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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初等义务教育

普及初等义务教育

普及初等义务教育范文第1篇

面对这样一种充满焦灼充满期待的眼神,我无法无动于衷。几天之后,我采访了国家教委的有关负责同志。

问题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如何?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其中第四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第十条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此次会议同时提出:到本世纪末在全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使初中平均普及率达到85%,小学平均普及率达到99%。

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义务教育实施处唐淑芬处长说:义务教育法实施10年来成绩有目共睹,到1995年全国已有90%的人口地区普及了初等义务教育,36%的人口地区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全国15岁以上人口文盲率下降到16.5%,15至46岁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7%以下,预计1996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将达到45%左右,2000年我国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普及初等义务教育范文第2篇

论文关键词:义务教育后;分流问题;对策

当前,人们对高中阶段择校、中等职业学校发展普遍关注,其实质是义务教育后分流的问题。如何协调高中阶段两大教育类型的发展、协调个人与社会的发展、协调教育与经济的发展,实行合理的义务教育后分流是关键。笔者拟从义务教育后分流的意义出发,从政策层面阐述国家对义务教育后分流的重视以及实施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几点对策建议。

义务教育后分流的意义

教育分流指分流主体根据社会的需要与可能以及意愿、条件,通过一定的形式,采用一定的策略将分流对象分成不同的流层、流向以培养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的活动。在我国,目前已形成了三大层次的教育分流体制,即小学毕业后分流、初中毕业后分流和高中毕业后分流,其中以初中毕业后和高中毕业后分流为主。

教育分流可分为内分流与外分流两种主要形式:内分流是指在普通教育阶段,在一所学校内通过能力分班、兴趣分组、课程分化与个别化教学等形式,对不同的学生实施不同的分流教育;外分流是指教育系统根据社会分化需要与学生个人的意愿及条件,把受完一定基础教育的青少年学生有计划、分层次、按比例地分成几个流向,分别接受不同类型的学校教育,以帮助学生实现合理的社会分化。

在我国,义务教育后分流主要是外分流。从大的范围来说,主要是指进入两种不同类型的学校,即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不仅在我国,在其他国家,如日本、韩国以及欧盟的很多国家都实行了初中后分流。进行义务教育后分流一般具有如下意义:第一,经过九年基础教育,学生的发展方向已经初见端倪,实行分流有利于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第二,使人才结构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促进人才结构的优化,从而加快社会发展。第三,有利于协调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在我国实行义务教育后分流还具有其独特的意义:第一,党的十六大提出了2020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战略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以及考虑到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不但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更应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第二,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换的步伐正在加快,选择的是新型工业化道路,迫切需要一大批技能型人才,要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必须兼顾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不能“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第三,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第四,这是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以及促进教育协调发展的需要。

我国义务教育后分流的政策回顾、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后分流,是以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标志。《决定》提出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我国青少年一般应从中学阶段后开始分流,初中毕业生分别进入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力争在5年左右,使大多数地区各类高中阶段职业学校招生数相当于普通高中招生数。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在上世纪90年代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应以发展初中后职业教育为重点。1994年印发的《纲要》实施细则具体阐述了在2000年应达到的分流目标: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学生总数的比例,全国平均保持在60%左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城市可达到70%。

2005年11月,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7部门负责同志先后发言,表示我国将切实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把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作为“十一五”教育规划的重要目标。

从以上政策文件、法规以及教育部的权威来看,国家对义务教育后合理分流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在协调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1999年,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比例为49.5% ∶ 50.5%,基本上实现了普通高中招生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的大致相等。但是,从2000年普通高中扩招开始,形势发生了变化,虽然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绝对人数在不断增加,但占整个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并没有明显上升。

分析当前义务教育后分流现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分流主体的取向与分流对象的意愿不一致

分流取向是指分流主体对一定分流活动的认识与评价,以及在此基础上做出的对分流发展方向及重点等方面的选择。中央政府作为分流主体对分流取向的认识基本上是正确的。但是,分流的实施需要分流主体与分流对象协作执行。基于分流对象对分流的认识不一致,地方政府作为政策的实施者并不能强迫分流对象进入某一类型的学校,因为教育分流也要遵从分流对象的个人意愿,并且有些地方政府对上级的决策并不完全赞同。初中毕业生在面对毕业去向时并不能完全由自己左右,其中父母的影响力极大。然而,学生家长给予孩子的分流指导并不客观公正,由于其个人成长经历、对孩子的期望以及传统教育思想等多种因素的交互影响,使学生家长指导孩子选择毕业方向、填写志愿表时不免存在失误,与国家对初中学生理智、严肃的要求相反,家长对子女的期望与指导显得缺乏理智、片面而感情化,如学历期望过高、职业期望存在误区等,所以出现了普通高中择校热,家长宁愿花更多的时间、精力与金钱让孩子进入普通高中学习,不少普通高中都在超负荷运转,而有些中等职业学校却因招不到学生而苦恼。

(二)我国初中阶段的学校教育缺乏对学生的分流指导

学校教育对学生身心发展具有主导作用。初中生身心发展并不成熟,在决定自己将来的发展方向上急需学校指导。但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对初中学生的有计划、有步骤、有方法的分流指导几乎是空白,很多学校只是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来决定学生的分流方向。

(三)部分高中阶段分流机构定位不准确,办学质量低

在高中阶段教育中,普通高中无疑以学术为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大部分学生为进入高等教育做准备。

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在建国以后至70年展的主要是中专和技工学校。到20世纪80年代,职业高中开始大力发展。但随着对学历的追求,部分职高教育也变成了升学教育,这样,培养目标与职业高中的本身定位——大部分学生成为中级技术工人是不一致的。同时,中专学校由于总体办学条件、师资队伍难以适应发展的要求、办学质量较低、学生就业不理想而难以吸引生源。

