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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系统的特点

海洋生态系统的特点

海洋生态系统的特点范文第1篇

[关键词]海洋文化生态;特性;影响因素;路径选择

[作者简介]张永贞,广东海洋大学思政部硕士研究生;张开城,广东海洋大学思政部主任,海洋文化研究所所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广东湛江524088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10-0162-03

一、海洋文化生态的概念

(一)海洋文化生态概念

英国生态学家坦斯利(Tansley)首创了生态系统(Ecosystem)概念。他指出:我们所谓的生态系统,包括整个生物群落及其所在的环境物理化学因素(气候、土壤因素等),它是一个自然系统的整体。那么所谓的文化生态是指文化的生存和发展所处的人文环境,甚至包括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文化生态”也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广义的文化生态,首先是一种世界观,或也可以说是一种文化观,是一种文化的生态学,狭义的文化生态,主要是指精神文化与外部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以及精神文化内部各种价值体系之间的生态关系。

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不仅创造了灿烂的大陆文化,也创造了辉煌的海洋文化。海洋文化就是在人们对海洋的不断探索和发现的历程中诞生,因而,海洋文化在人类的发展历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海洋文化只有“生态化”才能实现海洋文化的良好循环发展。那么所谓的海洋文化生态就是海洋文化的生存和发展所处的环境,也就是在海洋文化所处的海洋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中实现海洋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海洋文化是人类在所处的海洋环境中不断调整和更新的过程,这也就是海洋文化生态化过程。一个良好的海洋文化生态系统才能真正地反映海洋文化所蕴含的重要作用和无限的活力。

(二)海洋文化生态的特性

生态系统的特性决定了海洋文化生态的基本特性。从生态学的角度看,海洋文化生态具有整体性、动态性和主体性,

1 整体性。海洋文化生态作为一个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整体而言,海洋文化生态是由海洋文化和文化所处的环境组成的整体,二者相互适应、相互促进,从而达到一种平衡的状态。把握好海洋文化生态,应当从整体的角度去认识海洋文化生态;应当从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重视和发展海洋文化各种具体文化形式,特别是别具特色的海洋文化,优化文化生态的结构,优化具有特色的海洋文化发展模式。

2 动态性。按照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事物不是静止不变的,都是发展变化着的,用发展的眼光审视海洋文化生态,其应该是一个动态开放型的稳定系统。海洋文化生态的动态性主要体现在其时间和空间上的动态变化。海洋文化生态的动态性要求我们要以辩证法的运动变化的观点考察海洋文化生态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揭示其运动发展的规律,从而更好地对海洋文化生态进行维护及完善。

3 主体性。主体性是海洋文化生态所具有的特性之一。海洋文化生态的主体性特征是人在海洋文化生态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海洋文化生态与人息息相关,人是海洋文化的生产、传播和消费的主体,是海洋文化生态的维护者。人在劳动实践过程中创造了文化的同时,文化也对人的塑造起了很大的作用,人在文化世界中的生存发展,彰显其主体性的价值和意义。总之,主体性是文化生态系统最为明显甚至是根本的属性。

二、海洋文化生态的影响因素

海洋文化生态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浩瀚的大海、独特的海洋条件为海洋文化的诞生提供了必要条件,孕育了具有深厚底蕴的海洋文化,因此,每一种海洋文化的形成背景都与其存在的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海洋文化生态的影响因素是研究海洋文化生态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海洋文化主体的文化生态意识

海洋文化属于区域文化的范畴。其传统价值观念、思维习惯、情感模式和行为规范经过长期的积淀和流传,成为独特的海洋文化资源,不同的文化主体拥有不同的文化生态意识。海洋文化主体是海洋文化的创造者、拥有者和传承者。文化主体是地方文化特色构成要素中最为重要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其重要性和地位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定位,这是保护海洋文化生态的首要条件,在世界一体化的今天,海洋文化生态主体的文化生态意识的确立,是主体进行一切文化活动的前提。人们在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也要考虑怎样将文化与生态整合,维护好海洋文化生态,怎样才能使优秀的海洋文化得以保护、发展和传承,仅仅依靠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海洋文化主体的文化生态意识对维护海洋文化生态具有决定性作用。

(二)海洋文化生态的平衡度

“生态系统物质和能量的输出与输入必须平衡才能保持它的稳态,因此,生态平衡是一种根本的价值,是人和其他生命生存的基础。”从生态学的角度审视海洋文化生态,海洋文化生态是海洋文化与其所处的环境所形成的一个动态的平衡过程。所谓海洋文化生态平衡,指的是海洋文化存在与发展的各个子系统乃至各种因子和成分,以及海洋文化生态的各种内外环境因素,保持着动态的、和谐的比例关系。海洋文化是海洋社会的文化,海洋文化生态是与其所处的环境中多种因素协同发展的结果,海洋文化的渗透与传播涉及海洋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海洋文化生态的建设具有综合的特征,需要保持海洋文化和海洋环境之间相适应、协调并相互促进,也就是维持海洋文化生态的平衡度,从而防止海洋文化生态的失衡、淡化和被侵蚀的危险。

(三)海洋文化生态环境的作用

所谓的海洋文化生态环境指的是海洋文化的生存和发展赖以进行的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各种条件。海洋文化的生存和发展是在一定时空中进行的,也需要一定的外部条件。所谓的时空条件也就是环境。海洋文化生态环境的范围很广,既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海洋社会环境。但是海洋文化生态环境的好坏对海洋文化生态有一定的促进和制约作用。无论是海洋文化的创作、传播和弘扬,都是在一定的海洋环境下进行的。海洋文化环境适应海洋文化的存在,文化生态环境就对海洋文化的存在和发展起着促进作用。但海洋文化生态环境如果不适应海洋文化存在、发展的状况和要求,它就会对海洋文化的存在和发展起到制约作用。

