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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安全预案

旅行安全预案

旅行安全预案范文第1篇

一、总体要求

2014年,各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执行《安全法》、《消防法》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市旅游局以及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强化依法治理,强化依法监管,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应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杜绝各类旅游行业安全责任事故,促进我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

1、强化监管部门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和“管生产必管安全”原则,进一步落实旅游监管部门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经费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人员到位,确保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强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旅游行业安全工作有制度、有计划、有投入、有责任、有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保障有方。

(二)突出监管重点,强化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

1、继续深入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履行安全职责向社会告知承诺制度,明确企业和员工之间安全生产职责告知与应知责任。

2、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及重要时段节点的旅游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卫生、道路交通、电梯整治、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清剿火患”战役等专项治理行动。(1)各旅行社(分社)要强化租用旅游车辆管理,严格执行旅游租车合同制度和团队行前、行中安全提示制度,坚决杜绝使用无资质车辆运营;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道路交通、食品卫生、安全疏散通道以及对外租赁房产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做好旅行社责任险统保和旅游意外险宣传服务工作;(2)各星级饭店要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清剿火患”活动,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食品卫生、安全疏散通道、集经营生产住宿“三合一”场所、监控室、蓄水池、电梯以及对外租赁房产等方面的安全管理;(3)各景区要强化对道路、游路、防护栏、警示标志、森林防火、游客野外用火以及对外租赁房产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游客安全。

3、加强特种设备、特殊岗位的日常管理,配备特种设备、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员,健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特殊岗位从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并做好完整运行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

4、在旅游黄金周、高峰期、暑期、汛期、节庆活动等重点时段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三定”原则,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坚决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

5、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1、加强安全应急协作机制建设,与消防、安监、质监、交通、卫生、气象、保险等部门在旅游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预警防范、应急处置、保险保障等方面要加强联系和合作,提高部门企业协同处置能力。

2、健全旅游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旅游行业要继续修订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消防、食品卫生、防汛、防恐、防地质灾害、维稳等各种安全预案,一旦出现险情,及时做好应急响应,迅速按预案线路组织撤离并疏散游客到安全地带;建立旅游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开展对各种安全预案的应急演练。

3、强化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完善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信息报告、处置等应急管理制度,做好旅游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及旅游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旅游突发事件的信息工作,开展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风险提示。

4、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添置和更新安全生产所需的设备设施,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提高安全应急救援水平。

(四)夯实安全基础,提升旅游安全意识和技能。

1、继续深入开展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已达标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责任,巩固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成果。

2、开展旅游安全宣传,要通过各种媒体、LED屏幕、宣传栏、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充分利用开展“安全生产月”、警示教育等活动载体和旅游团行前说明会、旅游行车中安全提示等方式开展旅游安全宣传,营造“关注安全、平安出游”的宣传舆论氛围。

3、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升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4、加强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管理,做好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管理制度、责任书、文件通知、会议记录、宣传培训记录、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图片等基本档案资料归档,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有关统计信息报表。

5、各旅游行业要把安全生产与旅游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在星级饭店星级复核和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严格实行旅游安全一票否决制,把旅游安全工作作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首要任务督导落实。

三、关于消防安全工作

2014年,各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执行《消防法》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火灾防控,排查治理火灾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各旅游行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完善“一岗双责”制度,认真研究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制定防火工作方案,及时进行部署,将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继续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旅游行业要继续深入开展单位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和“清剿火患”战役活动,按照“隐患不除,整改不止”的要求,继续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1、各旅行社要加强对租用旅游车辆资质、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严厉查处“黑车”行为,确保交通安全。

2、各星级饭店要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清剿火患”活动,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安全疏散通道、集经营生产住宿“三合一”场所、监控室、水泵房、电梯以及对外租赁房产的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3、各景区要把消防安全纳入规划和开发建设,加强道路交通、游路、防护栏、警示标志、游客野外用火、森林防火等重点部位区域的安全管理,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4、各旅游行业建筑室内外及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现场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使用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易燃等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材料。

