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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子合同的理解

对电子合同的理解

对电子合同的理解范文第1篇

关键词:电子签章 合同管理系统 法律效力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1-0104-02

一、合同管理系统的流程及电子签章的重要性

在研究合同管理系统的过程中,首要的是了解合同执行的各个环节,及其相应模块功能分析和业务处理,确保合同管理系统的流程能够顺畅执行,各层级之间能形成有效的关联与互动关系。研究多数合同系统的功能及操作流程,主要包括合同文本处理、合同审签流程、电子签章生效、合同执行与付款、合同变更与终止等业务模块。

第一:合同文本处理。合同管理系统的合同数据的唯一入口,用户可根据系统既定的合同模板规范,在系统中准确填报合同基本信息。生成合同文本的过程可以手动录入合同的必要信息:包含合同甲乙上方信息,合同标的,合法规定的相关合同的交付时间、交付物形式、付款形式及付款要求、合同验收标准、知识产权规定等。根据合同的不同形似可以选择不同的合同模板,其中合同关联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对于合同文本处理部分,通过录入信息转化为合同模板内容,并支持生成word、pdf合同文本及导出操作等。

第二:合同审签流程。合同审签流程实现合同信息的电子化审批过程,要做到合同审定环节的可定制,审批顺序可调整,合同审批过程可监控,处理意见可追溯。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合同双向审批过程,合同审批人员需要根据具体法人单位的管理特点设定审批环节,每个审批环节均可以查阅合同文本信息,供审批人做出审批判断。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可以进行逐级审批,审批流程结束合同可以进行电子签章。

第三:电子签章生效。电子签章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确认性。在线合同要求甲乙双方均可以使用电子签章,保证合同在线文本的有效性。甲乙双方的企业信息需要利用工商、金融渠道进行信息的企业信息的认证,并获得电子签章密钥介质。通过合同管理系统对于签章时间控制,避免甲乙上方同时操作同一份合同。签章完毕的合同作为有效合同文本被保管成PDF格式文档,可以被调阅、下载、跟踪文档变更。

第四:合同执行付款。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必然有时间约束、合同交付内容及质量、合同款项的支付等新信息。信息化系统可以根据客户在合同管理系统中录入的时间、费用等信息对于合同执行进行管控和约束。除此之外,要对约束条件进行集中分析,要对合同的交付内容进行分析,时间不能早于合同起始时间,或晚于合同终止时。

第五:合同变更与终止。根据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可预知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合同或终止。需要变更合同时,需申请合同变更申请,并由双方确认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双方单位进行确认并同意后,可以启动合同审签流程,保证变更后的合同真实有效。

二、电子签章合同的法律有效性

电子签章是保证合同有效性的核心。电子合同的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电子签章的设计与实现就显得十分重要。为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与安全,书面合同需要由当事人和负责人签章、盖章,以便让双方识别是合同责任人,认可合同内容的同时确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依靠技术手段识别电子合同签章人的真实身份,保证电子合同的安全性和真实性,是电子签章在合同管理系统中起到的核心作用。

电子合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具备有效的法律依据。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电子签章合同要结合法律相关要求,对其进行集中管理,确保电子合同的法律有效性同时,提高其社会影响力。第一,要从立法方面承J电子合同具有合法的书面效力,提升其在法律条款中的价值,解决电子合同法律效力问题。第二,要集中解决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通过我国《新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的分析,能对相关内容进行理解,也就是说,电子合同一般不具备传统概念下的书面正式文本,同样也有了新的概念和方式。伴随着电子签名法和新《合同法》的使用,从法律上给予电子签名以充分的认可,对电子合同的真实性与有效性进行证明和鉴定。

确保使用电子签章企业的合法性。使用电子签章进行合同签署的企业必须具备正式法人合法经营权,即营销执照。可以通过工商网、全国征信网等进行企业网站进行实名认证后,具有企业主体的法律经营主体的认可。通过上述方式进行认证的企业,可以获得唯一识别身份的CA密钥,确保电子签章使用企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电子签章技术分析和应用

1.电子签章技术内涵

电子签章技术是传统印章图片的升级版,建构一个区别于所有实体印章的印章机制,保证整个合同签署过程的唯一性和合法性。

从技术上讲,电子签章,泛指所有以电子形式存在,依附在电子文件并与其逻辑关联,可用以辨识电子文件签署者身份,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并表示签署者确认电子文件所陈述事实的内容。从广义上讲,电子签章不仅包括我们通常意义上讲的“非对称性密钥加密”,也包括笔迹辨别、指纹识别,以及新近出现的眼虹膜透视辨别、面纹识、DNA识别等。目前,最成熟的电子签章技术就是“数字签章”,它是以公钥及密钥的“非对称型”密码技术制作的电子签章。我们通常所说的电子签章也是指数字签章。运用一种名为“非对称密码系统”(Asymmetric Cryptography)的技术来对发文者的电子文件作加、解密运算,其目的是使收文者可确定电子文件的发出者是谁、该电子文件在传输中未遭篡改并保证发文者不能否认其发文的行为。

电子签章广泛应用,借助实体密钥能保证合同管理系统签章流程的完整度。电子签章用户在电脑中使用CA认证证书控件,保证U盘结构和PIN码之间的对应关系,也能有效实现签章管理及签章程序。电子签章合同管理技术遵循的规范主要包括Data Encryption Standard算法、SSP02算法、R.Rivest-A.Shamir-L.Adleman算法以及散列算法等。

2.电子签章技术特征

电子签章之所以应用效果符合时代需求,主要是基于其内部数字化参数结构的有效性和科技性,能提升整体运行结构和运行参数的完整度,确保印章管控系统贴合实际需求,确保整体管理层级和管理需求得到满足。

第一,电子签章技术主要是基于公钥基础设施建立起来的,能保证文件的真实性和安全完整性,并且由于电子签章的唯一性特征,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一旦双方利用电子签章进行合同签订,即时生效后,就产生不可抵赖性,真正实现了印章图片的业务数字化。第二,电子签章技术在运行过程中,借助密钥介质实现签章权限的有效运行,只有掌握和了解密码的人员才能有效使用该U-key的介质进行签章。第三,在实际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是利用印章对整体系统进行集中验证,一旦文档出现了篡改和恶性变动,都会对时间和具体改动条款进行历史痕迹标注。第四,在应用电子签章技术的过程借助计算机网络实现,从而能保证其签章行为克服空间障碍。由于没有了地域和时间的限制,签约的方式能实现最便捷有效的执行。第五,基于电子签章的唯一性和安全性,在实际技术运行时能对用户身份进行识别和确认,并且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电子签章使用人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电子签章在合同管理中的应用分析

现阶段随着互联网、信息化的不断深入开展,企业与企业间,企业与用户间的合作不断加深,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也变得越来越广泛。网络交易双方来说,如何确认对方的身份真实可信,如何确认对方发来的电子合同真实性、完整性、可信性和不可抵赖性是首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人们在使用合同管理系统的同时,也更加注重电子签章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提出了电子合同的安全需求,阐述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保证合同各方的身份真实性和合法权益。目前合同管理系统根据业务流程的要求,能够提供电子签章功能。实际使用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合同文本及审签处理,确保能对不同合同进行统一或者个性化的审签流程。合同订立双方均能够获取到有效的电子签章介质,能在标准化合同管理运行流程中有序执行。