三、维护海洋文化生态的路径选择

(一)提高海洋文化主体的文化生态意识

主体性是海洋文化生态的必有特性,也是其所

具有的根本属性。按照这一特性进行海洋文化建设,就必须在对海洋文化主体的培育上加大力度。文化生态意识主要体现为文化可持续发展观。人类进行文化艺术生产,需要通过对文化资源的适度的、有节制的开发,在满足文化需求的同时注重保持文化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文化可持续发展观的确立,为主体进行一切文化活动做好了思想准备。

提高海洋文化主体的海洋文化生态意识,是维护海洋文化生态的前提。应发挥海洋文化主体在文化生态的保护和开发方面的主导能力,将海洋文化价值观和海洋环境相结合,使独特的海洋文化得以进一步地发扬光大,并使海洋文化生态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合理开发与配置海洋文化资源

文化资源是一个民族进步与发展赖以生存的源头活水,必须高度重视其合理的利用、保护和开发。海洋文化资源就是指人们用来从事海洋生产和文化活动的必要条件,要实现海洋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持续性增长,必须充分认识海洋文化资源的特性,合理配置开发文化资源,尽可能做到与人们对文化产品的需求相适应,实现海洋文化资源的边际效应最大化。

要合理开发和配置海洋文化资源。海洋文化资源与其他经济资源一样,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是稀缺的,能够用于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的海洋文化资源也是有限的,同时,海洋文化资源也有不同于其他资源的脆弱的一面,许多文化资源如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资源,都是不可再生的,需要特别加以保护。要实现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持续性增长,必须充分认识文化资源的特性,合理配置文化资源,尽可能做到与人们对文化产品的需求相适应。文化资源合理配置的主要目的是使可利用的文化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

(三)完善海洋文化生态的管理与立法

1 加强科学管理。通过科学管理加强海洋文化生态的维护,促进海洋文化生态可持续发展,对文化的开发要经过多学科专家参与规划和可行性论证,谨慎开发。对于海洋文化生态的管理要吸收世界各国文化管理的经验教训,构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要求的新型的海洋文化行政管理模式,履行政府对海洋文化的规划、组织、调控等宏观管理职能,形成强有力的海洋文化生态态势,促进海洋文化的发展。

2 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大对海洋文化主体保护的重视力度。针对海洋文化生态的一些问题,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加大对海洋文化主体保护的重视力度,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实施政府主导、多方支持的战略,加大政府、媒介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力度,提高整个社会对海洋文化主体的保护意识,对海洋文化的传承人进行全面具体的统计、挖掘和重点保护,发动宣传、科研、教育、培训、涉外交流等海洋文化主体支持海洋文化生态保护事业。才能从根本上保护好海洋文化生态,将对海洋文化主体的保护纳入海洋文化保护和发展的范畴,依据海洋文化主体的生存现状、发展需求,出台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并在实际操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划可行,切实加强对海洋文化主体的保护,形成良好的海洋文化生态态势。

(四)减少人类活动对海洋文化生态的不良影响

人类是海洋文化生产、传播和消费的主体,海洋文化生态与人的活动是统一的,海洋文化是人类从事海上活动并不断地对海洋事业探索而产生的,同时人类也是海洋文化活动的发生点、支撑点、生长点和归结点。人类的许多行为对海洋文化的传承和发扬起到了阻碍作用。因此,人类的活动直接决定着海洋文化生态的态势,防止人类活动对海洋文化生态的不良影响成为维护海洋文化生态的当务之急,要防止其不良影响,就要提高人的素质,引导人类正常的文化需求取向,从而规范人类的活动,以适应和维护海洋文化生态。

海洋生态系统的特点范文第2篇

关键词:包容性增长;海洋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1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7-0107-03

一、包容性增长

“包容性增长”(inclusive growth)最初是在2007年由亚洲发展银行提出,具有极为丰富的含义。按照亚行的解释,所谓“包容性增长”指的是社会和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与单纯的经济增长相对立,“包容性增长”倡导一种机会平等的增长,其最基本的含义是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

2010年9月,总书记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上以国家层面发表了“包容性增长”的论述之后,国内外理论界对包容性增长的现实背景、科学内涵、理论贡献、影响因素、实践路径等都进行了较为深入地论述。

包容性增长具有三大立足点:首先是平衡发展观的思想认识,其次是公平发展观的思想认识,最后是全面发展观的思想认识。包容性增长实际上是近几年科学发展观的进一步发展,是一种发展模式认识上的精炼和升华。

包容性增长这一全新理念包含的首要思想就是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把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的保护结合起来。实现包容性增长,根本目的是让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发展海洋经济时,如果不能建设海洋生态经济系统,就无法实现包容性增长所要求的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的保护相结合,就很难实现和享受生态经济带来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海洋生态经济系统

海洋生态经济是指在海洋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范围内,运用生态经济学原理和系统工程方法,挖掘海洋资源潜力来建设的经济发达、生态高效的海洋产业经济。海洋生态经济,是实现海洋社会和谐、海洋生态健康的海洋经济,是实现经济与海洋环境保护、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自然生态与人类生态高度统一和可持续发展的经济。

海洋生态经济系统(eco-economic system)是由海洋生态系统和海洋经济系统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相互耦合而成的复合系统。海洋生态经济系统需要与外界系统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同时,其内部子系统也时刻地进行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转换,是一个开放的耗散结构系统。

目前,浙江省海洋经济的发展模式很大程度上属于消耗较大、污染较高和效益较低的粗放扩张型海洋经济增长方式。浙江的海洋生态经济系统面临着较为严重的冲击和挑战,与浙江省正大力促进的“海洋兴省战略”的要求有着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1)海洋经济的发展以海洋环境受到破坏和恶化为代价。部分海域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重点入海排污口污水超标排放依然比较严重,海水增养殖区水体富营养化趋势未见缓解。(2)海洋产业结构不够合理。海洋第三产业虽经多年努力已经大幅提高,但比重依然偏低;浙江省海洋捕捞产量占海洋渔业的比重仍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海洋养殖业发展相对滞后;并且,对于浙江目前经济结构中轻工业比例过高、重化工业不足的情况而言,在海洋经济的发展中能充分发挥浙江临港优势的重化工业依然不足,无法为浙江经济打造更强大的经济骨架。(3)对海洋的开发利用不合理。对海洋资源的掠夺式开发,造成了海洋资源的破坏较为严重。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种类的多样性保护迫在眉睫。(4)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偏低,海洋专业技术人员比较匮乏。“九五”以来,浙江省围绕发展海洋经济总体目标,全面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浙江省海洋科技现状与海洋经济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特别是作为海洋资源大省,海洋科研机构及院校和海洋开发人才相对缺乏[1]。

