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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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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的特征

校园暴力的特征范文第1篇

关键词: 校园暴力 独立学院 心理健康教育

近年来,伴随着校园伤害事件的不断发生,校园暴力正成为教育界关注的热点。校园暴力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不断呈上升趋势,这给高校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尤其是高等教育大发展背景下的新兴产物――独立学院,由于生源因素及其它因素的影响,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弱,心理问题也相对突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压力则相对更大。因此,作为独立学院的学生工作者,研究独立学院的校园暴力问题迫在眉睫。

一、校园暴力与独立学院学生心理健康

所谓暴力,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是蓄意运用躯体的力量或者权力,对自身、他人、群体或者社会进行威胁或者伤害,造成或极有可能造成损伤、死亡、精神伤害、发育障碍或权益的剥夺[1]。由此我们认为,校园暴力(学校暴力)包括在学校里发生的一切蓄意对身心、财产造成伤害或者威胁的行为。具体说来,校园暴力就是指行为人针对在校师生实施的身体上的和心理上的暴力行为,对学校财物或师生财物实施的暴力行为,以及师生对社会人士实施的暴力行为[2]。简言之,与在校师生直接有关的暴力行为,都可以界定为校园暴力。其中,暴力行为主要涉及到故意实施的对他人的身体伤害,以及对被害人的身体或财物直接施加其他影响、但尚未达到伤害的程度的一些故意行为。

据科学研究,人的心理健康水平和暴力行为具有相关性。从独立学院的生源状况和在校生的实际状况来看,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发展相对不平衡,心理健康问题总体上要高于其他公办普通高校。周逸萍曾对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独立学院)2004级新生进行心理健康调查发现,独立学院“可能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与普通本科生比较,除精神病性因子外,独立学院新生的大多数项目因子都高于普通本科新生,尤其是焦虑、躯体化、强迫、人际敏感等因子更明显[3]。徐微对独立学院学生和普通高校学生比较研究中发现,自我控制和自我成熟因子显著(p<0.05;p<0.001),即独立学院学生的自我控制能力和自我成熟能力低于普通高校学生。

与普通高校相比,独立学院学生在心理稳定性、面对压力和挫折的态度、适应社会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独立学院的学生作为大学生群体中的一个部分,如何预防和减少校园暴力的发生,保持校园稳定和谐,都是我们应该思考和研究的问题。然而,目前国内对独立学院校园暴力的研究甚少,本文的目的就是针对独立学院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研究独立学院学生校园暴力问题产生的原因,旨在提出降低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率的解决途径。

二、独立学院学生校园暴力心理产生的原因分析

校园暴力行为看似是一种个别而简单的社会现象,其实不然,它具有复杂的社会背景。社会的变迁,道德观念的淡薄、行为准则涣散等都可能导致校园暴力的发生。青少年学生正处于叛逆和容易冲动的时期,他们往往属于校园暴力高发人群。笔者认为,校园暴力主要是由学生个人和不同层次的环境因素(家庭、学校、社会等)影响所致。

1.学生个人原因。

与普通高校的学生相比,独立学院的学生大多家庭条件优越,但心理成熟(认识和自控力)却相对滞后,有较强的自我表现欲和攻击性的性格特征,因而极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而导致校园暴力行为。

2.独立学院自身原因。

独立学院在办学定位、专业设置等方面往往受母体学校的影响较大,这就不太符合独立学院学生的实际情况,从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学生个性的发展,阻碍了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提高。同时,由于独立学院机构不够健全,个别教师责任心缺乏,对“问题”学生的处理方式简单粗暴,缺乏交流沟通,学生心理问题得不到及时排遣、解决,久而久之,学生心理压力过大,也容易出现暴力事件。

3.家庭原因。

研究表明,家庭破裂、缺乏父母的监督和关爱是导致青少年行为(暴力)的一个重要因素,许多儿童从小便染上了不良习惯甚至于暴力恶习[4]。独立学院的学生家庭状况的特殊性(父母离异、家庭“战争”等比例较高),使得孩子容易形成一种“攻击性人格”。

4.社会原因。

社会不良文化对学生生活的冲击也对学生心理产生极大的影响。暴力影视作品、暴力玩具使学生受其影响,对暴力事件习以为常,刻意模仿实践。Donnerstein等人(1994)研究发现,即使控制了其他可能的相关因素,如IQ、家庭经济地位、学习成绩、家庭教养方式之后,电视暴力与人的攻击之间的相关仍然保持相同的水平[5]。例如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案中的凶手,就存在对韩国影片《老男孩》剧照的模仿行为。

三、预防和降低独立学院校园暴力的措施研究

1.加强学生心理健康(人格)教育。

独立学院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与普通高校学生相比要更多一些。因此,有效地开展心理教育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楼锡锦曾对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进行研究,发现与大学生常模相比,独立学院学生人格上有很大差异,且不同的人格特点对心理健康的不同方面影响不同[6]。其中校园暴力多发人群中均有一个共同的人格特征即攻击性、伤害性、认识社会能力不足、控制力和自觉性较差,因而我们可以针对学生人格特点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研究表明,有两类人格(抑郁质和多血质)是校园暴力多发人群。例如抑郁质人格的人往往表现出内向、孤独、敏感、怯懦,当生活中有一点挫折时,他们的体验要比一般人深刻和容易感到痛苦。一旦压力超过人的感情阈限,就会采取暴力等极端措施解决问题。多血质人格的人往往表现出敏感、情绪不稳、易激动,虽然对已发生过的事情忘记得快,但是情绪很容易受客观环境的影响,因而也是校园暴力多发人格的人群。

心理学认为,人的人格一经形成就比较稳定,但也会随环境和教育的变化而变化。一个人的人格表现可以是多种多样的,甚至是复杂的。教育和客观环境的变化会影响人格发生改变。因而,独立学院在心理健康教育时,应该抓住教育和环境两因素,着眼于学生心灵改造和品格建塑的教育,积极对学生进行情绪控制、自我认知、人际关系沟通技巧等心理教育和心理训练,使学生能够拥有良好的个性特征、心理健康,而减少校园暴力。

2.建立科学合理的心理预警机制。

针对新生入学时,学校可以进行新生心理健康普查(UPI、EPQ等),即可对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进行早期的筛选。对于有暴力倾向和心理健康问题有隐患的学生及早关注。其他年级的学生,采取调查问卷的方式,掌握学生情况(班级学生参与或有暴力行为倾向的人数),通过给予学生相关的教育及其培训减少校园暴力。

