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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应急预案

暴雨应急预案

暴雨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当出现突发性局地暴雨灾害后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情况,根据险情、灾情迅速作出决定,县防汛指挥部命令,启动预案,所在乡镇政府具体实施。

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县防汛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随时掌握重要天气信息,及时进行雨情、汛情预警,传达上级抢险救灾指令、命令等,积极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抢险救灾行动,收集、整理上报雨情、汛情、险情、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

二、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抢险救灾职责

当局地出现强降雨,造成农田、道路、公路、饮水、电力设施,通讯设施被冲毁、房屋倒塌或南部山区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后,各乡镇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积极行动,大力配合,通力协作,按照各自的职责,抢险救灾。

1、所在乡镇政府

防汛第一责任人的乡镇长、村主任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处理突发事件,调查了解受灾情况,迅速组织乡、村干部、排洪机具进行排洪除险,紧急转移群众,妥善安置无家可归人员,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尽快恢复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并快速向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民政局报告灾情。

2、县建设局(城防办)

迅速派员到受灾现场处理险情,帮助群众撤离出危险地带,动用市政工程设备,疏通排水管道、泄洪渠道,保证排、泄水管网畅通。并将灾情速报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3、矿管办(滑坡办)

迅速派出应急调查组赶赴灾区进行地质灾害调查,组织乡镇紧急转移受威胁群众到安全地带,并在规定时限向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

4、相关部门

农业部门要抽调人员将农作物受灾面积、种类及受灾程度进行详细调查核实,并协助抢险救灾。

民政部门要逐村逐户排查倒塌房屋及危房,协助乡镇搞好对口迁安,安排好灾民并准备足够的救灾帐蓬和必要的生活用品,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地方居住。

交通部门及时调用机械修复抢险道路,尽快恢复道路畅通。

水务部门积极做好抢险全过程技术指导。

粮食部门积极做好灾民粮油供应。

财政部门积极筹措拨付救灾所需资金。

电力部门及时派员抢修水毁电力线路。

人武部调动民兵预备役支援当地乡镇政府抢险救灾。

公安部门做好抢险救灾的社会治安维护,防止坏人破坏。

供销、商业、物资部门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和工具,等待命令。

卫生部门积极做好受灾地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

气象部门对强降雨天气加密观测预报,及时雨情信息。

广电部门要通过电视及时将重要天气信息及抢险救灾指令向社会公布。

发展计划部门协助水利部门做好水毁修复计划安排上报和项目争取工作。

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确保电话通讯畅通和网络畅通。

教育部门要迅速撤出危漏校舍中的师生。

旅游部门要迅速撤离或疏散危险地带的游客。

经贸部门迅速撤出受洪水威胁的厂矿企业单位职工及财产。

林业部门做好林木水毁统计积极协助乡镇政府抢险救灾。

暴雨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1.1制定目标。

为规范我县预防热带气旋(简称防台风)的工作程序,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防台风及由台风引发的暴雨山洪灾害,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的若干规定》、《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及《*县防洪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受台风侵袭导致暴雨、形成洪灾、危害水利设施、山体滑坡及其他行业灾害等重大险情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⒈在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防、抗、抢结合,把台风灾害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⒉防台风工作实行县、镇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部门配合。

⒊防台风工作坚持公众参与,城乡统筹,服从大局。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负责领导组织全县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办事机构为*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县三防办,设在县水务局四楼)。

2.2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按《*县防洪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成员单位要服从指挥,做好防台风灾害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⒈县应急办。全面负责协调防台风及救灾期间相关事件工作。