综合以上分析,目前在发展海洋经济时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生态目标与经济目标的冲突。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海洋开发必须实行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但是在种种原因下,很容易重视经济目标、忽视生态目标,另外,由于资金缺乏、技术手段不足以及其他原因,在海洋发展经济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之间,也往往处于两难境地。

总书记曾指出,“要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为浙江发展海洋经济的发展指明了重要方向,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发展海洋生态经济的重大意义,大力发展海洋生态经济。

三、在包容性增长的视角下建设浙江海洋生态经济系统

包容性增长这一新的发展理念进一步促进了人们对生态环境的深度关注,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时,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生态经济系统,走出一条以海洋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为基础、海洋经济的可持续性为中心、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为目的的发展道路,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包容性增长思想对于发展海洋生态经济系统的指导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包容性增长作为一种全员共享成长、实现持续发展的理念,体现了一种生态价值观,这种价值观要求把生态环境放到应有的高度,为海洋经济的良性发展创造良好的自然环境;二是包容性增长思想作为科学发展观的进一步发展,体现了统一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要求的发展海洋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和谐发展是包容性增长的重要目标,包容性增长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在价值观念上所做的又一跨越式发展。

在包容性增长重要思想的指导下,为尽快实现浙江省海洋生态经济系统健康、可持续地发展,必须大力发展海洋低碳经济、海洋循环经济、海洋绿色经济,建设和完善海洋生态经济系统,以实现包容性增长所要求的人类与海洋的和谐共处。

(一)发展浙江海洋低碳经济,实现海洋生态系统低碳化的持续发展

低碳经济是环境与经济相融合,以低碳发展为发展方向,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海洋低碳经济是注重海洋的深度科学开发和保护、注重科技创新积极引领海洋高端产业发展、注重海洋统筹布局、注重突出海洋生态文明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强化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永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发展海洋低碳经济为在解决海洋经济发展中统筹海洋资源与环境问题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思路。因此,强化海洋资源环境保护,大力发展海洋低碳经济势在必行。

发展海洋低碳经济对浙江发展海洋经济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要实现浙江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实现海洋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必须强化经济发展的低碳意识、充分认识海洋碳汇的作用,必须尽快采取行动积极应对资源与环境的严峻挑战,实现海洋经济低碳转型。

发展海洋低碳经济,要以低碳技术改造传统海洋产业,并大力发展海洋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要以碳中和技术的应用为重点发展海洋新能源及碳封存产业,发展海洋新能源、探索海底封存二氧化碳技术;要推进海洋领域的节能减排,以实现海洋经济的低碳发展。

(二)发展浙江海洋循环经济,实现海洋生态系统可循环的持续发展

循环经济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2]。循环经济在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规律重构经济系统,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的过程中,建立起一种新形态的经济[3]。循环经济通过改善资源利用的方式,不仅缓解了经济发展与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还将环保理念引入经济运行机制,将环境保护渗透到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是遵循海洋生态学规律,把海洋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自然海洋生态系统之中,在海洋资源高效利用的基础上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是通过更有效地利用海洋资源和保护海洋环境,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取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海洋循环经济是具有海洋特色的循环经济,是发展海洋生态经济重要的发展模式。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是解决海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实施海洋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效手段,是沿海实现新型工业化的重要途径之一。海洋资源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海洋生态环境也必然会随着开发力度的加大而遭到破坏。因此,如何既保护好海洋资源,又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重要课题。

在发展浙江海洋经济时,把循环经济作为海洋资源开发和利用的优先模式是浙江实现海洋生态经济、创新海洋经济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是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以海洋资源的高效与循环利用为核心,依托循环经济理念和技术,整合相关资源,实现海陆经济大循环,实现浙江经济发展与海洋资源、海洋环境的有机协调和统一。

(三)发展绿色海洋经济,实现海洋生态系统绿色的持续发展

绿色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产业经济为基础,以经济、环境和谐为目的而发展起来的一种经济形式。它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遵循生态经济规律,将先进技术、制度创新融入到经济建设中,使得一定时期内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实现提高,最终实现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绿色经济要求不能因追求经济增长而造成社会的分裂和生态的危机,也不能因追求经济增长带来自然资源耗竭而无法持续发展。

绿色海洋经济以海洋经济与环境的和谐为目标,将绿色理念融入到海洋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部分,通过技术创新、海洋绿色制度创新以及与环境无对抗的经济行为,最终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绿色海洋生态经济,要做好以下几点:首先,要提高绿色海洋意识。要提升社会的环保危机感和责任感,把环境保护问题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核心工作和任务,发挥主导作用。其次,要建立海洋经济绿色评价体系。评价对经济工作起到了“扳道岔”的作用,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建立和完善海洋经济核算体系和评价体系,对海洋经济的科学管理和决策有着深远的意义。最后,要大力推进海洋绿色制度创新。要建立海洋排污权交易制度和海洋生态环境补偿金制度。通过制度创新促使、推动绿色海洋的建设。通过实施海洋排污权交易制度,不仅可以限定现有的环境容量下海洋排污的最大量,而且可以通过市场定价机制优化排污权利的资源配置。通过实施生态环境补偿金制度,对开发、利用海洋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其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程度或污染破坏海洋环境资源的程度征收的一种补偿金,可以实现最大程度的保护海洋环境与资源。

参考文献:

[1] 黄蔚艳,蒋逸民.浙江海洋产业发展现状、绩效及问题分析――基于产业协同角度[J].管理观察,2011,(13).

