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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有效处置群死群伤及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强化我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抢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防止重大交通堵塞,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的,做到组织指挥统一、赶赴现场迅速、信息反馈及时、救援措施有力、工作有条不紊。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规定编制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置。
二、组织指挥
成立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区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市公安局分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区卫生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分局,由副局长王智任办公室主任。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建立联警处置措施。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小组成员落实到人,由专人负责,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保持联系渠道畅通。遇有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能呼之即来,来之能战,把交通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大限度。
(二)建立交通事故联警制度。实行110、122、119三警联动,遇有报警三警种要快速反应,互相连通,并讯速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抢救伤员,并立即送往医院抢救,遇有火灾,消防队员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扑火,把财产损失降到最低,因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交通民警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三)加强现场保卫,确保财产安全。遇重大交通事故引起的翻车及不能立即运走的货物,交通民警应与治安民警一起组织现场保卫,划定保卫界线,保护好交通事故的现场财产,以免被盗或丢失,遇有必须立即转移的货物应立即转移。属于危险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等特殊货物,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采取果断应急措施,疏散围观群众,确保安全。
四、应急响应
(一)建立逐级汇报制度。凡辖区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执勤民警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对于不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值班民警的责任。
(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措施是一项极其艰巨复杂的任务,各警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务必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并加强各警种及医务人员之间的相互配合,严格按照部署和分工开展工作。
(三)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及医务抢救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要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要发扬连续作战和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同时要充分做好安全防范的准备工作。
(四)所有参战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反应迅速,措施有力,力求把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点,对在事故处理中消极怠慢不负责任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五)分级响应和程序
应对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启动I级响应。应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启动II级响应。由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应对一般性道路交通事故,启动III级响应。由市公安局分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六)信息共享和处理
1.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共享和处理的基本原则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直报:发生特大、重大事故,可直报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
(七)指挥和协调
1.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获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2.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有关方面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派出应急专家组赶赴现场,参加现场指挥部的有关工作。
4.必要时派应急救援队伍前往支援。支援队伍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5.由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对相关系统职能部门进行协调。
(八)紧急处置
重大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接报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件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5.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后8小时内写出事故快报,分别报送区人民政府和安监、监察、检察、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并及时上报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
6.重大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九)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组织专家成立事故调查组,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后果评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开展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1.应急结束后,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
(1)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2.应急结束后,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3.形成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得出经验教训,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特大事故的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二)社会救助
对道路交通事故的社会救助,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与社会救助联系,明确获得社会救助的要求及程序,并监督社会救助资金的流向或发放工作。
