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乡镇供水应急预案

乡镇供水应急预案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乡镇供水应急预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乡镇供水应急预案

乡镇供水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一、脱贫攻坚工作

(一)解决贫困村贫困人口饮水问题

按照贫困户退出对饮水安全的要求标准,市水务局对全市130个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饮水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对贫困人口缺水情况逐一登记,并且建档立卡。全市有9个乡镇,13个行政村(9个贫困村),涉及饮水不安全人口570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4人。在调查基础上,制定了《行业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计划投资339.5万元,新建13处饮水安全工程,全部解决贫困人口饮水问题。在上级投资计划和资金尚未下达,工程实施方案尚未批复的情况下,为确保全市脱贫摘帽,市水务局自4月中旬陆续组织开工,特别是涉及占耕地的管路部分,要求在春耕前将管路铺设完毕,不能影响春耕,以保证13处饮水安全工程按计划在10月末全部竣工通水。截止目前,水源井完工3眼,井房完工2座,蓄水池完工3座,铺设管路8500米,通水试运行1处,解决了60户、248人饮水难问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人。

(二)支持扶贫标准化果园建设情况

1、项目支持扶贫标准化果园建设情况。今年,市水务局争取省级资金300万元,围绕**生态景观带,在**、**、**三个乡镇,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11250亩,其中:完成经果林2486亩,生态修复1908.3亩,保土耕作6855.7亩。目前,工程已全部竣工,全部纳入扶贫标准化果园。

2、支持扶贫标准化果园配水情况。截至2018年5月30日,林业部门确定扶贫标准化果园涉及28个乡镇、31处,规划面积7190亩。经现场勘察,根据上级补助资金情况,2018年能够进行配水的有25处,配水面积5840亩,估算投资1050万元,至今,已经完成20处,其他工程正在施工,计划在6月30日前,水电工程全部完工。

(三)**镇梯田配水

**镇坤头波罗村为市级贫困村,2017年通过坡耕地进行治理,修建高标准农田3000亩,由市水务局制定梯田配水方案,引中水实施灌溉,市水务局负责骆驼营泵站至11个蓄水池主管路的供水。供水工程以**泵站为供水首部,设计两条供水管路,一条供水管路控制5个蓄水池,另一条管路控制6个蓄水池,工程投资269.28万元。至今,我局承担的主管路工程已经全部完成,完成工程总量的95%。

二、项目争取和招商引资工作

(一)项目争取情况

今年,向上争取项目共计12个,争取资金6551.7万元,截至目前,资金已到位3441.7万元。

(二)招商引资情况

成功引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产业园项目,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2亿元,带动上下游企业13家。目前,项目规划设计已完成,正在进行厂房建设。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

1、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灌溉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95万亩,争取中央资金1754万元,工程2017年10月开工,2018年5月完工,工程分布在14个乡镇,新打和改造水源井118眼,新建蓄水池1座,安装配套水泵118台套,埋设输水管路171.11km。

2、2018年中央财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1万亩,分布在27个乡镇,争取中央资金1890万元,新建水源井88眼,维修旧井42眼,维修改造方塘1座,改建井房130座,安装水泵133台套,埋设地埋管路200.53km,安装变压器50台套,安装农业水价改革计量设备133台套。

3、2018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740亩,争取省级资金288.64万元,工程分布在**等9个乡镇,改建水源井12眼,维修改造方塘1座,安装配套提配水设备12台套。工程于2018年4月开工,计划11月20日完工。

4、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先建后补”改革试点项目。    2017年开始,省水利厅选取我市进行改革试点,省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工程总投资的80%、其余资金群众自筹。今年省财政补助资金150万元,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80亩,工程分布在**等5个乡镇,改建水源井8眼,安装配套提配水设备8台套,埋设输水管路16km,配套变压器5台套。工程于4月开工,5月20日完工。

5、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省水利厅选取我市进行旱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全省一个),按照省厅要求,市政府成立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印发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办法》,市财政局、市水务局联合印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资金实施办法》,组建节水灌溉合作社21个,安装计量设备320套,建立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信息系统平台,2017年,在**乡新亭村完成面积2705亩,省财政每亩补助资金标准5元,共补助资金1.36万元。今年重点在**等乡镇实施,计划完成面积8.2万亩。

6、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争取中央农田水利维修养护资金245万元,重点用于农田灌溉工程维修养护,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确定实施维修养护项目74处。目前74处工程已开工62处,完工49处。其中:已维修各种供水管路0.5万米,配套水泵6台,井房维修7座,淘井清淤45眼,更换低压电缆1580米,已恢复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10135亩。在抗击春旱保苗期间,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