海洋生态系统的特点范文第3篇

1.海洋生态红线区。

2012年,国家海洋局启动了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印发了《关于建立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将渤海海洋保护区、重要滨海湿地、重要河口、特殊保护海岛和沙源保护海域、重要砂质岸线、自然景观与文化历史遗迹、重要旅游区和重要渔业海域等区域划定为海洋生态红线区,并进一步细分为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依据生态特点和管理需求,分区分类制定红线管控措施。渤海海洋生态红线的控制指标,包括面积、自然岸线保有率、水质控制以及陆源江河入海污染物减排等。2014年,渤海3省1市已完成各自的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定工作,2015年,全国沿海省市将陆续开展各自海洋生态红线区的划定工作。

2.海洋功能区概况。

《海域使用管理法》明确规定,海域使用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2012年3月,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以下简称《区划》),强调海洋功能区划是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区划》是我国海洋空间开发,以及控制和综合管理的整体性、基础性、约束性文件,是编制地方各级海洋功能区划及各级各类涉海政策、规划,开展海域管理、海洋环境保护等海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海域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状况、自然环境条件和社会需求等因素,我国海洋功能区划分为农渔业、港口航运、工业与城镇用海、矿产与能源、旅游休闲娱乐、海洋保护、特殊利用、保留区等8类。至今,我国沿海11个省区市的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已全部获批,共划分出了329个一级类海洋功能区。

二、海洋生态红线区与功能区的关系

1.法律地位。

《区划》是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的,具有强制,是编制涉海规划的重要依据。海洋生态红线区,是作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提出并规定的。目前,海洋生态红线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与管理依据。根据《海洋功能区划管理办法》,海洋功能区划批准实施两年后,县级以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级海洋功能区划可开展区划实施情况评估,对海洋功能区划提出一般修改或重大修改的建议。海洋生态红线的时效性以及是否能够调整,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海洋生态红线制度需有稳定且长效的制度保障,避免频繁调整可能带来的政策失灵。生态文明制度是一个系统性的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和预防性制度。海洋生态红线应是对现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的补充和强化,是在局部区域执行最严格的海洋环境保护政策,而不是代替海洋功能区划的管理要求。

2.空间布局。

从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区的划定情况看,要求分析当地海洋生态功能区、海洋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的分布情况,有重点地对重要生态系统进行海洋生态红线区识别,并要求与功能区划和其他相关规划衔接。从海洋红线区域与功能区重叠的情况看,红线区基本集中在海洋保护区、农渔业区、旅游休闲娱乐区的3个功能区类型中。海洋生态红线区的选划余地是有限的,往往局限于受开发力度较小的区域。

3.管控制度。目前,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区的管控措施是基于生态系统分类而设置的,如海洋保护区、重要河口湿地、自然景观与历史遗迹、滨海旅游区、渔业海域等生态系统,并按类别编制了管控措施。相比之下,海洋功能区划旨在实现各区逐一管理的要求。同时,海洋生态红线区与海洋功能区对某些相同生态系统类型的管理要求也基本相似,对海洋功能区划并未形成补充和加强。考虑到目前海洋生态红线区法律地位尚不明确,生态红线划定效果难以彰显。此外,海洋生态红线区管控制度的落实缺乏评估制度支撑。目前,尚无针对海洋生态红线实施情况建立配套的监测体系,没有针对红线管理定制监测要素和评价标准,评估指标体系与方法亟待建立。

三、制度衔接的实施建议

1.构建完善的海洋生态红线制度体系。

首先,在管控措施方面,应将具体管理要求落实到红线单元区中,综合考虑海洋功能区管理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体现各单元区具体问题和改善方向,采取最严格的环保政策,对功能区划形成补充和强化。同时,将生态红线管理制度作为功能区划修编和调整的约束性依据。其次,构建适用于海洋生态红线的监测、评估制度,使监测站点能够对各红线区实现全覆盖,并能完整体现相关功能区的海洋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从而建立全面、科学的生态红线区评价基础。再次,建立管理考核体系,构建红线区管理考核指标体系,量化体现红线区划定后的管理工作、开发管控情况、建设成果以及生态环境的变化。

2.完善海洋生态红线区的选划技术方法。

海洋功能区的划定主要依据《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参照海洋功能区划技术体系,海洋生态红线区的选划应制定成熟的技术方法标准。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定的过程,应遵循系统性,协调已有区(规)划边界,按照省级划定、强制执行等原则。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定的技术流程应包括:海洋生态红线区评价单元确定;评价单元的敏感性和重要性分析;海洋生态区空间识别与确定;海洋生态红线区管控措施制定;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定成果集成。同时,在红线区选划时,应完善相邻省市生态红线区协调机制问题,确定如何划定沿海省市管辖之外的海域红线区。

3.提升海洋生态红线区的管控能力。

海洋功能区侧重区域功能定位和用海审批,而海洋生态红线区侧重生态保护和开发活动的限制管理。应充分利用法律、行政和技术等手段提升海洋生态红线区管控能力。首先,借助海洋功能区划在法律上的权威性、约束性以及对海洋开发利用的整体控制作用,从顶层科学规划全国海洋生态红线区及其管控资源的空间布局与部门、地域分配,构建分类分级的红线区项目准入制度,形成红线管控全国“一盘棋”的总格局。其次,建立健全生态红线区基层行政管理体系,形成公众参与的红线区管控模式。社区在当地具有资源利用和保护双重主体的作用,如果能够把社区转变为红线区管控的主体,让社区居民参与保护区管理,对实现红线区的有效管控及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最后,注重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红线区管控科学化水平。通过科学研究,提升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红线区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

