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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现网络资源共享

如何实现网络资源共享

如何实现网络资源共享范文第1篇

【关键词】云计算 网络教学平台 共享

随着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的发展,绝大部分高校都已经建立服务师生的网络教学平台,基本满足教学和学习的需要。这些网络教学平台都存在信息孤立、资源建设重复、个性化需求无法满足等共性问题。云计算和互联网技术的成熟,让网络教学资源加速向虚拟性、全球性、交互性与开放性方向转变,以学生为中心的个性化教学正在颠覆传统的以固定的课堂,信息技术的进步使得网络教学平台共享成为可能。

1 云计算对教学和学习模式的影响

根据美国国家标准和技术研究院的定义,云计算是一个模型,能实现无处不在的、方便的、按需的通过网络访问可配置的计算资源共享池(如网络,服务器,存储,应用程序和服务),且只需最少的管理工作或与服务供应商的互动,就可以快速配置和。云模型的五个关键特征是:用户能按需自助获取服务,并可采用广泛的网络接入方式,获取资源池中的计算资源,对应的服务能力可被弹性的供应和释放,且能被度量。云计算的三个服务模式为:基础设施即服务、软件即服务和平台即服务;四个部署模型:公共云、私有云、社区云和混合云。

经过近十多年的发展,以谷歌、苹果等为代表的公司在云数据中心、网络、智能终端的创新和融合使基于云计算的服务逐渐走到大众面前。云计算融合云数据中心的虚拟化、网络的宽带化、终端的智能化特点,使得用户随时、随地、按需获取服务成为可能,其正在给传统的教育带来颠覆性的变革。

1.1 教学模式的影响

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与浩瀚的海量网络教学资源相比,教师所拥有的知识储备显得较为匮乏。为了更好地教好学生,提高学生的注意力,让教育拥有更强的生命力,创造更多的价值,各个学校就必须要适应时代的要求,提高持续更新,更有价值和吸引力的网络教学资源。仅仅依靠几本教材的教学模式在云计算时代已基本不适应,老师应逐步从知识的传授者变成引导学生获取知识的协助者。

云计算时代使得itunesU、Coursera、Udacity和Edx等网络教育平台得到普及和认知,任何渴求知识的人只要上网就能拥有高等学府才能有的教育机会,无论何时何地,只要连上无论互联网就可以访问种类繁多的网络教学资源,"开放、融合、共享"正成为新时代教育的主要特征。

1.2 学习模式的影响

经过几十的积累,大部分纸质文献资料已经基本实现数字化,云计算通过互联网把分散在世界每一个角落的数字资料统一起来,给用户提供了一个共享的分发平台,如:Google 数字图书馆。平板电脑、手机等终端计算设备的移动、互联、智能化的特点,使得丰富的智能感知、虚拟现实交互、自然语言处理成为可能,正逐渐实现通过智能终端的人与人之间远程Face-to-Face的体验互动。

网络教学资源的出现使学生获取知识的渠道也不再局限于老师、课堂、图书馆。资源共享、社交、协作的国际化,使学生能通过远程的视频协作在线互动学习,也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学习中遇到的问题也能通过丰富的网络资源和协作得到及时的解决。

2 云计算环境下网络教学平台的构建

将云计算应用于网络教学平台中的基本原理是教学资源既不运行在个人电脑、平板等终端设备上,也不存储在用户本地,而是运行在互联网的大规模服务器集群中,教学资源保存在学校数据存储中心。数据存储中心正常运转的管理和维护则由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并由他们来保证足够强的计算能力和足够大的存储空间来供用户使用。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用户都可以通过终端设备连至互联网访问教学资源。

2.1 基于云计算的网络教学共享平台的体系架构

本文在云计算环境下设计网络教学共享平台,其主要目标是对现有网络教学资源进行集中和整合,提高网络教学资源的有效使用和利用率,充分发挥教学资源的价值。

云计算的提出,将终端设备的需求进行最小化。在网络教学资源平台中,将所有的功能都封装成云服务,包括课题教学、学习课件、辅导资料等。基于云计算的强大功能,结合虚机技术,本文提出了云计算环境下网络共享平台建设的架构图如图1所示。

整个网络教学资源平台以网络教学资源为基础,包含的类型和资源格式比较多,为提高系统的使用效率,会对不同的教学资源进行统一封装成云服务。用户(包括教师、学生、访客和管理员)通过PC、平板和手机等客户端登录到网络教学资源访问入口,根据各自权限进行相应的操作。教师可以进行课件制作,在线答疑和教学资源的维护和管理等操作,对学生学习进度和效果进行指导和跟踪。学生可以访问自己所需的网络教学资源,建立学习计划,进行在线学习和答疑、测试等操作。管理员主要是对网络教学资源云计算平台进行整理管理,包括权限分配,用户信息维护,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等。而访客只能根据管理员分配的权限进行资源访问。

2.2 云计算环境下网络教学共享平台的功能设计

根据云计算的特点,网络教学共享平台应具备有以下功能:

