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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碳排放;碳信息披露;低碳经济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2-0109-02
碳信息披露是指企业对其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减排计划和方案及其执行情况等温室气体管理信息,以及与气候变化相关的风险与机遇等相关信息适时向利益相关方进行披露的活动,也称为温室气体管理信息披露。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一些地区的气候也出现了严重的污染,引起了政府的重视。为保护全球环境,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主席代表我国对世界做出了承诺:到2017年我国启动总量管制及配额交易的碳排放市场;到2020年碳排放强度下降45%(以2005年为基准);到2030年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有望达到峰值和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升到20%左右。碳排放信息披露是减少污染、实现碳减排的基本步骤之一。
一、我国碳信息披露现状
目前,我国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人民群众都越来越重视和关注碳信息的披露情况。
就政府方面而言,中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的碳信息披露增加。《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5年报告》中披露,2014年里我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各个领域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对碳减排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在报告中披露有关情况。例如,截至2015年底北京已关闭2100多家钢铁、石油加工、水泥等高能耗低产出等污染大的能源消费型企业;退耕还林、退田还湖已到达了4万多亩,成为世界上退耕还林还湖最多的国家;各地政府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等第三产业服务业,实行可持续发展。报告中的数据显示,2014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比下降了6.2%,比2010年累计下降15.8%,完成了“十二五”碳强度下降目标的92.3%。
就企业方面而言,我国企业自主披露碳信息的意识还比较薄弱,碳信息披露质量在加强。《2015年度CDP气候变化报告(中国版)》报告表明,中国企业的应对气候变化信息披露还在初期阶段,到2015年CDP问卷填报截止日期,国内仅9家公司完成CDP信息披露,略高于2010年的8家。国内企业的碳排放信息披露的进度很慢甚至几乎没有变化,但是有更多中国公司通过CDP供应链项目做出披露,而且所提供的信息质量也在逐渐改善。这说明,一些供应商企业正在响应其跨国公司客户关于温室气体排放和其他气候变化相关的数据需求,表明来自其他经济体的企业影响力正在推动中国市场的低碳发展。
就法律方面而言,相关碳信息披露法规逐步出台并逐步完善。目前,国家层面的相关法律主要有两部。一部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由于部分温室气体已经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的范畴,所以该法是我国第一部涉及到温室气体排放的法律。另一部是《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这是我国最早的明确要求企业公开环境信息的法律,也是目前我国强制要求企业公开部分环境信息的唯一一部国家级立法。就部门规章而言,2007年,我国环保总局颁布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企业公布相应的环境信息情况。国家证监会也颁布了《关于重污染行I生产经营公司IPO申请申报文件的通知》,规定了重污染企业需通过环境保护总局核实通过方可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另外,一些省市政府积极颁发的法律法规也体现了我国对碳排放信息披露更进一步完善。例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等均涉及碳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二、我国碳排放信息存在的问题
1.碳信息披露法律不完善
我国目前相关碳信息披露立法比较分散,我国分散的立法模式使得不同企业具有不同的环境信息披露范围,主要表现为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法律法规要求其披露的信息内容范围不同,现行法规就碳信息披露的要求笼统宽泛且不统一,缺乏可操作性。例如,《大气污染防治法》只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有关信息,而没有规定其向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清洁生产促进法》虽然有相关方面规定,但披露主体仅限于列入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的企业,并且要求披露的内容过于简单模糊。目前出台的法规与政策中并没有具体措施指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规范碳披露信息,具体只能认为是方向性的指导,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去规范披露行为。
2.企业的碳信息披露意识不高
目前,我国企业对碳信息披露的认知还比较欠缺,主动披露的意愿不强。由于碳信息披露在我国历时时间较短,国内多数企业还没有明白“低碳”到底是怎么回事,有些企业甚至认为低碳和自身没有多大关系,有些则仅仅知道低碳的概念,却没有形成系统的认知,对于如何建立低碳目标、采取低碳手段、实施低碳战略等均不知所措。极少数企业在碳信息披露中涉及明确的节能减排目标及战略部署。尽管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日常企业活动中考虑气候变化的影响,但是极少数企业将其作为企业战略管理的一部分,更没有企业在对外报告中提及节能减排的具体信息。