4.加强涉海多部门沟通,推进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

海洋生态系统的特点范文第4篇

关键词:海洋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在线监测;海洋浮标;海洋遥感

1引言

我国沿海海域面积只占全国陆域总面积的13%,但却贡献了60%的GDP[1]。海洋通过海水养殖、渔业捕捞、港口航运、滨海旅游、石油矿藏、潮汐风电、海洋药物等多种方式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沿海自然岸线、滨海滩涂湿地不断减少[1],红树林、珊瑚礁面积大幅减少[2],海洋生态环境污染状况日趋严重,海水富营养化不断加剧,褐潮、绿潮、赤潮等海洋生态灾害频发,迁徙水鸟及海洋生物多样性面临严重威胁。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布局,指出要“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建设海洋强国”。海洋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意识保障。海洋经济又被称为“蓝色经济”,是以健康的海洋向人类提供可持续的物资和服务。要保持海洋的健康,就要走低能耗、低排放、少污染、可持续的绿色发展之路。绿色发展是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指导我国“十三五”时期发展甚至是更为长远发展的新型发展模式。海洋经济的绿色发展是建立在关心海洋、认知海洋的基础之上的,海洋环境监测是认知海洋的重要技术手段。随着海洋强国战略的全面实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模式的深入推进,“水清、岸绿、滩净、湾美、岛丽”的健康美丽海洋建设目标,需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到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布局[3],需要不断拓展包括在线监测在内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业务体系。

2海洋生态文明

2.1海洋生态文明的内涵人类社会的发展经过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以及到现在的后工业文明时代,人类的社会生产力得到了巨大的发展,科技进步神速。人类在利用生产力和科技实力肆意改造大自然的同时,也受到了大自然的惩罚。这使得生态文明成为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选择,是人类与自然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经途径[4]。谢平[5]指出生态文明的本原是要维持好地球生命系统在一定平衡域附近震荡的良性循环,其自然基础是一系列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ZHANG等[6]指出生态文明是以尊重和保护自然为基础,以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为目的,以建立可持续生产和消费为内容,强调人类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归根结底,生态文明是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一种意识形态。海洋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以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海洋开发、利用、保护等理念和活动方式,实现人与海洋和谐相处、协调发展[7]。建设海洋生态文明,一方面海洋经济发展应以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平衡为前提;另一方面以海洋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促进海洋经济的更大发展[8],即采取不同政策和市场手段调节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类(陆-海、海-海、当代与下一代)公平正义地共享海洋资源环境[9],实现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海洋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2.2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载体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包括海洋生态意识、行为、道德、制度和海洋生态产业文明等方面[10]。可以通过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海洋风景名胜区、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海洋生态红线区、海洋牧场示范区七大载体来开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研究。本研究只对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海洋生态红线区两大载体进行介绍。2.2.1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试验区)示范区即先行先试、引领示范。2012年2月国家海洋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2013年2月和2015年12月,国家海洋局公布了两批24个部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11]。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指出目前仅在福建、江西、贵州3省开展试验区试点,并且下发了福建方案。通过实验探索,到2020年,试验区率先建成较为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形成一批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资源利用水平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2.2.2海洋生态红线区海洋生态红线是生态红线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其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相关报道仅见于海洋生态红线的概念及其组成体系研究[12]。例如,黄伟等[2]以海南省为例,研究了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并给出了海洋生态红线区的概念:是指依据海洋自然属性以及资源、环境特点,划定对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关键作用的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海洋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并实施严格保护,旨在为区域海洋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优化区域开发与产业布局提供合理边界,实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海洋管理制度。许妍等[13]从“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环境灾害危险性”3个方面建立了渤海生态红线划定指标体系。曾江宁等[12]对中国海洋保护区进行了系统研究,指出了从海洋保护区走向海洋生态红线区的必然性,同时认为海洋生态红线区划指标体系可以参照海洋保护区绩效评估、保护区选划与评估指标。

3海洋经济绿色发展

海洋经济是开发利用海洋的各类海洋产业及相关经济活动的总和,它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向前的过程,这个过程以获取经济利益、满足人类各项需求为目的,其必然伴随着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绿色发展是建立在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约束条件的基础上,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重要支柱的一种新型发展模式[14],强调发展要低能耗、低排放、少污染、可持续。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就是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兼顾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与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保护是为了更好的开发,最终实现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12年6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提出以发展绿色经济为主题,明确了全球经济向绿色转型的发展方向,由此绿色经济和绿色发展成为全球广泛共识[15]。近年来,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在海洋经济绿色发展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探索,相关报道见诸于绿色发展的内涵、发展模式、政策制度、指标体系、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等方面[14,16-18]。长期以来,为了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海洋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属于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发展模式,由此造成了渔业资源的大幅减少和海洋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实施绿色发展必须强调海洋渔业经济转型升级和海洋生态修复治理。

3.1海洋渔业经济转型升级传统的海洋渔业以海水养殖和捕捞为主。海水养殖主要集中在近岸和海岛周边海域,有围塘养殖、筏式养殖、网箱(鱼排)养殖等方式。圈滩围塘养殖对沿海滩涂的自然岸线造成了很大破坏,筏式和网箱养殖中的不合理投饵和用药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是水体富营养化的主要因素之一[19]。渔业捕捞以近海捕捞为主,存在违规捕捞、过度捕捞、采用资源破坏型渔具进行违法捕捞以及对“三无”渔船治理难度大等问题。走海洋经济绿色发展之路,必须实施海洋渔业经济转型升级,由近岸养殖向深海远海养殖转变,由近海捕捞向远海远洋捕捞转变,提高科技含量在养殖、捕捞中的比重,发展环境友好型海水养殖模式,发展远洋捕捞装备、冷冻、海产品加工、物流、渔船补给等关键技术[20];实施增殖放流、用海养海、耕海牧渔,积极发展海洋牧场;倡导渔民转产转业,开发滨海、海岛生态旅游,开办渔家乐。