5、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要立即清除;对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设备要及时修缮和更新。

6、市旅游部门将会同消防、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一旦发现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将提请市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三)加强宣传,营造关注消防安全舆论氛围。各旅游行业要把消防安全纳入旅游宣传教育培训计划中,充分利用LED屏、宣传栏、行前会等形式,加大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不断改进宣传教育培训方式,向旅游从业人员及服务对象反复宣传培训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将及时曝光,以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舆论氛围。

(四)强化应急管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旅游行业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消防应急救援预案,配足专(兼)职消防员,开展消防业务大练兵,进行灭火作战预案演练;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及时上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要加大资金投入,添置防火灭火和个人防护器材,改善装备条件,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提高防火灭火能力和救援水平。

旅行安全预案范文第2篇

1.1编制目的

为适应都市旅游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提高政府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行业整体防护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旅游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旅游局《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市旅游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旅游突发事件及其类别

旅游突发事件是指在本市或市外发生,影响本市旅游业正常运行,影响到来沪或本市外出游客对旅游的期望和信心、危及或损害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事件或状态。

旅游突发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旅游景点景区洪水、暴雪、冰雹、台风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运、民航等旅游交通事故,影响或中断城市正常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城市事故,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以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游客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血吸虫、肺炭疽、157、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游客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等。

(5)旅游重大活动危机事件。市政府或市政府旅游部门主办的大型旅游节庆、会展、赛事等重大活动的危机事件。

1.4事故分级

按照旅游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可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特大事故(Ⅰ级)。指一次事件造成旅游者3人以上(含3人)死亡的,或旅游住宿、交通、游览、餐饮、娱乐、购物等场所的恶性事故、影响重大的,或游客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

(2)重大事故(Ⅱ级)。指一次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2人死亡或旅游者重伤致残的,或旅游住宿、交通、游览、餐饮、娱乐、购物等场所的重大事故,或游客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10万元)至100万元的。

(3)较大事故(Ⅲ级)。指一次事件造成旅游者重伤,或游客经济损失在1万元(含1万元)至10万元的。

(4)一般事故(Ⅳ级)。指一次事件造成旅游者轻伤,或游客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或市外,影响到来沪或本市外出游客的各类旅游突发事件或紧急状态。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旅游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6工作原则

资源整合,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属地救护,就近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

2.1领导机构

《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负责。

2.2应急联动机构

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市旅游委是市应急联动中心的联动单位,要充分发挥市应急联动中心作为市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联动平台作用,建立并加强与市外办、市公安、市消防、市卫生、市交通、市铁路、市民航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

2.3指挥机构

成立市旅游应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的预防和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决策、指挥、协调机构。市旅游应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旅游委、市外办、市公安、市卫生等成员单位组成,组长由市政府领导担任,下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针对特大和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对危机进行影响分析;对灾害进行分级分类;制定危机处理和控制策略;危机后恢复或重建策略;确定对媒体的宣传口径和对内部的沟通要点;制订各部门的协同方式;实现联合资源调度。

2.3.1市旅游应急办公室

市旅游应急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委。

主要职责是:在危机各阶段负责信息沟通,包括从其他政府部门获取和验证危机或预警信息、建立与媒体和公众的沟通等;牵头落实旅游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措施。

市旅游应急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内设联络员若干,分别负责政府部门间的沟通、与当事旅游企业的沟通、与公众的信息沟通(媒体信息)。编制联络员通讯录,内容包括姓名、所在单位、部门、职务、家庭电话、手机号码、在小组中的角色和主要责任。

2.3.2成员单位及职责

(1)市旅游委:负责牵头落实旅游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措施,负责信息沟通。

(2)事发地政府:负责做好协助安抚、救援游客工作。

(3)事故单位:及时报告,即时处置。

(4)市公安局:负责提供涉及旅游安全的相关预警信息,事故发生地的治安、交通疏导等工作。

(5)市消防局:负责对涉及消防的旅游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和重大旅游活动、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