3.碳信息披露不规范,形式多样化
目前,我国缺乏独立的披露碳信息的报告形式。碳信息披露零散地分布在年报、招股说明书、社会责任报告中,形式多样。碳信息披露时的数据主要为定性信息,而非定量信息。比如,社会责任报告中大部分提到减少了碳排放量,而真正减少了多少,利益相关者却无从考证,多数以模棱两可的方式带过。而在大多数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对于有关碳排放信息方面的数据并不多,如果披露碳排放信息也仅仅是二氧化碳的减少量,其他温室气体的减少量也并未详细披露出来。这样则更加不利于我们以确切的数据对企业的碳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分析。
4.碳信息披露不全面,避重就轻
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独立的碳披露信息报告形式,碳信息披露属于自愿性披露,造成碳披露信息缺乏系统性且不全面,往往避重就轻。从目前企业对外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来看,企业披露较多的是企业对社会的贡献以及承担的社会责任,以便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但是对于一些有损公司形象的数据以及事件,大多数企业选择直接避免披露或者避重就轻,只披露其中一小部分,以免造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甚至企业将碳排放信息视为不宜公开的商业信息,将碳信息作为商业秘密进行数据保护,董事会反对股东更多披露要求的案例不少。
5.碳信息披露没有有效的激励及监管机制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发展是为了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这是无可厚非的事实。但是,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往往会忽略长远的利益,只注重短期的利益。在企业本身并没有多大的自觉性及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碳排放信息的披露往往也就随意性较大,披露质量也不高。同时,国家对于相关碳信息披露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对碳信息披露的补偿或优惠措施不多,很难弥补企业相应付出的成本代价,企业出于利润的考虑也会对碳信息披露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
三、 我国碳排放信息披露的发展方向
1.健全和完善我国碳排放信息披露法规及政策
在法律规范方面,应尽快建立统一的碳信息披露规范和标准,在我国综合立法基础上,以国际通行的披露标准及框架为依据,结合我国实情,制定碳信息披露实施细则、指南等,解决因为现有法规内容简单和规定不一导致的可操作性差和碳信息披露范围不一致、可比性差的现实问题。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在企业层面分解和落实碳排放指标,将其作为政府考核企业的重要依据之一,促使企业制定碳减排战略规划,并通过建立碳信息管理体系,对企业碳排放实施量化管理。
2.提高企业的碳信息披露意识
基于我国目前大部分企业碳信息披露意识差,我国政府应对相关碳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宣传,强化企业的低碳及碳信息披露意识。企业作为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主体,应该自觉提升社会责任意识,积极承担碳信息披露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外部环境对碳排放的要求,实现企业低碳发展。通过产能转型、新能源开发、技术创新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气体排放,虽然短期内可能会导致企业成本的增加,但从长期来看,非但不会削弱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反而会因企业的绿色技术动力创新所带来的效率提高和成本节约而增强其综合实力。
3.构建有效的碳信息披露激励与监管机制
政府应该出台更多优惠措施,o主动积极实行节能减排的企业更多的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相关资金扶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并建立合理的碳信息披露奖惩机制,使得企业自身更有动力去履行减排的责任。实施适当的国家调控与干预,加强政府环保部门与监管部门对碳信息披露的监管。有效监管机制的建立不仅应考虑政府监管、第三方鉴证机构监管和公众监管等外部监管机制,还需要企业内部自身设置良好的监管机制,如设置管理层监管与企业内部监督部门监管,形成内外良性互动的监管机制,确保监管的有效性。
4.培养碳信息披露方面的专业人才
人才是推动相应领域进步的关键。通过提高我国碳金融知识层次,培养更多碳金融方面的人才,从而缩小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于企业自身而言,对碳盘查、碳交易信息的管理能力明显不足,目前的普遍情况是上市公司没有设立专业的部门和人才队伍,缺乏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企业必须先完善组织保障和专业人才储备,才能保证碳信息披露质量。
结语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既是中国广泛参与全球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更是我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国政府应该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国际气候谈判等。
参考文献:
[1] 吴勋,徐新歌.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研究――来自资源型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科技管理研究,2015,(13):229-233.
[2] 常运艳.我国企业碳信息披露浅议[J].财务与会计,2015,(10):58-59.
