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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生态文明建设

论述生态文明建设

论述生态文明建设范文第1篇

2014年以来,重庆环保世纪行紧紧围绕“生态文明,美丽重庆”这一主题,组织开展调研采访、宣传报道以及整改督查等活动,在全市营造起良好的生态文明社会舆论氛围,有效助推公民环保意识提升、环保法律法规实施、环境热点问题解决,为建设碧水青山、绿色低碳、人文厚重、和谐宜居的美丽重庆发挥了积极作用。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精心组织新闻宣传

紧紧围绕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新闻宣传,是2014年重庆环保世纪行工作的一大重点。

一是把握新闻宣传导向。紧扣“生态文明,美丽重庆”主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重庆环保世纪行组委会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重庆环保世纪行2014年新闻集中采访活动的通知》,牢牢把握新闻宣传导向,主动占领舆论宣传阵地。先后组织集中采访活动13次,16家中央驻渝和市属主要新闻单位、20余家市(区)级部门和有关单位参加活动,在中央和市级媒体上刊发(播)原创新闻稿件300余篇(条)。同时,各新闻单位记者积极主动深入基层开展多次分散采访报道,各级各类媒体进行了广泛转载,发出了生态文明“好声音”,传播了环境保护“正能量”,为生态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是丰富新闻宣传内容。为了丰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内容,重庆环保世纪行进一步强化区县联动,组织媒体记者先后赴城口县、璧山区、北碚区、大渡口区等地开展“生态文明,美丽重庆”集中采访活动。媒体记者们结合各地特色,围绕城口县生态农业发展、璧山区“深绿”城市建设、北碚区绿色能源发展、大渡口区湖库污染治理等进行集中采访,撰写了一批内容丰富、质量上乘的新闻宣传稿件。

三是拓展新闻宣传深度。在开展面上宣传的同时,重庆环保世纪行还紧紧围绕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实质,组织了一批深度报道。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重庆环保世纪行组委会主任杨庆育接受华龙网专访,就重庆市委、市政府印发的“绿色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进行了深入解读。重庆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等组委会成员单位也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刊发署名文章和解读文章。万州区、渝中区、渝北区等区县领导做客网络访谈节目,畅谈生态文明建设。此外,在《重庆日报》、《重庆晨报》、《公民报》、《中国环境报》等媒体组织整版报道5个,在重庆电视台策划特别报道2期,进一步拓展了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宣传的深度。

加强新环保法宣传做好新法实施准备

充分运用全媒体宣传平台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宣传,是2014年重庆环保世纪行工作的一大特点。

一是加强平面媒体宣传。重庆环保世纪行组委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接受环保部《新环境》杂志专访,结合重庆实际系统解读新《环境保护法》。在《人民日报》刊发深度报道《重庆:“按日计罚”严惩违法行为》,面向全国介绍重庆市“按日计罚”的经验做法。在《重庆日报》刊发整版报道《环保法庭“亮剑”保护青山绿水》、《“史上最严”环保法治理夜间施工扰民“顽症”》,系统介绍重庆市环境执法、环境司法工作的实践探索。

二是运用广电媒体宣传。重庆环保世纪行组委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做客重庆电台“阳光重庆”政务访谈节目就如何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与听众进行交流。重庆电视台《新闻解码》栏目播出节目《“绿色”梦想,如何落地生根?》,系统阐释了重庆市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如何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

三是做好新媒体宣传。围绕学习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在人民网重庆频道、新华网重庆频道、华龙网等重点新闻网站加强宣传,累计相关信息近100条。发挥重庆环保政务微博、重庆环保政务微信“双微”平台作用,及时转发主要新闻媒体关于新《环境保护法》的解读报道和评论文章,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的具体措施,累计相关信息300余条,信息阅读量达500万次。同时,策划组织了新《环境保护法》有奖竞答微活动,吸引近3万名网友参与。

四是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围绕如何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重庆环保世纪行开展了新《环境保护法》巡回宣讲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为全市人大系统城环工委、全市环保系统、有关区县党委中心组以及重庆化医集团、重庆环保世纪行新闻单位等宣讲了新《环境保护法》。先后在32个区县、18个大型企业巡回宣讲50场,累计1万余人聆听了现场宣讲。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环保重点工作

抓住大气污染防治和都市区湖库污染整治两大重点开展舆论监督,是2014年重庆环保世纪行工作的一大着力点。

一是深化舆论监督。重庆环保世纪行将大气污染防治与都市区湖库污染整治两项工作作为2014年舆论监督的重点。2014年全年,深入九龙坡区、南岸区、北部新区、沙坪坝区、武隆县、渝中区、城口县、璧山区、北碚区、大渡口区等地,开展集中采访活动13次,报道工作部署、反映工作进展,对取得的成绩进行充分肯定,对整治推进不力、项目进展缓慢的进行曝光,促进了重庆市这两项重点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重庆市政府副市长、重庆环保世纪行组委会主任陈和平也多次针对环保世纪行采访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难点问题组织专题会议研究,促进问题解决。

二是强化执法检查。为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就重庆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重庆环保世纪行组织媒体记者全程参与执法检查活动,并就检查组提出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水平等建议进行广泛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加速了相关工作的推进与落实。例如,为响应“蓝天行动”,重庆市2014年先后关闭了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包括西南合成制药寸滩分厂、重庆九龙火力发电厂、北碚磨心坡燃煤发电厂、重庆发电厂1号机组等。为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重庆市在全国率先建成和使用黄标车限行管理系统,2014年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7万辆。为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水平,市政府办公厅于2014年12月31日印发了《重庆市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污水、废气、垃圾)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是注重跟踪问效。重庆环保世纪行在组织集中采访的同时,又有针对性地组织了多次分散采访。组织媒体记者就环保“四清四治”专项行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黑作坊”专项整治、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整治以及重庆3家火电厂机组关停等内容或事件刊发系列报道,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促进重庆市环境保护重点难点工作取得实效。2014年,重庆市完成850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都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46天,同比增加40天:完成都市区25个湖库整治;在全国率先建立自然保护区空间管理系统;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整治专项行动,为58万中高考生“保驾护航”;完成650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取缔296家黑作坊。

狠抓环境社会宣传培育生态文明意识

精心策划系列社会宣传、着力培育生态文明意识,是2014年重庆环保世纪行工作的一大亮点。

一是进一步拓展“环保课进党校”工作。重庆环保世纪行继续充分运用党校这一重要教育平台,在党员干部中宣传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先后邀请环保部宣教中心主任贾峰、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李庆瑞到重庆市委党校作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专题报告。重庆环保世纪行组委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也受邀先后到市委党校,万州区、涪陵区、北碚区以及城口县、秀山县等区(县)党委中心组讲授环保课,进一步拓展了“环保课进党校”的工作形式和范围。2014年,通过各级党委中心组及党校举办环保课80余场次,累计2万余名各级党员干部接受了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教育。

