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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的主要途径

碳中和的主要途径

碳中和的主要途径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低碳经济 ;碳排放系数; 外部性

一、引言

当下,全球面临气候变暖、生态环境恶化、雾霾问题严重等诸多危机,“低碳经济”这一全新议题被提上议程。作为减缓和稳定温室气体浓度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作用的农村地区,随着其经济的不断发展,逐渐产生了对农村土地的不合理利用、化肥的大量使用、森林的无节制砍伐和草原的沙化等现象,结果是这个区域的总碳排放量甚为庞大,导致了区域气候变化乃至全球气候的逐渐变化。这样就产生了一个新的议题,那就是气候变化、经济大发展背景下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农村向来被认为是经济落后的地区,而根据低碳经济的原理,经济较好的地区才有可能成为排放量基数和增长率较高的地区。因此,由于农村地区碳排放量很低与农民的收入很低,故应该大力发展经济,这也是目前的现实状况。但自从20世纪60年代以后,这个以经济为中心的新古典主义的思路应该进行革新,生态、环境应该被加入到发展农村经济的路径思路当中,因为农村也出现了很大生态、环境以及影响全球变暖的重大问题。本文所采用的“农村低碳经济路径”是指通过低碳经济方式来使农村区域经济达到可持续发展、环境质量可接受的一种模式。

二、农村低碳经济低径的探索

分析公共事务的理论模型的解决方案不外乎三种:政府途径、市场途径和自发组织。1.政府路径。在空气中碳排放量市场负外部性的情况下,农村经济当中个人消费碳产品所带来的收益和农村经济当中的个人为生产、消费碳产品所支付的成本决定的竞争均衡是无效率的,原因在于忽视了其所产生的外部成本。根据科斯定理,产权的有效分配可以解决外部性问题,但是这个定理是在极其严格的假设条件下完成的,从现实与短期角度来看,对于农村经济的实行目前来说是不现实的,一般思路是市场均衡需要从竞争均衡点移动到效率均衡点。通用的做法是政府需要以第三方的身份在农村CO2碳排放市场上采取行动。但是为了获得配置效率,即MC=MR,政府应该设定一定的标准改变农村居民行为结构、经济结构等,采取这样的结构途径才有可能解决既减少CO2排放量又提高农民收入,但是政府设定的标准是广泛意义上的标准,由于政府不是效率驱动的与准确的估计成本和收益是较为困难的,实行起来就更加困难。虽然如此,为了这个目标,设定一定的标准和路径仍然是非常有效的,同时还具有很强评价与监督作用,调查中发现针对农村地区的类似低碳的路径较少涉及,如科技支持、提供信息和执行监管等途径。下面提到的因素又会使政府实施上述路径受到影响。政府制定的经济环境标准很可能没有配置效率,如:立法限制,信息不充分,地区差异。所以政府途径所设定的目标和采取的途径很可能没有配置效率。但是根据调查显示,目前农村低碳经济路径的现状是政府路径占据主要地位,但是实施起来较为困难和具有长期性,效果不明显且不具有长期性,市场路径几乎较少出现。市场方法由于目前农民的短期效应和收入压力,很多农民的支付意愿较为低。2.市场途径。尽管不能仅仅依靠市场本身解决环境问题,但是,政策制定者在解决农村解决生态问题可以运用市场激励机制。市场途径主要运用价格或其他经济变量激励碳排放产生者削减碳排放。市场方法的目的是将CO2排放所引起的外部成本内在于农民、厂商、消费者的决策和行为当中,这样一来,农民就能够根据市场中的变化做出决策调整自己的行为结构,从而具有成本收益的原则。本文在此期冀探讨出市场途径的优势。世界各国都借助以市场为基础的途径控制碳排放。主要的三种途径为碳交易、碳税、生态补偿。最近的研究表明越来越多的采取更多的预防手段,也就是将上述三种途径更加具有预防性。如碳交易倾向于保证金/还款制度。农村CO2排放市场值得开发,同时又必须进行严格保护,可以交易,并同时增强其碳汇能力。但是必须在农村可承受的规模之下。3.农村结构路径——农村结构存在问题。由于农村的地理特征、房屋高度、人口密度等,决定了农村生态系统的村镇、农业、自然子系统结构,那么低碳农村的空间性路径从自身角度来看便需要在这三个结构性变量上改变。3.1从村镇子系统来看,对于农村人口来说可以说是一个社会性结构途径,目标是使农民的消费行为的外部性成本减少。大部分地区的能源结构主要是以秸秆、煤和汽油为主,具有低碳型的能源较少,因此,低碳能源结构应该朝着低碳型发展,比如沼气、生物能、太阳能等,在政府的带头作用于扶持下,主要作用在于降低最初更换能源结构的交易成本,同时结合宣讲活动等使农民明白改变能源结构的成本收益特征。3.2农业子系统中的农业结构,而农业结构一班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较为单一;二是农田基本制度,包括化肥、农药、农业机械、灌溉、秸秆。目前农民在行使这些农田基本制度时并未考虑低碳、生态等方面的因素,农村低碳经济要求改变农田基本制度结构。这样的结构维持了几十年,违背了低碳经济的很多原则,市场自发的破坏这里的结构,但是这里依然没有政府组织、自发组织去改变已受到破坏的农业市场。3.3是自然生态子系统:从地面角度来分析,具有草地植被稀疏、土地结构单一、土壤面积很大、地形此起彼伏的特点。这个结构也需要改变,方法是显而易见的,进一步的途径需要采用政府途径和市场途径综合应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发展农村经济要始终考虑温室气体排放量这一贯穿始终的目标和线索,综合上述所有低碳行动途径,而其根本途径是改变农村结构,甚至是改变农村聚居区的密度,乃至人口迁移。同时需要结合政府途径和市场途径来共同改变农村结构。由于人们的不合理消费行为决定了农村结构,那么如果改变农村结构,那么我们就可以改变消费行为趋于自然化。这时区域经济学的理论对于农村的布局、乃至城市对其产生的影响,要综合考虑。我们需要在问题的根本原因层面上寻求其转变的路径。目标和途径已经基本清楚,接下来就需要定量评估每一项的成本和收益。我们应该从根本上通过发展农村低碳经济路径来改变农村经济路径。根据外部性分析,以前的路径和现有的结构不具有效率均衡,比如家电下乡、种粮补贴,增加这些供给是提高生活水平,但对生态环境效率的提高,似乎并没有显现,农村低碳经济路径应该循着这个方向去调整。同时,对这些地区而言,碳排放具有尚未发掘的潜力与面临紧迫的压力,也许潜力更加巨大。确立了目标与路径,接下里所需要做的就是实施时间表、成本收益分析,最后要做跟踪报告和相应的评价,可以科学研究、试验推广相结合,建立一些长期的农村低碳经济、低碳农村试验项目。

