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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安全预防

火灾安全预防

火灾安全预防范文第1篇

作为一档紧贴生活实际的平民化消防宣传栏目,每期选题密切结合各阶段、各季节火灾防范重点,旨在为辖区群众传播最具实用价值的消防知识,让消防宣传逐渐融入百姓生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欢迎浏览阅读转发!

消防安全常识一、消防工作方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包括防火与灭火两个方面。

1.“预防为主”就是在处理消与防两者的关系上,在同火灾作斗争

中,必须把预防火灾放在首位,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采取各种积极措施,以防止火灾的发生。

2.“防消结合”就是在积极做好预防火灾工作的同时,在人力物力

技术上做好灭火的充分准备。加强企业内部义务消防队伍的建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加强灭火训练,值勤备战,做到长备不懈,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及时扑灭,把火灾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消防工作任务:

1.控制、消防发生火灾、爆炸的一切不安全条件和因素;

2.限制、消除火灾、爆炸蔓延、扩大的条件和因素;

3.保证有足够的消防人员和消防设备、以便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扑灭减少

损失;

4.保证有足够的安全出口和通道,以便人员逃生和物资疏散;

5.彻底查清火灾、爆炸原因,做到“三不放过”。

即(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以及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三、常用灭火设备的使用方法

1、使用灭火器的方法

一旦发生火灾就近取灭火器一手提灭火器,另一手拔掉保险栓,上下摇动数下,站在火势上风3-4米处。紧握压把对准火源根部喷射并不断向前推进,直到火灭为止。

2、消火栓的使用方法

使用消防栓时首先关闭所有灭火现场的电源,打开消火栓的玻璃门,按下手动报警器按钮,与之相连的水泵结合会自动加压,接好水带枪后(打开水阀门后由于水的压力较大,要将水枪头抱平)朝火场直射,直到火灭为止。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如果一旦发生火灾,使局部温度达到(红色)68℃时喷淋头上玻璃管会自动破裂喷水灭火。

4、感烟探测器自动报警系统

当有大量人聚在一起吸烟或有电路短路、断路而引发冒烟,当烟雾达到一定浓度时,烟感器会自动传送信息到消防主机。

四、当你发现火灾发生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报警时头脑要冷静,沉着应答,说明火灾的准确地点、起火单位名称、所在街道、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起火部位及火势大小,如较为偏僻的地方派专人在路口接应消防车,以免耽误扑救工作;

2、现场负责人马上组织力量,迅速疏散受困人员,帮助他们逃生时,必须注意路线,不能乘坐电梯,并切断电源,及时阻止火势蔓延并找水源(消防栓),进入扑救工作;

3、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管理处汇报情况,抢救人员时应先抢救老、幼、病、残、孕妇,抢救物资时先贵重后一般,严防非法份子趁机而入;

4、火灾扑灭后,管理处要落实专人保护好现场,便于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展开调查工作;

怎样预防火灾事故火是一种自然现象。驯服的火是人类的朋友,它给人们带来光明和温暖,推动了人类的文明和社会的进步。但火如果失去控制,酿成火灾,就会给人们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据统计:2010年我国共发生火灾13.2万多起,死亡1108人,而其中有8%的火灾是因青少年玩火造成的。可见,了解掌握一些消防知识,减少和预防火灾的发生,对同学们来说是多么重要。

(1)不玩火

许多同学对火感到新奇,常常背着老师和家长做玩火的游戏。有的点火烧纸、烧柴草,在野外堆烧废轮胎、废塑料等,还有的在黑暗处烧火柴、弹火柴棍、燃放烟花炮竹,有的抽烟乱扔烟头。然而,几乎每一种玩法都具有引起火灾的危险性。同学们年纪小,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所以平时应注意做到:

1.充分认识玩火的危害性和可能带来的严重恶果,无论任何时候都不玩。

2.打火机、火柴、鞭炮等常常是诱发儿童玩火的物品,平时不要在身上携带这些东西。

3.不要吸烟,同学间要互相监督、互相提醒。

如发现有同学玩火应该立即制止,并报告老师和家长,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

(2)爱护消防设备,保持通道畅通

为预防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防患于未然,人们在许多地方设置了消防设备。这些设备一旦被挪用或损坏,遇上火灾,人们就会束手无策。