二是组织开展了“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重庆环保世纪行组委会联合市级相关部门举办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环境文化活动。举办“青春环保同行生态家同共享”重庆市中小学生环保知识竞赛和重庆环保网络知识竞赛,吸引38个区县100万中小学生、300余万网友踊跃参加。开展“生态文明乡村行暨惠民电影进社区——环保公益片展播活动”,累计在全市2500个社区同步放映6000余场,吸引30余万市民观看。此外还开展了“我眼中的重庆蓝”摄影作品征集、“生态文明与环保五大行动”摄影大赛、生态文明进社区环保车尾集市等一系列接地气的宣传活动,有力促进了环境文化的繁荣。

论述生态文明建设范文第2篇

关键词:生态文明;理论研究;建设实践

中图分类号:Q98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2)11-0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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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生态文明是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人类应对生态危机的唯一正确选择,是人类对工业文明进行反思的必然产物。《寂静的春天》一书震撼了全球,给人类带来生态文明的曙光。随后《增长的极限》、《只有一个地球》、《我们共同的未来》以及《21世纪议程》等一系列著作的出版,使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许多专家、学者深受启发,他们皆从各自的学科视角出发,从伦理学、经济学、地理学、管理学、生态学、社会学等多个角度进行了相关方面的研究。本文拟对生态文明的研究现状进行分析,以期明确其未来研究趋势。

2生态文明概念及研究方法

2.1生态文明的概念

“生态”一词源于古希腊,是指家或我们的环境。“文明”一词最早出自《易经》,曰:“见龙在田,天下文明。”但“生态文明”一词则出现较晚,最早见于1984年叶谦吉发表的《在成熟社会主义条件下培养个人生态文明的途径》一文.1,且并无解释。直到1987年的全国农业生态讨论会上,他才指出“生态文明就是人类既获利于自然,又还利于自然,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又保护自然,人与自然之间保持和谐统一的关系”.2。之后,许多专家、学者及领导们从各自的学科背景、理论视野及关注点出发,对生态文明的内涵进行了不断的扩展和深化。由最初的只考虑人与自然的关系到考虑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从只考虑精神文明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生态文明的全局考虑;认识到除了要重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外还要建设公众健康型社会。综合分析,生态文明是指人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并遵循自然-人-社会复合生态系统运行的客观规律,建立起来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协调的良性运行态势,它是和谐协调、共生共荣、持续全面发展的新的社会文明形态,是人类创造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3。国外“生态文明”一词最早出现在1995年罗伊·莫里森的《生态民主》一书.4。国外对生态文明一词没有进行专门的研究,他们提到的大多是生态后现代主义、生态现代化等。

2.2生态文明的研究方法

生态文明涉及的研究方法较多,学者们基本运用唯物辩证法、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等方法,对生态文明的理论体系、建设实践等进行了多角度、多层次的研究和论述。

3生态文明研究进展

3.1国外研究进展

国外对生态文明研究比较分散,且很少给予直接的研究。然而在其相关领域,如生态哲学、生态政治学、生态经济学、生态技术等方面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3.1.1生态伦理观

西方学术界对于生态文明应持何种价值观,存在很大的争议。因目前人们基本否定了不顾一切后果、只以人类利益为目标的传统人类中心主义,所以争论的焦点转移到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和生态整体主义上。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仍然坚持一切以人类的利益为目标,但同时承认了传统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造成了人类和自然关系的紧张,强调人类的利益是生态运动得以维系的内在动力和基础,它主张吸纳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合理因子,抛弃其主张的应该满足人的“感性需求”,取而代之为应该满足人的“理性需求”5。生态中心主义认为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是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强调走出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确立了以“自然价值论”和“自然权利论”为基础的生态中心主义价值观。可见,人类中心主义没有考虑自然的价值与权利,生态中心主义又忽视了人的主观性。因此,生态整体主义的观点被提出,它要求站在自然-人-社会复合体整体的立场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

3.1.2生态马克思主义

“生态马克思主义”(The Ecological Marxism )一词,最早来源于1979年美国学者本·阿格尔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概论》一书.6。生态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制度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是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可以借助马克思主义思想,变革资本主义制度来消除生态危机,构建生态文明。威廉·莱易斯和本·阿格尔、安德列·高兹、詹姆斯·奥康纳、约翰·贝拉米·福斯特是生态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出发围绕以下三个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了制度维度、哲学价值观维度和政治维度三者内在统一的生态文明理论。这三个问题分别是:①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的意蕴是什么;②马克思主义是否已经解释了现代社会的制度性的生态危机;③马克思主义是否内生了系统的生态学思想.6。对上述问题,学术界仍存在着分歧,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3.1.3生态文明建设

巴里·康芒纳指出,环境危机的根源是生产技术上的空前的变革.7,所以应通过技术手段来解决环境危机。然而,小约翰·柯布强调,需要的不仅仅是技术,还需要改变或改善人们看待世界的方式和最深层的敏感性.8。唐奈勒·H.梅多斯等人也提倡从系统结构乃至思维模式上寻找解决人类的生存危机的突破口.9。生态文明还需政治、经济方面的变革。大卫·雷·格里芬认为,只要创建全球民主,那么发展生态文明就是有可能的8。乔舒亚·法尔利指出,要了解生态危机和建设生态文明,需要建立一种生态经济10。克利福德·柯布在《迈向生态文明的实践步骤》一文中试图在经济和政治框架内寻求迈向生态文明的实践步骤11。生态文明需要顶层设计。保罗·霍肯指出,环境问题的关键是设计而非管理12。

3.2国内研究进展

我国一大批学者从各自的学科视角出发,结合中国与西方传统中关于生态文明思想的精华,总结大量实践经验,努力构建生态文明理论体系;还有许多党和国家领导人站在世界和国家层面阐述生态文明理论并予以实践。

3.2.1生态文明理论

人类要实现从工业文明范式向生态文明范式的转换,首先需要进行一场思想理论上的革新,因此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是其必然要求。廖福霖认为生态文明观包含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内容。宏观方面:地球生态母系统的生态法则和基本规律,生态整体主义的世界观和综合、系统、协调的方法论,生态文明的基本原理和本质特征,生态安全观、生态生产力观等;微观方面:生态文明价值观、生态文明消费观、生态文明伦理观、生态文明观的绿色精神等.3。

刘湘溶从伦理学视角对生态文明进行了系统研究,出版有《生态伦理学》、《生态意识论》、《生态文明论》。余谋昌从环境哲学、生态哲学和生态伦理学方面进行研究,开创了我国社会科学的生态化,提出了许多生态概念,如“生态工业”、“生态工艺”、“生态文化”、“生态建筑”等。陈寿朋强调必须高度重视生态道德教育,让人类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深入人心。