特别要注意的是,在启动电子签章后,买方和卖方要对自己的相应行为进行合同文本的确认,双方能看到完整的合同文本,完成了对相应合同条款进行集中审定之后,可以进行电子签章操作,避免合同操作的重复性。买卖双方能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进行集中的合同信息管理与执行,从而提升整体管控结构和管理层级的有效性,并且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利用电子签章技术进行合同签订,也能有效提高整体项目运行系统的有效性,也满足了电子商务无纸化的办公需求,一定程度上顺应了时代的发展变化。对于企业来说是资本的节省,效率的提升。

结束语

本文以电子签章在合同管理系统中的使用方法、法律依据、技术实现方式为核心内容,对标准合同以及协议合同建立过程中,要对合同文本进行电子签章的运行方式要符合实际需求。

总而言之,合同管理系统结合了电子签章技术,在提升合同安全性和效率的同时,确保电子合同签章的操作技术和流程满足实际需求,真正实现合同签订方式和运行模型的最优化。将电子签章技术应用到合同管理系统,有效提升企业综合管理能力的同时,更能有效增强企I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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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子合同的理解范文第2篇

一、以实践为导向的电子电工技术教学的必要性

以实践为导向的电子电工技术教学是符合时展的需求,符合社会对人才要求的教学模式。电子电工专业是生活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学科,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也是现代工科毕业学生最基本的岗位能力与技术,因此以实践为导向的电子电工技术教学势在必行。

(一)能够加强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性能力

以实践为导向电子电工技术教学,综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生的动手能力,结合社会生活中有关电子电工技术的问题引导学生勤于动手动脑,组织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加强对知识理论的理解和掌握。实践教学中能够有效地引导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促进学生对电子电工问题的解决探索出新的途径和方法,这样也能够间接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性能力。电子电工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切实以实践为导向来进行电子电工教学,能化死板枯燥并且深奥的书本理论知识为丰富多彩的活动和行动,打破学生厌学的心理,并且也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鼓励学生在实践中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从而切实提高学生的创造性能力和实际解决电子电工问题的能力,为其他学科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能够促进学生基础技能的掌握,培养学生面向社会的独立工作能力

以实践为导向的电子电工教学就是在组织教学过程中,切实以实践教育为主,为学生的实践提供尽可能多的机会,积极组织各种电子电工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学生进行电子电工的实习实训,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电子电工技术是工科专业毕业生必须具备的基础技能,是其他深入学习的基础技能,并且与生活密切相关。实践教学能够促进学生基础技能的掌握,从而为以电子电工技术为基础的学科的深入学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日常生活中相关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技术条件。社会与企业是以学生的能力与技术来衡量学生的质量,而不是看学生的学业成绩。以实践为导向的电子电工教学最主要的就是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也就为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走向工作岗位奠定了坚实的技能基础。为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企业生活,更有效率地进行独立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经验与技能。此外,以实践为导向的电子电工技术教学也是切实推进教师参加培训,提高电子电工实际应用能力和教学能力的迫切需要。

(三)有利于培养学生协调应变能力和坚强的个性,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以实践为导向的教学模式归根结底是要加强学生电子电工实际技能的培养,促进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实践活动中,切实培养学生主动独立地发现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电子电工实践活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需要多个人的协同合作,相互帮助,这样就很好地促进了学生协调能力和互助合作精神的培养与教育。在电子电工实践教育中,在真实的企业环境或者模拟的实践环境中工作,需要每一个学生在电子电工的设计、组织、规划、生产、销售、管理等实践活动中相互配合,需要每一个岗位的通力合作,这对于学生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主义的培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外,在电子电工的实践活动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这个时候老师加以指引和辅导,能够切实促进问题的解决,能够培养学生克服困难与挫折的精神,促使学生形成坚强的个性。同时,以实践为导向的电子电工教学中,每一个学生都扮演者不同的角色,因此其职责与任务也各不相同,但是每一位学生也必须针对不同的对象与问题做出回答与解决,这样不仅能够培养学生面对困难的能力,还能够加强学生应变能力的培养。总之,无论是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以及健全的个性和团队协作的精神都是学生走向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能力,因此这样也全面提高了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二、如何实现以实践为导向的电子电工教学

(一)制定电子电工技术实践教学目标,加强实践技能重要性的教育

电子电工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切实培养出能够满足各行各业对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维护、生产等需求的专业技能高的技能型人才。因此,为了提升电子电工专业学生的专业能力与职业技能,提升学生在社会竞争中的法码,必须切实制定实践教学的目标,加强学生实践技能重要性的教育,鼓励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实践活动,配合老师的实践教学,切实在实践教学中锻炼自己的实际专业技能与职业能力。电子电工专业以实践为导向的教学目标包括职业技能方面的目标和职业态度方面的目标。首先在职业技能方面,实践教学的主要目标有:掌握电子电工基本元器件的使用原理,能够对基本元器件进行检测与维修;会执行与职业相关的保证工作安全和防止意外的规章制度;掌握常用的电工工具的使用方法,能够对常用的电子电工仪表机械正确的使用和维护;能够明白电气装配图与电气原理图;对于一般的电路问题和简单的电路故障,能够进行科学正确的处理,能够安装和调试模拟电路;会识别、测试电子元件以及电子线路的安装、调试等等。在职业态度方面的目标主要有:具有严谨务实的职业精神,具有极强的应变与协调能力,具有顽强的个性,勇于克服困难与挫折的精神,具有较强的承受压力的能力;具有电子电工方面规范的操作意识,具有电子电工安全文明安装调试,文明生产管理的意识;具有爱岗敬业,服务群众,遵守相关行业规章制度的道德素质。制定科学的电子电工职业发展目标,让学生充分了解实践技能的重要性,能够促进学生积极参与到实践教学中去,发现自己的不足,从而切实提高学生促进学生探索出学会发现问题、探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掌握应用电工电子专业知识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电子电工技术实训基地的建设,切实为学生实践教学提供条件

以实践为导向的电子电工教学不同于实验教学和模拟教学,而是要切实让学生到实际的电子电工企业去进行顶岗实习,到实际的电工电子环境中去学习实际的技能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学校要切实加强电子电工技术实训基地的建设,为学生的实践教学提供条件。对于有条件的学校,必须加强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将学生的实践教学与学习的生产经营活动联系起来,在培养学生实践技能的同时,也能够提升学校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实力。合理安排学生进行实习,组织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切实培养学生直接面对社会,直接面对工作岗位的能力。对于没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大力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以校企合作的模式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共同发展,实现学校与企业的双赢。由于电子电工专业需要价格昂贵的机械设备,需要面积比较大的场所,同时需要技术精、业务好的电子电工专业人才进行组织与管理,对于学校来说,这样大的投资是非常大的负担,为了解决设备与引导人才的问题,可以充分构建校企合作模式,充分发挥企业的资源来解决设备的不足。校企合作模式加强电子电工主要实训基地的建设,能够切实改善学校在电子电工实践教学方面的设施不足、资源不足等问题,把企业引进学校,把具有丰富经验的电子电工师傅请进课堂,同时也能把电子电工的生产经营活动与教学活动结合起来,从而打破了纯理论的说教和机械式的记忆灌输,把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实践社会活动与理论知识结合起来,充分用理论来指导实践,以实践加上对理论的掌握与理解。此外,加强实训基地的建设,切实通过建立让学生在真实的电子电工生产基地进行实践教学,让学生置于真正的电子电工生产环境中,能够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让学生受到真实的电子电工企业文化的影响,受到正规的电子电工企业规章制度的约束,从而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与工作能力。