(1)互动交流的功能。互动交流主要包括在线考试和在线答疑功能。在线考试主要是指学生可以随机进行抽题进行答卷考试,交卷后能自动出现考试结果。系统能对课程的总体情况根据考试结果进行分析,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在线答疑功能突破时间和地点的限制,用户可以在线提问或者回复相关留言和问题。平台贯穿自主学习和协助学习相结合的功能,提供教师和学生的交流平台,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2)教学和资源共享的功能。平台要满足教师教和学生学的行为需要,要保证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能及时有效进行交流。教师能够提供课件、上传教学资源等协助学生进行个性化学习,教师提供的教学资源要按照内容等进行分类,能够共享广大用户访问。

(3)安全和权限管理的功能。平台要有完善的管理和运行机制,管理员能够对课程信息、教学资源、用户信息、考试信息等进行精细化设置,对用户进行授权使其能合理访问平台。能实时监控平台运行情况,动态分配系统软件和硬件资源,实现资源均衡有效利用,保证平台稳定高效运转。

3 结语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更多的人选择通过网络获取知识。利用云计算等技术建立网络共享教学资源平台有利于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有利于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中心,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同时有利于解决高校教学资源孤独问题,提高资源共享度,为高校教学信息化的发展提供新的机遇。

参考文献:

如何实现网络资源共享范文第2篇

【关键词】精品资源共享课;基础医学;网络平台

近年来,教育信息化发展到了一个新高度,互联网+大数据已逐渐上升为国家战略,对教育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将互联网与精品教学资源进行有效结合,实施精品课程转型,升级为精品资源共享课方案的提出,对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新的思维及理念[1]。基础医学是医学课程中的公共基础课,是每一位医学生都必须掌握的课程,是培养医学人才重要的课程之一。齐齐哈尔医学院基础医学院于2003年开始响应教育部号召,启动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至2011年共建设了8门精品课程,其中省级1门,院级6门,院级重点建设课程1门。2011~2013年,教育部相继出台了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在这些政策的推动下,2014年6月,齐齐哈尔医学院基础医学院紧紧围绕学校特色,应用型本科建设项目及“三导向”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结合自身特点,启动了精品资源共享课网络平台的建设工作,主要从衔接、转型、升级及创新4个方面着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研究,实现了精品课程向精品资源共享课的成功转变[2]。

1实践与研究

1.1衔接-精品资源共享课网络平台建设的基础

基础医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网络平台,在继承原有的精品课程优质成果的基础上,将每门课程的教学团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等方面进行有效衔接。(1)教学团队方面,原精品课程的教师队伍中,有先进教学理念和丰富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依然是精品资源共享课中教学团队的主力军。(2)教学内容方面,将原有高质量的教学内容与基础医学领域最前沿的发展动态相结合,充分体现我校办学特色和优势。(3)教学方法方面,根据基础医学知识的特点,运用先进的现代教育技术,实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手段,充分调动学生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效果。(4)教学资源方面,通过整合、规范原有的教学资源,并利用先进的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处理,提升了教学资源的质量,实现了精品教学资源的共享[3]。

1.2转型-精品资源共享课网络平台建设的核心

精品资源共享课是集精品、资源、共享于一体的网络开放课程,精品是基础,转型是关键,共享是目标。我院在由精品课程转型升级为精品资源课程的过程中,始终按照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的技术要求,正确理解和把握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转型和升级的内涵,同时加强规划和协调,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根据我院实际工作和高等教育教学的需求,结合基础医学课程的自身属性,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丰富教学资源、改革教学方法、创新学习方式等方面打造“精品”,探索建设多种新型的资源共享课,以满足不同教学需要和包括在校大学生在内的不同学习者的需求[4]。

1.3升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网络平台建设的关键

与以往的精品课程相比,基础医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网络平台,不仅只是简单的将知识点、教学录像等资源以WORD、PPT等形式简单的到网上。而是将教学内容与模式进行的表现形式及功能做了调整,根据基础医学知识的特点,重点强化实践教学。例如在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模块中加入病例讨论、自主实验、虚拟实验等,增加了习题测试模块,同时在网络平台中增加了交流互动模块,开设在线咨询或留言功能,使学生与老师能够实现实时在线交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5]。

1.4创新-精品资源共享课网络平台建设的目标

齐齐哈尔医学院基础医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网络平台,坚持实施以“学生未来发展”为核心的“三导向”人才培养模式,通过网络平台,将微课、MOOC、翻转课堂、移动公开课等优质的教学资源及创新型教学方法,进行共享开放,为学生提供优质的课外辅导,而不是简单的放一些教学材料和视频。这个平台是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整体,老师在上课时可以用到网络平台的资源,学生线下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自主学习[6]。

2取得的成效

2.1提升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水平

通过参与基础医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网络平台的建设,提升了一大批中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不但能够熟练掌握了现代信息技术,而且创新了现代高等医学教育的新理念,提高了信息化教学的设计、组织及实施能力。