(6)市卫生局:负责提供涉及旅游卫生安全的相关信息,及时组织救治和运送受伤游客。

(7)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旅游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救援工作,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8)市政府外办:负责提供涉外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协助涉外旅游事故的处理工作。

(9)市新闻办、市文广局、文广集团:负责旅游事故对外新闻工作。

(10)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负责协调、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储备、生产和调度、供应。

(11)市财政局:负责管理和拨付旅游突发事件预警与应急处置保障资金。

(12)市交通局:负责提供涉及轨道、公路旅游交通安全的预警信息,组织应急处置物资和人员的交通运输保障,协助相关旅游事故的处理工作。

(13)铁路局:负责提供涉及旅游铁路交通安全的预警信息,组织相关应急处置物资和人员的交通运输保障,协助相关旅游事故的处理工作。

(14)民航华东管理局、东航、上航:负责提供涉及旅游飞行交通安全的预警信息,组织相关应急处置物资和人员的交通运输保障,协助相关旅游事故的处理工作。

(15)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旅游气象安全预警信息。

(16)海事局:负责提供涉及水上旅游安全的预警信息,组织、指挥水上旅游人命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17)市海洋局:负责提供涉及海洋旅游安全的预警信息,协助相关旅游事故的处理工作。

(18)市民政局:协调做好旅游事故中死亡人员尸体处理、殡葬等工作。

(19)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各类旅游活动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协助相关安全事故的救援调查工作。

(20)市工商局:负责对旅游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执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1)市市容环卫局:负责旅游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清洁。

(22)市地震局:负责及时提供地震预警信息,专业救援协助。

(23)市合作交流办:协助处理发生在市外的旅游突发事件。

(24)市办:负责提供涉及旅游的上访信息,协助处理旅游。

(22)其他相关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2.4工作机构

2.4.1市旅游委

市旅游委是市政府主管旅游行业的职能部门,也是本市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之一,其主要职责是:在特大和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中,负责牵头落实旅游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措施,负责信息沟通;在较大和一般旅游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中,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危及旅游者安全的信息,适时旅游预警,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2.4.2区(县)旅游应急机构

区(县)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相应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机构,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兼职人员,对有关突发事件进行监测,负责处理由本区(县)负责的旅游突发事件,协助和落实处理涉及本区(县)的特大和重大旅游突发事件。

2.4.3旅游企业应急机构

各类旅游企业都应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预警网络,配备专、兼职人员,对有关突发事件进行监测,负责处理涉及本企业的旅游突发事件。

3、预警

3.1预警信息

为实现旅游的危机预警,应重点对以下信息源进行信息收集:旅游接待量和流量情况的信息、公共安全信息、公共卫生信息、旅游投诉信息、灾害或灾害预警信息(气象、水文、海洋、地质等)、市应急联动中心的相关信息、国务院相关单位信息(外交、安全、民航等)、国家旅游局的相关信息、各类媒体的相关信息。

3.2旅游突发事件常规数据库

市旅游委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常规数据库,各有关单位应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旅游突发事件常规数据库建设。常规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

(1)可能诱发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信息;

(2)旅游目的地主要危险源的种类、特性、数量、分布及有关内容;

(3)潜在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类型及影响区域;

(4)严重损害游客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的类型、影响区域及后果;

(5)旅游救援力量的组成及其分布,应急设施和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及分布,上级救援机构或相邻地区可用的应急资源;

(6)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7)数据库其它内容由各专项应急预案分别作出规定。

3.3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市、区(县)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机构、旅游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旅游预警信息和突发事件,旅游突发事件要在2个小时内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旅游突发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单位或个人报告旅游预警信息和突发事件可以采用到应急机构现场报告、电话报告、邮件报告、信件报告等多种形式,选择报告形式一定要以报告信息的及时、准确为前提。