1.不要搬动、挪用或损坏消火栓、水枪、水带、灭火器等。

2.现代化的商场、宾馆、图书馆等许多公共场所的墙上都安装有红色火警按钮,同学们千万不要随意按动它。

3.楼梯通道是发生火灾时人员脱险逃生的通道,也是抢救火场被困人员的必经之路,务必保持畅通无阻,不要在这些地方存放自行车和堆放杂物。

(3)学生宿舍内预防火灾

1、不私拉乱接电源线。

2、台灯不要靠近枕头和被褥。

3、不能在宿舍内吸烟。

4、不在蚊帐内点蜡烛看书。

5、不焚烧杂物,点蚊香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6、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要人走断电。

嗅到电线胶皮糊味,要及时报告,采取措施。

119消防安全知识内容燃烧必须具备的条件

燃烧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

1、可燃物质。

凡是能够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剧烈化学反应的物质,一般都称为可燃物质。如:木材、纸张、汽油、酒精、氢气、钠、镁等。

2、有助燃物质。

凡能和可燃物发生反应并引起燃烧的物质,称为助燃物质。如:空气、氧、氯、过氧化钠等。

3、要有着火源。

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热能源,叫做着火源。如:明火、赤热体、火星、聚焦的日光、机械热、雷电、静电、电火花等。

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上3个燃烧所必需的条件,可燃物质才能发生燃烧。但是某些条件下,除要具备了燃烧的三要素外,还要有一定的条件:

第一、要有足够的可燃物质。若可燃气体或蒸汽在空气中的浓度不够,燃烧就不会发生。例如:用火柴在常温下去点汽油,能立即燃烧,但若用火柴在常温下去点柴油,却不能燃烧。

第二、要有足够的助燃物质。燃烧若没有足够的助燃物,火焰就会逐渐减弱,直至熄灭。如在密闭的小空间中点蜡烛,随着氧气的逐渐耗尽火焰会最终熄灭。

火灾安全预防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公共娱乐场所;隐患;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长足发展,国家对文化产业加大投入,公共娱乐场所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大,伴随着我国国民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的同时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越来越高,而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急聚增加,当前,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公共娱乐场所的现状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因此探讨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找出所在的症结,对症下药。将隐患消除于萌芽之中,还社会一个安定的环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分析

1)防火分区增大、火灾发展蔓延迅速、给灭火救援造成困难

当前新兴的公共娱乐场所在向着大型化、综合化方向发展。

为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在我国的主要大城市里,一些娱乐场所朝着多元化方向,增大服务功能集多种娱乐和消费于一体。在卡拉 OK 歌舞表演的同时增色自助餐饮、购物、健身、桑拿成为一个综合性娱乐场所。而整个建筑面积扩大,空间布局复杂,一旦发生火灾会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蔓延给扑救和灭火工作带来困难。

2)装修材料存在大量可燃易燃物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

公共娱乐场所以装修美观、别致而受消费者青睐,在其装修过程中易采用木材、塑料、纤维等易燃可燃材料。这些材料一是成本低、二是造型容易、三是市场材源多。许多公共娱乐场所的屋顶构架、吊顶、墙面造型及地板,均采用木质材料,舞台幕布、场景、窗帘、地毯、沙发均采用纤维、布艺织品,未予以进行阻燃处理,甚至有的采用含聚氨酯的泡沫软包。这些材料在火灾燃烧过程中放出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在人员来不及逃生的情况下,很短的时间就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

3)消防安全疏散通道锁闭、占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公共娱乐场所大多是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改建或扩建而成,而公共娱乐场所的性质决定了其在内部建筑的布局上大多较为复杂,相应的疏散线路也就比较复杂,这就给人员的疏散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公共娱乐场所在安全疏散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3 个方面 :一是疏散通道不畅通、宽度不足、距离超长,许多公共娱乐场所的疏散通道上布置了座椅或其他杂物,妨碍了安全疏散的正常进行,还容易引起疏散的混乱,造成人员伤亡;二是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不能正常使用,有些场所为了便于经营管理,把消费者限定于一定区域内只设一个安全出口,而有些场所虽然设置足够的安全出口,但这些出口绝大部分时间全部处于锁闭状态,火灾发生时根本不能正常使用;三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标志缺失,有些场所缺少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标志,对于处在较为陌生环境中的顾客,在具有浓烟的火灾环境中,如果缺少必要的指引,无疑会增加安全疏散的难度。

2、公共娱乐场所的对策

2.1 把住审批源头关

1)消防部门要根据国家规范要求,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新、改、扩建工程进行严格的审查。从选址、结构、疏散、固定消防设施等方面,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对公共娱乐场所的设计施工图纸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计严格追究不予以行政许可,把住设计审核关。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质量,是否按原设计内容施工,所用材质依法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消防审批的要予以依法责令停工,把住施工环节。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过程中,对所报送的材料、合格证明等认真细致核对,通过现场检查,所安装的固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

