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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新政策

公积新政策

公积新政策范文第1篇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4月9日,已有2个省级、5个市级公积金中心了公积金新政。业内人士分析,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有利于减轻购房者的置业压力,支持居民首套房和二套改善型需求的购房,或将助力楼市库存的去化,促进楼市回暖。

上海住房公积金新政家庭购房最高可贷120万

昨日,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政,购买首套房住房,个人和家庭公积金贷款上限分别调至50万元、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和家庭公积金贷款上限分别再增10万元、20万元;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个人和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调整至40万元和8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和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可再增加10万元和20万元。

新政还调整了二手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的年限,6年至19年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由不超过15年调整为35年与房龄之差。此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也有所放宽,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最高月提取限额为2000元。

上海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新政将大大降低买房成本。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为购房者算了一笔账,过去家庭在公积金贷款方面最多可贷80万元,现在提高到120万元,增加的这40万元过去是通过商业贷款来实现的。如果按照目前商业银行的利率基准利率5.90%、20年贷款、等额本息来计算的话,在政策出台之前40万这部分贷款需要偿还本息约68万元。政策出台后,其他条件不变,按照公积金4.0%的贷款利息来算,则只需偿还本息约58万元。这也意味着,新政的出台可以为此类家庭节约10万元的购房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公积金总额有限,提高家庭贷款额度后,可能会加大公积金的申请难度。严跃进指出,新政出台后申请公积金贷款可能还得“抢”,申请者排队等待的时间将会变长。

多地公积金新政陆续落地:降低首付比例 提贷款额度

从近期出台的各项政策可以看出,今年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将会取得较大的进展。3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电视电话会上提到,各地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潜力,希望各地更好地发挥主动性,采取多种措施,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

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对房贷政策作出调整,首次购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在“330房贷新政”十余天之际,各地相关政策纷纷落地。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4月9日,已有浙江、安徽2个省级、福州、深圳、兰州、成都、上海5个市级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了公积金新政。张大伟预计,各地对于公积金新政会继续细化,会有更多公积金制度出台,后续各地对六部委其他政策也会出台详细的落地细则。

各地政策的调整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是降低首付比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最低2成,改善型二套房最低3成;第二是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第三是放宽公积金使用条件,比如浙江规定申请公积金的条件,由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上海决定放宽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的条件,兰州欲进一步推动异地贷款业务的发展。

公积金新政影响几何?或助力楼市库存去化

各地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将有利于减轻购房者的购房压力,降低入市门槛。在张大伟看来,公积金政策主要有两种作用,第一种是直接影响,政策的松绑可以降低购房成本,激发一二线城市5-10%的购房需求,但对三四线的影响较小。第二种是心理影响,公积金政策对购房者的心理影响非常大,可能会被购房者认为是多项政策松绑的开始,每次公积金政策松绑,市场成交都会有明显的上涨。

公积新政策范文第2篇

去年12月21日,广州市公布2019年积分制入户名单,来自北京、福建等29个省(市、自治区)的4500名外来人口正式落户广州广州积分入户政策实施效果如何?该政策是否还有提升空间?

昨日,记者获悉,民盟广州市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关于落实国家居住证政策,建立与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匹配的积分制度的建议》的集体提案。

提案称,当前广州入户政策存在积分政策单一、积分体系不兼容、政出多门、公共服务难言便民的问题,建议推行居住证积分制度,建立大积分制度,分层次满足城市新移民的不同需求。

提案: 广州现行积分政策单一

提案表示,国家今年正式全面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广州作为特大城市,非户籍常住人口超过700万。和本地户籍市民一样,他们有小孩读书、老人赡养、看病报销、退休保障等基本需求。

《条例》要求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据此,该提案认为,广州市重新调整积分政策以及公共服务政策势在必行。

提案表示,广州入户政策由发改委统筹计划,人社、民政、公安、来穗局按类别分别负责实施。受制于部门、区域间的信息孤岛,人才引进材料不能申请积分入户,积分入户材料不适用于积分入学。

提案称,如果积分入户申请不成功,申请人还需为积分入学重新准备证明材料,再走一遍繁琐的申报程序。

提案还指出,广州现行积分政策单一。除入户外,小孩入学等许多公共服务不在其中。根据户口网提供的调查数据,广州市入户申请人群中,85%是为小孩读书。如果不是为了小孩入读公办学校,参加中考和高考,广州的积分入户申请人数会陡减。

