操作距离出现不匹配的现象;车站及区间主风机难于达到区间风速要求,需要重新制定新的通风排烟系统运行模式。

2.3过渡方案新旧系统倒接,必然涉及过渡设备和改造期间的车站运营模式和设备系统运行模式。过渡方案的制定与现状设备安全性、可靠性以及系统有密切的联系。

过渡方案的合理、可靠、安全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改造工程的成败。

2.4概算因素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初步设计概算额不能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值的3%,否则重新立项。此项规定在新建项目执行中难度较小,但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改造而言,属于崭新领域,执行过程复杂。由于国内没有改造经验,可能会出现漏项问题,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值与初步设计概算额有较大出入。

正在运营的线路已经暴露出严重危及运营安全的隐患,改造工程刻不容缓。如果概算额超标(大于3%),进行重新立项的话,时间耽误不起。因此,按照现有规定不重新立项,需要根据不超标的初步设计概算额反过来调整设计方案。

2.5现状变化与原始设计的出入北京地铁1、2号线已经运营30多年,路基、土建与建设初期比可能发生了变化,如路基沉降;建筑平面功能调整;设备及车辆处于老化期,大部分设备已到报废期,系统性能下降;由于基础资料的不齐整,使各类管线的现状敷设情况不很明朗等。

上述因素,将直接导致技术风险。当然,设计边界条件也是影响设计质量的因素之一。

3、技术风险的分类

3.1技术标准与设计标准目前,国内没有相关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改造设计规范和标准。

《地铁设计规范》第1.0.2条规定:“改建、扩建和最高运行速度超过100km/h的地铁工程、以及其他类型的城市轨道交通相似的工程设计,可参照执行。”

衡量改造工程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贴近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针对目前可参考的设计规范及标准,制定改造工程的技术标准和设计标准是必要的。对于不同的现状和条件,技术标准及设计标准也不同。制定标准的宗旨是尽量靠近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标准,满足改造目标。

3.2现状设备系统对现状系统及其设备的安全评价是改造工程的重要环节,是制定改造范围、内容及用户需求的依据,将直接影响到改造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在行车安全、消防安全及运营安全等方面,应分析哪些系统及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哪些系统及设备制约着运输能力的提供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哪些因素制约着改造的技术标准和设计标准,从而为编制改造范围、内容、原则及用户需求提供依据。否则,可能会出现危及安全的遗漏项目或出现不应有的项目占用有限资金的现象。

3.3改造技术方案改造技术方案是改造工程的核心内容,建立在现状系统及设备、技术标准及设计标准的基础上。高质量的改造技术方案应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在改造期间对运营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而且通过工程筹划、设备招投标及施工管理,节约投资。

在不突破投资概算、不改变土建结构、改造期间降低对运营的影响等一系列的制约条件下,照搬新建线路的技术方案往往行不通,需要有新的思维方式,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改造技术方案应有针对性,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资源。还要突破条条框框的束缚,有大胆的设想。

3.4技术协调改造工程的技术协调工作与新建线路基本相同,这里不再赘述。

4、技术风险的规避措施

了解改造技术风险的诱发因素以及类型,就要有针对性地研究处理技术风险的方法,使改造技术方案既贴近实际情况,又能规避风险。北京地铁1、2号线车辆、设备消隐改造工程面临如此大的难度和技术风险,是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内需解决的重大课题。本工程通过测试、试验、调研、方案征集、技术方案论证、专家专题论证及专题研究等手段,研究控制技术风险的措施。

4.1前期工作

4.1.1测试与勘察涉及测试与勘察项目的专业

4.1.2试验涉及试验项目的专业

4.1.3现场调研与市场调研现场调研和市场调研是在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工作开展前(或过程中)必需做的准备工作,改造工程无法脱离现场实际情况。通过现场调研,掌握设备及其机房的现状,根据工程改造的范围及内容、改造原则、改造目标,为技术标准及设计标准的编制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现场调研情况而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必要的市场调研,以确保所采用的技术、工艺及设备满足设计方案的需要,避免或尽可能地少用非标准设备。