2)工商、文化、治安部门依据自身的工作职责,对没有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明的公共娱乐场所不予以行政许可,各部门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及时通报信息,避免在源头上失控漏管,做到验收合格一个、开业一个。把住源头关口。

2.2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监督检查,消防部门要从其开业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固定消防设施是否定期检测、维护、保养,安全责任制等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灭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安全出口是否被锁闭,消防通道是否被占用和阻塞,是否存在电器火灾隐患,是否存在安全用火隐患,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等情况。治安部门要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8 号)规定,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应当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

2.3 增强单位自防自控能力,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1)加大对从业人员培训和制度的落实

应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经常化制度化的全员消防安全培训,使全体员工都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和火场自救逃生的办法;同时员工还应做到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达到上述要求方可上岗。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等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公共娱乐场所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发挥正常作用;编制灭火设施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演习,及时进行完善演习中出现于实际情况不符的内容,并根据场所内人员和设备变动等情况调整预案;在场所内醒目位置处张贴消防宣传标语等。

2)严格对用火用电及危险物品的管理

公共娱乐场所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择及设计必须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的安装,维修等操作必须符合电气安装和施工规程,如高温灯具等电气设备的线路敷设以及漏电、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在吊顶及其他隐蔽部位敷设的线路须采用金属管保护。经营者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和保护,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如将音响等电气设备置于通风干燥位置;使电热器具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装设具有漏电保护功能的熔断器等。此外,电气施工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必须严格控制在公共娱乐场所内用火。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油气粉刷以及电气焊接等作业;严禁在共公告娱乐场所内携带、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演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内燃放烟花;禁止在公共娱乐场所内随地乱扔烟头;应制定专人在公共娱乐场所内进行用火安全巡查和检查。

3)规范对公共疏散设施的常规化管理,时刻保持良好状态

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出口设置位置、设置数量、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等安全疏散均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以及在疏散通道中放置座椅和杂物。在卡拉 OK 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 OK 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参考文献:

[1]傅永财,徐波.中国近年火灾的空间聚集趋势分析[J].消防科学技术,2012,4.

火灾安全预防范文第3篇

主题词:小型化工企业 消防安全 对策

小型化工企业易燃易爆物品多,气体介质复杂,一旦发生火灾或泄漏事故,常伴随爆炸、复燃复爆、立体、大面积、多火点等形式的燃烧。不但导致生产停顿、设备损坏,还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难以挽回的影响。因此,千万不可麻痹大意和侥幸疏忽,只有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才能真正掌握小型化工企业防火工作的脉搏,有的放矢、认真细致地做好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事故的机率,确保企业安全稳定。笔者通过探讨分析小型化工企业火灾危险性及其特点,掌握当前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现状,提出综合考虑安全性、可行性和经济性的加强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一、小型化工企业火灾危险性及其特点

化工企业是技术和资金密集型企业,与其他工业企业相比,在生产工艺消防安全方面有其独特的特点:

(一)部份原材料具有易燃易爆特性,其火灾、爆炸危险性极大。根据划分标准,这部分化工原料可分为爆炸性物质、氧化剂、可燃气体、自燃性物质、遇水燃烧物质、易燃与可燃液体、易燃与可燃固体七大类。每类物质都有各自特定的化学性质、燃烧方式和火灾危险性,且许多物品具有强烈的毒害性和腐蚀性。有些化学物品相互接触即发生强烈的化学反应,而产生高温高压引起燃烧或爆炸,有些物品受到颠簸碰撞即发生爆炸,这也给原材料的储存、运输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二)生产工艺技术要求高,诱发消防安全事故的因素多。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主要是化学反应,且大多在高温、高压或低温、低压下进行,对反应温度、压力、投料顺序、投料比例、投料速度、反应时间等各种反应条件都有严格的要求,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严重后果。由于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主要是化学反应,所以化工企业各生产工段对员工专业素质要求较高,如果员工不熟悉操作规程或者不遵守操作规程都极有可能诱发事故。同时,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产生的中间产品和副产品,相当部分具有毒性和腐蚀性,且易燃易爆,并呈气态或液态存在,稳定性差,不易保存,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对时间和生产周期有严格的要求。