2.2促进学生的个性化、自主学习

基础医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网络平台的建设,使学生在线学习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为学生的个性化学习创造条件。真正确立了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

2.3推动智慧校园建设和构建学习型社会的进程

充分发挥互联网共享与协作的精神,整合优质的教学资源,实现不同院系、不同学科之间的优势互补,优质教育资源的广泛共享,满足了我校学生和社会学习者享受高质量基础医学教育的迫切需求[7]。

3存在的问题

基础医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网络平台的建设已初具规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增加了精品资源共享课发展的局限性,使其建设的步伐及质量受到影响。

3.1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

没有促进其快速、持续发展的管理机制,如:经费保障机制、奖惩激励机制以及监督评价机制等。不能更好的激发广大教师参与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是影响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与发展的关键问题。

3.2资源共享与知识产权存在冲突

在大力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同时,教师如何保护自己网络教学资源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如何保证自己在他人作品时不侵害到他人知识产权?是目前建设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

4讨论

基础医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网络平台的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的工程。目前,其资源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接下来的任务是探索如何使其健康、快速发展,并获得良好的应用效果,最大限度地实现优质资源的共享,从而达到其真正的目标及价值[8]。

参考文献

[1]张丽荣,宋天佑,徐家宁,等.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实践与认识[J].中国大学教学,2014(10):24-26.

[2]沈华东,徐庆华,徐超.地方本科院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的思考与实践[J].前沿,2014(z5):162-163.

[3]徐洲峰.精品课程转型升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研究[J].科教导刊,2014(4):126-127.

[4]肖安东,郑路.高校进行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探索与实践[J].科教导刊,2014(1):42-43.

[5]李健.“金融学”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的理念与设计[J].中国大学教学,2013(9):15-17.

[6]张国俊,宋向凤,郭继强,等.《医学免疫学》精品资源共享课在我校的建设与思考[J].中国免疫学杂志,2014,30(8):1121-1123.

[7]吴炎.部级精品课程建设的问题研究[D].芜湖:安徽师范大学,2013:25-33.

如何实现网络资源共享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开放大学;终身学习资源;共建共享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489X(2013)03-0043-02

Lifelong Learning Resources Building and Sharing Mechanism in Environment of Open University//Kang Chunyan

Abstract Radio and Television University is in the transition period to the Open University, one of the important tasks is the integration of the various types of learning resources, and goal is to achieve the resources sharing.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quality resources support the Open University, the basic idea is to adhere to the system and mechanism innovation, integration, transformation, development, opening up the multi-source, multi-level types of learning resources, truly realize the high-quality resources construction and sharing.

Key words open university; lifelong learning resources; building and sharing

当前,广播电视大学正处在开放大学的转型期,办好开放大学,对于促进中国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开放大学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整合各类学习资源,促进资源的共建共享。资源的共建共享可以提高学习资源利用率,更好地满足人们对优质学习资源的需求,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但是,目前我国终身学习资源共建共享的状况并不令人满意,遇到许多问题,建设一套适合开放大学发展的终身学习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我国终身学习资源共建共享现状

1.1 缺乏统一认识

许多学校或是出于提高学校自身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的考虑,或是出于要开发、整合本校教学资源的考虑,纷纷“建自己的教学平台,用自己的网络,建自己的系统”[1]。这种各自为政、封闭式的办学思维与模式,导致硬件设施的重复投资、软件平台的重复开发、网络课程的重复建设,严重阻碍了网络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工作,继而影响了我国现代远程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1.2 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

由于当前我国的终身学习资源建设与分类缺乏统一的标准,许多远程教育高校或机构都是根据自身的需求,开发人员大多根据自己的理解与认识对教学资源进行分类、定义,导致不同网络教育系统、不同高校的网络教学资源自成体系,无法实现有效的交流和共享[2]。

1.3 软硬件设施重复投资

全国几十所网络教育学院,包括各级广播电视大学,几乎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用于建设高质量的终身学习资源,然而取得的成绩不尽如人意。纵观大家的所作所为,似乎都在做同样的事情,如硬件设施的重复投资、软件平台的重复开发、网上资源的重复建设等,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加了教育的成本,制约了远程教育发展。

2 终身学习资源共建共享的对策思考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 终身学习资源的共建共享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通过共建和共享,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使资源发挥最大效用,提高利用率,并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日益多样化的资源需求。如何有效地解决资源共建共享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建立完善的共建共享机制?