一、基于配额交易碳排放权的确认
由于碳排放权交易目的是不同的,本文认为对配额交易中碳排放权的确认应该视不同的情况而定。
政府分配给企业的,企业用来维持正常持续经营所必需的排放额,并且是有偿分配的,应该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对于无偿分配的排放额,国外大多数公司在实务中不予确认,但是本文认为也应该将其确认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当企业有剩余的排放配额时,企业若准备将它销售出去,应当将其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若不准备销售而留到下一期自用,以备本企业碳排放额不足,则应该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
企业从碳交易市场上购买碳排放权,用来弥补超出政府规定的排放配额的部分。此时,应该将碳排放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企业没有外购碳排放权进行弥补,则可以将其确认为“或有负债”。
企业若是为了出售给其他公司以赚取差价而购买碳排放配额,应该将其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总而言之,企业持有碳排放权自用的便确认为无形资产,用于近期销售的则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二、基于配额交易碳排放权的计量
正如其确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样,基于配额交易碳排放权计量属性的选择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初始计量。政府无偿分配的排放额以及用于近期出售的碳排放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或者政府有偿分配的碳排放权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后续计量。采用历史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的碳排放权,采用历史成本进行后续计量,进行摊销并计提减值准备;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碳排放权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不进行摊销,也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三、基于配额交易碳排放权会计信息的记录
基于配额交易的碳排放权会计处理需要在原有会计科目的基础上增设“无形资产―碳排放权”“碳负债―碳排放权”“累计摊销―碳排放权”“交易性金融资产―碳排放权”。
碳排放权的取得。获取政府无偿分配的碳排放配额时,借记“无形资产―碳排放权”,贷记“碳负债―碳排放权”;购买碳排放权用于弥补本企业碳排放配额不足时,借记“无形资产―碳排放权”,贷记“银行存款”;购买碳排放权并用于近期销售时,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碳排放权”,贷记“银行存款”。
碳排放权的摊销和减值。政府分派给企业的碳排放配额时,借记“碳负债―碳排放权”,贷记“累计摊销―碳排放权”;外购用于弥补企业排放配额不足的碳排放权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累计摊销―碳排放权”;发生减值时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碳排放权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碳排放权发生公寓价值变动时,借(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碳排放权―公允价值变动”,贷(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碳排放权的处置。剩余碳排放权留待企业下期使用时,借记“累计摊销―碳排放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贷记“无形资产”;剩余碳排放权拿到碳交易市场上出售时,借记“银行存款”“累计摊销―碳排放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贷记“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营业外收入”(借方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碳排放权在出售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碳排放权”“投资收益”(或借记“投资收益”),同时,将相关公允价值累计变动结转到投资收益,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记“投资收益”。
四、促进碳排放权会计核算规范化的建议
(一)学术界进一步加强对碳排放权会计处理的探讨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处于起步阶段,对于碳排放权会计核算的研究也处于各抒己见的阶段,没有形成权威的核算规范。因此,我国学者应该进一步加强对碳排放权会计处理的探讨,借鉴国外碳排放权会计处理的研究结果,结合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现状,总结一套出权威性的适合我国碳交易发展现状的处理方法。
(二)企业自身作为碳排放权交易主体发挥应有作用