争取省以上资金3000万元,实施水平梯田综合治理面积1.8万亩,工程涉及**等8个乡镇。工程实施方案、外业踏勘已完成,国家资金尚未下达,待资金下达后,立即组织招投标等工作,确保在10月初进行施工。

(三)防汛抗旱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我市于6月12日召开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各乡(镇)区、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签订防汛责任状。二是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37个乡(镇)管理区、13座水库、大凌河及其支流、城市防洪、山洪泥石流、尾矿坝、重要经济目标、学校等重点区域防汛责任人,共明确行政、技术、抢险等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872人。下发《2018年度汛方案》及《防汛工作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市、乡、村、组“四级包保”责任,确保责任制落实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是加强水库、尾矿库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市现有中小型水库13座,目前仅剩**水库未除险加固,现空库运行,已列入2019年加固计划。153座尾矿库,具体由安监局负责,已全部落实责任制及各类责任人,制定相关防汛应急预案。四是加强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我市已经编制完成《**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各类预案。重点对乡、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抗旱应急供水预案》及重点区域《逃避险应急预案》修订完善。五是加强水毁应急度汛工程排查整改。汛前,排点河道险工险段46处,已争取上级资金修复完成21处,正在修复16处(16处险工险段具体凌河局负责,争取主汛期前完工),剩余9处险工险段,已逐级落实责任人,制定逃避险预案,主汛期专人值守,根据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六是加强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准备。重点检查河道、公路桥在建工程带来度汛隐患,确保在建工程安全。七是加强抗旱工作。今年,春播期间土壤墒情较好,大部分农田5月末完成播种。进入6月,由于降水不均,持续高温,受旱面积逐步增加,全市受旱面积高达135万亩,其中轻旱80万亩、中旱40万亩、重旱15万亩。全市共新建灌溉井88眼,维修灌溉井42眼,开动机电井3688眼,投入机车、机具等抗旱及播种设备1.75万台套,抗旱浇灌面积达22万亩。八是加强落实物资储备、通讯报讯及抢险队伍。抢险队伍实行民兵联防制,市级抢险队伍由武装部组织以民兵为主的专业抢险队100人,乡镇级抢险队伍由各乡镇建立不少于总人口数10%的抢险组织。储备橡皮舟、冲锋舟、救生衣、编织袋、铁线等防汛物资总价值80万元;打井机、送水车、软带、喷灌机组等抗旱物资总价值220万元。

(四)城乡供水工作

1、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工程施工沿线**4个乡镇,共14个村(8个贫困村)、27个组(15个贫困组)发生饮水困难,饮水困难户数1170户,饮水困难人口3931人,涉及建档立卡户176户,435人,饮水井干枯369眼,水量不足796眼。正在实施饮水安全工程6处,涉及饮水困难户数255户,饮水困难人口756人,建档立卡户18户,31人,工程设计投资370万元。**组应急饮水工程于4月17日开工建设,于6月15日通水试运行,解决了该组47户,147人(建档立卡户5户,15人)吃水困难问题,工程完成投资59.22万元。2018年完成水样检测359份。

2、城市供水工作。城市供水工作运转良好,水源、水厂、泵站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供水水质执行每日检测,每月进行42项常规检测,我市水质106项指标全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日保障供水7.3万吨,保障了城区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3、园区供水工作。截至目前以为园区供水214万立方米,保障了园区企业以及人工湖等景观用水。

4、**二期工程。现新建净水厂的清水池、综合楼、加压泵房、仓库及机修间等工程已封顶,主体土建工程已完工80%,预计10月份完成主体土建工程。

5、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已完成,待建设资金落实后开工。

(五)河长制工作

1、河长组织体系建立完成。建立了市、乡、村三级河长体系,设立了流域、河流(河段)三级河长。全市共设立市、乡、村三级总河长、河长632人。2017年11月2日市编办印发《关于成立**河长制办公室的批复》,同意成立市级河长制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设在市水务局。

2、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完成。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兼任,设专职副主任一名,兼职副主任14名,分别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内设综合股和业务股两个机构,核定财政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名。目前办公室办公室设备全部配齐,保证了河长制工作的正常开展。

3、河长制实施方案已印发。5月23日市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了《**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全市136条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含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及其他重点微小河流,14座水库全部纳入河长制范畴。