2.1 统筹规划

为了保证远程学习资源共建共享的顺利进行,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在进行资源立项与建设的时候,一定要先统筹规划,应充分考虑资源共建共享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解决策略。例如,采用什么样的共建共享机制,有偿共享还是无偿共享,共建共享的参与者有何种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协调参与者的利益,如何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参与者,将共建共享项目做大做强等。

2.2 资源建设标准化

为了使各类远程学习资源建设在质量、共建共享和跨平台等方面得到切实保证,避免资源的重复建设,需要使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教育资源标准,对各类学习资源进行规范建设和管理。如国外的OCLC的Dublin Core元数据规范,IEEE LTSC的LOM(学习对象元数据)规范、IMS全球学习联盟(IMS Global Learning Consortium)的学习资源元数据规范、ADL的SCORM(共享内容对象参考模型)[2],国内的有《教育信息化技术标准—学习对象元数据规范》(CELTS-3.1)、《教育信息化技术标准—教育资源建设技术规范》(CELTS-41)、《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技术规范》等,这些规范对学习资源的建设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3 建立“学分银行”制度

“学分银行”是一种借鉴银行储蓄功能及特点,以使学生能够自由选择学习内容、自主决定学习时间、自愿选择学习地点的教育管理模式。“学分银行”通过承认其已有的学分吸引了更多的潜在学习者,这一点真正激起了人们的学习欲望。要想使我国的远程教育实现真正的飞跃,学分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尤其是在开放大学的大背景下,学分互认体系和学分银行的建立,将有助于终身学习体系的构建,推动资源共建共享的发展。

2.4 建立共享保障机制

国内外经验表明,政府在推动各类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推广资源的应用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成功实现,除了要建立互惠互利基础上的经济约束机制外,还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支持与协调,因此应建立有效的行政干预机制[3]。如信息资源共享是有条件的,至于哪些信息资源可以共享,哪些不可以共享,共享范围到底有多大等,仍需取决于国家信息政策与信息法律。国家信息政策与法律对整个文献信息资源共享具有指导、调节和规范的作用。

2.5 尊重知识产权是实现资源共建共享的保证

美国是目前开展远程教育规模最大的国家,同时也是一个重视知识产权的国家。它于1997年提出“数字化环境下管理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为教育界对评估版权立法采取一致态度提供了可遵循的原则,使教育界在版权人和信息用户之间,在数字化环境中运用知识产权的行为达成某种共识,从而大大推进了网络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2]。因此应积极构建这样一个远程网络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所有网络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的各利益主体按照网络教学资源知识产权的特征,以知识产权为纽带,通过协议形式,共同参与网络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共享,合理分配资源建设与共享利益,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远程网络教学资源的开放与共享。

3 结语

终身学习资源的全面共享既是教育资源流动的必然结果,也是顺应终身学习发展的必然趋势。要推进终身学习体系建设的步伐,最大范围地满足终身学习者的学习需求,必须努力开发和整合各种形式的学习资源,建立良好的共建共享机制,使建立的终身学习资源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共享,实现其价值,将是一项长期、艰巨和系统的工作。

参考文献

[1]王莹,南旭光.我国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共建共享问题探析[J].继续教育,2012(10):33-35.

如何实现网络资源共享范文第4篇

关键词:网络环境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ABasicResearchonMutualConstructionandSharingofLibrary

InformationResourceunderNetwork

MaYuejinLinLanying

(QiyangTeachersCollege,Gansuxifeng)

Abstract:Thispaperdealswiththenecessityofconstructingtheinformationresourcecollectivelyamonglibraries,thenanalyzesthefactorsinfluencinginformationresourcesharedandconstructed,finally,presentssomecomments.

Keywords:networkenvironmrntlibraryinformationresourcesconstructionandsharing

网络环境下图书馆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是指各级各类图书馆根据用户对社会信息的需求,通过网络利用计算机、通信、电子、多媒体等先进的信息技术,高度理想化地对各馆藏信息资源和网络资源进行综合协作开发和利用的活动。

1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是未来图书馆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的必由之路

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网络技术的不断更新,信息时代的到来,决定了未来图书馆的发展趋势是实行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关于这一点已经达成社会共识。这是由于:

1.1图书馆实行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是解决知识信息剧增与馆藏力不足这一矛盾的重要途径

目前,我国已成功地加入了WTO,世界经济格局开始进行重新定位,同时信息时代的到来,知识信息的与日激增,书刊数量的急剧增长对于信息容量相对较大的每一图书馆来说,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其收藏力相对低下,对业已产生的知识信息根本不可能尽包尽容,各图书馆孤立地为各类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愈显力不从心。况且各图书馆各自为政,固定用户对现有馆藏的利用率不高,对信息资源的浪费极为痛心。例如我校图书馆自97年以来购置的数10万元的学术期刊光盘,极少有人问津,但是,相对迫切需要此类信息资源的其他用户,只能望而兴叹。还有就是用户普遍需求的同类信息资源,各图书馆竞相购置,以满足当地用户的需要,造成目前这种对文献信息资源的低水平重复购置的局面。因此,统一筹划、多方位、多渠道、立体化合理共建共享信息资源正是解决这一矛盾的重要途径。

1.2实行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是用户的迫切需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用户对信息资源的需求方式及内容也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用户不再满足于单一的馆藏信息服务,迫切需要的是内容新颖全面、类型完整、形式多样、来源广泛的信息。用户的这种全方位、综合化的信息需求,显然不是一个图书馆所能够满足的,多个信息单位协作进行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已成为信息服务界急需解决的问题。用户对知识信息的需求还反映在要求所需信息的电子化、网络化,这就需要图书馆加强对文献信息资源的电子化组织和迅速实现网络化的工作,通过对知识信息进行分析、综合、整序,以新的、序列化的知识单元提供给用户。如果每个图书馆单独进行这些工作,是远远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