⒉县水务局。检查指导跟踪全县蓄水工程安全情况,指导台风暴雨形成水库大流量进库的水库调度和相关技术指引及工程抢险,预测河道洪水等等。

⒊县农业局。检查指导跟踪台风季节各时段农作物受台风威胁而造成损失的评估和应急处理工作。

⒋县林业局。检查指导林地、苗圃等相关防护工作。

⒌县民政局。危旧房屋的排查并评估台风影响风险及相关措施。

⒍县教育局。检查学校楼房设施安全,学生上下课途中安全及制订相关安全措施。

⒎县建设局。检查建筑工地临时建(构)筑物及施工机械等是否受台风威胁。

⒏县公用事业局。检查城市道路排水设施及告示牌、灯柱等公共设施安全防范。

⒐*供电局。检查供电可靠性及线路构架安全。

⒑县国土资源局。制订台风暴雨造成山体滑坡及泥石流的预防与处置措施。

⒒县交通局。职责范围内设施安全及应急处理措施(含省道、县道通镇公路、镇道通村公路、渡口等)。

⒓县公路局、地方公路站。确保国道畅通,对公路边坡下滑情况做好防范处理工作。

⒔县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并协助受灾人员撤退与救助工作。

⒕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检查工矿企业生产安全、高空作业、井下作业、简易厂房等相关安全措施。

⒖县卫生局。做好灾害救伤防疫相关工作。

⒗县财政局。做好救灾资金管理。

⒘县经贸局。做好救灾物资及粮食供应相关工作。

⒙县武装部。协调县民政局及相关镇组织灾民转移。

三、台风预警机制

3.1县三防办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台风信息(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风速),及时向县应急办及相关领导报告,确保做到及早动员布置防御台风工作。

⒈台风导致暴雨灾害,按《*县防洪应急预案》有关暴雨报告条款实施。

⒉台风可能导致暴雨灾害,要预先通知各镇加强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出现险情,按《*县防洪应急预案》有关工程信息条款报告及处理。

3.2各镇各单位落实检查台风影响可能造成危害的各个环节。

⒈属地水利工程及河道洪水对沿岸村、居民影响与预防措施。

⒉台风暴雨灾害对农业种植、果场、水产养殖等影响与预防措施。

⒊台风暴雨灾害对林地高杆植物、生态林地、苗圃等影响与预防措施。

⒋农村危旧房居民转移及相关措施。

⒌镇村中小学安全防范措施。

⒍建筑工地(含居民建房工地)安全防范措施。

⒎圩镇公共设施。

⒏可能出现山体滑坡及泥石流的安全防范措施。

⒐工矿企业台风暴雨期间的安全生产。

⒑其他基础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

3.3预警引动。

⒈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加强宣传,提高全民预防台风暴雨灾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⒉做好相关准备。

物料准备:水利工程备足防汛物料。

人员转移准备:台风暴雨灾害影响可能需要转移人员各项准备。

地质灾害地点的监测及灾害抢险措施。

其他行业的防台风暴雨相关措施。

3.4报警、接警、处警。

台风暴雨形成灾害时,各镇、各单位均可向县三防指挥部报告。

接警单位是县三防办公室。

处警单位是县三防指挥部。当接到台风暴雨灾害报告后,根据不同灾害级别作出相关工作指引。

3.5预警级别划分及。

⒈级别划分。

台风暴雨灾害预警级别划分为三个级别: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一般)。

⒉预警。

⑴Ⅰ级预警。

①台风登陆预报风力8级以上,预测对我县可能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工矿企业停产,学校停课,农作物大面积破坏,基础设施损坏,严重影响社会经济及大局稳定。)

②台风导致局部强降雨,河道洪水已经淹没沿岸村、居民点及部分水利工程出现险情的。(按《*县防洪应急预案》预案级别Ⅰ级指引实施应急响应。)

③台风导致强降雨,山体出现大面积滑坡、泥石流并已经危及村、居民点人民生命财产及其他设施的。

⑵Ⅱ级预警。

①台风登陆导致局部强降雨,部分基础设施损坏,山洪暴发,河道洪水可能淹没沿岸村居民点,部分水利工程出现险情的。(按《*县防洪应急预案》预案级别Ⅱ级指引实施应急响应。)

②台风导致强降雨,地质灾害点出现滑坡、泥石流并可能危及村、居民点的。(时按国土部门防地质灾害预案相关指引实施应急响应。)

⑶Ⅲ级预警。

台风导致暴雨或大暴雨,对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地质灾害点造成较轻影响的。

3.6应急响应。

⒈Ⅰ级预警响应。

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县三防指挥部总正副指挥在县三防中心指挥决策,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理。

⑵立即召开县三防指挥部成员会议,明确分工,周密部署,动员各方面力量投入防风救灾工作,以县政府名义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相关情况,必要时可请求市政府提供相关支援。