(三)完善电子电工技术教学的考核方式,建立以实践能力为核心标准的考核制度

考核模式是学校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模式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的成果,直接关系到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必须切实完善电子电工技术的考核方式,建立以实践能力为核心标准的考核制度。以实践为导向的电子电工教学过程中,必须根据院系学生的实际情况与电子电工专业的特点,紧紧围绕着“实践导向”与“职业技能”,遵循“以职业能力为主线,以岗位需求为依据,以职业生涯为背景,以工作结构为框架,以工作过程为基础,以工作任务为起点”的教学理念,切实改革和完善电子电工技术教学的考核方式,保证考核方式符合时展的需要,符合专业特性的需要。因此,在电子电工专业的考核上,必须切实划分为两个部分,并且要以实践能力为核心标准进行考核。一方面是要加强理论知识的考核,因为只有熟练掌握理论知识,才能够更好地指导实践,只有扎实的理论知识才能够尽量减少在电子电工实践过程中的错误与不足。另一方面,要以实践能力为核心标准的考核制度,因为,实践能力是电子电工培养目标的根本,只有扎实的实际技能才能应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在电子电工教学中必须切实建立以实践能力为核心标准的考核制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全面培养学生的协调应变能力,从而全面提升学生的职业工作技能。

对电子合同的理解范文第3篇

[ 关键词]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

《电子商务》是工商管理、经济学和市场营销等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也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边缘性课程。课程目的是通过讲解电子商务的基础理论知识、相关领域专业技术知识及电子商务系统应用实践操作,使学生在掌握电子商务整体理论框架的同时,结合电子商务系统应用实例分析,具备一定的电子商务系统的实践应用操作能力。因此,为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形成需求,提高本课程的教学质量,我们在电子商务教学现状分析基础上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与实践。

一、电子商务教学现状分析。

目前《电子商务》的教学内容是按照学院的大纲严格执行,教学方式是以教师为中心的一种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大多数时间只是被动的接受知识,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兴趣和积极性。如果继续用这种方法来教学,学生只会死记书本上的理论,而缺乏独立思考、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其它几个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

1. 师资队伍建设。电子商务专业课程是最近几年才逐渐发展起来的,大多数的师资力量来自于管理、计算机、网络、营销或其他专业,所具备的专业知识难以满足培养高素质的电子商务人才的需要,并且缺乏电子商务相关的实践经验。

2. 教学资源配置。目前电子商务仍处在高速发展阶段,其专业理论体系不完整,商务实践也在探索之中。现阶段各学校采用的电子商务教材有许多版本,而且大多知识点相对陈旧,根本无法满足电子商务教学的需要。电子商务实践环节不仅仅是对电子商务专业知识的巩固,也是对电子商务知识的补充和调整。但可用于电子商务教学实践的资源,仅仅是一些电子商务模拟平台、模拟操作等验证性实验环境,只能使学生产生一些初步的认识,离“培养出复合型人才”目标还相差甚远。

3. 教学方式、方法及手段落后。传统的教学方式大多以课堂讲授为主、多媒体教学和案例教学为辅,课后通过布置习题作业来加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巩固,教学手段比较少,而且方式、方法比较传统,不适应现代学生学习的要求,尤其是电子商务发展变化较快、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较多,对于教师的教学方式、方法及手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 实践教学环节较薄弱。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及考核在任何形式的教育中都是比较困难的事情,但又是必需的重要环节。该课程涉及到大量的概念,既抽象又不好理解,学生普遍感到课程枯燥乏味,因此学习兴趣不浓,教学过程中理论讲授过多,实践过少,缺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生只是听到一些概念性的知识,虽然也使用过相应的模拟软件来熟悉电子商务的操作流程,但学生还不能完全独立进行操作,还没有把所学的知识与社会实际结合起来,缺乏实际操作能力的锻炼。

二、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改革探索。

根据社会需求和专业特点来建设电子商务专业,确定具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我院根据不同人才需要进行层次界定,建立不同的培养目标,并且相应地设置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电子商务人才重在与实践的结合,对于学生应加大实践教学周数,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对学生的训练和培养,坚持让学生到社会实践中去认识、学习知识。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需要学生创新意识的提高,鼓励学生创新等。

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和培养应用型的高等技能型人才目标的前提下,近年来,我们始终围绕“以就业为导向”的培养目标,根据市场对电子商务人才的需求,对教学大纲进行调整,都以突出专业技能的培养为重点。2005 年,我们修改教学大纲时,增加了18 课时的实践课时。这样学生有了自己动手的机会,增强了一定的学习兴趣,但是还是有部分内容没有实践机会,影响了教学效果。并且不断丰富实践课内容,将理论内容和实践内容紧密结合,这样不仅增加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也提高了教学效果。针对实践教学内容,我们还编写了《电子商务》

实践指导手册。学生可以很明确地知道每次实践的目的和任务,能将理论知识良好地应用到实践中。

电子商务概论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需要讲授的理论和模式比较多,包括电子商务基础(理论基础、社会基础、技术基础、人文基础及应用环境等) 、Internet电子商务、ED I 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三流、网络营销、网站建设、电子商务安全、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与发展趋势等等。要在有限的学时内完成如此繁杂的教学内容,面面俱到是不现实的。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教学目标,需要掌握的电子商务内容的侧重点应该有所不同。因此,在教学内容柔性化的指导思想下,担任电子商务概论课程的教师在教学组织和内容方面有很大的选择空间。

要根据各专业学生的不同特点编写不同的教学大纲,从而选定合适的教材。在选择教材的时候要强调针对性,各教材介绍的内容与侧重点不同,只有将教材的特点与学生的特点结合起来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对于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应参考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中提出的对电子商务师的职业技能要求。该标准既体现了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又充分体现了实用性和行业发展的新动态。

围绕该标准的要求组织电子商务概论课程的教学,不仅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而且可以将课程教学与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考证有机结合。

由于电子商务还在不断发展之中,任课教师应在教材之外适当补充介绍新的学科成果,不断补充、完善授课内容。

这样不仅可以充实学生的新知识,还能养成学生注意学科发展的良好习惯。作为电子商务专业的第一门核心课程,电子商务概论几乎囊括了所有专业课程的内容。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在授课时不宜讲解得过于深入,做到只为后继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一定的基础和给出必要的线索,以便与后续专业核心课程良好地衔接。同时,也要保持一定的独立性,避免成为专业课程的简单浓缩。

三、教学方法改革。

电子商务概论课程的教学方法可以是灵活多样的,通过《电子商务概论》这门课程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实践教学法、学生参与教学法、专题讨论法、案例教学法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针对性,可以获得比较显著的教学效果。

1. 实践教学法。《电子商务》理论知识复杂,如电子商务的分类、电子商务的业务流程、网上支付的流程、网络营销的方法等,这些内容如果从理论角度来讲解,学生只能死记硬背,不易消化。因此,我们在每一次理论课后都辅助一次上机实践,这样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相关理论。实践教学法分为真实的实践和模拟的实践。真实的实践就是去访问一些知名的电子商务网站,通过信息的浏览,获得最新的资讯。通过真实的实践,同学们以消费者的身份对网上购物的流程进行了解。例如在“电子支付及网上银行”的实践教学中,笔者综合运用了体验式教学、现场教学和案例讨论等多种方法。教师可以先安排学生到银行网点办理网上银行业务,让学生亲身体验网络金融服务; 然后教师可以在机房给学生现场演示网上银行的具体操作方法,学生跟着教师边学边做,不仅容易理解接受,而且印象深刻; 最后再安排学生把整个实践过程以小论文的形式进行总结,并在课堂上组织讨论分析,深入挖掘网上银行的其他业务功能及安全操作注意事项。针对同一内容,实施多种不同形式的实践教学方式,必然会使学生对教学内容形成更加深刻的认识。

