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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工作报告

病毒工作报告

病毒工作报告范文第1篇

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安排情况

及时传达和学习了省市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确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为副组长、具体业务人员负责的职责机制,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开展情况

1.及时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台账。通过精准摸底,发改系统新冠病毒疫苗应接人员共60人,其中包括发改局全体干部和粮食企业工作人员。六月底完成两针剂接种51人,未接种的主要为未居住在白河的退二线领导。自七月开始,对前期未接种的9人进行进一步逐一政策宣传和积极引导,截至目前除2人因为身体原因,不宜接种以外(都有诊断证明或住院记录),其他7人均进行了第一针接种,第二针接种时间均还未到。另外,通过积极宣传引导,发改局1名60岁以上返聘工作人员也完成了两针次接种。

2.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疫苗接种工作。对于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通告、工作指南等文件和知识,通过张贴信息、网络转载、座谈学习、发放单页等形式对全体干部和帮扶包联的群众进行了宣传教育,动员60岁以上、12至17岁等更广泛的群众参与疫苗接种工作中来。

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落实了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疫苗接种标识码、戴口罩、1米线距离等防控措施,每天开展单位区域消毒消杀和卫生清理工作,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记录。

病毒工作报告范文第2篇

一、职责

(一)县级卫生监督机构

1、总结、统计分析本地食物中毒发生情况,上报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提出相应预防、控制措施。

2、对辖区内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二)各级医疗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因食物中毒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例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例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

二、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和控制的准备

(二)食物中毒事件组织准备

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做好法定报告人的食物中毒报告管理和培训工作,制订食物中毒

事件发生后的应急方案,落实人员责任制和紧急事件值班制度。

县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有相应技术和能力的实验室做好随时接收和检验中毒样品的准备。

各有关卫生、医疗机构应制定食物中毒报告和抢救、处理制度,保证突发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和控制所需要的人员、交通、通讯、调查和采样设备的基本需要。

(二)食物中毒事件现场调查常备用品准备

表1食物中毒现场调查常备用品

种类主要物品

采样工具

注射器、肛拭子、消毒棉签、消毒纱布、调匙、勺子、镊子、剪刀、屠工用刀、酒精灯、标号用品、75%酒精、其他消毒灭菌器具等

样品容器灭菌塑料袋、广口瓶、灭菌试管、灭菌粪便盒、样品冷藏设备等

防护用品工作衣或隔离衣、口罩、白帽子、手套、靴子等

调查用表食物中毒个案调查登记表、调查结果汇总表、卫生监督文书等

检验设备毒物快速分析设备、深部温度计等

取证工具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等

参考资料各种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食品卫生相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专业技术参考资料等

食物中毒现场调查常备用品应指定一个科室负责配备保管,并保持用品齐全,需要消毒用品由检验室负责消毒,每周消毒一次。检验室应常备毒物检验试剂,配制好的试剂应单独存放,国家法定长假和重大活动开始前,微生物检验室应准备充足样品保存液和培养基。

(三)食物中毒事件抢救物品准备

各级医疗单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催吐、洗胃、导泻设备和特殊治疗药品,并不断补充更××,用于食物中毒事件抢救和治疗。

三、报告登记

(一)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接收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县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填写《食物中毒报告登记表》,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县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当于6小时内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2、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3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者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4、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制度的食物中毒事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

县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应通知有关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并同时向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登记

接报后,根据《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要求,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报告登记表》,记录中毒事故有关内容:

1、发生单位及地址

2、发病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

3、可疑中毒食品及进食时间、进食人数

4、病人中毒表现、就诊或所处地点、救治措施及病人情况

四、组织开展现场调查

(一)食物中毒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1、尽快查明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经过:

确定食物中毒的病例。

查明导致中毒的食品。

确定食物中毒致病因素(病原)

查明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致病因素来源及其污染、残存或增殖原因)。

2、提出和采取控制食物中毒的措施。

3、协助医疗机构对中毒病人进行救治。

4、收集对违法者实施处罚的证据。

5、提出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措施和建议。

6、积累食物中毒资料,为改善食品卫生管理提供依据。

(二)调查前的准备

县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食物中毒的报告后,应立即着手在2小时内组成调查处理小组,携带表1所列的调查物品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小组应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由食品卫生监督人员、检验人员和流行病学医师组成。调查人员应分头对病人和中毒现场进行调查。

(三)现场卫生学、流行病学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对病人、同餐进食者的调查;对可疑食品加工现场的卫生学调查;采样进行现场快速检验和实验室检查;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提出可能的发生经过及防止中毒扩散的控制措施等。