刘思华从生态经济的角度来诠释生态文明。他重构生态经济理论,对绿色经济与绿色发展以及生态马克思主义经济作了富有创见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出版有《理论生态经济学若干问题研究》、《生态文明与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总论》等。廖福霖教授的《生态生产力导论》填补了生态生产力研究领域的空白,《生态文明经济研究》又系统地阐述了生态文明经济体系的各种形态及其发展的基本规律、对策和途径等。生产方式与消费方式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核心与关键,为此,许多学者做了进一步的研究。如姬振海认为,要转变高生产、高消费、高污染的工业化生产方式,就要以生态技术为基础实现社会物质生产的生态化,使生态产业在产业结构中居于主导地位.13;余某昌认为生态文明的生产方式主要特点,是非线性的和物质循环利用的生产,生态文明的经济形态是循环经济.14。过度追求物质消费并不一定能满足人的需求,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所以还应构建一种遵循以人为本和符合自然-人-社会复合生态系统演变规律的生态消费观;构建生态文明型的满足适度消费、公平消费、责任消费和文明消费等的消费模式。

曲格平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诠释生态文明。他提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独创性的环境保护理论,著有《中国的环境问题及对策》、《中国的环境管理》、《我们需要一场变革》等。徐春在对人类前工业文明、工业文明的发展历史进行回顾和反思的基础上,批判了工业文明的反生态性,提出了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道路的理论构想.15。潘岳论证了社会主义与生态文明的关系,指出生态文明是社会主义的内在本质要求和根本属性,生态文明将促进社会主义的全面发展.13。周生贤亦从环境保护、社会主义制度方面进行生态文明研究。郇庆治从政治层面进行研究,翻译了许多国外著作,还从生态政治理论、环境政治运动与政党、政府环境政策与管治方面对中国的环境政治学进行了回顾和展望16。姜春云的《姜春云调研文集——生态文明与人类发展卷》从哲学、理论、政策等层面对生态文明与人类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阐述.17。

王如松则从生态学角度、实践层面、技术层面研究生态文明,创建了融污染防治、清洁生产、产业生态、生态社区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生态省、市、县建设模式;集成不同尺度、不同类型的产业生态转型及生态工程示范技术;建立了不同层次行政区域环境、经济和人协调发展的系统方法.18。严耕的《中国省域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报告(ECI2010)》首次对全国省域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综合性量化考察。刘宗超从物理学的视角开始接触生态文明,提出地球表层系统信息增殖范型是建立全球生态文明的理论基础.19,一直致力于建构生态文明观理论体系和生态农业模式。

曾提出“生态兴则文明兴,打造绿色浙江”。十七大,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2012年,在“7·23”讲话中指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涉及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本性变革的战略任务,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原则、目标等深刻融入和全面贯穿到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20。此外,还有许多学者从特定的视角或以特定的方法对生态文明进行了积极的研究。

3.2.2生态文明建设实践

我国学术界各专家学者对生态文明理论如何能更好地运用到实践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如刘宗超以生态文明理论为指导,有效利用秸秆、树枝、家畜排泄物等制成生物有机肥,将农业生态断环进行了有机衔接;又经过不断的实践,提出了将生态文明建设具体化为“生产—交换—消费—服务—分解—还原—再生产”的生态工程模式,并组织专家针对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每个环节进行生态技术组合,将理论转变为可以规范操作的系统生态工程.21。季昆森提出了生态环境资本运营的理念,指出循环经济是生态型城镇建设的核心思想,注重 “四个入手”、“九大产业”,将循环经济理念变为现实.22。廖福霖教授对城市、乡村、森林以及江河流域的生态建设,环境治理与保护,人口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道德建设等方面作了系统、全面的探讨.23。他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包含五个子系统,即生态文明观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生产力的发展、生态文明消费观及其模式的确立、生态系统的恢复与建设及环境的治理与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机制的确立和实施.3。各地政府也制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政策,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2008年,北京市密云县,江苏省张家港市,浙江省安吉县,广东省深圳市、韶关市、珠海市正式被批准成为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随后又陆续出现一批生态文明试点地区,他们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值得各地借鉴。

4生态文明研究不足及展望

(1)对生态文明的研究深度仍有所欠缺,相关的研究成果在观点上重复、雷同现象较为严重,研究成果的思考也有待进一步深化。如究竟如何以马克思的生态理论为指导来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仍需要进一步展开研究。

(2)比较研究有待进一步强化。从已有成果来看,横向的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比较研究相对缺乏。

(3)研究视角有待进一步多元化。如从历史学、心理学等的视角进行探讨的成果相对较少。

(4)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处需要进一步加强,如循环技术如何才能转化为利用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现实?

(5)学术界与地方政府间的联系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避免任何一方的脱钩,应使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因此,要对生态文明的研究更加细致,从多方位多学科出发,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国家的经验,加强国际与地区之间的合作,对生态文明进行深入系统的探讨。既要有宏观上的认识,又要有微观上的把握,积极促进生态文明学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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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 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奋勇前进[N].人民日报,2012-07-24.

[21] 张勇.中国国情研究报告[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

论述生态文明建设范文第3篇

【摘要】生态社会主义思潮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西方社会出现的当代社会主义流派之一。近些年来国内学者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层面:一是对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进行解释性、综合性、评述性分析,即理论探讨与论评;二是本土化研究,寻找生态社会主义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契合点,即启示研究。本文通过对这些研究成果的初步梳理和总结,就如何开展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生态社会主义生态马克思主义启示

生态社会主义思潮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西方社会出现的当代社会主义流派之一。“指的是主要来源于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当代马克思主义者、社会主义理论家与活动分子依据生态环境问题政治意义日渐突出的事实逐渐形成的、在社会主义视角下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政治理论分析与实践应对”。郇庆治认为广义的生态社会主义研究可以划分为三个密切关联的组成部分:生态马克思主义理论、生态社会主义(狭义)理论和“红绿”政治运动理论。近些年来国内学者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层面:一是对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进行解释性、综合性、评述性分析,即理论探讨与论评;二是本土化研究,寻找生态社会主义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契合点,即启示研究。本文的目的是对我国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研究的主要内容与基本特点作初步疏理总结,并就如何开展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提出自己的看法。

1对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的主要思想进行解释性、综合性、评述性分析

国内学者有关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的著述数量比较多,比如,1995—2004年间被人大复印资料《社会主义研究》等转载的国内主要期刊上发表的关于西方生态社会主义的论文达122篇。其主体基本上是对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进行解释性、综合性、评述性分析的文章。目前,国内学者的论述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对马克思主义中生态学思想的论证。关于马克思主义传统中是否存在生态学思想,西方生态社会主义学者一直以来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岩佐茂、岛崎隆、霍华德·帕森斯、吉恩·古格·维兰克特、戴维·哈维、多纳德·李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有着丰富的或明确的生态学思想,或者说,马克思的思想本身就是绿色的。詹姆斯·奥康纳、吉恩—保罗·德里格、朱安·马蒂奈兹—阿里尔、米歇尔·雷德克里福特等学者则质疑马克思有自己的生态学思想或者说,否认马克思主义的生态学思想。在这其中,日本一桥大学学者岩佐茂和美国生态社会主义者詹姆斯·奥康纳可以说是两位影响较大的学者。前者1994年出版的《环境的思想》试图通过对实践唯物论的重新诠释来阐发马克思主义中所包含的丰富生态学思想。他认为,由于马克思辩证唯物论彻底批判和超越资本主义社会的性质——消除生产生活异化和物化造成的“自然的异化”从而实现生产与消费中人与自然的正常关系——而具有后现代的特征,并不像有些批评者说的那样只是近代思想的一个分支。因此,在他看来,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核心是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而不是人对自然的统治关系。也就是说,人类针对自然对象的劳动实践未必一定会导致“自然的异化”或自然环境的破坏,问题在于我们是基于一种“支配自然”的态度还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观念。与岩佐茂的立场不同,后者则在1997年出版的《自然的理由: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中提出马克思主义传统中存在着生态学关注方面的“理论空场”,而这需要通过重新阐释和解构马克思主义在人类与自然界相互作用问题上的辩证唯物主义思考方法来解决,也就是说,需要对历史唯物主义理论“重构”。