与新建线路相比,现场调研和市场调研要占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有限的设计周期内完成大量的调研工作难度很大,应正确处理好调研与设计时间分配的关系。

4.2设计工作

4.2.1设计标准的选用前面已经谈到,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领域尚未编制相关的改造标准。对于改造工程而言,设计标准与技术标准是相辅相成的,彼此既有联系又相互制约。设计标准应建立在改造目标现状的基础上,否则,不切合实际的技术方案无法实施,可能会中断运营,造成地面交通的混乱,这也是政府和市民不愿见到的事情。

对于难于把握的内容,可以通过专家专题论证和专题研究来解决。

4.2.2技术标准的制定技术标准应根据改造后需达到的目标制定。本工程技术标准取决于几个方面:一是不停止运营条件下进行改造,要求技术方案不能影响地铁运营,制定的标准首先追求安全性和可靠性;二是土建结构不可改变,要求各系统技术方案“量身裁衣”,符合实际;三是循序渐进地改造,并非全面、彻底地改造,工程造价是控制工程改造规模的重要环节,技术方案不能过于追求技术的先进性,应充分考虑工程的经济性。

在考虑上述因素后,首先应对改造工程需达到的目标进行客观定位,然后使合理的技术标准贯穿于整个设计过程中。

本工程技术标准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先进的原则。

4.2.3技术一致性全线车站及区间的技术标准、技术方案追求一致性,有利于日后的运营管理和降低管理成本。

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如车站规模不改变或投资控制等),技术方案只能因地制宜,只要满足性能指标就应认为满足改造要求。

4.2.4过渡方案过渡方案是改造工程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既然改造工程是在不停运条件下实施的,各系统及各专业必然存在新旧系统的过渡方案。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等专业的过渡方案将对消防安全、服务水平构成潜在影响,供电系统、通信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等专业的过渡方案将对消防安全、服务水平、运输能力及运营安全构成潜在的影响,信号系统、线路专业的过渡方案将对运输能力及运营安全构成潜在的影响。

过渡方案的制定应首先遵循安全、可靠、经济的原则,将安全放在首位。其中,供电系统的过渡方案对运营中的地铁影响最大,应充分认识到过渡方案一旦失败就将中断运营的严重危害性。

新旧系统间的过渡存在技术上的难度,毕竟安全是第一位的。关键的技术处理措施,可以通过在社会上广泛征集方案来实现,其中包括向设备供应商、科研院校及设计单位等征集供电系统的双边联跳、信号系统的系统制式及过渡方案等。

4.2.5方案调整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如限额设计、边界条件等),需要对设计方案甚至是改造内容进行调整,调整时,必须对调整内容进行评估,评价其是否背离了改造目标,若脱离了改造目标而进行的改造工作是失败的。

4.3专题研究与论证由于设计标准的选用问题,势必需要进行专题研究和专家论证,取得技术研究上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认可。

其中,涉及消防安全的内容与新建线路的设计规范有较大差异,应组织消防专家论证会,对改造内容中的消防技术方案进行论证,提出可操作的指导意见,以指导设计工作和竣工验收工作。

5、结语

改造工程具有很强的挑战性,分析技术风险的所在以及如何解决,是改造工程的一大特点,也是其难度所在。本工程通过前期的可研、总体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归纳总结了上述内容。随着施工设计和安装施工实施的开展,预计将会出现新的问题和难点。本文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社会各界同仁的关注,毕竟当城市轨道交通进入稳定发展期时,国内将迎来改造的时期。

参考文献

[1]毛儒。论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J].都市快轨交通,2004,17(2)。

安全工作调研方案范文第2篇

Abstract: At present there is no perfect management system for coal production in China, and quite a number of coal production enterprises have potential safety hazard.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evaluation mechanism of coal mine accident emergency rescue plan, hoping to contribute to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coal mine production safety system.