对上述内容的调查应进行必要的分组和分工,各方面调查应尽可能同时进行,必要时组成现场领导小组,分别就病人抢救、现场调查、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协调指挥。

1、对病人和进食者的调查

调查人员在协助抢救病人的同时,应向病人详细了解有关发病经过;重点观察与询问患者的自觉症状、精神状态、临床表现以及呕吐、排泄物的性状;登记发病时间、可疑餐次(无可疑餐次应调查发病前72小时或之前的进餐食谱情况)的进餐时间、可疑中毒食品及食用量等,并将调查结果认真登记在《食物中毒个案调查登记表》中。调查完毕后请被调查者在个案调查登记表上签字认可。

对病人的调查应注意以下环节:

对疑难中毒事故的调查应对有关可疑食物列表分别进行询问调查,调查时注意调查和分析发病者与未发病者的进食食物的差别。

应十分重视首发病例,并详细记录发病前的症状、发病的日期和具体时间。尽可能调查到所发生的全部病例以及与该起事件有关人员(厨师、原料处理人员和食品采购人员等)的发病情况。如发病人数较多,可先随机选择部分人员进行调查。版权所有

选择最了解事件情况的有关人员(包括病人),详细了解有关食物的来源、加工方法、加工过程(包括使用的原料和配料、调料、食品容器)、存放条件和食用方法、进食人员及食用量等情况。

通过调查综合提出以下信息:(1)发病人数。(2)可疑餐次的同餐进食人数及去向。(3)共同进食的食品。(4)临床表现及共同点。(5)用药情况和治疗效果。(6)需要进一步采取抢救的控制措施。

调查时应注意了解是否存在食物之外的其他可能与发病有关的因素,以排除或确定非食源性疾病。对可疑刑事中毒案件要将情况通报给当地公安部门。

2、对可疑食品的加工过程调查

向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的主管人员或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可疑食物加工、制作的流程,将可疑食物各加工操作环节绘制成操作流程图,注明各环节加工制作人员的姓名,分析并标出可能存在或产生某种危害的加工操作环节。

对可疑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进行初步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原(配)料及其来源,加工方法是否杀灭或消除可能的致病因素,加工过程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的交叉污染,是否有不适当的贮存(例如:非灭菌食品在室温存放超过4小时),以及剩余食品是否重××加热后食用等内容。

了解厨师和其他参与食品加工制作人员的健康状况,以排除或发现食物被食品加工人员所携带的病原污染的可能性。

请加工制作人员回忆可疑食物的加工制作方法,必要时通过观察其实际加工制作的情况或食品加工时间——温度的实际测定结果,对可疑食品加工制作环节进行危害分析。

按可疑食品原料来源和加工制作环节,选择并采集食品原(配)料、食品加工设备和工(容)具等样品进行检验。

对现场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食品污染和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记录,必要时进行照相、录像。

3、采集样品

现场调查人员应尽一切努力完成对中毒发生现场可疑中毒食品的样品采集工作,根据具体情况采集病人排泄物、血液等样本。食物中毒检验样品及采样方法见表2。

表2食物中毒检验样品及采样方法

样品种类采样数量采样方法

粪便2ml(g)置样品容器内

呕吐物50—200g置样品容器内

血液不少于3ml静脉无菌采样

尿液30-50ml取清洁中段尿

固体食品200—500g切取一部分置样品容器内

液体食品200—500g摇匀后置样品容器内

其他样品根据检验需要视情况采集可能含有毒物的样品

样品采集时应注意以下环节:

采样的品种

一般按病人出现的临床症状和检验目的选择样品种类。样本一般包括病人的呕吐物、血液、尿液、大便、剩余的食品、食品容器和加工用具表面涂抹等,可能条件下还应采集厨师和直接接触食品人员的手拭、肛拭等。

采样可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进行,如:对腹泻病人要注意采集粪便和肛拭;对发热病人注意采集血液样品;对怀疑化学性食物中毒应采集血液和尿液;无剩余可疑食品时应采集相关容器、用具、抹布等涂抹样品。

采样方法样品应按照无菌采样方法采集。备检样品应置

冰箱内保存(温度通常控制在4℃左右);采样时应注明样品名称、来源、建议检验项目等。

采样人数版权所有

对一起发病规模较大的食物中毒事件一般采集10—20名具有典型症状的病人的检验样品,同时应采集部分具有相同进食史但未发病者的同类样品作为对照。

4、调查情况的初步分析

病例确定通过现场核实的发病情况和进食情况分析,提出确定病例的标准,按确定的病例标准对现已发现或报告的可疑病例进行鉴别。

病例确定标准可参考以下方面:(1)计算病人出现的各种临床症状与体征的频率,确定病人的突出症状与伴随症状。(2)按临床发病情况,确定病人中毒的轻重。(3)按是否有医师诊断确定病例是否为临床诊断病例。