作者:孙思萌 单位:对外经贸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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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宪英.我国低碳农业解读及其发展路径初探[D].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3).

[4]张景云.基于低碳经济角度的新农村建设思考[J].经济研究,2011(24):35-37.

[5]陈蔚镇,卢源.低碳城市发展的框架、路径与愿景[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181-206.

碳中和的主要途径范文第2篇

(中共福建泉州市委党校,福建 泉州 362000)

摘要:目前我国自然资源保护制度建设在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上都存在着诸多缺陷与不足。为了应对这一状况,就必须在加强自然生态资源补偿与税收法制化以及政府财政转移支付法制化的同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生态补偿银行制度、保护地役权制度、碳汇交易制度、生态产品认证制度,从而全面协调地推进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制度化建设。

关键词 :自然生态资源;制度建设;法制化;市场化

中图分类号:X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500(2015)07-0053-04

收稿日期:2015-06-15

作者简介:陈彩棉(1966-),女,福建泉州人,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生态文明与自然资源保护。

自然生态资源是人类生存与发展所必需的自然条件与物质基础,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和基本保障。正是出于对自然生态资源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大报告将自然资源生态文明确立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及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途径。生态建设,制度先行;因而,对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制度建设问题进行研究,不仅是关于生态文明研究的深刻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关乎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美丽中国”建设能否顺利推进的重大实践问题。

1 我国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制度建设现状

就总量而言,我国是个资源大国,然而,若从人均的视角看,我国自然生态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却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据有关部门测算,我国水资源总量在世界上排名第6位,但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值的25%;我国人均拥有草地不足5亩,仅为世界人均草地的大约一半;我国森林覆盖率为18.21%,为世界平均值的一半;我国现有耕地面积约20亿亩,位居世界第2,但人均则排在世界第67位,而且还是世界上荒漠化和沙化面积危害较严重的几个国家之一,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27.46%[1]。尤为严重的是,这些自然生态资源不仅人均占有量少,而且还分布极端不均衡,从而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后果。面对这种状况,为了形成自然生态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制度建设。

不可否认,目前我国在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相对于所面临任务的艰巨程度而言,这些努力是远远不够的,体系内部还存在着诸多缺陷与不足。这些缺陷与不足可以归结于法制化建设的不足与市场化途径的缺乏两个方面。

1.1 法制化建设不足

1.1.1 未能真正完全融入生态文明理念

不可否认,在国家层面上的相关法律基本上能够秉持并彰显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与零净损失的理念。然而,基于各地方具体和实际的地方性立法并未能完全融入这些生态理念。在具体立法中,往往从本地方的利益出发,既没有设立相应的法律制度以确保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贯彻与践行,也未能在重要资源上深入贯彻零净损失理念。就此而论,大多地方性立法在生态理念上停留在字面和口头。

1.1.2 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目前自然资源保护法律大多规定了各个市场主体和个人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强制性义务,但未能规定与之相应的生态权利,致使在履行生态义务需要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时,大多市场主体和个人倾向于漠视生态责任,以最大程度地获取经济利益。而且,在规定行政强制性义务时,大多罚则规定过于笼统,不足以对违犯法律者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1.1.3 体系化程度不高

虽然目前我国在矿产、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中都规定了生态补偿制度,但缺乏相应的技术标准,尤其是缺乏对生态补偿制而言至关重要的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从而导致了在生态恢复实践中因缺乏必要的制度支撑而缺乏现实可操作性。此外,在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中,由于没有建立相应的生态环境激励法律制度,以至于资源型企业在具体资源开发中缺乏践行生态理念的激励机制,从而使得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归于无效。