⑶向险情区域发出救灾指引及派驻相关人员进驻现场。

⑷险情区域及各镇要按县应急指挥中心的指示,按相关指引做好台风暴雨灾害的救灾工作。

⒉Ⅱ级预警响应。

⑴县三防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在三防指挥中心指挥决策,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

⑵召开县三防指挥部成员会议,做好分工,研究方案。各镇、相关部门做好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⑶向局部险情区域发出救灾指引及派驻相关人员进场,防止灾害扩大。

⑷出现局部险情的各镇、各行业要按县三防指挥部的指示做好相关工作。

⒊Ⅲ级预警响应。

⑴县三防指挥部副总指挥进驻三防指挥中心,县三防办要及时向县主管领导反映相关情况,并密切关注台风暴雨信息。

⑵跟踪落实各镇、各工程单位做好防范工作。

⑶通知县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一把手做好相关工作准备。

⑷水务局全体人员要留守值班,并注意台风暴雨信息。

四、应急保障与后期处置

4.1应急保障。

⒈通信与电力保障。由县电信局及*供电局负责。

⒉交通设施保障。由县公路局及县交通局负责(抢险机械及运输车辆)。

⒊治安与医疗保障。由县公安局及县卫生局负责做好人员疏散转移及救

治工作。

⒋物资与资金保障。视抢险救灾情况由县三防指挥部统筹安排,由县经贸局、财政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⒌抢险救灾队伍保障。由县三防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视受灾区域情况作出决策,常规抢险救灾队伍在受灾区域镇征调,责任单位为各镇党委政府。情况特别严重时,可由县统一部署,实施跨镇征调或申请上级支援。

4.2后期处置。

发生重大灾情时,县政府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救灾领导机构,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灾后救助工作统一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各相关部门后期处置职责如下:

⒈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助灾区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灾民临时生活,帮助灾区重建家园,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组织振灾募捐活动,及时掌握灾民动态,并协助县救灾机构收集、核实灾害情况。

⒉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县级救灾补助资金,理顺抢险救灾过程对征用人口、物资的补偿方案,会同其他部门向上级报告争取上级支持。

⒊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对灾区灾民进行医疗救治,做好防病防疫工作。

⒋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投入救灾工作,及时掌握灾区灾民治安动态,情况复杂时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⒌县农业局负责组织部署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农业结构,供应种子种苗及提供其他农业技术支持。

⒍县水务局负责灾区水毁工程的调查,制定水毁工程修复及除险加固方案,并尽快将方案报政府及相关部门实施。

⒎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各地防御地质灾害,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⒏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电信局、*供电局、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负责尽快恢复灾区供水、供电、交通、通信等相关设施的抢修工作。

⒐县委宣传部负责救灾工作相关的新闻报道把关工作。

暴雨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面对突发汛情:多部门协同动员

 

 

 

17日以来,河南等地遭遇了历史罕见的极端强降雨,面对突发汛情,中国应急、水利、气象、交通等多个部门协同动员,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气象部门率先研判,16日19时,中国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21日8时,升级为Ⅱ级。17日以来,河南省气象部门雷电、暴雨、大风等预警信息1427条,郑州市自19日夜间起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共11条,短信接收总人次达1.2亿。

 

 

 

面对郑州强降雨天气,国家防总于20日晚间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21日进一步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紧急召开会议部署组织人员转移避险。与此同时,应急管理部第一时间启动消防救援队伍跨区域增援预案,从周边省市紧急调派消防救援水上救援专业队伍,驰援河南救灾。

 

 

 

交通、医疗、住建等部门也紧急启动了应急预案,全力应对河南洪灾。

 

 

 

26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防办、应急管理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召开全国城市地铁安全防范专题视频会议,要求对河南郑州地铁事故举一反三,以强烈的底线思维落实地铁防汛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地方领导责任、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措施,遇有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危及运营安全,地铁运营单位要依法果断处置,按规定暂停部分区段或者全线网的运营,及时启动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告地铁交通运营主管部门。

 

 

 

同济大学城市风险研究院院长孙建平表示,城市安全风险的主要特征是不确定性,通过复盘此次河南暴雨,吸取经验教训能够使城市的应急预案不断完善起来。

 