在户籍和公共服务捆绑的政策体制下,单一的积分入户政策必然给广州这样的特大城市增加户籍人口压力。提案称。

广州在常住人口规模扩大后,没有相应地增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配套投入,导致目前广州市各种公共资源的稀缺和拥堵。如公共学位不足,许多外来工子弟要不成为留守儿童,要不花钱入读民办学校,教育质量、安全问题甚忧,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

数据: 积分入户医护人员最受宠

在现行积分入户政策下,哪些人过关相对容易?昨日,记者采访了户籍专家、户口网负责人余梁。他表示,在近5年的16500名新广州人中,占比例最高的是医护人员,其次是教师、金融行业、科技工作者等,普通农民工微乎其微。

建议: 以常住人口为基数加大投入

提案建议,广州应借鉴学习上海的居住证积分制度,以及深圳的大积分制度,将人才引进、积分入户、积分入学等政策合并,用统一政策分层次满足城市新移民的入户、入学、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不同需求,促成户籍与公共服务解绑。

提案认为人口管理和服务,涉及到户籍、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方面面,需要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实现部门间的政策联动,彻底破除信息孤岛。

提案建议,以常住人口为基数,加大人均财政投入,完善公共服务政策,提高非户籍人口的公共服务水平。在公立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利用民办学校的教育资源提供义务教育。

专家: 已对特需行业作出调整

广州市福利协会秘书长钟仕雄表示,在城市紧缺工种方面,广州的积分入户制度作了相应的调整和创新。譬如,早在十六七年前,只要符合相关要求的,环卫工的子女就能在广州享受统筹入学。这在国内城市中,算是走得比较快,想得比较周全的。

公积新政策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加坡 住房 住房保障 中央公积金

中图分类号:F8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8-106-02

一、新加坡住房保障的发展

1959年新加坡成立自治政府时,殖民主义给这片国土留下了贫困、房荒和失业。新加坡国土面积小,仅仅600多平方公里,而人口却相对的集中,土地资源在这种情况下甚是宝贵,严重的房荒随然而生。住房建设成本高,大多数家庭根本没有能力解决自身住房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唯一的办法便是政府发挥其职能缓解居民的住房难问题。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实行,最早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大多数中小企业雇员的养老问题。鉴于严重的房荒,新加坡政府将中央公积金制度的重点放在了国民的住房保障上,大规模的进行住房建设。随之相应地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新加坡政府不仅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在资金上也充分发挥了政府的高效管理职能,因此,新加坡的公屋建设速度日益加快。具体体现在:由原先每年平均建设一千多套住房提高到一万多套,到1964年底,已有40万人住进了公共组屋。随后,新加坡政府设立了“居者有其屋”的政策,鼓励中低收入者购买政府公共组屋,但是却仍有大量家庭无力支付房款。基于种种原因,1968年,新加坡开始对中央公积金制度进行了调改,允许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购买公共组屋,并且设立了――公共住房计划。由此从根源上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购房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这一改变,极大的推动了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热度。而政府通过政策的支持,出售公共组屋收回建设资金,使得资金链得以循环,重新投入国家的住房建设,加快了住房建设的步伐。1968年―1979年期间,每年平均建房3万套,是原住房建设速度的3倍。1981年6月,新加坡政府又推出了“特准居住财产计划”,其主旨在于允许动用公积金储蓄购买私人建造的住宅。该计划的推行,改变了以往公积金不会流向私人产业的模式,使得政府组屋与私人房产之间开始出现竞争,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公积金的保值增值能力。1981年11月实施的“住房保障计划”是为保障会员及其家属住房的保险计划,主要是为解决在意外情况下的住房贷款的偿还问题。这也使得中央公积金制度不再仅仅局限于单纯的自我保障,而开始出现了少量的社会保障。截至2000年底,建屋发展局共建造组屋99557套,86%的人口居住在公共组屋,其中90%住户自己拥有组屋。人均住房面积约为20平方米,已基本解决住房问题。

二、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下的住房保障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下的保障项目主要有:退休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家庭保障。其中退休保障包括,公积金提取计划、最低存款计划、填补最低存款计划;医疗保障包括医疗储蓄计划、自雇人员医疗储蓄计划、健保双全计划、医疗基金;住房保障包括,公共组屋计划、居住类财产计划、非居住类财产计划、多样性财产计划;家庭保障包括家属保护计划和家庭保护计划。保障项目涉及着居民的衣食住行,涉及项目之多,保障全面,要将制度落实到位就需要切实的运行模式。

公积金制度不仅是新加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已经超出了社会保障的范围,确切的说是新加坡的基本社会制度。

