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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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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管制度

财务监管制度范文第1篇

一、预算管理制度

1.预算编制的范围: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街道各直属单位。

2.预算编制的要求: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编报预算,每项支出都要细化到具体项目,说明需要安排预算支出的理由。

3.预算编制的程序:预算编制按“两上两下”原则编报。各预算编报单位于每年10-11月份编制下年预算并报街道财政所;街道财政所审核汇总后向街道主要领导汇报,提出街道下一年预算安排草案,与各部门沟通形成初稿后,按规定程序报批。经街道党工委集体商议确定正式稿后报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审议,批准后以支出预算指标通知书形式下达各预算单位。

4.预算经费的编制依据:各预算单位要把依法取得的收入、财政专户核拨的资金一并纳入街道财政预算收入,实现街道财政资金统筹考虑,合理安排。编制支出预算时必须以街道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履行部门职能的需要为依据,对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进行合理的测算,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实行收支两条线,真实反映收入支出情况。各预算单位应按街道组织办核定的人员范围、人员控制数、工资奖金发放标准、津补贴发放标准按实编制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同时根据街道工委、办事处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奋斗目标、部门所承担的项目内容和财政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本部门的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部门申报项目预算要提出项目的具体理由或依据和实施计划,提出项目支出的测算依据。

5.预算调整:对各预算单位确因工作或临时性项目需调整预算资金,由各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按规定程序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审批。批准同意后由财政所办理预算指标调整手续,预算单位据此向财政所申请调整用款计划。街道财政所每年10月份将本年度已经批准调整的预算指标整理汇总后报向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审议。

6.预算资金拨付管理:各预算单位应按下达的年初预算指标按用款计划向财政所申请拨款。财政所根据各预算单位上报的用款计划,结合资金使用进度提出每月财政拨款计划报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后安排财政拨款。以预算管理信息化为平台,以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为依据,控制预算资金拨付。

二、资金收入管理制度

1.收入管理范围:街道下属各预算单位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非税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均应纳入统一核算,实行综合预算管理。

2.收入核算要求:各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必须明确资金性质并按财政支出预算科目“类、款、项”,进行收入分类核算。

3.收入管理的总体要求:各单位要积极合法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坐支现金,并做到“票款”同行。

4.非税收入管理:各单位的非税收入,凡持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并纳入街道财政管理范围的各单位的收费收入,必须全额上缴街道财政,由街道财政实行统一管理。

5.其他收入管理:各单位的其他收入,包括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赞助款、资产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均应纳入单位综合预算管理。

三、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1.各单位资金支出必须附有合法的原始票据,除支付工资或个人补支出外,必须取得有效的正式原始发票。

2.票据填写内容与资金支出情况必须一致,各项经费开支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字方可报销。

3.办公用品应实行专人采购、工作人员领用登记制度。

4.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办公物品,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报街道财政审批后进行采购。

5.固定资产购置:固定资产如电脑、传真机、家具、电器等的购置,按照政府采购及街道固定资产采购管理规定执行。报销时要求提供政府采购审批表及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

6.备用金制度。为保证各单位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按照备用金领用、结报程序,专门负责日常采购人员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才可领用备用金,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领用时应办理相应的借款(领用)手续。如临时需要较大额的备用金,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批,事项办结后七日内应结清。

四、审批权限制度及重大项目报告制度

1.各单位一次性经费支出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需集体研究决定,有会议记录备查。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注明用途,街道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报街道主任审批同意。

2.各单位单项支出10000元以上项目资金,由单位分管领导事先提出方案,经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各单位基建工程、维修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等支出与拨付,应严格按照程序进入街道招投标中心管理,严格在部门预算计划和用款额度内执行,不得超出预算额度。

4.各单位实施的工程项目,应按相关规定报区发展与改革局立项审批或按街道相关程序审批。

5.各单位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应按规定报区招投标中心,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应按规定报街道招投标中心(设于街道城建中心),各直属单位10万以上、招宝山风景区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由街道城建中心代建。