关键词: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评价研究

Key words: coal mine accidents;emergency rescue;evaluation research

中图分类号:C9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3-0013-02

0 引言

矿山急救预案主要是事故发生过程中所必须要采取的一系列紧急救援行动的重要导向依据,是确保矿山生产工作安全性的关键所在,在实际制定的过程中,相应的制定程序不能够仅仅流于形式上,更不能将该环节的工作轻视为一种文本上的安全形式,应急救援的预案制定应当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来执行,而其预案本身的可行性,就需要相应的机制来进行评价。下文主要针对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评价研究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探讨。

1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1 研究的目的 就目前来说,我国部分矿山企业已经严格按照我国针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对于紧急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措施以及应急相应形式进行了规范,并且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算措施。但是就目前我国矿山企业各个方面的综合情况分析来看,相当一部分矿山企业本身在进行应急预案编制的过程中,其流程和形式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呈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矿山企业所制定的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所涉及到的框架结构并不统一,这直接导致预案本身的推广和应用都受到了较大的影响;

②我国矿山企业在进行应急预案编制的过程中,目前主要呈现出两个方面的趋势,要么其预案本身所涉及到的内容和程序都极为简单,无法利用其来参考执行。要么就是编制形式过于复杂,无论是程序还是内容都极为繁复,实际执行的可行性较差;

③企业自身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所具有的针对性较差,甚至是完全照搬其他企业的应急预案。实际上,每个矿山企业自身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环境不同、生产措施不同,那么在这一基础条件之下,所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必然也有着一定的差异性,必须要在充分对于风险了解的基础上,才能够使得应急预案与矿山企业本身完全契合,真正起到有效的应急引导作用。

④部分企业在进行预案编制的过程中,只注重对于预案的编制工作,而没有将其进行相应的演练,这就极易导致预案在真正执行的过程中便无法顺利的展开。事实上,预案的演练是确保应急救援工作能够迅速展开的一个关键性基础,同时也是体现预案效果以及优劣的关键所在。所以,企业在完成预案的制定之后,要定期的对于预案进行制定,确保预案的执行熟练度以及执行效果;

⑤应急预案的制定,实际上不仅仅只是对于应急资源方面提出了要求,其中更为重要的一个因素在于各个部门以及人员能够利用预案来协同作战。所以,预案在编制的过程中不能够仅仅只由相应的部门来制定,应当是各个不同部门协同进行探讨,通过这一方式所制定完成的应急预案才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可行性以及实用性;

⑥大量事故的出现以及危机事件,实际上自身都具有着不确定性以及复杂性,同时还极有可能随时激变、放大等。所以,虽然说应急预案对于各个方面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实际上应急预案本身也是一个具有开放性的引导性指南,参与到救援中的人员应当要以应急预案来作为基础,以灵活性的方式来对于临时变化作出调整,这是应急救援过程中极为重要的指挥依据。

1.2 研究的意义 基于以上所阐述的背景条件来对于矿山的生产工作展开相应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对于整个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提升来说,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煤矿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评价研究工作的执行,能够切实有效的强化相应部门自身所具有的重大事件处理能力以及管理水平。其编制预案的执行,能够有效的提升煤矿事故所具有的灾害处理能力,同时也为应急救援措施的决策以及指挥行动提供了良好的引导性依据。

2 国内研究概况、水平和发展趋势

就目前来说,是我国的煤矿应急预案所涉及到的相应基础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通过瓦斯、火灾、水害、顶板、煤尘等方面所呈现出的事故现象来进行深入的研究,研究工作主要是以安全生产规律、事故机理、预防机制、应急预案、管理理论等方面来展开,通过这多个重要方面所进行的研究,能够使得煤矿安全生产的支撑体系得到完善的构建;其次,利用事故信息技术、现场救援探测技术、保障机制、指挥体系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来与救援装备等进行结合开发,最大限度的强化事故本身所具有的处理能力。通过对其中所涉及到的关键部分进行研究,能够切实有效的提升我国的煤矿生产安全体系标准,促使煤矿安全生产能够处在一个良好的规范行为之下,并且将其应用到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之中,这对于煤矿生产工作的执行来说,起到了极大的保障作用。

