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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法;社会主义市场;地位
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推动作用下,市场经济步入了全新的时期。在此环境下,社会主义市场也开始呈现出新的特征和内容,以及面临更为复杂的因素和严峻形势。经济法作为一种对社会公共性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能有效发挥国家的宏观调控职能,消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在新的形势下,对经济法在社会主义市场中的地位展开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经济法的内涵概述
经济法是协调国家经济运行之法,是对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视角出发分析,经济法对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具有干预、管理和调控的功能属性。一直以来,经济法的内涵都是经济学研究的重点问题,也是一切经济立法、司法等活动的基础问题。现阶段,我国经济法权威采用的概念是:经济法是国家从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内涵包括了以下三方面的内容:(1)经济法属于法律的范畴;(2)经济法属于国内法的体系;(3)经济法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门。具体来说,尽管各个法系、各个国家对经济法的内涵概述有不同的定义,但是其在经济市场发展中的作用具有统一性,其对各种经济关系的确立有着无法替代的影响作用。
二、经济法的作用
1.有助于构建市场机制。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然而,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时间较短,发展速度缓慢,现阶段仍旧处于构建阶段。新经济形态下,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当前的重要任务。党的十五大也针对性地提出了市场建设任务:健全市场规则,增强市场管理成效、扫除市场障碍,脱离地区封锁、部门垄断的束缚,建立统一开发、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而构建市场机制这一任务必须通过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才能得以顺利完成。
2.有助于国家依法实施宏观调控。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以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化,推动市场经济稳步发展,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核心任务。立足于市场经济体制,国家要想对经济活动行使宏观调控职能,就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律手段实施。可见,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是国家依法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活动的制度保障和条件。
3.有助于克服市场失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运行具有一定的自发性,它在优化资源配置、调节市场供求、指导经营管理机制时,会引发一定的失灵问题。在此情况下,如果对失灵情况置之不理,等待市场运行机制自主恢复原样,就会随之引发资源浪费、社会不稳定等问题。为此,必须通过国家的积极干预行为,来对市场失灵问题进行克服,才能确保市场得以正常运作。而国家的干预必须要以一定的法律作为基础,经济法就是当中的重要依据。
4.有助于加强市场管理。市场经营主体追求自我经济利益,是市场经济体制制度所允许的。但是,倘若市场管理不到位,那么就会出现市场经济主体为追求自我利益而损害他人利益或社会利益的情况。因此,必须要通过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加强对市场的管理力度,才能保证市场秩序与经营自主之间保持平衡。
三、经济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
1.经济法是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重要工具。经济法以一种法律形态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的秩序、行为进行了规范化规定,它是一种重要的实施工具,主要是通过国家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而得以实现。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推动作用下,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经济共同管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市场经济发展的稳定性以及规范市场秩序等已成为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共识,而国家政府部门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进行干预也成为了社会发展的必然行为。经济法是国家政府部门为了对市场经济行为实施干预和管理而设置的法律规范,其主要发生在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个人之间,经济法所调整的对象也具有社会整体的特征。除此以外,虽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能够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强有力的影响,但是由于市场经济体制自身所存在的弊端,倘若缺乏了经济法作为其法律支撑,不仅会减弱市场经济自身对社会经济的调节作用,还会适得其反,取得与之相反的效果。
2.经济法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方向不动摇。相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无论是在成熟程度还是在时间上都存在明显的差距。要想稳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就必须要稳定社会主义经济下的各方面思想。一直以来,社会经济领域都存在质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科学性和正确性的声音,然而社会主义市场用事实证明,在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共同作用下,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逐步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动作用下,生产力不断发展、经济逐步繁荣,社会文化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和改善。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正视其可能存在的风险,找出经济发展中可能出现的漏洞和缺陷,以找出解决这些缺陷的具体措施。经济法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方面面都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不仅明确了市场经济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还对整个社会发展的大方向和整体方针进行了具体确定。通过经济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的实施,能够保持社会主义市场发展方向不动摇。