(三)生产工艺的不间断性,致使不可预料的突发外界因素极易引发事故。生产对物料投放都有严格比例要求,各工序之间、工段之间和车间之间都必须按一定比例进行生产,各环节生产比例失调将会影响全局,因此,在化工生产中具有很强的比例性和连续性,往往突然停电会打破其各生产环节的连续性,极易引发事故。

综合以上特点可以看出,化工企业存在很大的火灾危险性,稍有不慎甚至细微的失误就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

二、小型化工企业安全事故特点

(一)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化工企业生产、加工、储存的化工原料、化工产品本身具有很强的易燃易爆性、易腐蚀性和有毒性,一旦发生火灾或泄漏事故,常伴随爆炸、复燃复爆、立体、大面积、多火点等形式的燃烧,不仅会导致生产停顿、设备损坏,还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难以挽回的影响。

(二)造成环境污染。化工生产所使用的原料,生产的产品、中间体、副产品及其中的杂质和生产中的“三废”排放物均属工业毒物,具有毒害性、腐蚀性。一旦泄漏到大气或排放到江河中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大气、水资源污染,影响持久、治理难度大。

(三)灭火救援难度大,易造成救援人员伤亡。化工安全事故一般来说现场都很复杂,常伴随着燃烧爆炸,火势蔓延猛烈。如出现有毒气体时,会严重威胁到灭火救援人员的安全,出现的腐蚀性物质,会灼伤救援人员的皮肤和灭火救援器材;发生建筑物倒塌,会造成救援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这些都会给灭火救援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三、小型化工企业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手续不完备。小型化工企业中有较大部分属于家族式或作坊式企业,生产规模小,技术力量薄弱,企业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随意性大。在厂区内随意新、改、扩建危险品车间、仓库或其它配套设施,均不主动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行政审批手续,致使不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的小型化工企业大量存在。

(二)生产厂房达不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一些企业考虑到是短期投资,租用废弃厂房等作为零时性车间进行生产,未按化工工艺流程的需要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来设计厂房的结构和布局,在防火分隔、通风、防泄漏、防爆泄压、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

(三)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善。一些小型化工企业根本无消防器材、室内外消防给水等消防基础设施。个别企业虽然设置了给水系统,但由于厂区设置地点比较偏远,市政供水管网压力、流量不能满足火灾扑救用水的需要。

(四)企业法人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严重。一些企业法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和管理制度不落实,存在侥幸心理,只要在未发生火灾事故之前,多数的负责人都会表现出不以为然的态度,或者只强调理由而不整改隐患,或者被动整改而不彻底。

(五)消防安全管理不落实。小型化工企业多为个体经营,没有完善的消防组织体系,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导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无人问津或表现出不会抓、不会管,普遍存在管理混乱现象。同时,大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减少人员和资金投入,往往是一人身兼数职,甚至有的业主既当老板又当消防安全管理人,导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流于形式。

(六)从业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小型化工企业多为个体经营,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导致许多从业人员未能及时经过消防安全培训,不懂化工原料、产品及中间体的物理、化学性质,不熟悉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就匆匆上岗操作,极易违章操作造成事故,且事故发生后又不懂得如何进行应急处理和消防设施、器材的正确使用、火灾扑救方法及逃生办法,极易形成重大消防安全事故的局面。

四、诱发小型化工企业发生事故的原因

(一)原料性质决定事故多。很多化工原料的易燃易爆性、化学不稳定性和毒害性决定了火灾爆炸及中毒事故的频繁发生,压力容器的爆炸及反应物的超音速爆轰,都会产生破坏力极强的冲击波。

(二)生产过程事故多。化工生产中的副反应生产,处于临界状态或爆炸极限附近的生产都易引发火灾事故。

(三)设备破损引起爆炸泄漏。生产原料的腐蚀、生产压力的波动、生产流程中的机械振动引起的设备疲劳性损坏以及高温深冷等压力容器的破损;设备设计的不合理、加工工艺的缺陷等,经过生产运行的疲劳性催化,致使设备破损都易引起爆炸泄漏。

(四)设备老化引发事故。任何化工设备、装置在生产运行中受生产条件影响及本身材质、性能限制都有一定的使用寿命,如高负荷的塔槽、压力容器、反应釜、经常开启的阀门等,运行一定时间后,就会进入多发事故期。特别是化工企业生产经营不景气,维护管理不到位,经常带病作业,一旦设备进入故障的多发期,事故将很难控制。

(五)操作失误引发事故。化工企业工艺流程复杂,工艺参数多,自动化控制程度高,操作要求高,误操作是引起火灾等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误操作有管理上的问题也有操作人员业务素质上的问题等。