4、“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完成。我市共有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136条,其中省和**市负责编制“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的河流22条,我市负责编制“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的河流114条。目前“一河一策”方案已编制完成,正在征求相关责任部门意见,近期将完成印发。

5、河长公示牌设立完成。我市共设立河长公示牌266块,其中市级河长公示牌14块,乡级河长公示牌252块。在2018年5月31前已全部完成河长公示牌设立和验收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解决好贫困村贫困人口饮水难,做好扶贫标准化果园配水工作。

二是做好项目争取和招商引资工作,做好各类项目的规划设计,加快跑部进省,力争将各类项目纳入省厅计划的大“盘子”内。服务好**产业园项目。

三是对在建的农田水利工程,推进施工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规划好2019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做好项目储备。

四是做好坡耕地综合治理各项前期工作,资金下达后立即组织实施。做好2019年坡耕地综合治理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项目储备。

五是全面落实好防汛抗旱各类责任制,全力做好今年各项防汛抗旱工作。

乡镇供水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供水现状

农村供水的运营管理模式主要分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统一管理和村镇自管两种模式,担负农村6乡3镇1场的农村饮水,供水人口达17.65万人。目前农村日供水量最高3.4万立方米,最低0.64万立方米,年供水总量达834万立方米,共建成集中供水农村水厂有9座,机井28眼,蓄水池6座,水塔1座,铺设管道1768.37公里,其中农村供水管网管道1710.12公里,并入城市供水管网管道58.25公里。

水源情况:匹里青净水厂水源为从科克塔斯水库水源,其余水厂水源为机电井抽取深层地下水。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发生的突发性事故导致供水系统发生重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1、农村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生活垃圾、人畜粪便等污染;

2、地震、洪灾等灾害导致取水受阻,泵房塌陷、机电设备等生产设施毁损;

3、消毒、供配电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严重泄漏事故;

4、农村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等供水设施发生管道损坏,大面积爆管,或因其他灾害导致大面积停水或供水严重不足;

5、传染性疾病爆发、流行,影响供水安全;

6、投毒、破坏或恐怖活动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大面积减压等;

7、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8、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等。

(三)供水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故所造成影响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供农村供水事件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Ⅰ级是指:

⑴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1个水厂80%以上的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农村供水水源地或出厂饮用水遭受重大污染,造成农村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病毒、细菌等部分指标严重超标,必须立即停供的。

⑶大量高浓度污水、有毒有害等物质进入水源地,水厂必须停止配水的,并且在24小时内不能恢复水源水质要求的。

⑷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破坏等情况导致水厂取水水源严重不足,或水厂消毒,输配电等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使2座水厂无法正常生产时间达3天以上。

⑸因一个水厂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导致供水片区2万人无水的,并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Ⅱ级是指:

⑴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农村供水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大副度下降,造成一个水厂供水片区50%~80%的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农村供水水源或出厂水遭受严重污染,造成农村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一般化学、细菌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居民用水安全的。

⑶大量高浓度污水、有毒有害等物质进入水源地,水厂必须停止取水的,并且在12小时内不能恢复水源水质要求的。

⑷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破坏等情况导致水厂取水源严重不足,或水厂水消毒、输配电等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使一个水厂供水片区30%以上,无法正常生产时间达3天以上。

⑸因一个水厂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导致供水片区大范围断水且影响人口达1万人以上的,并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Ⅲ级是指:

⑴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农村供水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农村一个水厂30%~50%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农村供水水源或出厂遭受污染,造成农村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感观性状和一般化学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居民不能正常使用的;

⑶因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导致一个供水厂供水范围断水且人口在5000以上的,并且在12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Ⅳ级是指:

⑴水厂或加压池的生产设施设备,供水主管等发生故障,使制水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一个水厂局部片区无质、无水,影响人口达2000人以上,且48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水厂生产工艺发生故障或受相关因素影响,使农村供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3项常规检测指标超标,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

(四)预案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工作小组及各乡镇(场)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指挥部设办公室,成立指挥部领导小组。

总指挥:叶尔江·库依西拜(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周力军(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党委书记)

成员单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各乡镇场、市应急管理局、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卫健委、疾控中心、交通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综合协调组织机构、日常工作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现场处置机构和专家组组成。

三、供水事故应急体系运行机制

(一)预警与报警机制

基层供水站所、乡镇(场)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供水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可能导致发生供水事故的早期信息有:

①农村水源地、水域发生重大有毒有害物泄漏、污染的;

②水源水位过低或枯竭,取水困难的;