3.引导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体制的创新可以加强市场经营主体的自主性,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则可以对市场经济行为起积极的推动作用,从而促进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经济法是一种能够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生深远影响的法律体系,其贯穿于经济发展全程,对引导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支持,经济的发展同样也需要经济法作为法律支撑。经济法不仅对现代社会主义社会取得的成就进行了肯定,还用一种法律的形式对这次发展历程中生产下来的事物进行了保护,并把这些事物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逐步形成经济发展改革的方向,从而引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整体的发展和完善。
4.维护个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在本质属性上属于一种基础性概念,它一直以来都被用作为论证国家和社会存在的合理性,并被各国法律,甚至是宪法上规定为用来限制个体的权利。从具体上来说,社会公共利益对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经济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的投入使用,能够通过其自身的法律效力,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有效维护。可以说,经济法是一种以社会公共利益作为法律优先的核心精神,这也是经济法有别于民法或者其他的部门法的一种特质。同时,经济法也维护个人的合法利益,保障个人的经济权利。
四、结语
总而言之,经济法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主要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公共性的事物进行宏观调控,在社会主义市场中有着特殊的地位与作用。必须要全面实施和实现经济法,才能保障社会经济活动能在有序的社会环境中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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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贫困落后既有历史成因,又有现实原因。自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实行了一系列旨在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但这一系列政策措施,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善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进入90年代以来,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日益严重,究其本质就在于二元经济结构转换严重滞后,新旧体制出现断层。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一体化,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也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一、二元经济结构的历史成因
二元经济结构是西方发展经济学家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结构的理论概括,其代表人物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瑟・刘易斯。从基本内涵的视角来分析,二元经济结构的逻辑内涵是:发展中国家或地区一般存在着传统落后的农业部门与现达的工业部门两个产业部门。由于两个部门劳动生产率水平与劳动边际收益率的显著差异,引起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产业间流动,最终实现二元经济结构一元化的目标追求。发展中国家一般要经历以农支工、农工协调与工业“反哺”农业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从国际经济发展的经验来看,二元经济结构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市场化、现代化过程中必然出现的普遍经济现象。
按照刘易斯对二元经济结构的界定,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样面临着二元经济结构的历史约束与现实困境。二元经济结构一方面为中国工业化基础的建立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农村贫困落后的加剧。从历史发展的视角来看,二元经济是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赶超型发展战略与城乡分割经济体制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它通过中国特色的资本原始积累克服了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初期资本积累短缺与有效需求不足的双重困境,在较低的国民收入水平上实现了较高的工业化水平。但从长远发展的视角出发,这种不断强化的二元经济结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它不仅导致了农业生产的长期低速增长,也极大地阻滞了社会经济的全面进步。并且,伴随着许多不可克服的矛盾,如公平与效率的矛盾、积累和消费的矛盾、农业和工业的矛盾、城乡矛盾和工农矛盾等,制约了中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始于1978年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育,在各个层面对传统二元经济结构产生了程度不同的冲击,也起到了一些成效。但是到1985年以后,当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本应再接再厉时,改革的重点却转向了城市,导致农村经济发展远较城市缓慢,以致城乡收入差距越拉越大。这主要表现在:城乡隔离分而治之的制度体系、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严重失调、传统经济与市场经济并存发展、乡镇企业与城市大工业对立运行。在这一过程中,关键是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新体制没能及时成长起来,造成了城市市场化在农村出现空档,这种结构转换的相对滞后必将给我国社会经济生活带来一系列难题。
二、体制断层是中国农村落后的根本性原因