(四)对于受教育者而言,中等职业教育成本较高而收益较低

中等职业教育的生均成本一般比普通高中要高。然而,由于政府的财政投入不足,中等职业教育的经费支出占教育经费的总支出比例太低,且财政预算内经费增长缓慢,职业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较低,2003年全国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经费平均为1684.79元,仅与普通高中相当。职业教育的成本理应由政府、企业和受教育者共同承担,但由于我国缺乏企业分担职业教育成本的传统,只有少部分职业学校有企业的投入。所以,受教育者承担了较高的成本,使得很多来自低收入家庭学生(中等职业学校的主要生源)无力支付上职校的费用,而能支付费用的家庭又因为预期收益低而不愿选择职业教育。

(五)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几乎互不沟通

在我国,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在教学思想、教学内容、学生出路以及资源利用上基本互不沟通,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意味着教育的终结,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能进一步深造的很少,这就意味着学生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而接受普通教育相对有较多的选择机会,所以普通高中教育更受学生的青睐。

对策建议

当前,国家高度重视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提升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实质就是在义务教育后要实行合理的分流。针对义务教育后分流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在初中教育阶段,应采取学校、家庭联合的方式引导学生进行合理的分流

处于初中教育阶段的学生对自己、对社会的认识都很片面。对学生进行家校联合的分流指导,其中以学校教育为主导,及时发现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产生合力,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了解社会、理性选择,从而进行合理分流。

在德国,基础教育的分流是在小学四年级进行,具体操作是:学生小学阶段的四年学习结束后,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学习情况提出志愿,由教师结合学生家长的要求和意见,综合学生的表现,给每个学生做出选择中学的建议,让学生分别进入不同的中学。教师在平时非常关注学生的心理、兴趣、爱好和特长,要多方求证,综合考虑。在新加坡、韩国,初中后的分流考试以安置性考试为主。所谓安置性考试,主要重在鉴别学生的实际水平和能力性向,以便教学中因材施教。通过教与学的密切配合,提高人才培养的效率,更有效地开发人力资源。从学生入学起,教师、校长就肩负评估每个学生能力、兴趣和学习态度的任务,学校建立起学生评估系统,以记录学生的在校情况,并定期向家长汇报,这样家校可以密切配合,为孩子选择合适的发展方向。

我国初中后的分流可以参照其他国家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对学生进行有步骤的、有计划的和系统的分流指导。教师应关注每个学生,学校定期提供测试与指导,让学生了解自我,了解社会,同时学校要与家长及时沟通,以便因材施教,从而使义务教育后的分流更加理性,也更能够协调个人与社会的发展。

(二)中等职业学校要定位明确,提高办学质量,吸引生源

针对我国当前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现状,建议我国的职业高中朝综合高中的模式发展,对那些初中毕业后去向尚不十分明确的学生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综合高中是一种使普教与职教相互沟通、相互渗透的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模式,是继九年义务教育后改学校分流为课程分流,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成绩、能力和兴趣,通过课程试探,选择普教升学、职教升学或直接就业以实现自己发展目标的新途径。在美国、瑞典、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和日本等国,综合高中都是其高中阶段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分流后学生不愿意选择中等职业学校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其发展空间较小,而综合高中则给学生更大的发展空间,而且又增加了一次选择的机会,应该是一种很好的高中阶段教育模式。

办学质量较低的中专和技工学校,应加强师资培训,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导向,办好自己的学校。

(三)加大政府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鼓励企业投入,降低学费,并给贫困家庭的学生提供贷款和资助

当前,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给予了很高的重视,在经费上也会相应地增加投入。但是,基于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整体短缺,仅仅依靠政府加大投入并不能完全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企业作为职业教育的主要受益者之一,从能力原则和受益原则来说都应该承担一部分职业学校的办学经费,政府应通过相应的法律条令来规定相关企业的投入比例。在很多发达国家都有这方面的明文规定。由于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大部分来自低收入家庭,对他们来说,进一步接受教育的机会成本较大,政府应建立相应的学生资助体系,让那些由于家庭贫困而放弃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生能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同时缓解那些在读贫困学生的经济压力。

(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沟通,上下衔接,多次分流

普及初等义务教育范文第3篇

一、招生计划

(一)幼儿园

全县幼儿入园率(3-5周岁)96%以上,其中,学前一年入园率达99%以上,城镇幼儿入园率(3-5周岁)达97%以上。

(二)义务教育

1.全县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2045人,依法全部入学。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年月日-年月日期间出生),不得提早入学。其中实验小学招生8个班,安文小学6个班。班级学额按规定(每班45人)不得突破。

乡镇学校所辖适龄儿童按户籍原则上在本乡镇学校入学;城区小学按学区入学。

2.全县初中一年级新生2341人,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其中实验初中招生12个班,班级学额不得突破50人;安文初中8个班,班级学额不得突破45人。

乡镇初中新生按乡镇所辖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学。城区初中新生范围:实验初中,由在实验小学就读的本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及双溪乡、窈川乡户籍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学;安文初中,由在安文小学就读的本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学。已在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的学生,由于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引起学区变化的,仍在已就读学校就读并按实验小学升入实验初中、安文小学升入安文初中原则,不再转换学区。

(三)高中

全县初中毕业生2453人,计划初中应届毕业生升高中段的比例达96%左右,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的招生比例达到1∶1。