独立学院可以借助心理咨询体系中的预警制度建立三级校园暴力预警体系,以保证校园暴力在萌芽中就“消灭”。第一级预警为学生工作部(处)下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总体负责全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把有暴力倾向的同学建立档案,并对辅导员进行心理健康和校园安全知识培训;第二级预警是在各学院(或系部)的辅导员预警,及时发现学生有心理异常现象,并进行心理疏导,以达到快速有效解决问题校园暴力的目的;第三级预警为班级预警,主要任务是负责在学生中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问题,达到早期校园暴力预防效果。

3.加强家庭教育互动。

家庭教育的成败也是引发学生校园暴力的主要因素。许多心理学家强调早期的道德教育对人的毕生发展的影响,人的道德意识最初是由外部、由成人控制的,逐渐才变成自己内部的标准调节和控制,即家人不在跟前,也会按道德规范要求去做。行为主义和社会学习理论家认为,榜样作用对孩子的道德教育有重要作用。家长可以作为学生学习的直接榜样,以自己的为人处世方法、言传身教,为子女树立良好的榜样。例如在家庭生活中,父母通过向孩子提供道德行为的榜样,让孩子在潜移默化中观察和模仿,继承父母良好的品德。

还应该加强家长与独立学院的联系,使家长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基本情况。有条件的独立学院可以通过定期举办家长会议或亲子讲座等,以家长会议和座谈形式了解学生情况。这不仅具有较好的家庭与学校互动作用,也可以了解学生家庭的现状和学校状况。通过家庭与学校之间安全法制教育,以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法制课让学生、家长和学校都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技能。

4.创建良好的校风,构建和谐校园。

营造文明健康的校风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对降低校园暴力的发生也有重要意义。校风是社会风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创建和谐校园的重要部分。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所以学校又是孕育社会风尚的摇篮。好的校风能激发学校成员的内在动力,对不良的心理倾向和行为具有强大的抵御作用,形成集体成员心理特性协调的心理相容状态。

优良的校风对大学生思想、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有着潜移默化的深刻影响,更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独立学院可以把社会主义特点、独立学院独有特征和校园文化结合起来,不断满足大学生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大力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学术、体育和娱乐活动,有效的根据学生自身潜能、兴趣、爱好、特长等因素培养出鲜活的个性,在知、情、意、行诸方面协调发展,学会抑制自我、关注社会、关爱他人、关心环境、承担责任,使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健康成长成才。

四、小结

独立学院是高等教育办学机制的大胆探索,对扩大高等教育资源和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独立学院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校园暴力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本文对影响独立学院校园暴力发生的心理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降低校园暴力的对策。在校园暴力频频发生的今天,独立学院的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仍需要教育界更多的关注。

参考文献:

[1]颜小冬.当代大学生犯罪问题研究[M].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第1版.

[2]徐久生.校园暴力研究[M].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6月第1版.

[3]周逸萍,张毅.独立学院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及健康教育对策[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6年第3期.

[4]Kathryne M.Speaker & George J.Peterson.School Violence and Adolescent Suicide:Strategies for Effective Intervention,Educational Review,Vol.52,No.1,Feb,2000.

[5]周燕.大众传媒对儿童心理健康的负面影响[J].教育导刊,2006年第1期.

校园暴力的特征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校园暴力 概念 成因 青少年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1概念的界定

校园暴力的定义最早是由Olweus:提出的“一个学生长时间、重复地被暴露在一个或多个学生的负面行动中,并进行欺负、骚扰,或被锁定成为出气筒的情形”。目前,理论界对“校园暴力”的界定尚有一定的争议。

1.1“校园”中心界定模式

此类观点强调界定校园暴力应以学校为中心,多以中小学生为研究对象。有人认为校园暴力行为指发生在校园之中的,学生欺负弱小同学的不良行为。也有人认为校园暴力行为属于社会暴力的范畴,还应该包括校外人士实施的暴力行为。还有一种观点倾向于校园暴力是主要以校园受害者为对象实施的多种侵害案件的总称。

1.2“师生”中心界定模式

从被害者角度而言,强调校园暴力是针对在校师生,或者学校、师生财物实施的暴力行为。而从行为人角度定义,强调校园暴力是以学校为背景的未成年学生所实施的暴力行为。

1.3综合说

认为校园暴力是指“行为人针对在校师生实施,对受害人身体、心理,或校园财物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包含在校师生对校外人士实施的暴力行为”。美国的研究者还特别强调校园暴力行为还包括导致情绪痛苦,伤害人际关系(如种族歧视、性别歧视、阶层歧视)等在内的心理暴力。

笔者结合有关校园暴力各有关要素,将校园暴力行为的概念界定为:发生在学校及校园合理辐射的校外地区,学生同侪间实施的,针对包括身体、心理、财产安全、校园管理秩序在内的暴力行为。

2行为的成因

国内多数学者研究认为校园暴力是涉及学校、家庭、社会、生理及心理素质等多层面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1)个体层面上,青少年处于生理和心理变化较剧烈的时期。身体已经趋于成熟,其心理成长尚较幼稚,自我控制力不强。如果他们旺盛的精力寻找不到恰当的抒发途径,则可能导致出现行为偏差,甚至是暴力问题。受认知结构、社会经验的限制,认知曲解能显著预测暴力行为的发生率。生活方式、自我效能感、社会交往同样是重要的影响因子。(2)学校方面,师生对相关问题的不当态度助长了暴力行为的发生。很多学校在处理时宁可将其解释为管理疏漏造成的偶发事件,而不愿意承认校园暴力现象的存在。在我国,校园暴力还受到教育模式功利化,忽视教师队伍建设中的职业技巧和师德培养,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机制薄弱等特殊原因的影响。(3)从家庭角度看,家庭是个体社会化的起点,不良的家庭教养方式、教养态度、家庭结构缺陷、现代社会条件下家庭教育功能的缺失都容易诱发处于特殊心理时期的青少年产生心理偏差和暴力行为。(4)社会大众传媒负面作用下暴力文化泛滥,相关法规、制度仍不完善,甚至与社会现实脱节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国外研究涉及到的种族歧视、枪支泛滥及药物滥用等特殊因素,国内目前几乎未涉及。

3国内外研究比较

针对校园暴力现象,西方发达国家的研究最早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尤其以美国的研究成果最丰富。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研究者们就开始更多关注校园暴力的理论成因、影响校园暴力发生的相关因素及干预措施。

我国的研究主要是针对本国校园暴力现象进行的,已有研究主要在理论层面。近十年,从心理学、教育学出发,实证研究正不断得到加强。有的学者是在针对某一地区的青少年人群进行问卷筛查发生率同时,结合心理学因素(如人格、认知能力、自尊水平等)进行相关研究。有的则是分别针对不同攻击行为、不同攻击渠道、特殊攻击群体等要素进行特征研究。