1.2 市场化途径缺乏

1.2.1 生态补偿市场化手段相对滞后

以作为当前最为重要保护措施的生态补偿为例,目前大多地方现有法规和条例严重滞后于生态补偿方式的发展。当前,国外自然资源生态补偿手段已普遍实现了从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向,并发展出碳汇交易、排污权交易、湿地银行、一对一交易等市场途径。然而,我国目前这些市场途径还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在法律法规中对这些新自然资源生态保护的法律支持还缺乏必要的关注和支持。

1.2.2 自然生态资源用途限定市场化手段乏力

目前,我国自然生态资源用途限定主要是通过物权法、矿产资源法、草原法、水法等单行自然资源法来进行调整和规范的。这些法律规范借助于国家强制性规定明确了自然资源权利人的生态义务,从而具有鲜明的公法性质。实践证明,这种公法手段在众多环节和方面并非是充分有效的。国外的成功经验表明,在这一方面相较于公法手段更为高效的是付诸市场化途径,主要包括地役权合同、碳汇交易、排放权交易、生态产品认证、私人补偿、湿地银行等。目前,这些市场化途径尽管为相关法律所确认,但并没有过多地强加强制性义务,因而属于私法手段的范畴。然而,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体系中,缺乏相应的市场化途径据以实现的规范和规定。

鉴于目前我国在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制度不健全现象,要推进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制度化,就必须在法制化和市场化两个层面上协调并进与均衡发展。

2推进我国自然生态资源保护法制化进程

作为一种公共资源管理,自然生态资源保护无疑首先适用于公法领域。因而,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制度建设首先应体现于公法途径和公法体系建设方面。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日渐恶化以及自然资源的日趋匮乏,我国在国家和地方两个层次上,大力推进自然生态资源法律体系建设。在国家层面上,主要包括《森林法》、《矿产资源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法》、《土地管理法》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自然资源法律。在地方层面上,具有代表性的有《黑龙江省草原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甘肃、内蒙古等省区在森林、草原、矿产等自然资源保护的相关条例、办法等也可圈可点。可以说,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种类齐全、法条完备的自然资源法律体系。然而,要切实保障这些法律法规效力的发挥,还必须进一步推进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制度化,大力加强自然生态资源补偿、生态税收、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等一系列公法手段的法制化。

2.1 推进自然生态资源补偿法制化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自然生态资源保护不力的关键原因在于生态资源补偿机制不完善。鉴于现有各类自然生态资源补偿机制过度重视政府作用的现象,要完善自然生态资源补偿机制,就必须改变过度倚重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的做法,充分引入市场机制,激发市场活力,扩展保护资金的筹集途径,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激励保护生态资源的积极性[2]。

值得强调的是,生态资源补偿机制不完善不仅体现于机制本身,而且还在于缺乏据以施行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了弥补现有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体系缺乏可操作性的弊端,国家应尽快颁布并实施统一的适用于全国层面和范围的“生态补偿法”,制定科学合理并切实可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技术标准和补偿标准,对自然生态资源补偿中的补偿主体、补偿程序、补偿方法、补偿手段等一系列问题予以明确详尽地界定,从而为自然资源生态补偿提供科学而明确的法律依据,由此增强自然生态资源补偿制度的可操作性。

2.2 增强自然资源生态税收法制化

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管理者和守护者,无疑是森林、草原、湿地以及矿产等公共自然资源及其所产生生态效益的主要购买者。然而,由于政府财力有限,因而单纯依靠政府购买远远不能完全补偿产生自然资源生态效益的生态成本和经济投入。为此,国家必须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生态税收法律法规,将我国境内所有的受益于自然资源生态效益的单位和个人都纳入生态税征收的对象范围,并根据各种资源的具体特性来确定生态税收的征收主体、征收额度、征收方式等。通过这种生态税的有效征收,来补偿生产自然资源生态效益所耗费的成本,以实现生态效益最大化。

2.3 加强政府财政转移支付法制化

生态公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而同代人之间的生态公平又是生态公平的重要方面。从国外的先进经验看,同时代不同地区生态责任与生态义务的对等性主要是通过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来实现的。借由横向转移支付,使自然资源生态效益的受益地区向供给地区提供生态补偿。不可否认,目前我国已在一定程度上和范围内实行了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来进行生态利益调节,但大多仍停留在单纯的“输血式”补偿的阶段上,主要是将补偿金额直接发放给生态供给地区的个体住户。这种补偿方式不仅不利于闲散资金的集中,而且也不利于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引导。鉴于这一现状,国家就应站在社会公平守护者的高度上,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法律法规,从法律的高度上规定财政转移额度,强力推行提供技术支持等“造血式”补偿途径,借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