总体而言,国内学者的研究明显地侧重于前一思路。郇庆治1994年出版的《自然环境价值的发现:现代环境中的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研究》从对马克思“对象性活动”概念的理论阐释出发,将马克思的人化自然观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自然的人化是逐渐发生的历史过程、自然事物的客观必然性依然存在但有了新的意义、自然人化的实现方式是人的对象性活动和自然人化的现实基础是人类社会。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提出了拓展马克思主义的人与自然辩证关系的三个“关节点”:人与自然系统共存的有条件性、人与自然关系的中介性和人类存在活动的社会性。像岩佐茂对辩证唯物论的重新阐释一样,他的主要目的仍是着力于论证马克思的自然生态思想或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与生态学的内在一致性。

解保军2003年出版的《马克思自然观的生态哲学意蕴:“红”与“绿”结合的理论先声》旨在阐发马克思自然观所包含的现代生态哲学思想,从而为解决当代生态环境问题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导。臧立(主编)2003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论环境》的前言所表明的主旨也是挖掘与归纳马克思恩格斯著述中的环境关爱思想。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对人类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双重特性的强调对人类通过社会关系的调整实现人与自然间合理的“物质变换”或“人与自然和解”,有着强烈的时代性。

(2)对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的基本思想和立场的阐释。我国学术界普遍认为,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的基本思想可概括为四个方面:生态原则、社会责任感(或社会公正)、基层民主和非暴力。有人称之为“四项原则”或“四支柱”。例如,韩海涛认为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的基本理论是由生态原则、社会责任感、基层民主和非暴力四大支柱构成的。熊家学也有相似的表述,他认为,“四项原则”贯穿于生态社会主义体系之中,是生态社会主义理论的脊梁和灵魂,生态社会主义就是以此为骨架建筑起来的。但也有人认为“四项原则”或“四支柱”实质上只是生态主义特别是绿党的政治主张。

其他学者对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基本思想与基本立场的表述与上述观点大致相同,只是在分析视角或概括方式上有所差异。

周穗明在1998年与人合著的《激进,温和,还是僭越》中,对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的历史发展与基本思想进行了概括分析。她将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的历史发展划定为70年代的“红色绿化”(共产主义运动转向生态运动)阶段、80年代的“红绿交融”(马克思主义与绿色思想和运动结合)阶段和90年代以后的“绿色红化”(社会主义化)阶段,并把生态社会主义思潮与生态主义理论的差异归纳为四个方面:理论基础不同、哲学文化取向不同、政治诉求不同和对资本主义的本质与未来发展的认识不同。生态社会主义虽然在总体上具有一些类别化的特征,但在生态危机的性质、根源、克服生态危机的手段、策略以及未来前景等问题上都有大致相同的看法。“应该指出的是,她对生态社会主义发展三个阶段的划分与概括后来被其他学者广泛接受,尽管关于“红色”绿党(RedGreens)和“绿色”绿党(GreenGreens)的说法严格说来并不准确”。

郇庆治在1998年出版的《绿色乌托邦:生态主义的社会哲学》和2000年出版的《欧洲绿党研究》中,设专门章节对“生态社会主义”的历史发展和主要理论观点作了归纳总结。在后者中,“他将生态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概括为生态马克思主义的阐释、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和新马克思主义的综合三个阶段,并将生态社会主义的理论观点概括为对生态环境问题成因的阐释、对人与自然辩证关系的阐述、对未来绿色社会的设想和关于走向绿色社会的道路四个方面”。

包庆德认为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的基本思想可归纳为两大部分:一是生态危机。生态社会主义者对生态危机的成因、生态危机的性质及生态危机的出路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理论探讨。二是未来社会。生态社会主义者对未来社会的经济模式、政治模式和社会变革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基本主张。王立则认为生态社会主义在经济、政治、社会、国际关系等各个方面表达了自己的主张,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系统的思想体系,其基本理论包括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构建全新的价值观体系以及未来社会理想等方面。张荣等人则归结为对生态危机根源的思考与探索、变革资本主义的途径和阶级力量、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对未来新型社会主义的构想。

(3)在解释为主的思路之下对生态社会理论新意旨的探索。韩立新认为,马克思恩格斯的“对自然的支配”绝不是类似于主奴关系那样的“绝对的支配”,而是一种有责任的支配。“因而,马克思主义是一种扬弃了自然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对立的、主张依靠变革社会制度去最终解决环境难题的生态社会主义”。王向峰通过阐发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人化自然”思想,提出了人与自然的完美统一体才构成一个理想社会的看法。“在他看来,马克思理论视野下的自然是一个包含着人与社会的广泛性存在,人类从自然界和动物界中的地位提升只具有相对的意义,因为人类永远也不可能完全摆脱其固有的自然与动物属性,人类只能依赖自然才能创造自身、社会、科学、艺术以及属于人的一切;人类人化自然的过程,既是一个人类外部自然发生变化的过程,也是人类自身自然和社会精神性方面不断人化的过程。因而,问题的关键是自然的人化、人类属人自然的人化和人类社会性精神性人化的和谐统一,其理想目标是,人类既能自由自觉地对待人自身,又能自由自觉地对待人类自然环境,即实现一种美的境界。”