4未来的研究方向

近年来,校园暴力现象呈现恶化趋势,虽然已引起公众热点关注,但不少人仍存在认识偏差,甚至有校园暴力“事故化”的现象。已有研究对校园暴力行为的成因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也提出了不少干预措施,对减少这一现象具有相当地贡献。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青少年蓝皮书报告网络暴力已悄然成为中国校园暴力的新兴形式。我国自2008年开始逐渐出现对于青少年手机暴力、网络暴力等新兴暴力的研究文献,但具体实证研究还很少。对于虚拟世界进行的校园暴力,以往的研究结果具有多大程度的解释力,还需要做更多的探讨。在研究方法上,国内调查校园暴力现象主要为问卷形式,能否对研究工具、方法进行突破,比如进行实验研究或质化研究,也是未来可以努力的方向。我们如何结合实际,为政府、学校、家庭提供科学可行、针对性强的预警方案还需要更加系统深入地研究。

参考文献

[1] Dan Olweus. Peer abuse or bullying at school: Basic facts and a school-based intervention programme. Prospects. March 1995, 25(1).

[2] 张健.国外“校园暴力”研究的回顾与前瞻[J].中国成人教育,2012(12).

[3] 徐久生.校园暴力研究[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

[4] 季成叶.预防校园暴力:一项值得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课题[J].中国学校卫生,2007(3).

[5] 戴利尔,戴宜生.美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发展[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5(4).

校园暴力的特征范文第3篇

【关键词】校园暴力 零容忍 防治措施

Quote the “zero tolerance” to establish the schoolyard “without violence”

Huang Li

【Abstract】Nowadays, the schoolyard violence happens continually, which makes the trepidation infiltrated into each quiet schoolyard and become one big stone, pressing teachers, students and their parents. Therefore, the schoolyard violence phenomena should be paid high attention to by each level and person and the school should adopt the effective measures to prevent it. In this article, the writer has made a simple discussion on how to prevent it through using the “zero tolerance” idea aimed at the violence behavior happening in the high and elementary school.

【Keywords】Schoolyard violenceZero toleranceMeasure for prevention and cure

如今翻开报纸,打开网页,几乎每天都能看到校园暴力的影子,学校不再是远离世间喧嚣的一方净土,犯事学生年龄越来越小,手段越来越残忍,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了。暴力的恐惧渗透到每一个宁静的校园,成为压在师生和家长心头的一块石头。

2008年7月10号通报的开平中学生众凌一女恶劣待视频案就是一个典型,它再一次将所有人的神经回到校园暴力问题上。2007年7月的一个晚上,开平市7名女孩对一受害女孩进行集体殴打,而后约来4名男孩,一同将受害女孩。少女被后,几名女孩又对受害少女进行殴打和,并逼她自扇耳光和走正步,并把此过程用手机拍摄了下来。视频最后流传开来,并被人上传到网上并引起全国轰动。

对中国很多学校来说,“校园暴力”已经不是什么陌生的词。从广义上来说:校园暴力应是指发生于校园内的所有暴力行为,包括同学彼此间或老师与同学之间以及学生对学校的破坏行为等。然而在我国发生最多的是学生间的暴力行为,所以狭义的校园暴力是专指学生对学生暴行。至于暴力的形态,则不一定非限定于要造成身体或物质的伤害,凡是口语恐吓、辱骂、被迫做不喜欢做的事、被故意侵犯身体、被故意陷害、强借物品乃至殴打、勒索等均应包括在内。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自己有一个网站,从2000年开始,每个工作日都有专门人员在网上搜寻当天有关未成年人案件的媒体报道。通过该网站对近几年来的学生伤害案件的统计,我们发现校园暴力案件比例呈上升趋势,而且暴力方式也越来越超乎人的想象,有越来越公开化的趋势。这些暴力事件并不是偶然,更坏的极端是,校园暴力没有被唾弃,反而比真正意义上的偶像、英雄更有种让人“学习”、模仿的趋势,这显然是对传统道德观畸形的扭曲,甚至是背道而驰的。

随着科技、互联网的广泛运用,网络中的校园暴力视频数量越来越多、点击率也奇高,这给青少年们带来不小的心理冲击。更让人痛心的是,他们似乎以此为快乐,还将其用手机拍摄下来,最后流传到网上,广为传阅,而根本不知道这样的行为会给受害者带来多么大的身心伤害。2007年成都三中6名学生因拍摄一部校园暴力短片《蛊惑仔成都三中》引起关注。该短片由学生自导自演,画面中的中学生叼着烟头,表情桀骜不驯,疯狂殴打着一名同龄男生。2008年一个名为《实拍某高校女大学生围殴同学》的视频,被各大视频网站转载。这个广受关注的视频时长为6分28秒,完整地记录了一群女学生在寝室里辱骂、殴打女同学的情景。类似事件的频发,让我们实在无法接受这样一个现实:传发手机暴力视频俨然已成了校园的另类“时尚”。

因此,校园暴力现象应引起各有关阶层和个人的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本文针对中小学中的校园暴力行为,试用“零容忍”理念对如何防治做一下简单探讨。

1.运用零容忍理论于改善校园暴力的意义。

1.1零容忍概念。“零容忍”政策的核心是指对各种行为和犯罪活动采取严厉打击的态度,哪怕是轻微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主要理论依据是1982年美国政治学家詹姆斯•Q•威尔逊和犯罪学家乔治•L•凯琳提出的“破窗理论”:如果社区中有一幢楼的一扇窗户遭到破坏而无人修理,肇事者就误认为整栋建筑都无人管理,犯罪就会由此滋生。秩序混乱的表象和真实的犯罪之间有直接的联系。破窗理论是所谓零容忍管制的基础,零容忍管制方法强调减少犯罪的关键要一直进行秩序的维持。因此,对于执法者来说,每一扇“破窗”都要修,每一个犯罪隐患都不能放过。

1994年,纽约警察局大力推行零容忍政策。在1994―1997年短短三年间,纽约的犯罪率降低了37%,凶杀案件的犯罪率甚至降低了50%以上,达到了纽约近30年以来犯罪率的最低点。这使得零容忍政策迅速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英国、法国、墨西哥等多个国家争相学习和引进,“零容忍”的口号也因此传遍了全世界。

1.2零容忍在改善校园暴力上的意义。我们将“零容忍”应用于校园暴力防治上,是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我们的学校、家庭及教育主管部门,要从观念上改变对校园暴力的看法,以零容忍的态度来处理校园暴力。

