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 0-5个月婴儿; 母乳喂养; 结果分析
中图分类号: R7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6-0008-03
母乳是全球公认的婴儿最适宜的食品,无论在营养学、免疫学还是心理学方面都具有人工喂养方法无法比拟的优点。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出了“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的宣言[1]。母乳对婴儿的健康生长发育有不可替代作用。母乳营养丰富,易为婴儿消化吸收,能增强婴儿抗疾病能力。可有意义地降低感染危险性,尤其是胃肠道的感染。母乳喂养能促进母婴感情,使婴儿得到更多的关爱,增强婴儿的安全感。提高母乳喂养率是保障儿童健康发育的基础。而对于母亲母乳喂养会减少患乳腺癌的可能性,有利于子宫复旧,起到避孕作用,母乳喂养可以使母亲情绪稳定、愉快以及节约家庭开支等。本人于2011年对雁栖镇2008-2010年三年来0-5个月婴儿的母乳喂养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2008-2010年在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居住并参加大体检的的所有0-5个月龄的婴儿。
1.2 方法 儿童体检医生对每次来体检的6个月以内的婴儿询问其过去24小时的母乳喂养情况,并按母乳喂养、混合喂养、人工喂养分类方法做好标记,总结出每年6个月以内婴儿的母乳喂养情况。
1.3 统计学方法 资料输入计算机,采用SPSS13.0统计软件,采用χ2检验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雁栖镇2008年-2010年6个月内婴儿喂养情况发生变化,母乳喂养率逐年升高,混合喂养率逐年下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表1 雁栖镇2008-2010年6个月内婴儿喂养情况表(例,%)
2.2 雁栖镇6个月内婴儿喂养情况本外地有所不同,2008年-2010年各年的外地母乳喂养率均高于本市婴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表2 雁栖镇2008年-2010年6个月内婴儿喂养情况表(例)
2.3 雁栖镇本市户籍6个月内婴儿喂养情况近三年来未发生明显变化,外地户籍亦未发生明显变化,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见表3)。
表3 雁栖镇本外地户籍6个月内婴儿喂养情况表(例)
3 讨论
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天然食品,是人类生命早期的最佳营养和免疫剂[2]。母乳对婴儿的健康生长发育有不可替代作用,提高母乳喂养率不但有利于婴儿、母亲、家庭,更有利于国家、社会、民族。2000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世界卫生组织倡导婴儿出生后6个月内最佳的喂养方式就是母乳喂养,这样做是为婴儿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物质保证 [3,4] 。为保障任务指标的完成,我镇通过利用母乳喂养日和母乳喂养周深入开展母乳喂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对提高母乳喂养率具有重要作用。此外,我们还利用新生儿访视的有利时机对我镇常住人口中的产妇及家属进行母乳喂养知识的健康宣传和健康教育,其中包括母乳喂养的意义、母乳喂养的技巧等知识,使其树立母乳喂养的信心,保障其母乳喂养的顺利实施。告诉母亲婴儿不吸允,就会停止泌乳,增加乳汁量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排空〔5〕。本次调查显示怀柔区雁栖镇2008-2010年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分别为93.71%、94.97%、95.36%,均达到了指标要求,且有逐年升高趋势。由表3可以看出,按户籍来看,三年的母乳喂养的情况未发生明显变化,可见我镇的母乳喂养宣教工作到位,使得本外地母乳喂养均有增高趋势,由此全镇的母乳喂养率才得到明显的提高(表1)。
由表2可以看出,本地户籍儿童母乳喂养率三年来一直低于外地户籍儿童。这可能是与外地户籍儿童的母亲多为专职妈妈和其收入较低有关。因此为专职妈妈,这就给母乳喂养带来了时间上的保障,能让其宝宝顺利母乳喂养至6个月甚至更大。而本市户籍儿童的母亲多为上班人员,这就使母乳喂养不太容易进行到5个月。并且母乳喂养经济实惠,可为家庭节省一大部分的经济开支。这点也是低收入家庭妈妈的第一选择。
4建议
1、继续加大母乳喂养的宣传力度,从产院至社区,利用所有可能的方式,对年轻的妈妈和育龄妇女进行全方面的母乳喂养知识宣传,例如组织社区开展母乳喂养知识、技能等比赛活动,以提高母乳喂养知晓率。
2、建议政府放宽对产假的规定,如加长产假的时间,或者是婴儿1岁以内上班时间减半,以保障更多的母乳喂养时间。
参考文献
[1] 熊丽,许榕仙.母乳喂养与儿童超重和肥胖的关系[J]. 中国妇幼保健,2011,3(9):1426.