 

 

防汛关键期严阵以待

 

 

 

当前,中国正处于“七下八上”的防汛关键期,气象部门预计,汛期后期,中国仍有强降水,降水显示阶段性变化特征,8月上旬至中旬,东北地区西南部、西北地区东部、江南、华南等地降水偏多,需防范阶段性强降水和局地强对流天气可能引发的洪水、地质灾害以及城乡内涝等。8月是台风活跃季节,华南和华东沿海地区需防范台风带来的强降水、大风和风暴潮灾害。

 

 

 

针对后期可能出现的汛情,中国各部门已严阵以待。面对近期台风“烟花”对浙江、上海的影响,以及河南后期可能出现的强降雨天气,中央气象台连续暴雨橙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26日召开会议提出,今年是个特殊年份,防汛救灾任务十分繁重,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紧紧咬住“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目标,继续全力做好河南防汛救灾和台风应对工作,坚决打赢防汛救灾这场硬仗。

 

 

 

国家气候中心副主任贾小龙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球变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现趋多趋强态势,大量研究已证实,随着气候变暖,大气层在饱和前可容纳更多水汽,极端强降水发生的可能性增大。

 

 

 

对于提升极端天气预报的准确性,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陈涛表示,极端天气牵涉到很多中小尺度天气发展的机制,极端暴雨、极端高温、超强台风路径的强度预报都还是全球共同面对的难题。今后大气科学将着力提升这一领域,不断提升对极端天气的预报能力。

 

 

 

全球变暖引发的极端天气事件多发频发,对提高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

 

 

 

对于接下来的防汛工作,李克强表示要“毫不放松”“全力以赴”,密切雨情汛情和台风监测预报,强化预警响应机制,做到及时预警、及时反应,完善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提高防范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力。

 

 

暴雨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为确保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防汛防台文件精神及安教[2005]80号、81号、82号、8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防汛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防汛责任校园领导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学校,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安全,确保各校汛期安全。

二、防汛应急预案内容

(一)第一预案

当受台风或强热带风暴影响风力达8级以上,暴雨日雨量达50.1毫米以上或气象等有关部门暴雨将达起始标准后,各校园负责人必须到位,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值班领导和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或灾情,及时下达临时紧急处置指令,并迅速向中心学校、教育局、镇政府汇报。各值班行政要做好防汛值班记录,检查校园防汛值班到岗到位情况。蓬莱中心学校防汛工作值班电话:23355215.

(二)第二预案

当气象台暴雨警报时,中心学校防汛工作领导组成员全部到位。并及时向各校园通知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各校园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各类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三)第三预案

当暴雨袭击或县有关部门紧急警报时,中心学校防汛工作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并立即通过局域网或电话进行紧急部署。各校园要把防汛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并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

(四)第四预案

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各小学挂片行政要监督各校园有关人员到位、到岗,确保学校排涝设施全过程、满负荷运转,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各校园应及时把校舍倒塌、师生受伤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中心学校、县教育局防汛办公室、镇政府,及时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转移和安置师生,中心学校根据灾情,联系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做好抢救、转移和安置受灾师生工作。

三、中心学校防汛防台领导组及成员职责

组长:在县教育局防汛办公室、镇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县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各校园防汛工作。

暴雨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近年来,我国煤矿因暴雨洪水引发多起事故灾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分析原因,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重视不够,缺乏有效的预报预警和预防工作机制;一些煤矿采煤后形成的塌陷坑未能及时进行隔水、填平等彻底治理;一些关闭废弃矿井的井筒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充实填死;一些煤矿违法违规开采防水保护煤柱;一些煤矿的井口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部分煤矿井田范围或井田附近地面河道被挤占,泄洪不畅,河岸决口。为有效预防因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的要求,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建立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机制和制度

1.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和机制。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明确“三防”任务和责任,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和检查相关工作落实。加强雨季期间调度和值班工作。做到领导到位,隐患治理计划到位,信息接收与值班工作到位。