(三)保险
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指定专人负责为事件影响人员以及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保险业务联系工作,与保险机构衔接,明确保险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四)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组织专家工作组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工作,并写出事件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负责将已发生事故的调查报告和经验总结及改进建议适时予以通报。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得出事故结论;
4.提供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今年交通形势十分严峻主要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对众多以出口加工等人员密集型的企业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不少企业都纷纷裁员、甚至倒闭。今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人数占全部外出务工人数的90%以上,形成了一个少见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给全国的农村交通运输都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近几年农村虽然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公路,但由于受现有经济条件限制以及乡村分布杂乱无章的影响,农村客运一般只能覆盖国、省、县、乡镇道路沿线的乡村,还有许多村没有正规客运车辆可以到达。这就造成了部分农民回家难、出行难。因此在广大农村,安全系数低、安全性能差、毫无安全保障的三轮车、农用拖拉机等就成了农民春节期间外出的主要交通工具。随着气温降低,雾、雪等恶劣天气增多,再加上农村道路原有的交通安全隐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条件将会更加恶劣。这都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
农村面临的严重交通形式同时影响到了城市的交通状况。由于一票难求、个别农村路况极为令人担忧。大量农民工和外出行人被滞留在城市。加大了城市交通压力,更有个别无视交通规则的人群给城市交通也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针对新时期新问题,交警部门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忠实践行者,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预防和减少金融危机期间城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有一个安全、祥和、畅通的交通环境。
一是大队开展以“拒绝超速超员、祝福平安返乡”为主题,重点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宣传超速、超员违法行为的危害。在大队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部门以及各责任制单位交通安全宣传栏中,张贴春运宣传挂图,组织民警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交通安全提示,同时,积极与电信部门联系,向经过大队辖区的客车驾驶员发送短信息,重点教育客运驾驶人和广大群众拒绝超速、超员行驶,拒绝乘坐超速、超员车辆,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充分利用大量农民工返乡的机会,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发挥基层乡镇交管站、农村派出所、村交通安全员的交通法制宣传主力军作用,使更多的人受到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吸取血的教训。最大程度的加强思想上的警惕性和行为上的自觉性,防患于未然。
二是扩大春节乡镇客运对广大乡村的覆盖面,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在此期间出行难问题。在保证乡镇客运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乡镇客运车辆、开辟乡村间客运专线,扩大乡镇客运对广大乡村的覆盖面,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回家难、出行难的问题。尽量缓解当前紧张的交通状况,不给个别“黑车”、“黑巴”有可乘之机。
三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突出问题,切实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加大对城市、农村道路的管控力度,严查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提高思想认识,提前谋划。结合当前预防重特大事故百日行动的开展,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返乡交通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提前做好全警的动员部署工作,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认真分析辖区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农民工返乡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五是强化信息互通,准确掌握民工交通动向。大队主动客运企业加强联系,建立起高效的联络机制,专门指派一名民警为联系员,互通消息,实时掌握最新的客流量等动态信息,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突发性的信息,准确掌握民工返乡潮的新动向。召集客运企业以及辖区信息员,根据收集到的客流量、交通流量等信息进行科学分析,制定针对性强的管理措施。
六是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对通过辖区道路的7座以上公路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车辆逐车进行检查登记,并提醒注意行车安全。在分析研判往年交通事故发生特点、规律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入到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切实加强收费站的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车超员、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七是加强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大队高度重视农民工返乡期间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了全力应对雨雾雪等恶劣天气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大队对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进行了责任分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大队做好了及时启动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应急行动预案的充分准备工作,一旦遇有恶劣天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维护恶劣天气下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八是改进服务质量,落实服务举措。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交通安全和路况信息,为群众出行提供便利。并要求执勤民警依法严格、文明、公正、理性、平和执法,坚决防止“三乱”行为。各安全检查站配足警力,配备宣传展板和便民服务箱,使每个执勤点都成为交通安全的宣传点、打击车匪路霸的安全点、便民利民的服务点。如遇农民工返乡乘坐车辆发生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坚持以批评教育为主,不罚款、扣分,纠正后及时放行。
保证交通部门的各项措施能够落到实处,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