作为碳排放权交易的主体,企业在推进我国碳排放权会计处理规范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企业应该对碳排放权会计处理工作进行实务探索,将自己总结的会计处理方法或者运用学术界的探讨结果运用到企业的会计工作当中,记录碳排放权交易活动,在运用当中不断调整改善,并总结经验,最后探索出一套适合本企业的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方法。
积极主动对外披露高质量的碳排放权会计信息。目前,我国没有对碳排放权会计信息披露进行统一规定,企业可以将货币信息化的碳排放权会计信息在原有的会计报表中进行披露,不能量化成货币信息的相关内容进行表外披露,如在报表附注中或者在董事会报告中进行披露。通过披露高质量的碳排放权会计信息为学术界的相关探讨研究提供案例参考,为政府碳排放权会计准则的制定提供参考。
提高企业会计人员专业素质。企业进行碳排放权交易需要企业会计人员有较硬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因此,企业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让会计人员有机会学习碳排放权会计相关知识。此外,会计人员自己也应该加强对碳排放权会计最新知识的关注和学习,并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企业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问题当中。
(三)政府加快碳排放权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完善
关键词:低碳经济;碳排放;出口贸易
一、 引言
随着低碳经济逐渐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大趋势,2014年12月12日,国家发改委于利马气候大会期间在网站上挂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表明了中国碳市场的成立指日可待以及中国节能减排的决心。江苏省的“十三五”规划文件也指出:江苏要在朝着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外贸大省向外贸强省转变。作为中国的出口大省,江苏改善和优化自身出口贸易结构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对江苏的贸易增长模式分析发现,向发达国家出口的商品大多为能源密集型,伴随着大量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在当今低碳经济盛行的大坏境下,江苏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是寻求自身可持续性发展的必经途径。
二、 江苏碳排放与出口结构现状
1. 江苏碳排放现状。本文选用的碳排放测算公式由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提供,公式为:
其中A是总碳排放量,以万吨为单位;Bi是第i种能源的消耗量,以万吨标准煤为单位;Ci是第i种能源的碳排放系数;i是能源种类,本文将采取原煤、焦炭、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与液化石油气这八种主要能源的相关数据,如折标准煤系数、碳排放系数以及二氧化碳排放系数作为江苏碳排放测算的依据。
本文选取2000年~2013年的测算数据,其中各主要能源消耗量为江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主要能源消费量。此外,为了更全面深入地剖析江苏的碳排放现状,本文还引入了碳强度、二氧化碳排放的测算。
根据上文的理论模型和相关数据,计算得江苏历年的能耗总量、碳排放量、碳强度以及二氧化碳排放量,经过计算后我们可以看见,随着能源消耗总量的逐年增长,江苏的碳排放量也呈现出上升趋势,由2000年的6 141.66万吨增加到2013年的19 699.28万吨,增长了220.75%,年平均增长率为9%。2000年~2013年江苏碳强度虽然在2004年有所回升,但其总体上呈下降趋势,由2000年的0.718 0万吨/亿元下降到2013年的0.333 0万吨/亿元,呈良性发展态势。
2. 江苏出口结构现状。
近年来江苏的出口贸易发展迅猛,出口贸易总额由1985年的15.86亿美元增长到2013年的3 246.5亿美元,增长了200多倍,年均增长20.93%。这也带来了江苏出口结构的显著变化,2013年江苏的工业制成品占出口总额的比重高达98.4%,而初级产品仅占1.6%,工业制成品已然占据主导地位并远超初级产品的出口份额。从整体趋势来看,江苏出口总额持续增长,工业制成品比重不断上升,从1985年的12.4亿美元增长至2013年的3 194.0亿美元,年均增长21.93%,甚至于2006年达到了占比98.8%的高峰。这表明了江苏目前的出口结构较之1985年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与发达国家工业化初始的发展趋势相吻合。
联合国《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SITC)分类把出口商品分为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两大类,其中SITC0食品及活动物、SITC1饮料及烟类、SITC2非食用原料(燃料除外)、SITC3矿物燃料、油及有关原料、SITC4动植物油、脂及蜡这五大类属于初级产品;而 SITC5化学成品及有关产品、SITC6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SITC7机械及运输设备、SITC8杂项制品这五大类则属于工业制成品。