针对中央公积金下的住房保障,1960年颁布了《建屋与发展法》,并设立了建屋发展局来统一负责组屋的工作(建设、分配和管理)。这是因二战后人口迅速增长使得房屋短缺建立的。说到新加坡的住房保障就一定不能不说建屋发展局,因为它的主要职责就是改造市区,建设,管理和分配公共住房,其承载着新加坡的主要组屋建设。根据资料,截止2001年,建屋局管理着85万套公共组屋,其中79.3万套是居民所有,6万套出租。新加坡公民可以直接向建屋发展局申请和购买四房式(三间卧房加一个客厅)或五房式组屋(三间卧房加一个客厅及一个饭厅,或四个房间加一个客厅)。每月家庭总收入不超过$1500元的低收入家庭申请者,可向建屋发展局直接购买三房式组屋单位。而新加坡永久居民不能申请购买新组屋,但可在公开市场购买转售组屋。

中央公积金可用于购买公共组屋政策的调整使得更多的家庭能够拥有自己的住房,例如:家庭月收入2000元,每月公积金存款为800元,其中600元可以用来购买公共组屋。之后公积金也被批准用于投资私人保险,其中就包括房屋保险,此外,建屋局也可以提供为期10年的装修贷款。公积金按照雇员月工资一定比例缴纳(见表1),其中一部分由雇员缴纳另一部分由雇主缴纳,缴纳的公积金连同利息均属于会员名下,公积金局统一管理。

当购房家庭的资金和公积金不能支付房款时,政府职能部门为居民提供了低息购房贷款,年息一般比商业银行低3-4个百分点(见表2)。随着经济的发展,家庭收入的增加,政府职能部门也相应的推出高标准的公共住房,但是相对价格比一般的组屋要高,但是比私人房产价格低。

在新加坡,购置住房,有多种选择,可以购买由建屋发展局建立的公共组屋,也可以选择行政公寓,或者私人住宅。这种种的选择都基于购房家庭的收入情况和支付能力。政府给予了购房家庭多种选择,一方面要确保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保障,另一方面也要满足高收入者的高标准住房,争取实现居者有其屋。

三、新加坡中央公积金下住房保障的特点

新加坡将住房作为一种社会福利给予国民,其住房设施居民满足度达到了80%,远超过了欧洲的一些福利国家(见表3),住房问题解决的如此成功,使新加坡成为亚洲各国解决住房问题的典范。

新加坡公共住房政策的成功主要取之于政府的正确政策,其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上的资助,为成功提供了经济基础。政府将解决住房问题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住房建设推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比如建筑业及相关产业。政府将解决住房问题作为提高国民凝聚力的重要手段,新加坡摆脱殖民统治而独立,但仍面临着进一步巩固国家地位的艰巨任务。新加坡领导人认为,要将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共同努力,发展国民经济,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要让居民有自己的住房,只有居民有了归属感,才会对社会对国家有责任感。新加坡公共住房政策强调住房分配的社会公平性,住房是国家给予公民的福利,故此在分配中必须本着社会公平,在运作过程中高收入者的住房福利成分少,低收入者的住房福利成分多的分配方案,充分体现了社会公平;另一方面不同收入的家庭有适宜的住房标准。公积金制度的社会经济地位非常显著,公积金缴存率是新加坡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两大工具之一。公共住房政策的目标群体和最终受益群体为广大中低收入阶层,正因如此,新加坡的公共住房政策有着很强的广泛性,这也是其住房政策能够成功的另一重要原因。

四、中央公积金制度推动着新加坡的经济发展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国营强制性储蓄积累式”,所有受雇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都是公积金制度的会员,必须按标准缴纳强制的公积金,雇主和雇员都必须按照雇员月薪的一定比例缴纳公积金,按月存入雇员户下。它将个人努力程度与本人存款多少和他所享受的待遇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工资基数越高缴费越高,会员越是努力工作,公积金存款就越多,他所享受养老金、医疗保健等福利待遇也越多。从这方面看,公积金制度具有强烈的激励机制,这也促使新加坡形成了大批的勤奋劳动队伍,无形中推动着新加坡的经济发展。自由竞争的私人商品房市场满足了高收入者对房地产的需求。二元化的房地产市场保证了本地居民基本居住需求和社会的正常运作,同时也满足新加坡高度开放的经济环境。