2网络环境下影响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因素

2.1积极因素:

2.1.1网络为图书馆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信息环境。Internet网、中国教育科研网以及中国信息网的开通与互联,为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特别是Internet网成功地采用了TCP/IP(传输控制协议和网际互联协议),TCP/IP采用的互交换技术,解决了不同硬件平台、不同网络产品和不同操作系统之间的兼容性问题。任何计算机只要采用TCP/IP协议与因特网中的任何一台主机通信,都有可能成为因特网的部分,进行大规模的网络互联,自由地选择利用各种网络服务,顺利地实现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2.1.2部分国家或地区图书馆相继协议协作,不断推进着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进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公共图书馆宣言》中提出的“开放”思想,在促进我国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由封闭向开放,由被动向主动,由浅层向深层,由粗放向效益密集转变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国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是从20世纪50年代国务院批准公布《全国图书馆协调方案》起开始的,但那时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还处在萌芽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注入了虚拟图书馆和跨行业通过网络协作的特征。如1999年1月,由中国国家图书馆召集,全国各行业系统的图书情报机构在北京发出了《全国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倡议书》并共同签署了《全国图书馆馆际互借公约》。

2.2不利因素:

2.2.1管理体制的滞后制约着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进一步发展。管理体制是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关键因素,起着统筹规划、全面协调的作用。图书馆的管理决定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活动能力、规模、形式和效益,一个图书馆的性质任务、规章制度、馆藏特色、服务手段、服务方式等也极大地影响着其在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中的水准。网络环境孕育了崭新的管理观念,并呼唤着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但是从我国目前图书情报系统的状况来看,仍处在无章可循的状态,传统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纵向管理体制极大地影响着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进程。

2.2.2部分馆员的专业水平和思想理念的滞后也制约着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进一步发展。网络环境下图书馆员应具备“专家型”素质,他们除担负传统的图书馆业务工作以外,还应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馆藏资源和网络资源进行深层次开发,去伪存真,有效地抵制信息垃圾,以健康有序的全方位信息资源满足用户。但在我国西部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图书馆,从事图书情报及信息技术的工作人员素质普遍存在着学历偏低、专业知识结构老化,新的信息技术人才严重缺乏,一些领导思想认识不足,对图书馆继续教育工作缺乏积极支持等,比较严重地阻碍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的进展。

2.2.3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应用的局限性也制约着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进一步发展。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也有不断发展的过程,目前的一些技术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如计算机及其配件市场比较混杂,升级换代频繁,给信息技术工作者的选择带来困难;通信线路传输速率低,尤其是在传递多媒体信息时更显能力不足。集成管理系统缺乏标准化,如在多平台技术方面,多数未采用C/S技术,客户端的应用程序不支持字符终端;在网络功能上,多数未采用Z39.50协议、HyperLink技术。各级种类图书馆发展不平衡,有些图书馆还缺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

除此之外,网络环境下制约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因素还有诸多网络信息的安全与否、正当的知识产权能否得到有效的保护、部分信息霸权主义能否消除、紧缺的图书馆经费能否得以保障等。

3网络环境下如何对图书馆信息资源进行共建共享

3.1建立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法律保障体系

完备的法制建设是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的行动指南。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是一个需要多行业参与和协作的系统工作,为了协调不同行业之间的利益和职责,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规范各方面的行为,以确保各方的利益不受侵害。即将出台的我国《图书馆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必需对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社会地位、经费保障、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体制和运行机制、总体布局等做出明确规定;必需对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如版权保护、文献复制、传递、编目、检索、互借等,要制定统一运作的标准规范;必需高起点、创造性地预测可能会产生的各种问题和矛盾的解决途径及办法。保证广

大用户能够充分利用公共信息,以能够承受的价格及时、平等、公平地分享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益处。

3.2规范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体制上的保障措施

我国图书馆界分成公共、科研、高校及工会等几个系统,管理松散,不利于未来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发展。合理的体制应该是多元化的、立体的、综合的。最好建立统一协调、条块分割、布局合理,能确保进行宏观调控的管理体系。建立一个全国性信息资源管理职能机构,负责全国信息资源建设、布局、共享及优势互补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国各系统、各地区图书馆合理配置信息资源,对其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统一协调管理,对自动化、网络化建设与发展等进行统一规划和指导。横向上,在省一级加强各省学会的功能,以便协调和统一各类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减少重复投资与建设。纵向上,各系统加强领导。如高校图书馆可以在教育部的领导下进行统一的协调与管理,目前实施的CALS工程就是一个很好的示范,可以使高校图书馆按学科合理地配置信息资源,并达到共有、共建、共享的目的,由此带动整个高校图书馆事业健康良性地向前发展。