[2] 金海燕. 喂养方式与体格发育影响分析 [J].中国妇幼保健,2011,1(1):63.
[3] 霍凤玲,龙书勤.影响社区婴儿母乳喂养因素及对策[J].职业与健康,2004,7(20):142~143.
母婴保健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母婴保健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防治结合和医疗保健服务与自我保健相结合的原则,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母婴保健卫生知识。
第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母婴保健工作的领导,将母婴保健事业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增加投入,发展全市母婴保健事业。
本市扶持边远山区的母婴保健工作。
本市鼓励实行母婴保健保偿责任制。
第四条 市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工作。
民政、计划生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母婴保健工作。
妇联、工会等组织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母婴保健工作。
第五条 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公民应当自觉履行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规定的义务。
第二章 婚前保健
第六条 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依照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到区、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或者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以下统称婚检单位)进行婚前医学检查。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婚检单位的名单送市民政部门备案。
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对婚前医学检查中不能确诊的病例,应当转到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诊断。
第七条 婚检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执行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婚前医学检查的规定,不得随意增减婚检项目。
第八条 婚检单位对接受婚前医学检查者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应当在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上写明医学意见。
第九条 市和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在边远山区开展婚前巡回保健服务。
第十条 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必须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经婚前医学检查认为不宜生育的,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方可办理结婚登记。
第三章 孕产期保健
第十一条 医疗保健机构除执行母婴保健法第十四条规定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一)建立围产保健档案;
(二)对高危孕妇实行重点监护;
(三)定期产后访视。
边远山区的乡、镇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孕妇提供住院分娩的必要条件。
第十二条 严禁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医疗保健机构认为医学上确需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必须报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对新出生的婴儿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并盖有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
第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孕产妇死亡和婴儿、围产儿死亡统计报告制度,并做好孕产妇、围产儿的死亡评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出生和出生缺陷监测报告制度。
第十五条 接触致畸物质的已婚未孕或者怀孕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定期检查身体。
妇幼保健机构根据其检查结果或者职业病防治机构对有害作业场所致畸物质的监测报告,提出孕前和孕期的医学指导意见。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学指导意见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禁忌范围以外的劳动。
第十六条 生育过严重缺陷患儿的妇女再次妊娠前,夫妻双方必须到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医学检查。
医疗保健机构对前款规定的医学检查,应当出具诊断证明,并书面通知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
第四章 婴儿保健
第十七条 提倡母乳喂养。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采取措施, 提高婴儿的母乳喂养率。
各单位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乳母禁忌的有害作业,并按照规定为女职工哺乳提供条件。
第十八条 新生儿出院或者出生后一周内,抚养人必须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登记;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制度。
第十九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儿童保健工作常规对新生儿进行家庭访视,对婴儿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和预防接种,并提供有关母乳喂养、合理膳食等科学育儿的知识。
第二十条 本市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
