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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策

公积金新政策

公积金新政策范文第1篇

一、住房公积金政策需要全过程管理

住房公积金政策具备三重属性:从国家规定来看,住房公积金政策属于规范性文件范畴;从政策理论来看,住房公积金政策属于公共政策;从中心的性质和运作特点来看,住房公积金政策是住房公积金决策部门生产的“产品”。住房公积金政策无论是作为规范性文件、公共政策,还是作为产品,都需要建立一套全过程的管理机制,以实现持续改进,不断满足政策对象的需求和管理需要。

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国家及天津市最主要的规定体现在2004年至2010年先后的五个文件中,按时间顺序为: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天津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04]93号)、《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天津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0]57号)。

当我们研读这些文件后便体会到,国家及天津市政府十分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论证和政策实施后的评估。同时也明了,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经过以下程序:起草和论证———合法性审核———决定———公布———解释———备案———清理与评估———修改与废止。但是我们也看出,上述文件主要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没有设计完整的政策过程,未建立明确的政策持续改进体系,还不足以直接用于住房公积金政策管理的具体工作。

公共政策理论对政策的过程更看重全过程管理和持续的完善,相较于国家和天津市现有规定,其最大不同在于增加了“议程设置(界定问题并提出决策目标)”的环节,明确了什么情况下现实中的问题能进入政策制定程序。

住房公积金政策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推出的产品,产品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客户满意,并根据客户需要进行持续改进,参考产品质量管理相关理论和经验,产品质量管理的最核心思想和目标,就是实现产品的持续改进。目前,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管理基本停留在制定、执行政策阶段,没有体现“持续改进”的理念,也没有对政策持续改进设定周严的规定和鼓励措施,可以说处于产品质量管理的初级阶段。

参考质量管理理论,住房公积金政策要不断满足单位、职工需求和风险管理等需要,应该建立一种机制,发动全部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缴存单位和职工以及其他相关人群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提出需求或建议,推进政策的持续改进。

二、住房公积金政策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从目前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来看,各城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管理在不断规范,但从政策的全过程管理角度看,存在明显不足。本文将从四方面阐述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缺乏明确的政策发起条件

从公共政策理论来看,无论是政策创新,还是现有政策的完善,需要某个待解决问题的出现,作为政策议题纳入政策考虑范围,从而发起政策制定程序;从质量管理角度来看,政策持续改进的原动力必须是全员参与“找问题”,然后将解决问题列入工作计划。目前,住房公积金政策存在政策发起条件不明确,即在什么情况下应提出议题、如何提出政策议题、应提出政策议题而不提出政策议题有没有考核等问题均没有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制定虽然也在很大程度上基于单位、职工反映的问题,有“全员参与找问题”和“政策发起”的雏形,但没有形成长效、系统的问题反映渠道和处理标准,主要靠政策制定部门的自觉性调查发现问题,或是等上位政策变动、领导指示再发起政策,减缓了政策反应速度。

1.如何发现政策需要解决的问题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特点,发现以下情况或问题,应该提出政策议题:(1)上位政策变动。(2)市场形势变化。(3)风险预警。(4)内外部意见建议,包括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缴存单位和职工、人大和政协、政策评估等途径。(5)专题调研成果。(6)某类问题比较突出、亟待解决。

2.确保出现的问题都得到及时处理和反馈

问题出现后,应对问题的处理设定操作标准,确保出现的问题都得到及时处理,保证政策反应速度,同时借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关于“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的做法,将问题处理情况反馈给问题提供人。

具体来说,政策制定部门应对问题进行分析并在一定时限内处理,处理步骤包括:(1)分析问题的原因,初步估计存在的风险和影响。(2)在现行政策范围内能否解决问题,可以通过操作解决的,转具体执行部门解决。(3)需要完善或创新政策的,提出政策初步思路;不需要完善或创新政策的,说明理由。(4)将问题的处理结果反馈给问题提供人,定期公布收到问题的情况及处理结果,一方面可以作为对政策议题处理情况的监督;另一方面确保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得到100%反馈,提高“全员”发现问题的积极性,为政策持续改进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二)缺乏明确的政策方案论证要求