(六)违章动火酿成事故。设备检修往往都是在易燃易爆的化工装置区域内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违章动火主要体现在:违章指挥,动火审批不严;贸然动火酿成火灾;现场监护不力;现场措施不力。

(七)习惯性违章引发事故。职工对生产工艺的操作要求、原料及产品的物理化学特性和工艺流程研究不透彻,随意删改安全操作规程;缺乏针对性的岗位培训;监管机制不力等引发事故。

(八)电气设备选型不当引发事故。一些化工生产的原料有易燃易爆性、反应性和毒害性、腐蚀性,其加工工艺方法基本是在反应釜等压力容器内采取混合搅拌、淬取及一些化合、分解等反应,有些原材料及反应中间产物均为易燃易爆物质,呈液态或气态形式存在,极易发生泄漏,化工生产设备及电器线路如果未选用防爆型或未经防爆处理,泄漏的可燃液体或气体遇机械摩擦或电气火花引发爆炸事故。

(九)静电积聚引发事故。防静电处理是极易被忽视的方面,化工生产行业的管道多为钢管丝扣连接,化学溶剂在管道和设备中流动会因摩擦而产生静电,如果静电不能及时导除造成电荷积累并放电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

五、加强小型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策略

(一)做好企业的总体和区域规划

1、城市总体规划应考虑化工企业的特殊危险性,应单独划分区域建设,周边不宜再设置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或重要公共建筑;

2、根据工厂各组成部分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生产特点及生产流程,将全厂的工艺生产装置、储罐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分区集中布置,做到安全合理,减少相互影响,有利防火和灭火,同时解决建筑耐火等级和防火间距不足的问题。根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化工企业建筑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厂房防爆、安全疏散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比如说易燃易爆场所应单独设置,并与明火散发地点保持25米以上的距离,有爆炸危险的车间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存放在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专库里等。

3、在化工企业的新、改、扩建中消防机构要抓好项目前期可行性论证、选址和施工图纸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规定审核图纸,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监督,在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标准,发现问题决不放过,把好建设关杜绝先天隐患的发生。?

(二)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加强从业人员培训,采取有效防火防爆措施

1、企业内部员工要熟悉原材料性能,采购时保证原材料质量,把好质量控制关。有的原材料或成品含有杂质时,会给以后的生产或储运过程留下事故隐患,因此对原料要慎重使用,领发原料专人负责,严格制度,配料时应采样化验分析,除去有害杂质,保证原料的纯度。

2、严格掌握原料的配比。催化剂对化学反应影响很大,如果配料失误,多加了催化剂,就有可能发生危险。可燃、易燃物质与氧化剂进行反应的生产,应尽量控制氧化剂的投料量。在某一配比条件下能形成保证性混合物的生产,应尽量控制在爆炸极限范围以外,或添加水蒸气、氮气等惰性气体进行稀释,以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火灾爆炸危险程度。

3、防止加料过多过快。在化学反应中,投料要有一定的速度和数量,否则可能引起剧烈的化学反应,造成跑冒物料,甚至发生火灾爆炸。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应按设备容积的80%装料,过量则有发生设备或容器爆裂的危险。

4、化工生产必须严格按照一定的投料顺序进行操作,不然有发生燃烧爆炸的危险。

5、防止跑、冒、滴、漏。生产设备、储存容器和输送管线等都要尽量封闭,否则,漏出大量易燃液体、可燃气体,随时都有发生燃烧爆炸的危险。

6、严格控制温度。反应物料都是在适当的温度下进行反应,如果超温,反应物就有可能分解着火或发生爆炸。化学反应在升温过快、过高或冷却降温设施发生故障时,可能引起剧烈反应,发生冲料或爆炸。因此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控制温度。

7、严格控制压力。生产用的反应设备只能承受一定的压力,如果压力过高,可能造成设备、管道爆裂或化学反应剧烈而发生爆炸。因此,对正压设备的生产要防止负压;对负压生产设备、管路要防止正压的出现。在各种不同管道压力下生产的设备、高压设备、管道和容器应有足够的耐压强度,定期进行耐压试验,并安装安全阀、压力计、阻火器、放空管等安全装置,每年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压力容器、管道、仪表定期进行检测,发现部件故障立即更换。

8、防止搅拌中断。有的生产过程如果中断搅拌可能造成散热不良,或局部反应剧烈而发生危险。因此为防止中断搅拌,应考虑安装二路电源或采取人工搅拌的措施。

9、严格操作规程。对化工企业的各类人员进行严格的内部岗前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就要使受训人员熟悉所在工段生产工艺流程,了解原材料性质和设备特点,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保证在出现险情时能够迅速处理,同时也要教训员工加强责任心,减少和避免因操作失误引发的事故。