从表现上看,我国农村落后的主要原因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问题,即城乡之间经济发展差距过大。而从本质上看,它反映的是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层次矛盾,其根源在于城乡二元体制,即“城乡分割,一国两策”的社会经济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化的城乡分割,加剧了城乡经济社会的分化,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实践证明,城乡二元体制造成了许多难以解决的困难和深层次矛盾,导致城乡发展严重失衡。
(一)二元经济结构的本质在于二元经济体制
1.城乡有别的管理体制
造成城乡差距拉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现行的城乡“二元体制”是阻碍要素资源投向农村的最主要因素。我国现行的体制基本是城乡有别的管理体制。计划经济时期,为了加快工业化建设,国家一方面运用行政手段,如通过强制性粮食统购统销和工农产品剪刀差,将农业剩余转化工业积累;另一方面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以维持资本密集型城市大工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城乡有别的户籍管理、劳动用工和社会福利制度在相当程度上被沿袭下来,尽管一些地方进行了户籍制度改革,但因为隐藏在背后的社会福利等诸多因素,需要支付的社会成本较高,进展还不大,因而城乡居民在就业机会和社会福利水平方面事实上的不平等还未根本改变。
2.城乡分割的市场体系
从商品市场看,农民由于组织化程度低,一般只能进入城市集贸市场进行零星的、小规模的现货交易,基本上没有进入批发市场,更难以参与大宗远期合约和期货交易。从要素市场看,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因农业平均利润率偏低和受利益驱动,主要面向城市经济,城市相对充裕的资金没有进入农村,农民参与、进入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条件和渠道都十分有限。农村土地转化为工业和城市建设用地还不能直接市场化,必须通过国家征用转化为国有土地后才能进入市场,农民在土地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难以分享农地向非农地转化过程中形成的巨额增值收益。
3.城乡分离的工业化模式
计划经济时期集中农村资源推进城市工业化,在很大程度上阻隔了我国城乡经济一体化进程。改革开放后,实行城乡分离的工业化模式,农产品生产、流通和加工没有形成有机联系,农民难以分享农产品的加工增值收益;乡镇企业在管理体制上独立于行业管理之外,既无所不包,又自成体系;农村“离土不离乡”的工业化和城市工业化并行发展和过度竞争,使得农村工业在市场供求格局发生变化和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对接后,发展空间受到明显制约,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减弱,直接和间接地影响到农民分享工业化的成果。
4.实行有别的投入机制
计划经济时期,为了维持资本密集型城市大工业的发展,国家将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集中投向城市,同时依靠农业积累支持城市工业发展。改革开放后,一方面,农村的资本、劳动力和土地等生产要素在经济效益驱动下,向城市转移和集聚;另一方面,国家在基础设施和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设施投入上,继续向城市倾斜,农村却在一定程度上依靠自我积累,由此带来城乡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各方面的差距不断扩大。
综上所述,体制性因素事实上形成了农业和农村发展与工业化和城市发展的相互隔离,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关键所在。
(二)市场经济体制没有向农村延伸
中国的改革是分阶段渐进式的,经济改革先于政治改革,而且在经济领域中又确立了从农村到城市的合理改革顺序。纵观
世界各国经济改革的历史,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激进的方式,如俄罗斯和东欧一些国家采取的“休克疗法”,在短时期内直接从计划体制强行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一种是渐进的过渡方式,即在计划体制基本保持不动的情况下,通过引入市场因素来发展新体制,逐步对旧体制进行渗透、替代,最终过渡到市场经济新体制。中国经济改革由于市场化起点太低,加上转轨的双重性特点,市场化改革是十分复杂的,因而走上了渐进式的市场化道路。事实证明,这种选择是十分正确的,但现行的城乡“二元体制”是阻碍要素资源投向农村的最主要因素。
如今,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跨入进一步完善的阶段。虽然经济创新从农村起步,但自农村经济改革向城市经济改革转移之后,经过20多年的市场经济培育和10多年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农村经济这一块已远远地被抛在了后面,市场化程度相当低。农村经济处于严重弱势地位,弱就弱在市场化程度不高,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严重滞后。因此,“城乡一体化”这个核心层次的“一体”,就是“体”在市场经济体制上,提升农村经济的市场化水平,建立和完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使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一样共享市场经济体制优势。
三、农村现代化战略对策
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再次提出:要加快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如何尽快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二元经济向一体化经济的跨越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尽快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从“二元体制”入手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
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城乡一体化的体制和机制,就是要以体制和政策创新为突破口,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不利于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各项制度,从根本上消除阻碍城乡一体化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新体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使城乡经济体制向不断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内在要求的方向转变。促进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一元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变,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包括用城市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改造农村生产和生活方式、生产要素重组和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和迁移、城乡产业有机整合和组织方式的变化等,还包括整个社会结构、组织、文化等的变迁。这是一个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很长的历史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必须加快制度建设与体制创新。