③地震、洪水、农村供电系统

发生事故等,影响到水厂取水和生产安全的。

根据早期信息、监测信息,对应可能引发供水事故进行预警。预警和报警信息应该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各级供水事故应急处置日常工作机构。

预警和报警信息应包括:供水事件预警的级别(即: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警示事项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有及时上报突发供水事件的权利和义务,发生突发供水事件的单位,无论事件级别大小,基层供水站所都应在1小时内向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报告,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接报后,调查取证,收集情况,初步判定事件级别和类别,在2小时内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

(2)报告方式与报告内容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基层供水站所要立即如实向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报告。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情况紧急,可先采用应急专线电话报告,书面报告后补的方式。

报告应涵盖下列内容:

①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故原因;

②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用户(减压、无水)范围,影响人数,事件发展趋势;

③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④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⑤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报告时间。

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先期处置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预案,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同时,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应急响应

农村供水系统事故发生后,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应急、抢险、排险、抢修等方面的工作。

(1)应急响应程序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时或即将发生,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由领导根据突发事件的状况,初步确定事件响应的级别,宣布启动应急预案,或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向上一级领导报告。成立应急指挥部,召集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状况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处置的最新进展情况。

(2)应急响应的主要工作内容

①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②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③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关系、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④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⑤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⑥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四)信息

(1)农村突发性供水事件的有关信息必须经市政府认定后,由专门机构对外进行,满足市民知情权,得到社会的支持和理解。

(2)信息应及时、准确,供水站及其他部门不得随意或恶意传播与供水事故有关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的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3)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张贴告示等方式进行。

(五)应急监测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卫健委按照职能分工分别成立供水质量应急监测组和供水水源质量或环境污染情况监测组,到突发供水事件现场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报告监测结果,并对事态危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作出分析、预测,提出处理建议。

(六)应急安全与防护

根据供水事件的性质(如水源污染、水质事故),指挥部通过媒介等宣传渠道,立即向群众宣传,主要内容如下:

①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②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对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及时通知停水,若发生不符合饮用要求的自来水已进入供水管道内,要通知到户放空管内污水。

③如发生长时间停水,应在停水区设置临时供水设施,保障日常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七)突发事件时期的应急供应与社会稳定

(1)突发事件时期的应急供应

在指挥部命令,宣布农村供水进入应急警戒状态后,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在农村供水水量和供水水压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应优先保障居民的生活用水。

应急供应期必要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过农村广播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应急,各单位和家庭利用自备的水池、水缸等设备储水。

②启动农业设施自备水源开足设备,保证供水,并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水质进行化验,确保达到饮用水标准。

③根据供水管网布局,合理调配供水管网压力,或分时段分片供水。

④局部片区持续缺水,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⑤对的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统一调配,并考虑从周边县调运等,必要时无偿发放给农户饮用。

⑥在事件影响区内,尽可能多的设置饮用水发放点,方便居民取水。同时启用配备送水车,送水到户。

(2)突发事件时期的社会稳定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发生后,为防止因“水慌”产生社会不稳定以及乘机哄抬涉水商品物价,抢水或破坏农村供水设施取水的事件发生。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物价、工商和所在地的乡镇(场)紧密配合,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物价稳定,维护公共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八)应急终止

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立即恢复正常供水。经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审核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根据市领导指示或者实际需要提出,报市政府或者市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应实施应急状态终止。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1.应急终止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原因已经消除。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提出终止请求,由总指挥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继续对事故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指挥部指导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及供水站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2)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编制事件处置工作总结,于应急终止后15天内上报指挥部。

(九)善后处置

突发供水事件终止后,市政府应会同市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供水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市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四、应急保障

市供水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供水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供水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医疗卫生、交通、供电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供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指挥保障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地点设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办公室应指定专门场所的设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职能包括:

①接受、显示和传递农村供水系统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②接受、省级传递、市级供水系统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③为应急处置指挥部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二)信息与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市突发供水事故的环境信息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建立农村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通信和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径、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三)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队伍及装备保障

各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各自的实际工作内容提供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基本信息,建立装备储存库随时调用。主要有:公安、消防、医疗救护、专家咨询和工程技术力量、工程设施抢险专业队伍及应急管理力量等。

(四)医疗卫生保障

突发供水事故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市卫健委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同时要根据突发供水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五)治安保障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后,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治安保障,武警支队予以协助和配合,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事故所在乡镇(场)协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迅速组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六)物资保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保障抢险救援队伍的相应装备投入;市卫健委负责组织药品的储存、供应;应急工作中应急物资的调用,由市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建立突发性供水事件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救灾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建立与其他县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便需要时可迅速调入应急物资;必要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七)经费保障