有产科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取样和送检工作;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并对医疗保健机构的取样、送检进行质量监控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一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开展婴儿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并提供眼、耳、口腔保健服务和与促进婴儿神经、精神发育相关的服务。
第二十二条 从事看护婴儿职业的人员,必须每年到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检查身体,领取健康合格证。
第五章 医学技术鉴定
第二十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设立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其成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名报同级人民政府聘任。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婚前医学检查结果、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持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对区、县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向市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向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与鉴定有关的材料。鉴定收费办法由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并将鉴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六条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必须由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同意,对鉴定委员会成员提出的与鉴定结论不同的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鉴定结论应当有参加鉴定的委员签名,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鉴定材料和鉴定结论原件必须立卷存档,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的母婴保健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母婴保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市实行母婴保健监督员和检查员制度。
母婴保健监督管理机构设监督员,负责母婴保健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监督员由市卫生行政部门任命。
医疗保健单位设母婴保健检查员,协助监督员做好母婴保健检查工作。检查员由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任命。
第二十九条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加强母婴保健专业队伍建设,根据所承担的任务配备专职母婴保健业务人员。村民委员会配备兼职母婴保健人员,负责母婴保健工作。
第三十条 从事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单位,必须经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领取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证,其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领取专项技术服务合格证。
从事母婴保健法规定的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的单位必须经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领取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证,其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事家庭接生工作的个人,必须领取专项技术服务合格证。
第三十一条 市和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的质量监测和技术指导。
第七章 经 费
第三十二条 边远山区公民进行婚前医学检查,交费确有困难的,其检查费用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解决;乡、镇人民政府解决确有困难的,由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补助。
第三十三条 依照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的,其费用由劳保医疗或者公费医疗负担;不享受劳保医疗或者公费医疗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解决。
第三十四条 乡、镇医疗保健机构的母婴保健业务人员的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保健机构临床医务人员的平均水平。
村民委员会应当合理解决村母婴保健人员的补贴、奖励和待遇,村民委员会解决确有困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或者卫生行政部门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在母婴保健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研究推广母婴保健先进实用技术、普及母婴保健知识和宣传教育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从事母婴保健工作20年以上并尽职尽责的。
第三十六条 医疗保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按照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规定开展母婴保健工作的,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未取得市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有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市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卫生行政、婚姻登记管理和计划生育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母婴保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母婴保健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 产褥期妇女;母婴保健;知识需求;母婴健康服务
