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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总结范文第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飘轻飘”为你整理了这篇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按照省委关于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省直机关各单位迅即传达学习全省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积极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着力抓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省直各单位认真学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滕佳材,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王宇燕在全省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和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于丛乐关于开展专项行动的通报,及时成立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摆在最突出的位置来抓,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省人大机关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袖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生态文明和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聚焦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木里矿区综合整治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推、拖、怕、贪”等问题。省政协、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省供销联社、省工商联、省残联等单位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省委决策部署,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对生态文明思想和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进行了再学习、再对照、再检视。

二、突出问题导向,开展自查自纠。省直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把自已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结合各自实际严格开展自查自纠。省委办公厅要求各级党组织围绕“推、拖、怕、贪”问题,以3大类21条重点纠治问题和省委办公厅开展的“九紧盯、九查看”为主要内容,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等形式开展对照检查,既检视班子问题,又检视个人问题;既查找思想上的问题,又反思工作上的失误。列出清单改,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立查立改,列单销号,抓好整改。省政府办公厅在落实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结合办公厅工作实际和本处室工作职能特点,围绕统筹协调、办文办会、参谋助手、应急值守、调查研究、督查督办等方面,查摆带有典型性、普遍性、经常性的作风突出问题加以精准整改纠治。省委政法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文联、省粮食局等单位及时制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整改工作方案》,把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现象。各党支部认真梳理本支部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做到全面整治。省委网信办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干部作风整治关键,把边整边改、推进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切实肩负起网络舆论引导、信息化协调发展、保障网络安全的神圣职责,用工作实效推动网信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制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列出“三个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扎扎实实抓好整改,动真碰硬解决问题。省农业和农村厅针对行业领域生态治理和行业作风,着眼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水域环境保护等重点内容,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屠宰行业乱象整治、长江流域禁渔等重点工作,既摆出存在问题的具体行为表现,深挖问题的内在思想根源,全力推进整改。青海日报社把“背靠背”和“面对面”结合起来,把“请进来”与“走出去”结合起来,把“自己找”与“群众提”结合起来,主动听取基层群众对领导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的反映,对改进作风、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总结范文第2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执着,持之以恒纠治作风突出问题,聚焦当前党员干部在公路养管工作中与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中存在的作风纪律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整治专项行动,推动全总段领导干部作风纪律实现明显转变,为推动公路养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作风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旗帜鲜明讲政治,把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穿整治专项行动始终,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以良好精神状态和扎实工作作风履职尽责、攻坚克难。

坚持领导带头,强化示范带动。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担当担责,带头深入一线,带头靠前指挥,带头破解推进公路养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级做给一级看,抓好本级带下级,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此次专项行动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主要对象是全总段科级及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要目标是聚焦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木里矿区综合整治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推、拖、怕、贪”,即“遇事就推、推不掉就拖、拖了后就怕担责、胆子大的就贪”的问题。通过建立完善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不断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履职尽责本领,通过汲取木里矿区非法采矿的深刻教训,真正做到遵规守纪、廉洁从政、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清醒认识到环保的严峻性,以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效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举措。

三、重点问题

结合公路行业实际,聚焦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木里矿区综合整治三方面,按照十个结合,围绕政治建设方面、思想建设方面、组织建设方面、作风建设方面、纪律建设方面五大类开展专项整治。

四、工作安排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总结范文第3篇

一、总体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推动我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开展工作作风“大排查”。对辖区内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作风进行“大排查”,对存在的“慵懒散浮拖”现象进行普查、彻查,不留死角,并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二是促进工作作风“大转变”。切实加强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素质教育、岗位技能、业务操作、服务礼仪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思想认识、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确保全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作风得到大转变、大提升。三是形成工作作风“大监管”。建立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作风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工作作风督导检查,确保工作作风监管机制得到有效落实。畅通游客投诉渠道,加大工作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坚决做到投诉一起、查处一起。努力创建一支素质好、作风好、形象好、业务强的“三好一强”文旅公共服务队伍,为群众和游客提供高效、便捷、温馨、优质的文旅公共服务。

二、整治内容

是否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工作作风不严谨;是否存在工作人员形象意识差、举止不得体、“慵懒散浮拖”;是否对从业人员定期开展素质教育、岗位技能、业务操作、服务礼仪等学习培训;游客投诉渠道是否畅通;投诉问题是否处理到位等。

三、整治范围

全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包括以下类别:

旅游度假区类: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游客集散中心;

文物博物类: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博物馆(非A级景区);

公共文化类: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室);

艺术类:美术馆、演艺场所。

体育类:体育场馆。

四、整治时间

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7月30日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动员发动、自查整改、检查验收、总结提高等四个阶段。

(一)动员发动阶段(2020年6月16日至6月20日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整治行动工作,制定整治行动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0年6月21日至7月10日)。对照省、市要求和整治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填报《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作风“大排查”暨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7月11日至7月25日)。局将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开展全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作风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迎接市局的复查准备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7月26日至7月30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加强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素质教育、岗位技能、业务操作、服务礼仪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思想认识、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确保全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作风得到大转变、大提升,努力创建一支素质好、作风好、形象好、业务强的“三好一强”文旅公共服务队伍,为群众和游客提供高效、便捷、温馨、优质的文旅公共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提高。各公共文化服务场馆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落实监管职责,按要求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我县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工作作风得到大提升、大转变,使到游客和市民朋友感受到高效、便捷、温馨、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为进一步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局文化艺术股负责全县公共文化类、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责任领导:杨顗,具体责任人:冯敏光;负责全县文物、博物类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责任领导:向军,具体责任人:冯敏光;局旅游股负责全县旅游度假区类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责任领导:刘志青,具体责任人:杨克均;