市、区(县)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及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机构、旅游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其它与旅游突发事件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应设立并公布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必须受理旅游预警信息和突发事件报告。

市、区(县)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或应急机构接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确认,同时组织力量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对于特大和重大旅游突发事件要在1小时内向市旅游委报告。一旦发生特大和重大旅游突发事件,市旅游委必须在1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口头报告,在2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告;特大、特殊情况信息,必须立即报告。

3.4信息报告内容

3.4.1受理责任主体信息报告内容

受理责任主体在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报告旅游突发事件时,应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范围、性质、动态、影响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3.4.2旅游企业信息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后的首次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情况;事故接待单位及与事故有关的其他单位;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2)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报告内容包括:伤亡情况及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团名、护照号码;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原因的分析;有关方面的反映和要求;其他需要请示或报告的事项。

(3)事故处理结束后,报告单位需认真总结事故发生和处理的情况,并做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及处理、善后及赔偿情况;事故原因与责任;事故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有关方面及事故家属的反映;事故遗留问题及其他。

3.5预警级别

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预警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级别,依次用蓝色(标注相关信息)、黄色(提示注意事项)、橙色(劝告不要前往)和红色(警告不要前往)进行预警。法律、法规对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级别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旅游委根据有关规定,对旅游突发事件预警级别进行研判,必要时上报市人民政府进行研判。

市旅游委在进行研判的过程中应当听取危机管理专家的意见,并且参考国内外以往旅游危机预警及处理案例,力求进行准确的预警。

市旅游委应当协同区(县)旅游危机预警工作机构及时、持续地跟踪旅游危机的发展和演变,及时调整旅游危机报警级别。对旅游预警工作的得失及时做好记录和备案,对于目前的旅游危机识别模式、预警机制和预警手段进行及时反思和调整。

3.6预警的

旅游突发事件的预警,根据《市旅游条例》由市旅游委负责向全市。

预警内容包括: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起止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等。

旅游突发事件预警公告、调整和解除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应当采取针对性的公告方式,旅行社、景区景点、宾馆等旅游企业要对本企业接待的相关游客和员工逐人通知。

市旅游委可以根据事态的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有关情况证明旅游突发事件不会发生后,应当宣布解除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7预警响应

进入预警期后,有关应急和监测机构、市、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监控防范措施,监测、防止不利事态的发生、发展;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积极履行职责。

可以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向社会宣传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知识;

(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旅游事件危害的游客和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3)要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

(5)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市旅游应急办对接报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与判定,1小时内作出等级判断和启动相应应急处置预案的决定,特大(I级)和重大(II级)旅游突发事件的确定和预案的启动须报请市旅游应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决定。

4.2分级响应

4.2.1特大(I级)和重大(II级)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特大(I级)和重大(II级)旅游突发事件,应在市旅游应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指挥下启动市级处置预案进行处置。根据突发旅游危机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采取如下对策:

(1)对事发地区、县旅游应急机构作出具体的处置指示,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信息,协调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

(3)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

(4)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市政府给予支持。

同时,市旅游应急办应加强与事发地和有关方面的联系,掌握事件动态信息,为市旅游应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决策提出参考意见;及时将其应急决定传达到事发地相关应急机构、部门和单位,并督办落实情况;发生在市外的,应及时与发生地的应急机构取得联系,了解和掌握事件信息,协调救援。

4.2.2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旅游突发事件,应在市旅游委指挥下启动区、县级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旅游突发危机发生后,事发地区县旅游应急机构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努力减少损失。同时组织力量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进行评估,并立即向市旅游委报告。

市旅游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应对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

(4)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的其他区、县旅游应急机构;

(7)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

4.3分类响应

4.3.1旅游企业遇到突发事故后,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现场人员应当立即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归口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2)会同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严格保护现场;

(3)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抢救、调查,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稳定群众,控制事态;