对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从政府预备费中列支。各有关单位根据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需要,可先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特殊紧急状态下,经报指挥部领导同意,可先开支后补办审批手续。

(八)技术储备与保障

成立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委员会。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与有关专家的日常联系,并针对突发供水事件的类型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专家信息系统。同时组织有关专家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供水事故开展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法的研究。

五、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协同市应急管理局或市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乡镇(场)、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要结合当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二)宣传和培训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会同宣传、教育、文化、广电等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市民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用水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节水意识,提高公众对突发供水事件的防范能力。

供水站和相关保障部门应加强突发供水事件相关专业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按照供水应急预案及相关的单项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供水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供水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乡镇(场)、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要针对本地区特点开展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三)责任与奖惩

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供水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供水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乡镇供水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一、防汛目标

遇设计标准内洪水,水库、水电站、重要河段和重点万方大塘安全度汛,确保集镇和村庄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交通干线和乡村道路畅通;遇超标准洪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并尽最大的努力减轻洪灾损失。确保全镇农田30天不雨不旱,确保40农田50天不雨不旱;确保50天不雨农村人畜饮用水安全。

二、具体要求

1、成立防汛抗旱及地灾防治领导机构,落实各项责任制,完善防汛抗旱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建一支以基干民兵为骨干60人以上的抢险应急分队。

2、制定境内六座小(二)型水库和洋滩水电站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落实险库、险工、险段和重要地灾隐患点的各项应急度汛措施。六座水库各组建50人以上的防汛抢险队伍,鳖塘、苗家形等重点万方大塘和洋滩水电站各组建30人以上的抢险队伍,负责为白沙水库组建30人以上的抢险队伍,督促县供水公司组建20人的抢险应急分队;6月10日前至少开展一次抢险演练。

3、严格执行县防指批准的水库控制运用计划,切实加强水工程的管理,加大险病工程巡查和水库渗水情况观察的力度;5月30日前维修好土桥、社屋里两水库的坝面及破损的水泥土护坡,砍伐各水库坝区的杂草,更换好横山路水库斜涵木塞,处理好水牛山水库斜卧涵漏水问题,6月10日前修复丰坑水库溢洪道左侧防护墙。

4、镇政府准备足额的防汛抢险应急经费;按质、足额储备抢险物资:土桥、篁嘉、横山路和水牛山四水库各储存麻袋或编织袋1000条,粗砂、瓜子片、碎石子各10方;丰坑、社屋里两水库储存麻袋或编织袋20__条,粗砂和瓜子片、碎石子、粘土各20方,防渗布200m2,木材1立方,毛竹15根;鳖塘、苗家形等重点万方大塘各储存编织袋500条,砂石料20m3;洋滩水电站储存编织袋20__条,砂石料50m3;防汛物资必须运到现场。

5、督促水库、水电站及万方大塘承包经营者必须以防汛抗旱责任为首位,蓄排水必须服从县防指的调度。水库及万方大塘承包费的30-50必须用于该工程管理及维修,按年支付。

6、做好台风和地质灾害的防范避灾工作,加强辖区内凫山八亩组滑坡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相关措施和责任,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7、加强防汛值班,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24小时轮值制度,做到及时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各重点工程、地质灾害点必须明确专人值班巡查,杜绝脱岗现象发生。

三、考核与奖惩

防汛抗旱工作纳入乡镇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年终与水利兴修工作一并考核。对领导不力、和因责任事故而造成重大损失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县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

乡镇供水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切实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年,将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为我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边学边查边改的十件实事之首,年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十件实事之一。成立了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采取了得力措施,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湖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湖水质处于富营养化状态,污染隐患还没有消除,直接影响城区居民的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湖饮用水源保护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直接关系到政府执政能力和形象。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充分认识湖饮用水源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二、坚持不懈开展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对全市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社会稳定起到无可替代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湖是市城区20多万居民唯一的饮用水源。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投入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市环保局负责对湖饮用水源保护实行统一监督管理。查清湖周边污染源和排污口,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督。要加强对沿湖宾馆、餐馆的管理,一律不得在沿湖再新建任何向湖排放污水的项目,要密切关注崇阳上游的污染动态,发现问题要立即向市政府和市主管部门报告,研究解决措施。严肃查处污染饮用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