对尚未报告或就诊的病例进一步进行登记调查。

对病例的初步流行病学分析(1)按病例发病绘制发病流行曲线,分析病例发病时间的分布特点及联系,确定可能的致病因素。(2)绘制病例发病场所或地点分布图,分析病例发病地区分布特点及其联系,确定可能的发病场所或地点。

分析事件可能的发生原因

根据确定的病例标准和病例流行病学分布的特点,应提出是否是同一起食物中毒事件的意见,并就食物中毒的致病因素、可疑中毒食品及其来源、中毒原因,进食可疑中毒食品的时间、地点等提出假设,以指导抢救病人和进一步开展的调查及中毒控制工作。

(四)中毒的控制和处理

对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应尽早采取控制和预防措施

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后,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卫生机构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2、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3、

组织调查小组进行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填写《食物中毒个案调查登记表》和《食物中毒调查报告表》,撰写调查报告,并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县卫生监督机构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可以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2、为控制食物中毒事故扩散,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回已售出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的有关规定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工作应当由卫生行政部门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依法进行。

五、技术处理

(一)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二)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版权所有

1、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

采取病人血液、尿液、吐泻物标本,以备送检。迅速排毒处理,包括催吐、洗胃和导泻。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

2、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保护现场、封存中毒食品或可疑食品。采取剩余可疑中毒食品,以备检验。追回已售出的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

3、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六、食物中毒诊断依据

(一)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可疑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发病。停止使用该种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二)同起食物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

(三)潜伏期一般较短,病程以致病病原的种类和中毒个体差异而不同。

(四)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五)从中毒食品和中毒病人的生物样品中检出能引起与中毒临床表现一致病原。

(六)未取得足够的实验室诊断时,可判定为原因不明食物中毒,必要时可由3名副主任医师以上的食品卫生专家进行评定。

七、实验室检验

(一)送检样品应在适宜的保存温度和条件下,以最短的时间送检实验室检验。不能及时送样的应在现场对样品进行冷藏。

(二)检验项目的选择根据本起中毒病人临床和流行病学资料分析,尽快推断致病因素的性质和中毒原因,确定检验项目。

(三)实验室在收到中毒样品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开始检验,并尽快出具检验报告。当估计到实验室条件不足,应果断地请求有条件的部门予以支持。

(四)必要时对可疑中毒样品进行动物毒性实验,现场应急情况下可采用简易动物毒性试验。

八、综合分析和善后处理

(一)对食物中毒事件调查过程中收集的临床资料,流行病学资料,可疑食品加工制作情况调查资料和实验室检验资料应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并按有关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判定依据和原则做出综合判定。

(二)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中毒食品和肇事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三)根据中毒原因和致病因素对中毒场所及有关食品加工环境、物品提出消毒和善后处理意见。

(四)

病毒工作报告范文第3篇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疫情资料来源于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和2004—2011年法定传染病的年报资料,人口资料来自吴兴区统计局。

1.2 方法

使用Excel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处理,运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对2004—2011年吴兴区梅毒疫情报告资料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发病概况

2004—2011年吴兴区共报告梅毒4 399例,年平均发病率为83.36/10万,报告发病率呈大幅度上升趋势。4 399例梅毒病例中,以隐性梅毒、Ⅰ期和Ⅱ期梅毒为主,分别占38.94%、27.67%和30.92%,胎传梅毒和Ⅲ期梅毒较少,分别占2.11%和0.36%(表1)。

2.2 地区分布

中心城区和9个乡镇均有病例报告,报告发病率以中心城区最高,年均报告发病率为81.52/10万,其次为织里镇,报告发病率为46.73/10万,第三为八里店镇,报告发病率为32.68/10万。

2.3 人群分布

2.3.1 性别年龄 报告病例中男性2 119例,年均发病率为80.37/10万,女性2 280例,年均发病率为86.36/10万,女性高于男性。各年龄组均有病例报告,以青壮年和老年最多,其中男性发病高峰为70岁以上年龄组,发病率为151.29/10万,女性发病高峰为20~29岁年龄组,发病率为188.78/10万(表2)。

2.3.3 职业 报告病例中发病数以农民、民工和离退休人员较多,分别为1 420例(占32.28%)、630例(占14.32%)和455例(占10.34%),其他发病数较高的职业还有家政、家务及待业(占7.05%),民工(占4.82%),商务人员(占3.30%),由于梅毒属于性传播疾病,职业报告涉及隐私,所以职业不详的占10.60%。