1.政府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管理,发挥交通安全设施的功能,保障交通安全与畅通。
对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城市道路范围内的交通指挥信号系统,交通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交通通讯系统,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隔离物,交通护栏,导向柱以及交通指挥岗台、交通岗亭等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及其管理有关的辅助设施。都要保证时时刻刻正常、安全运转。避免可能出现的突发通事件。
2.为各个部门明确其相关的职责。从交通设施的运行、建设到道路的路况保养、维护等相关工作,都要有明确的责任部门。保证不出现“踢足球”的不负责、乱推脱的情况出现。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爱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工作要时时刻刻不放松。严抓严管,并对损害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惩罚和控告。对维护和保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要重奖重罚,加强交通工作重要性的宣传。
4.城市规划对一个城市的交通状况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城市交通规划应由市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应按照城市交通规划的需要,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城市道路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竣工使用。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的会审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应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
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地区的交通安全工作搞好了,人们的出行环境改善了,交通事故减少了,投资环境就会相应变好,经济也会很快发展起来。如果特大或恶通事故频频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高不下,人民群众对出行没有安全感,那就谈不上构建和谐社会。
近期,我县气象台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我镇结合实际,开展相关防汛工作。
一是科学严谨细致,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我镇根据行业领域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发生规律,突出重点,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在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上下功夫,确保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和各行业管理部门充分会商,编制和修订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小水库和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二是严格落实防御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山洪、地质灾害网格化包保责任体系,明确各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和任务,确保每一处山洪灾害危险区、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防御责任“无缝隙”、“全覆盖”,发现险情及时果断转移危险区域群众。
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办发〔2007〕160号),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
我县自然条件复杂,干旱、滑坡和雷击等自然灾害频发。进入汛期雨季,极易出现河水陡涨,引发滑坡、泥石流等,毁损道路,淹没矿井,雷击现象也多发,给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煤矿、危化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带来极大的影响,确保安全生产的任务异常艰巨。各街镇乡、有关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的特点、重点和难点,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定防范措施,狠抓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全面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汛期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头绪多。各街镇乡、有关部门要针对汛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可能带来的威胁、危害和汛期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防范措施,强化防范手段,搞好汛前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加大防汛安全投入,牢牢把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各街镇乡及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汛期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和路面管控,将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加强险路、险段的整治,密切注意道路水毁隐患等情况,重点加强对漫水路(桥)及安全隐患路段的巡查,严禁车辆冒险通行。交警、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完善道路交通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对重点路段实施严防死守。
1.认真排查隐患。县交通、气象、水利、公安交警、街镇乡、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等对境内的国省道、县道、乡道、村道要联合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地质灾害排查,重点排查县、乡道路,将塌方、水毁隐患和多雾路段登记造册,制订相应的防治方案。对于排查出的隐患,根据危险性程度,实行分级监控和预警。各街镇乡和交通部门要按照道路管养职责,全面落实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的整治和监控责任,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并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制作相应的警示标志。
2.落实防范措施。国土、交通、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要将道路灾害及时通报给运输企业,运输企业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行车操作规范,组织驾驶人员进行有关培训,提高对恶劣气象的防范意识。交通部门和路权单位在道路设计施工中,要高度重视边坡的地质勘查,做好道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订有效的治理塌方和滑坡的方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详细查明公路沿线的危岩、不稳定斜坡等灾害隐患点,制定防治措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预加固、截排水等辅助施工措施和监测预警工作。
3.加强路面监管。公安交警和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要针对恶劣气象制订相应的交通管制方案。对影响行车安全的漫水桥和塌方道路,要及时实施交通管制,限制车辆通行。实施巡逻与定点执勤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重要路段、重点路口、危险区域的巡逻和控制。