3创新我国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市场化途径

如前所述,我国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制度的缺陷不仅在于法制化建设方面,而且还在于缺乏与之相匹配的市场化手段和途径。因而,切实保障对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就必须在完善我国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公法途径的同时,创新并完善与之相匹配、相适应的市场化途径和手段。这就是要求构建旨在保障自然生态资源公益价值最大化的公益性私权。在这里,自然生态资源领域的公益性私权不仅仅表达个人生态利益和诉求,而且还承载着社会整体的公共生态利益,是生态公益性公权在生态效益发挥、生态利益分配、生态正义维护等一系列问题上的“增效剂”和“调节器”,是有效解决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公权性与开发利用私权性之间冲突的法律保障机制[1]。

3.1 建立自然资源生态补偿银行制度

自然资源生态补偿银行制度是美国在1993年首先启用的一项湿地保护制度,是指在预期开发行为可能造成某个湿地的损失之前,先购置土(湿)地建造或恢复新的湿地,来满足水源保护区或生态区域内的补偿需求。一旦这些湿地建立以后,补偿银行可以提供补偿存款(mitigation credit)用来做异地补偿(off-site compensation),这些存款可以由建立银行的人使用。在美国,通过生态补偿银行的实施,目前已基本达到了湿地零净损失的目标[3]。作为一种事前补偿,这种补偿方式比事后补偿有着更大的前瞻性、高效性和可操作性。

鉴于这种补偿制度的优越性,我国很多地区纷纷效仿,出台了各具特色的《湿地保护条例》,其后又将保护对象扩及草地、森林、矿产等其他自然生态资源。其中最为紧迫的当属一些地区的矿产开发对草地造成破坏的生态补偿。在这些地区实施生态补偿银行制度,就是要在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禁止破坏湿地义务等制度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提高矿产开发启动门槛,强制性要求在采矿企业尚未对草原产生破坏前,将先行购买补偿草地作为赔偿确立为获得采矿许可的必要条件,并引入市场机制和途径来弥补公共管理滞后性、公权灵活性不够以及政府资金不足等缺陷。

3.2 健全碳汇交易制度

碳汇交易制度是一种在国际范围内新兴的以排放许可为交易对象的环保制度,属于受私法调整的市场途径。通过碳汇交易,可以极大地拓宽自然生态资源保护的融资途径。目前,国际上碳汇交易制度主要应用于森林资源保护上。在我国,要完善碳汇交易制度,首先必须拓展这一制度适用范围,将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都纳入制度设计保护的对象。事实上,与森林相比,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有着更低的固碳成本。据测算,1 hm2草原的固碳能力就达1.65 t之巨。鉴于草地、湿地等自然生态资源固碳的低成本和高效率,应在碳汇储量高的地区大力建设碳汇基地和综合性自然资源碳汇交易市场。

同时,要建立健全与碳汇交易制度相匹配的一些基础性制度。首先是低碳信用卡制度,根据持卡者的碳排放情况,消除自己的碳足迹,也可通过个人购碳平台购买经过认证的减排量,以支持减排项目的实施;其次是初始碳信用免费分配制度,对碳信用进行免费初始分配;再次是碳信用市场准入制度,将企业是否具有一定的碳信用作为判定其能否进入该行业的一个指标重要指标[4]。

3.3 完善自然资源保护地役权制度

所谓地役权,就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要完善自然资源保护地役权制度,就必须切实做到确立国家、地方政府、非政府公益组织、企业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多元化主体;建立国家、地方政府财政、国债、生态补偿税等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渠道,确保生态补偿基金的充足与调配;主体在通过向供役地人支付报酬获得自然资源上的保护地役权的过程中,必须遵照市场规律和市场机制;保护地役权人严格行使对供役地人的经营管理自然资源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的权利,供役地人切实履行对自然资源进行严格保护的义务。这样,通过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性利用,在发挥自然资源生态功能的同时,也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经济功能[1]。

3.4 实施生态产品认证制度

所谓生态产品认证制度,就是指在符合绿色环保、资源节约、低碳节能等方面认证标准的自然生态产品上贴上证明性图形标志,使广大消费者能够根据这些标识而确认这些产品的生态性,进而能够为购买这些产品而付出比一般的同类产品更高的价格。借由这种机制,自然生态产品的购买者便通过付出高价格来向自然资源权利人进行生态付费,既体现了生态公平,又实现了自然资源的生态效益。在具体的生态产品认证制度建设过程中,应着力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重点认证符合各项生态标准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包括原产地标记产品、原产地名称保护产品、生物物种起源产品、具有历史传承的名、优、特产品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产品等。大力鼓励一切具有实力的企业——尤其是外向型企业和特色精品企业——积极申请保护评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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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云峰,侯铁珊,徐大伟.生态补偿银行制度的分析:美国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生态经济,2012,(6):172-175.