10、加强企业安全保卫部门建设。化工企业的火灾爆炸事故危险性远高于一般单位,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有一支素质高、业务精、战斗力强、保障有力的安全保卫队伍,化工企业的安全保卫人员必须经企业内部岗前培训合格,熟悉各工段的生产工艺流程,熟悉掌握各工段一般事故的处置程序和方法,对企业内部的各种消防设施、个人防护装备要能熟练使用,每年企业内部应该组织安全保卫部门所有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训练及实战演练并形成制度长抓不懈。

(三)落实电气防火防爆措施,防止电气设备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1、甲、乙类生产场所的电气设备要选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线路敷设采用电缆或钢管布线。

2、采取可靠的防静电措施,将容易积聚静电荷的金属设备、管道或导电性能良好的设备管道等良好接地,以导除静电。防静电接地每处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30欧姆。

3、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及其他建、构筑物,应有防止直接雷击的防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欧姆,有爆炸危险的厂房、车间内的金属物,都应良好接地,并和电气设备接地公用,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消防机构在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也要督促企业进行爆炸危险厂房、建筑的定期防雷检测,预防祸从天降。

火灾安全预防范文第4篇

[关键词]在建高层建筑 火灾 预防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2-0207-01

1 在建高层建筑的火灾隐患

1.1 在建高层建筑火灾荷载大

在建高层建筑有很大的火灾荷载,它有一般建筑工地相同致灾的共性,而且还因为建筑场地上含有较多的临时性建筑,使它成为了一个火灾隐患非常高的场所。像库房、住宿、员工食堂和工棚这些因工需要而临时建造的建筑在搭建时,一般都采用泡沫夹心、彩钢板、像油毡、竹木或者塑钢这样的可燃易燃材料,而且建筑里面往往堆放着大量的可燃物。另外,在建高层建筑施工的脚手架和周围的防护网等大部分也是由可燃材料做成。因施工需要,各楼层存放大量的木料、模板、油毡、装修、油漆等材料,这些都很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1.2 引发火灾的点火源多

由于在高层建筑中,特别是一些在建高层建筑,有较密集的人员,气、电、热源和动力能源,也有较多的集中,。加上施工过程中需要用到大量的电焊和氧切割,这些施工机器都会消耗大量的气、电以及热源。但是,在施工现场还是存在很多不按照规范安装、设计的设施设备,而且也缺少有效的保护措施,加上又乱又多的电气临时线路,这些都是造成电线短路或电过载的隐患,很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1.3 本身消防设施不完善

由于高层建筑正处在建设阶段,其本身的消防设施如自动喷水系统、消防给水管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和各类建筑内部的自动报警、给水管道和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很不完善。由于消防中控室和火灾自动报警设施不能够联动,导致当发生火灾时,建筑的室内消防灭火设施不能起到灭火的作用。如果在 火灾发生的初期阶段没有依靠室内灭火设施得到控制,将会导致火势蔓延扩大。

1.4 消防安全管理薄弱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一般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许多在建高层建筑的施工单位根本就不重视施工中的消防安全,重要议事日程上也从来没有消防安全工作,造成消防工作无人抓,安全管理无人问的局面,消防责任始终得不到落实。第二,施工现场的许多施工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尤其在电工、电焊这样的特种工操作人员中,常常会有无证上岗的现象发生,这导致了在施工时出现操作不规范甚至违规操作的现象成为必然。第三,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由于在建高层建筑会用到大量的气、电和火,但是其而内部的防火设施基本达不到要求。

2 加强对在建高层建筑的火灾预防

2.1 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由于在建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会将对社会发展、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的安定心理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所以必须做好建筑工程的火灾预防工作。首先,有关领导必须加强对在建高层建筑的火灾预防的重视,不能有侥幸心理,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在认识到在建高层建筑存在的潜在威胁和火灾隐患的基础上,树立火灾忧患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其次,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过程中,增加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最好做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检查和落实。同时,要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消防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现有失职读职、没有落实相关预防责任、由于管理失误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领导干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经济、党纪和刑事责任。

