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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火灾隐患整改措施范文第1篇

【关键词】电网企业;火灾隐患表现形式排查方法;整改措施

什么叫火灾隐患?火灾隐患的产生原因、表现形式及如何排查并整改?现就这些问题结合电网企业消防管理实际谈谈个人的观点。

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隐患包括下列6种情况:(1)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2)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3)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4)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5)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6)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火灾隐患具有隐蔽性、潜在危险性和动态性特点,旧的隐患消灭,新的隐患又产生,需要常抓不懈。分为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重大火灾事故确定分直接判定和综合判定两种方法。综合判定要符合判定程序,我们应防止工作中乱用“重大火灾隐患”这一概念。

1、火灾隐患产生的主要原因

1.1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工作开展以前的建筑。如建于80年代和90年代初的一些高层,很多只有一个楼梯或是没有防烟楼梯,没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这类建筑由于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把关,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先天不足。

1.2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弄虚作假。《消防法》第五十九条列举了具体行为和处罚规定。

1.3消防部门监督把关不严。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电力调度楼、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等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1.4建筑消防设施老化。消防设施需要维护保养,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消防设施每年检测一次,一类高层建筑等,应当自系统投入运行后每一年底前,将年度检测记录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要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评估。

1.5消防安全管理不善。一是没有按照《消防法》规定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或没有全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二是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没有实施维护保养和值班管理,设施擅自关停或处于不正常工作状态。

2、火灾隐患的表现形式及排查方法

2.1从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行动方面排查

2.1.1建筑总平面布局不合理。一是功能布局不当,如消防控制室设在高层建筑内地上二层及二层以上,甲、乙类物品库房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属于火灾隐患;二是防火间距不足,如两栋高层建筑主体之间的防火间距小于13米,两栋多层建筑之间小于6米,无特殊措施就属于火灾隐患;三是违章乱搭乱建,高层建筑周围的消防车通道被石柱封阻不能通行,在两栋建筑之间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四是变电站环形车道不通畅影响消防车通行等。

2.1.2建筑使用性质不适应。一是建筑物的结构不合理,如办公楼内改变原结构的装修改建等;二是建筑物耐火等级不足,如高层调度楼二次装修采用木结构等;三是装修材料不达标,大量使用可燃材料等也会形成火灾隐患。

2.1.3安全疏散不符合标准。一是关于出口数量,一般每个场所要求设两个安全出口;二是关于疏散宽度,楼梯间、疏散走道的宽度和建筑用途有关,办公楼、住宅分别设置了最小净宽,总体疏散宽度是根据计算而来的;三是关于疏散距离,房间门到最近出口或梯间的距离,也因建筑用途而异,娱乐场所比办公场所严格;四是调度楼在门窗或疏散楼梯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门等障碍物的。

2.1.4调度楼避难层管理不善。一是防烟楼梯没有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二是避难层没有专线电话、没有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三是避难层没有独立的防烟设施,没有应急广播和照明。四是避难层的净面积没能满足避难人员5人/平方米的避难要求等。

2.1.5调度楼救援登高的车道不符合规范。一是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二是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米。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米,消防车上空4米以下范围不应有障碍物。三是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2.2从消防设施方面排查

一是调度楼未按“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张贴疏散指示标志或标示错误的;二是室外消火栓被埋压、圈占、遮挡、损坏的;三是灭火器的配置数量不足或不符合规定。四是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已经设置但存在故障未及时整改的。五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已经设置但存在问题和故障未及时修复的。

2.3从防火分区管理方面排查

2.3.1防火墙、隔墙和楼板等不符合要求。一是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二是管道穿过隔墙、楼板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缝隙堵塞密实。三是高层建筑内的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且不宜留缝隙。

2.3.2电梯井和管道井封隔封堵不符全要求。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2.3.3防火门、防火窗和防火巻帘不符合规范。一是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用于疏散的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双扇和多扇防火门,还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常开的防火门,当发生火灾时,应具有自行关闭和信号反馈的功能。二是在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的场所,可采用防火卷帘作防火分区分隔。当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当采用不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卷帘两侧应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0h。三是设在疏散走道上的防火卷帘应在卷帘的两侧设置启闭装置,并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控制的功能。