1.普通高中招生1150人。其中:中学11个班550人(含定向生275人,特长生5人);县第二中学10个班500人;县第三中学2个班100人。

2.职业高中招生900人。其中县职业技校10个班500人,县第三中学8个班400人。

3.初中专(技)招生按省、市下达的计划执行,不低于300人。

4.普通高中的择校生比例按省、市"三限"政策执行。

二、招生政策

(一)幼儿园招生

同一乡镇内有多个幼儿园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人民政府委托的中心小学划定招生范围,有关幼儿园原则上要按划定的范围招生。

幼儿要就近入园。确因受居住分散等条件限制,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幼儿园可在不超过2.5公里范围内招收幼儿;超过该范围的,原则上应全托入园。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确保辖区内幼儿入园率不低于96%。

(二)义务教育招生

1.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省义务教育条例》,确保新生100%入学。

2.县城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入学对象的资格确定,年仍按政〔2001〕33号文件精神执行。年开始,凡义务教育对象的父母有监护能力而户籍登记挂靠父母以外亲属的,义务教育对象原则上应在父母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其它学校一般不予安排。年开始,父母、子女户籍均在城区学区范围内且有房产的,城区学校优先安排入学;不符合该条件的,空余学额视其户籍、房产等具备的相关条件及报名情况酌情处理;超过规定学额的,就近安排新城区学校及与城区学校结成共同体的对应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实施细则,由县教育局另行制定。

3.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管理,按文教普〔2004〕9号文件执行。

因监护人长期在户籍地外打工经商等原因,义务教育对象确需跨学区就读的,须由双方学校签字同意并经县教育局批准,方可办理学籍转移有关手续。属城区学校接收的,应服从县教育局统一调控。

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免费享用国家教科书;从年开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住宿费。

(三)高中招生

1.报考条件

(1)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年龄一般应在15周岁及以下(即年月日后出生)的本县户籍的初中毕业生,报考中专、职高的考生年龄及户籍不限。

(2)应届学生在就读学校报名。本县户籍学生在学区外学校就读,须有义务教育登记卡,没有登记卡或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考。户籍学生在外县市就读回本县报考的,需由毕业学校提供是否应届毕业生及有无重读的证明,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考;不回本县报考的,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3)外县户籍考生,初中阶段在我县学校读满三年,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可在我县报考。未足三年,本人要求在借考的,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在我县借考,但中学不予录取(因父母工作调动或县政府同意作为人才引进的除外,但需提供工作调动及人才引进的证明,并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4)往届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考。高中段在校生不得报考,初中毕业后在全日制中学插班、重读、旁听及社会复习班学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5)县内学校学生在初二学年结束后转学的,本县户籍学生在县外就读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考的,中定向招生指标单列,其定向分数线与中学向实验初中招收的定向分数线同(因父母工作调动转学除外)。

2.报考科类

高中(含职高)兼初中专(技)。

3.录取原则和依据

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适者录取的原则;将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特长条件、加分政策等同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4.录取形式

(1)综合录取

依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等第录取。

考生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金华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所得的总分,是高中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考试设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体育六门。学业考试满分值为63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120分,科学160分,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80分,体育30分。语文、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试卷中地方课程内容各占5分。

体育考试相关事项由县教育局依据《金华市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指导意见》具体确定,平时成绩、体质健康水平测试成绩、运动技能测试成绩均需向学生张榜公布。

学生综合素质,是高中招生录取的必要条件。学生综合素质由综合素质评语和综合素质等第组成。综合素质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综合素质等第由实践与探究、审美与表现、劳动与技能三个模块组成,等第分A(好)、P(合格)、E(需努力)三个等级。等第汇总按3A、2A1P、1A2P、3P等顺序类推。具体操作办法按教〔2008〕21号文件执行,其中中学录取的新生必须3A,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必须达到2A及以上且不得有E。

(2)定向录取

中学招生计划数的50%为定向录取名额。定向录取名额分配依据:①各初中学校初三毕业学生数、学区范围内人口数;②各初中学校毕业生学业考试优秀率、后25%所占比例;③各初中所在乡镇的办学水平情况(以省市级教育强乡镇为依据);④各初中学校规范办学情况(含"轻负担高质量"推进情况)。定向录取分数线:县招生办按中学招生总数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录取不足时,剩余名额由县招生办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定向录取名额的数据计算由县招生办负责,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对于综合录取和定向录取上中学分数线累计不足2名的初中学校,在低于综合录取分数线50分的范围内,按高分到低分补足2名。

按政〔2009〕55号文件规定,今年盘山片户籍的盘山中学、方前中心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县第二中学录取时,予以适当倾斜。

(3)特长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由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校任课教师推荐、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可向高中学校推荐特长录取。高中招生学校认真审查推荐学生的材料,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通过面试、研究性学习成果答辩等形式,进行综合测试后,确定正式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①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前六名的学生和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初中阶段参加市(地)及其以上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

②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艺术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或取得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

③初中阶段获数学、自然科学竞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市(地)一等奖、省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为有效,其中第③条中两人及以上的获奖项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5.有关政策加分

(1)符合国家可以生育两胎政策,且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户籍的独生女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

①归侨华侨子女;

②少数民族考生;

③港、澳、台籍考生;

④驻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根据《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41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作如下规定:

①烈士子女可以直接升入职业高中就读;报考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0分。

②残疾军人(警察)、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警察)子女可以直接升入职业高中就读;报考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

③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同一条中多项的,不能累计加分;同时符合多条的可累计加分,但以20分为限。

6.录取批次

第一批:中学学生(含综合录取生、定向录取生、特长录取生)。第二批:二中学生。第三批:三中普通班学生、职业高中学生,按志愿分别录取。第四批:普通中专、中技学生,按志愿分别录取。