2.2 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

要想做好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必须注意一下几点:第一,在进行高层建筑的施工时,应该确定一个防火负责人。开展有关消防知识培训的活动,使有关工作人员与主管人员懂得火灾的预防,知道在火灾发生时的扑救与逃生的方法,具备一些其他的消防安全知识,如对身边的火灾隐患的识别和消除方法。第二,确定专人进行巡查,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就在第一时间消除。尤其在晚上,必须有值班人员进行巡查。第三,为了在火灾发生时可以有序进行人员疏散和控制初期火灾,把火灾危害后果降到最低,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定期进行演练。第四,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明确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才能做好火灾的预防工作。

2.3 加强消防监督检查

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应该注意一下几点:第一,明确在建高层建筑的火灾重点区域、场所、时段和特殊人员,建立在施工中直接与电、火、气、油等关联人员的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估,切实加强对技防、人防、物防等措施的监督和检查,要对在建高层建筑在施工的全过程实施消防安全的监管,将在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降到最低。第二,为了可以从全过程和源头上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设计、验收质量、审核责任终身制,落实施工、设计、建设、监理等单位消防主体责任,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降低消防标准的违法行为,必须进行严肃查处。第三,实行常态化火灾隐患整改机制,保持火灾隐患投诉和举报渠道的畅通,继续实行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挂牌督办和专家论证制度,合理划分火灾危险性的等级和类别和特点,按职责督促单位、场所及时消除火灾的隐患。第四,保证临时性消防设施在关键时候不要出故障,重视临时性消防设施维护。

2.4 设置临时性消防设施

为了配合现场火灾的预防与扑救,必要时可以设置相应的临时性消防设施,特别要注意临时性消防供水设施和消防供水管网的设置。如遇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施工的情况,可根据需要在外墙搭建临时性的水喷淋管网。

3 结束语

在建高层建筑虽然存在很多发生火灾事故的隐患,但是只要注意火灾的预防,完全可以降低火灾的发生率或者在火灾发生时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建高层建筑进行火灾预防时,应该遵循相关防控规律,认识到目前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探索火灾防控的新思路,掌握消防监督和检查的方法,创造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

参考文献:

[1]田洪星.在建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及预防对策[J].武警学院学报,2009,04:61-62.

[2]仝相.浅谈在建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及防控[J].安防科技,2011,06:57-59.

火灾安全预防范文第5篇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确保本县各地及有关部门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上级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对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4基本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办法。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预案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森林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的作用,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4.2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各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对森林火灾的快速应急能力。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在应急处理工作中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4.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森林危害。

1.4.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预防为主、常抓不懈,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5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火灾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1)火场持续燃烧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2)对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3)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4)乡镇政府请求援助或县政府已有明确指示。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由所辖地森林防火指挥分中心立即成立森林扑火前线指挥部,具体承担森林火灾应急处理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的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配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2.1森林扑火指挥部

2.1.1森林扑火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分管副县长

成员单位:政府办、林业局、监察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广播电视台、教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旅游局、卫生局、工信局、电力局、气象局、大峪林场、联通公司分公司、移动通信公司分公司、人武部、公安局、县公安消防中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2.1.2职责任务

(1)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

(2)后勤保障。协调交通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指导火灾事发地乡镇政府的扑火救灾后勤保障工作。

(3)现场督导。深入火场一线,对有关专项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和指导火灾事发地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事发地乡镇政府在扑火救灾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2.2县政府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2.2.1组成

县森林扑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不含乡镇政府)。

2.2.2职责

(1)县武装部及驻迁武警中队: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和有关规定,组织部队、预备役队伍、民兵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2)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火灾事发地公安派出所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及火案侦破等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3)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保持火灾事发地交通部门管辖的公路设施完好,保障扑火物资和扑火救灾人员快速运送。

(4)县民政局: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生活保障和灾区重建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为扑火救灾提供经费保障。

(6)县卫生局:在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负责紧急医疗救助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7)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扑救的相关工作。

(8)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协调森林火灾的新闻报道工作。

(9)县气象局:及时提供火灾事发地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做好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的制作和工作。

(10)联通公司分公司、移动通信公司分公司:确保森林火灾应急处理通信畅通。

(11)县监察局:负责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因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引发森林火灾,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问责。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与处理

3.1森林火灾预防

县、乡、村三级护林防火组织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区域的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有计划地清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火险预测预报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部门的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有关地区可燃物含水率及火源、地形、可燃物类型等情况,对可能发生火灾的乡镇火险形势预测预报。

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应对事发地的天气进行适时监测和预报,及时为森林扑火指挥部提供决策参考信息。