江苏的工业制成品出口主要有SITC6、SITC7、SITC8三类。其中,机械及运输设备的比重整体呈上升趋向,由2000年的38.89%增长至2013年的56.77%。与之相反,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的比重从19.68%跌至16.48%,杂项制品的比重从33.66%跌至19.58%,两者整体呈下降趋势。这种现象表明,在江苏的出口结构中,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增长态势良好,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对外贸易的扩张使得资本和技术积累增加,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产能逐步提高,与此同时劳动密集型产品份额逐步减少,江苏出口结构发展趋势良好。
三、 模型构建与数据
1. 模型选择。
(1)变量选取。本文选用出口结构作为被解释变量,单位GDP能耗、技术水平、产业结构作为解释变量。贸易政策对于出口结构也有着很大的影响,但由于其难以量化,因此将不采取其作为模型的解释变量之一。
四、 实证检验
【关键词】碳排放 建设现状 配额分配
一、前言
全球气候变化给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威胁,作为全世界碳排放量最多的国家,我国有义务、有责任的限制碳排放,为此我国积极推进碳排放市场建设,在全国试点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以缓解日益严峻的减排形式。从目前我国碳排放市场建设现状来看,碳排放市场建设还处于摸索研究阶段,“摸着石头也过河”难免带来一些问题,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我国碳排放市场建设现状,从根源出发找出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针对这些问题,有的放矢地提出解决措施。
二、我国碳排放市场建设现状
(一)总体情况介绍
面对全球气候变暖带来的巨大威胁,世界各国开始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已达到节能减排的作用。目前,我国启动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已平稳运行两年,取得显著成果,随着主席和奥巴马总统《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的以及《巴黎协定》的签订,我国碳排放市场建设将进入高速阶段,同时展现我国作为世界大国减少碳排放工作的决心。
我国碳排放市场建设重要时间节点:
2011年《“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出台,是我国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开端。
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为落实“十二五”规划关于逐步建立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要求,同意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2014年,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已经上线交易,共有1900多家企业和单位被纳入排放企业目录,分配的碳排放配额总量合计约12亿吨。试点工作的开展,为我国碳排放市场的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数据,有利于我国由点及面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碳排放交易工作。
2015年9月,我国在《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明确2017年我国碳将开启部分工业行业碳排放交易体系,如钢铁、化工、电力、造纸等,并明确了2030年我国碳排放约束工作目标。
2016年4月22日,中国签署《巴黎协定》,承诺将积极做好国内的温室气体减排工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同时在年底将完成碳排放市场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国家碳排放法律、数据搜集整理分析、配额分配方式c具体操作方法等。
按照国家对于碳排放市场建设的整体规划,全国碳市场建设可以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前期准备阶段,时间为2014-2017年,该阶段主要以试点为主,是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关键时期,需要对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检验标准等进行明确。第二阶段为交易市场正式启动阶段,主要任务是全面启动涉及所有碳市场要素的工作,时间是2017-2020年。第三阶段是快速发展阶段。
(二)中国碳市场的配额分配与使用情况
通过对7个碳交易试点市场的配额分配和管理情况分析发现,我国在碳排放市场的配额分配方面,以“统一行业分配标准”、“差异地区配额总量”、“预留配额柔性调整”为主要原则,并在实际操作中形成了相对折中的分配体系。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我国地区配额总量的由各个地区经济增长、能源和产业结构、温室气体排放、控排企业纳入等情况确定的,并且每个地区都预留了部分配额,用于重大项目建设、有偿分配和市场调节等情况。目前,地方配额在开始阶段主要为免费分配,有偿分配占比较少,随着碳排放市场的发展,有偿分配的比例将会逐步增加,其中免费分配的标准和方法有国家按照行业标准统一制定,地方政府没有自,有偿分配具体方式方面则有地方自主确定。