(二)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加快推动小城镇建设,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进入21世纪后,国家在强调GDP增长的同时,也提出了绿色GDP发展的概念,就是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对资源进行掠夺式开发为代价。国内大型、特大型城市已经因为人口过度密集,资源环境过度污染,给城市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带来了阻碍。以大城市为龙头,加快周边小城镇建设,形成梯次发展的经济带,不仅有利于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而且有利于启动民间投资,带动最终消费,实现和谐发展,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持续的增长动力。同时,小城镇的建设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规模适度,注重实效。要注意运用市场机制,更多地发挥民间投资的作用,走出一条在政府引导下,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建设小城镇的路子。二元结构一元化的重要特征是工业部门(现代部门)不断吸收农业部门(传统部门)的大量剩余劳动力。
关键词:企业经济;管理模式;市场经济;探究
一、引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们国家的经济体制也必然存在着一定的变革。由于我们国家是市场化的经济体制,在经济范围内的所有的行业都将受到经济体制改革变化的影响。我们的企业要想保证能够在以后的经济活动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就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变化而做出相应的改变,转变自身企业的发展模式。对于企业而言,如果只采用一成不变的发展管理模式,那么企业就无法适应新的经济发展理念,也就不能够在未来的经济市场中得到良好的发展。只有转变企业自身的经济管理模式,根据现阶段国家的经济体制对自身企业进行一定的调整,对自身企业进行一定的改革创新,所以加快转变企业的经济管理模式,对于企业未来能够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长远发展意义重大。企业的发展目标最终都是为了赚的最大的利益,这根本的条件就是要做好企业内部的经济模式管理,只有在企业内应用良好的经济管理模式,有效地对企业内部的资金和发展进行规划管理,才能够保证企业未来的良好发展。
二、企业经济管理的内涵
企业经济管理的内容主要是指,在企业经济活动的过程中,企业为了实现自身的发展目标,在企业体制内对其生产和经营的活动都进行了有效的规划和管理,保证了企业在正常运行的过程中能够有效进行,并且协调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均衡发展,保证企业经济利益能够最大化。企业经济管理是企业制度活动管理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企业的经济管理能够有效地为企业的未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保证企业能够展示出自己最好的水平。在现阶段,我们国家大力提倡市场经济环境,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我们更要清楚的认识到企业中经济管理模式的重要性,也要积极的做好经济管理的工作,保障企业的资金能够合理的使用,避免走错路和弯路,减少企业的投资风险,使企业的利益能够最大化的实现。
三、市场经济下企业经济管理的现状
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经济管理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现在一些企业的经济管理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未来的发展。
1.企业经济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我们国家自从改革开放以来,逐渐开始采用市场经济制度,在最近的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很多严重的问题。比如企业经济管理模式缺乏一定的科学性,经常是随意的进行经济管理。企业也在经济管理方面缺少合理性的规划,常常只顾着眼前的利益。另外,我们国家对于企业的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不够健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经济的正常管理。我们国家的大部分企业在经济管理上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模式,但是都是比较粗糙的,没有一定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如果拿出相应的经济管理模式并不能够直接应用到企业的经济管理之中,也就是经济管理制度还不够精确。
2.企业经济管理模式落后
从现阶段我们国家的经济管理模式上看,好像一切的经济管理都是在走形式,并没有给企业带来效益的提高。这种情况的发生,主要的问题就是企业经济管理模式的落后,由于企业自身还存在着传统的经济管理模式,在实际的经营活动中,经常会采取一定的粗糙的经济模式,只顾着眼前的利益,盲目的扩大企业的经营模式,最终造成粗放式的经济模式。而这样的经济模式能够有效的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率,但是却只能存在于企业刚刚起步的阶段。在未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外面世界市场经济发展的变化之快,这样粗放的经济管理模式并不能够适用,而且这样粗放的企业经济管理模式会严重影响企业未来的经济发展,进而也会影响企业的效益最大化,长久下去企业就会在经济管理上存在严重的问题,也可能会危害企业的长远发展。
3.企业的组织结构不够完善
我们国家的企业内部机构组织协调性较差,这是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法成立的比较晚,对于很多大企业来说在很多制度管理方面都没有很好的完善和建立。还存在很多比较老的企业存在着过去计划经济中的管理模式,明显缺乏一定的科学合理性,无法适应外界的市场经济体制,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四、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济管理模式
通过之前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企业的经济管理模式现状的分析,企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已经相当严重,企业自身要想获得较大的利益,就一定要在以后的企业经济管理中转变经济管理模式,才能够很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1.转变企业的经济管理理念