3 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可行性分析

3.1 主要研究内容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评价研究工作本身主要是以我国所制定的相关管理政策来作为基础,并且利用现代化的管理理论来作为指导性措施,同时,将其与我国的预案应急救援研究相结合。针对煤矿事故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建立评价体系,选取BP神经网路、模糊综合评价等评价方法对预案进行评价,达到优化预案的目的,通过事故应急演练,对其进行效果评估。在该研究体系之下,能够直接促使应急预案的保障体系能够得到极大的提升,这也是进行研究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个重要方面。

3.2 研究方法

第一,文献法。通过广泛的文献阅读,收集国内外关于煤矿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编制结构与问题分析、预案评价方法研究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并加以归纳整理,这些研究成果都将给予研究以重要的借鉴和启示。第二,调查法。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调查,调查的主要对象包括多年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的企业专家、高校从事矿山应急救援研究的教授或学者、政府煤矿安全监察管理方面的专家、参与过煤矿应急救援工作的专家等。第三,经验总结法。在文献分析和调查的基础上,通过选取代表性的煤矿事故进行归纳、总结、分析,找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编制过程中存在的共性及个性问题,得出规律性结论,使本研究更具有普遍性和可操作性。

4 结语

综上所述,煤矿生产的安全性是难以有效控制的,必须要采取完善的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来对于各个方面所呈现出的变化加以应对,最大限度的避免安全事故的扩散,扼制其所造成的危害现象,这对于我国矿山生产发展的安全管理说,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孙保敬,孟国营.立井排水抢险快速安装装置设计[J].煤炭科学技术,2010(12).

安全工作调研方案范文第3篇

一、做好立法计划组织实施和编制工作

为保证2011年立法计划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各专工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立法整体合力作用,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拟定《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计划实施方案》,对列入2011年立法计划的法规项目确定提请主体和承担法规草案起草的部门、单位,加强法规草案起草和提请审议工作,落实立法计划实施责任制。二是编制立法计划一类项目进度安排表,对列入2011年立法计划的10件一类法规项目依次细化并明确相关审议和报送时间以及责任人员等,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法规起草、审议工作进度,保证了立法计划的顺利实施。三是落实立法联席会议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之后,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法规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议情况,督促做好列入下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立法项目的准备工作。四是加强与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沟通和联系,提前介入法规草案重大问题的调研,协助有关专门委员会按期完成法规草案的起草、审议工作,形成立法工作整体合力。

为提高2012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2012年立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早谋划早安排,从8月底启动2012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在反复调研论证、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2012年立法计划草案,确定了一类立法项目8件、二类立法项目33件,并已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推进生态省建设以及关系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的内容作为立法重点,切实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三是正确处理立法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根据本届人大工作收官之年的工作实际,适当控制数量,确保质量。四是坚持立法计划编制与二类法规项目督查工作相结合,把各责任单位完成2011年立法计划二类法规项目调研准备工作的情况作为列入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一类法规项目的重要依据,确保立法计划编制的科学性。