碳中和的主要途径范文第3篇

安徽省沿淮地区是江淮平原的重要组成部分,地势开阔,土地肥沃,农业生产较为发达。区域内有淮河、沙颍河、涡河、浍河,由于受季风气候影响,降水相对集中,造成水资源相对不足,区域内有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6个地市,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城市经济活力不足,多以采掘业和煤化工业为主,工业结构和产业结构失衡较为严重。随着资源的过度开采、煤化工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偏重重工业的工业发展模式,区域内的城市存在环境污染严重、人文生存环境较为恶劣的问题,外资的吸引力不足,区域内的人才流失严重,城市发展较为缓慢,严重影响了城市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前景。要振兴皖北沿淮地区经济发展,解决这些沿淮地区城市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极为关键。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走低碳经济与节能减排之路的重要意义在于:一是改善沿淮地区环境污染问题,减少煤炭粉尘与工业污染物的排放,促进地区环境的宜居性。二是促进沿淮地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过去粗放型向效益型方向转化,降低能耗,提高单位能耗产出,走低能耗高效益的工业化之路。三是带动沿淮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尤其是工业结构的合理布局,走均衡化发展之路,在提高传统工业效益,降低能耗和减排污染的同时,合理布局其他新型工业,使城市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四是促进能源资源的高效利用,带动相关产业和工业技术的升级,提升该地区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持续性。鉴于低碳经济与节能减排对沿淮城市发展的重要性,本文以该地区典型城市淮南市为例,探求沿淮地区发展低碳经济与节能减排的途径,更好地服务于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2淮南地区发展低碳经济与节能减排中存在的问题

2.1自然条件的影响

(1)气候变化影响。

淮南市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每年春夏之交受梅雨影响,降雨较为集中,阴雨连绵。而到秋季则日照变短,快速进入低温时期,秋冬季光照时间少,晴朗天气也较少,多出现阴霭天气。这种天气对发展低碳产业的新型光伏产业不利,太阳能利用效率较低,对高端电子产品的生产也不利,使淮南市很难发展对空气质量要求和气候要求较高的工业产品。光能、太阳能的利用不足,也加大了城市居民的电能消耗,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居民生活的碳排放量。

(2)水资源制约。

淮南市地处安徽中北部与淮河中游,如表1所示,年降水量较少,且较为集中在夏季,区域内河流不多,水资源较为贫乏,工业用水主要取自淮河,随着淮河污染的不断加重,工业用水资源越来越少,用水成本也越来越高。由于淮南本身煤炭、化工、电力工业的优势,水资源主要使用在这些重化工业方面,优先保障了这些类型的工业发展。沿淮地区工业城市的工业废水、居民生活污水都排入淮河,导致清洁水源在本地区十分稀少,淮南市尤为如此。发展低碳产业离不开清洁的水资源,由于水资源的贫乏,也对淮南市发展低碳型产业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也对淮南市的工业结构合理布局、经济转型工作及建设两型社会产生重大影响,迫切需要解决城市的发展中节能减排与降低碳排放,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所存在的严重问题。

2.2目前产业结构与工业结构对发展低碳经济的影响

(1)产业结构不合理。

淮南市地域较小,农业生产规模小,因此第一产业占据比例一直很小,主要为工业生产。工业生产比重大,增长也快。淮南市第二产业除2000年外,在产业机构中的比重都超过50%,且呈逐年增加趋势,而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却是逐年下降趋势。这种产业结构使淮南市成为工业主导型的城市,导致一方面工业生产消耗大量的能源,另一方面有排出大量污染物,消耗大量碳资源又排出了大量的碳,对降低碳排放构成严峻挑战,这种产业结构相对其他产业结构合理的城市而言发展低碳经济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多,发展的阻力和挑战也大。

(2)工业结构严重失衡。

从淮南市的工业结构来看,工业结构严重不平衡,轻重工业比例失调,重工业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51.5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其中轻、重工业分别增长20.5%和14.9%。轻、重工业增加值比例由上年4.0:96.0变化为4.1:95.9。从表4可以看出,淮南市是一个以原煤、化工、电力为主导的重工业城市,而恰恰这些工业生产是高耗能型,也是排放污染物的主要工业类型。这种工业结构要降低碳排放,减少环境污染难度极大,发展低碳经济进行节能减排对这种类型城市很必要,但面对的困难也是最大的。

2.3政府的政策扶持与政策创新方面的欠缺

发展低碳经济,做好节能减排工作,需要政府发挥其主导作用。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机构,为整个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目前,淮南市政府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的政策扶持很少,也没有成立发展低碳经济领导小组,缺少象合肥市政府在低碳经济发展方面的政策和工业布局。在合肥淮河同城化中,虽然引入合肥的部分电力汽车,但还没有主动在政策方面作出创新扶持低碳经济和低碳产业。

2.4经济投入与科技水平的制约因素

诚然,发展低碳经济离不开经济的投入和科技的进步。降低能耗,减少碳排放,提高工业效率和工业生产的绿色效益,需要改进工业生产技术,技术的改造需要资金与科技投入才能实现。目前,淮南市财政收在科技投入和发展低碳经济技术改造方面还较低,高校与企业之间的产学研项目也较少,尤其是有益于低碳经济的技术改造项目。企业主动进行节能环保改造的积极性也不高,一些老企业过时的设备还在生产,现代化工业生产线改造需要大量资金,有些企业因为缺少资金想改造也没有钱改造,这些状况制约了淮南市低碳经济的迅速发展。