7.录取办法

(1)各批次学生,均由县招生办划定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录取,录取学校在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学生本人。

(2)年龄在16周岁及以上的(即年月日前出生)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学综合录取和定向录取提高50分。因休学等原因经教育局审批的超龄应届毕业生,按政〔2006〕51号文件的规定,中学招生提高10分录取。

(3)志愿填报不足的学校和未填报志愿的剩余考生由县招生办统一调剂。

(4)普通高中的择校生,县招生办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相关学校按规定政策录取并报招生办审批。

8.其它规定

(1)中考的考点设置由县招生委员会和县教育局研究确定。各初中、各考点务必加强考风考纪和安全管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如发现营私舞弊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招生政策有关规定查处。

(2)高中学校招生,禁止虚假招生信息,禁止中考前到初中学校散布招生广告、拉生源。各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及时向考生公开各类高中段学校的录取信息,并保证本县高中生源。

(3)高中录取新生、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金市教基〔2004〕31号文件关于学籍管理的规定,及时向县教育局报批新生名单,办理高中学籍。

(4)择校生的招收严格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对违反"三限"政策的,按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处理。

(5)外县市来我县各类学校招生,须经县教育局批准认可,在境内申请各类招生广告的审批手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执行。

普及初等义务教育范文第4篇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坚持把农村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加快农村教育发展,深化农村教育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 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到2007年底,力争使西部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以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为突破口,加强西部农村初中、小学建设。 ——摘自《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化人口负担为人力资源——就新一轮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问:教育部新颁布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首先提出要重点推进农村教育发展与改革,再一次把农村教育摆到了重中之重的位置。能请您谈谈这样做的理由吗? 答:农村教育面广量大,中小学在校生多达1.6亿。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的高低,不仅直接关系到农村青少年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而且关系到国家各级各类人才的培养和全民族素质的提高。要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巨大的人力资源,离开农村教育的发展,根本无从谈起。目前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明显差距,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广大群众受教育水平和接受教育机会明显落后于城市和发达地区。要缩小教育差距,促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就必须大力发展农村和西部地区的教育。 问:《行动计划》在加强农村教育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我们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以期实现西部“两基”攻坚、中部“巩固提高”、东部“双高普九”的目标,努力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在此过程中,特别要做的工作如下:一是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力争到2007年底,西部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二是贯彻落实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和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意见》,确保农村地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取得成效。三是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深化农村教育改革,推进“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四是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投入,完善保障机制。五是建立和健全扶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助学制度。六是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七是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问: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的具体目标是什么? 答: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的主要目标:一是到2007年,西部地区整体上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扫除600万文盲,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二是到2007年,西部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分别实现各自的“两基”目标,有条件的省(区、市)通过国家的“两基”评估验收。截至2002年尚未实现“两基”的372个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8个团场,到2007年绝大部分要达到国家“两基”验收标准,极少数特别困难的县也要达到国家“普六”标准。 完成这些目标的主要措施是: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扶持西部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大力加强西部农村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力度;明确各级政府在“两基”攻坚中的责任等。中央主要是对“两基”攻坚的重点项目给予支持,省级人民政府必须对本地“两基”攻坚目标的实现切实负起责任。各攻坚县要结合中央、省级“两基”攻坚目标,制定出县域内分年度、分项目的具体发展目标,认真组织实施,把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问:《行动计划》对于中部和东部的农村教育作何考虑? 答:除了“实现西部两基攻坚”外,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实现“中部巩固提高成果、东部‘双高普九’”的目标,目的就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城乡协调发展。 已经实现“两基”目标的地区要巩固成果,提高质量。要以加强农村初中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要加大控制初中辍学的力度,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要加快推进课程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为实现2010年全国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打好基础。 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将建立起“双高普九”的任务目标责任制,将有关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县,以县级(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要在使所有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优质学校的数量、扩大优质学校的规模。有条件的地方,要提高校舍建筑质量和生均校舍面积,全面消除危房,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要建设符合国家建设和卫生标准的学生宿舍、食堂和学校公共卫生设施;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使学校的教学仪器配备、图书藏书量及生均占有量达到国家一类标准,体育、美育设施达到国家或省级规定标准。 问:在加强农村教育过程中,农村师资队伍的素质问题将会凸显。这方面我们有何考虑? 答:提高农村师资队伍素质的问题已经引起了教育部的充分重视。首先,这次振兴行动计划包括了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容。提出要加强编制管理,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积极推行校