市水利局负责对湖水资源实施统一规划和管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时,应充分注意饮用水源的水量和水质要求,严厉打击挖砂船等破坏水资源的违法行为。

湖风景管理局负责湖库区水域综合整治全面管理。依法强化水资源和水产管理。继续对湖实行禁渔,禁渔期间要封存各种捕鱼工具,禁止任何形式的违法捕捞。

市国土局负责纠正、查处违法用地行为。会同水利部门对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建设局要加快湖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管网建设。确保保护区内工业、生活和医疗废水经治理达标后并入市政管网引出湖排放。

市环卫局负责对湖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

市供水总公司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饮用水供水计划。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污染防治规划调整不合理的取水口。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大设备设施资金投入,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规范操作程序。配合环保、卫生部门监控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发生水污染事故时,启动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市卫生局负责对饮用水源地水体卫生质量的监督管理。

市疾控中心负责对全市集中式供水企业的出厂水、末梢水进行卫生监测。

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农药、农膜、化肥施用和禽畜粪便处理等管理。市农业局要制定相应措施。

市林业局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源涵养林及相关植被的保护和管理。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市公安局加强饮用水源地安全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环保规定,禁止违规排放等污染水源的行为,并及时严格查处对饮用水源造成的污染事件的环境违法案件。

市交通局负责在交通干线设置饮用水源地警示标志并进行维护和管理。

落实保护措施,设置、更换、维修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栏、警示牌,负责清除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的废渣、垃圾。同时加快辖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生活污染的治理力度,积极做好辖区内群众宣传教育和维稳工作。

认真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要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把关,共同维护饮用水源的水质安全。

建立联动机制,各相关乡镇和部门在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中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进一步加大湖饮用水源周边污染源整治力度

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要依法严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以湖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严格禁止破坏涵养林和水资源保护设施的行为,因地制宜地进行水源安全防护、生态修复和水源涵养等工程建设。要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各乡镇(办、场)和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定期开展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并挂牌督办。禁止在饮用水源上游及周围建设排放废水的工业项目和畜禽养殖场,对违法违规建设的项目,要责令停建,对已建项目要限期治理整顿或拆除;对排污超标的企业和单位,要责令限期达标排放或搬迁。要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指导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水产生态养殖,推进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化利用。

四、建立健全湖饮用水源保护长效机制

(一)建立应急机制。

并组织实施。各相关乡镇和部门也应制订完善湖饮用水源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以应急指挥机构、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系统为核心的应急指挥系统,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制订湖饮用水源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落实处置措施,认真执行重大事件的值班、报告和处理制度,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一旦发生饮用水源水质污染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切实保证应急监测、处置、信息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生态保护。

加强湖饮用水源地的生态建设,水利、林业、环保等部门以及相关乡镇要切实履行职责。规划实施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石漠化治理等项目,禁止在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乱砍滥伐和开荒等破坏植被行为,防治水土流失,恢复和增加自然植被,改善生态环境,涵养饮用水源,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稳定可靠。

(三)加强卫生监督。

落实具体人员,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建立巡查监管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对可能出现的水污染情况进行巡查,预防水污染事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依法处理,确保水质达标。环保、卫生、供水等部门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对取水、制水、供水实施全过程管理,及时掌握湖饮用水源、供水水质状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水质状况。

(四)加强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各乡镇(办、场)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依据、划分原则、范围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中的权利、责任、义务,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增强群众依法自觉保护饮用水源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社会监督、齐抓共管”良好氛围。

乡镇供水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二、强化气象监测、确保通信畅通。县农业局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认真做好寒潮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天气过程,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社会大众通报预警预测信息,充分利用电视台,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作用,及时向社会广泛灾害预警信息。通讯部门要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保养,确保通讯畅通。

三、妥善安排群众生活,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大雪灾害天气情况下群众的正常生活,确保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被盖,不受冻。电力、住建等有关部门组织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暖设施设备的检查巡查,一旦发生管道冻裂等情况,要抓紧组织抢修,防止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供现象。要组织做好校舍、卫生院、敬老院、候车室等公共建筑、简易屋棚及大跨度轻质结构房屋积雪清除工作,防止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商务部门要组织好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加强货源组织、运力调配和市场监管,及时掌握产供销存情况,确保价格基本稳定,满足市场需要。

四、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及时启动安全应急预案,组织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乘客及重要物资的运输安全。公安、交通部门要科学疏导车辆,加强对事故易发和易堵路段的巡逻管控以及桥梁、弯道等结冰路段的提示引导,组织好赌塞路段的应急处置工作,千方百计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