2.4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管理方面排查

根据消防法的规定电网企业与该场所类似的只有大会场、食堂等,这类场所应防止用电、用火、储油等方面存在隐患。

2.5从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方面排查

(这类问题较少,不做叙述)

2.6从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排查

结合电网企业生产、运行的特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排查火灾隐患。

2.6.1电气安全防火方面。(1)线路敷设达不到标准。一是保护措施不到位,未按规定穿金属管、金属线槽,涂刷防火保护层,或未按规定在电缆井、电缆沟和墙体内进行敷设;二是电线截面积不足,与负荷不匹配,导线发热可能引燃周围物品、也可能烧毁绝缘层导致短路,易引发火灾;三是线路连接不规范,如接头松动,用电量增加时可能因接触电阻过大产生电弧、电火花;四是选型与环境不配,特殊环境要求使用特殊的电线类型,有防腐蚀、耐高温和防受潮等,要与环境适配;(2)灯具使用不符合要求。如蓄电池室、油库使用普通照明灯,未使用防爆灯;物资仓库内使用大功率白炽灯,与可燃物距离小于50CM等;(3)配电设备选择不合理。如用木质可燃材料制作配电盘;在配电盘内使用裸导线连接,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熔断器的额定电流过大;多位插座三无产品质量不合格等;(4)变配电装置安装不当。如油浸变压器、断路器、互感器未设置事故油池;变压器距离建筑物四壁的太近,不利于通风和检查;将变压器直接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或疏散通道附近,威胁生命安全;高低压配电装置布置在同一房间内,其距离小于1米;(5)电缆封堵不规范或施工后没有及时补封。电厂、变电站和调度大楼内凡穿越墙壁、楼板和电缆沟道而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及仪表盘、保护盘等处的电缆孔、洞、竖井应用防火堵料严密封堵;110千伏以上变电站的电缆层及电缆竖井、保护室、开关室等应按照规范要求装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变电站电缆从室外进入室内的入口处、电缆竖井的出入口处、电缆接头处、主控制室与电缆夹层之间以及长度超过100m的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应采取防止电缆火灾蔓延的阻燃或分隔措施;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当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或通信电缆敷设在同一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内时,应采用防火槽盒或防火隔板进行分隔;电缆夹层、隧道、竖井和电缆沟以及火灾报警装置是否建立巡视检查和缺陷隐患整改报修制度等。

2.6.2明火作业管理方面。生产调度场所和高层建筑内的防火重点部位动火应执行《动火工作票实施细则》规定。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是否批准公布;是否符合动火工作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规范填写、合格标准等。

3、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3.1火灾隐患的整改方法

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火灾隐患的整改做出了两种规定:当场改正和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3.1.1当场改正。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企业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违反规定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3.1.2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企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采取三种措施:(1)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2)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3.2火灾隐患整改的其他措施

3.2.1存档备查。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火灾隐患整改措施范文第2篇

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通知要求,今年全省排查出的223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市、县两级政府挂牌督办措施,确保年内全部消除。其中,我市11个县区有12处重大火灾隐患。为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各县区要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作为今年消防监督工作的重点,列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督办力度。要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告,公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存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人民的知情权。要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隐患单位的责任意识。在隐患整改过程中,要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二、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承诺制度。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必须向政府及相关部门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全面落实,并承担法律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内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监督隐患单位进行整改,并定期向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整改情况。

三、把握工作重点,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主攻方向。各县区要把本地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认真梳理,分清类型,切实把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的公众聚集场所以及生产、经营、储存、住宿“三合一”场所重大火灾隐患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督导;对于易燃易爆等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发挥安监等职能部门的作用,消防监督机构积极协助,促进重大火灾隐患的快速整改。

四、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隐患整改工作。各县区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时公开曝光,对整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予以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重大火灾隐患的舆论氛围。

五、严格法律程序,加强监督指导。各县区要督导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履行执法职责,从保安全、促增长、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出发,按照处罚和服务并重的原则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指导。要完善执法程序,参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及时研究整改方案的可行性,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重大隐患真正彻底整改。对达到销案标准要求的,要及时下发相关法律文书予以销案。要严防弄虚作假,审批人、承办人及参与讨论、论证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一旦发现问题,实行责任倒查。要建立完整的整改档案,隐患事实记录清楚,法律文书、影像等资料齐全。对拒不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严肃处理。