6.各单位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工程变更的,应当严格遵守街道工程变更管理制度规定,做好工程变更签证手续。

7.各单位集体组团外出(市区外)参观学习,须履行报告制度(参观学习费用应在当年预算内)。各社区、直属单位应报街道党群书记处备案,街道各部门按街道机关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五、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必须严格按《现金管理条例》执行,不得公款私存,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现金。对现金实行限额限范围使用。限金额:1000元,库存现金一般不超过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现金必须日清月结,登记好日记账,出现差错责任自负。

2.存款管理制度。在银行存款必须按银行规定使用,除允许使用现金开支的范围外,都须通过银行账户结算。银行存款必须日清月结,登记好日记账,做到帐实相符。严禁拆借账户。

3.严禁各单位自行对外拆借资金;严禁为企业、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严禁以任何形式擅自外借集体资金给企业、个人以及其他单位。

六、票据使用管理制度

1.票据管理。由财政所、单位财务人员专人负责,建立相应的票据台账和结报手册,共同做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2.票据领用、结报与核销。各预算单位使用票据,相关业务人员按发放权限,实行向谁购向谁结报、由谁发放由谁核销的办法实施。

3.票据存根经财政部门核销后,由单位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存满规定的保管期限并经财政部门批准并派专人监督方可销毁。

4.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买卖、转借、代开、伪造票据,不得私刻票据章,未经财政部门同意不得自行销毁票据和存根。

5.使用范围规定:凡取得物价部门收费许可证的收费项目,使用《省行政事业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其它往来款收入,使用《省行政事业往来款统一票据》,具体规定按照镇财行〔2009〕18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各单位在建立固定资产总账以及相关明细账的同时,应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每年12月25日前对所属固定资产进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2.各单位因工作确需添置固定资产的,应事前提出申请,按相关程序办理。对接受捐赠的资产单项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报财政所审核后列入固定资产。对核减(划拨)固定资产单项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需填制《固定资产划拨表》或《固定资产报损表》报街道资产管理小组核实审批。

3.各单位现有资产出租、借用须经主管领导签署有关意见后报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审批。资产出租严格执行街道公共资源招投标中心的程序规定,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提议,街道资产管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八、相关其他费用标准及规定

1.坚持财务公开制度,各单位应按季、年在本单位公开栏内张榜公布当期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2.招待费、会议费、业务费等公用支出严格按审批后的预算执行。车辆管理及交通费另文通知。防暑降温费等发放标准,按财政部门以及相关的规定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财务监管制度范文第2篇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主管工程和财务领导审核。

建筑公司财务管理职责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财务监管制度范文第3篇

一、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县建设局机关。局属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管理

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

(二)收入管理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坚决制止各种未经批准的收费行为。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及《收款收据》,严禁白条收费,不得坐收坐支。

(三)支出管理

单位所有支出按年初预算支出计划执行。

1、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业务费、会议费等)按照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公用经费列支时,由主办人提出申请,经主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方可列支。邮电费、水电费支出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单位职工水电费应由个人承担;单位职工参加函授、脱产进修和短期培训学习的费用支出一律由个人负担,业务培训按有关制度执行。

2、旅差费

经领导批准,因公外出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省一切支出。旅差费支出根据现行价格因素和实际情况,市内住宿标准每人每天不得超过40元;市外出差每人每天(费用包干)不得超过100元,并不得报销餐饮费;在途交通补助市内每人每天3元,市外每人每天8元,具体按有关文件执行。

3、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必需节俭的原则,根据年初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其规定为:全年业务招待费事业单位不得超过单位总收入的1%。

单位来人来客必须经分管机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招待,其招待标准为20元/人,未经领导批准或超标准招待的进餐条据,财务股不予报销。

根据单位情况,实行业务招待费定额包干制,超额部分财务股不予报销。其标准为:党委成员各3000元,办公室1000元,财务审计股1000元,人事教育股1000元,建设股1000元,综合股1000元,公用事业股1000元,勘测设计股1000元。