长聘任制。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及其他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乡村中小学任教,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专任教师要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学历的基础上,小学、初中专任教师的大部分要达到专科、本科学历,其中一部分要达到研究生学历。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在职教师培训制度,使所有在职教师能够定期接受新课程、新知识、新技能等的培训。建立起完善的校长选拔任用方式制度,完善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定期提高培训制度。(本报记者符德新) 努力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水平和质量,为2010年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打好基础。 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推进“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 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投入,完善保障机制。 建立和健全助学制度,扶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计划”。 ——摘自《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宁夏:奋力攻坚势在必得 “两基”攻坚,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已成为宁夏人民最熟悉的词之一。 从黄河两岸到六盘山下,10年间宁夏几届党委、政府带领全区近600万回汉人民,打响一场气壮山河的“两基”攻坚持久战,取得了一个又一个阶段性的成果:1998年年底,在占总人口55.4%的北部川区13个县(市、区)全部实现了“两基”目标;2003年秋,在“贫苦甲天下”的宁南山区,实现了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历史目标。如今,漫步在酣战“两基”硝烟未散的宁夏山川大地,人们所见到的最漂亮的建筑大多是学校,宽敞明亮的教室里,灿烂的笑容洋溢在每个孩子的脸上。 在宁夏“两基”攻坚的“三部曲”中,前两部已经完成,眼下宁夏再次向南部山区“普九”攻坚发起最后冲刺。 盐池在宁夏山区九县(区)中今年将率先完成“普九”任务,日前记者来到该县大水坑镇中心小学,看到“普九”的春风已吹到了这所远离县城的学校。校长张云兴奋地告诉记者,自治区副主席刘仲、教育厅厅长蔡国英几天前刚来过学校,当听说学校有2000人规模,办学质量也不错时,领导们非常高兴,鼓励他们要借“普九”之机,使学校的基础建设、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张校长充满信心地说,“普九”的政府行为一到位,师生们的心里就踏实多了。今年,学校教师办公楼和学生饭厅的建设及校园美化的硬件建设都有望得到解决,到了秋天当你们再来时会发现学校变得更美。 日前,记者从宁夏“两基”攻坚指挥机构——自治区教育督导室了解到在2003年初,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各项社会事业必须全面提速,到2007年在宁南山区实现“普九”目标。决心下定,自治区及时召开了宁南山区“普九”攻坚大会,自治区政府与各地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完成“普九”任务的时间表。 实施宁南山区“普九”攻坚,重点和难点在于民族教育。为此,自治区在投入近3亿元深入实施“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和回民中学重点工程,打造回族教育优质骨干学校体系的同时,又决定实施回族教育“五个一”工程,即:乡村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一个都不能少,乡村和学校巩固学生一个都不能流失,在每个回族人口超过50%的乡镇各建设一所示范性初中和小学,自治区一个直属机关单位帮扶一所初中,干部职工广泛开展“一帮一”助学活动,以推动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快速发展,为如期实现“普九”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天行健,君子当自强。相信再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宁夏一定会在全区每一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实现“两基”这个几代人梦寐以求的宏愿!(本报记者陈晓东) 河北:多措并举巩固“普九”成果 河北省在全部实现“普九”目标并通过国家检查验收后,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开始转入全面巩固提高阶段。 从2000年起,河北省委、省政府在认真分析了全省义务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后,把“普九”巩固提高工作列为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考查目标,并要求市、县、乡建立目标责任制,省政府为此下发了《关于做好“普九”巩固提高和复查工作的通知》。2001年起河北省对各县(市、区)进行每三年一轮的“普九”复查,到去年年底,全省172个县(市、区)全部进行了普九后的第一轮复查。“普九”复查制度促进了各地大力提高“普九”水平、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积极性,使“普九”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普九”水平大大提高。据统计,自2000年以来,全省接受“普九”复查的县(市、区)用于“普九”巩固提高的总投入达到54.7亿元,共新建、扩建校舍335.23万平方米,维修改造校舍343.8万平方米。 为进一步提高“普九”水平,河北省大力调整学校布局。据统计,3年来,小学由46465所减为28433所,校均规模由175人提高到237人,初中由4191所减为3908所,校均规模由982人提高到1109人。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明显加快,大部分学校建起了多媒体教室、微机室,中小学教师学历水平和整体业务素质迅速提高。据统计,小学专任教师中具备专科学历的由2000年的22.22%提高到目前的41.2%,初中专任教师中具有本科学历的比例由8.92%提高到13.6%,与此同时,学校的管理工作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都得到稳步提高。 河北省还对“普九”巩固提高做出了中长期规划,到2007年,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现存危房的改造,初步建起具有本省特色的远程教育体系,农村中小学基本实现“校校通”,建立起“研训一体化”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到2010年,全省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河北省已开始全面推进实施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标准化要求实现均衡发展,努力转化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山区、边远地区和坝上地区建设寄宿制学校。(本报记者杨占苍) 福建:“双高普九”潮涌八闽 日前从闽南晋江市传来喜讯:通过为期4天的严 格评估,晋江市顺利通过了福建省人民政府组织的“双高普九”评估验收,成为该省第7个通过“双高普九”验收的县级市。 实施“双高普九”是福建省推进“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重大举措。2002年初,福建省教育厅根据全省“两基”工作不断发展的实际,及时作出了实施“双高普九”工程的部署,决定从2003年起启动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评估验收工作,并规划“十五”期间分批对经济基础较好或“两基”工作较巩固的34个县(市、区)进行“双高普九”的评估验收。验收工作分三年完成:2003年安排7个县(市、区),2004年安排10个县(市、区),2005年安排17个县(市、区)。 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经省政府同意,福建省教育厅及时制定了“双高普九”评估标准和验收办法,把评估标准分为普及程度、师资水平、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扫盲工作等6个项目,并逐项进行了细化,从28个方面提出了要求。省里还对验收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在县(市、区)自评的基础上,经设区市核查,基本具备验收条件的,再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验收。经验收达标的,由省政府授予“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称号。但“双高普九”的荣誉称号并非终身制,获得称号后,如有明显退步,先予以警示,整改期限之内仍未改变面貌的,将取消荣誉称号。 厦门市开元区是全国“两基”工作的先进地区,在实施“双高普九”工程中,全区喊出了“做福建省‘双高普九’的排头兵”的响亮口号,区委、区政府明确把“双高普九”工程摆在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区里一举投入3670万元建设区电教中心,完成区教育主干网和区教育中心的建设;投入4800万元进行校舍扩建和改造。接受验收前,又筹集240万元完善区属小学劳技室、语音室、体育器材设备等,全面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了“双高普九”水平。 泉州市鲤城区当年“两基”验收时小学校舍面积仅4.9万平方米。在“双高普九”工作中,区委、区政府优先保证“普九”的投入,并充分发挥侨乡优势,多渠道筹措改善办学条件资金,全面抓好乡镇中小学“十配套”建设,使全区中小学校舍面积迅速增加到11万多平方米,新添中小学电脑2430台。同时立足当地实际,积极推进课改,坚持依法办学,以德治校,把育人放在首位,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为100%,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8.3%,辍学率0.98%。 在涌动的“双高普九”热潮中,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区辖街道都积极行动起来,把支持教育、实现“双高普九”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通力协作,积极主动为教育办实事、办好事。如财政部门及时追补不足的教育经费;城建部门为学校基建大开绿灯;人事部门优先解决教师编制问题;公安部门积极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在校园设特别保护区,设立综治副校长;关工委、妇联与社区主动配合,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外来人口多、流动人口多、拆迁户多、空挂户多是2003年7个首批接受“双高普九”验收县的共同特征,为了解3岁至24岁人口文化情况,各区所辖街道(乡镇)克服人员流动性大、人难找、证难取等困难,做了大量工作,建立了普及程度和扫盲工作的动态管理机制 。