(4)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及时将现场的有关情况向市旅委报告,做好善后处理事宜。

4.3.2饭店发生食品中毒事故时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立即将患者送往就近或指定医院就医;

(2)立即向食品监督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做好食品48

小时留样,同时向市旅游委值班室报告;

(3)饭店成立事故处理小组,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根据食品监督部门对事故原因的判断,如系人为投毒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4.3.3旅馆发生火灾事故时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立即报警,并组织疏散住宿客人;

(2)利用旅馆及就近消防设施进行灭火;

(3)保护现场,配合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4.3.4处理外国旅游者重大伤亡事故时,还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立即通过外事管理部门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和组团单位;

(2)为前来了解、处理事故的外国使领馆人员和组团单位及伤亡者家属提供方便;

(3)与有关部门协调,为国际急救组织前来参与对在国外投保的旅游者(团)的伤亡处理提供方便;

(4)对在华死亡的外国旅游者严格按照外交部《外国人在华死亡后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5)对于外国旅游者的赔偿,按照国家有关保险规定妥善处理。

4.3.5饭店发生电话骚扰时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饭店对外公布的电话总机,当遇有敲诈、恐吓或人员电话宣传等骚扰时:

(1)饭店总机值机员应利用来电显示装置,准确记下来电号码,并启动录音装置,对来电进行录音,以供有关部门查找跟踪之用;

(2)总机值机员在完成上述步骤后应果断挂断电话;

(3)总机值机员应立即向饭店安保值班经理报告事件的发生。报告的内容包含:骚扰来电的时间、骚扰来电的形式(播放录音或言语)、骚扰来电的号码;

(4)安保值班经理在接到报告后,应作书面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地公安110报警,同时将处置情况报市旅游委值班室。

4.3.6旅游重大活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按“市旅游重大活动危机事件应急预案”处置。

4.4现场处置

4.4.1旅游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

旅游应急预案启动后,可以成立旅游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按照旅游突发事件的等级,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相应旅游应急机构的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应急机构、联动单位、事发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可下设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4.4.2现场指挥部的职责

(1)执行各项应急决策和命令;

(2)组织协调现场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物资保障等;

(3)及时掌握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4)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领导和指挥机构报告;

(5)迅速控制事态,做好疏散安置工作,安抚游客,稳定群众;

(6)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事件出现“放大效应”;

(7)尽快恢复正常旅游秩序。

4.5信息

市旅游应急办负责统一旅游突发事件相关信息,负责对旅游突发事件现场媒体活动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

发生重特大旅游突发事件时,市政府新闻主管部门负责媒体管理、协调和指导,统一对外信息。

4.6应急结束

4.6.1市旅游应急办确认旅游突发危机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应宣布应急结束。特大(I级)和重大(II级)旅游突发事件应向市旅游应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由市旅游应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宣布应急结束。

46.2应急结束后,突发事件事发生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主要旅游企业应在1周内向市旅游应急办提交突发事件处置情况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概况、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处置情况、引发事件的原因初步分析、善后处理情况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等。对重特大旅游突发事件处置情况专题报告,由市旅游应急办分别向市政府和国家旅游局报告。

5、后期处置

5.1善后工作

各级旅游应急机构和相关企业单位负责旅游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现场清理、人员安置与补偿、恢复旅游正常秩序等。

5.2保险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应按照保险合同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和保险理赔工作。

5.3调查与评估

各级旅游应急机构会同事发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单位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水上搜救等抢险救援专业队伍是旅游突发事件的主要救助力量;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精干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市旅游委牵头组建市旅游援助中心;各类旅游企业也要有专兼职的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人员。

6.2通讯保障

完善现有遍及全市各区县、相关部门和旅游企业的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通讯网络。

6.3紧急安置场所保障

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紧急安置场所纳入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旅游住宿能力信息库,确保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时游客安置。