五、结束语

新加坡经过40多年的努力,住房数量迅速增加,现有住房108万套,其中公共住房90万套,私人住房约18万套,新加坡政府实现了每个家庭都有一套住房的目标, 该国约85%以上的人口都居住在政府的公共住房里,人均居住面积达到了30平方米,在这个面积仅仅为626.4平方公里的国土上,“居者有其屋”的理想境界变为了现实。

市场和政府是解决新加坡住房问题的两大力量。多年来政府坚持行政干预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时刻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牢牢的掌握了房地产市场主动权,一方面解决了大部分居民住房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有效的抑制了房价。中央公积金制度下的住房保障申请门槛低,公开透明的分配程序,高效廉政的管理人员这一系列特点都值得我国在发展住房建设时借鉴。我国的住房问题是个长期积累下的社会问题,解决并非容易,但我们可以通过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发展我国的住房建设。首先,政府要明确政策目标和履行其职责,要关注民生,关注中低收入群体的急切住房需求;其次要加大住房建设力度,完善住房保障配套措施,要多管齐下,构建住房保障系统;再者要学习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的管理模式,建立专业的住房保障管理运营体系;最后不断完善多层次住房需求,多样化的住房保障手段才能最终达到供需平衡,满足各个消费群体的需求。

纵观新加坡的住房保障政策,虽然是成功的特例,但是由于各国政治社会制度、经济实力和文化背景等不同,因此在借鉴他国的成功经验时不能完全照搬,要据具体国情具体分析。只有从问题的根源着手,才能使住房保障向着健康、稳定、高效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珍.社会保障理论[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

2.卫欣等.国外住房保障制度比较研究[J].城市问题,2008(4)

3.刘云华.新加坡公共住屋政策与管理[J].经济发展与文化变迁.2008

4.张其光.新加坡的住房制度、公积金制度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J].北京房地产,1998

5.黄兴文.蒋立红等.住房体制市场化改革[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6.李珍.孙永勇.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管理模式及其投资政策分析[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4(7)

7.新加坡统计局singstat.gov.sg/

公积新政策范文第4篇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为保证公共住房政策的有效推进,必须有相应的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做支撑。否则,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终难实现既定的政策目标。比如,实行“合同储蓄”模式的英国、德国、奥地利等国,其房贷的实质是“合作”而非赢利。在德国,合同储蓄大约占到房贷总额的一半,而且期限长达30年,这种长周期设计几乎可以抗衡任何金融市场的波动。再比如,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实行强制性储蓄融资和公积金制度,美国的联邦住房银行系统,韩国的国民住宅基金,巴西的国家住房银行都发挥着政策性住房金融的功能。

目前,作为我国政策性住房金融主体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对改善人居条件,推进我国住房体制市场化改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这一制度的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因此,我们在完善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的过程中,首先要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深化和创新,兴利除弊,使其政策性住房金融的功能被进一步强化。为了使住房公积金制度回归本位,对其进行全面改革的呼声甚高。首先应明确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向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运营管理、修缮等提供低息贷款,向购买和租用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提供金融支持。与此同时,要扩大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范围,允许公租房家庭利用住房公积金缴纳租金。通过“有扩有限”的政策,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成为我国政策性住房金融的基本制度。

公积新政策范文第5篇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强调,2017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综合研判国际国内经济形势、驾驭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眼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而作出的科学抉择,也是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得了良好效果。

蕴含着提高治理效能的深意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市场活力持续释放,新动能不断成长壮大。但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建设现代化强国“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各种风险隐患不少。

从国际看,国际金融危机阴霾仍未散去,2016年世界经济和贸易增速降至7年来最低,世界经济结构性调整的长进程仍未到头。当前,世界经济持续低迷,贸易保护主义强化、经济全球化风向逆转、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民粹主义蔓延、地缘冲突增多等一系列国际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凸显,全球风险明显扩大。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表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仍需增强,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面临较多困难,金融、投资、外贸等领域遭遇挑战,人民群众对住房、教育、医疗、养老、食品药品安全、收入分配等还有不少不满意的地方,妥善应对各种不确定性、解决预期不稳定等问题的难度在加大。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应了在复杂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实现更好发展的要求,是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完成各项既定目标的有效举措。“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的要求,蕴含着提高国家治理效能的深意。所谓“积极”,就是要积极主动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增强财政政策的预见性和预防性,而不是被动应付、见招拆招。所谓“有效”,就是要抓住关键环节、关键问题,精准发力、对症下药,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在当前经济增速换挡期,财政政策更要发挥“定海神针”作用,持续不断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确定性”,稳住大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实现了财政政策思路的创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重大论断,标志着我们党对财政运行规律和我国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也刷新了我们对财政政策功能定位的认识,实现了财政政策思路的创新。