2本土化研究,寻找生态社会主义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契合点,即启示研究

生态社会主义思潮作为西方社会主义思潮中的一种,其价值还是明显的,对当前中国内政外交政策的制定具有启示作用。目前,国内学术界的研究和探讨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1)对生态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关系的论述。虽然生态社会主义思潮渊源于西方马克思主义生态危机理论,但许多生态社会主义者都将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作为当代研究和解决生态问题的出发点,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思考和解决生态问题。刘付春认为,生态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科学社会主义为生态社会主义提供了方法论指导,生态社会主义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他认为,科学社会主义运用历史唯物论,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得出社会主义最终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客观规律。这种历史唯物观对生态社会主义考察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历史现象,包括生态问题在内无疑提供了方法论的指导。反过来,生态社会主义作为社会主义学说中的一种变种,一股左翼思潮,同其他社会主义一样,立足于对西方国家的批判思考和对各种社会主义模式的反思超越,从新的视角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的新途径:以生态为中心,关注人类、自然与环境。这无疑为社会主义思想发展提供了新的参考思路,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内容。生态社会主义所要解决的问题大都切中时弊,十分现实。单小桐认为,“生态社会主义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生态观,恢复了生态问题在马克思主义中的重要地位,弥补了以往社会主义理论对生态问题的缺位,并且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其理论切入点,克服以往现实社会主义理论过分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夸大阶级斗争的极端性,恢复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本真面貌。”应该承认,生态社会主义思潮作为社会主义流派之一,其理论和实践都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创新和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2)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对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研究。生态社会主义以生态效益为核心价值,以人和自然的和谐关系为追求目标,并且把人类的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其他活动置于其中进行思考和评价,形成了很多有价值的思想,对于我们开拓视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启示作用。国内学者在这方面论述比较丰富,从不同的视角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徐振光在《论生态社会主义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一文中认为,生态社会主义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启示主要有三点,即正确认识人和自然的关系,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发展基层民主,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大力发展生产力和先进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朱秋则将其概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始终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原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始终遵循社会公平正义原则。杨向荣在《生态社会主义及其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一文中将生态社会主义的世界观概括为生态经济观、基层民主观、生态价值观,进而提出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对我国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熊剑龙认为,生态和谐发展观是生态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生态社会主义对中国和谐经济建设、和谐政治建设与和谐文化建设的启示作用。其他学者的基本立场和观点与上述几位学者大致相同,不一一赘述。

3简短评论

生态社会主义是一种复杂的政治、文化现象。国内的生态社会主义研究已经取得了诸多重要进展,突出表现在对生态社会主义理论本体的梳理与研究和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方面的探讨,可以说构成了西方社会主义思潮与运动研究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但同时不可否认,目前国内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研究至少忽视了以下两个方面的理论探讨。一是生态社会主义思潮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的探讨。生态文明是社会主义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像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那样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将生态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特别是我们正在从事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结合起来,既是社会主义建设本身的一种强烈的现实需要,也会构成生态社会主义理论研究深入与具体化的重要视角。“尽管社会主义的未来理想与制度设计在中西方知识界都处在一个相对冷淡的时期,但至少对像我们这样依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国家来说,这仍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二是生态社会主义与可持续发展、生态运动,环境运动在内的各种进步运动的关系的探讨。科学社会主义运动必须与包括生态运动,环境运动,环境公民权等在内的各种进步运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推动世界的进步和发展。在这方面,还几乎没有严肃意义上的研究成果,而要实现这一点,不仅需要研究者具有更加扎实有效的文献资料整理分析能力,还应有一种更加广阔的理论视野与大胆的创新勇气。就此而言,生态社会主义研究正处在一个迈向新阶段的关节点。

参考文献

[1]郇庆治.生态社会主义述评[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0,(4).

[2]郇庆治.从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到现代环境哲学[J].山东大学学报,1995,(2).

[3]郇庆治.国内生态社会主义研究论评[J].江汉论坛,2006,(4).

[4]韩立新.马克思的“对自然的支配”:兼评西方生态社会主义对这一问题的先行研究[J].哲学研究,2003,(10).

[5]王向峰.论马克思“自然人化”论中的生态美学思想[J].社会科学辑刊,2001,(5).

[6]刘付春.近年来生态社会主义研究综述[J].求实,2008,(9).

[7]单小桐.论生态社会主义及其对我国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的启示[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3:

[8]朱秋.生态社会主义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6,(3).

论述生态文明建设范文第4篇

相对来说,对十七大报告提出、十报告系统阐发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层面依据的理解要更容易些,而对此最权威的概括无疑是十报告的表述:“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因而有理由相信,上述三方面事实信息的充分公开本身就是对全社会公众的超乎我们想象的有力的社会政治动员。人们会更加确信,我国所遭遇的是对一系列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区域性“红线”突破的危机,因而面临的是从发展阶段性、发展模式到发展理念的一种综合性挑战。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层面阐释,是一个更为复杂、也会蕴涵着更多争议的问题,但对于如何理解其现实推进的政治动力异常重要。换句话说,我们只有搞清楚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建设什么,才能真正明白如何从政治上去推动这一进程。依据十七大、十报告的阐述,生态文明(建设)概念可以概括为如下四重意涵:其一,生态文明在哲学理论层面上是一种弱(准)生态中心主义的自然/生态关系价值和伦理道德;其二,生态文明在政治意识形态层面上是一种有别于当今世界资本主义主导性范式的替代性经济与社会选择;其三,生态文明建设或实践则是指社会主义文明整体及其创建实践中的适当自然/生态关系部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指的广义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四,生态文明建设或实践在现代化或发展语境下,则是指社会主义现代化或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向度。进一步说,前两点基础上的综合,应该是一种更为完整的“生态文明观念”的概括。也就是说,生态文明及其建设概念内在地意味着或蕴涵着一种既“红”又“绿”的革命性变革。但客观而论,迄今为止的学术探讨都拘泥于或者“红”或者“绿”的议题领域,而明显缺乏一种实质性的“红绿”联盟或融合思路。后两点在相当程度上只是不同学术视角和语境下的理论概括或表述,却有着大致相同的对象实指(在现实中自然生态景观与人文历史遗产的保护和生态可持续发展往往并没有质的区别)。而一个逐渐被认同和接受的观点是,“建设生态文明”应该是一个同时包括生态文明的生态(自然)管理、经济(生产与生活)、社会(人居)、文化、制度的复合性系统。生态文明(建设)概念上述界定的最大好处,是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到这样一种新型理论与实践的制度性挑战与变革意蕴。概括地说,我们不仅需要在认识上实现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五位一体”的整体性理解,而且要致力于构建一种确保“五位一体”总布局得以实现的新制度体系和体制,也就是创建一种新政治。一方面,生态文明的政治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