4、办公费

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经分管机关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由专人验收、入帐、保管。各股室根据需要领取办公用品,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履行签字手续。

5、小车费用

单位小车费用根据年初预算,实行总量控制。

根据单位情况,可实行小车费用包干制,即每辆小车费用开支控制在18,000元以内(含保险费),局党委成员每人不得超过5000元。

6、医药费

离休人员按有关规定在医保据实报销,其他在职及退休人员均执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单位不再报销门诊及住院医疗费。

7、各种补贴

(1)独生子女费每年计96元,由父母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按有关规定发至14周岁)。

(2)国家法定节假日,单位发放福利费不得超过100元。

(3)机关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因病住院,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一次性慰问,其慰问费用限定在200元以内开支。

(4)机关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亡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吊唁,经费开支限定在200元以内。

(5)电话费、差旅费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固定资产管理

单位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帐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工作人员调离原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图书等归还,并由相关管理人员签章清帐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

五、财务监督管理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单位财务对外要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监督,对内接受单位领导及群众监督。年度终了,单位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公开。

财务监管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财务总监国有企业模式

一、财务总监制度的涵义和模式

现代博弈理论认为,“制度”是博弈各方共同认知的、内生性的、决策中各方遵循的规则。因此,我们认为现代企业财务总监(CFO)制度是在经营权和所有权适当分离的公司中,财务总监与公司其它权力层(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经理层)以及其它利益相关者之间,在进行多重博弈中形成的行事规则。

在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公司财务经理下设财务司库和财务控制员。财务司库的任务是管理公司现金,募集资本,同银行和股东保持经常性业务联络;财务控制员主要职责是控制公司经营管理在预算框架下运转。规模较大的公司,如企业集团中,董事会中行使最高财务决策权力的“财务经理”就是首席财务执行官(英文简称CFO)。从广义上理解,财务总监(包括财务经理和CFO)应是受托,包括受股东委托、受集团企业管理层等其他委派,进行财务监督管理的高级财务管理人员。这个定义中有三层意思,一是受托,二是行使财务监督职能,三是高级财务管理人员,有别于一般的财务管理人员。

现代财务总监制度模式主要受着资本市场、公司的资本结构、公司治理模式等因素影响,根据资本市场发达程度和公司治理模式不同,财务总监制度又可以分为美国、德日和东南亚等三种模式。

二、我国实行财务总监制度的现实必要性和意义

财务总监制度产生于两权分离,属于财务监督的范畴。由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高级管理人员作为经理层,在目标、利益、行为等方面与所有者存在很大差异,当双方利益不一致时,经理层往往通过选择会计政策、会计方法、会计程序等等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从而使所有者的利益受到损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西方国家通过建立财务总监制,监督总经理及经理层,以避免“内部人控制”问题,有效保护所有者的利益,满足所有者对企业经营监控的要求。

财务总监制度虽然起源于西方国家,但对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却有非常现实的借鉴意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我国国有企业里,尤其是大中型国企,经营者与所有者的背离有过之而无不及。为数不少的国有企业存在会计信息失真、财务收支混乱、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穷庙富方丈不胜枚举。究其根本,财务收支管理失控是主要原因。这个问题不尽快解决,将极大地妨碍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在大中型国有企业中建立财务总监制度,在财务收支及管理标准上对企业的投资、筹资、收入分配以及日常经营收支在时间上、数量上实施监控,是非常有必要的。

财务总监介入企业治理问题。从所有者的愿望来说,财务总监的监督范围应大一点,而从经营者的愿望来说,财务总监的监督范围应小一点。在公司内部,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各机构相互制衡的机制远没有发挥作用。股东大会所实施的所有者监督由于国有资产产权主体的虚设而严重缺乏,使得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有名无实;董事会与经理层高度重合,使得董事会制衡作用完全失效,要么是由于种种原因导致“董事会不懂事”;监事会由于监事自身的能力不足,信息不充分以及缺乏激励等原因也形同虚设。在这样的特定条件下,财务总监介入企业治理,把所有者的监督及时传递给经营者,把经营履约的情况反馈给所有者,对经营者产生制约,运用法律手段,真正按现代企业制度构建权力制约的机制。