首先,以零容忍的态度来处理校园暴力,有利于减少人们对校园暴力的恐惧感和忧虑感,确立学生的保护意识。消灭校园暴力,就要消灭对校园暴力的恐惧。我们以“零容忍”态度开展防治校园暴力工作,就是要以强硬的姿态和积极主动的策略,扫荡一切影响孩子们生活的轻微暴力“苗头”。这些策略将使各种潜在的“暴力分子”明白我们的学校、家庭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态度,不敢为所欲为,同时更减少了学生对犯罪行为的恐惧感和忧虑感,增强全社会与校园暴力作斗争的信心,最终促成校园暴力发生率的降低。

其次,以零容忍的态度来处理校园暴力,有利于我们的学校、家庭及社会明确自己的责任,形成打击校园暴力事件的平衡、协调人际关系,打造和谐的校园氛围。以零容忍的态度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事件,是维护正常校园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我们应该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急迫性,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加强“零容忍”防治校园暴力事件的组织和领导,建立起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以及相互尊重、相互激励、互相学习、平等互助、共同进步的新型同学关系,形成有利于打击校园暴力事件的良好舆论氛围,对所有暴力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保证所有孩子的进步与成长。

2.“零容忍”应用于校园暴力防治的具体措施。将“零容忍”应用于校园暴力防治上,就是说要严格管理,不放过任何校园暴力行为,甚至是校园暴力苗头。对此,我们应当明确,校园暴力“零容忍”政策仅仅是众多防治校园暴力策略中的一种,对于“零容忍”不能简单理解为见暴力就处罚,是处罚和教育并举。零容忍政策强调的并不是不分青红皂白地对一切校园暴力都从重严惩,而是强调防治工作不能姑息和放纵任何“校园暴力”出现的机会。它虽然把严厉打击轻微暴力苗头作为防治校园暴力工作的一个明确目标,但是并不排斥我们一直所倡导的密切师生关系,发动家庭、社会积极参与,加强学校、家庭、社会沟通合作等精神。

2.1提高对学校暴力问题严重性的认识,全面改善学校环境,塑造优良的校风。校园暴力之所以可怕,因为它是一种可以传染的“病毒”,而好冲动的少男少女是易感群体。老师、学生均应建立“预防重于治疗”以及对校园暴力的“零容忍”观念,强化学生应对校园暴力的能力,藉由军训课程或各种临机教育等时机加强学生防暴观念之灌输,使学生具备基本防范被害常识。开设减少或预防暴力的课程,强化学生社会交往技能的学习与训练,帮助学生学会体验他人的感受,在学生的头脑中时时树起勿使用暴力伤害他人的“警示牌”。同时要重点抓好校风建设、行为习惯和文明礼仪教育,实施学生星卡评价制度和行为习惯周评月奖等制度,对各种不文明行为和暴力“苗头”视情节予以记录、曝光,促进良好校风形成。

2.2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尤其是关注非主流而又具有号召力的学生。特殊群体学生是指问题学生、家长违法犯罪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农村留守孩子、农民工子女等。我们必须给予这部分学生更多的关注。要深入开展专题调查,摸清特殊群体学生的兴趣特长、个性特征、交往范围、方式及父母对子女的家庭教育情况,建立特殊群体学生小档案。要切实做好特殊群体学生的帮助教育工作,明确帮教责任,对特殊群体学生进行“一对一”帮教管理,在生活上给予他们关怀和帮助、在学习上给予他们鼓励和肯定、在思想上给予他们教育和引导。

2.3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师学生良好关系。学校教师要细心关注每个同学的变化,积极倾听,耐心教导守法观念,修正学生逞英雄、找刺激、立即享乐来获得满足与肯定的不当价值观念,将学生之间的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中。对于偏差行为学生的处分,尽量做到维护其自尊心的基本要求,让其明确了解自身所犯过错。同时,学校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师德建设,选拔和任用有爱心、有责任感、正义感的教师到第一线工作。根据学生、教师、家长的反馈信息及时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评价,奖优惩劣,努力形成尊师爱生的教育观念。

2.4解除青少年心理隐患,提供心理咨询。学校设立校园暴力专线咨询电话及申诉中心,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尤其是对心理有偏差和已有明显心理障碍的学生要重点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对待暴力的学生和被施暴学生,主动列入辅导对象,密切关注他们的一举一动,持续追踪,并与家长保持联系,以制止不良行为的发生。一旦出现异常举动,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共同做好思想工作,问题特别严重的要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治疗。对学校暴力事件作即时处理。

2.5加强与家庭的联系,共同教育学生。学校要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联系,建立短信平台等家长沟通管道,对不适应学生、功能不完全家庭开展支援工作;同时通过家长、学校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家长的指导,提高家长对心理健康教育的认识和辅导能力,引导和帮助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以良好的行为、正确的方式去影响和教育子女。

2.6进一步强化学校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建立校内危机处理小组,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给予警卫人员完善的设备与训练,加强对学生的监督和巡查,如设置来访者登记、限制闲杂人员出入、安装探测器等。结合校外的社会资源,如警察、心理卫生中心、社区中心等单位,坚决打击学校及周边危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取缔学校附近不良的乐场所,防止流氓团伙、黑恶势力渗透入学校。

2.7建立种类多样、形式健康的校园活动组织,构建防范校园暴力自助体系。鼓励学生们成立自助委员会,提倡学生们自我参与、自我负责、自我约束。设立反校园暴力信箱,鼓励学生们匿名投诉,以便于教师及时了解情况,提供帮助和指导。加强社团活动,培养学生休闲兴趣与能力,辨别暴力倾向学生有兴趣的课外活动,提供多元化的成就机会,并可增加参与学校生活的动力及成就感,体验融洽的团体协作精神,减少实施暴力倾向。

我们提出对校园暴力的“零容忍”防治,不仅仅是学校问题,我们应当认识到:在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的斗争中,忽视家庭、各种社会机构和社会力量的协调和配合,是难以维持长期效果的。

因此,预防校园暴力还必须要抓好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有了健全的家庭环境,才可能有健全人格之子女。家长应当积极履行好监护责任,解决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家庭问题,尤其注重培养孩子善良的人格、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生活习惯,培养孩子的爱心,让孩子们学会给予和奉献,学会与他人和睦相处。同时要培养子女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进行健康的休闲活动,减少子女进出不良场所、沾染恶习、结交不良朋友的机会。父母要以身作则,适当处理子女问题,不能动辄以暴力相对,提供不当的示范,在家庭中也要树立“零暴力”观念,避免以暴力解决彼此的争执,对于子女接触到的暴力网络、书籍、画册等媒体,要给予指引,避免造成错误的示范。