它包括两个核心性要素:一是建立在一种生态民主的新民主政治基础之上,二是社会主义的政治性质。就前者来说,我们要学会和通过不断“绿化”的公民政治意识,来主动地重构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之间的政治制度性关系;就后者来说,我们要逐渐学会和更多通过资源生态与社会财富的公正与公平分配,来尽可能减轻人类社会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开发利用压力。无论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还是“努力迈向社会主义的生态文明新时代”等提法,都首先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信奉与承诺的一种表达,当然同时也是中华民族长远/根本利益以及最广大人民群众政治意愿的体现。因而,生态文明政治制度的建设过程,就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制度与体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也就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道路与理论不断完善的过程。另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推进离不开绿色的政治动力。创建或走向生态文明的关键在于“建设”,而生态文明的建设举措和实际进展,都离不开绿色政治力量的推动。如果把生态文明划分为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社会(人居)、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等五个构成性部分,那么所有这些构成性要素的萌生、成长与扩展,都需要适当的政治力量的积极推动。比如,生态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也许是市场,但无论是市场的培育管理、技术产品的研发,还是消费者的意识与行为转变,都离不开政府或非政府力量的政治推动。更明确地说,落实“五位一体”总布局、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首要政治目标,或者说“重中之重”,就是建设一个强大的“环境国家”或“生态文明国家”。“环境国家”是指现代国家(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一种“绿色契约”关系。国家(政府)依法享有对辖区内生态环境的保持、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管治权限与职能,而人民拥有对国家(政府)的环境管治进行赋(撤)权并行使民主政治监督与抗争的权利。具体地说,“环境国家”体现为一个国家的生态环境立法、生态环境执法和生态环境司法制度体系的总和。它们作为一个整体,共同承担着维护一个国家的生态环境安全、健康与美丽的管治责任,而这种管治责任的大小及其行使又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再)赋权和政治监督。生态环境尤其是自然生态景观和人文历史遗产的有效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直接性任务,而这也是“环境国家”理应承担的首要责任。由此而言,强有力的“环境国家”,既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会成为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进展的重要动力。各级人大和政府制定的生态环境或生态文明建设法规,是“环境国家”权能与管治能力的基本体现。从最终可能写入宪法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条款,到街道社区的生活垃圾分拣处置规定,真正体现的都是我们国家对一种生态文明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自觉意愿和政治追求。俗话说,“无规矩无以成方圆”,生态文明和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不断政策化与法规化,表面看起来是对人们行为自由的某种程度制约与限制,但从根本上说,则会有助于人们主动形成与接受一种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习惯、文化与文明。即使从文明的最原始意涵来说,它也不仅意味着人类在自然世界中的生存与行动自由(基于技术进步与经济社会组织改进),还包含着人类对自身的诸多纯粹自然望的主动节制与约束。生态文明建设也是如此。而必须强调的是,广义上的“环境国家”,除了包括一大批掌握先进绿色技艺、又具有生态意识自觉的企业,还应包括或依托于一个健全的“生态文明社会”。也就是说,生态意识自觉与组织起来的公民,成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与主要推动力。一方面,就像文明的根本性体现是人的素质一样,生态文明的根本性体现也是人的素质。这意味着,生态文明及其建设,归根结底是要实现人的素质的培育与提高。换句话说,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培育和造就成千上万的具有生态文明素质的“绿色新人”。另一方面,“绿色新人”只能首先来自那些率先实现了文化意识革新与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的少数公民(群体),而他们将会成为整个社会实现生态文明性变革的引领性力量。因而,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性前提,就是创造适当的经济社会条件,从而使之成为由少数“绿色新人”带动的、由最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大众性事业。

2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与体制改革的构想

基于上述理解,即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政治要求,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下创建一个社会主义的“环境国家”或“生态文明国家”,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就是一个远为全面而深刻的“生态民主重建”进程,而不简单是一个“行政扩权”或“制度与政策经济化”过程。从宏观构架的角度讲,“环境国家”或“生态文明国家”建设,应特别强调如下四点:一是执政党“绿化”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分为16个部分、60项议题,最后一项、但也最为关键的一项,是“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对照《决定》第58-60条,如何把全党同志的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如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如何更好发挥人民改革主体的作用,对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体制改革都至关重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成立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以及“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中组部出台了明确不再以GDP作为考核地方领导干部政绩主要依据的规定,以及全国各省市已广泛开展的生态文明建设试点,都是党中央加强与改善这方面改革领导的重要体现,尽管其长期效果还有待验证。但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对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与实践这个崭新的议题领域来说,中国共产党还首先是一个学习者和探索者。比如,近几年来由于雾霾频发而凸显的生态环境质量问题,需要全党作出一种更为积极的民生与民主政治回应。必须让全党充分认识到,我们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与挑战,已很难简单通过污染治理与节能减排等经济技术手段来加以解决,而是必须致力于从发展模式到发展理念的全方位转变,而实现这种转变的“理论武器”和“政策抓手”,就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就执政党“绿化”建设来说,可以做的工作还有许多,但最根本的是对党政干部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思想教育。十报告在执政党建设部分强调了“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和“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而必须强调的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样是党面临的长期的、复杂的和严峻的考验,生态环境管治失信(甚或失败)危险同样日趋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总之,必须像惩治腐败那样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实质性提高全党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当然,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从来都是一个有机整体,离开了后者的前两者都难以取得实效。而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共产党“绿化”建设的水平,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进展。二是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十报告明确要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的《决定》则进一步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以法治精神统领和指导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中国的基本要求是,一方面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尤其是司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其审判权检察权。

具体到我国的环境法治政府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已初步建立了一套以宪法、刑法、民法等相关基本法和环境保护法、专门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为基本内容的法律体系(当然还包括相关性国际法和地方法律规章),以及负责法律制定、实施与监督的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制度体系机制。这是积极的一面。但也必须承认,我国的环境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存在着显而易见的缺陷与不足,未能在促进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立法方面,环境立法精神与原则的严重滞后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这一点在最近的《环境保护法》修改中已暴露无遗———仍不愿明确接受已成为国际通例的宪法性公民环境权益和基础性环境政治参与权利;在司法方面,生态环境法律的“软法”或“二等法”地位虽然是一个世界性现象,但在我国表现得尤为严重,而这与司法部门长期过于谨小慎微的态度密切相关;在行政执法方面,对法律渠道本身的不信任和对行政处罚手段的青睐(“以罚代法”),在进一步损害环境法律本身权威的同时,也严重弱化了环境行政执法的权威性与效力。解决上述问题的总体思路,还在于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既要进一步改善我们的生态环境立法质量与水平,使之更加契合我国应对严重环境挑战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又要花大力气提高我们的环境司法与环境执法的质量和水平,实质性克服目前的“有法不依”和“以罚代法”问题。更具体地说,提高环境立法的重要路径之一,是更广泛地开展相关议题立法的民主辩论和公众参与。而改善环境司法和行政执法的关键,则是真正保证司法与执法系统的独立性,同时大力强化对司法与行政系统的法律和民主监督,并对各种形式的渎职、失职或违法行为严加惩处。而其中的关键性环节,就是社会、公众与媒体的更充分和有序介入。三是环境行政监管制度/体制建设。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要求来说,目前这种条块分割的行政制度与体制并不是一种适当的模式,甚至有着许多内在性的缺陷。正因为如此,十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与四中全会《决定》和同志的系列讲话,都强调了应依据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来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努力建立一种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与监管体制。具体而言,我国的环境行政监管制度与体制至少存在着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职权落差”———自2008年升格为部级的环保部依然是中央政府权力构架中的一个弱势单元,因而很难履行公众期待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的国家责任;“整体协调性差”———不仅不同生态环境要素,而且不同大气成分也可能隶属于不同行政部门的现实,使环保部与其他部委缺乏应有的既分工又合作,而大部分环境突发事件的失当处置所损害的都是环保部的社会形象;“体制不畅”———环保部目前的机构框架(主体司局、区域督查中心和附属性事业单位),与其他传统型部委相比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因而很难成为一种有效应对复杂的生态环境议题的监管制度/体制;“能力较弱”———以环保部为核心的生态环境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政策管理、领导水平和职员素质,都存在着一个能力不足的问题,因而难以在协调各政府部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方面扮演一种领导者的作用。例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的划定各种“生态红线”,其中许多领域的“红线”并不是目前的环保部一家能够划定的,而即便它这样做的话,也有一个所划定的“红线”会不会被其他部委和地方政府以合法名义突破的问题。改进我国环境行政监管制度/体制的总体思路也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整个国家制度框架的顶层设计上做出一种更为合理的规划,比如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基本人权”写入宪法,设立“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或明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目前的“中央文明办”工作范围),组建更高行政级别的“国家生态环境与遗产委员会”。但所有这些制度性安排,不是为了简单扩大某一行政部门的权力,而是确保中央政府各部门和各级政府真正按照“五位一体”的总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其中,直至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一种自觉的执政理念与行政意识。二是经过重建或整合的新环境部(或生态环境与遗产委员会)能够在组织架构(横向和纵向)、运行机制、工作方式等方面进行重大改革。比如,将生态环境保护法规的贯彻落实与行政监管责任更多转交给地方政府,将工作重点更多地转向对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或可持续发展提出立法与政策建议,更多地扮演“环境国家”创建中的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管治平台提供者的角色,等等。四是“环境公民社会”建设。应该说,环境公众参与或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公民主体参与,都是理论上不难说明的问题。十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也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这方面工作的重要性。