(一)财务总监制度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财务总监制度吸收了总会计师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能,弥补了总会计师在职责权限上的局限性和内部审计制度滞后性的缺陷。此外,企业的监事会虽然也是监督机构,但其职能主要是事后监督,人员也并非专职,而财务总监则是对国有企业的整体财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专业专职监督。

(二)财务总监制度维护了所有者的利益,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权和经营权之间的关系应是互相制约、互相促进、互相保证的,因此,所有者有必要对经营者实施适度的监管。这种监管首先体现在对经营者的选择,即选择最适当的人担任总经理;其次是对经营者的重大经营决策,财务决策的审定和制约。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在两权关系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所有者主体缺位和经营者行为失控并存。经营者的行为未受到应有的制约,由此导致国企的种种腐败,因此,规范和约束经营者的行为,关系到国企改革的成败,关系到现代企业制度能否建立和发展。

财务总监制度的实施,就是为了改变所有者主体缺位和经营者权力失控,目的在于建立一种两权互相制约的机制。强化所有权对经营权的约束,使经营者在重大决策和财务收支上最大限度地体现所有者的意志,这也是国际上处理两权关系的通行做法。

实施财务总监制度,并不是干预经营者的经营权,尽管财务总监所实施的监督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但经营者与财务总监在企业总体目标上是一致的,赋予财务总监代表所有者行使监督使命是完全合理可行的,也与强化企业自我约束机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保障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与政企分开和两权分离的基本要求是相吻合的。

虽然财务总监是受企业所有者的委派以独立的身份进入企业的,但其职责的履行是与企业内部经营活动以及决策行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构成了现代企业内部约束机制的有机组织部分,在内部约束机制运行中发挥财务监督职能。这种监督具有及时、有效经常、自觉的特点,显然,这种作用于企业内部约束机制的监督是企业外部任何监督都无法实现的。

现论认为更有效地监督应该是对企业实施事前与事中监督。但是,来自于企业外部的监督如政府监督、债权人监督和社会监督等都不可能详细、全面和及时,他们只能审查会计核算的最终产品———财务报告。企业的内部审计由于审计人员的任命、考核、待遇等问题直接受制于企业领导,所以无法发挥制衡作用,财务总监制度则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这是因为一是财务总监由所有者委派,代表所有者行使监督权,具有法定的权威性。二是财务总监按照一定的程序进入董事会,行政职权相当于企业副总,参与企业的决策具有实质的权威性。三是财务总监从财务专家中选拔,除具有专业会计知识外,还具有很强的财务管理能力和审计能力,具有专业的权威性。四是财务总监的人事关系、工资待遇、考核晋升和住房等利益与企业无关,具有独立的权威性。因此,财务总监对总经理及经理层有天然的制衡力,可确保会计监督落到实处。

实践证明,对国有企业派出财务总监是加强对国有企业财会监管的好办法,不少地区和部门在一些大中型企业试行财务总监制度,收到了比较良好的效果,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能够较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奠定了良好地基础;摸清了企业的家底,为企业正确决策创造了条件;通过资金运作的联合签名,正确把握了资金的流向;能及时发现领导的违纪违法问题,对企业主要领导起到有效的制衡。

三、我国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模式探讨

从目前发展阶段来看,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仍然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主要地位,起着主要作用,搞好国有企业特别是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是中央经济工作的重心和难点。因此,笔者建议我国的财务总监制度模式应采取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并行,财务总监监督经理人,财务总监的职责主要是监督。