3发展低碳经济与节能减排工作中相关主体的角色分析

3.1政府的角色

发展低碳经济,进行节能减排,降低环境污染,建立环保的生态生活环境是政府责任,也是民众的心声。现代政府必须回应社会和民众的基本要求并积极采取行动加以满足,必须积极履行其社会义务和职责。政府是公共产品的提供者,也是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在发展低碳经济与节能减排工作中,政府是组织者和管理者。市场经济发展中的自由市场弊端需要政府来调控公共产品和公共资源的失灵,并采取一定的激励政策引导市场提供或改善公共资源,在低碳经济发展中,需要政府调控引导市场走向低碳与节能减排的发展方向,改善资源的利用率,发挥资源的最大效能。政府需要改进政策体系,激励市场提供有效的环保类产品,有效治理生态环境,同时政府自身也要根据市场供需状况,向社会提供低碳类公共产品,保证全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最大化,实现低碳经济。在发展低碳经济与进行节能减排工作中,只有政府加强污染管制或者提供相应的补贴,企业才会采取低污染的策略组合。也只有政府能够通过政策和立法来维护公共利益的实现,减少资源浪费与碳排放的无节制现象发生。如政府可以建立污染排放权,对低碳技术研发进行补贴、税收减免、信贷优惠,或保护知识产权,或政府直接参与低碳技术研发来促进低碳社会的实现。

3.2企业的角色

企业在低碳经济与节能减排工作中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工业企业更是低碳经济发展的晴雨表,通过表2也可以看出工业企业在低碳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淮南市的工业企业大部分是重耗能企业,是碳排放和能源消耗的主要影响因素。这类企业的节能降耗、降低碳排放对淮南市发展低碳经济起着关键性作用。作为企业,参与市场经济的主体,需要每个企业都要担负起对社会承担的责任,不仅仅是发展经济方面的贡献,更要注意在社会责任、社会效益方面作出贡献,也只有兼顾社会效益的经济发展才能真正惠民,改善民生。减少碳排放,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需要每一个企业牢牢铭记。

3.3人民群众的角色

在低碳经济发展中,每一个群众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人民群众是低碳经济的参与者、建设者和推动者。低碳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人们的支持,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有低碳生活的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要养成节约能源消费的习惯,建立环保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和节俭消费的生活理念。在政府主导低碳经济活动中,群众应该积极参加,以切实的行动参与到低碳经济建设中来,支持政府更好更高效地发展低碳经济,为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出谋划策。可以说离开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发展低碳经济只能是与虎谋皮、不切实际。

4淮南市发展低碳经济与节能减排的途径

4.1政策与制度途径

发展低碳经济,制度和政策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在依法治国理念的指导下,发展低碳经济,政府也要依法进行引导、依法行政。作为国务院较早批准的较大的城市,淮南市有地方规章的立法权,通过制定与我国低碳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衔接的地方规章,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规范低碳经济的发展。比如,淮南市是以煤炭化工电力为主的工业城市,在制定地方规章时涉及的主要内容就是这些行业的低碳发展问题,当然也不能仅仅就是这些问题,也有城市其他行业发展、工业结构调整问题。总体来看,节能减排与发展低碳经济的重心仍然是这些支柱型工业,毕竟这是城市发展的主要经济动力。不能脱离实际盲目进行经济的转型,抛弃主要工业,这不切合实际。制定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与制度内容方面具体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实行财政税收政策的调整。

对低碳型的企业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实行低税率政策,还以实行免交或退税、减税政策,最大程度激励企业进行低碳经济活动。在财政上积极扶持企业进行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及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措施,支持企业节能减排的各种活动,如对产品生产线的改造、技术的创新和改良、环保技术的引进等等活动给予财政拨款、银行贷款政策扶持,对发展低碳经济显著的企业给予财政奖励等等,从而有效地调动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积极性。笔者认为还可实行环保退税政策,对企业每年环保进行指标考核,符合指标要求的企业给予额外退税奖励,鼓励企业管控环保问题。

(2)地方规章的引导、制约与激励。

发展地方的低碳经济离不开地方规章的引导、制约和激励。我国各地经济发展、工业发展等水平不同,各地发展低碳经济的条件也不同,需要发挥地方规章的调整作用。作为沿淮地区的城市,淮南市需要制定符合本地经济发展情况的规章来规范低碳经济发展,积极引导高能耗的煤炭、化工、电力行业的节能减排活动,制定能耗标准、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约束企业高耗能、高排放行为,对积极进行节能减排改造的企业,从制度上进行肯定鼓励,经济上进行扶持奖励,积极帮扶、拓宽企业的发展规模和业务活动。在规章中建立激励机制与奖惩规范,积极发挥规章对发展低碳经济的引导、激励作用。