经济管理观念在企业的经济管理活动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经济的发展状况。陈旧的经济管理理念会严重的制约企业未来的发展,所以转变落后的经济管理理念,能够有效的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完善企业内的各种制度规章,改变企业领导和员工的经济管理理念,创新的发展企业经济管理模式。具体来说的话,就是首先要从企业的规章制度上作出改变和创新,在市场经济条件的大环境下修改企业的规章制度。其次,要转变公司员工的思想观念,定期对员工进行市场经济体制内容的教育,保证企业能够打造出合理科学的经济管理模式。在适合自身企业的经济管理模式提出之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要根据随着变化的市场经济体制调自身企业的经济管理模式,保证企业能够更加适应现阶段国家的市场化经济体制。公司企业还要对所指定出的经济管理模式定期的进行评估,结合现在所存在的问题,研究出一个最适合自己企业的经济管理模式。
2.依据市场经济管理模式,完善企业经济管理模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的企业,不可能只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进行经营,而一定要考虑现阶段国家经济政策的发展,要以市场经济的管理模式为依据。企业都是要以最小的投入来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为目标的,这就需要企业满足人们的需求,在这基础上要根据市场经济的变化来进行自身的完善。也就是说,企业的经济管理模式一定要和国家的市场经济管理模式相结合,而不能进行自己的盲目发展,还要结合自身企业的经济发展情况对经济管理模式进行一定的完善和创新。
3.企业自身的内部信息化的建设需要加强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而在企业的经济管理过程中,也需要一定的科学技术来帮助,这也就是说企业在经济管理过程中要应用一定的信息化管理模式。通过信息化的管理模式来完善企业内部的控制系统,并且一定要保证信息化的方法在企业经济管理中能够科学有效的运行。信息化的经济管理模式能够有效的帮助企业减少资金风险,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除去老旧的企业经济管理模式。要想保障企业经济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化,就需要企业加强对内部文件的重视程度,保证员工能够及时有效的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也能够通过经济管理部门的数据进行一定的改变。企业通过这种信息化的手段,还能够及时的观察和了解到国家市场经济发展模式的新变化,以保证自身企业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改变。还能够通过这种信息化的管理积极的改善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将最准确和科学的信息传达给他人。通过企业内部信息化的建设能够给企业未来的发展创造更大的利益。
五、结论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变化,企业要想实现自身的快速发展就必须紧随时代的脚步,保证与市场化经济相协调发展。时刻了解掌握国家经济发展新动态,学习科学合理化的市场经济知识,为企业未来的发展做好准备。面对现阶段的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我们国家要想在经济中脱颖而出就必须转变固守的思想观念,努力实现市场经济的创新发展,经过一系列的努力和奋斗,找到能够有效的适合自己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企业制度管理中的经济管理是最重要的一种管理模式,由于企业是需要资金进行流动和发展的,所以企业要通过经济管理模式的探究来避免危险的发生。笔者首先分析了经济管理模式的意义,然后通过分析现阶段我们国家大部门企业中经济管理模式出现的问题和现状,最后提出了应该转变经济管理理念以及提出了一定的创新发展模式,为我国的企业在未来的经济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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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市场经济体制创新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客观要求。要进行现代企业制度创新,为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微观基础,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创新,促进产业结构的高级化、知识化和生态化,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资源市场,完善市场经济法制建设,构建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
关键词:循环经济 体制创新 可持续发展
目前,由于生态思想和生态意识的逐步普及,以及对人类文明发展进程日益深刻的理解,社会经济发展正在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循环经济作为一股全球化的发展浪潮,在国际社会形成了广泛的共识和影响,全球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都按照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循环型社会的目标进行设计和建设。然而,循环经济作为人类对在传统市场经济体制下难以为继的传统发展模式反思后的创新,是一种全新的生产力形态。循环经济是以物质能量梯次和闭路循环为特征,把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它强调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表现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经济增长方式,做到生产和消费“污染排放最小化、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从而实现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的全面协调发展。而传统的市场经济体制内涵有一个先天的重大缺陷,即传统的市场机制在大多数生态环境资源配置中“失灵”,致使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成为它难以奏效的领域,扭曲了追求人类自身价值与自然界价值的有机统一,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人类要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对传统市场经济进行体制创新,构建一种新的制度框架,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类社会生产关系进行新的制度安排。这种新的制度框架的核心是要将生态环境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进行新的规制管理,纳入市场运行机制之中,重新调整社会利益分配关系,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自然生态系统中,实现经济发展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进行市场经济体制创新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客观要求