(一)财务总监与企业总会计师的关系

从委派的主体上看,财务总监由董事会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对上述委派人负责。企业总会计师由总经理任命,对总经理负责。虽然我国会计法规定会计对企业财务有监管职能,但实践中,总会计师往往受制于经营者,无法真正履行监管职责,而且总会计师来自企业的内部,与经营者的利益是一致的,通常会更多的维护经营者的利益。而财务总监来自于企业外部,又置身于企业之中他不受经营者的领导,可以站在投资者的立场上,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而对企业进行财务监管。从双方的职责上看:总会计师执行总经理的指令:组织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主管企业财务、会计、审计和结算中心的日常工作、为企业内部和外部提供真实有用的会计信息,保证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并参与企业的财务、经营决策,当好厂长、经理的助手。财务总监不主持企业的财会工作,他的主要职责监督国有资产的营运是否能保值增值;企业账目的完整性、真实性;重大财务、经营决策以及企业资金的流向是否符合董事会的决议等等,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审计报告,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鉴于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各有不同的职责与作用,两者不能互相取代,如果不设财务总监,仍采用总会计师单轨运行制,则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所有者缺位、经营者权力失控等问题就很难解决:如果用财务总监制完全代替总会计师制,那么,财务总监既是管理者,又是监督者,又回到了原来的老路,而不利于发挥经营者的特长,又削弱了投资人的监督,最终使所有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财务总监制与总会计师制应同时运行。

(二)财务总监的职责

财务监管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 财务管理 监督体制

我国国有企业的治理与改革已经进行30余年。但是从实际运行过程看,与现代企业制度仍然存在差距,归结到一点就是严格意义上的政企分开仍然未真正实现,体现在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监督方面就是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权责利关系没有理顺,加强国有资产的财务监督,完善财务监督体制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因此,深人研究和完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监督体制,是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保证。

一、我国现行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监督体制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我国国有企业不具有独立经营者的地位,企业产供销等财务活动都在国家的直接控制之下,这也使得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活动和活力受到限制。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的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至今,我国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也逐渐形成了自身的特点。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赋予经营管理者更多的管理权限,不过多地干涉企业日常的经营;其次,建立对经营管理层激励约束制度。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的同时,我国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体制也在不断完善,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以维护国有资本权益为主的外部财务监督体制。这种体制的特点表现在:1、国资委作为企业国有资本代表;2、建立了较为系统的财务监督法规、条例和制度;3、形成了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如审计部门、财政部门、证监会、监察部门等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分工制度和企业内部相互制衡的监督体制;4、形成了外部财务监督运行程序和运行方式,并建立了一套对国有企业财务考核考评指标体系。

二、我国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乏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高层个人经济状况的监督。 由于现行财务监督体制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层的职务消赛或公款消费缺乏明确规定,企业实际经营管理运行中资金大量流向企业经营管理层的畸形消费而缺乏有效的监督。另外,目前财务监督体制对经营管理层侵吞国有资产、谋取个人利益的监督非常薄弱,往往事后监督检查时发现后果已经形成。此外,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层利用国有资产作为行贿的手段、逃避财务监督的手段比较隐秘,如赠送原始股票或者私建小金库等,使得外部财务监督的作用大打折扣。

(二)是缺乏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内部重大财务决策的行业有效监督。实际操作中,国有企业内部的重大财务决策,如投资、贷 款、对外担保、企业并购或重组等重大决策,董事会讨论决定就可以实施。讨论过程中,监事会由于缺乏投票权,故而起到的是 事后监督作用。事实证明,这种监督作用所起到效果很有限。

(三)是缺乏对国有企业虚假会计信息、隐瞒财务信息的监督。 由于国有企业委托人和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一些企业采取关联交易虚增利润手段编制虚假会计信息,造成国有资本大量流失。对于这种状况,目前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监督体制往往只能通过事后审计发现,而无法实现事前控制。