6.4旅游交通运输保障

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交通部门、旅游交通企业合理储备、配置和使用应急运输力量,建立旅游交通运输能力动态数据库,掌握各类旅游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形成快速、高效、顺畅、协调的应急运输系统。

6.5社会动员保障

建立和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社会动员机制,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骨干,旅游企业应急力量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的旅游应急动员机制。

6.6经费保障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安(含交警、治安、消防部门)和就近的医疗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无条件携带相关设备赶赴现场施救;抢救费用由事件相关方先行无条件垫付,待事故责任确认后,按规定由相关责任方承担。

推广旅游保险,旅游企业应投保责任险,倡导游客投保意外险。

市财政每年向市旅游委拨付一部分资金,用于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体系,保障重特大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支出需要。

7、监督管理

7.1宣传教育和培训

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和单位、各类旅游企业应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旅游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积极组织有关法规和旅游突发事件预警与应急预案的培训,增强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行业与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7.2分级制定应急预案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统一应急预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完整、健全的旅游应急体系,并进行必要的实际演练。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修改完善本级应急预案,努力提高其科学性、实用性。

7.3预案演练

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各类旅游企业应制订旅游预警与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并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开展旅游预警与应急联动处置的综合演练或专项演练。各联动单位和各类旅游企业负责本单位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力量的训练,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预警与应急预案,提高对旅游突发事件的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

7.4监督检查与奖惩

对在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或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个人所在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对在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中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由主管部门、个人所在单位视情给予行政处分。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和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7.5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本预案的实施细则。

旅行安全预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旅行社;突发事件;生命周期;应急管理

2019年共27万条突发事件预警,覆盖关系国计民生的18个领域,包括地震、台风、车祸、食品安全等多种突发事件,其中黄色预警达到56.5%,较严重预警超过一半,对我国的经济、政治、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破坏[1]。而旅游业作为一个综合性产业,涉及餐饮、住宿、交通等多个环节,这些突发事件给旅游业带来的经济损失也是不容忽视的。作为供应链的中心环节,受影响严重的旅行社不能维持日常经营,濒临破产。旅行社如何应对多样的突发事件、应对的成效如何,是旅行社以及学者需要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国内关于应急管理的研究起步较晚,从知网已发表的文献数量来看,2000年以前每年发表的关于应急管理的文献长期低于400篇,在2003年非典之后,应急管理的研究得到飞速发展,2005年的发文量靠近1000篇,到2019年相关文献数量已经达到4600余篇。目前国内外学者关于应急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应急管理模型构建[2]、应急管理体系[3]、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评价[4]、公共突发事件[5-8]等几方面,研究对象从特定企业到某一行业再到国家层面,研究内容越来越深入,越来越细化,但大部分学者比较关注化学化工、能源等制造业企业,对旅游企业应急管理的研究较少。

一我国旅行社应急管理现状

(一)旅行社危机意识薄弱

国内虽然也发生了不少突发事件,但是其影响地区以及程度都相对较小,旅行社长期处在相对较稳定的社会环境之中,危机意识较薄弱,缺少必要的物质和思想准备,更加缺少相应的防范措施。在突发事件爆发初期,大部分旅行社对危机的嗅觉并不灵敏,并没有采取应有的措施,还在正常组织旅游活动。直到事件全面爆发后,旅行社才开始着手制订相关处理方案。由于这些应急处置方案制订较被动,整体略显粗糙,降低了实施效率。

(二)旅行社以小型企业为主,抗风险能力弱

突发事件爆发后,对景区、酒店、餐饮等企业会造成很大的冲击,但旅行社业成为受影响的主体。从旅行社的结构来看,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旅行社总数为38943家,但其中80%以上均为小微企业,加之旅行社依赖现金流的特性,其抗风险能力较弱。另外一些大型旅行社(包含OTA企业)发展多种经营模式,如旅游+金融模式,资金被占用率高,经营状况问题较大,2020年2月时百程网宣布破产清算,国内旅行社面对重大突发事件时,生存能力堪忧。