3.2海洋生态修复治理健康的海洋生态环境是实施海洋经济绿色发展的基础和保障。2015年6月国家海洋局印发的《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中指出要“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体现生态保护与修复整治并重,既注重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又注重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以“蓝色海湾”“银色海滩”“南红北柳”“生态海岛”为载体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修复。“蓝色海湾”综合治理工程着重利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多种手段改善污染严重的重点海湾和沿海城市毗邻重点小海湾的生态环境质量。“银色海滩”岸滩修复工程主要通过人工补砂、植被固沙、退养还滩(湿)等手段,修复受损岸滩,打造公众亲水岸线。“南红北柳”湿地修复工程计划通过在南方种植红树林,在北方种植柽柳、芦苇、碱蓬,有效恢复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海岛”保护修复工程将采取制定海岛保护名录、实施物种登记、开展整治修复等手段保护修复海岛。

4海洋环境实时监测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作为海洋经济发展的一种新的认知理念和意识提升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绿色发展强调转变传统海洋经济发展方式,注重海洋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是实现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发展模式。海洋环境监测是认知海洋环境现状、保障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经济绿色发展的重要技术手段。

4.1在线监测海洋环境监测是海洋经济发展、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技术保障。传统的海洋监测以网格化布点、船舶走航式监测为主,已经难以满足现代海洋发展的需要。区别于依靠船舶外出定点采样、带回陆上实验室进行分析测定的离线监测,在线监测是指监测载体(如,浮标)在远程指令控制下自动开展现场采样、现场分析测定,测定结果直接传输至岸站接收平台的一种自动化监测方式;在线监测具有自动、长期、连续、实时收集海洋环境资料的能力,且不受恶劣海况的影响。我国的海洋浮标在线监测研究起步于20世纪60年代,但直到1996年完成了FZF2-2型海洋资料浮标的技术改造,成功应用了Inmarsat-C卫星通信,才实现了浮标监测数据的实时在线传输[21]。2002年初我国正式加入国际Argo计划,并成立中国Argo实时资料中心,承担中国Argo浮标的布放、实时资料的接收和处理、资料质量控制技术/方法的研究与开发等[22]。自2004年起,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在厦门附近海域陆续投放了5台海洋水质在线监测浮标,成为国内首批由海洋部门建设的在线监测系统。2006年,罗续业等[23]提出了区域性海洋环境立体监测系统的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法。近年来,山东、广西、海南、浙江、广东、河北等地先后开展了近岸海域水质浮标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海洋水质浮标、海洋水文气象浮标、波浪浮标、潮位站(验潮井)、高频地波雷达和Argo浮标等构成了当前海洋环境在线监测的主体,此外,还有潜标、无人船、波浪滑翔器等辅助及新兴在线监测手段。

4.1.1海洋水质浮标由浮标体及传感器、供电及防护系统、通信系统、锚系和接收站等部分组成,监测要素包括水温、水深、盐度、电导率、pH值、溶解氧及其饱和度、叶绿素、浊度、磷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碳氢化合物等,可自动完成数据实时采集、处理、存储及传输。浮标上还可以加载风向、风速、气温、气压、湿度、降水、光照度、紫外线等常规气象参数。浙江省自于2011年正式启动“浙江省近岸海域浮标实时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计划在5年内基本建成能覆盖浙江省近岸海域海水增养殖区、海洋保护区、赤潮高发区、滨海旅游区以及海洋生态敏感区等区域的海洋水质浮标在线监测系统,以获取常规水文、气象、水质(含营养盐)、海洋生物(叶绿素a)以及油类等参数数据,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提供决策支撑,为社会公众提供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实时信息服务,为节能减排提供环境基础资料[24]。截至2015年12月全省(含宁波市)已完成17套海洋水质浮标系统建设,并实现了所有浮标监测参数的在线监测、实时传输、接收、存储和显示[24];预计至2016年12月将完成全部计划中的18套海洋水质浮标系统建设。

4.1.2海洋水文气象浮标、波浪浮标、潮位站(验潮井)和高频地波雷达海洋水文气象浮标通常是指直径大于或等于10m,能够全天候、连续、自动采集和传输海上水文气象资料的圆盘形浮标,由浮体、各类传感器、通信、锚系和岸站接收装置组成。主要观测海洋水文气象和水动力参数,包括:风速、风向、气温、气压、降水、湿度、能见度、水温、盐度、叶绿素、浊度、波浪和海流等。波浪浮标是专用于对海面波浪的高度、波浪周期及波浪传播方向等要素进行自动观测的小型浮标,直径通常在1m以下。潮位站(验潮井)由验潮仪、井外水尺、井内水尺系统、基本水准点、校核水准点和测站潮高基准面(水尺零点)等组成[25],主要用于海水潮位观测,潮位观测数据是警戒潮位划定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技术支撑数据。高频地波雷达(HFGWR),即高频表面波雷达(HFsurfacewaveradar),是一类利用短波(3~30MHz)电磁波沿海面绕射传播特性而工作的雷达。主要由天线和馈线、发射分机、信号分机和终端分机4个部分组成,利用垂直极化的高频电磁波沿导电海水表面的绕射传播时能量衰减较小的特性,实现对海洋环境状态和海上移动目标超视距的监测与探测定位[26-27],能够探测到300km外的目标。高频地波雷达常成对使用(如,浙江舟山的朱家尖、嵊山两站和福建的龙海、东山两站),可以全天候超视距监测海洋环境(风、浪、流)和海上移动目标(舰、船)。以上两类浮标、潮位站(验潮井)和高频地波雷达主要由国家海洋局负责建设和管理,分布于北海、东海和南海三大海区。据调查,水文气象浮标、波浪浮标、潮位站(验潮井)、地波雷达等在浙江管辖海域均有投放和建设,可实现间隔1h的数据采集传输,监测数据可用于海洋环境预报、防灾减灾(如台风、海啸预警报)、海上交通、海洋工程、海洋调查及海洋环境污染监测等。沿海风暴潮监测主要靠沿岸的验潮井进行,连续长期和准确的潮位资料对提高风暴潮预报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高频地波雷达对海流的探测已达到常规业务化观测水平,但对海浪、风参数的探测还有待突破[26-27]。