二、认真做好法规草案统一审议和修改工作

先后对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风景名胜区条例、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禁毒条例(修订)、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9件法规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提出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报告和草案表决稿,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做好已经常委会初次审议的道路运输条例(修订)、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等法规草案的调研、审议工作。同时,对杭州、宁波两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14件地方性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批准文本草案、审议结果报告和批准决定草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在法规审议和修改工作中,坚持把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和我省“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工作重点,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如在审议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时,明确了我省科技进步的重点领域和推进方向,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强调了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采取措施激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和应用力度,补充细化了科技创新服务与资源共享,完善了科技投入体系与保障措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又如在审议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草案时,增加了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技术导向目录,加大资源综合利用的促进力度,对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处置和综合利用作了补充完善,在财政资金和科技支撑、生产要素等方面增加了具体的激励与扶持措施,切实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二是围绕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如在审议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草案时,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增加建立健全“行政监管、生产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确立了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同时对食品安全隐患较大、关注度较高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餐饮具集中消毒等问题作了明确的监管规定,补充和完善了食品安全违法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在审议禁毒条例修订草案时,创新戒毒管理体制,强化、细化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禁毒职责,明确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并对禁毒预防措施、管制、戒毒措施等作了进一步规范,切实推动禁毒工作的开展,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身心健康。三是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在审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草案时,为了统筹土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明确了政府及部门职责,加强和规范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和管理,补充、细化了土地用途空间管制、基本农田保护和农民合法权益保障等问题,切实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又如在审议修改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修订草案时,为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增加了高耗能行业限制制度和区域限批制度,鼓励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制度,在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方面补充若干强制性和鼓励性规定,明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的主体,有效地推进了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的贯彻实施。再如在审议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时,加强了对风景名胜区内建设行为特别是重大建设项目的控制与管理,规范了对风景名胜区内影视剧拍摄、实景演艺及其他人为活动的监督管理,对于市、县级风景名胜区,虽不再纳入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调整范围,仍作严格保护的规定,以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这些风景名胜资源。

三、认真组织实施好行政强制专项清理工作

行政强制专项清理是继行政处罚清理和行政许可清理等之后进行的第五次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为切实做好本次法规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工作的全面性、准确性、科学性,维护法制统一,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及时谋划制定实施方案。8月下旬,研究起草并由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对我省地方性法规开展行政强制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1979年-2011年8月期间制定的172件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纳入本次专项清理的范围,明确清理的重点和清理标准。二是专门组织成立了清理工作小组,将审查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处室及责任人,对列入清理范围的172件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进行逐件排查。三是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清理审查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先后两次召开行政强制专项清理讨论会进行了讨论,对相关问题初步达成了共识。同时,还专门就审查的疑难问题向全国人大作专题请示和汇报。11月和12月,综合各地各方面意见,按照分类处理的原则,将涉及行政强制的66件法规分为四类:一是根据2011年一类立法计划已修改或提请初审的法规有禁毒条例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2件;二是向常委会提出集中修改议案的法规有专利保护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20件;三是同时存在其它问题或因上位法的修改,建议根据情况逐步处理的法规有取缔无照经营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11件;四是涉及行政强制不需修改的法规有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33件。2011年底前,就本次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向常委会会议提出清理工作报告,并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四、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工作机制

不断健全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不仅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自身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障。一年来,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实施立法计划预安排制度,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湿地保护条例列入2012年立法计划项目,确保立法工作的滚动实施。二是创新立法调研和论证工作,如食品安全是全社会极为关注的焦点问题,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过程中,除了坚持法规草案网上公开、组织专家论证等方法外,还采取了公开登报征求全社会意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调研,邀请食品及其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者代表、食品消费者代表及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举行公开听取意见会,常委会三次审议通过等举措,更加全面深入地听取社会各个方面的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是为进一步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在地方立法中的作用,拟定《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工作办法》,经常委会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办法主要根据立法工作流程,对各个工作环节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以及非省人大代表的秘办领导参与立法调研工作,作了制度性规定。根据个人意向,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参加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风景名胜区条例、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等法规草案的立法调研工作,直接听取基层意见,深入、系统地了解和把握法规草案存在的问题,提高法规审议的质量。四是为保证法规的有效实施,对2006年至2010年省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专门印发法制工作简报予以通报。为促进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还拟定《关于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工作程序》,报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同时,法工委还制定《关于落实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规定》,并自5月份常委会会议后,逐件向有关机关发出《关于报送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的通知》,督促做好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五是加强立法宣传工作,会同研究室完善新闻通气会、新闻会、法规公告等工作机制,并通过网络知识竞赛、专题讲座、条文释义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新制定的法规,为法规正确、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积极、慎重地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重要保障。一年来,共接收、登记、分送报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47件,其中省政府报送规章5件,其他规范性文件18件;杭州、宁波市政府报送规章14件;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10件。一年来,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备案工作,积极开展主动审查工作。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逐件做好接收和形式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备案要求。认真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职能分送有关专门委员会审查,同时落实法工委工作人员进行主动审查,做到有备必查。二是拟定《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于2011年4月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着重就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督促备案、突出审点、加大审查工作力度、做好沟通和纠正工作、创新和完善工作制度等提出明确要求,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三是进一步明确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范围。在与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多次研究、沟通的基础上,于2011年5月以办公厅名义向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明确省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范围的函》,要求省政府办公厅报送规章、决定、命令和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四是加强对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调研和指导。通过调查统计,了解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对有关备案、审查、处理等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并以法制工作简报形式通报。五是召开全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交流做法与经验,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六是加强与各地的日常工作联系和沟通,对各地有关备案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和指导,或者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请示,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六、做好五年立法调研项目库调整准备工作