普及初等义务教育范文第5篇

近几年来,**县义务教育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通过全社会的积极参与,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加大,为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去年年末“两基”工作已通过省人民政府验收,顺利实现“普九”。但是财困民贫、教育基础薄弱、教育经费缺口大、教育投入不足、人口素质偏低,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总体上仍落后于全省全州平均水平,制约着**民族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认真研究**民族基础教育工作,找准**基础教育落后的成因,研究和探索**基础教育发展的对策,其意义非常重大。

一、基本情况

**县地处云南省东南部,文山州东北部,滇、桂、黔三省(区)交界处,介于北纬23°29′—24°28′,东经104°31′—105°36′之间,东连富宁县,南接麻栗坡县、西畴县,西与砚山县、丘北县毗邻,北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接壤,在建的衡(阳)昆(明)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是云南通往两广和沿海地区的交通要道之一。县城所在地莲城镇,距州府文山城167公里,距省会昆明市485公里。**历史悠久,5万年前就有人类居住,是秦朝句町古国故地,1913年设置**县,1999年被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全县辖18个乡(镇)、174个村委会(社区)、2958个自然村,国土面积7810平方公里,山区、半山区面积占94.7%,境内最高海拔2035米,最低海拔420米,年平均气温16.7℃。居住着壮、汉、苗、瑶、彝、回、蒙古、仡佬等十一个世居民族。20xx年末总人口76.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2.12万人,占总人口的94.64%,少数民族人口47.28万人,占总人口的62.04%,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98人。全县耕地面积62.4万亩,人均耕地面积0.87亩。20xx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223914万元,财政总收入13632万元(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7688万元),财政总支出54643万元,教育总支出19979万元,教育总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36.56%。农民人均纯收入1300元,农民人均有粮300公斤。目前,全县尚有绝对贫困人口14万人。是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一个集“老、少、边、山、穷”为一体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

二、20xx年-20xx年**县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基础教育发展的现状

(1)、20xx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942所(含教学点378个),其中:普高5所(含1所民办高中),职高1所,中心学校21个(所辖初中25所),幼儿园17所(含15所民办幼儿园)。全县教职工总数6314人,其中:代课教师662人,占教职工总数的10.4%。全县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高中50.7%,初中72.3%,小学84.36%,幼儿园100%。全县在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135220人,其中:高中在校生5394人,初中在校生34482人,小学在校生93144人,幼儿园(含学前班)2200人。全县校舍建筑面积643661平方米,中学生均5.2平方米,小学生均4.7平方米,全县危房面积39600平方米。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8.91%,辍学率为0.73%;初中适龄少年毛入学率为94.14%,年辍学率为3.89%,全县人均受教育年限5.2年,“普九”人口覆盖率100%。

(2)、20xx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908所,其中:高中5所(含一所民办高中),职业高中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公办幼儿园1所,中心学校23所(含附设初中),完小494所,教学点362个,民办幼儿园21所。全县共有教职工6601人,其中:在职在编教职工6008人,代课教师593人,代课教师人数占教职工总数的9.0%,比20xx年下降了1.4个百分点。全县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完中47%,普通中学75.68%,职业中学76.36%,小学86.07%,幼儿园100%,均比20xx年有所提高。全县在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128660人,其中:高中6357人(含职业高中),初中34273人,小学85217人,幼儿园(班)2813人。入学率:高中20.56%,适龄少年毛入学率96.30%,小学99.11%,幼儿园(班)21.00%,分别比20xx年上升2.1、2.16、0.20、9个百分点。辍学率:初中3.43%,小学0.71,分别比20xx年下降0.46、0.02个百分点。全县有校舍建筑面积673724平方米,比20xx年增加30063平方米,其中:危房面积40817平方米,比20xx年增加1217平方米。全县初中学生均校舍面积8.0平方米,比20xx年增加0.61平方米;小学生均建筑面积5.0平方米,比20xx年增加0.4平方米。全县人均受教育年限5.95年。

(3)、20xx年,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园)559所,其中县教师进修学校1所 、完中4所、职高1所、民办高中1所、初中24所、小学501所(其中完小341所)、教学点365个、幼儿园27所。有小学教学班3105个,在校生83987人;初中教学班622个,在校生35679人;高中教学班144个,在校生7546人。有小学专任教师3549人,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和其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合格率97.35%;有初中专任教师1955人,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和其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合格率95.40%。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99.27%,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0.62%;初中阶段入学率97.01%,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2.63%;7—15周岁“三类残疾”入学率71.31%;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99.21%,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82.23%;现有青壮年总人口435146人,其中青壮年文盲人口3197人,文盲率为0.73%,抽考复盲率2.50%。全县小学校舍建筑面积429124平方米,生均5.11平方米;初中校舍建筑面积285584平方米,生均8.00平方米。全县人均受教育年限6.07年。