(三)碳交易试点市场建设情况
我国第一个碳排放权交易所在深圳于2013年6月18日正式开业,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始了碳排放市场的建设工作。同年12月份,深圳了《关于投资者异地自助开户的通知》,开始了异地投资者开户在深圳碳排放市场投资的渠道,2014年8月,深圳碳排放市场正式向境外投资者开放,是国内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引进国外资本的碳排放交易试点,除此之外,深圳在另一个方面跟其他试点有所不同,那就是对项目减排量产生时间做出限制,仅仅是对项目类型和区域有所要求。
北京开始建设碳交易的时间较早,但是2013年11月28日碳排放交易所才开始交易,比深圳晚了近半年。目前,国家给深圳碳排放交易所配额成交量为620万吨,交易金额达到2.6亿元;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达到670万吨。碳排放交易市场试点两年多时间了,北京在碳排放交易产品类型丰富程度方面领先其他市场,不仅仅涵盖其它市场所有产品,还拥有林业碳汇项目和节能项目等针对地区情况推出的特色产品。产品类型不仅丰富,而且流转稳定有序,通用流通CCER规模达到500万吨。在交易创新方面,北京碳排放交易所与河北承德市开始了全国首例跨区域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突破了地域的限制。
广东省是全国第一个开启的省级碳排放交易市场,成立于2013年12月19日,在配额机制方面,采取竞拍方式,后来湖北省也采取该种配额方法,但两者配额来源有较大的区别,广东的配额分配采取免费和有偿发放相结合的方式,是全国第一个尝试两种方式相结合的试点,而湖北省来源为政府预留配额。随着碳排放交易市场逐步发展,广东省对配额有偿发放政策进行不断的调整和优化,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截至2016年6月,广东碳市场累计成额3206.82万吨,总成交金额10.75亿元,分别占全国31.17%和36.92%,成为全国首个配额现货总成交金额突破10亿元大关的试点。
天津市是全国第五个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城市,启动时间为2013年12月26日,并且天津拥有自己独特的碳交易体系,在交易产品类型、范围和制度设立等方面有自己独特之处,这是因为天津市参加了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因此天津在碳排放交易方面需要综合方面的情况,如经济发展走势越策、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新建重点项目情况等,以此来确定未来几年的碳排放总量限制目标,然后确定配额总量。配额发放方面,电力热力行业按照基准法分配配额,其它行业内企业采取历史法和实际产量结合的方式确定,最终,天津市第一批强制配额交易主体为钢铁、化工、电力热力、石化、油气开采五个碳排放量大的行业内企业,并将2009年以来年排放二氧化碳2万吨以上的114家企业或单位纳入强制配额交易企业名单范围。
湖北省的碳排放交易启动较晚,启动时间为2014年4月2日,是全国第6家碳交易试点,但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14年在交易总量、总金额、累计日均成交量、投资者数量、省外引资金额等主要市场指标居全国第一,碳金融创新的数量、种类和规模也遥遥领先。2015年,湖北省累计碳排放交易日均成交量5.1万吨,占全国60.5%。由此可以看出,在偏重工业和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开展碳交易具有可行性,并且效果显现更快,有助于改地区向低碳目标前行。
三、我国碳排放市场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体系建设不完善
从上文可以看出,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都在2013年开启交易,从交易市场运行初期的情况来看,不少试点的准备并不充分,在政策涉及、能力建设等基础工作方面难以满易市场的实际情况,究其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不少试点开启交易是为了满足国家对于试点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另一个方面是因为碳交易制度本身极为复杂和细致化,需要长时间的准备和酝酿,短期内难以设计有针对性的交易政策体系。而我国开始部署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是在2011年,2012年开始市场前期准备工作,2013年正式开启市场,前期的准备时间不到两年,对于这项复杂化的系统来说,步子迈的太大,因此暴露出了不少问题。目前各试点均存在信息不透明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纳入企业排放数据、配额总量的确定、配额分配方案、交易数据等信息的不透明,其原因在于企业、地方政府和交易所均不愿意把相关数据公布于众,使得市场政策性明显,同时也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交易效率。
(二)配额分配机制有缺陷