2. 学生参与教学法。学生参与教学的目的主要是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变被动为主动。在《电子商务》课程中,每次上课的前5 分钟交给同学们让同学说一些关于电子商务最新资讯,介绍一些关于电子商务的案例、自己从事电子商务的经历或者对电子商务的一些想法,然后老师再进行总结,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同学们都会精心准备这5 分钟的内容,在课前查阅大量资料充分展示自己。有的同学介绍的电子商务师一些信息,引起了其他同学的兴趣大家讨论如何复习到了信息共享。既调动了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同时也给他们机会锻炼自己,培养各方面综合能力。

3. 专题讨论法。定期的开设一些讨论课,针对某个有争议的话题展开讨论,加深同学们对理论的理解。比如学生体验网上购物,普遍担心的是钱付出后收不到货物,或者实物与图片不符,由此引出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主要瓶颈之一的诚信问题,就“如何提高电子商务诚信”开展专题讨论。要求学生先查阅资料,了解该课题现状与发展动向,然后归纳整理,写出小论文,最后分组开展讨论。通过专题讨论法,不但提高了学生查找资料、归纳分析的能力、论文写作能力,还加深了专业层次。

4. 实例教学法。虽然《电子商务》是一门基础理论课程,但是它涉及的内容几乎都是以电子商务应用为基础的。因此,在大量借鉴国外优秀教学经验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大胆创新,完全运用实例教学法来组织课堂内容。这种教学方法符合“实践”、“实用”原则,特别适合电子商务概论课程教学。可以用一个实际的案例,如淘宝店铺等,作为贯穿全书的现实世界中的案例教学对象。围绕这个案例来介绍从事在线商务要考虑的问题,利用这个现实世界案例来研究电子商务的观点和技术。这就要求在教学内容组织上,将课程要讲述的内容分为相对独立的单元。每个单元都结合这个实例探讨电子商务的观点及要研究的边缘技术,用以解决一个焦点问题。这种教学方法有利于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更加深刻地理解电子商务整体框架体系结构。

通过案例的讨论,学生增强了感性认识,加深了对这部分内容的理解,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对电子合同的理解范文第4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概论 实验教学 竞赛

The Research on Teaching reform of the E- Commerce Conspectus

Hui Guanglun

(Department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of Huainan Normal University Anhui, Huainan, 232038, China)

Abstract:By analyzing the problems of this course in teaching at present,This paper proposed Pertinent countermeasures and emphasized the studying way by the academic competitions and reforming means of examination. These give some reference suggestions to the teaching of this course.

Keywords:Electronic commerce Experimental teachingCompetition

一、引言

《电子商务概论》是电子商务专业的必修课,也是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等专业的选修课。该课程从宏观的角度介绍电子商务的相关知识,它涉及商务、计算机、网络营销、网络通信与安全、电子支付、物流管理、法律等方面。同时,该课程十分强调实践性,需要紧紧围绕电子商务实践展开教学,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目前国内对电子商务概论教学的研究较多,但都没有系统性和完整性[1]。本文在分析总结各种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作者的教学,对电子商务概论的教学进行了探讨,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电子商务概论教学中的问题

1.教学以理论教学为主,缺乏实验实践教学

电子商务概论涉及的知识面广泛,需要讲解的理论和模式较多,每个章节都之间关联性不大,且内容较浅显,容易使学生感到枯燥。目前,课堂讲授式的理论教学方式仍然占主导地位。虽然增加了上机操作,但本质上仍没有脱离单调的理论教学的模式。这已经不能适应电子商务的学科特点和信息时代对人才的要求[2]。

部分学校花大力气建设电子商务实验室,但缺乏有效的利用,造成资源浪费。主要表现为硬件设施较完善,但软件跟不上,缺少软件的后续的升级和完善。部分软件缺乏或者对软件使用的指导不正确,导致实验效果不理想[3]。

另外,实验课程体系设置不合理。由于电子商务实验内容的繁杂导致了实验课程体系设置的缺陷,从而使实验课达不到预想的效果。部分模拟仿真软件远离真实的商业环境,甚至有不少软件已经落后于现有的应用。实验内容也处于较低层次,仅仅是让学生了解B2B、B2C、C2C的商务运作模式等。从目前的情况看,电子商务概论实验中验证性实验过多,缺少综合性、设计性以及创新性实验。学生不能从全局上对电子商务系统进行理解。就具体的实验环节来说,有三种实验情况[4]。第一,缺少到企业的实际调研,在极少的企业调研中多数学生只看表面,不深入了解电子商务的应用及分析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教师在实验课上仅仅提供电子商务网站,让学生自己浏览和进行网上购物,这样做学生只能看到电子商务前台的实现,无法接触电子商务后台处理。第三,部分教师过于注重做网页、建网站,没有根据专业或方向的人才培养目标结合所学的专业知识进行专门的实验课程体系设置。

2.缺乏与实际结合的电子商务案例

电子商务概论的教学,需要从社会的实际需求出发,提供丰富的电子商务案例[5]。在电子商务概论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方法,让学生通过参加案例分析和讨论,掌握主要的知识内容,汲取企业的电子商务成功经验,并从中激发创新思维意识,提高自己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但目前大部分教材中的案例普遍存在几方面的问题:一是缺乏计算机和管理理论的有机结合;二是国外案例较多,缺少中国特色;三是案例缺乏代表性,不能指导电子商务的盈利方向和发展前途;四是学生和教师自身参与的电子商务案例较少。

3.师资力量较薄弱

目前高校中大部分电子商务教师毕业于计算机专业和信息管理专业,他们并没有深入系统地学习过电子商务有关知识,所掌握的电子商务理论不成体系,这种现象存在于多数高校当中。这导致部分教师在授课当中偏重电子技术环节而忽视营销和管理知识。

4.教材宽泛,缺乏针对性

在现阶段的教学中大部分教师根据自己授课专业特点和经验选择教材,但由于教材涉及知识点宽泛,各个章节的关联性不大,而大部分教师都是依照教材进行电子商务课程的授课,按照章节按部就班地进行。同时电子商务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一些技术和理念日新月异,从而需要不断地调整教学内容来紧跟电子商务发展的步伐。

三、电子商务概论教学改革策略

1.教学手段多样化,加强实验实践教学

注重理论教学的同时扩展教学手段。在每节课内容讲完后,布置相应的讨论题目,让学生分组完成作业并适当地安排讨论课,就作业的内容进行讨论,从而加深对有关知识的理解与认识。同时还可以通过适当的激励措施,让学生参与课堂教学,调动课程学习的积极性与互动性,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6]。在教学过程中,应大力发挥多媒体技术在教学中的作用。充分利用网络和其它途径收集有价值的网站地址和电子文挡等形成资料库,可为师生提供大量的参考资料和学习资源,进而丰富资料库的内容[7]。