3 讨论

本文结果表明,吴兴区2004—2011年梅毒报告发病数迅速增加,发病率大幅度上升。各期梅毒发病中以隐性梅毒和早期梅毒为主,占报告病例总数的97.53%,与于小兵等\[1\]报道的浙江省1998—2007年的情况相一致。由于隐性梅毒无临床表现,不易引起人们注意,极易成为潜在传染源,导致梅毒的传播流行,这对梅毒的防控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梅毒病例主要分布在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流动较频繁的地区如中心城区、织里镇和八里店镇。有报道称经济发达地区同时是性病高发地区\[2\],这可能与随着经济的发展,没有充分开展相应的思想道德引导,导致这些地区性观念开放、性道德滑坡,现象日益增多有关。

从性别分布来看,女性发病率高于男性,且女性发病高峰集中在20~39岁生育高峰阶段,女性患者有可能经过胎盘而传给胎儿,发生胎传梅毒, 对下一代危害更大。从年龄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青壮年和老年阶段,青壮年阶段处于性活跃期,不安全较多,梅毒感染机会大,与国内有关报道一致\[3\]。而老年群体梅毒发病率也很高,特别是老年男性梅毒发病率更高,这可能与老年人免疫力下降,同时老年男性比例较高有关,与胡得意等\[4\]的报道相似。从职业分布来看,以农民、民工和离退休人员为主,这部分人群文化程度低、自我保护意识薄弱,提示这类人群应是今后防制工作的重点人群,防制宣传工作应加大力度。

梅毒危害的严重性仅次于艾滋病,两者的传播途径相似,同时梅毒又是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危险因素,梅毒患者感染艾滋病的危险性比正常人增加4~5倍\[5\],从而会促进艾滋病的传播。梅毒的防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① 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可结合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进行,特别是开展一些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深入流动人口较多的企业、工厂、工地、宾馆、娱乐场所、农村、社区开展性病防制知识的宣传教育,并推广100%使用安全套,加强对中青年的性保健和性道德教育。② 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法制观念,采取健康的。③毒建议政府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执法力度,整顿性病诊疗市场。同时加强宣传,引导病人正确的求医行为,阻止梅毒的进一步蔓延。④ 加强婚前检查宣传力度,促进孕产妇产前保健,普及梅毒筛查,减少胎传梅毒的发生。⑤ 加强对梅毒等性病的监测,加强对医护人员性病诊治知识的培训,提高诊治水平。只有采取综合性的防治措施,才能控制梅毒的传播与流行。

4 参考文献

[1]于小兵,严军华,许亚平,等.1998—2007年浙江省梅毒流行病学分析\[J\].疾病监测,2008,23(10):619-621.

[2]吴李梅,许亚平,严军华,等.2006年浙江省性病疫情分析\[J\].疾病监测,2007,22(9):594-597.

[3]吕梅斋,徐晓燕.永康市梅毒流行趋势分析\[J\]. 浙江预防医学,2011,23(9):48-49.

[4]胡得意,胡永卫.2004—2008年浙江省永嘉县梅毒流行病学分析\[J\].疾病监测,2009,24(11):832-834.

病毒工作报告范文第4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公共场所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对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

以普及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1.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负责统筹部署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副组长(副校长,负责学校应急方案的制定、突发事件处理、报告等)

应急办公室、后勤管理部门、学校管理部门、隔离区管理

2.校内信息疫情报告制度

日报告制度:每日信息报送制度

零报告制度:24小时内,即使没有出现新病例,也要将报表填上“0”上报的制度

寝室长(寝室第一报送人)——班长(班级第一报送人)——班主任(班级负责人)——年级部(高中)主任(年级第一报送负责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责任报告人)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疫情实际,突发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

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病毒肺炎症状患者;

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

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㈠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Ⅱ级(重大)事件,要向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县卫生健康部门同时报告。

㈡信息报送时限及程序

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教育主管部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病毒肺炎事件处置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Ⅲ级突发病毒肺炎事件处置中,学校及时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级教育主管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㈢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1.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寄宿制学校晨午晚三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2.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3.落实“消毒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毒记录表。

4.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5.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6.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进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7.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防控措施:应急预案具体防控方案、防控培训演练、学校两案九制、健康排查、严格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环境整治、物资储备。

两案九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准备工作方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校晨午检制度(寄宿制学校实行早、中、晚三次体温检测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

九、流程处理

㈠发热处理流程

1.可能发现发热地点及处理要求:

晨起家中,家长及时电话告知班主任,由家长陪同去医院,途中均需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