火灾隐患整改措施范文第3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精神,按照实现“两个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大力整治各种火灾隐患,牢固树立“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要依法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火灾隐患集中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派出所、监所、建管所、工商分局、中学、中心校、民政办、文化中心、卫生院、农电站、林场等单位为成员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监所;各村、各单位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的火灾隐患集中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抓好火灾隐患集中普查整治工作的落实,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三、普查整治重点

这次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包括我镇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一是突出人员密集场所。继续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期间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等习惯性违法行为的整治。对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的设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要限期整改;对建筑消防设施缺少或损坏的,要限期增设或修复;在全出口、疏散通道上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影响人员全疏散的,要坚决予以拆除;对于经常发生习惯性违法行为的部位,要大力推广使用全推闩、电子门禁系统等技防设施和张贴警示性提示标牌。

二是突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结合全镇化学危险品专项整治的要求,对不符合消防全布局的易燃易爆经营单位,要全部列为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由镇政府牵头制订具体整改、搬迁方案,限期加以解决。

三是突出商贸流通仓储企业。重点抓好仓储企业的用火、用电全管理和日常的消防全巡查,坚决杜绝在仓库内设立生产、经营场所。

四是突出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和场所。要重点抓好自动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和维护保养情况的排查整治。对应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排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缺少的,要限期增设、装调试到位;损坏、拆除、停用的要维修、恢复,投入正常作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落实维保制度,自身无维护能力的要聘请专业的维保单位提供服务。通过普查整治,要使自动消防设施维保率达到90%,完好率达到80%以上。

四、方法步骤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由政府组织实施,用五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镇政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全面普查阶段:各村、各单位认真抓好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单位、个体工商户的隐患普查,并在12月8日前完成普查工作。普查中对检查的单位要逐一登记检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普查结束时各村、各单位将普查登记表统一汇总报普查整治办公室(镇派出所)。

3、重点复查整治阶段在复查的基础上,要结合整治重点,组织人员对普查发现的重大消防全问题和重点行业的普查情况进行重点复查,逐一督促落实整治措施,派出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问题进行督导和核实,并对辖区内各行业所属单位的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核查。

4、抽查验收阶段镇普查整治领导将对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组织验收,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达到整治目标的要书面向镇政府说明情况,并继续进行整治。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良好氛围。

2、明确工作职责,形成整治合力。

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抓好全镇火灾隐患的重点复查整治工作。监所负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经营场所;建管所负责建筑工地;工商分局负责集贸市场和个体工商户;中学、中心小学分别负责全镇学校、幼儿园和托儿所;民政办负责养老院、教堂;文化中心负责网吧、游戏室和电影院;卫生院负责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林场负责林区、农电站负责全镇供电设施、派出所负责饭店、旅社及消防全重点单位,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开展普查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3、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

派出所、监所、工商分局、建管所等执法部门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隐患单位限期整改,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实施消防处罚,对不符合消防全条件的,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重大火灾隐患,相关部门要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关停或改变使用性质,防止养患成灾。

4、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整治成效。

各村、各单位要针对火灾隐患和火灾事故多发行业和整治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火灾预防关口前移。要建立健全火灾隐患发现公告机制,巩固和完善“举报热线、举报信箱;要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和整改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火灾隐患等级管理机制,实施等级管理。

火灾隐患整改措施范文第4篇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局《关于开展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____]__号)精神,经与区经贸部门商定,××区工商局在本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职能为:由区经贸部门牵头负责,区工商部门配合开展对全区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

二、工作目标

配合区经贸部门全面排查治理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推进××经济区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机构

区局决定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此次专项治理的内容和重点

专项治理的对象: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大量聚集的场所。

专项治理的重点:_、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_、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_、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_、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_、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度及演练情况;_、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_、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_、电气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_、建筑室内装修装钸材料防火性能情况;__、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__、“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__、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具体措施及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_月_日至_月__日)

各业务股、基层工商所要及时把《实施方案》传达到每个工作人员,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安排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时间、人员、任务、责任四落实。并及时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高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_月__日至__月__日)