(三)旅行社应急管理体系不完善

旅行社是大生产的行业,合作的企业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多个行业,加之有大量兼职员工分散在外,员工的流动性大,所以长期以来旅行社的管理松散,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应急管体系的构建更存在较大问题。从旅行社的组织结构来看,很少设立应急管理部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团队的组建随意性高,组织体系不健全;从旅行社的制度来看,旅行社根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综合应急预案,但是缺乏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编制专项应急预案,不能根据事件类别和严重程度,选择相应的处置方案;最后旅行社不能为应急事件处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系统,应急资金和人力资源都不充足。

(四)旅行社应急处理以政府为主导

目前我国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是以政府部门为主导,主要涉及部门如下:文化和旅游局、公安厅、卫生计委、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民政厅、财政厅等,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由不同的级别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响应,并协调指导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其主要处理流程可分为以下四个部分。一是应急预警,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成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订符合地区情况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预告信息,本地区旅游警示;逐级上报突发事件情况,文化和旅游部根据地方上报的资料,由国务院批准,向国内旅游警告或者禁止令。二是应急救援,依据突出事件的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由相应政府领导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I级事件时,文化和旅游部和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启动预案,由省级人民政府领导部署相应工作;依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启动相应的处置程序;相应政府部门应急救援联系方式,核查相关的新闻报道。三是善后工作,及时向本地以及上级机构汇报情况,对相关场所进行再检查,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四是应急演练,围绕旅游突发事件进行培训和演练,保证参与人员熟悉相关知识,保证信息通畅,各部门合作顺畅。

二旅行社应急管理体系构建

生命周期是指事物的出生、成长、衰老到死亡的过程,突发事件的出现到消亡经历的过程符合这一规律,所以生命周期理论被运用到突发事件的分析中来,将突发事件定义为三阶段模型、四阶段模型、五阶段模型等。本文根据三阶段理论,针对突发事件的事前阶段、事中阶段、事后阶段的不同需求,设计旅行社的应急管理系统。

(一)事前阶段

由于旅游突发事件诱发因素众多,旅行社业务又涉及多个领域,因此在事件发生之前是难以预测。为了降低突发事件的影响,旅行社应预先做好应对准备。1制订应急管理预案旅行社需要依据自己的产品特征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类,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有效的应急预案是高效处理突发事件的前提,因此,在应急预案中,需要对可利用的人、物、资金等进行合理配置。应急预案制定完成后,需要依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定期更新,并安排培训和演练,检验应急预案是否存在明显漏洞,也保障参与人员熟悉相关内容。2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为了保障在突发事件中的决策传达和沟通顺畅,在旅行社内部应完善应急管理组织架构,应急管理的组织结构可采用最简单的直线制,自上而下依次设置负责决策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上传下达的应急办公室以及负责执行的应急管理员工。应急管理的组织架构应适应旅行社的规模大小,小型旅行社可缩短层级,灵活选择本公司的应急管理体制。3建立数字预警系统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旅行社拥有自己的数据库,旅行社可以此为基础,收集企业的内外部信息,对自身展开定期的自我风险评估,预防自身风险。还可将自己上游供应商地接社、景区、交通企业和下游旅游者的数据录入数据库,建立风险异常提醒系统,以便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二)事中阶段