4.2产业结构与工业结构调整途径

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淮南市有很大的空间,第一产业农业受制于客观土地资源条件,比例很小且提升发展的空间不大;第二产业工业占据绝对地位,有一定提升的空间;第三产业服务业比例不高,但提升空间很大。笔者认为,对于资源型工业城市,需要改变城市片面依赖资源的发展局面,在资源枯竭前要有意识地发展第三产业,合理布局产业结构,构建自己的第三产业特色,为将来城市发展的转型奠定基础。加大第三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淮南市低碳经济的发展,降低工业环境污染,促进经济的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近几年,淮南市开拓山南新区,发展动漫产业园,新建一批文化娱乐设施,扩大商业圈,在发展第三产业方面也呈现新的面貌。同时淮南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一定的基础,可以淮南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为依托,加快建设生物医药研发和生产基地,推动高科技产业发展,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总体上,与煤化电等重工业相比,淮南市的第三产业的发展还需要政府大力扶持推进。在第二产业方面,作为资源型的城市,除了传统的煤化电重工业外,淮南市也应该积极发展清洁型与低耗能轻工业,使重工业与轻工业比重合理,同时降低工业结构中高耗能、高污染型的比重,并对高耗能、高污染型的工业企业进行升级改造,使其对环境影响逐步降低,最终成为高标准的环保型企业。对一些落后产业,要坚决淘汰关闭,逐步改善全市的工业结构布局和环保水平。

4.3技术创新发展途径

发展低碳经济,进行节能减排活动,都离不开科技的发展与推动作用,必须注重科技创新和低碳技术的推广。淮南市作为一个能源资源型城市,应鼓励扶持研发新型能源技术,加强科研部门与工业企业的产学研结合课题的投入,着重解决能源型企业、高耗能企业的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问题。结合这些研发技术进行技术的升级改造,使这些类型企业焕发新的生命力,保持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当然,技术研发离不开人才,而人才的凝聚力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政府应该为吸引人才做好政策支持,为人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在技术创新发展途径方面,笔者认为除了自身积极研发技术降低能耗和污染外,还可以积极引进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技术,以及建立合作机制,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团结协作,更好更快地解决发展低碳经济中面临的各种问题。

4.4管理途径

发展低碳经济除了技术创新途径,笔者认为还可以通过政府、企业自身加强有效的管理来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作为政府可以从宏观方面设立能耗目标管理机制,每年设定碳排放的指标,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逐步持续地降低碳排放量和消耗量。为了实现目标,可以建立奖惩管理制度,化被动为主动,推动各行各业的人们思想转变,积极主动践行低碳生活消费,企业积极进行低碳生产产品。作为政府还可以从微观上与碳排放量大与碳消耗严重的企业进行合同式能源管理,通过合同明确政府与企业在降低碳排放与消耗方面的具体权利、义务与责任,使工作目标量化细化,更好地促进低碳经济的建设。

4.5建立碳固定吸收系统,大力加强绿化建设

碳中和的主要途径范文第4篇

关键词:低碳经济;发展路径;可持续发展

目前,全球变暖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是碳排放的大国。因此,要想解决现状,加大力度发展低碳经济是十分有必要的。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这是一种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双赢形态。但是,在低碳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我国还面临着一些问题,所以要想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就必须探索低碳经济发展的途径,立足于现状,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

一、低碳经济发展的意义与现存问题

1、低碳经济对中国发展的意义

随着全球变暖,越来越多的因全球变暖所导致的不良后果影响着全球生物的正常生活。要想应对不良现状,坚持走低碳经济发展道路是必然趋势。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我国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和节约资源。目前,我国在环境污染问题上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积极发展低碳经济,促进对水能、风能、太阳能等洁净可再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这样不仅有助于我国改变产业结构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环境污染对人类的危害。提高能源的利用率,可以很好的降低碳排放,提升了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技术,保障了国家的资源可持续发展并改善环境,为全球起到了一个积极的作用。因此,低碳经济对我国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坚持低碳经济的发展,走科学并可持续发展道路,才能有效的保护环境。

2、科学技术水平比较落后

目前,处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在科学技术水平方面还是比较落后于国际发达国家的。我国的低碳经济体系建立并不完善,并且,在科学技术方面也比较落后,很多技术只能靠引进。所以,导致我国与其他一些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除此之外,我国的一些重工业企业在使用能源方面依然以燃煤为主,很少使用或根本不用新型能源,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国在新能源研发方面技术比较薄弱,对新能源的利用率不高,并且在使用上消费比较高。所以,应用新型能源的企业比较少。由此可见,我国在低碳经济的发展方面,技术水平的不高,是现存的较大问题。

3、目前能源结构以煤为主

我国是人口大国,由于经济的不断增长,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在使用煤炭资源方面也不断增长。据统计,我国在全球排名当中,煤炭的可采取量排第二,产量排第一。并且我国重工业的不断发展,导致我国是煤炭使用大国,并且在未来几年中,人们对重工业的需求要求着人们对煤炭资源的大量使用,所以,煤炭资源仍是我国的重要资源,如果在能源使用结构中,改变煤炭资源的地位,不将煤炭列为第一资源,那么,将会对一些重工业产业造成很大的危害。但是,如果一直将煤炭资源列为主要地位,就会依然严重污染环境,对人类生存也会造成影响,对实现低耗能、低污染、低排放的低碳经济也是非常困难的。