除此之外,社会教育也应负起教化责任,加强社会辅导机构的功能:加强青少年与警方的沟通,建立由街道政府行政机构、妇联、学校、派出所、法院、工商所、社区医院等部门参加的社区社会支持网络,提供多方的文化教育活动,多安排益智性的青少年节目,审慎处理传播内容,取缔不良刊物、录像带及光碟。对青少年常涉足的不良场所应加强取缔,清理学校周边环境,如歌舞厅、游戏厅、卡拉OK厅、录像厅、网吧等。对于失踪及辍学的学生多加注意动向,与学校积极的配合,并协助学校对暴力事件的处理。同时建立起反对校园暴力人人有责的观念,塑造、重视精神生活的价值观,提高整体国民综合素质,提倡勤俭、朴实的社会风尚,使青少年在良好社会风气熏陶下,在健康的大环境中成长。

综上所述,以破窗理论为基础的零容忍政策,强调对于防治校园暴力应当变被动打击为积极预防,通过对各种轻微的暴力行为及暴力苗头及时发现和坚决处置,清楚地阐释了防微杜渐、打击轻微暴力苗头在防治校园暴力中的

重要性,可以为我们认识打击校园暴力、维护校园安定和谐提供一个新的工作方向。

参考文献

1 刘冬梅、马兵.《聚焦校园暴力》.《青少年犯罪问题》.2004.第1版

2 赵平.《零容忍策略与德育审美环境重构》.《文教资料》.2007.32期

3 姚计海、张彩云.《美国学校的“零容忍”惩罚政策述评与反思》.《外国教育研究》.2003.12期

校园暴力的特征范文第4篇

校园暴力的后果往往非常严重,首先损害了同学们的身体健康,并给受害者的心理造成创伤;其次,校园暴力违反校规校纪,情节严重的还违反了相关法律;最后,校园暴力的经济赔偿给家长带来沉重负担。

“愚蠢和冲动相结合,后悔便接踵而来”,这也是校园暴力的主要原因。娇惯、霸道和蛮横的不良性格是校园暴力的人格特征。粗暴无礼、狂妄自大等不良习惯往往是发生校园暴力的重要诱因。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使校园暴力的发生几率增加。当然,受害者的软弱也在无形中纵容了校园暴力的发生。

1 个别中职生由于公平意识与正义感的缺失,时常以大欺小,以强凌弱

在校园中,凭借身强力大或团伙势力而强制弱小者为自己服务,如洗衣服、打饭、买东西等,这是典型的欺负现象,是较为普遍的校园暴力,违反了社会公正原则。

纠正这类问题,可以通过编排小品或戏剧,让侵犯者体验被欺负的感觉,进行角色互换。侵犯者用受害者的痛苦刺痛自己的心灵,用学校舆论的谴责触动自己的良心和正义感,逐渐认识到自己的欺负行为的恶劣后果。当侵犯者懂得体谅他人,关心他人,遵守规则和纪律的时候,他的自我放任受到约束了,他的良知苏醒了,他的道德水平提高了。

2 做到同情、宽容、忍让

有的中职生由于缺乏人道主义与同情心,时常嘲弄残疾、智障同学,羞辱特困生或单亲学生。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谈到这个问题,“奉行人和人是朋友、同志和兄弟的原则,要求每个人从幼年就会关注别人的精神世界,使每个人的个人幸福来源于极其亲密的个人关系中的纯洁、美好、高尚的道德。”人道主义的入门教育就是要让孩子在精神上给别人以温暖的时候,自己也能从中感受快乐。这种快乐与侵犯者在欺负他人的过程中所得到的是截然不同的,也是侵犯者所缺乏的。要让孩子学会给别人带来快乐,这样他们自己也就会体会别人的苦恼了。

同学间化干戈为玉帛,需要的是胸怀和智慧,还有放眼长远的人生境界。对人宽容忍让是最有智慧的人,因为宽容和忍让是对别人的理解,是一种放得下的大度,是一种与人为善的坦诚表白,能让人真正地感动,使人发自内心地反省知错,可以化为一股正面的力量。吃亏是福,忍让积德。以宽大的胸怀、礼让于对方,往往和谐双赢。

3 受害者同样是我们关注的对象,他们中有许多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成为打击的目标,而他们心理和身体方面的劣势又使他们很可能产生无助感

他们在数年的学校生活中总是处于焦虑、不安和低自尊的状态之中,常常情绪抑郁、注意分散、感到孤独、学习成绩下降、失眠 、逃学。转化此类学生最好的途径是进行需求表达训练。训练学生尤其是受害者,坚定而平静地说出自己的希望和自己对暴力事件的感受,刺激侵犯者对自己的过激行为良心发现,使受害者既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不激惹他人。

建议学校建立安全信箱或安全电话(投诉信箱或电话、心理咨询电话),让受欺侮的学生能及时反映情况。学校对各种投诉应当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快速作出反应切实进行处理,这也是增强学生对学校的信任感的重要方法。只要我们工作细致,感觉敏锐,深入学生,我们就能及时发现和解决这类问题。

4 要防范校园暴力,就必须强化法制教育,要让每个学生都知晓哪些行为是属于违法犯罪的,更要知道违法犯罪后必须接受的严厉惩处

强有力的法律威慑,足可以消除相当多的暴力行为。当一个人心中拥有惧怕时,他的行动就会变得谨慎,每做一件事时,都会三思而后行的。

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主要形式有:认真开展好违法青少年的帮教活动。指派专人对需要重点对象进行帮教,作到谈心有记录,帮教有措施。有组织地开展校外辅导员活动,组织一部分业务能力强、文化水平较高的民警担任校外辅导员,解答学生提出的治安问题,教育广大中小学生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技能。

5 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

校园暴力的特征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校园暴力女生;群体;青春期危机论;嫉妒论;模仿论

[中图分类号] C913.5 [文献标识码] A

校园暴力,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是平静校园挥之不去的阴影,而以女生为主角的校园暴力事件最近更是频频见诸报端,冲击了人们总是将校园暴力与男生联系在一起的传统印象及认知。何以柔弱的女生成了执掌暴力的恶徒?究竟是什么催生了校园女生的暴行?本文试图对此问题的答案作一探讨。

一、校园女生群体暴力行为的概述、分布及类型

对于“校园暴力”的定义,各种学术论文鲜有论及,一般只是通过列举校园暴力的行为表现予以说明此概念;然而又因为校园暴力涉及的对象和种类的广泛性,学术界对此概念并未有统一的界定。故笔者在此也不对“校园暴力”的定义作过多纠缠,而是针对其中一种类型――女生群体性暴力事件作一研究。