我国碳排放在对地区进行总额配置时就将地区差异纳入考虑范围内了,为了兼顾地区差异和市场公平,因此国家实行统一的地方免费配额分配标准,并且由国家统一制定,地方没有免费配额的自主分配权,只能按照国家标准严格执行。这其中就存在几点问题:首先配额总量考虑地区差异性,而在免费配额分配时采取统一标准的方式并不能保证不同地区的企业在交易过程中的公平性,这样可能导致另外一个问题的出现,差异性的分配方式会导致不同地区的不正当竞争优势,长期结果会导致优势地区会吸引更多的污染企业入住,反而不利于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然后地方在获得国家批准的配额总量和免费配额后,拥有自主分配有偿配额的权利,一般采取拍卖或者固定价格的分配方式,地区偏行性的配额总量分配方式会导致各地区配额有偿分配成本的差异。最后免费配额的分配标准虽然是国家统一制定的,但是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高标准的分配标准,地方可以采取这种方式降低原有免费配额分配比例,提高自身有偿分配比例,这样地区在配额使用方面具有更多的操作空间,可以通过提高有偿分配额度,降低有偿分配价格,以提升该地区企业在碳市场中的竞争优势。
四、结论与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我国碳排放市场建设体系还处在不断发展、不断改正的初期摸索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国碳市场建设体系存在不少问题,如市场体系建设不完善、配额分配机制有缺陷和法律保障体系不健全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是我国碳排放市场建设准备不足以及该市场体系复杂程度高综合原因产生的,但是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国碳排放市场的发展,因此需要通过强有力的措施来解Q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做好区域试点与全国市场的有效衔接,我国近年来在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区域试点方面取得不错的成绩,但是在由点及面的方面好需要做到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产生足够的动力鼓励试点地区先行先试,在强制性排放市场上有所突破,激发更多的地区主动参与到碳交易市场当中;并且充分对总结试点区域的经验和教训,去粗取精的进行分析,制定区域性市场和未来全国性市场对接方案。二是健全碳交易法律体系,法律是市场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保障,根据违法主体的动机、违法行为方式、程度、后果等设立具有针对性的碳实际排放量超过碳排放配额的惩罚方式,设立市场准入机制对碳交易的买卖双方进行筛选,并构建政府、第三方机构、交易所、社会多元主体的法律监管机制,以维护碳交易市场的良好秩序。三是限制当前有偿分配的方式和标准,采取统一拍卖的方式进行有偿分配,同时,要求各地配额拍卖向外地企业开放的方式,能够统一不同地区企业获得配额的实际成本。此时配额总量分配的地区偏向性仅仅会影响到各地方政府拍卖收入,而不会对市场公平性造成影响。地方政府的拍卖收入可以用于支持低碳技术、产业的发展,或用于低碳基础设施投资,从而兼顾地区差异。
参考文献:
[1]吉宗玉.我国建立碳交易市场的必要性和路径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2011.
[2]聂力.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博弈分析[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
[3]刘航.中国清洁发展机制与碳交易市场框架设计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2013.
[4]荆克迪.中国碳交易市场的机制设计与国际比较研究[D].南开大学,2014.
[5]赫虎虎.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整合路径初探[D].暨南大学,2013.
[6]刘刚.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国际借鉴与发展策略分析[D].吉林大学,2013.
[7]吴育洁.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研究[D].天津师范大学,2012.
[8]阴俊.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研究[D].吉林大学,2013.
[9]姜勇.中国碳排放与经济增长关系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D].重庆大学,2014.
摘 要:河北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碳排放量,低碳发展已经成为河北省发展的趋势。当代大学生是时代的先驱者,应该从自身做起减少碳排放。本文结合碳足迹的理论,探索河北省在校大学生的低碳生活,并提出在校大学生碳排放的减排对策。
关键词 :碳足迹 河北省 在校大学生 低碳
本文为2013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民生调研专项成果(项目号:201301267)。
引言
随着温室效应对人们生活的影响越来越严重,人们越来越重视低能耗、低污染和低排放的经济发展模式。低碳发展将成为我国发展的趋势。尤其是河北省作为工业大省和能耗大省,碳排放量非常大,低碳发展也成为河北省亟待解决的问题。当代大学生是时代的先驱者,有理想、有文化,他们有责任和有义务担任起减少社会碳排放量的使命。河北省环境污染严重,碳排放量大,河北省的在校大学生更应该为之做出贡献,从自身做起,减少生活和学习中的碳排放量,并引导整个社会低碳生活。本文以碳足迹为理论支撑,对河北省在校大学生低碳生活进行探,并提出相应的减排对策和建议。