二、发展低碳经济的途径

1、完善并提高低碳技术体系

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发展中国家。但是,我国在很多方面都强于其他国家,我国正在不断的发展与进步,我国不断进步的主要原因就是我国的人才不断增多。但是,我国在走低碳经济道路中却困难重重,因此,加强低碳方面的人才培养是重中之重。政府要加强对科技人才培养,在大学中设立低碳经济的相关专业,让更多的学生学习并掌握低碳经济的知识。同时,也要对人们普及低碳经济的相关知识,还要对现有的低碳经济企业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加强教育,争取对核心技术的突破。我国还应不断提高对新型能源的研发能力,争取取代煤炭、石油等重要资源的地位。要想坚持走低碳经济发展的道路,提高对新型能源的研发与利用是重要途径。

2、调整能源结构

我国要想坚持走低碳经济发展道路,使用低碳能源是关键。所谓的低碳能源就是碳含量少或者不含碳的能源,是一种清洁能源,使用低碳能源可以有效的减少碳的排放量,从而减少二氧化碳对环境的影响。我国目前仍以煤炭资源、石油资源等污染性较大的资源为主,要想改变这种不良状况,就必须加强对新型能源的使用。我国应该大力调整能源结构,要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要节能减排,大力发展低碳能源。低碳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潮汐能、水能、核能等能源。使用这些能源可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并且减少其他有害气体的排放,同时,这些能源为可再生资源。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资源可以有效的改变煤炭、石油资源的地位,改变能源结构。因此,大力发展低碳能源是走低碳经济道路的重要方向。

3、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近些年来,我国虽然在节能减排上初见成效,但是,仍与国际上的一些发达国家有一定的差距。目前,走低碳经济道路已经成为各个国家的主要目标,很多国家在这方面取得了比较大的成果。可是我国由于技术水平相对比较落后,对新能源的研发利用能力不强,经济实力薄弱,使得在走低碳经济道路过程中困难重重。所以我国还需不断努力与创新,在低碳经济发展方面更多的投入人才与物力,并且要和国际社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发展低碳经济。在学习外国技术过程中,要做到取之精华,去其糟粕。积极学习先进技术,对于一些不足要吸取教训。与此同时,我国还应提升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并与引进的技术相结合,实现低碳经济的良好发展。

三、结语

作为碳排放大国,我国应该积极面对挑战,坚持走低碳经济发展道路,以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由于我国目前技术水平比较薄弱,还主要以煤炭资源、石油资源等污染较大且不可再生的资源为主,新型能源的使用效率比较低,使得低碳经济发展难以很好的持续。因此,我国必须立足于国情,加强教育,加大资金的投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大力度投资使用新型能源。

参考文献:

[1]李旸.我国低碳经济发展路径选择和政策建议[J].城市发展研究.2010(02)

碳中和的主要途径范文第5篇

(1)森林资源总量仍有待增大。全省森林资源面积仍表现不足的状态,人均有林地面积仅占全国平均水平的1/5。此外,森林资源分布不均衡,森林主要分布在豫西的伏牛山区、豫北的太行山区和南部的桐柏山区和大别山区,其余地区均是以农田防护林网为代表的森林植被。(2)森林质量仍有待提高。首先是林地利用率较低,全省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2703万hm2,占59.22%。其次,全省林分单位面积蓄积42.51m3,仅占全国平均蓄积的50.17%。此外,全省林地多以纯林为主,混交林比例偏低,结构单一,林分龄组结构也不合理,幼、中龄林面积蓄积分别占全省林分面积、蓄积的87.19%和77.06%。(3)林业政策仍有待完善。现在国家已为林业发展制定了包括《森林法》、《防沙治沙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的多项法律,并颁布了与其相关的法律性文件与实施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构架了我国森林政策的总体框架,而我省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央多次涉及林业的文件精神,如《关于加速林业快速发展的决定》、《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及国家林业局关于中央文件精神而的若干实施意见,都构成了保障我省林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温总理于2009年提出的新时期下林业的“四大地位”(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和“四大使命”(实现科学发展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重大举措、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首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战略选择、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重要途径),仍没有相应地政策来与其相对应。

低碳经济对河南林业建设的影响

森林资源则是固定二氧化碳的有效途径,森林资源的面积和质量直接影响到空气中二氧化碳的含量,进而可以缓解工业经济发展排放出二氧化碳的浓度。增加森林资源面积,扩大荒山再造林成果是增加河南省森林碳汇的主要途径。全省现有大面积可供造林的荒山荒地,森林面积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生态环境建设仍有巨大的潜力,可以通过一系列生态建设工程扩大我省的森林植被覆盖率,增大二氧化碳的固定量。主要的生态建设工程有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重点生态区域保护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保护区建设工程、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等重点生态工程,以工程项目为驱动,促进河南省植被面积的增多,以达到更多地吸收二氧化碳气体,从数量上来减少空气中二氧化碳含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加强森林碳汇能力。森林植被是通过光合作用而固定来自空气中的二氧化碳,那么良好的森林结构可以提高林木有效的光合速率,单位面积上生物量的增大则是这种光合效率提高的一种直接表现。提高森林质量,不仅是现代林业发展的需要,也是低碳经济背景下林业的另一重大课题。如果说增加森林面积是从数量上来固定二氧化碳的话,那么通过提高森林质量则是从效率上来提高单位面积森林固定二氧化碳的能力,从长远看,提高森林质量将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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