女生的校园暴力行为常表现为一群女生(加害者)对某一个或某几个女生(受害者,通常是一个)的虐待、折磨和,时间少则一两个小时多则通宵达旦,手段更是花样繁多,从谩骂到殴打再到性,无所不有,给受害者的身体和心理都造成难以治愈的伤害和痛苦。一般对校园暴力的研究认为:“‘暴力’既包括生理上的暴力也包括心理上的暴力(如侮辱、勒索、使他人丢脸等),心理上的暴力(或者叫强制),实际上是暴力行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被害人而言,心理上的暴力(强制)在一般情况下要比对身体的轻伤害更加难以承受,……在校园暴力研究方面,心理上的暴力,首先应当包括对他人的侮辱、谩骂、嘲弄、讥讽等使他人感到丢脸的行为。”[1]对于女生群体暴力行为而言,心理上的暴力占有很大的比重,甚至生理上的暴力也是为了侮辱受害者,损害受害者的名誉,达到使受害者丢脸的目的。

人们一般认为,实施这种暴力行为的女生应是所谓的“差生”、“不良少女”,然而大量案例表明,优等生也加入了施暴者的行列,并且施暴手段之残忍不在前者之下。并且,施暴女生有低龄化的趋势,笔者统计到的最小的女生仅为9岁。职业技术学校、艺术学校等住宿制学校是此类事件的多发地带。

根据相关类似案例,可以将女生群体暴力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报复型,二是针对型。在报复型的暴力行为中, 受害者是不特定的、随机的,即其并不是加害者一直关注并想与之争斗的对象,只是由于偶然的磨擦触发了其与加害者的矛盾,从而导致了加害者对受害者的暴力或双方之间的相互暴力。而在针对型的暴力行为中,受害者是特定的,其是加害者一直关注并认定的“敌人”或“行为出格者”,一旦适当的时机出现,加害者便会寻找借口,以“教训”为名对受害者实施暴力。

二、校园女生群体暴力行为的特点

此种暴力行为与一般的打架斗殴、勒索钱财或男生间的暴力冲突等校园暴力有所不同,有其独特的特点:

(一)群体性

“群体”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共同认同感和团结意识,而且具有共同的目标和期望的人。 [2]

这是此类暴力行为最显著的特征,即其通常表现为一群女生对某一个女生的暴力,加害者在数量上较受害者多得多,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由其轮流对受害者进行攻击,或可能虽然只有少数几人或一人攻击,但群体中的其它人保持冷漠的袖手旁观姿态,放任或容忍对受害人的攻击。

但这种群体并不像犯罪团伙一样稳固,甚至可以自由组合,即昨天的受害者也可能成为今天群体中的一员,今天群体中的一员也有可能成为明天的受害者。一般而言,群体内通常有一至几个主导者,群体就是由她们集合起来的,而群体中的其它普通成员,则由于青春期特有的附和群体心理和从众心理的作用,顺应强硬者的权威而加入到群体中。因为根据社会心理学家埃莎的实验表明,一个人对事物的评价易受他人的影响。如果个人在知觉、判断、信仰和行为方面与众人不一致的话,就会感到有心理压力,以致不由自主地否定自己,而保持与多数人的一致。[3]

(二)多发生在寄宿制学校

一般的校园暴力多发生在上学和放学的路途中,以广州这个多发校园暴力的地区为例,发生在上述时间的占52.3%;其次是课间休息时,占36.8%,[4] 因此,其数量在开放式或寄宿制学校间并无多大区别。但女生的群体暴力则多发生在寄宿制学校。

究其原因,一是集体生活使加害者与受害者之间接触机会增多,从而为对受害者的确定提供了机会和可能性;二是寄宿制学校封闭式管理的模式为加害者(群体)实施暴力行为提供了便利。

(三)带有游戏性质

此类暴力行为虽然手段多样,方式残酷,但仍然摆脱不了游戏型攻击的影子,表现在它的表意性和戏谑性上。

表意性是指加害者对受害者的攻击并无功利性的目的,只是为了表达内心的某种情感、追求情感上的满足和发泄,即加害者对受害者的攻击并不为了求财或谋害受害者,而仅仅是要表达对受害者的不满。

戏谑性是指加害者并不把对受害者的攻击看作是一件多么严重的行为或是违法行为,甚至只是将其作为一种娱乐方式,以看到受害者求情、告饶、挣扎的可怜相而感到开心和满足。

(四)暴力行为的内容常常与性有关

性常常是女生群体暴力行为里不可缺少的主题,它在多数案例中无不默契地若隐若现,仿佛缺少它整个暴力行为就失去了色彩和作用。

这种性包括迫使受害者,强迫受害者做猥亵的动作,更为严重的是伤害受害者的性器官,拍摄记录受害者遭受性过程并传播,强迫受害者与他人发生等等,往往给受害者造成深重的身心伤害和留下很深的心理阴影。

三、校园女生群体暴力的原因分析

花季少女如何忍心将暴力魔掌施向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同伴?笔者试图用“青春期危机论”和“嫉妒心理论”来解释校园女生群体暴力频发的生理机制和心理机制。

(一)青春期危机论

青春期是人生发展的一个阶段,其开始阶段与儿童期相重合,其结束阶段(又称青年后期)与成年期相叠加,因此,青春期阶段的人生课题之中必然兼有儿童期和成年期的特色。 [3](P8)德国心理学家汤姆利尔兹(O・Tumlirz)认为青春期青年们被一种无形的力量强拉过去,一下子落入暴力性的不安之中,这种不安以青年的反抗、横蛮、见异思迁、冷淡等形式表现出来。[3](P10)因此,孩子在进入青春期时常出现攻击。青少年在青春期时的行为,常受“快乐原则”(弗洛伊德语)所指引和控制,这种快乐原则的支配使得青少年们意欲挣脱道德规范的束缚,追求为所欲为的感觉和境界,从而使青少年成为了“随时准备加入越轨行列的越轨者”。[3](P55)这是青春期无法摆脱儿童期特点的影响的体现,也恰好说明了为什么女生群体性暴力行为中体现出游戏性色彩。根据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校园安全”课题组对北京地区三所普通类学校(崇文区的法华寺小学、石景山区的金顶街第二中学和古城高级中学)的问卷调查表明,在被试的417名女生中,占77.7%的324名被试女生回答,取笑、作弄其他同学不属于校园暴力行为;在被试的421名女生中,占55.1%的232名被试女生回答,同学间发生语言争执,如吵架、骂人不属于校园暴力行为;在被试的420名女生中,占63.1%的265名被试女生回答,用语言侮辱其他同学,如叫侮辱性的外号、说脏话不属于校园暴力行为(较男生的比率略高一些)。[5]而学者,即成人则将取笑、作弄其他同学,用言语侮辱其他同学,如叫侮辱性的外号,说脏话等行为划定在校园暴力中学生对学生的暴力行为的研究范围之内。[5](P7)这种认识上的差异印证了青少年角色与成人角色的差异,因此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超过半数的青春期女生认为取笑、作弄、谩骂、侮辱等心理强制行为不属于校园暴力行为,而属于正常的交往行为,不需要规范来调整,因为在她们的眼里,做这些事情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因为好玩或本性使然。而女生生理上的柔弱会也会使她们更排斥身体上的暴力而倾向用心理强制的方法表达对某个同学的不满或厌恶。但是这种充满暴力意味的情绪表达方式是如此之普遍且冲突性不如身体暴力强,以致于它的恶劣性质并不能被使用者所认识、认可。