(一)传统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性
经济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市场经济体制是人类社会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它通过利益导向、供求变动、价格涨跌优胜劣汰及风险约束的连锁互动,作用于各经济主体,规范其经济行为,并在客观上促使参与经济活动的各要素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使整个社会经济运转趋于有序和高效,从而推动社会经济高速增长。然而经济的高速增长并不能掩盖资源枯竭、环境恶化、生态失调、人口膨胀、粮食不足、生活质量下降的严酷现实。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传统市场经济体制会内生出非持续性的、非生态化的经济增长。
从市场经济本身来看,存在固有的缺陷即市场失灵。所谓市场失灵,意指维持合乎需要的活动或停止不合需要的活动,其价格――市场制度偏离理想化状态,致使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出现低效率。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外部性和公共物品。特别是对于生态环境资源这样兼具经济特征与社会特征、市场特征与公益特征的事物,必然存在市场失灵。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以危害长远发展为代价换取当前发展、以损害全局利益为代价换取局部利益、以剥夺他人的发展资源为代价换取自身的发展,必然失去健全的生态基础和协调的经济关系从而内生出不可持续的经济增长。
在微观层次上,微观主体的“经济人”本能往往导致了他们只追求自身和“小集团”的经济利益及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可持续。经济主体行为市场化条件下,从作为资本职能执行主体―企业的本性来说,其最大特征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微观主体的“经济人”本能往往导致了他们只追求自身和“小集团”的经济利益而忽视甚至损害宏观的社会效益,尤其是因此而引发的资源环境领域的“市场失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所有者免费利用被认为是“取之不尽”的人类公共环境和公共资源,并不断把它转换成更多的资本,生态环境的免费使用换取的物质利益主要被资本所有者占有。在这种非市场化的资源环境配置以及资本的“自然本能”的促使下,自然就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形成了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产出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
(二)市场经济体制创新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客观要求
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就是按照生态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在生产加工和消费过程中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只产生很少的废弃物,从而从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因此,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循环型社会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和必然选择。然而传统的市场经济体制因其制度本身的不可持续性,致使生态存量下降而导致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因此,在市场经济环境条件下,要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实施市场经济体制创新。
这种市场经济体制能实现生态和经济发展协调一体化,能为经济增长的集约化和生态化的有机结合提供制度保障。这种市场经济体制一方面通过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构建全新的以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为核心的利益机制,抑制企业过度滥用资源的欲望,加大对资源使用行为的制度制约范围与程度,明确企业对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法律责任。通过制度创新,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措施,推进循环经济企业的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的外部效益内部化,对环境治理和资源再造的行为给予各种可能的政策支持,以形成良性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这种市场经济体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通过正确反映资源环境稀缺程度的价值信号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消除资源环境利用方式的不合理和微观主体内部效率低下引起的生态代价和社会成本问题,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获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建立循环型社会。
发展循环经济的市场经济体制创新思考
(一)进行现代企业制度创新
从循环经济发展观来看,现代企业不仅仅是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微观经济实体,同时还是一个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现代经济发展的生态基础和保障消费者利益的生态经济实体。换言之,适应循环经济发展观要求的现代企业,不仅是一个“经济人”,同时还是一个“社会人”和“生态人”。为此,应当进行企业循环经济管理制度创新,推进企业发展的转型。这种新型的企业管理制度运作的主线不仅包括协调企业生产经营诸环节的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物的关系,同时也注重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将自然生态环境及其保护与优化视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条件。这就要求企业从根本上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资源经济模式,通过企业投入的知识化和管理的知识化,使现代企业逐步从主要依靠物资资源投入转向主要依靠知识要素的投入、生产、分配和应用;从传统的“末端治理”的管理模式转向清洁生产的全过程控制模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进行资源再利用的转化、减少污染物排放,从而逐步形成资源节约、生态优化的企业循环经济管理制度。注重人力资本投入,注重知识价值,建立人本管理理念,主动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树立形象也是竞争力的理念,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只有以这样的经营和管理理念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企业外部不经济性生产经营管理方式,实现企业内部经济性和外部经济性的有机结合与协调统一,从而适应循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创新