针对不同专业背景的学生在讲述《电子商务概论》的过程中,尽量将电子商务概论中的相关理论与各专业的实践相结合,这样有利于学生掌握和理解。根据各高校自身情况,通过的相关教学软件的具体操作,熟悉电子商务的基本流程,掌握B2B、B2C、C2C等主要模式的操作,掌握网上银行、认证中心的操作;通过对后台的操作,掌握电子商务后台的管理;通过供应链管理软件熟悉网络营销与电子商务物流等知识。另外,通过校企共建的实践基地的实习,可以掌握电子商务的基本原理、电子商务流程、电子商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可以通过参加学科竞赛,提高学生对电子商务概论的理解与学习,教师也可以通过指导学生的竞赛完善自己的知识,通过与其他学校的学生比赛,找出不足,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在教学中将比赛成绩与综合测评联系起来,学生不仅掌握了知识,还锻炼了自身的能力。通过实践更好的理解与掌握有关知识,提高了学生对电子商务专业的兴趣。与此同时,鼓励学生积极通过淘宝、拍拍等平台参与网络购物,或者开设网络商店,仔细体会电子商务的有关知识。开设网店可以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的一项长期实践活动,同时也可以通过此项实践进行创业[8]。

根据该课程的课程性质及教学特点,可以灵活进行考试形式改革,注重学生平时的学习与实践。课程学习结束后的成绩评定按平时成绩、实验成绩、实践成绩和期末考试综合计算。平时成绩按课堂考勤、课堂提问、作业、课堂展示、小组讨论等综合评定;实验成绩按照学生在进行实验过程中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实验报告计算;实践成绩按学生参与的实践情况、实践报告等进行综合评定。这样就改变了学生只注重书本知识的学习而忽视动手操作能力培养的习惯,不仅提高了学生平时课堂参与的积极性,而且真正让学生通过思考、研究、讨论进行学习。

2.灵活运用案例教学法

《电子商务概论》的知识实践性很强,仅从理论上讲述学生理解不深刻,应在教学过程中引入适当的案例,通过案例来深入浅出地分析各类知识理论。一方面,学生容易产生兴趣;另一方面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同时,了解如何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应用和解决问题,为将来灵活应用打好基础。

案例分析应贯穿于课堂教学全过程中,针对某一主题,让学生到互联网上或自己周围寻找相关的案例,在课堂上分组展开讨论,对新找到的案例从不同角度来分析和评述。把国外案例与国内相似的案例进行结合比较,从比较中来加深学生对电子商务相关内容的理解。教师应以身作则,除了注意收集案例之外,还应积极参与电子商务活动,将自己身边的案例融入课程的教学过程中。

3.提高师资力量与水平

对电子商务专业教师应定期进行培训,掌握当前最新的电子商务知识。电子商务概论的教师应掌握计算机技术、管理学、营销学和经济学的知识,在具体教学过程中能综合各个方面的理论,进行完整的电子商务概论教学。同时由于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技术日新月异,这要求教师紧跟时展,多注意行业的动态变化,即时根据行业动态变化信息改进教学内容上一些过时的知识,结合行业内的动态信息讲解课程内容,掌握该领域最前沿的发展动态,将最新的发展情况和知识教授给学生[9]。

4.有针对性的选择具教材

电子商务概论教材的选择应根据社会的需求,对不同专业方向和不同办学层次应有不同的重点教学内容和实践环节。对电子商务专业而言,电子商务概论应侧重于电子商务技术基础、电子商务模式、网络营销、电子支付与网上银行、电子商务安全、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电子政务、移动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法律等内容。对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应主要侧重电子商务系统的设计和开发,包括网页设计、网站建设和电子商务技术方面。针对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教学内容应关注企业信息化的整体和电子商务战略方面。针对国际贸易方向的学生,应该突出电子商务国际贸易流程的实现,包括EDI技术、单证的处理、网上交易与电子合同、网上备货、报检、催证、审证和改证,网上投保与报关、网上制单结算,网上国际货物储运和配送等。

四、小结

电子商务正在迅速发展,而发展的关键就是高质量的电子商务人才。由于电子商务概论是一门综合性课程,教师唯有不断拓展自身的知识面,积极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努力寻求最有效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才能有效地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当然,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探讨,这将激励我们不断地思考和探索,为培养更多更符合社会需求的电子商务应用型人才而努力。

参考文献:

[1]顾桂兰.电子商务概论实践性教学的探讨[J].企业技术开发,2009(4):169-171.

[2]李 霞. 电子商务 概论教学改革初探 [J]科技风,2009年第4期:264.

[3]田苗.电子商务概论教学改革初探[ J] . 职业时空,2008年第5期:25.

[4]罗凤兰,林瑛.《 电子商务概论》教学方法探讨[J].南昌高专学报,2008年第4期: 137-138.

[5]陈南南.《 电子商务概论》教学方法探讨[J]. 科技风,2008年19期:137.

[6]吴凌娇. 《电子商务概论》教学方法探讨[J]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年9月: 54-60.

[7]张丽静 高可攀. 多媒体技术在《电子商务概论》教学中的应用[J].《商场现代化》2005年9月(下):308.

[8]王蓓.电子商务概论课程教学研究[J].中国电子商务,2009(9): 49-50.

对电子合同的理解范文第5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法律机制;构建

一、前言

乍看“非典”时期中国电子商务的表现,不禁令世人瞩目。一夜之间,电子商务的概念深入至人民大众之中,各年龄阶段、各层次的人们几乎零距离地感受了电子商务对工作、学习、生活、娱乐等带来的便利,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实现购物、上学、娱乐、甚至在家办公已成为21世纪人类新生活。在这信息化的21世纪人类新生活里,电子商务作为连接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在为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企业带来了创新发展的大好机遇。然而,随着社会生活的信息化、网络的普遍,电子商务行业竞争不断,愈发激烈,虚假广告、税收“漏斗”、交易脱节、网络诈骗、权属纠纷……泛滥成灾,亟待解决。而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电子商务必将扰乱我们的社会、政治、经济秩序。目前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特别是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更是少之又少,旧的法律已不能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新的法律未出台前容易造成混乱。因此,此形势下,构建相应的法律机制甚为重要,我们要下大力气争取制定更加完善的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框架,进一步建立切合实际而有效的电子商务信用机制、合同管理机制、法律监督机制及相关的配套机制,综合运用,逐步组建统一完整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为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电子商务发展的优势及存在的弊端

电子商务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商务活动,它包括生产、流通、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环节中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所有活动电子信息化处理。通过Internet进行的交易和商务活动,通过增值网络(Value-addednetwork)进行的电子交易和服务,通过连接企业或机构的计算机网络发生的交易和服务,都是电子商务活动的运行方式①。现阶段,发展电子商务,有利也有弊。

(一)电子商务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所起的重大作用及优势

众所周知,随着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在加速经济发展步伐、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和世界经济高效化、节约化和协调化、提高人们生活水平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电子商务与传统商业模式相比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对企业来说,电子商务减少了经济活动的中间层,缩短了相互作用和影响的时间滞差,加快了经济主体对市场的反应能力,使信息传递效率明显提高,市场竞争力随之显著增强。对于个体消费者来说,在电子商务模式下,人们的工作时间更具弹性,工作场合不受限制,学习和生活可以通过网上完成一系列的学习任务和购物、获取咨询信息,提高生活质数。具体来说,电子商务具有下列优势②[2]:

1.电子商务面向大量交易处理业务,极度节约商务成本,尤其节约商务沟通和非实物交易的成本;可以创造丰富的、多种形式的的附加收入。

2.电子商务能够使商家和企业既有效又经济地面向全世界的新市场,使商家和企业通过网上销售“卖”向全世界,能够使顾客和消费者足不出户“买”遍全世界。

3.电子商务能够使商家和企业为不同的顾客群提供多层的目录搜索能力,提供丰富的产品特性说明和描述,使顾客方便、快捷地查找到所需商品。

4.电子商务可以提供在线客户服务,实现在线销售,在线购物和在线支付,创建新型的购销关系。

5.通过电子商务商家和企业在网络上可以广泛传播自己公司的独特形象,在因特网上展示自己商家和企业的形象,创建品牌。

6.在电子商务活动中,采用功能强大、管理方便容易的电子商务技术,可以创建多种形式的虚拟超市、虚拟商店、虚拟交易柜台和虚拟商品货架。

7.通过电子商务,能够与业务伙伴保持密切联系。通过改善合作关系,提高商务效率,企业竞争力自然得到提高。

8.通过电子商务,可以在因特网上重新部署业务和开展服务,从而能够更好地向顾客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顾客可以随时得到他们所需要的信息,而商家和企业可以节省大量应答的服务费用,大幅度降低服务成本。

9.通过电子商务,可以促进商家和企业内部之间的信息交流、内部与外部的信息交流、促进商家和企业内部以及内部与外部的协同工作等,及时得到各种信息,保证商家和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及时性。

10.通过电子商务,实现网上支付,为购物付款节省时间和精力。

11.通过电子商务,可以实现网上贸易和网上销售,对有关各种电子产品、软件商品,可以实现网上交货等。

12.通过电子商务,可带动一大批新兴产业的发展,如:信息产业,知识产业和教育事业等;有利于国家对各产业实行宏观调控。

(二)电子商务存在的弊端和阻碍

传统的商业模式虽不及电子商务所具的优势,但并不代表电子商务的存在是完美无瑕的,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种种弊端,发展过程中也遇到种种阻碍。例如,国内网络银行业曾经昙花一现,后却步入长时间的低谷,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客户、特别是优质客户并不充分具备网络业务知识,而且相当多的客户对于电子商务的安全性存在担忧[2],毕竟电子商务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在交易安全上难于认定,政策与法律环境不够理想。当前从法律、经济的角度上来分析,电子商务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弊端和阻碍:

1.电子商务安全信用系统存在缺陷。由于电子数据具有无形化的特征,电子商务的运作,涉及多方面的安全问题,如资金安全、信息安全、货物安全、商业秘密等,这就要求电子商务比传统的有纸贸易更安全、更可靠。而目前,网上安全技术及其认证机制均不完善,如电子商务合同的应用和有效性认证、交付商品的质量保证、网上支付的安全认证体系还不够完善,特别是缺少一定的法律约束,以至于普通消费者对电子商务持观望态度。

2.超越现实太多,在没有效益产出的广告上投钱太多。传统的商城是空间存在的,其初期巨额建设投入可能只是资金的转移,并随商城的地理位置和经营状况而增值,因此,传统商场的市场推广即广告投入在其运营成本中实际是很低的。而电子商务网站的广告费用可确实是现金损失,如果花了几千万元但没有效果的话,这些资金可就真的打了水漂了。这对于广告费用的投入者来说,其利益无疑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而为商家获取暴利,从而容易引致显失公平。

3.网络运行质量差,技术还有待改进。网络技术、网络管理、信息内容、技术标准、安全和保密等各方面建设均与电子商务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制约了信息的普及和应用,在运行质量上自然得不到保证。

4.观念问题。许多企业面对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仍持观望态度,只想做信息的使用者,而非提供者,对电子商务的概念、范围和实现方式等不甚明确;消费者却受制于传统消费观念的约束,对网上销售的商品没有更深的认识,甚至不予接受。

5.法律规范不健全。钻法律空子的行为屡次发生,甚至演变为网络犯罪

6.电子商务活动中涉及最多的是知识产权问题。在网络传输的电子商务中,已涉及版权产品的无形销售,产生了版权保护的新问题;特别是已经产生了,在网上的商标及其商业标识保护、商誉保护、商品化形象保护等与传统保护根本不同的新问题[3]。由于我国著作权法中,对作品的数字化、作品的网络传播都没有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定,使得在网络环境下对作品的主体和客体的认定发生了变化,容易引发纠纷,即使发生纠纷,也没有有效的法律规范加入调整和解决,因此,总体上说,法律对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够。

7.专业立法不完善。对产品的性质、服务的定性缺少专门的立法予以规范,以至于认定模糊,容易引起争端。

8.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致使税务管理部门来不及研究相应的征管对策,更没有系统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电子商务行为,出现了税收管理真空和缺位,导致应征的税款白白流失。从理论上分析,从互联网上流失电子商务的税收主要有关税、消费税、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电子商务影响征税有如下特点:消费者可以匿名;制造商很容易隐匿其居住地;电子消费行为很容易隐蔽;税务当局无法判定电子商务情况[4]。因此由于电子商务可以规避税收义务,大大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因此,一些企业纷纷通过上网规避税收,牟取暴利,在逃避大量税收的同时,不但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财政损失。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对促进经济迅速发展确实起着不可否认的作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给企业的生产、经营日常运行带来了机遇和创收。然而,在其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一系列的问题而亟待解决。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及法律手段已逐步为我们所采用,由于电子商务所演变出来的法律问题甚为繁杂、明显,特别是网络侵权愈发严重,使得法律手段的普及运用迫在眉睫。因此,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构建完善而系统的法律机制势在必行。

三、电子商务立法要解决的基本问题

电子商务是网络经济的主要内容,网络经济是市场经济的一种表现形式,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法制经济。当前,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法律机制,务必抓好立法工作,这既是前提,也是关键。所以,发展电子商务,除了需要解决技术层面上问题之外,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如何规范与商务活动有关的法律问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至少有40多个国家与地区已经制定、颁布了实质意义上电子商务法。而电子商务在我国尚处于发展初期,不具备制定一部完整全面的《电子商务法》的成熟条件,前段时间新出台的《电子签名法》,虽然在规范电子商务的交易认证中,起了一定的调整、规范、保障作用,但尚不能完全满足其他各方面的需求。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毫无作为。我们可以首先开展立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先单项后综合,先行动起来,在实践中摸索,在发展中完善,针对不同的法律问题,提出新的解决方案,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备具制定法律法规要求的,可以先制定“条例”“细则”“补充意见”等具实质性意义或建议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逐步强化电子商务立法[5]。

为更好地开展电子商务立法工作,首先,在立法过程中须遵循以下四个立法原则:

1.务实原则。务实即务必实事求是、切合实际。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因涉及部门和领域繁多,诸如经贸、工商管理、税务、银行、信息技术、文化产业、医疗卫生等,无一不与电子商务紧密关连,倘若不能对涉及的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的关系进行很好的协调和处理,必须呈现出诸多的法律问题和纠纷。因此,建议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探讨,进而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应法制建设,并做到务实立法、执法、以防患于未然。

2.保护原则。法律的作用首先在于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不受侵犯,同理,电子商务立法也应注意合理保护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包括:(1)现实利益的保护;(2)潜在利益的保护;(3)强调保护合法权益的同时,应重视对法律责任的追究。