同时,随着成年期的临近,青春期的青少年又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成人感。由于成人感的作祟,青少年不仅强烈关注自我形象,而且极力树立并捍卫自尊,试图形成并表现出自己的权威,这便是他们争强好胜的竞争动机。

一个对八省市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调查中,对被试者追求的测试数据能更好地说明青春期青少年这种儿童角色与成人角色混合的情况。当被问及认为什么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时,有31.7%的被试者选择了“做想做的事”, 19.7%选择了“受人尊重”,14.6%和6.4%分别选择了“有钱”和“有权有势”。[6]其中,占31.7%比例的“做想做的事”的选项体现了“快乐原则”的作用,而合占40.7%比例的其余三项则明显体现了青少年成人感的崛起。二者的结合使青少年在青春期更具攻击性,更倾向于越轨,即便是女生也概莫能外,只不过其表现的方式与男生不同罢了,而群体暴力则正是女生之情有独钟的表现方式。

(二)嫉妒心理论

嫉妒心理并不是青春期青少年特有的心理特征,而是普遍存在于每一个社会人身上的心理本能。然而嫉妒心理并不一定是病态的,只有当其发展至嫉妒者感到与被嫉妒者不能共存时才会导致人际关系的危险甚至人身危险的发生。而女生群体暴力行为正是这种长久以来积累的嫉妒心理无法疏导而爆发的结果。

赫尔穆特・舍克在其论著《嫉妒与社会》中谈到,“嫉妒涉及到的是社会生活的一个核心问题,每当两个人能够相互进行对比的时候,这个问题就会自然而然地产生出来”,“而且由于嫉妒的缘故,人可能会变为破坏者”,[7]并在书中列举了一系列由于嫉妒而产生的犯罪。

导致嫉妒的动机和诱发嫉妒情绪的刺激是无所不在的。而青少年相互之间存在的共同点比较多,双方条件的相似或相近,恰恰是诱发嫉妒心理的重要原因。而嫉妒者因嫉妒所产生的对被嫉妒者的不满、怨恨之所以通过对人身的暴力表现出来,而没有针对被嫉妒者所属之物进行破坏,主要是因为这种嫉妒并非针对被嫉妒者的财产,而是针对嫉妒者的人体本身,即被嫉妒者与众不同的能力或外表。正如舍克进一步说明此问题所举之例:如果嫉妒的目标涉及到的是个人的素质、能力或者威望,嫉妒者可能一下子产生盼望别人失掉嗓子、美貌或者德行的愿望。 [7](P1)通过这个例子,便不难理解女生群体性暴力行为一般是表意性的,戏谑性的,并不产生掠夺的结果,尤其在针对型暴力行为中,加害者施加于受害者的暴力行为不过是为了平复加害者因嫉妒产生的不平衡心理,而群体性的暴力手段则更能满足加害者的这种看到受害人被轮流折磨而倍感痛苦便获得“补偿性的”的心态。

另一方面,对于暴力行为加害者中的主导者而言,群体暴力还有这样一种意义,即根据前述案例所显示,受害者或是非常优秀,或是与男生关系要好,这些都打破了加害者对受害者的预期,冲击了加害者对自身影响力的期待,使其感到自己的地位和势力受到了受害者的威胁的挑战,所以在加害者看来,以群体方式对受害者进行虐待无疑展示了自己的地位和影响力较受害者更高更强,从而获得更大的心理满足感。从这一意义上说,群体暴力行为中的主导女生的嫉妒心理比其它参与女生都要强很多。

在女生群体暴力行为中,还有一种现象值得我们关注,那就是昨天暴力行为的受害者常常会成为明天暴力行为的加害者。这令很多人费解,为什么曾经遭受的痛苦不能引起旧的受害者对新的受害者的同情和对暴力行为再次发生的抵制呢?这一点用嫉妒理论观察则可以得到顺理成章的解释,在嫉妒扩大化的作用之下,旧的受害者认为新的受害者(可以是她们认识的某个人,甚至是她们不认识的某个人)应该分享她们过去所遭受到的同样命运,而她们对新的受害者的伤害则可以视为对自己曾经受到同样伤害所作出的“补偿”,“或者比较容易地减轻自己由于遭到同样伤害而带来的痛苦”。 [7](P107)

此外,舍克还指出,“在一起相处的人总可能是一个嫉妒者,而且关系处得越近,就会嫉妒得越厉害,产生嫉妒的可能性就越多些。” [7](P3)这一理论较好地解释了在寄宿制学校多发生群体性暴力事件的原因之一,正是因为集体共同生活使得加害者与受害者之间因相处得亲近而产生嫉妒的可能性更多。

(三)模仿论

根据加布尔・塔尔德提出的模仿论:越轨技巧和心态是从行为的成功中,从榜样那里学来的,并且自己予以加强。每个人都可能犯罪,不存在天生的犯罪人。并且,他区别了三种模仿规律:一是互相保持亲切接触和亲密关系的个人间最容易模仿彼此的行为;二是在每个社会里都是上行下效的,模仿是从上层向下层蔓延的,如青少年模仿老年人,穷人模仿富人;三是新的行为与旧的行为相重叠,或新的行为或是强化或是取代旧的行为,旧的行为导致新的行为,又称“插入法则”。而青少年违法行为的模仿来源一般有三种:一是行为容易受到家庭成员的强化;二是来自不良交友的影响;三是模仿大众传媒的影响。

女生群体暴力行为的手段、方式如此之相似,其中就少不了学习、模仿的作用,根据模仿理论,不仅群体中的成员可以在暴力行为中相互学习、模仿彼此的折磨手段和技巧,大量的、易获的暴力电影电视作品则为这种学习、模仿创造了更便利的条件,此类作品中的成人化的暴力对青少年极具诱惑力。

国内有学者的调查研究也显示,青少年容易模仿的对象主要有:(1)感到新奇的对象;(2)最初接触的对象;(3)经常接触、耳濡目染的对象;(4)钦佩、羡慕的对象,等等。[8]而作为日常消遣的电影电视之内容构成了青少年感到新奇的对象和经常接触、耳濡目染的对象,一旦这些内容与暴力相关,对青少年的恶劣影响将不容忽视。