3.3火情监测

县、乡、村各级森林防火组织要对县内林区实施火情监测,并按规定及时、逐级报告。

3.4人工影响天气

气象部门根据天气趋势,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3.5信息报告与处理

各基层护林防火组织对辖区内火情要及时上报,一般火情,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县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受害森林面积超过5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本县与邻县交界地区发生的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4火灾扑救

4.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森林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4.1.1Ⅰ级响应

当发生火场持续燃烧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县区交界地区的情况,需要跨区支援扑救的火场时,报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4.1.2Ⅱ级响应

当发生火场持续燃烧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5公顷以上,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乡镇交界地区的情况时,县森林扑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调动扑火力量,同时,县森林扑火指挥部指挥长赴火场组织协调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4.1.3Ⅲ级响应

发现火情,当地乡镇政府先行组织扑救。一般情况下,发现火情后2个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由县森林扑火指挥部和事发地乡镇政府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组织扑救。

4.2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发生后,事发地乡镇防火组织立即成立临时扑火前线指挥部,先行组织和指挥扑火救灾工作,待县森林扑火指挥部到位后交接指挥。扑火前线指挥部设立扑救组、后勤组、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等工作机构。

参加扑火救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靠前指挥,火场范围较大时可以分片、分段安排扑火任务,落实扑火责任;火情蔓延速度较快趋于严重时,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作相应调整,并坚持由上到下逐级指挥。

4.3扑火原则

4.3.1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把保护灾区群众和扑火救灾人员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保护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作为重要任务。

4.3.2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加强科学技术研究,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3.3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

4.3.4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方法,建立扑火、清理、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4.4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根据天气和火势的变化情况,合理安排,科学部署,确保扑火救灾人员的安全。

4.5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事发地乡镇政府、相关单位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在居民点受到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的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

4.6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卫生部门组织救治,死难者由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4.7扑火力量

4.7.1扑火力量的组成。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为主,以经过专门训练的应急扑火队伍以及火灾事发地群众组成的扑火力量为补充。火场直接扑打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经过专门训练的武警部队应急扑火队伍为主。负责火场清理和看守的单位、人员由火灾事发地扑火前线指挥部确定。严禁动员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员和孕妇参加扑火工作。

4.7.2扑火力量的调动。发生森林火情后,事发地的专业扑火队伍应当迅速控制火势、扑灭火情。在火情不能控制造成森林火灾时,事发地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经过专门训练的武警部队的应急扑火队伍共同完成扑火任务。

4.7.3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在森林火灾事发地扑火力量不足,需要增援扑火力量时,根据事发地乡镇政府的申请,县森林扑火指挥部调动其他乡镇的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增援的灭火力量原则上以乡镇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县武警中队为辅;以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

4.8火案查处

森林火灾案件由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

4.9信息

4.9.1森林火灾的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人心安定和公共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有关森林火灾的信息和传言。

4.9.2重、特大森林火灾及其扑火动态信息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森林火灾及其扑火动态信息的,由县森林扑火指挥部。

4.9.3森林火灾的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

4.10应急结束

重、特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需要宣布结束应急状态的,依照《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请县政府批准后,适时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l火灾评估

火灾扑灭后,基层防火组织及相关技术人员要及时测量火场面积、森林受灾面积,绘制火场面积图,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将有关材料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报、瞒报。

5.2善后处置

在对森林火灾进行应急处置的同时,事发地乡镇政府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导下,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救助灾民,切实解决灾民的饮食和居住问题,保证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群众情绪的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依照有关规定,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征用的劳务和物资、装备给予补偿,并及时返还征用的物资和装备。征用的物资和装备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损坏或者丢失的,进行修复或者依法予以补偿。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被抽调参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的,其工资和奖金由原单位照发,原福利待遇不变;城镇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和农村村民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的,可由事发地乡镇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因参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3恢复重建

森林火灾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事发地乡镇政府进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当地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督导事发地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5.4工作总结

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结束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进行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扑火救灾的成功经验、应当吸取的教训和今后的改进措施。

6综合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有线和无线通信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县与各乡镇以及重要林区互通,反应迅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森林火灾应急通信系统。

6.2后备力量保障

县、乡、村三级护林防火组织要加强森林半专业扑火队伍的建设,配备必要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在重点装备半专业扑火队伍的同时,重视后备扑火队伍的装备工作,保证有足够的扑火力量参加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

6.3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并根据各乡镇实际,对乡镇防火组织配发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6.4资金保障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财政预算。

6.5培训演练

有计划地开展对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干部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术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县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定期组织评估,并视情况及时修订后报县政府批准。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理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需要追认为烈士的,依据国务院《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