论述生态文明建设范文第5篇

【关键词】生态社会主义 生态马克思主义 启示

生态社会主义思潮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西方社会出现的当代社会主义流派之一。“指的是主要来源于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当代马克思主义者、社会主义理论家与活动分子依据生态环境问题政治意义日渐突出的事实逐渐形成的、在社会主义视角下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政治理论分析与实践应对”。郇庆治认为广义的生态社会主义研究可以划分为三个密切关联的组成部分:生态马克思主义理论、生态社会主义(狭义)理论和“红绿”政治运动理论。近些年来国内学者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层面:一是对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进行解释性、综合性、评述性分析,即理论探讨与论评;二是本土化研究,寻找生态社会主义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契合点,即启示研究。本文的目的是对我国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研究的主要内容与基本特点作初步疏理总结,并就如何开展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提出自己的看法。

1 对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的主要思想进行解释性、综合性、评述性分析

国内学者有关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的著述数量比较多,比如,1995—2004年间被人大复印资料《社会主义研究》等转载的国内主要期刊上发表的关于西方生态社会主义的论文达122篇。其主体基本上是对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进行解释性、综合性、评述性分析的文章。目前,国内学者的论述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对马克思主义中生态学思想的论证。关于马克思主义传统中是否存在生态学思想,西方生态社会主义学者一直以来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岩佐茂、岛崎隆、霍华德·帕森斯、吉恩·古格·维兰克特、戴维·哈维、多纳德·李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有着丰富的或明确的生态学思想,或者说,马克思的思想本身就是绿色的。詹姆斯·奥康纳、吉恩—保罗·德里格、朱安·马蒂奈兹—阿里尔、米歇尔·雷德克里福特等学者则质疑马克思有自己的生态学思想或者说,否认马克思主义的生态学思想。在这其中,日本一桥大学学者岩佐茂和美国生态社会主义者詹姆斯·奥康纳可以说是两位影响较大的学者。前者1994年出版的《环境的思想》试图通过对实践唯物论的重新诠释来阐发马克思主义中所包含的丰富生态学思想。他认为,由于马克思辩证唯物论彻底批判和超越资本主义社会的性质——消除生产生活异化和物化造成的“自然的异化”从而实现生产与消费中人与自然的正常关系——而具有后现代的特征,并不像有些批评者说的那样只是近代思想的一个分支。因此,在他看来,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核心是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而不是人对自然的统治关系。也就是说,人类针对自然对象的劳动实践未必一定会导致“自然的异化”或自然环境的破坏,问题在于我们是基于一种“支配自然”的态度还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观念。与岩佐茂的立场不同,后者则在1997年出版的《自然的理由: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中提出马克思主义传统中存在着生态学关注方面的“理论空场”,而这需要通过重新阐释和解构马克思主义在人类与自然界相互作用问题上的辩证唯物主义思考方法来解决,也就是说,需要对历史唯物主义理论“重构”。

总体而言,国内学者的研究明显地侧重于前一思路。郇庆治1994年出版的《自然环境价值的发现:现代环境中的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研究》从对马克思“对象性活动”概念的理论阐释出发,将马克思的人化自然观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自然的人化是逐渐发生的历史过程、自然事物的客观必然性依然存在但有了新的意义、自然人化的实现方式是人的对象性活动和自然人化的现实基础是人类社会。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提出了拓展马克思主义的人与自然辩证关系的三个“关节点”:人与自然系统共存的有条件性、人与自然关系的中介性和人类存在活动的社会性。像岩佐茂对辩证唯物论的重新阐释一样,他的主要目的仍是着力于论证马克思的自然生态思想或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与生态学的内在一致性。

解保军2003年出版的《马克思自然观的生态哲学意蕴:“红”与“绿”结合的理论先声》旨在阐发马克思自然观所包含的现代生态哲学思想,从而为解决当代生态环境问题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导。臧立(主编)2003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论环境》的前言所表明的主旨也是挖掘与归纳马克思恩格斯著述中的环境关爱思想。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对人类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双重特性的强调对人类通过社会关系的调整实现人与自然间合理的“物质变换”或“人与自然和解”,有着强烈的时代性。

(2)对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的基本思想和立场的阐释。我国学术界普遍认为,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的基本思想可概括为四个方面:生态原则、社会责任感(或社会公正)、基层民主和非暴力。有人称之为“四项原则”或“四支柱”。例如,韩海涛认为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的基本理论是由生态原则、社会责任感、基层民主和非暴力四大支柱构成的。熊家学也有相似的表述,他认为,“四项原则”贯穿于生态社会主义体系之中,是生态社会主义理论的脊梁和灵魂,生态社会主义就是以此为骨架建筑起来的。但也有人认为“四项原则”或“四支柱”实质上只是生态主义特别是绿党的政治主张。

其他学者对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基本思想与基本立场的表述与上述观点大致相同,只是在分析视角或概括方式上有所差异。

周穗明在1998年与人合著的《激进,温和,还是僭越》中,对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的历史发展与基本思想进行了概括分析。她将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的历史发展划定为70年代的“红色绿化”(共产主义运动转向生态运动)阶段、80年代的“红绿交融”(马克思主义与绿色思想和运动结合)阶段和90年代以后的“绿色红化”(社会主义化)阶段,并把生态社会主义思潮与生态主义理论的差异归纳为四个方面:理论基础不同、哲学文化取向不同、政治诉求不同和对资本主义的本质与未来发展的认识不同。生态社会主义虽然在总体上具有一些类别化的特征,但在生态危机的性质、根源、克服生态危机的手段、策略以及未来前景等问题上都有大致相同的看法。“应该指出的是,她对生态社会主义发展三个阶段的划分与概括后来被其他学者广泛接受,尽管关于“红色”绿党(Red Greens)和“绿色”绿党(Green Greens)的说法严格说来并不准确”。