4.1.3Argo浮标Argo剖面浮标又称自持式剖面自动循环探测仪,是一种对海洋次表层温度、盐度进行剖面测量的循环探测浮标。布放后会自动潜入2000m深处,随海流保持中性漂浮,到达预定时间后自动上浮,在攀升过程进行温度、盐度剖面测量;到达水面后会再次下潜,进行下一个攀升循环测量。Argo浮标主要应用于ARGO(arrayforreal-timegeostrophicoceanography)全球海洋观测试验项目,计划在全球海洋中每隔3个经纬度投放一个浮标,总共约为3000个,每年可提供10万个温度/盐度(T/S)剖面和参考层速度[28],主要采用Argos卫星系统进行浮标定位和数据传输。目的在于快速、准确、大范围收集全球海洋上层的海水温度、盐度剖面资料,以提高气候预报的精度和有效防御全球日益严重的气候灾害。2002年初我国正式加入国际Argo计划,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Argo计划已在太平洋、印度洋和地中海等海域布放了353个剖面浮标,已获取累计38000余条温度、盐度剖面资料[29]。Argo浮标资料已经在台风、风暴潮、海洋环流、中尺度涡、湍流、海水热盐储量与输送、大洋水团以及海洋天气/气候业务化预测预报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4.2海洋遥感监测遥感即遥远感知,是在不直接接触的情况下,对目标或自然现象远距离探测和感知的一种技术,通常利用电磁波获取物体的信息[30]。常用的遥感监测有航空遥感和航天遥感。航空遥感主要利用飞机(载人机/无人机)、热气球、飞艇等搭载特定传感器开展有目的的监测。航天遥感主要是利用航空飞机、卫星等搭载一定数量的传感器开展短期或长期监测。目前用于海洋遥感的国产卫星主要有“风云”系列气象卫星(FY-1、FY-2、FY-3)和海洋系列卫星(HY-1、HY-2、HY-3)。FY系列卫星在海洋领域主要应用于海洋天气预报和台风、海啸、风暴潮等海洋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HY系列卫星目前在轨运行的有HY-1B、HY-2A和HY-3高分卫星。HY-1B为海洋水色卫星,于2007年4月11日发射,目前已经在轨运行超过7年,以可见光、红外探测水色水温为主,重点满足赤潮、渔场、海冰和海温的监测和预测预报需求。HY-2A为海洋动力环境卫星,于2011年8月16日发射,目前在轨运行,以主动微波探测全天候获取海面风场、海面高度和海温为主,满足海洋资源探测、海洋动力环境预报、海洋灾害预警报和国家安全保障系统的需求。HY-3为海洋监视监测卫星,于2016年8月10日发射成功,是我国首颗C频段全极化合成孔径雷达(SAR)卫星,具有全天时、全天候对地观测能力,分辨力可达1m,以探测海面目标为主,满足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目标监视、海域使用管理、海洋权益维护和防灾减灾等多方面全天时、全天候、近实时监视监测需求。

5展望立足

“十三五”海洋环保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推进海洋环境监测由走航监测为主向走航监测与实时立体监测相结合的转变,提升在线、遥感等技术在业务化监测中的运用[3]。(1)以物联网技术整合现有在线监测和遥感监测系统,推进岸(岛)海天(空)全方位立体化实时监测观测网络建设。为切实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未来可以:以岸(岛)基、海基、天(空)基组网监测为基础,构建国家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岸(岛)基在线监测系统,在沿岸、海岛建设高频地波雷达站,开展海面风、浪、流等海洋动力监测观测;在陆源入海排污口、江河入海口、海岛入海排污口、重点港湾、码头附近区域建设岸基站(房)、潮位站(验潮井),开展海洋环境污染状况在线监测和潮位监测。海基在线监测系统,在近岸/近海滨海旅游区、海水增养殖区、海洋保护区、赤潮高发区、重大海洋工程区等海洋生态敏感区建设桩基站、鱼排站、水质浮标、波浪浮标、水文气象浮标,在远海海域建设波浪浮标、水文气象浮标、大型海洋综合观测平台,结合海洋综合观测调查船、志愿观测船、无人船等走航式监测,开展海洋水文、气象、水质、生物、生态和海洋动力等环境状况监测观测,开展赤潮、溢油、台风、海啸、风暴潮等海洋灾害监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借助潜标、Argo浮标、拖曳式浮标、波浪滑翔器等载体开展海水表层以下水体分层要素监测。建设近岸海底观测网,通过设置一定的海底节点,将观测仪器置于海底,通过光/电缆连接网络,向各个观测点供能、并收集信息,实现海面与海底的观测视角“从上向下看”到“从下往上看”模式的转变,随时了解海底生物及环境状况[31]。天(空)基在线监测系统,以航空飞机、航天飞机、遥感卫星为主,以无人机、热气球、飞艇等为辅开展海洋环境大面监测观测,开展大洋海流、湍流、中尺度涡等科学研究,开展台风、海啸、海冰、风暴潮等海洋灾害监测预报和防灾减灾。构建“岸-海-岛”“天空-海面-海底”“点-线-面-层”立体化、全方位、实时监测系统。(2)推进在线监测关键技术攻关及配套服务建设。推进海水水质多参数监测传感器国产化关键技术攻关,开展传感器及水下监测设备防腐、防污、防海生物附着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展以物联网为基础的浮标、岸站、船测、遥感等多源数据采集、加密、传输技术及数据质量控制研究。加强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维护技术队伍建设,建立在线监测配套服务准入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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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系统的特点范文第5篇

邵宗泽,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研究员,国家海洋局海洋生物遗传资源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http://家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大洋协会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中国大洋有突出贡献专家。建立了我国第一个规范化的海洋微生物资源保藏管理中心。

深海是地球表面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对深海生物系统及生物资源的研究,对于生物起源和进化、生物对环境的适应性以及医药卫生、生物技术、轻化工等方面的研究,都能够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近年来,国际上对深海生物资源,尤其是深海生物基因资源的勘探和研究越来越关注,邵宗泽研究员为我们介绍了国内外深海生物资源的勘探和研究现状,并对我国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建议。