3.安全原则。电子商务以其高效、快捷的特性,在各种商事交易形式中脱颖而出,必须以安全为其前提,它不仅需要技术上的安全措施,同时,也离不开法律上的安全规范。我们最为熟悉的网上支付,虽在网络交易中普遍应用,但真正使用这一服务的消费者还是极少数的,这可以归于电子认证、签名的安全保障问题[6]。我们主张从法律上明确对数据电讯效力予以承认,以消除电子商务运行方式的法律上的不确定性,以至到根据电子商务活动中现代电子技术方案应用的成熟经验,而建立起反映其特点的操作性规范,其中都贯穿了安全原则和理念。

4.强制性与任意性相结合原则。在商务交易中,向来主张交易自由。那么,在电子商务法的立法中,在注重法律规范强制性作用的同时,也要以自治原则为指导,为当事人全面表达与实现自己的意愿,预留充分的空间,并提供确实的保障。譬如以《示范法》第四条为例,就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协议变更的条款。其内在含义是:除了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外,其余条款均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制定③。其实,《示范法》中的强行规范不仅数量上很少,仅四条之多,而且其目的也仅在于消除传统法律为电子商务发展所造成的障碍,为当事人在电子商务领域里充分行使其意思自治而创造条件。换言之,《示范法》的任意性条款,从正面确定权利,以鼓励其意思自治,而强制性条款,则从反面摧毁传统法律羁绊,使法律适应电子商务活动的特征,更好的保障其自治意思的实现。

其次,进行电子商务立法,除了要遵循以上原则外,还须对立法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一一提出和加以解决,探究整个立法过程,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防止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际脱轨,流于形式;

(2)防止过于条条框框、条文不清,法律调整不具可行性;

(3)防止权衡不均,过分保护一方利益而忽视另一方的利益;

(4)注重法律保障作用,建立相应的监管保障体系;

(5)防止实施过程中准备工作和配合措施不足。

那么,该如何来更有效地完善该领域的立法方法程序和立法内容呢?对此,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1.尽快组织力量,结合电子商务的客观需要,抓重点,对现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因目前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有《刑法》、《合同法》、《著作权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中,缺少对电子合同形式和效力的有效认定,缺少对网络违法行为的有效规范和网络广告的正确规范,故可以适当增加对电子商务合同的解释条款、对网络犯罪处罚的条款,增加对网络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条款;在数字签名、身份认证及网络竞争内容加适当以补充、完善。

2.由于电子商务发展中往往出现如数字签名、电子支付、税收管理、安全认证、网络与信息安全、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亟需解决的有关问题,在没有相应法律法规予以规范时,可考虑制定新法或部门规章等。

3.电子商务立法要立足中国国情,并要借鉴国外立法经验,要注意和国际接轨。

4.摆脱传统观念,注意新事物的发展趋势,适时作出变通。

2000年9月公布施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正是通过专门立法来规范信息网络的发展,一定程度上约束了网络上的不正当行为。实践证明,先着手于从立法上构建电子商务法律机制,能切实有效地实现以法治“网”。

四、电子商务主要法律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一)电子商务信用机制的法律构建

基于传统的消费观念,人们对电子商务始终抱有一线观望。首先,对网上营销的产品缺少直接的接触和了解,无法亲身体验商品的性能、效应,顾客往往在买与不买之间难于取舍,以至于在此心理状态下达成的交易很可能因顾客在实际取得产品后不满而取消交易;其次,经营者为了获取利润,处心积虑,不排除通过夸大、虚假的广告宣传自己的商品,造成消费者的误解而订购,从而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再次,交易过程中双方的沟通主要是通过网络、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没有传统营销的直接面对面,由于信息本身存在的虚拟性,在此基础上达成的关于商品的交流信息并不可靠,可以基于一方的意思表示不真实而使整个交易脱节;第四,电子商务中物流配送一般通过第三方来完成,买卖双方对第三方的责任往往难于确定,而无从追究责任。第五,因时间上,造成商品的价格差异,经营者因不愿亏损,而不履行交易;最后,在众多的商事交易活动中,人们在享受网上购物方便的同时,交易当事人的不诚实行为屡见不鲜,而对相应的不诚实交易行为的惩戒力度又相对不够,直至演变为网络诈骗等网络犯罪事件也不时发生。

剖析以上现象,最终权衡的因素在于电子商务中的信用弊病,也就是交易安全系数偏低,当然这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经济问题,还是一个技术问题;搁置技术上存在的不利因素,苟且从法律上、市场经济调控上对市场主体的权益保护及交易的促成来看,建立以市场主体为基础和核心的信誉机制绝非偶然。从这个角度上,电子商务企业作为市场主题和信誉载体,构建信用机制是势在必行的了。

目前我们的电子商务信用机制还不完善,处于一个刚刚起步的阶段,法律上对此的立法少之又少,且规范之间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各种制约法规过于分散,缺少一部完整的法规或条例加以规范;在技术上,技术保障体系尚未真正构建起来,交易的安全和自由未得到更为有效的保证,再加上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决定了信用机制的构建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必须秉承“前瞻、谨慎、奏效”的信念和方向,本着“安全认证、诚实信用、实际履行”的原则,从下列几个方面来构建:

1.加强信用法制建设

当前人们对网络交易之所以抱有观望和担扰态度,是因为信用本身没有足够的基础和后盾予以保障,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加强信用法制建设,信用机制才能充分发挥作用,人们的担忧才得以消除。所以关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市场法,都要执行好,同时强化个案信用保护。例如,消费者在通过一商务网站订购所需商品,首先对商品的质量是否合格,难免过于担扰,因此,若能在交易过程中以《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商家加以承诺或声明,那么消费者的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障,在此基础上达成的交易机率自然提高。

2.建设信用保证系统

据了解,在BtoB的电子商务环境中,交易双方从信息、交易确认到生产交付、货物验收都可能在异地进行,没有第三方的信用保证,几乎不可想象能完成交易。它需要银行、商检和商务认证中心的联合工作,才能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信用体系[7]。必须有第三方的参与才能建立起相应的信用体系,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为交易双方提供信用保证,监督交易的执行。银行和商检是已经存在的职能机构,而商务认证中心是因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无论是建立国家的职能机构,还是产生公证机构来扮演这个角色,都需要从理论上多加探讨。当然,建立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也离不开应用一切可能的先进技术,因此技术上的保证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

3.建立完善的电子认证体系

电子认证(ElectronicAuthentication)被认为是具有技术性的监管方式。加强和完善电子认证,有助于保证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我国在电子认证方面的立法上应加强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监管等方面,强化安全认证上的管理。同时注意与国家密码管理法律法规的协调。这似乎倾向于追求实现经济民主,以经济法手段来管理和调整商法问题,有违私法自治的原则;但实际上,立法上作这样的规定和目标追求完全是出于交易安全的考虑,乃是遵从商法保障交易安全的基本原则。此外,强化电子签名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就电子签名行为的规范、法律效力的确立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第三章关于电子签名进行了有效的认证,对电子商务行业来说来说无疑是一个重要里程碑④。