郇庆治在1998年出版的《绿色乌托邦:生态主义的社会哲学》和2000年出版的《欧洲绿党研究》中,设专门章节对“生态社会主义”的历史发展和主要理论观点作了归纳总结。在后者中,“他将生态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概括为生态马克思主义的阐释、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和新马克思主义的综合三个阶段,并将生态社会主义的理论观点概括为对生态环境问题成因的阐释、对人与自然辩证关系的阐述、对未来绿色社会的设想和关于走向绿色社会的道路四个方面”。

包庆德认为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的基本思想可归纳为两大部分:一是生态危机。生态社会主义者对生态危机的成因、生态危机的性质及生态危机的出路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理论探讨。二是未来社会。生态社会主义者对未来社会的经济模式、政治模式和社会变革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基本主张。王立则认为生态社会主义在经济、政治、社会、国际关系等各个方面表达了自己的主张,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系统的思想体系,其基本理论包括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构建全新的价值观体系以及未来社会理想等方面。张荣等人则归结为对生态危机根源的思考与探索、变革资本主义的途径和阶级力量、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对未来新型社会主义的构想。

(3)在解释为主的思路之下对生态社会理论新意旨的探索。韩立新认为,马克思恩格斯的“对自然的支配”绝不是类似于主奴关系那样的“绝对的支配”,而是一种有责任的支配。“因而,马克思主义是一种扬弃了自然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对立的、主张依靠变革社会制度去最终解决环境难题的生态社会主义”。王向峰通过阐发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人化自然”思想,提出了人与自然的完美统一体才构成一个理想社会的看法。“在他看来,马克思理论视野下的自然是一个包含着人与社会的广泛性存在,人类从自然界和动物界中的地位提升只具有相对的意义,因为人类永远也不可能完全摆脱其固有的自然与动物属性,人类只能依赖自然才能创造自身、社会、科学、艺术以及属于人的一切;人类人化自然的过程,既是一个人类外部自然发生变化的过程,也是人类自身自然和社会精神性方面不断人化的过程。因而,问题的关键是自然的人化、人类属人自然的人化和人类社会性精神性人化的和谐统一,其理想目标是,人类既能自由自觉地对待人自身,又能自由自觉地对待人类自然环境,即实现一种美的境界。”

2 本土化研究,寻找生态社会主义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契合点,即启示研究

生态社会主义思潮作为西方社会主义思潮中的一种,其价值还是明显的,对当前中国内政外交政策的制定具有启示作用。目前,国内学术界的研究和探讨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1)对生态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关系的论述。虽然生态社会主义思潮渊源于西方马克思主义生态危机理论,但许多生态社会主义者都将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作为当代研究和解决生态问题的出发点,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思考和解决生态问题。刘付春认为,生态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科学社会主义为生态社会主义提供了方法论指导,生态社会主义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他认为,科学社会主义运用历史唯物论,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得出社会主义最终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客观规律。这种历史唯物观对生态社会主义考察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历史现象,包括生态问题在内无疑提供了方法论的指导。反过来,生态社会主义作为社会主义学说中的一种变种,一股左翼思潮,同其他社会主义一样,立足于对西方国家的批判思考和对各种社会主义模式的反思超越,从新的视角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的新途径:以生态为中心,关注人类、自然与环境。这无疑为社会主义思想发展提供了新的参考思路,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内容。生态社会主义所要解决的问题大都切中时弊,十分现实。单小桐认为,“生态社会主义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生态观,恢复了生态问题在马克思主义中的重要地位,弥补了以往社会主义理论对生态问题的缺位,并且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其理论切入点,克服以往现实社会主义理论过分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夸大阶级斗争的极端性,恢复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本真面貌。”应该承认,生态社会主义思潮作为社会主义流派之一,其理论和实践都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创新和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2)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对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研究。生态社会主义以生态效益为核心价值,以人和自然的和谐关系为追求目标,并且把人类的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其他活动置于其中进行思考和评价,形成了很多有价值的思想,对于我们开拓视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启示作用。国内学者在这方面论述比较丰富,从不同的视角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徐振光在《论生态社会主义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一文中认为,生态社会主义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启示主要有三点,即正确认识人和自然的关系,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发展基层民主,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大力发展生产力和先进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朱秋则将其概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始终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原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始终遵循社会公平正义原则。杨向荣在《生态社会主义及其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一文中将生态社会主义的世界观概括为生态经济观、基层民主观、生态价值观,进而提出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对我国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熊剑龙认为,生态和谐发展观是生态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生态社会主义对中国和谐经济建设、和谐政治建设与和谐文化建设的启示作用。其他学者的基本立场和观点与上述几位学者大致相同,不一一赘述。

3 简短评论

生态社会主义是一种复杂的政治、文化现象。国内的生态社会主义研究已经取得了诸多重要进展,突出表现在对生态社会主义理论本体的梳理与研究和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方面的探讨,可以说构成了西方社会主义思潮与运动研究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但同时不可否认,目前国内对生态社会主义思潮研究至少忽视了以下两个方面的理论探讨。一是生态社会主义思潮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的探讨。生态文明是社会主义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像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那样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将生态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特别是我们正在从事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结合起来,既是社会主义建设本身的一种强烈的现实需要,也会构成生态社会主义理论研究深入与具体化的重要视角。“尽管社会主义的未来理想与制度设计在中西方知识界都处在一个相对冷淡的时期,但至少对像我们这样依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国家来说,这仍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二是生态社会主义与可持续发展、生态运动,环境运动在内的各种进步运动的关系的探讨。科学社会主义运动必须与包括生态运动,环境运动,环境公民权等在内的各种进步运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推动世界的进步和发展。在这方面,还几乎没有严肃意义上的研究成果,而要实现这一点,不仅需要研究者具有更加扎实有效的文献资料整理分析能力,还应有一种更加广阔的理论视野与大胆的创新勇气。就此而言,生态社会主义研究正处在一个迈向新阶段的关节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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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郇庆治.从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到现代环境哲学[J].山东大学学报,1995,(2).

[3] 郇庆治.国内生态社会主义研究论评[J].江汉论坛,2006,(4).

[4] 韩立新.马克思的“对自然的支配”:兼评西方生态社会主义对这一问题的先行研究[J].哲学研究,2003,(10).

[5] 王向峰.论马克思“自然人化”论中的生态美学思想[J].社会科学辑刊,2001,(5).

[6] 刘付春.近年来生态社会主义研究综述[J].求实,2008,(9).

[7] 单小桐.论生态社会主义及其对我国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的启示[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3:

[8] 朱秋.生态社会主义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