[中图分类号] R473.71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2)12(c)-0134-03
产褥期是女性一生中很重要的时期,这个时期,女性在生理、心理及社会角色上都面临着巨大的转变,而且持续时间较长,存在诸多健康隐患[1]。产妇从妊娠期及分娩期的不适、疼痛、焦虑中恢复,需要接纳家庭新成员和组成新家庭,这一过程对产妇及其他家庭成员都有着深远的影响[2]。但现阶段由于各种因素,医院与家庭存在脱节现象,且产后家庭访视面临经费严重缺乏、基础设施不足、护理人员数量不足等诸多问题[3]。本研究对出院后产妇在产褥期发生的各种健康问题或育儿问题进行调查和指导,以便保健部门提供针对,进一步探讨适合本地区的产褥期促进母婴健康的新模式。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以2010年1~6月于我院分娩并定期回访的产妇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抽样法调查500名产妇。
1.2 调查方法
参照有关文献自行设计产褥期妇女母婴保健知识需求调查表,并经5名专家进行效度测试。在产后42 d回访时,派遣专业护士进行问卷调查,取得知情同意后,调查人员采取面对面半结构访谈形式对产妇进行现场调查。共发问卷500份,最后完成调查且资料完整者496份,有效率为99.2%。调查问卷内容包括3部分:①产妇一般资料,如年龄、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经济情况、分娩方式、新生儿性别、是否初产等;②产褥期母婴健康状况,如有无母乳喂养困难、产褥感染、新生儿黄疸等;③最想了解的产后母婴保健知识排位。
1.3 质量控制
调查问卷通过预调查反复修改定稿;随访过程中调查人员固定不变;所有人员通过统一培训;遵循知情同意原则,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性。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3.0 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采用Fridman多个相关样本非参数秩和检验对11项母婴保健知识进行分析比较,以P
2 结果
2.1不同文化层次产妇对各项母婴保健知识的需求情况
总体上,母婴保健知识需求顺序排列前5位的是婴儿日常护理、儿童生长发育规律、早期教育、新生儿疾病认识及预防、婴儿意外预防。其中,不同文化层次产妇对各项母婴保健知识需求状况见表1。在相同文化层次组内,各项母婴保健知识的需求顺序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P
2.2不同居住地产妇对母婴保健知识需求情况
不同居住地产妇对各项母婴保健知识需求情况见表2。在相同居住地组内,各项母婴保健知识的需求顺序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3.1 产妇渴望得到多渠道、全方位的母婴保健指导
本文通过对496名产妇产褥期母婴保健知识需求的调查与分析表明,由于住院时间短暂,产后健康宣教无法在住院期间完全提供[4]。同时由于产妇身体的原因,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学习各方面的自我保健和婴儿护理知识,绝大多数产妇在调查中表示缺乏母婴保健知识。在产后最初的阶段,新父母要适应生理和心理的变化,但其往往对要承担的新角色缺乏准备,出院后随着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多,大多数的需求都体现出来[5]。因此,为产妇提供多渠道、全方位的母婴保健指导是医疗机构的重要任务。
3.2 母婴病房健康教育流程需进一步完善
本组研究表明,婴儿健康需求明显高于产妇健康需求。由于本研究多为初产妇,母亲更加关注婴儿健康,但又缺乏育婴经验,因此,育儿知识在产褥期妇女知识需求中占相当大的比例[6],其中,婴儿日常护理、儿童生长发育规律、早期教育、新生儿疾病认识及预防、婴儿意外预防的平均秩次较高,产妇希望得到医务人员较多的指导和帮助;而对产后疾病知识预防、产妇膳食营养、性生活及计划生育的相关知识需求相对较低;另外,关于母乳喂养相关知识的需求也并不高。研究表明,绝大多数产妇认为住院期间医务人员对产褥期饮食、卫生、休息、母乳喂养等相关知识宣教到位,而新生儿相关知识则相对薄弱。因此,应制订更全面的母婴病房健康教育流程,并灵活主动地实施,以提高产妇自我照护及新生儿护理的能力。
3.3 不同文化层次、居住地的产妇对母婴保健知识需求有所不同
产妇的文化层次直接影响其获取母婴保健知识的多寡,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善于学习,接受新事物较快,能够主动或被动参与孕期保健知识的各种培训,能够通过网络媒体了解和学习相关知识,而城市产妇的整体文化水平比农村产妇高[7],因此,不同文化层次、居住地的产妇对母婴保健知识需求有所不同。结果表1提示大专及以上学历产妇对婴儿早期教育的需求相对较高,这与产妇受教育的程度呈正相关。结果表2提示不同居住地产妇对产后康复的需求不同,可能与外来务工人员面临的就业及经济压力有关。
3.4 产褥期延伸服务可以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更好地促进母婴健康
现阶段我国“80后”独生子女明显增多,且民间产妇有“坐月子”的习俗,传统的产后修养误区依然在部分产妇中存在,加之住院时间短暂、产后访视存在局限性等相关问题,因此,尽管已经开展的产后延伸服务对母婴保健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在此基础上,如何进一步发展产科延伸服务新模式,提高护理质量,将护理的范畴从医院延伸到家庭、社会,是现阶段产科护理需要解决的问题[8]。医疗机构应根据不同产妇的具体情况,以及产褥期不同阶段可能产生的各种问题,提供多种形式和多种途径的优质母婴保健护理服务,扩大服务领域,使临床整体护理得到延伸,提高母婴健康水平,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参考文献]
[1] 杨素勉,田溢卿,王敬联,等.产褥期妇女知识及生活需求调查与母婴保健[J].中国妇幼保健,2008,24(23):3371-3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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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赵春霞.母婴保健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实用医药,2012,7(6):266-267
[4] 尤艳,刘春红,李东妹.孕产妇健康教育的探讨[J].中国医药导报,2009,6(11):136-137.
[5] 肖艳琼.产后家访对母婴生活质量的效果观察[J].医学理论与实践,2012,25(11):1383-1385.
[6] 刘爱君.产后访视中新生儿常见护理问题及对策[J].齐鲁护理杂志,2008,14(24):96-98.