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的《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库》涵盖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体现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重点,较好地发挥了在地方立法中的指导作用,适应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十二五”的开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对我省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新发展新需要,增强立法工作的前瞻性和指导性,从8月份启动了五年立法调研项目库调整工作,要求省各有关单位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围绕推进生态省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等重大决策,提出需新增加的立法建议项目(包括修改、废止),或根据客观形势的重大变化,提出拟删去的立法建议项目。目前已经收集了50多件立法建议项目,将进一步调研论证,为立法调研项目库调整或补充做好准备工作。

七、具体做好代表议案办理等其他各项工作

一是代表议案等办理工作。办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4件、代表建议1件以及省政协交付的政协提案3件。代表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已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办理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件。二是法律法规询问答复工作。答复法律法规询问4件,其中书面答复3件。三是全国人大下发的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下发的个人所得税法等7件法律草案进行认真研究,经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及时上报修改意见建议。四是编印法制工作简报24期,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法规草案提供参考。五是法规基础资料编印工作。编印《浙江省地方性法规目录(1979-2010)》。编印《浙江省地方性法规电子库(2011年5月)》。做好《浙江省地方性法规汇编(2011)》编印工作。与省政府法制办共同做好《浙江省法规规章全书(2011年版)》的整理、编辑、校正。六是课题调研工作。参加主任会议成员重点课题调研,完成《关于“十二五”时期浙江地方立法工作的若干思考》的工作任务。七是会务和接待工作。召开全省立法工作座谈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召开省与杭州、宁波两市立法联席工作会议,多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外省人大召开的研讨会,交流立法工作经验。接待全国人大及兄弟省、市来访考察20多批次。八是地方立法网工作。做好地方立法网的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网民意见建议整理和沟通反馈,以及立法信息和理论文章采编、加载、更新和维护等工作,畅通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推进立法公开,为常委会审议法规提供更多的民意参考。

八、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自身建设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一年来,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同志在十七届中纪委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及3月底省委工作会议有关部署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精神,召开法工委务虚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学习省委十二届九次会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十二届十次会议关于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决定,并结合立法实践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深化作风建设和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参与“之江先锋”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展示评选,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防控机制建设取得实效。

一年来,法制委员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常委会的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立法调研论证尚需进一步深入细致、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尚需进一步督促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量尚需进一步加强等,要努力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逐步解决。

2012年是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的收官之年。法制委员会要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要求,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加倍努力,开拓进取,不断创新,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做好立法计划的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列入2012年立法计划一类项目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湿地保护条例、国防教育条例(修订)、农业机械化促进与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改)、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修订)、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8件法规草案的统一审议工作。做好对舟山群岛新区条例等33件二类项目的立法调研准备督查工作。继续做好已经常委会初审的道路运输条例(修订)、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等3件法规草案的调研、审议工作。改进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做好2013年立法计划和五年立法调研项目库的编制准备工作。召开全省人大立法工作座谈会,加强立法知识的培训和工作指导。加强与杭州、宁波两市人大和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的联系沟通,做好上报法规的审查批准工作。