一个发生在美国校园的少年枪击案就能很好地说明大众传媒中的暴力内容对青少年之恶劣危害。2000年三月初,密歇根州的一位一年级年仅六岁的男孩小欧文斯在校内用半自动手枪将自己的一名同班女生凯雅打死。当凯雅倒在血泊中死去时,小欧文斯却没有觉得此事有什么了不起,在他看来,凯雅就这样倒下没什么了不起,电视节目里不是有那么多人都这样倒下去了吗? [9]

对于女生而言,这种群体性暴力行为也极具传染性,她们不仅可以从影视作品的成人暴力中受到启发,更可以从同类案件中受到启发,于是折磨、虐待手段花样繁多、层出不穷。

(四)社会环境与教育环境的影响

中国当前的社会环境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缺乏人文关怀,既不尊重也不关爱作为个体的人。物欲横流导致了自私自利原则的泛滥,功利主义的盛行,个人只关心自己利益的实现而忽略集体的利益,他人的感受。

反映在教育中就是以应试教育为核心的教育模式。课程围绕着升学考试而设计,缺少人文教育和人性教育,忽略道德和法制的教化;学校、老师和家长只重考试成绩,只以成绩的优劣判定学生的好坏,只关心学生的成绩而漠视他们的情感和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久而久之,学生自己也被同化或是说被训练成除了对学业满腔热情之外,对道德素养、情感的需求和付出冷漠不堪。

在女生群体性暴力行为中,则表现为加害者对受害者的优秀,对她们之间的磨擦,对受害者的行为缺乏宽容,只为追求自己的心理满足感就无所顾忌地对受害者施加暴行,令人发指和叹惜。

应试教育大量滋生此类暴力的另一个原因是,只为成绩优异者提供大量的资源和机会,剥夺了其他学生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或展示成就的机会,可以说,应试教育造就了大多数人的平庸,加剧刺激了嫉妒心理的产生。

此外,性教育的缺失也是教育环节的一个严重问题,对于尚在校园的青春期女生而言,性是一个神秘而充满魅惑力的话题,加之性教育的不当甚至缺失,导致青春期少女们的得不到正确指导,性力量得不到合理的疏通和宣泄,从而以一种非正确的、变态的方式表达出来,这就造成了女生群体暴力行为的内容常常与性相关。

在女生人际交往状态的和平与暴力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还存在着一种中间状态,即群体孤立行为,有的学者亦称之为“冷暴力”,这种群体孤立行为是指一群女生集体性地同时对某个女生进行排斥、孤立。这种排斥和孤立并非与被孤立者完全断绝往来,而是指在这个群体内部,所有的成员都对被孤立者不闻不问,不让其知晓她们的计划,聊天内容,也不让其参与她们的集体活动,以此表示对被孤立者的不满从而将其排除在她们的生活圈子之外。

之所以将这种孤立行为称之为相似行为,是因为其与暴力行为的发生机制几乎是一样的,只是表现出来的程度有所不同而已。当然不排除某些被孤立者是由于自身行为的孤僻和异常才导致被孤立,但从孤立者的心理角度而言,很大程度是出于嫉妒或报复的心理,尽管孤立者会为自己孤立他人的行为寻求各种合理的理由,诸如被孤立者不合群、孤立者的行为令人气愤或看不顺眼之类,但都无法掩饰孤立者不能容忍、善待被孤立者这一事实,所以真实的情况往往是被孤立者的行为或能力与众不同,从而激起了其身边同伴嫉妒或者以冷落来报复其而获得心理补偿的心态和行为。

女生群体的孤立行为可以发展为群体暴力行为,也可能只停留于孤立的状态,作为嫉妒或报复心理的最终表现形式。孤立行为没有演变为暴力行为的主要原因在于孤立者,因为其是孤立行为的主导力量,如果孤立者没有完全摆脱规范的束缚,在道德及行为准则上认定暴力行为是不可取的,就会排除暴力手段的应用,转而采取孤立这种较为折衷的方式来表达和发泄自己对于被孤立者的嫉妒和报复。

由于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的教化,大多数青少年是排斥生理上的暴力行为的,但对心理暴力则没有足够的认识,更不用说对孤立行为性质及危害的认识了。而我们的社会也从来没有告诉青春期的青少年们产生嫉妒和报复心理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他们应该怎样认识自己与别人的差异,怎样处理由这种差异导致的心理不平衡的感觉。因此青少年们会以自己的方式表达这种不良的心理欲求,更多地以她们认为的为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所允许的方式去孤立他人,报复他人,补偿自己。这就是孤立行为在更广范围内存在的原因。而这一点,我们成人社会,我们的教育是有责任的。

四、结论

女生群体暴力行为是校园暴力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女生实施的危害较严重的校园暴力,对某一个女生实施群体性的虐待是此类暴力行为的主要标志。

实施这种暴力行为的女生,即加害者有的是较为积极主动的,有的是被迫加入、随从大流的,但其本质都不是有虐待倾向的危险分子,而是在青春期这一特殊时期具有较强(转第 22页)(接第40页)攻击性的潜在越轨者,其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只是受到不良文化和社会环境的影响而在青春期出现的行为偏差。所以,我们应该宽容地看待这些孩子在善与恶的选择过程中滑向了恶的陷阱,因为这个恶的陷阱的制造者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的社会。

因此在尽量减少校园暴力,尤其是女生群体暴力的有益尝试中,我们首先应该给整个社会包括我们的花季女生补上一堂人文主义的课,教会每一个社会人尊重、宽容、关怀和博爱,然后围绕着正确的、有益的社会价值观念对教育体制及内容进行改革,推动我们的教育为更多的孩子提供成功的机会并对他们的不同成就给予平等的保护,增强对青少年青春期的行为指导,建立文化产品分级制度,最大限度地去除不良文化对青少年的诱惑和影响,净化校园乃至社会的不良风气,使青少年能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中安全地度过躁动的青春期。

[参考文献]

[1] 徐久生.校园暴力研究[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6.

[2] 皮艺军.越轨社会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331.

[3] 皮艺军.青春期危机[M].北京:春秋出版社,1989.270.

[4] 荆春霞等.广州市中学校园暴力发生情况及原因分析[J].中国学校卫生,2005,(1).

[5] 徐久生.校园暴力研究[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

[6] 关于八省市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调查报告》[J].青少年犯罪研究,1992,(6).

[7] [奥地利]赫尔穆特・舍克.嫉妒与社会[M].王祖望、张田英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