3.3普及使用新技术

21世纪,图书馆的体系结构将由传统和实体图书馆向实体图书馆和虚拟图书馆并存转移,用户要求的是可以在任何地方(包括跨地域)、任何时候自由地咨询、搜索、利用虚拟图书馆及传统图书馆中的信息资源,不受借阅时间、期限与区域的限制,是信息资源真正共享的“大公共图书馆”服务模式。这就迫切需要各图书馆积极投入普及使用中文信息处理技术、缩微技术、数据库技术、多媒体技术、光盘技术、网络通讯技术、虚拟现实及计算机应用等新技术,引进适应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发展需求的现代技术设备及掌握该技术的人才,所有图书情报工作人员及其他广大科技人员应结合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进行系统软件的开发、设计和制作,加强图书馆局域网、广域网及Internet网等系统工作人员高级技能的培训普及以及深层次继续教育,为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提供良好的技术保障。

3.4加强网络建设,确保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顺利实施

首先,应建立一个全国齐全、运转迅速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网络和资源布局保障系统,同时加强各级各类图书馆的特色馆藏建设,统一系统网络环境软、硬件和技术支持。其次,加强图书馆信息资源的数据库建设,尽快完成全国联合目录数据库的建设。第三,在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网络中心,建立公共查询系统,以集体契约方式购买全国联合编目中心的MARC数据和国外的文摘索引类书目信息数据库,通过成员馆的分工协作,建立全国的馆藏联合目录和公共查询系统。第四,建立规范化的电子交换书目数据库,图书馆可以此来、登录、催缺、加工预订目录和新书报道。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协调的联合采购机构,从宏观上对信息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行调控。第五,建立统一的馆际互借系统,处理馆际互借的相互联络、借出馆的信息资源在库情况、预约借阅等。

参考文献

1刘彩虹,杨玉红.论图书馆文献信息服务的创新.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02(1)

2李家清.我国文献资源共享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图书馆学报,2002(1)

如何实现网络资源共享范文第5篇

[关键词]网络信息 信息资源共享 利益平衡 传播权保护

[分类号]G20

上世纪末,美、英等国纷纷出台了关于互联网环境下版权保护的相关条约,我国也于2006年7月1日颁布实施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著作权制度在网络环境中的拓展和延伸,较好地保护了网络信息的专有权,但它也通过诸如“网络信息的有限制传播权”以及“禁止自行数字化馆藏资源”等“除外权利”的制约,给图书馆信息共享带来了极大的限制和影响。面对《条例》的保护与限制,图书馆如何在“对创作者权利的适度保护和公众资源共享利益的实现”之间寻求平衡点,以实现资源共享的突破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1 传播权保护与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的利益冲突分析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法赋予版权人的一种合法的私人权益,具有专有性和排他性;而图书馆是建立在信息开放、扩大交流的基础之上的,具有普遍性、共享性,代表的是社会的公众利益,这种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在传统的著作权法中通过权利的保护与限制得到了解决。随着网络化时代的来临,原有的平衡被打破,著作权人与图书馆之间的矛盾在网络环境下突显出来。现就两者的冲突做一具体分析。

1.1 信息传播权保护标准提高与公共利益空间缩小的矛盾

网络的普及使网络信息产品的受众范围扩大,数字侵权的隐蔽性加大,特别是因特网上庞大的用户群和低廉的复制成本使传统的合理使用行为对作品的市场销售和权利人的利益构成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国家通过对网络信息传播权的保护来维护权利人的利益。从《知识产权法》到《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不断提高,其直接后果就是著作权人的权利保护扩张,权利人占有大量信息资源,而社会公众在信息资源利用方面则处于不利地位,图书馆的合理使用空间缩小,公共利益空间受到严重挤压。

1.2 图书馆网络信息资源共享与相关法律保护缺位的矛盾

网络时代的到来改变了图书馆间资源共享的实现方式,图书馆越来越需要借助网络平台实现资源传递与共享。但《条例》对图书馆通过网络传递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信息公平的保障不够到位,主要体现在:

1.2.1 对网络传播信息的限制①《条例》允许以网络方式在馆内传播的作品仅限于“本馆收藏的合法出版的数字作品”,回避了“公益性图书馆局域网络信息传播相对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例外”,使得合理使用仅适用于“数字作品”;②对于非数字载体作品的合理使用,被局限在“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需要”的“已经损毁或者濒临损毁、丢失或者失窃,并且在市场上无法购买或者只能以明显高于标定的价格购买的作品”的小范围内。

1.2.2 “有限的在线馆际互借豁免权”的限制 中国图书馆学会在《关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问题的声明》中提出“公益性图书馆采取网络传输方式进行限量馆际互借豁免”的立法建议未被《条例》采纳,使图书馆之间签订的馆际互借协议的效力不能延及网络空间。