[7] 徐冠英.城市与农村妇女孕期保健状况的比较分析[J].保健医学研究与实践,2011,8(3):22-24
母婴保健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母乳喂养;影响因素;对策
世界卫生组织已将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作为卫生工作的重要环节,然而实际生活中纯母乳喂养率下降,影响母乳喂养的因素也牵涉到方方面面。母乳喂养是儿童健康和发育的基础,同时对母亲的健康也很重要,采取对策做好母乳喂养工作,提高母乳喂养率,从而保护婴儿健康,提高中华民族素质,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笔者自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对我院产妇母乳喂养的影响因素进行观察分析,并采取了相应的护理措施,效果满意,现总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随机选择在我院产科住院分娩的860例产妇住院期间的观察护理,年龄最小的 24 岁,最大39 岁。其中初产妇 520例,经产妇340 例,剖宫产 500 例,阴道分娩 360例。
1.2影响因素
1.2.1生理因素孕产妇平坦、凹陷和皲裂。加上初产妇对母乳喂养姿势、技巧的缺乏,使婴儿吸吮母乳困难。
1.2.2心理因素许多产妇害怕产后哺乳会阴侧切口疼痛,不愿给婴儿进行哺乳。许多剖宫产产妇术后需去枕平卧,加上术后疼痛、静脉输液、留置尿管、生命体征监护等不适,使产妇不愿给婴儿哺乳。有些女性观念错误,认为产后母乳喂养会使自己体型发胖,影响自己以后工作而不愿意给婴儿哺乳。
1.2.3社会因素有些职业女性工作压力大,产假时间短,以为短时间母乳喂养还不如一开始就人工喂养。加上目前母乳代用品的广泛、大力宣传,人们误以为昂贵的奶粉营养更丰富、可使宝宝更健康成长。
1.2.4家庭因素多数产妇母亲及家属,认为分娩经受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痛苦折磨,孩子终于生下来了,应该好好休息。而拒绝让婴儿早吸吮母乳,便过早使用奶瓶。过早使用奶瓶也是导致母乳喂养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这是由于婴儿吸吮橡皮后造成的对母亲的不适应,另外,用奶瓶添加代乳品后,可使婴儿吸吮母乳欲望减弱,吸吮的减少导致母乳分泌量减少,从而导致了纯母乳喂养的过早终止。
1.2.5医院产科产后保健方面因素许多基础医院没创办爱婴医院,低年资护士没接受过母乳喂养知识培训,不能为产妇提供母乳喂养信息,导致孕产妇喂养方面的无所适从。许多基层医院医务人员缺少,只重视产后护理,而忽视产后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及母婴同室、按需哺乳的宣教,更没有时间帮助、指导产妇做好母乳喂养。
1.3做好母乳喂养工作,需采取以下对策
1.3.1做好产前宣教工作通过产前宣教,孕产妇平坦、凹陷通过合理的手法如伸展法、拉法纠正,产后便可顺利母乳喂养。掌握母乳喂养的正确姿势、技巧便可防治皲裂的发生。从而提高母乳喂养率。
1.3.2通过院内壁挂宣传图,村内墙面宣传等方式,让人人知晓母乳喂养基本知识 纯母乳喂养即除了吃自己妈妈的奶以外,不给婴儿吃任何液体和其他食物,最适合出生后4~6个月内婴儿生长发育的需要。以便家属配合产妇及医务人员做好产后纯母乳喂养工作。
1.3.3消除心理顾虑国家规定的基本产假90 d,晚育者增加产假30 d,难产的增加产假15 d。母乳喂养职工,婴儿1周岁内每天给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 min。孕产妇充分了解国家对产假及哺乳时间的规定,消除顾虑,便可提高纯母乳喂养率。
1.3.4对认为自己乳汁不足的产妇护理 对要给婴儿添加代乳品的家属,要及时认真指导,反复讲明用橡皮会使婴儿产生错觉,婴儿不再愿吃母乳。并易出现胃肠道反应,使产妇乳汁分泌减少,影响婴儿健康。只有按需哺乳,乳汁分泌才会越来越多;并指导产妇消除紧张情绪,合理饮食,不会因少量出血和短暂禁食而影响泌乳量;教会产妇挤奶方法,通过挤出初乳帮助产妇克服乳汁不足心理,建立母乳喂养信心。
1.3.5创办爱婴医院各级医院创办爱婴医院,工作人员参加实施母乳喂养规定的技术培训,合格后上岗。不要给母乳喂养的婴儿吸人工或使用作安慰物。无医学指证,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给新生儿喂代乳品或饮料。
1.3.6产后耐心指导帮助医院做好母乳喂养的宣教工作,首先让产妇充分了解母乳喂养的好处及产前护理,为产后哺乳做好充分的准备。做好产妇分娩前的思想工作,消除恐惧;产后实行母婴同室,产妇通过视、触、嗅、听等刺激以及新生儿频繁吸吮刺激强化泌乳和射乳反射,此外产妇心情愉快也有利于乳汁分泌[1,2]。产后母婴同室有利于母亲不定时、不定量按需哺乳。新生儿出生后20~50 min,其吸吮反射最强[3]。产后医务人员协助产妇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即母亲产后半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并进行皮肤接触30 min以上,剖宫产者在手术室行母婴面颊皮肤接触,母亲有应答反应后30 min内进行皮肤接触30 min以上。可有效提高母乳喂养成功率。
2讨论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詹姆斯·格兰特曾说:母乳喂养在儿童生存和健康发展方面的作用远比我们所想象的重要得多,它不仅是促进婴儿身体健康的最佳选择,而且对婴儿的全面社会化有着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不仅有利于婴儿的智力发育,而且有利于培养婴儿积极的社会情感和培养初步的社会意识与能力。我院近年对影响母乳喂养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母乳喂养工作,大大提高了母乳喂养率。为了孩子有一个更好的明天,要求我们广大孕产妇、所有医务人员、产妇家属共同携手做好母乳喂养工作!