学校门口,学生在指定区域,不得接触他人。负责体检值班人员迅速与班主任任联系,班主任到达现场,及时联系120车辆专车接离,家长能在一个小时内到达由家长陪同,否则由班主任陪同。

班级门口或上课过程中,由班长(副班长),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陪同到临时校内隔离室,按相关流程处理。

寝室内,由寝室长在正常上班时间内报告班主任,其他时间(夜间)报告值班老师,相应人员负责把学生带至临时隔离室。

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武汉市等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办公室。校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2.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度,或有疑似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临时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临时隔离点进行鉴定管理。

3.学生带至临时隔离点后,学校立即通知相关医院接诊,由专门救护车送至医院诊治。

4.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5.结果判定

①普通发热,排除病毒肺炎的,值班老师上报应急办公室及告知班主任,陪同学生返校,叮嘱学生按时吃药,注意休息。

②疑似病毒肺炎的,发热学生需要集中医学隔离和进一步检查,值班老师上报应争办公室及告知班主任,班主任联系家长做好解释安慰工作,值班老师返校。

③确诊病毒肺炎的,班主任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上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通知卫生部门,配合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所在班级和密切接触者采取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病毒感染的,查验复课证明后方可复课。对病毒肺炎患者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㈡病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

发现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㈢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2.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3.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4.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5.学校、幼儿园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县教育主管部门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市教育主管部门。

㈣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

㈤对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㈥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㈦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卫生健康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特别寄宿制中小学校参照建立处置突发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如隔离场所等)、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1.个人防护用品: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隔离衣、一般防护服、医用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橡胶手套、防护面屏、工作鞋开胶鞋、防水靴套等

2.晨午检物品:红外线额温枪(每班至少1把)、耳温枪、水银体温计(每个宿舍至少1个,同时提供足量的75%酒精棉球,并做好体温计使用和消毒方法宣教、避免交叉感染)、电子体温计、压舌板、手电筒。

3.消毒用品: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消毒剂、过氧化物类消毒剂。

4.消毒器械:移动式紫外线消毒设备、超低容量喷雾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呕吐物应急处置包、高温(蒸汽或煮沸)清洗消毒设备、废弃口罩专用的收集桶。

三是资金保障。各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保证突发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各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各学校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中小学校(幼儿园)临时隔离室设置相关说明

㈠设置目的

迅速将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患者与其他师生进行有效隔离,等待救护车接送至专门医院就诊,预防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内传染扩散。

㈡处置过程及要求

校园内(或校园入口)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患者时,学校应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按规范随即将患者安置到临时隔离室,避免与他人接触。并做到:

1.有专人专管;

2.做好患者记录;

3.督促密切接触者做好个人防护;

4.对患者曾接触场所及时开展严格规范化消毒;

5.做好疫情报告、开展后续相关的疫情防控、相关场所的通风消毒、相关人员的心理支持和辅导、总结经验教训等工作。

㈢临时隔离室设置要求

1.保证单人单间;

2.远离教室、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最好设在距离学校大门不远处(也可搭建临时板房)。临时隔离室应设警戒线或明显标志;

3.宜选择通风良好房间;

4.临时隔离室内参照准备必要的物资储备,如医用防护服、医用N95口罩、医用护目镜、一次性无菌手套、专用药品、体温计、紫外线灯、消毒液、座椅、床及简单的床上用品等;

5.临时隔离室内规章制度上墙;

6.设置医用废弃物回收装置,及时消毒;

病毒工作报告范文第5篇

梅毒是四种经典性病中最重要的疾病。梅毒危害性大、传染力强,还可遗传后代。解放前我国梅毒流行猖獗,特别是抗战时期更甚。

解放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梅毒的防治,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1964年宣布我国已基本消灭了梅毒。由于梅毒是国际性传染病,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梅毒在我国死灰复燃,且流行趋势日益严重。

进入21世纪,我国性传播疾病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高危人群中性病尤其是梅毒的发病率居高不下,疫情上升迅速。1991年全国31个省市不包括港澳台报告梅毒1892例,发病率0.16/10万。到2007年全国梅毒报病225601例,发病率17.16/10万。2008年全国梅毒报病278215例,发病率21.60/10万。2009年报病327433例,发病率24.66/10万,其中一期和二期梅毒报告发病较2008年上升12.44%和11.01%,部分高危人群梅毒感染率甚至高达47%。2010年全国梅毒报病358534例,发病率26.86/10万,比2009年增加17.02%,居全国乙类传染病的第3位。值得高度关注的是,在民工等流动人口中,感染和传播并存,同时缺乏规范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