产业结构的高度化与合理化是一个动态过程,它反映了产业结构演变的内在规律,但这种所谓“规律”只是其动态演进的一般轨迹,具体到每个国家或地区,以及同一国家或地区的不同发展时期,产业结构往往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即使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亦不例外。政府实施产业政策的目的在于,引导并促进产业结构沿着合理化的轨迹前进。引导传统农业从化学农业、石油农业走向以生态为基础、以科技为先导的可持续农业;引导传统工业从重污染的黑色工业走向清洁生产的绿色工业。为了使我国的产业结构适应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首先要进行产业间科技扩散机制的创新,引导传统产业运用新技术进行改造,使其改变主要依靠要素投入的增加来推动经济增长的资源密集型模式,通过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提升其技术含量,走向技术密集化、知识化和生态化的发展道路;其次要加快人力资本投资体制创新,营造有利于人力投资和鼓励人才合理流动的市场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刺激新知识、新技术的生产和扩散,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促进整个产业结构的高度化;最后,制定并实施有利于环境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及激励机制,大力发展环境产业。世界经合组织研究表明,建立在循环经济理念基础之上的环境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与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并列为当代最具发展潜力的三大领域,将成为21世纪世界性的主导产业之一。循环经济通过开发利用再生资源、延伸产业链可以开辟新的生产领域,为经济发展创造新的增长点和利润源。
(三)建立健全资源市场
由于我国的市场体系不完善,资源没有市场化,而作为一种自然财富,因而被随意滥用。为了克服这种现象,必须建立健全资源市场。通过资源市场将资源纳入市场体系,受市场规则约束,使外部效应内部化。具体做法是:首先,明确界定资源的产权。产权明确是形成市场交易的前提,没有明确界定产权,而建立资源市场是根本不可能的。因而在建立健全资源市场之前,先要界定产权,运用一系列制度来明确环境资源要素的归属,使明确界定的产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其次,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由于资源环境无价或价格过低过分背离资源价值,使资源恶化现象得不到彻底根治。因此在建立健全资源市场的过程中,要建立有偿使用制度,给资源环境赋予价格因子,通过价格因子来达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环境的有效保护;最后,实行部分资源的有偿转让。在资源产权得到明确界定,价格被确定的基础上,使资源环境的产权能被转让,使资源被用到最有价值的用途上去。
(四)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
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主要是由生产要素产权主体通过市场运作来进行的,但又需要政府强力地推动、引导、协调和调控,所以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生产要素配置作用的同时,需要政府的干预。我们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更是要求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的高度统一。为了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必须划分市场和政府的合理界限,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着力解决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生产要素流动和配置的直接干预,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产权和生产经营自。需要政府干预的方面也要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健全监督机制,防止,消除寻租的体制根源。从发展循环经济的角度看,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可以分成三个层面:第一层面为基础层,构建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法;第二层面是综合性法律,如与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管理、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第三层面是根据各种产品的性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定绿色消费、绿色采购法律法规,着手构建容器与包装、家用电器、建筑材料、食品等分类回收法规,建立健全废物回收制度。现阶段的立法重点应放在第二、第三层面,逐级展开,逐层推动,逐步完善,建设循环型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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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2008年中国有什么“中心工作”的话,那就是汶川大地震和奥运会这两件事。这里所说的中心工作,不仅仅是指中央政府在一段时间内所从事的主要工作,而且是指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和资源(包括人、财、物)共同来完成的工作,在这段时间,其他工作都必须以此作为中心,凡是与之冲突的就必须停止或暂缓。
新的“中心工作”
奥运会自申办成功之后,就逐渐成为中央政府的一项工作,对于广大民众来说,仍然停留在举国欢腾的一刹那,奥运会之后的准备工作就淡出公众视野了,只是间或举行的“奥运倒计时XX日”纪念活动让社会知道有这么个活动。直到今年,奥运才逐渐成为举世瞩目的大事,全民参与的盛事,同时各种干扰事件也“你方唱罢我登场”,真正成为了全社会的中心工作。而汶川大地震一突发,就迅速成为全国的中心工作,不仅中央政府全力以赴开展救灾工作,整个社会也迅速动员,共同参与。
以上两件事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整个事件都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从两组数据就可以看出来。据财政部报告,截至7月21日12时;各级政府共投入抗震救灾资金615.07亿元。中央财政投入550.74亿元,其中:应急抢险救灾资金250.74亿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300亿元,地方财政投入64.33亿元。同时,据民政部报告,截至21日12时,全国共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总计582.11亿元,实际到账款物579.19亿元,已向灾区拨付捐赠款物合计221.66亿元,可见,民间的捐助与政府的拨款已经相差无几。