气象部门和国土部门要在公众信息网上开通恶劣气象和地质灾害信息通报平台,将恶劣天气信息和地质灾害信息(包括具体方位、严重程度、变化情况和对交通安全的影响等)及时上网。气象、国土、交通、水利、公安交警、街镇乡、路产路权单位、道路管养单位、运输企业等要建立定期上网查询制度,确保恶劣气象信息及时通报到位。
4.制订工作预案。县政府将组织国土、交通、气象、水利、公安交警、街镇乡、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等制订和完善恶劣气象下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工作预案。预案要针对行政区域气象和地质特点,制定分级响应措施,从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实施程序、安全措施和具体要求等多方面严格规定,重点落实国土、交通、气象、水利、公安交警、街镇乡、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的工作职责。路权单位要根据道路灾害隐患的具体情况,加强重点路段的巡查和监管,制订工作方案和应急措施,提高恶劣天气下的交通处置能力。
(二)水上交通安全方面。街镇乡及交通部门要以提高船员整体素质为重点,开展汛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完善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预案,落实针对性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层层落实,做到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进一步健全防洪抢险应急措施,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救助成功率。
(三)煤矿安全方面。汛期是煤矿事故多发季节,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要严格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严防淹井、垮塌、滑坡、雷击事故发生。大到暴雨天气,井工开采矿山企业必须撤出井下人员,严防淹井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1.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要成立雨季“三防”领导机构,配备专人,落实责任制,完善水文资料档案,建立预警预报系统和应急预案,落实防汛物资,进行矿井联合排水试验和汛期方案应急演练。
2.严防煤矿透水事故。各产煤乡镇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加大水害隐患排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排除,对拒不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的煤矿企业实施严管重罚。要建立预警强制撤退机制。县气象局要及时暴雨、雷电预警信息,煤管部门、乡镇收到气象部门的暴雨、雷电气象信息,要迅速通过电传、电话、短信等形式传达到煤矿企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水害严重矿井、下山开采矿井,必须立即撤出井下全部人员。
3.各煤矿企业和当地政府要加强对煤矸石山的安全监管。必须做到专人值守,严密监控,严防垮塌导致伤亡事故。
4.严禁煤矿违法越层越界开采。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摸清矿井周边小煤矿(包括已关闭矿井)及本矿井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情况,必须在依法批准的开采范围内从事采掘活动,按规定留足煤柱,禁止违法越层越界开采,禁止开采和破坏保安煤柱,特别是防水煤柱。各煤矿企业要立即开展水害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汛期地表水涌入、临近矿井水害隐患和溶洞水、老塘水威胁灾害,制定严密的防汛、防水、防灾措施。各产煤乡镇要组织煤矿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责令企业按照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资金和物资、定整改安全措施的“四定”要求组织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5.加强应急救援。各产煤乡镇和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水害防治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县煤矿救援队要对救护车辆、开关、电缆、排水管道、水泵等抢排水装备进行检查,确保备足各类零配件和易耗品,装备器材保持战备状态。
(四)抓好建筑防汛安全。各街镇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企业要重点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现场监管,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对人口密集地及灾害多发区段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涉及高切坡、深开挖建设项目,要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治事故隐患。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五)抓好危险化学品防汛安全。针对汛期温度高、雷电多的特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落实雨季防雷击等措施,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做好防洪防汛、防雷电、防垮塌、防爆炸、防中毒工作。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做好防雷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特别要搞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爆炸、泄漏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非煤矿山、学校、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建材、电力等行业和领域要按照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有针对性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对重点隐患和高危部位实施24小时严防死守,确保汛期安全。
三、加强协作配合,搞好值守应急,形成联动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街镇乡、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要严格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街镇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汛期安全。各街镇乡和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靠前指挥,分兵把口管好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要层层建立“一对一”的安全监管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和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落实到隐患排查整改、现场监督管控和应急抢险救援的全过程,要认真分析查找确保汛期安全的薄弱环节,完善应急预案,狠抓工作落实。对于,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防汛设备、材料不到位而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分工负责,严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街镇乡政府(办事处)对本地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县级有关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对本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县安监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街镇乡和县级有关部门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监管、监察和督查。