_、自查自纠阶段(_月__日至_月__日)。商场、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由各基层工商所配合区经贸局根据所辖地的具体情况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分发《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各工商所要按照*政办[____]__号文和区政府确定的治理范围、内容和本工作方案,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督促各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于_月__日前把《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报公交消保股,以便汇总上报。

_、检查整改阶段(_月_日至_月__日)。在各有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区局会同经贸、消防等部门,协调各基层工商所开展对全区商场、集贸市场逐个检查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整治。即凡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督促指导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农运会举办期间责令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_、治理成效巩固时段(_月_日至__月__日)

要紧紧围绕消防安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要集中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加大对商场、集贸市场的错时检查频率和力度,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宣传,加大对经营者的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提高经营者的消防自律意识,进一步巩固火灾隐患治理成效。

_、冬防排查治理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要针对冬季风干物燥,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严密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验收阶段(__月_日至__月__日)

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迎接市政府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验收。各工商所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在每月结束后_日内将《____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结束后_日内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阶段性小结和《____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通过oa系统报送区局市场、合同股、注册股。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填报《重大火灾隐患一览表》(附件)。发现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专项整治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专题总结,认真查找这次整治中所发现问题的根源,制定有关管理措施,做好经常性管理监督工作,巩固整治成果,杜绝隐患,保证安全。

五、专项治理的几点要求:

_、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对这次整治工作,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经贸、消防等部门,全面加强宣传发动,要把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向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统一思想认识。

_、各工商所对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应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对商场、集贸市场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到人,全面、细致深入开展检查整治,做到不留死角,消除隐患。各商场、集贸市场负责人应切实负起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的责任,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安全管理机制,并广泛发动职工、经营者积极参与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找、查、摆潜在安全隐患,形成安全防范的公众意识,自觉落实隐患的整改工作。

_、强化措施,确保成效。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督促落实整治的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不采取措施整改隐患的单位,坚决处理,该罚款的就罚款,该停业的应责令停业,做到发现一家处理一家,绝不姑息迁就,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形成合力,以确保消防安全检查的顺利进行。

火灾隐患整改措施范文第5篇

同志们:

一是政府主导,责任到位。重大火灾隐患是引发恶性火灾事故的主要祸根,是衡量消防安全环境的重要指标。新《消防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必须责无旁待地发挥主导作用,大力推进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消除,可以说,推动15家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既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根本举措,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之下,都迟疑不得,耽搁不得。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抓好落实,抓好整改,力争6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消防安全管必有果,防必有效。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公示、立案、挂牌、整改、销案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目标体系,把整改成效与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相挂钩,对不重视、不主动,延误时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整改完毕的,市政府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对因履职不到位、工作不扎实、责任不落实,在整改期内引发火灾事故的,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乃致刑事责任。

二是整体联动,综合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成因复杂、整改困难,整治工作期限长、易反复。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必须整体联动,合力推进。要进一步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联动机制,建设、规划、工商、法院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与公安消防部门一道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行业、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适时召开专家论证会、火灾隐患整治联席会,深入分析本单位、本地区影响火灾隐患整改的各种因素,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工作的落实。消防部门要主动上门跟踪服务,组织技术骨干深入隐患单位,实地指导整改工作,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拒不执行消防行政处罚的单位,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单位,不许多大后台,贡献多大,都要坚决予以关停。

三是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企业单位内部“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指导思想,行政首长、法人代表负责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市政府挂牌督办的15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负责人,要彻底摒弃侥幸心理,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定人、定责、定时间消除隐患。在整改期间,各单位要制定隐患监控措施,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加强值班巡查,实行严看死守,杜绝火灾事故发生。要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明确防火检查、巡查内容,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加强建筑消防设施及重点部位标识化建设,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群众和单位员工能够快速撤离、成功自救。

四是曝光典型,舆论督导。此次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行公示制,对久拖不改的单位,由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追踪报道。宣传、广电等部门,要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多视角、深层次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充分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常识,营造人人重视、关心、支持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地要整合宣传资源,以消防“五进”示范点创建、“火灾零死亡”县区创建工作为抓手,结合法制宣传、文明创建、平安创建宣传等活动,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消防宣传工作。要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和老幼病残幼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要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切实增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和火灾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