1.2.3 图书馆远程在线信息服务的法定许可权利缺失远程在线信息服务是实现信息共建共享的有效途径。通过法定许可方式为符合要求的图书馆提供馆藏图书的数字浏览,既便于读者通过图书馆的网络阅览系统远程以适当付费方式阅读馆藏图书,也保障作者从作品的网络传播中获得了适当报酬,维护了信息公平。但《条例》对著作权人的保护占了上风,取消了远程在线信息服务的法定许可,这对图书馆数字服务功能开发的制约是明显的。

1.3 对著作权私权保护的确定性与对使用者豁免规则不确定性的矛盾

《条例》采用传统的“封闭式立法模式”,以明确的法律条款严格保护了著作权人的权利,防止了司法实践的主观随意,对著作权私权提供了确定性的保护。但《条例》对著作权使用者――图书馆除外责任或者豁免规则的规定却是复杂化和不确定的,这种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使图书馆面临着法律的风险。如《条例》第七条“合理使用权利的行使”相关条款的规定中,采用“已经损毁或者濒临损毁”、“作品收藏权与作品所有权”等专业性极强的复杂表述,法律专业人士尚且难以分析透彻,图书馆员就更难以厘清廓明了。同时,《条例》豁免条款中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更增加了图书馆的法律风险,这些格式条款使处于信息不对称地位的图书馆难免会出现操作上的失误。

2 传播权保护与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平衡机制的构建

2.1 关于平衡标准的思考

笔者认为,化解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与图书馆信息共享这对矛盾的平衡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透过信息网络传播制度的规划,达到促进著作在社会上迅速流通的效果。《条例》本身是为平衡知识产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而做出的制度设计,旨在激励知识创造和对知识产品需求的社会利益之间实现理想的平衡。用平衡论的观点来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与信息资源共享所追求的利益平衡就是要在利益冲突的各方之间建立一种“同时达到最大目标而趋于持久存在的相互作用形式”;换成经济学语言来说,就是达到在这个领域内的“帕累托最优状态”。其最终的结果就是要对参与信息网络传播的利益集团在信息生产、专有和信息的获取之间达到平衡,达到著作在社会上被迅速传播的终极目的。

2.2 国外建立平衡机制的主要实践

在国外,围绕着对信息所有权人的版权利益保护和对信息使用人传播权限制的社会争论从未平息。信息资源共享活动也一直是在处理这个核心矛盾的动态过程中发展前进并有所成就,各国探索出各种机制和模式来处理这个实质性利益冲突。其主要实践如下:

2.2.1 通过立法来平衡两者的冲突 图书馆作为传播信息和思想的公共信息载体,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主要形式,因而它在这场博弈中一直处于特殊地位,成为各国版权法(信息传播法)关注的焦点。无论在国际版权条约还是国内版权法中,图书馆都是合理使用的主要享用者。各国版权法中都规定了非赢利性图书馆依据合理使用原则可以享有一系列版权例外和豁免,如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igital Millenium Copy-right Act(DMCA))第404条对非赢利性图书馆、档案馆等机构“基于合法存取目的而破解技术措施”行为的豁免权规定;澳大利亚《1999年版权法修正案》中“网络环境下图书馆可以使用新的传播技术就象使用现有技术那样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条款;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96年的WCT和WPPT条约允许把“合理使用”适用到网络环境中。另外,各国版权法中针对图书

馆复制权的豁免和例外保护是一个历史存在,如现行美国版权法第108节即为有关图书馆复制权的例外规定;美国DMCA针对公共图书馆通过服务器向使用者在线提供某作品也作出了“暂时复制”的例外规定。

2.2.2 通过利益补偿机制来平衡两者的冲突 除通过立法来平衡冲突外,也有一些国家针对网络环境下图书馆领域的特殊情况,尝试把版权补偿金制度的立法引入图书馆实践活动,并对其做出符合数字图书馆规律的创新,使图书馆利用作品的行为受到限制。利益补偿机制的建立一方面可以弥补纯粹的合理使用使权利人利益弱化的缺陷;另一方面谋求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图书馆和社会不致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版权资源及其相关利益得到合理配置。如法国、英国、美国、西班牙、丹麦、奥地利、瑞典、日本等国家都通过建立版权补偿金制度来谋求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平衡。

2.3 我国传播权保护与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平衡机制的构建

2.3.1 宏观制度层面

通过自律组织制定信息传播规范,实现科学规划与管理。各图书馆收藏的信息纷繁复杂、形式多样,何种信息应该经过何种审批程序、依照怎样的技术路径、在多大范围内传播?笔者建议可考虑由中国图书馆学会等类似的行业协会牵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专家,制定适用全国各馆的信息传播规范和科学详细的馆藏信息指导性分类标准,由各馆参照该标准对自有信息进行分类,按照“公开发行利用的科技报告”、“自有研究成果”等不同信息来源渠道划分传播等级、范围,以建立集中与分布相结合的多层次信息收藏和服务体系。最终实现减少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的混乱现象,促进不同信息在不同范围内的充分共享和利用,实现科学规划与管理的目标。