二、继续做好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根据清理审查和调研论证的结果,对部分法规进行修改。健全和完善法规清理工作机制,促进法规修改和废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工作机构和力量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程序和制度,突出审查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审查工作力度。同时,加强对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督促其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改进立法工作,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探索实践立法最佳性决策,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突出地方特色,切实转变立法工作重点,突出加强社会领域立法,重视法规的修改完善。进一步完善立法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改进法规起草模式,完善立法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立法调研和论证机制,促进法规草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的科学化。进一步改进立法公开和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提升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的水平。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立法技术和立法方法。进一步健全法规审议机制和制度,不断提高法规草案审议的质量。

安全工作调研方案范文第4篇

一、参加范围

全局各股(室)、队和干部职工。

二、活动要求

按照垦委〔2012〕12号文件精神,在全局上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结合落实县十二次党代会、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瓶颈障碍,围绕普遍关注的民生热点和群众诉求,深入开展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报告,推动调研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活动安排

(一)制定方案、确定课题阶段。(2月下旬至3月上旬)

各股(室)、队根据《“百题调研”活动实施方案》,研究确定各自的调研课题,并确定1个重点课题,3月10日前报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局“活动办”根据调研课题报送情况,制定分批次推进方案,统筹安排,统一调度。

(二)集中活动、重点推进阶段。(3月上旬至3月中旬)

各股(室)、队根据确定的重点调研课题,集中开展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报告。局“活动办”不定期到有关科室指导推进有关重点调研课题,并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座谈、交流活动。

(三)自主活动、形成报告阶段。(3月中旬至9月下旬)

各股(室)、队和个人形成调研报告,8月30日前报局主题教育实践办公室,局“活动办”汇总后分别报县委政研室、县政府调研室和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四)评选考核、成果汇总阶段。(10月上旬至11月下旬)

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根据各股(室)、队调研活动开展情况、调研报告提报和采用情况、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情况及在上级刊物发表情况,进行集中评选考核,最终评出3篇优秀调研报告并汇编成册,为安监事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四、调研内容

1、我县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及对策;2、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现状及建议;3、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的调查;4、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制建设的探讨;5、关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思考;6、积极发挥安办作用的建议;7、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几点想法等。

安全工作调研方案范文第5篇

一、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

1.健全组织机构。各县(区)、企业、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本级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明确相关责任人承担应急管理的职责和任务;基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等组织要明确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从而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二、深入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2.继续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要按照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推进总体和专项预案修订工作和基层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制订出符合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各县(区)要加强督导,不定期对本地应急预案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完成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单位要限期完成。

3.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衔接、备案、修订等管理工作,着力建立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制度,根据应急管理实践,检验预案编制的完备性、应用的可操作性和流程的合理性,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要注重事发后启动预案应急响应予以处置,更要平时利用应急预案有关监测、预防、应急准备等方面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要建立并严格落实好预案修订制度、评审制度和备案制度,明确预案动态管理的程序和要求,逐步提高预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4.精心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突出抓好预案演练工作,科学制订全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结合季节、环境和辖区经济社会运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灵活多样的演练活动,并组织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观摩学习,积极推广有益经验。演练计划在四月底前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加快建立“政府管理、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应急管理联动机制

5.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灾害、灾情的预测、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手段,向社会公众告知灾害预警信息。

6.健全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加快建立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完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实现相互之间的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协调调度作用,实现各类应急队伍和救援装备的统一调度、密切协作。

7.健全完善突发事件评估机制。严格落实《萍乡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后评估制度》,定期汇总应急管理工作情况。从组织领导、预案编制演练、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资金储备、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防范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和环节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同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建立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档案。

8.完善新闻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的通知》精神,与新闻媒体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严格信息核实、审查、和管理,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切实起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