政策发起后,文件起草前,应该形成详尽的政策方案,对政策的核心内容、要实现的目的、预计效果、操作性和风险等进行充分论证,只有经论证的政策方案才可以进入政策制定程序,避免政策议题随意进入政策制定程序,减少行政资源的浪费。目前,在实际工作中由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定部门自发论证,在形式上一般体现为《关于××政策的说明》的一部分内容。由于缺乏独立的政策方案论证环节,议题直接进入政策制定程序后,部分内容可能缺乏充分的论证,导致在操作性、风险控制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几率增大。

政策方案是对需解决问题出台政策的论证,是政策管理的核心环节,只有对政策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才能提炼出更精练、可操作、防范风险的政策文件。政策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问题说明

明确问题的原因、涉及的单位或职工群体特点和数量,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的迫切性。

2.现有政策综述

明确对问题是否已有现有政策,分析现有政策的缺陷。

3.经验分析

介绍其他城市、行业、领域对相同或类似问题的处理方法。

4.政策条款论证

(1)核心条款及依据———明确政策主要条款内容及相应的政策依据、参考资料、所借鉴的经验以及其他理由。(2)合法性———不违反上位政策规定。(3)合理性(成本与效益分析)———主要论证政策制定和实施所需人力物力等,对比政策受益面大小、受益程度或所解决问题的重要性、普遍性、迫切性,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问题等,判断政策的必要性。(4)协调性———与相同层级的其他住房公积金政策不存在相互矛盾和不利影响。(5)操作性———政策配套的要件、流程和信息系统可行、可控。(6)风险预测———对政策实施后在业务操作、系统运行、资金流动性等方面的风险进行预测、评估,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对部分风险无法控制仍坚持推出政策的,应说明理由。

5.量化分析

在现状分析、风险预测、效果预测等方面涉及可量化指标的,应利用数据进行分析。

6.方案择优

原则上应提出两种以上备选政策方案,并提出最优方案建议,说明选择该方案的理由。

(三)政策执行中重操作轻解释

政策解释包括对政策条款的含义、依据、目的等内容的说明。政策一般以高度概括的文字拟写,但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加上住房公积金与银行存款等其他个人资金相比存在很多的特殊性,缴存职工并不容易理解,因此政策解释工作十分重要。目前,很多城市在政策实施后没有统一政策解释的环节,实际工作中不同部门、不同人员对政策的理解不一,对外解释口径也不尽相同,单位、职工在一些问题上无所适从。一般来说,政策制定部门、操作流程设计部门对政策的理解比较统一,与职工直接接触最多的前台人员往往只知道具体业务如何操作,对政策规定的理解不重视,导致以下问题:其一,缴存职工询问政策或操作原因,经办人员只告知这是文件规定的情况,这种解释方式不利于说服职工,可能引发职工的不满情绪;其二,出现稍微复杂的情况,不能举一反三,遇到和政策字面规定不一致的情况就不予办理或留件处理、请示领导,降低业务办理效率。

政策制定部门应会同操作流程设计部门在政策实施前拟订条款说明,对政策主要条款注明制定依据或理由,描述政策的含义、可能包含的特殊情况等,一方面作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前台人员的培训教材,另一方面统一对单位、职工的解释口径。

(四)政策终结程序不明确

从现有的文件来看,政策废止的条件规定比较明确,但没有对政策废止的发起部门、操作流程、时限提出明确要求,对需要废止或重新公布的政策由政策制定部门自觉发起,缺乏有效管理。

按照《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限届满,确有必要继续实施的,起草单位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前6个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论证,形成新的送审稿,由制定机关重新公布。根据上述规定,考虑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制定周期,应由政策制定部门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形成评估报告,提出废止、修改或重新公布的的建议,并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三、住房公积金政策管理全过程设计