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制度。首先,图书馆界应该根据有效利用、合理使用原则,争取参加到版权法的修订过程中去;可以参照国际惯例,要求能将对图书馆复制权的限制或豁免延伸至网络环境下,为图书馆争取更多的利益。事实上,为了协调社会技术快速发展与法律缺位的问题,立法的修订是完善法律法规的必然程序,任何一部法律都是在不断的修订中完善起来的,《条例》也不例外。

其次,图书馆界应积极倡导并参与《图书馆法》等专门法律法规的制定。与针对强调版权保护的《条例》相比,目前国内尚没有针对图书馆而制定的法律,更没有专门针对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的合理使用而设置的相应条款、细则,对图书馆事业发展、资源建设方向以及图书馆协作、网络建设和资源共享做出科学规划和指导,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2.3.2 作为微观主体的图书馆层面

开发利用公共领域的信息资源。图书馆除了可以通过签订采购协议,与资源提供商约定数字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使用权之外,还可以通过合理手段开发利用公共领域的信息资源。《条例》并未束缚图书馆利用公共领域信息资源实现信息社会共享,公共领域的信息是最安全的,它既不会引起法律纠纷,也不存在付费的问题。即使是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在经过一定时期的保护后,也会自动进入到公有领域。因此,图书馆可以整合诸多公共领域信息资源,筛选去莠,建立特色资源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建立知识共享许可机制。在学术界,学者们追求的不是自己的学术成果的经济价值,而是通过互相交流,互相评议,使自己的思想得到同仁们的认可,有利于学术的创作。基于这种理念,2001年在斯坦福大学正式成立了非赢利性组织一知识共享组织。知识共享也称创作共享(Creative Commons,简称CC)或者创作共用,是一个非营利组织,也是一种创作的授权方式。此组织的主要宗旨是增加创意作品的流通可及性,作为其他人据以创作及共享的基础,并寻找适当的法律以确保上述理念。

确切地讲,知识共享许可机制是指知识共享组织在遵守著作权法规定的前提下,构建一个可行的许可授权机制,通过拟定协议,让作者让渡一部分权利,或者无任何权利保留,其意义在于实现知识共享。知识共享许可机制的实质是通过作者自愿让渡一部分权利,让使用者更容易接近信息。CC作为一种平衡模式,它是服务于信息创作者、信息再创作者以及从创造性信息创作中获益的社会公众的利益的,可以说是兼顾了信息资源共享中各方的利益。CC的理念和精神以及其授权设计一方面体现了信息资源共享的实质,另一方面也很好地平衡了信息资源共享中信息所有与信息自由的利益冲突,开创了一个双赢的局面。

目前国内尚没有图书馆与cC组织合作的范例,但它们的合作应该是极具可行性和发展前景的。图书馆知识共享许可机制的建立是通过图书馆联盟的方式实现的。图书馆界首先应联合起来,成立图书馆联盟,由图书馆联盟组织机构牵头,设计适合于图书馆信息服务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建立一个适合于学术研究人员进行学术交流的知识共享平台。

整合著作权授权模式。在《条例》的规定之下,授权成为网络环境下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最有效的保护方式,也是实现信息生产者与信息使用者利益平衡的市场机制。因此针对传统著作权法中作品授权使用方式的不足,应该考虑网络环境下如何通过授权解决“海量”作品的“海量”使用问题。

传统的授权方式有著作权集体管理、授权要约、版权管理机构、一对一洽谈、共同体授权等模式。网络环境下,作品的形式发生了变化,作品的使用也更加复杂,单独使用某一种模式不能使作品充分地传播和利用,应将现有模式进行整合,使作品的经济效益最大化。借鉴近年来部分国家和政府对集体管理组织进行干预和监督下出现的诸如“扩展性集体管理”、“强制性集体管理”等新的授权模式,国内图书馆可以考虑采取法定许可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结合、授权要约模式与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结合以及共同体授权模式与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结合等整合模式来实现著作权专有与信息共享的利益平衡。

积极尝试版权补偿金制度。版权补偿金制度是许多国家在网络环境下的一种法律选择,也是维系版权人的私人利益与图书馆所代表的公共利益的平衡,构筑新的利益平衡机制的需要。补偿金制度的最大特点是“双向限制性”,一方面极大地制约了权利人的权利行使,使其绝对权利降格成为一种获得合理报酬的权利;另一方面又使公众利用作品的行为受到限制,使法律原本认同的许多“合理使用”行为变成了“法定许可”。其目的是使版权资源得到优化配置。

在版权补偿金的支付上,由于图书馆是接受政府委托,按照政府授予的职权开展公益的机构,若由图书馆承担支付补偿金的义务,必然不利于公共政策的实施,还会使图书馆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而无力顾及事业的发展。因此,版权补偿金的支付应由各级政府来承担。在国外,实行了版权补偿金制度的国家,都是采取国家支付方式,补偿金来源于政府预算与拨款。在我国,随着我国近年来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完全可以通过修改《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率先针对图书馆领域版权补偿金进行积极尝试,经实践成功后,可进一步向其他数字版权领域推广与完善。

3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