从以上三年的数据来看,我县教育发展发展势头较好,响应了国家提升教学质量集中办学的政策,校点逐年减少,教师逐年增加,校舍逐年改善,入学率逐年提高,教育的各项指标均呈良性发展,去年年末“普九”顺利通过省人民政府验收,是全州最后一家实现了“普九”验收。

三、**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

根据我县“县大、财困、民贫,人口多、基础差”的实际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云南省“两基”攻坚计划》,在认真算清实施普及教育的“总人口帐、贫困学生人口帐、普及帐、校舍帐、教师帐、资金帐”的基础上,县委、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县两基攻坚方案》、《**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方案》、《**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暂行规定》、《**县普九工作责任追究制》和《**县县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单位挂钩联系普九工作责任制》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使各级、各部门明确了“普九”工作的责任。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顺利实现“普九”,我县各级各部门采用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法律法规,讲解实施“普九”的重要性、必要性,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普九”。 一是全面宣传《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义务教育法》宣传活动。县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法》印制、张贴到学校、村寨、集市、街头醒目位置,并将《义务教育法》摘要印成册发到各乡镇学校和村寨。 二是利用有线电视播放《珍惜时光,努力学习——致全县适龄儿童少年朋友的一封信》,努力营造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外出打工的社会氛围;以“全县人民积极行动起来,大打‘普九’攻坚战”为主题的宣传动员;每天滚动播放“普九”宣传标语,及时报道“普九”专题快讯。 三是利用标语的宣传功能,在公路、学校、村寨等醒目位置制作宣传牌100多块、宣传标语1万多平方米,宣传《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国家、省、州有关义务教育和“普九”的要求。 四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九”宣传活动。几年来,县、乡召开“普九”工作专题会议515次,宣传、研究和布置“普九”工作,各乡镇利用标语、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车、派出“普九”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普九”文艺演出等形式,对“普九”工作进行宣传,全县仅出动“普九”宣传车辆就多达2100多辆(次),“普九”专题文艺演出378场,“普九”工作队进村入户宣传60000多人(次)。宣传工作基本上做到了“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墙壁上有文字”。“普九”工作在我县深入人心,引起强烈的共鸣,社会各界支持“普九”、参与“普九”的氛围较为浓厚。如珠街镇老山坡村小组长魏仕才看到本村8名学生开学两周后还没有上学,他挨家挨户做家长的思想工作,卖了自家的耕牛帮助8名学生解决生活费,并帮学生扛着行李走了10多公里的山路将8名学生送回学校;篆角乡沙牛村张昭福积极配合“普九”工作,经常到村民家宣传《义务教育法》,每年还组织村民举办“普九”文艺演出,在他的宣传动员和教育下,该村70户人家65名适龄少年,几年来无一人辍学。在**,像魏仕才、张昭福这样支持“普九”、参与“普九”的感人事例不胜枚举。

四、**县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情况

为使我县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经费管好、用好,切实保障贫困学生学有所助,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得到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管好用好义务教育经费,教育经费用在学生的身上,做得专款专用。

财政对教育的拨款:财政经常性收入,20xx年为5255万元,20xx年为6034万元,20xx年6804万元,20xx年为7513万元,增长比例三年分别为14.82%、12.76%、10.42%;财政对教育拨款20xx年为10803万元,20xx年13135万元,20xx年1543万元,20xx年18407万元,增长比例分别为21.59%、17.50%、19.26%。年生均教育事业费:小学年生均教育事业费20xx年969.57元,20xx年1041.36元,20xx年1310.19元;初中年生均教育事业费20xx年1002.67元,20xx年1086.20元,20xx年1482.19元。财政拨发的年生均公用经费:小学年生均公用经费20xx年152.26元,20xx年241.63元,20xx年258.02元;初中年生均公用经费20xx年252.76元,20xx年272.57元,20xx年337.70元。城市教育费附加:20xx年依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223万元,并全部用于教育。20xx年中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共2071万元,用于教育980万元,其中用于义务教育980万元,做到专款专用,使用合理。多渠道筹措义务教育资金开展勤工俭学:20xx年全县多渠道筹措义务教育资金195万元,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救助贫困学生。勤工俭学收入小学131万元,生均14.77元;初中75万元,生均21.20元。教职工工资:全县教职工工资由县财政统一按时足额发放,无拖欠现象。

二是认真贯彻“两免一补”政策和结对帮扶政策。为使“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我县制定了《**县贫困生救助办法》。20xx年全县共有4940名教师结对帮扶了19531名学生,献爱心补助金额达117055元。639名小学、初中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和享受免杂费补助,总金额为3683156.52元,其中免费教科书为2014706.52元,免杂费为1668450元,同时有913名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享受免除“一费制”补助,金额为85640元。20xx年,全县共有77981名中小学生享受春秋两季学期免费教科书补助,总金额为595.92万元,全县有127316人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学金发放1586人,发放经额30.52万元。20xx年全县有77981人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补助,争取到上海南汇区万祥镇商会教育扶贫捐资6万元,全县各乡镇募集到贫困学生助学资金达50.6万元,挂钩乡镇的县级各部门,也通过捐资捐物,加大了对乡镇贫困生的救助。“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多渠道、多途径帮扶的开展,基本解决了中小学生因贫辍学的问题。通过以上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初中学生辍学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由20xx年的11.70%下降到现在的2.63%;初中阶段入学率由20xx年的76.33%提高到现在的97.01%。年末,“普九”工作顺利通过省人民政府验收,教育部已认定我县实现“普九”。