(一)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管理环节

本文认为,住房公积金政策过程可以设计九个环节为基础的管理循环,包括:政策发起(议题的提出)、政策方案的拟写及论证、政策立项、政策文本及说明的起草、政策的合法性审查、政策的审议、政策的及执行、政策评估、政策改进或终止。

(二)住房公积金政策管理各环节的基本运行方式

环节1:议题的提出和处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利用以下方式发现需要政策解决的问题:(1)定期分析外部政策变动情况、房地产金融市场情况,发现是否存在上位政策变动、市场形势变动等情况引发的问题,需要调整政策或发起新的政策。(2)定期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发现现行政策下是否存在风险,需要调整政策或发起新的政策。(3)通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分析政策是否存在问题,需要调整政策或发起新的政策。(4)通过专题调研报告,分析政策是否存在问题,需要调整政策或发起新的政策。(5)在具体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政策是否存在问题,需要调整政策或发起新的政策。

本环节核心在于通过内外部多渠道收集可能需要政策解决的问题,由政策起草部门对问题进行处理,决定是否纳入政策议题,并定期将收集到的所有问题和处理结果反馈给问题提供人,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其重要意义在于,要求政策起草部门必须对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予以关注,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并报告处理结果,将目前不可控的政策发起环节变为可操作、可监督、可考核的环节,为政策持续改进提供基本前提。

环节2:政策方案论证

确定需要列入政策议题的问题后,应该进入政策方案的论证阶段。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天津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都用大量篇幅对政策的论证提出要求,反复强调要对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和风险进行论证,足以表明政策方案在政策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地位。除了内部论证外,还应该以适当形式征求政策对象(单位、职工)、有关部门的意见,发现并修补存在的漏洞,增强方案的合理性。

环节3―6:政策立项、政策文本及说明的起草、政策的合法性审查、政策的审议

论证通过的政策方案,可以作政策立项,进入政策制定程序。这四个环节主要为程序性要求,各城市运作比较成熟,本文不再赘述。

环节7:政策的及执行

“徒法不足以自行”,政策制定水平再高,离开切实的贯彻执行,也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政策的执行工作十分重要。政策执行是一项系统的工作,对外包括政策、公布流程和要件、必要培训、宣传报道等,对内包括信息系统的上线运行、操作流程和要件的公布、政策解释口径的统一、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等,各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标准和时限要求。除此以外,处理政策实施后出现的矛盾、未预料到的政策漏洞等,也是政策执行的重要工作。

环节8―9:政策评估、政策改进或终止

公积金新政策范文第2篇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为保证公共住房政策的有效推进,必须有相应的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做支撑。否则,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终难实现既定的政策目标。比如,实行“合同储蓄”模式的英国、德国、奥地利等国,其房贷的实质是“合作”而非赢利。在德国,合同储蓄大约占到房贷总额的一半,而且期限长达30年,这种长周期设计几乎可以抗衡任何金融市场的波动。再比如,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实行强制性储蓄融资和公积金制度,美国的联邦住房银行系统,韩国的国民住宅基金,巴西的国家住房银行都发挥着政策性住房金融的功能。

目前,作为我国政策性住房金融主体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对改善人居条件,推进我国住房体制市场化改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这一制度的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因此,我们在完善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的过程中,首先要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深化和创新,兴利除弊,使其政策性住房金融的功能被进一步强化。为了使住房公积金制度回归本位,对其进行全面改革的呼声甚高。首先应明确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向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运营管理、修缮等提供低息贷款,向购买和租用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提供金融支持。与此同时,要扩大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范围,允许公租房家庭利用住房公积金缴纳租金。通过“有扩有限”的政策,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成为我国政策性住房金融的基本制度。