1、碳足迹的概念及研究现状
1.1 碳足迹概念。碳足迹(Carbon Footprint)是指一个人或者团体的碳耗用量。碳是指由碳元素构成的自然资源,如石油、煤炭、木材等。碳耗用的越多,产生的CO2就越多,碳足迹就越大,反之碳足迹就越小。
1.2 碳足迹研究现状。碳足迹是从生命周期的视角分析碳排放的整个过程,深度分析碳排放的本质过程,进而从源头上制定科学合理的碳减排计划。国外对碳足迹的研究主要包括其概念内涵的研究、计算方法的研究和实例计算的研究等,研究范围从国家层面、企业层面、产品层面和个人层面进行研究,包括的行业有工业、交通、建筑、供水和医疗等,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国内的碳足迹研究尚处于萌芽阶段,研究成果不成熟,仍需进一步的研究。
2、河北省在校大学生碳足迹行为
河北省在校大学生碳足迹属于个人层面的碳足迹,用该从衣、食、住、行和用五个方面进行探讨。
2.1 衣。河北省在校大学生在“衣”方面的消耗主要是指对衣服的消耗和洗衣用品的消耗。在校大学生都是年轻人,追求美丽帅气,购满衣服的数量比较高。一件衣服的排碳量为6.4kg,就在校大学生购买衣服的数量来看,会产生不少碳排放。同时,衣服的增多,洗衣用品也会消耗的多,就洗衣粉来说,1kg洗衣粉排碳0.72kg,也会产生大量碳排放量。因此,如果大学生能够适量减少对衣服的需求,将会适当减少碳排放量。
2.2 食。河北省在校大学生在“食”方面的消耗主要是对肉类、粮食、和零食等食品的消耗。1kg肉类排碳1.4kg,1kg粮食排碳0.94kg,可以看出食素更有益于减少碳排放,不过要在保持营养均衡的情况下,提倡大家食素。在校大学生多为成年人,会有人有饮酒和吸烟的习惯,虽然情况较少,但是也有影响,如能控制,也能减少碳排放。
2.3 住。大学生一般都住校,“住”方面的消耗主要是能源消耗,指其在集体生活中所产生的能耗。主要包括电消耗、天然气消耗、煤炭消耗,同时生活垃圾的处理也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碳。在用电方面,主要是宿舍、教师和实验室等用电,因为是集体用电,分摊到每个人身上的用电量很小。天然气和煤炭的消耗主要是食堂和浴室的消耗,以及冬天供暖时的消耗。这些能源的消耗都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同时,每个学生会产生许多生活垃圾,这些垃圾大多通过卫生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导致大量甲烷和CO2产生。因此,在校大学生在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应该养成节约用电、用水,和减少垃圾的产生。
2.4 行。在交通方面,在校大学生大多是无车一族,最普遍的交通耗能是火车和公交车,坐飞机的人数也不多。也有部分同学出行会选择打车。如果在校大学生平时出门的时候多采用不行或自行车的方式,减少公交和打车的次数,将会适量减少碳排放。
2.5 用。河北省在校大学生在“用”方面的消耗主要是指塑料袋的消耗,纸制品的消耗和一次性筷子的消耗。塑料袋的消耗不仅会产生碳排放,也会造成环境污染,影响生态环境。纸制品和一次性筷子的消耗不仅产生碳排放,在其生产过程中,消耗大量树木,减少了环境中的碳吸收途径,即减少碳吸收的同时增加了碳排放,必然会增加碳足迹。
3、减少河北省在校大学生碳足迹的对策建议
3.1 培养在校大学生低碳意识。当代大学生作为新时代的先驱,应该从自身做起,培养自身的低碳意识,承担起碳减排的责任。在校园中,可以利用学生社团或者公益讲座等方式进行低碳知识的宣传,让大学生了解当前河北省的环境形势,让他们都重视起减少碳排放的责任来,提倡大家从生活和学习的点点滴滴中减少碳足迹。
3.2 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应该加强校园管理,减少校园中的浪费现象。例如,在教室和宿舍有时会出现人走不断电的坏现象,学校应采取政策措施杜绝这种浪费现象。在教室可以增加管理员的管理,减少教室用电浪费的现象。在宿舍,一方面可以增加管理员的管理,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对浪费电能宿舍的惩罚,增加其节约意识。
3.3 节约资源。在减少碳足迹的工作过程中,节约资源是非常重要的途径之一。在校大学生应该从自身做起节约资源,杜绝浪费。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会打印许多学习资料,应该采用双面打印,减少纸张的浪费,单面的可再用于打印或者做草稿纸。班级还可以组织废纸收集,卖给回收人员。生活中应该减少一次性塑料袋和一次性筷子的使用,养成逛超市自己带塑料袋的习惯和自备餐具的习惯。
4、结论
河北省作为能耗大省和人口大省,经济发展和生活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碳排放量,大学生作为时代的先驱,应将低碳理念与自己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为实现河北省的低碳目标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本文主要根据碳足迹理论对河北省在校大学生的低碳生活进行探索,并提出相应的减排对策。
参考文献
[1]管婧崟, 吴晓玲, 杨玉婷, 等. 在杭大学生生态足迹研究报告[J]. 北方环境, 2011 (11): 204-208.
[2]程明, 高莹, 张诗琦, 等. 面向大学校园的碳足迹行为的分析研究[J]. 环境工程, 2013, 1.
[3]尚丹. 大学生低碳生活方式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D]. 内蒙古民族大学,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