五、制约**县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提升的因素

虽然我县民族教育发展势头良好,“普九”得到省人民政府验收,贫困生救助长效机制效果明显,有效地推动我县“控辍保学”工作,扫盲与成人教育取得新的进展,职业教育发展较快,非义务教育的办学力量不断发展壮大,重点项目实施顺利,学校建设加快,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增加,校园文化建设上了新台阶,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和教学质量取得新成绩。但由于我县农村人口多,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等因素制约了我县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提升,给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巩固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投入不足是制约我县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提升的主要因素。

我县通过实施“普六”和 “普九”工作,全县各校点的校舍得到完善,各所中学的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各项设施明显改善,但为实现“普九”,大部分校点撤并,现有的校舍非常拥挤,给学校的安全带来隐患,甚至还有部分学生住在校外或投亲靠友寄宿的现象。一些校舍非常简陋,老的危房还没有得到改造,新的危房又出现了,排危工作迫在眉睫。大部分农村校点配套设施设备严重不足,宿舍拥挤,食堂不够,厕所紧缺,实验仪器配给率低下等硬件设施都需要投入,需要进一步投入继续完善。

(二)经济落后,人口素质低制约了我县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提升。

国家实施“两免一补”后,农村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费用已得到缓解,但仍有大部分家庭不能让自己的孩子上高中和大学接受高等教育,形成了农村说的“孩子读书不成气难,孩子读书成气更难”的说法。由于我县贫困面大,中央和省级下拨的“两免一补”经费难以满足贫困地区的办学支出和贫困生多、面广量大的缺口,学校实行收费“一费制”后,给教育公用开支带来压力,办学经费紧张。由于贫困的原因,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部分家长对供孩子读书问题漠不关心,平时不注意和关心孩子的成长,顺其自然,甚至放任自流。有的家长让孩子上学仅仅只是为了完成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甚至部分家长连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含义也难以理解,这种情况在我县的苗族等一些少数民族群众中表现比较突出。

(三)教学点多,代课教师数量大,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高。

由于我县教师缺口过大,现仍有代课教师553人,代课教师人数占教职工总数的8.09%,边远地区校点教师素质偏低,加上教学任务过重和社会活动频繁,严重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师资配置不尽合理影响了边远民族地区教育质量的提升,在教师配备中,素质好、有教学方法和能力的教师多数集中在城镇和条件较好的校点任教,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师资不足,教学质量难以提高。这些最需要良好教育的地区难以留住好的教师,造成了老师不安心、家长不放心、学生不用心,师资配置形成城区超编,边远山区师资不足的反差。

(四)教育督导功能不健全。

教育督导和办学评估跟不上,学校自主办学成果的评估没有建立完整的指标体系,对办学成果缺少客观评价,不能及时向社会公布教育改革的成果。

六、加快**县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几点建议

针对制约我县民族基础教育提升的因素,拟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政府重视、政策倾斜、加大投入,把发展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作为最大的扶贫工程来抓。

虽然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事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是从整体上看,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仍然比较薄弱。造成这种落后状况有其客观的原因,但也和我们长期以来对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认识程度不够有一定关系。建议上级党委政府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作为当前最大的扶贫工程来抓,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义务教育的投入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责、权、利划分,保证和加大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尤其在农村实行“一费制”以后,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严重短缺的情况下,更应该强化政府在公用经费投入上的责任,不断加大政府主导和统筹的力度。落实和完善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优惠政策,争取更多国家政策支持。我县经济落后,财困民贫,要在经费投入、资金安排、人力调配等方面始终坚持向民族地区倾斜的政策,探索因时因地制宜的创新发展模式,并给予政策上的有力支持。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提高入学率,巩固好“普九”工作,使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能够优先适度超强发展。建议县政府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争取国家财政投入,改善当前校舍拥挤、教学设备不全、师资不足和提高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入学率问题。

(二)坚持依法治教,强化执法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等关于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是办好教育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建议把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单列,直接划拨给教育职能部门,并确保逐年增长。对违法挤占、截留、挪用教育专项经费情节严重的单位、个人依法严肃处理。加强社会对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建立公示制度、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各级人大、政协和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的作用,成立义务教育经费督查组,依法定期检查教育经费的划拨、使用情况,确保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投入,抑制可能出现的侵占、克扣、挪用教育经费等不良情况的发生。建议加大对雇佣童工的企业等行业和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监护人的查处力度,杜绝适龄少年外出动工,确保入学率。

(三)整合教师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少数民族地区教学质量。

建议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加大教师培训的投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引进和培养培养短缺学科教师,改善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提高教学质量。建议把城区的部分师资分流到边远贫困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去任教和支教,缩短城乡师资差距,提升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质量。为了提高在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在评定教师职称上,教育部门应适当增加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的教师中、高级职称的职数。应多培养地方土生土长的少数民族优秀教师队伍,能吃苦耐劳,乐于贡献,在边远民族地区能蹲得,教好书,改变边远地区教师紧缺问题。现在我县代课教师还有553人,其待遇非常低,并且其前途渺茫,建议上级教育部门应增加编制,列入财政预算,解决教师严重不足问题。同时重视好代课教师队伍工作,对部分优秀代课教师应降低门槛,把他吸收到教师队伍中来,因为他们已扎根在农村,是边远地区的一支不可忽视的教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