记者: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深海生态系统调查研究的意义与动态情况。

邵宗泽:深海水体、深海沉积物、深海平原、海山、海沟、冷泉等各种生境构成了深海特殊的生态系统。深海生态系统是地球上最大的生态系统,复杂独特、生境多样,蕴藏着巨大的基因资源,已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

与地球上其他生态系统相比,对深海生态系统的调查研究还很少。虽然早在1977年,美国“阿尔文”号深潜器就发现了深海热液区,但目前对深海热液生态系统的认识还比较肤浅。不同地质背景的热液成分及生物群落组成具有独特性,目前对各大洋的热液生态系统的分布与生物种群特征还没有全面的了解。对古菌、细菌以及噬菌体等在深海生态系统的形成与维持过程中的作用,还有很多问题等待解答,热液活动在地球生命起源中的作用仍是一个谜。

记者:深海微生物是深海生态系统的重要成员,请您介绍一下国际上深海微生物调查研究的情况。

邵宗泽:微生物是深海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海洋生物形成了密切的共附生关系。深海极端高温、低温、有氧、无氧等各种各样的环境条件选择出了多种多样的微生物。营养贫乏的大洋环境造就了寡营养的海洋微生物,寡营养微生物以其精简的基因组和特殊的代谢机制适应了特殊的深海环境。总的来说,各种古菌、细菌、噬菌体广泛分布于整个海洋环境,构成了独特的“深部生物圈”,它们在地球生物化学循环中起着重要作用。

其中,深海化能自养微生物对热液及海底冷泉生态系统的形成至关重要。用时8年的化能自养生态系统计划(chess project)对南大西洋、南太平洋等四个海区的深海化能自养生态系统进行了调查。在位于南太平洋开曼海槽(cayman trough)的超慢速扩张洋中脊,发现了水深最深热液口(6800米),生态环境独一无二;在南大西洋中脊发现了最热的热液口,还在新西兰附近发现了巨大的深海冷泉区,在北极的摩恩(mohns ridge)发现了大量的硫氧化菌席。

深海沉积物也是一个巨大的、天然的dna资源库,仅位于深海沉积物顶部的10厘米空间,据估算约含有4.5亿吨脱氧核糖核酸(dna)。已经证实,海底1626米以下的沉积物中也有微生物活动。深海中蕴藏着地球上最为丰富的物种多样性和最大的生物量,被公认是未来重要的基因资源来源地,具有巨大的应用开发潜力。

随着环境基因组、宏蛋白组等组学分析技术的进步,对海洋微生物的认识取得了重大进展。美国克雷格?文特尔研究小组开展的海洋微生物环境基因组系列调查发现,仅在表层海水就有大量的微生物新物种、新基因、新蛋白、新途径。这些微生物新物种、新蛋白家族、新代谢过程的科学价值、环境作用和资源价值目前难以估量。

记者:目前,深海生物基因资源已成为各国在国际海底竞相角逐的战略资源,能不能介绍一下国际社

转贴于 http://

会的看法与态度?

邵宗泽:人类对海洋生物基因资源知识产权的拥有量每年在以12%的速度快速增长,目前有超过18000个天然产物和4900个专利与海洋生物基因有关,说明它不再只是个应用远景,而是一类现实的可商业利用的重要生物资源。基因组测序技术与生物信息技术的发展,大大加速了海洋微生物基因资源的发现与发掘速度。

目前,公海海洋生物基因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以及知识产权归属已经成为联合国国际海底会议的重要议题。从2004年起,联合国会员大会成立了“国家管辖以外海域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工作组”,每两年召开正式会议磋商,我国每次由外交、管理人员和学术专家应邀组团参加,目前还没有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的法律框架来保护和规范海洋生物基因资源的开发。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因各自的经济实力、深海调查能力的差异,对海底遗传资源生物勘探所持的态度也不一致。发达国家坚持先入为主、自由采探,主张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反,发展中国家主张“人类共同遗产”原则,坚持利益共享,不支持公海海洋生物基因资源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

记者:我国近年来在我国大洋深海生物基因资源勘探方面的研究进展与现状如何?

邵宗泽:我国在“十五”期间就启动了深海生物及其基因资源的相关研究,并依托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建立了中国大洋生物基因研发基地。在深海微生物研究装备的研制、深海微生物基础科学研究以及资源开发应用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从2003年起,初步建立了我国第一个深海微生物资源库。2005年起,在国家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支持下,在深海微生物资源库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国海洋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经过六年积累,分离了大量新的大洋微生物资源,并通过资源的标准化、规范化整理,建立了资源共享平台。

“十一五”期间,在大洋协会洋中脊项目支持下,发表深海微生物研究论文200多篇,其中147篇sci文章发表在美国科学院院刊等重要学术刊物上。在极端微生物资源获取、极端酶研究、活性物质筛选以及微生物多样性分析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初步形成了集大洋生物基因资源勘探及大洋科学研究于一体的优秀团队。

“十二五”期间,在深海生物调查技术能力、深海(微)生物勘探与资源潜力评估以及微生物资源开发方面,已经得到了在科技部、海洋局、大洋协会等各 类项目大力支持,有望获得更大的进展。

记者:在深海生物基因资源勘探方面,我国还存在哪些不足?您认为应该如何提高我们的研究水平来缩短差距?

邵宗泽:通过近十年http://的努力,我国在深海生物基因资源方面有了一定的积累,但相比发达国家,在采样技术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在深海调查与样品采集方面技术手段还有待加强。虽然我们也有了载人深潜器和水下机器人,但观测与采样工具还比较欠缺,深海作业的经验也很缺乏。在生物资源研发方面也存在较大差距,需要继续加强在深海极端生命过程、工业酶、先导化合物筛选、深海微生物环境作用等方面的研究。深海生物资源的开发、产业的形成一方面需要国家政策的扶持,也需要企业的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