参考文献
[1]王静.早期母乳喂养障碍的健康教育.家庭护士,2008,6(8B):2154-2155.
母婴保健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妇幼保健院年度工作计划一今年的妇幼保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县保幼健站妇幼工作计划,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⑴早孕建卡率达96%
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6%
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⑷住院分娩率达100%
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5%
⑹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乡卫生院对高危孕产妇早发现的作用,在20XX年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随访和转诊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与上级取得联系,做好转诊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五、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本乡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六、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村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乡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乡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总之20XX的妇幼工作工作量大,预期目标高,需要我们再总结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巩固强项,改进弱项,我们相信通过各科室的共同努力,我院的妇幼保健工作一定能够达标。
妇幼保健院年度工作计划二一月
1、上报20XX年降消项目、妇女健康行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执行情况总结;
2、起草《湖北省苯丙酮尿症患儿特殊奶粉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协助省残联起草《贫困智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3、起草《湖北省高危儿管理工作规范》,并组织专家讨论;
4、起草20XX年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报告,协助省卫生厅召开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委员会会议;
5、汇总上报国家20XX年农村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报表;
6、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二月
7、起草《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
8、完成国家三网监测网上直报及审核;
9、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10、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三月
11、起草《湖北省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督导方案》,并组织专家讨论;
12、起草《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管理流程》,建立相应的信息管理制度;
13、起草《湖北省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讨论;
14、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四月
15、协助省卫生厅召开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
16、协助省卫生厅筹备湖北省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招标工作;
17、协助省卫生厅开展新生儿听力诊断机构评审;
18、开展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督导检查;
19、起草《湖北省县级产科质量考核标准》,并组织专家讨论;
20、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五月
21、协助省卫生厅开展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招标工作;
22、开展20XX年上半年妇幼卫生统计、三网监测省级质控工作;
23、汇总国家三网监测报表并完成网上直报;
24、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省级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25、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六月
26、起草《湖北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7、起草《湖北省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规范》,并组织专家讨论;
28、举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培训班;
29、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七月
30、召开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会议;
31、配合省卫生厅开展爱婴医院省级评估;
32、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八月
33、组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及妇幼保健重点专科申报工作;
34、开展中澳儿童保健、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项目省级督导;
35、举办高危儿管理技术培训班;
36、汇总国家三网监测报表并完成网上直报;
37、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省级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38、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九月
39、开展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及《湖北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实施细则》督导检查;
40、开展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考核评估;
41、组织专家开展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中期评估工作;
42、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十月
43、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督导;
44、开展20XX年省级妇幼保健重点专科评审工作;
45、举办全省孕产妇死亡评审会及新生儿死亡评审会;
46、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十一月
47、协助省卫生厅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综合检查,含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妇幼信息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等妇幼卫生主要工作;
48、开展20XX年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
49、完成国家三网监测网上直报及审核;
50、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省级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51、开展20XX年下半年妇幼卫生年报及三网监测质量控制;
52、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十二月
53、起草20XX年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54、起草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报告,筹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委员会会议;
55、提交20XX年度全省妇幼卫生核心信息报表及分析报告;
56、组织专家验收妇幼保健信息平台建设;
57、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妇幼保健院年度工作计划三为落实医院年度计划,我科下一步要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筛查流程,提高筛查质量,针对筛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计划与重点安排如下:
1.加强领导,强化意识,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质量。
2.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产后2--4天进行听力筛查,保证筛查质量,做到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
3.继续建立健全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