(四)是监督机构专职人员,如非上市的国有企业中的总会计师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等,其在监督体制中的地位是归属董事会管理还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指派规定不明确,这对企业整体财务监督体制的设置影响较大。其次,内部审计机构在 监督体制中的地位也存在着相似的问题,直接影响到了财务监 督的效率和作用。最后是现行的财务监督体制中,财务人员既要 维持正常的财务运行,负责日常财务事项处理,又要代表有关部 门对所在企业财务收支行为进行监督。这种身兼“运动员”和“裁 判员”的多样化身份,带来了企业财务人员内部监督往往流手形式的问题。

(五)是中介财务监督机构没有尽到应负的责任。作为社会中介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审,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鉴证严重失真。另外,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公关“寻租”获得的业务收入远高于通过提高审计质量取得的业务收入,因此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不正当竞争严重,对披露国有企业违反规定的 财务收支行为缺乏主动性意愿。

三、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体制问题形成的因素分析

(一〉国有企业财务控制机制不健全的影响。当前国有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政府的主管部门掌握企业关键管理人员的人事任免权,同时也就掌握了企业重大经营和财务决策控制权,而采取委托一形式的产权制度又使得政府不拥有企业的所有权,也不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被转移到企业经营者手中,这也说明了国有公司财务管理控制机制不健全。

(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监督机制物质激励不足。目前国有企业的激励仍以传统的行政晋升和授予荣誉称号等精神激励为主,物质激励没有得到很好的采用,这样的结果不符合企业市场化的本质,同时也使得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活动缺乏经济效率。国有企业财务运行机制即财务活动运行过程中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目前国有企业财务运行机制受到计划经济财务管理模式的影响,运行机制方面尚有不完善之处。如目前国有企业预算还是按照自上而下流程执行,而这种流程和方式显然已经不适合当前竞争激烈和变化的市场。再如国有企业的财务决策权 还是掌握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手中,这使得政府与企业之间权利不清,责任不明,事实证明这种企业和政府共同控制的决策机制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是不契合的。

(三〉国家监督政策及执行还存在不足,使得监管机制实际运行方面效果较差。从目前看,很多国有企业尚未按照市场规则形成国有控股经营管理者的委托一关系。按照当前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委托模式进行委托,导致委托环节和层次过多,使得不对称的信息更易发生扭曲。财务信息在委托过程中被各层级人按照符合自身利益的方式重新解读,致使财务监督机制在执行中往往流于形式。

四、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监督体制建设体系研究

(一)理顺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基础性监管。法人治理结构中所有者、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人员职务不能兼容;董事会下设财务委员会,确保董事会有能力进行财务监督;董事会成员应当包括社会化独立董事和专业化的执行董事,保证董事会代表公司管理公司财务和经营。

(二)强化业绩考核体系,构建监管与考评互动的良性机制。在考核业绩时,可以综合考核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财务信息重点考核传统财务指标和现金流量指标。非财务信息指标方面,主要考察评估企业团队合作意识、创新能力与持续发展能力等。同时完善企业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和流程,将业绩目标层层分解,实现个人绩效与组织绩效有机结合。最终实现经营者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短期与长期一体化的薪酬框架,从而减轻财务管理监督的压力。

(三)强化经常性财务监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财务监管。一是通过授权控制,对容易造成损失和资产流失的重要项目做出明确规定,规范日常财务活动的规范运作。二是通过资本预算强化对各责任单位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考核评价,确保经营管理和奖罚有一定的依据性。三是通过国资委向大型国有企业派驻监管代表,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加强控制。四是通过各级审计机构和企业内部审计,稽查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并加以完善。

(四)强化阶段性监督。通过构建绩效考核平台的形式,与企业的绩效管理考核融合,最大限度地实现和保障国有资产的利益。

五、结语

从完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监督体制来看,可以从日常经营。 监管、会计信息监管、重大事项监管等几个方面形成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监督重点体系:首先加强对采购、生产、销售、实物与货币资金等日常经营活动的财务监督。其次加强对基本会计报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非货币易、关联方交易、合并会计报表等会计信息的财务监管。加强对投资活动、项目实施环节、项目管理环节等重大事项的财务监管。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