局体育股负责全县体育类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责任领导:张强,具体责任人:刘世界;县文化执法大队负责全县文化市场、旅游市场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责任领导:黄峥,具体责任人:张辉平。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总结范文第4篇

县教师进修学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积极推进教师培训及邢台电大广宗分校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聚焦“四风”和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把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深入纠正“四风”,大力改进工作作风,教职工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将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单位头等要事来抓,出台了《县教师进修学校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并要求各科室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研究。学校一把手亲自谋划、制定推进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及时组织进行深入学习县委相关文件精神。首先由党员进行带头学,抓住“关键少数”,形成以点带面的学习效果;其次召开全体人员大会进行集中学,将学习面进一步扩大,使文件精神全覆盖;最后由科室组织详细学,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巩固学习效果,提高专项活动质量,推动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得以落实。

二、狠抓重点,全面整治

一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我们先后组织召开会议,学习传达省、市、县关于进一步抓好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并就做好纠风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领导带头查摆问题。坚持领导带头,从校领导班子成员做起,逐项查摆“四风”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为单位教职工干部职工做示范、做表率。并要求各科室对照“四风”,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查找和整改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效果清单。三是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以学习党的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体,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会议,并要求每一位干部教师职工,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围绕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以及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展开自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四是开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我们组织开展了“回头看”,逐项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研究改进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五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微信工作群、LED电子屏、悬挂布标、印刷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在单位内部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声势,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三、全面谋划,严格落实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具体安排,开展自查自纠,刀刃向内动真格。在严肃认真地开好两次组织生活会的基础上,对照“四风”问题的十种表现,整改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和整改本单位存在的“四风”及作风纪律方面突出问题,并研究整改措施。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组织、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不绕弯、不回避、不遮掩,刀刃向内,认真剖析自身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突出问题,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共查摆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党风廉政,为民服务,五类问题10余条,全部进行了立整立改,达到了自我诊治、自我提高的目的。

四、下一步工作

虽然我校2019年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但是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下一步,我校将围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谋划,确保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效果的稳定性和长期性。一是抓好学习教育。继续深入学习领会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教师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地抓好作风建设。二是进行问题查摆。坚持领导带头,在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服务基层教师等方面主动作为等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查摆“四风”问题,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三是开展民主生活会。按照中央和省、市、县要求,认真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并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整改,取得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上级反馈、自我剖析等渠道发现的带有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逐项进行研究,建立相关制度机制,确保效果的稳定性和长期性,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总结范文第5篇

2015年7月15日至8月31日。

(一)坚持统筹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本辖市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统一部署、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市处非办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职责要求,切实履行行业主(监)管职责。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好本行业、本系统内的风险排查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坚持分工协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市实际和行业特点,明确各部门职责,逐一落实有关部门在清理整治、行业监管、监测预警、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责任。加持密切协作,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坚持防范化解风险为主,依法稳妥打击为辅。要通过加强日常监管、警示教育、整改规范等方式,努力化解存量风险,防范新增风险,稳妥处置已暴露的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县(市、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坚持打防结合,打早大小,切实提高办案效率,集中力量打击处置一些重案要案,加快陈案旧案办理进度,提高威慑力。

(四)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在积极遏制当前非法集资高发蔓延态势的同时,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全力加强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风险。

(一)突出重点。此次专项整治,以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网络借贷、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院校、养老机构、房地产及本地其他案件高发行业为重点整治行业和领域,以外流作案情况突出地市户籍人员、非法集资高发区域户籍人员、非法集资高发行业从业人员、曾参与或从事非法集资人员及本地确定的高风险人群为重点排查群体,以涉嫌推介、发售非法理财产品的网上、网下公开宣传,尤其人群密集场所的摆摊、设点、集会宣传及电话、短信宣传为重点清理对象。切实加强对各类媒体广告资讯审查把关,防止非法集资、非法理财及欺诈性广告肆意传播;坚持重点突出,稳步实施,通过专项整治,有效化解一批风险隐患,遏制当前非法集资高发、多发势头。要严肃纪律,严禁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为非法集资提供支持;要加强对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尤其是一线经营网点和员工队伍的管理,确保不参与非法集资。

(二)分类处置。对非法集资风险线索,要加强会商研判,全面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资金损失程度及维稳等因素,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手段分类处置,积极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坚决依法查处恶意骗取资金、肆意挥霍资金、借资金运作非法牟利,非法集资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既要高度警惕行业无序发展可能造成的风险,也要切实防范清理整治过程新引发的风险,进一步加强对相关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协同处置工作,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处置措施,防止矛盾升级。

(三)强化监管。各级各部门要以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积极适应商事制度改革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新形势,有效应对非法集资手法翻新、欺诈性、隐蔽性更新等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管措施。要结合本地实际,健全制度规范,明确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严防监管真空。推动有关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业务经营异常、银行账户异动、发起人违法犯罪等信息实行有效监控预警,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予以处置。探索建立风险提示、清单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及时公布涉嫌违规经营和非法集资的企业及高管人员、股东名录,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加强风险警示,在非法集资高风险行业单位经营场所明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吸收资金、发行理财产品”、“对单位使用个人账户收支资金的情况提高警惕”、“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等,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