公积金新政策范文第3篇

我省自全面推行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各地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政策性住房资金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于建立住房新制度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管理体制还不完善,有些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在资金管理中存在着公积金归集率不高和资金多头管理、多头开户、挤占挪用等问题。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强政策性住房资金的监督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政策性住房资金管好、用好。政策性住房资金是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住房新制度的关键、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政策性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心环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加大对政策性住房资金的归集和管理力度、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加强管理。

二、理顺住房资金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各地要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管理体制、对住房政策性资金实行统管理、统一运作,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防范违纪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政策性住房资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每年年初,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向同级财政部门和上级房改部门报送政策性住房资金财务收支预算、业务收支预算和管理机构经费预算草案,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房改领导小组审定执行。使用政策性住房资金时,公积金管理机构应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由房改领导小组审定后并报上级房改部门备案。重大开支项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告。要加强对政策性住房资金信贷业务管理,严禁多头开户。要建立和完善对住房抵押贷款的审批制度、加强贷款本息的清收工作,防范贷款风险,确保政策性住房资金专款专用。

公积金新政策范文第4篇

年内再降

根据住建部等四部委下发通知,从本月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当时,文中提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随后,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称,二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记者了解到,这已是今年北京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第二次下调。今年5月,北京放宽了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规定称,已结清首套贷款的购房家庭,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同时,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不再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

而此前,使用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如果首套房没有出售的情况下,依旧按照原政策六成标准执行。使用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如果在首套房出售的情况下,按照原政策的七成标准执行。也就是说,今年以来,公积金二套房最低首付由六至七成,降至两成。

刺激“金九银十”

业内人士认为,今年各类宽松政策集中出台,尤其是在传统的“金九银十”来临之际出台新政策,有助提高购房者入市的积极性。一些有改善性购房需求的群体可能选择在此时入市。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 2015年楼市复苏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9・30”和2015年“3・30”的信贷政策宽松,其间全国有上百个城市放宽了公积金政策。“全国从2015年来,已经有超过百个城市了不同力度的公积金松绑政策,其中包括北京、上海等超过30个城市还提及了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从整体来看,全国层面的公积金政策刺激逐渐对市场增加影响。”

业内人士认为,公积金的松绑代表了2014年来的第五轮房地产刺激政策开始继续升级。预计今年房地产政策将延续去行政、重市场的调控思路,在多个环节进一步放开,地方政府还将非常直接地出台税费减免、购房补贴等多种救市政策。尤其在北京等地,“金九银十”楼市将延续升温趋势。

楼市影响有限

新政出台究竟对楼市影响如何?记者走访部分二手房中介市场后发现,看房者确实比过去增多。但实际上很多购房者却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能够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楼盘寥寥无几。”一位购房者告诉记者。

记者从楼房销售人员处了解到,不仅是一些新房楼盘本身不支持公积金贷款,部分二手房业主对此也有抵触心理。部分业主知道买家要用公积金买房,有时会拒卖,甚至提高叫价。正常情况下,公积金二套房首付贷款比例下调,买房人的积极性会提高,对卖房人也是有利的,为什么会出现市场遇冷的情况?

“公积金贷款审核的资质麻烦,得在单位将资料整理完毕,而且放款放得比较慢,不像商贷,一般一个月就能搞定,而公积金贷款则需要两个月左右。房主都愿意商贷,因为能很快拿到全款。比如我这房子卖出去了,我是一个月拿到500万还是两个月拿到,对业主来说是不一样的。500万放在银行一个月都有不少利息呢。”某二手房销售人员告诉记者。

此外,使用公积金不光是看利率和首付比例,还要看限贷额度。目前国内二三线城市改善型需求的主流集中在80~100万,首付两成的话,基本上需要额度在60万左右,但大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的限额在30~40万,这点来看的话,绝大部分城市实现这种最低折扣的可能性是很小的。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这次比例的调整,在实际操作中影响有限,也就是说,对购房者的购房意愿刺激并不大。