四、全力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9.科学规划,分级实施。充分依托政府电子政务系统,加快以市政府应急平台为中心,以各县(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平台为节点的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互有侧重、互为支撑、安全畅通的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加快应急平台建设项目立项、设计、论证和实施。

10.体现特色,完善功能。各部门应急指挥平台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加快指挥系统上下联网建设,加强与市政府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要切实加强应急机构、防护目标、危险源等应急管理基础信息收集管理工作,并适时更新补充,建立健全全市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管理资源信息体系,为利用应急平台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可靠的决策信息支持。

五、不断健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11.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全市各级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中需由政府负担的经费,健全应急资金支付制度。要开辟多元化的资金渠道,以确保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

12.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应急管理专家信息库,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救治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工作机制;要以公安、消防、煤矿、安全等骨干队伍为主体,着力抓好防汛抢险、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道路交通、卫生救护以及电力、通信、地质、环保等专业应急队伍建设,补充更新相关应急装备,提高队伍的应急处置水平;要加强以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部队、物业保安、企事业应急队伍和保卫人员、志愿者队伍为主体的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并通过对专业队伍的观摩学习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13.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应急资源普查,摸清包括人、财、物在内的各类应急资源,强化重要应急物资的生产供应、调拨配送能力,确保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的需要。要建立科学的应急资源调度方案,确保各类应急资源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并能科学合理地使用,并及时汇总各类资源数据,6月底前将应急资源储备数据资料报市应急办备案。

六、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14.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工作。积极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各级各类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加强对普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建立数据库。各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危险隐患的实时监控,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各部门可通过新闻媒体适宜公布的风险隐患,针对山洪、滑坡、泥石流、冰冻等灾害和危化品仓库等重大隐患,要采取有力防控措施,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隐患监管和排查,形成实时监测、有效整改的动态监管机制。

15.切实做好排查整改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组织力量限期整治,特别是对位于人口密集地区的高危企业,不符合安全布局要求、达不到安全防护距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搬迁,尽快消除隐患。要对城市建设、自然资源管理和使用、劳动和社会保障、企业改制、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容易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及时排查调处,掌握重点问题和重点人群,认真做好预警报告、跟踪调查和快速处置,并要求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减少安全隐患,提高自救能力。社区、村(居)委会、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要经常开展风险隐患的排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七、加大应急宣教培训工作力度

16.继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宣传。有针对性地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政府、各部门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干部、各相关应急机构负责人,通过专家讲座、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开展学习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2009年将举办各县(区)政府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班,通过培训,让从事应急管理工作的同志懂法、知法、守法、执法,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7.加强应急专业培训。各县(区)、各部门要采取分级分类培训、以会代训、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依托相关培训基地,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专业干部和骨干力量的专业培训。通过理论学习、案例分析、考察研讨等方式,培训预防预警、宣传演练、现场处置、新闻应对等技能。要结合实际多渠道开展应急业务培训,并在此基础上制订萍乡市应急业务培训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应急培训长效机制。

18.广泛开展应急常识宣教活动。结合“国际减灾日”和“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市应急办将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及早做好各类预案简本、科普读本、影像资料的发行、发放工作,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公众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应急常识宣传。市教育局要做好应急常识教育进校园活动,确实把应急常识教育纳入大中小学生日常教学课程,重点做好中小学生的应急常识和安全教育。市安监局要重点抓好高危行业和领域生产人员岗位安全宣传教育监督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各县区负责指导社区在辖区范围内,通过小广播、小宣传单、小提示、小报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应急常识,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灾、减灾、避险、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19.求真务实开展调查研究。各县(区)、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调研工作,制定调研计划,明确调研课题,突出调研重点,开展专题研究,注重调研成果。今年要召开一次应急调研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应急现状,积极探索应急思路和方法,评比调研文章,编印调研成果。

八、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20.要增强责任意识。围绕今年的工作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对能够量化的工作要逐级量化,能够明确进度的要逐月、逐周、逐日予以明确,真正把工作分解到具体项目,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迅速在全市应急管理战线上形成责任明确、奋发有为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