2.煤矿企业要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及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掌握汛情水情,及时主动采取措施。并与周边相邻矿井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3.建立雨季巡视制度。煤矿企业在雨季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4.建立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煤矿企业都要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明确启动的标准、撤人的指挥部门和人员以及撤人的程序等,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只有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煤矿企业没有全部落实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治理计划和防范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雨季必须采取停工撤人的措施,不得进行井下生产作业。

5.建立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煤矿企业在雨季前要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

二、加强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基础工作

6.煤矿企业必须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熟悉当地水库、水电站大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极端天气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存在隐患的应当采取积极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7.煤矿企业在雨季来临之前,要组织力量对井下水仓、水沟及地面水沟彻底清挖疏通一遍,保证有足够的蓄水能力和水路的畅通。位于地表河流、山洪部位、水库等附近的矿井,对井口、工业广场要采取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措施,有效防止地表洪水倒灌矿井。

8.煤矿企业要定期对井上下供电设备、矿井排水设备、防雷电装置进行维护检修。雨季到来之前,要组织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确保雨季时各种排水设施正常运转并发挥作用。

9.煤矿企业必须按设计规定留设各类防水煤(岩)柱,相邻矿井之间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已经被破坏的防隔水煤柱,必须注浆加固并建立隔水闸墙等设施,保障隔水安全。

10.煤矿企业要准确、及时地将矿井的采、掘工程绘制到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上,定期收集相邻煤矿和关闭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口位置、井田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和地表水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危险的情况。

11.煤矿企业对地表因采动形成的裂缝要及时充填加固;对采煤后形成的塌陷坑要及时进行彻底治理;对关闭废弃的煤矿井筒要充实填死;煤系地层露头部位有漏水时,要及时注浆加固处理。

12.煤矿企业应当安装和完善井下通讯、压风、防尘系统。保障通讯系统畅通、使用可靠,保障压风自救系统、防尘系统可靠有效,提高矿井防、抗灾能力。

三、认真开展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13.煤矿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的重点: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山洪部位等附近矿井的防洪设施和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与矿井连通的采煤塌陷坑是否填平压实;井口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是否采取防范措施;违法违规开采防水保护煤柱的矿井是否采取了加固和阻隔工程措施;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已关闭的废弃煤矿是否充满填实;矿井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煤矿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可能导致溃坝、溃堤、淤积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的,是否落实了防范治理措施;预防暴雨洪水预警机制和制度是否建立等。

14.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分类定级,制定专门治理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方案、资金、人员、物资、期限和安全预案,并在当地汛期之前完成整改并组织验收,确保整治到位。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一并简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报告。

四、建立健全预防暴雨洪水的应急救援体系

15.煤矿企业应当将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落实防范暴雨洪水所需的物资、设备和资金。建立专业抢险救灾队伍,或与专业抢险救灾队伍签订协议,每年雨季前要进行一次救灾演练。加强对职工防范暴雨洪水知识教育培训,提高职工互救、自救能力。

16.煤矿企业发生因暴雨洪水引发煤矿淹井险情后,要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17.各主要产煤地区要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增置大型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大型煤矿企业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切实发挥作用。

五、加强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监督监察

18.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当地气象、水利、防汛等相关部门建立暴雨洪水预报预警协调联动机制和通报制度。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暴雨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可能引发洪水的情况通知到煤矿企业。

19.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对辖区内暴雨洪水可能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重大隐患建立档案,督促企业并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落实除险加固措施,及时消除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的各类隐患。

20.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企业预防暴雨洪水的日常监管、检查工作。督促煤矿企业成立预防暴雨洪水领导机构,落实防范暴雨洪水所需物资和救援队伍,跟踪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对企业上报的有关重大隐患,应当协调相关部门限期完成整治工作。

21.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对煤矿企业雨季期间落实预防暴雨洪水措施情况实施重点监察。对雨季期间未落实预防暴雨洪水措施、存在暴雨洪水引发淹井事故隐患的煤矿,要责令其停产、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22.地方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关闭煤矿的监管工作,督促其达到关闭标准要求;及时整理相关水文地质和开采技术资料,并归档备查。

23.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没有开展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方面隐患排查治理的煤矿企业,要依法查处;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暂扣相关证照,责令其停产整顿;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4.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将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雨季前,要认真研究部署预防暴雨洪水可能引发煤矿事故灾难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