另一组数据就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志愿者的人数,据北京奥组委志愿者部统计,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共有10万赛会志愿者大军,报名人数超过了112万,创历届奥运会之最。他们当中年龄最大的为87岁。除了10万赛会志愿者外,从7月1日到10月8日,40万城市志愿者和100万社会志愿者也同时服务于北京奥运会。而18年前,在北京举行的第11届亚运会上,“志愿者”这个最早起源于19世纪西方国家宗教性慈善服务的概念,对国人来说还是一个陌生的字眼。
作为改革开放以来一支新崛起的民间力量,今年5月四川汶川大地震后,志愿者集体登上历史舞台,在抗震救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他们中有农民、学生、经理、律师、医生、教师、自由职业者等等,他们在余震不断的灾区参与物资运送、卫生防疫、心理治疗等方方面面的工作,成为官方救灾工作的有力补充。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初步统计,迄今已有至少491万名志愿者参与了四川的抗震救灾,这一数字几乎是北京奥运会志愿者总数的5倍。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正为北京奥运会提供志愿服务。
路径依赖与制度创新之间的赛跑
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政府掌握了社会的主要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长期以来习惯于也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并认为这是社会主义的一项优越性。此时的“中心工作”模式就是由政府包揽了中心工作的一切内容,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在政府的统一调配下开展工作。
然而,中国目前正处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也正在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但由于传统的惯性作用,政府的这种转变往往是一步三回头,要告别过去,总是有些依依不舍,而一些重要事件,需要政府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事件,例如举办奥运会,又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政府本应弱化的职能。因为我们长期所习惯的一些做法,例如通过“举国体制”保证奥运会的成功,但这样做的结果可能使政府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速度大为减缓,最终不利于市场经济体制本身的成熟。因为政府职能转变是否彻底,是评价市场经济体制是否成熟的重要内容。因此,处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同样是“中心工作”模式,却要有不同的内涵。也就是说,新“中心工作”模式其实是路径依赖与制度创新之间的赛跑,既照顾到传统的“举国体制”和动员机制,又要适应新形势下的社会资源的分化与重新整合。
所谓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中心工作”模式,就是指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政府作为有限的政府,在处理事关全社会的中心工作时,并非包揽一切,而是有选择地从事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正的工作,对于可以由社会和第三部门以及公民个人从事的工作,则放手通过市场机制来进行,有所为又有所不为,从而成为只承担相应责任的政府,而不是如同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是全能政府,是统管一切的政府。
要想真正建立新“中心工作”模式,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加强信息公开。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媒体立刻跟进,全方位报道灾区的各方面情况和救灾的进展,各级政府也基本上在第一时间最新消息,甚至公布灾区的最新需求,方便各界有针对性地捐款和捐物,网络作为第四媒体,更是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包括寻亲启事,极大地方便了灾区内外的信息交流。
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在救灾过程中,各种非政府组织像红十字会、志愿者组织和国外的救援队都起到了政府组织难以起到的重要作用,在构建新“中心工作”模式时,更要发挥他们的作用,以动员和组织广大市民的参与和社会力量的介入。
政府作用的边界
对于中国能否顺利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国内外学者对此认识几乎是一致的,即可以肯定地说,中国政府一定能够顺利举办2008年奥运会。但在怎样的前提下顺利举办,对此认识却有很大不同。像奥运会这样的中心工作,当然需要政府在其中扮演重要作用乃至主要作用。即使是市场经济体制较为成熟的国家,举办奥运会这类活动,如果没有政府的参与和支持,也难以想象能够顺利举办。
对1984洛杉矶奥运会以来的六届奥运会政府的作用做一个简要回顾可以发现,1988年汉城奥运会、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2000年悉尼奥运会,政府在其中都扮演了主要角色,包括在希腊召开的雅典奥运会更是如此。即使商业色彩较为深厚的1984洛杉矶奥运会、1996的亚特兰大奥运会,政府也在其中起了一定作用。
对中国这样一个正处在转型期的政府而言,由于大量的社会资源仍然掌握在政府手中,政府在其中扮演重要的甚至是主要角色是无可厚非的,通过“举国体制”,举全市甚至全国之力办一届奥运会,使17天的奥运会开得风光体面,可以说没有任何问题。然而,问题是,如果政府动用了大量的社会资源,沿用的还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些做法,即使风光体面地顺利举办了2008年奥运会,但耗费的成本很高,效率较低,还能认为是一次成功的奥运会吗?
2008年奥运会成功举办的一条重要标准,就是政府在发挥自身作用的条件下,尽可能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推动市场化进程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要达到这一标准,必须看清政府作用的边界。
确保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公正,这两项工作只能由政府来做,因为除政府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组织和个人能承担起这些职责。社会公正包括司法公正和市场公正。维护社会公正,一项重要任务是维护市场公正。而要维护市场公正,政府除了制定相关法律外,另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对市场的监管。计划经济时期不存在对市场的监管,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市场的监管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对于2008年奥运会,政府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加强对奥运建设的监管,对于地震救灾与灾后重建,则要把对于特别是救灾款的发放和工程建设的预算资金的使用的监督列为政府监管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