公积金新政策范文第5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

中图分类号:TU113.5+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住房公积金作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建设,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了失去城镇住房体制身体市场体制转轨,体现住房公积金分配货币化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主要是通过法定强制征缴,存入个人账户积累的制度。

住房公积金面向城镇所有职工,覆盖面最广、最具普变性,且是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一种利民政策,住房公积金是通过政府免税、放贷低息、单位援助、个人统扣的方法,累积职工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广大职工群众可以从缴存后申请贷款,让中低收入的家庭也能通过商品化的购房渠道自行解决住房问题。住房公积金制度应积极身体住房保障功能拓展。

一、住房公积金缴交的强制性法律地位和覆盖面

1、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主要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及效益较好的国有集体企业局面,采取有力措施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各类城镇企业及个体职工覆盖住房公积金制度。要统筹运用资金,让住房公积金流通看场来,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提高使用效率。强制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有必要的,为职工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减少住房分配制度的负担,要建立面向全社会的政策性住房金融体制就要建立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政策。

2、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不同层次人群住房消费的支持作,创新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满园,为需要支持的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加大不同收入层次、不同区域间的互助功能。城镇职工家庭收入水平不同,解决住房问题的互补要靠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在已往的住房制度设计中形成了以解决居民住房产权为主的政策思路,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住房公积金制度等都是以支持购买实物住房为主。

3、为避免出现在借住房公积金之名实行逃税的行为,要对住房公积金缴交实行严格上限政策,有效控高保低,特别是要避免垄断行业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避税,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不高于职工工作所在地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在缴存比例的确定上避免大幅度灵活性和随意性,不得低于每月工资收入的5%,也不得高于12%。今年新疆又对缴存基数的调整重新修定,广泛征求意见,有效的避免职工的收入差距。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城镇职工住房建设改善住房条件的方式

1、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断调整和完善是为了更好的支持城镇职工住房问题,利用住房公积金积累及政策性融资解决中低家庭购房,为广大城镇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息2004年由州、市中心机构调整以来,巴州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达14.8亿元,解决了10554人次的购买住房资金困难,实践证明十几来的发展是住房公积金为失去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住房建设,增强职工住房商品意识和住房消费观念,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培育和发展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帮助广大城镇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作为房改的重要配套政策,在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实施住房分配货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政策支持住房公积金发展势头强劲,对改善广大职工住房条件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3、以互为基础,提高缴存人的购房支付能力。谷底制度建立,为提高广大职工家庭的购房支付能力,住房公积金也因此成为国家以货币形式向每个职工个人提供最基本的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对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小户型的贷款倾斜政策,确立了新的住房消费模式。

三、发展政策性住房金额实施多种优惠政策

1、政策性住房金额实施多种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倾斜贷款。要用足用好用活住房公积金,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住房公积金应惠及所有缴存个人,对于支持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减免各种费用,更要加大支持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覆盖面,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一这面积标准以内的住房能力。

2、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地方房价的联动机制,有效提高住房公积金实际购买力的住房保障度。把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房价及基本住房面积挂钩,实行一定程序的缴交浮动。随时了解和掌握住房消费能力水平。

3、加强监管,保证资金的安全性,让缴存人放心。接受社会监督,随时把握归集和使用情况。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透明度。规定统一的信息报告和报表格式,定期向社会和广大缴存职工公布住房公积金的利息收支使用情况,投资收益的分配、保值增值情况及重大项目,接受社会监督。

四、住房公积金在发挥住房保障作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更好的完善工作

1、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互助发挥中还不充分,资金使用率偏低,沉淀资金较多,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与地区经济发展尤其是房地产市场发展密切相关,在城镇职工高低收入差距较大、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由于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和畅通渠道不足,导致资金使用效率总体不高,地区间差距较大。

2、缺乏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范与保障机制。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互资金,是广大缴存人的长期积累,如果出现欠债不还,贷款风险就会转嫁到所有缴存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