(二)电子商务合同管理机制的法律构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合同是指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特别是经济合作领域。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签订合同也普遍成为了电子商务交易中最常用的交易形式,横向方面有经营者之间协定合作协议、联合协议、商务开发合同等,纵向方面有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购销合同、买卖合同等,然而由于电子商务本身存在的空间虚拟性决定了合同的管理显得非常艰难,从合同的生成到履行不可避免会出现问题和争议,使得合同的管理显得非常重要,因此,必须进一步从法律上来构建电子商务的合同管理机制。针对目前电子商务合同应用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苟且,将《合同法》中认定的合同生效条件套现到电子商务中,每一个条件足以引发思考和探索,现就此深入研究并提出几点意见:

1.从合同的订立上强化机制建设

合同的订立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在电子商务中,合同成立同样要经过这两个环节,在对要约和承诺在电子商务合同的认定上,是否与通常意义上的合同有着相同的认定标准呢?在通过网络所进行的交易中商家登载于互联网上的广告到底应视为要约还是要约邀请?这还是一个个十分重要又一直存在争议的问题,而法律对此却没有明确的政策框架加以认定和区分,以至于萌发了多种不同的观点,使纠纷难于解决。我们主张,为了避免商家或消费者因对术语的认识不同而发生不必要的摩擦和争议,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进一步制定实施办法或司法解释,统一衡量标准,使法律界定的概念潜移默化中为人们所接受,形成较高的法律意识,从而在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过程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履行。

2.从合同形式的有效性认定上强化机制建设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由于网络中使用的数据电文与传统的书面文件差异很大,数据电文能否被视为书面文件,以数据电文的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否可被视为书面合同,这不仅关系到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同时也是对传统观念的重大挑战。如果能切实通过法律条文对电子合同的形式加以规定,明确合同形式的种类和有效性。我认为在合同的形式问题上,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商家、企业均可以结合自身经营范围和商品的性质、消费群体的需求,实行合同模版管理。譬如,网上书店与订户的交易可以统一采用一种格式合同,当然在格式条款的定义还须依据《合同法》进行解释和认定。

3.从合同的效力的准定性强化机制建设

(1)生效时间的确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诺生效时电子商务合同成立。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信息形式签订电子商务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信息的,该数据信息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信息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同理,采用数据信息形式签订电子商务合同,承诺到达的时间与此相同。

(2)签名认证:在传统合同中,手签名或加盖公章的行为有二种功能:一是表明合同各方的身份;二是表明受合法约束的意愿。但在电子商务中,传统的签名方式很难应用于这种电子交易方式。因此,人们开始采用电子签名机制来相互证明身份。那么电子签名认证如何来确定其有效性,可根据新出台的《电子签名法》加以认定。

(3)必要时可以要求对合同等文件附加公证条件,通过公证程序,交易更具保障。

4.有效解决合同纠纷,完善合同管理机制

对因电子商务合同引起非涉及刑事方面纠纷我们提倡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或诉诸法院,也可仲裁解决。但是在纠纷中,关于举证必须处理好,证据不好保存,也不便提取,所以也涉及到证据的审查效力。

(三)电子商务的法律监督机制的构建

电子商务涉及到数字化的管理,随着电子化水平的提高,诸多交易的无纸化必然给各项监管工作带来阻碍。如:企业不愿意自揭其短,内部缺少应有的协调和自我监管;网上银行的出现,在电子商务领域介入的时间短,使得对金融信用记录进行有效的监管显得相当重要;另外,电子商务活动中税收体系现正面临着挑战和冲击,是当前缺少必要监管的必然局势。为了充分缓和各方面的矛盾,对电子商务可实行“政府发起、统一管理、部门协调、自我监督、逐步社会化”的法律监督机制。

1.应对监督主体进行界定。具体包括政府对整个电子商务过程的规划和指导,商家企业的内部监管和互相制约,个体的自我监督及对相对人的监督,最终,实行全社会的普遍监督。

2.对税收的监督。电子商务发展至今,税收“漏斗”问题日益严重,避税、漏税现象屡见不鲜,特别是在所得税、增值税方面的征收管理工作由于电子化交易存在着空间的虚拟性而难于有效开展,导致税收制度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和破坏。目前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对电子商务的征税制度各不相同。美国对电子商务实行全面免税制度:禁止联邦和州政府对Internet访问征新税,对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暂缓征税,对任何形式的电子商务不再增加新税。欧盟则采用“清晰与中性的税收”制度,对在Internet上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征收增值税,不征额外税。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对电子商务的涉税问题没有明确的政策。我国应对电子商务的税制建设持积极主动态度。国家税务局提出的电子商务税制“六原则”应是大体适应近中期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要求和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利益的税制框架[8]。现在需要加紧做的,是按照这一框架要求制定出具体独立的电子商务税收制度和实施细则。

3.从法律上对技术加以监督。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技术模式的不断更新,建立完善的电子技术监督法律机制势在必行,技术监督部门在行使监管职能的过程中,应定期对新技术开展试点运行,确保可行性。另外,通过制定有关技术方面的法律规范,使更有效地对电子技术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按正确轨道健康发展。

五、各种机制的综合运用

了解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客观认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而提出各种相应的法律机制,并不意味着他们独立发挥作用,而应强调综合作用的发挥。一方面,合同机制、信用机制、监督机制都应以法律的调整为核心,从法律的角度加以有效配合,才能有的放矢,目的都是为了从总体上全方位规范电子商务的发展,统一管理,分级、分类进行个案处理,应对问题的挑战提出对策,综合协调。另一方面,各种机制之间又是互相制约,互相作用的,一定的合同机制的构建、应以信用机制、监督机制加以保障,合同的管理才能得以更有效、更自觉地进行。

同时我们不排除其他行业在介入电子商务领域中对其进行必要的法律调整、权衡利弊,所以,在构建和完善以上主要机制的基础上,也有必要创造出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其他相关配套机制。首次,加快建设适应在传统产业和产品交易中进行电子商务活动的物流体系要充分考虑电子商务发展对传统经济运行方式和商品交易、流通模式带来的革命性改变趋势,建设与之相配套的新的物流体系;其次,发展国际经贸合作,引进外资,加强国际合作,在配备科学立法的基础上,使我国的电子的商务与国际接轨,促进国际经济、文化交流。

总而言之,电子商务发展的明朗前景有赖于构建一套统一的、完整的、配套的法律机制,并逐步完善起来。

注释:

①佚名:《电子商务教程》[EB/OL],建筑网络世界网,/maindoc/new/commerce/pxyd/

dzswpx/index1.htm,第一章第1页.

②佚名:《电子商务的优势》[EB/OL],中国营销在线—营销文坛,/happy/jianwang

010.htm,2004年9月4日访问.

③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Z],1996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85次全体大会以51/162号决议通过,第四条.

④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Z],北京: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04-8-28,第三章.

参考文献:

[1]佚名:,《电子商务的优势》[EB/OL],中国营销在线—营销文坛.

[2]张鹏、邓攀:《“流程再造”的挑战》[EB/OL],千龙财经,/26/2004/05/28/

1100@2078909.htm,

[3]佚名:《分析电子商务下的知识产权保护》[J],互联网周刊,1999年第11期.

[4]黄伟斌:《网高一尺,法高一尺》[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4年第24卷.

[5]季金奎:《电子商务立法的若干问题》[EB/OL],中国国家企业网,/yljc/view.asp?

newsid=200447104717974&classid=110.

[6]刘大洪:《论高科技时代民商法的创新》[J],佛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2003Vol.21No.1.

[7]汪牧青:《电子商务的交易风险与建立商业信用体系》[A],武汉:创思发展论坛,200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