从关注总量性问题转向更加关注解决结构性问题。在宏观经济教科书和流行的宏观经济分析框架中,都是把财政政策作为一个总量性变量来讨论的,把财政放到消费、投资、出口“三驾马车”中予以分析,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作用是扩大社会总需求。而当前我国面临的突出矛盾是结构性问题,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因此,当前我国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着力点在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结构性失衡问题。

从侧重解决经济问题转向综合施策。过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基本上是围绕宏观经济做文章,不是“拉”增速,就是“稳”增速。然而,经济增长并不是发展的全部。作为国家治理的一个工具,积极财政政策只着眼于解决经济问题是远远不够的。积极财政政策只有把视野拓展到经济之外,注重综合施策,才能维护好经济、社会“双稳”的局面。财政加大对基本民生保障、扶贫、教育、文化、健康、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增强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实际上改善的是公共服务的供给侧,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体现。

从倚重赤字和债务转向优化财政收支结构。过去,人们对积极财政政策往往以赤字率多高、政府债务多大来衡量。在总需求不足的情形下,提高赤字率、扩大债务能有效扩大社会总需求,但要解决结构性问题,这一思路就不再管用。而且,如果过度提高赤字率和债务,还会加剧财政风险。结构性问题必须用结构性办法来解决,应通过财政收支结构的优化拓展财政政策空间。正是基于这种思路,2017年,我国积极财政政策将保持3%的赤字率,在减税降费的同时,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合理安排预算、盘活存量资金,确保重点支出强度不减。

从偏向宏观调控转向公共风险管理。从本质上说,宏观调控是政府的一种短期的、应急式的公共风险干预,是公共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但不是全部。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不仅要及时化解公共风险,而且要完善公共风险管理,防范公共风险的产生和累积。

在把握稳与进的平衡中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稳中求进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方法论,也是做好财政工作的方法论。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稳是主基调,稳是大局,在稳的前提下要在关键领域有所进取,在把握好度的前提下奋发有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要在把握稳与进的平衡中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稳大局:注入确定性,引导形成良好社会预期。财政政策的重要作用是减少经济社会运行中的不确定性,防范化解公共风险,避免公共危机。注入确定性,是积极财政政策坚持稳中求进的重要体现。党的十以来,我国的积极财政政策为市场运行注入确定性,减少实体经济内部、虚拟经济内部以及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不确定性,稳定国民经济;为社会运行注入确定性,降低消费、就业和社会心理的不确定性,保障民生,稳定民心;楦母镒⑷肴范ㄐ裕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定位,大力推动改革。

要引导形成良好社会预期,首先要保证财政政策信号清晰,各项政策措施越明确、落实越有力,社会预期就越好。其次要精准施策,政策措施一旦出台就不能“翻烧饼”,也不宜频频出招,防止政策多变、频出而扰乱预期。最后要树立底线思维。充分考虑现实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有预案、有底线,给经济社会主体吃下“定心丸”。

谋进取:推动实现供求关系新的动态均衡。结构性失衡的根源是资源错配、效率低下,产生大量无效供给,而优质供给不足。一方面,积极支持“三去一降一补”政策的落实,并着力做好职工分流、培训、安置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减税降费、鼓励研发创新、支持普惠金融、扶持中小微企业、改革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等措施,为市场机制发挥自组织功能创造条件,通过市场力量来矫正结构性失衡。

与传统的扩张性政策不同,当前我国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不是政府直接发力扩大需求,而是通过激发市场活力来间接发挥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扩大优质供给。

深入理解我国的积极财政政策需要破除三个认识误区

误区一:积极财政政策只是需求管理的一个工具。很多人谈到当前我国的积极财政政策,往往将其放在凯恩斯理论的分析框架下,将积极财政政策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工具来看待。这是一个严重的误解。当前我国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显然不是凯恩斯理论分析框架中的那种政策,而是一种涉及经济、社会乃至整个国家治理的多维度的财政政策,可称之为“结构性的政策”。从总量性的政策转向结构性的政策,与之相伴随的还有一个转变,就是从单纯经济政策转变为综合性政策。这使积极财政政策的内涵更加丰富、实现形式更加多样化,如产业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盘活存量资金、打破支出结构固化等,都是作为政策工具来使用的。同时,当前我国的积极财政政策注重与全面深化改革协调配合,财政预算安排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着眼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见,我国的积极财政政策已经大大超越了需求管理工具的传统定位,成为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工具,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