各街镇乡和有关部门要制订检查督查方案,将汛期领导带队检查安排情况登记列表,于6月22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抄送县安监局。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宗旨。按照以客为主、客货兼顾、从严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达到“安全、优质、便捷、有序”的目标,确保我县连续二十七年春运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春运时间
自2009年1月11日起,至2009年2月19日结束,为期40天。
三、工作要求
春运工作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全县社会形势的稳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春运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尽职尽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春运安全,全面做好今年春运工作。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春运的重中之重是安全,安全容不得丝毫的麻痹和大意。尤其是冬天雪大路滑,大雾天气偏多,安全事故隐患多。各有关部门和客运经营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大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本着切实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做一个负责行业”的工作方针,扎扎实实地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各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要对春运工作高度重视,把春运工作纳入主要日程切实抓好。
2、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春运期间,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要与各春运责任部门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严格考核,保证落实。交通、公安、安监、卫生、物价、铁路、发改等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作为春运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深入春运第一线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分工,分兵把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对因工作不负责任而发生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紧紧抓住车辆准入关、司乘人员资质关、道路畅通关、“三品”检查关、旅客超员关、设备质量关等关键环节,以预防为主,抓小防大,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春运安全。
交通部门要做好春运客流调查,根据旅客的流量、流时、流向,调配运力,确保运力充足。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省道路运输条例》,重点加强对客运班车的技术监督和管理,对未进行二级维护或技术等级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不发春运合格证,坚决不许从事春运工作。按照“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要求,严禁超员车、带病车出站运营;全面启动GPS监控管理系统,充分发挥其在安全行车方面的监督作用,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要重点打击无证、无照、偷逃税费非法营运的“黑车”;打击超范围经营,超类别经营,欺行霸市,采用不正当手段争抢客源的客车和城镇出租车;要加强农用车辆管理,严格进行技术检查,技术状态不合格的车辆严禁从事道路运输;搞好营运车辆驾驶人员的技术培训,严禁超载、超速,进行雪雾天气,冰雪路面行车常识、安全操作规程及职业道德等知识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操作技能;依法打击无证驾驶和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农用三轮车和各类货车。春运前,要对险路、险桥、急弯、陡坡、平交道口、桥面及引道、高路堤、村镇过境路段等重点部位做好全面检查和维护,设置重点标志,及时清除冰雪,铺撒和备足防滑材料。要加大路政管理力度,彻底清理占用公路经营的各类市场。要认真搞好我县的客流调查和分析预测,制定运力投入计划和应急预案。
公安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点加强对车站的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利用好安全检测仪等设备,做好“三品”检查工作,严防其进站上车。坚决打击车匪路霸、暴力犯罪、恐怖案件、站车抢劫、拆盗铁路器材、破坏行车设备和客运车辆上的各种欺诈行为,维护好运输秩序。春运开始前,要对公路客运车辆、跨城乡行驶的公交车辆和载客出城的出租车进行一次临时检验,检验合格后,核发“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没有“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的车辆,坚决不准从事春运。要对参加春运的驾驶员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逐人核对所持的驾驶证件,审验合格的驾驶员,在驾驶证副本上加盖“2009年春运安全教育合格章”,并签订“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审验不合格的驾驶员,一律取消春运资格。要切实强化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春运期间,以客运车辆超员载客为管理的重点,加大公路上强行超车、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巡逻管理和处罚力度,对客运车辆超过出厂核定载客人数的,坚决就地卸客转运,消除违法行为后方可放行;加强对302国道、106省道及县、乡春运线路的管理,特别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理,做到“白天见警车,夜晚见警灯”,加强县城内的交通管理,严厉查处可能影响春运并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确保交通秩序良好。
卫生部门重点抓好科学、规范、有效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并制定应急预案。
物价部门要重点打击春运中乱收费、乱涨价的行为。
铁路部门要重点落实本行业关于春运工作的部署,加强治安防范,集中力量做好防火防爆、设备质量、运输组织等项工作。
各乡镇要及时组织人员清除冰雪路面,做好本乡镇客运站治安秩序和“三品”检查工作。对发现不符合春运要求的车辆及有关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交通、公安部门,保证正常的春运秩序。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各自的职责也要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努力确保春运安全,社会稳定。
四、加大宣传,反馈信息
春运开始前,交通部门要组织召开由客运公司、客运总站和承包经营业户参加的安全教育大会,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行车、服务技能培训。公安部门要对客运驾驶员普遍进行一次春运安全教育,通过宣传交通法律和交通安全常识,切实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
春运期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须设专职人员负责春运动态的收集、汇总、宣传、上报工作。县广电中心要开辟春运专题节目,对春运的有关规定、旅行常识、安全须知、安全营运规定等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形成人人关心春运、各行各业支持春运的良好氛围。交通、公安等部门每隔10日要向县政府上报每日的上下行客运量、周转量、投放车辆台次、实发班次、安全生产情况以及“三品”检查等情况。公安、交通部门要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各类交通事故,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疏导旅客,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