突发事件爆发后,合理的应急反应可以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并赢得旅游者及社会的认可,但是不当的反应会加重突发事件的破坏力。1保障信息沟通顺畅突发事件爆发初期,信息混乱,旅行社需要处理好信息获得和信息传达两个方面的问题。获得全面且准确的信息能帮助应急指挥小组做出正确的决策,更高效的处理突发事件。这就要旅行社与旅游主管部门、应急处理部门等政府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关注事件的最新动态,若突发事件涉及本社团队,更要保持密切联系,掌握一手信息。作为旅游供应链的中间环节,上下游端都想要获得旅行社应对措施。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后,部分大型OTA企业未能妥善处理信息传达的问题,引发旅游者的大量投诉。因此,旅行社需要设立对外沟通部门,及时解答旅游者问题,给出解决方案。大型旅行社还需要与各大媒体保持联系,将最新消息通过更多途径传播给大众,消除因消息传达不全面引发的误解。2积极采取救援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选择相应的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安置受伤的游客,做好安抚工作并对旅游者进行补偿和心理疏导。如果突发事件已经超出旅行社的应对能力,应及时向旅游主管部门报告。旅行社除了需要尽力应对与本公司遇到的突发事件,还需要履行社会责任,利用旅行社掌握的众多资源,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形成整体的应急助力。

(三)事后阶段

安全需要是旅游者心理的基本需要,旅游突发事件之后安全需要将成为旅游者首要关注的因素,因此在事后阶段,旅行社恢复旅游者旅游信心的应对措施也是不容忽视的。1参与旅游市场恢复在突发事件结束之后,政府部门要承担尽快重建旅游目的地责任,恢复旅游目的地的接待能力。旅行社作为旅游业的三驾马车之一,也是重要的社会力量,应该积极参与到旅游市场恢复中来,积极帮助旅游目的地宣传,重新树立旅游目的地安全的形象,帮助游客建立出游信心;同时还要加大促销力度,吸引更多游客参与旅游活动。2合理调配旅游产品在经历过突发事件之后,旅游者的旅游偏好会发生一些变化,旅行社需要关注旅游者的新需求,创新旅游产品,激发旅游动机;部分旅游目的地未能从突发事件中恢复过来,旅行社也应及时调整自己的主营业务,开发其他目的地的旅游产品。

三旅行社应急管理系统落实的保障措施

(一)倡导法治,完善应急法律体系

法律是治国的前提,也是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依据。首先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条款,现有针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律条款较少,国家职能部门应根据旅游业特性,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职工和游客健康监测制度、信息化建设制度、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等,编制具有较强实用性的应急管理法规。其次,细化现有相关法律法规,现有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内容是关于突发事件界定以及行政部门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缺乏针对旅游企业具体行为规范,需要针对不同旅游企业和不同类型事件,制订详细的法律法规条款,对企业形成可操作性的指导。

(二)责任落实,健全应急管理考核机制

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与应急流程培训,培养员工的责任意识,明晰岗位职责;做好应急督导检查工作,对重要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设立应急管理工作目标,对应急效果进行考核,包括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信息预警情况、应急组织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物资储备情况、应急工作落实情况等等,根据考核结果,完善奖惩制度,通过健全的应急管理考核制度,保障应急管理落实到位。

(三)构建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信息收集

目前很多旅行社都在建立自己的信息系统,让信息系统中的大量数据成为决策的依据。而旅游突发事件涉及的范围广、诱发因素多,因此要建立科学有效预警系统,需要构建信息共享平台,拓宽数据来源,收集多方信息,弥补信息不全面导致不能及时遏制突发事件扩大化,以便于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对各类旅游突发事件进行危机分析、预测和评估处理。另外,可以从信息平台中大量数据中提取关键信息,预测事件走向,给政府部门、合作企业、旅游者等相关的信息需求者,便于决策者获得全面的信息,做作更合理的决策,帮助旅游者获得一手的旅游目的地信息,助力旅游业恢复。

四结语

突发事件会给旅游业带来重大的影响,旅游企业若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会出现旅游者投诉的现象,更会出现旅行社倒闭的情况。基于目前旅游应急管理存在旅行社以小型企业为主,危机意识薄弱,应急管理体系不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等诸多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基于生命周期理论,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事前阶段,制定应急管理预案、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数字预警系统;事中阶段,保障信息沟通顺畅、积极采取救援措施、有序组织复工复产;事后阶段,参与旅游市场恢复、合理调整旅游产品。最后从法律、信息平台和旅行社自身三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未来,对于应急预案编制绩效评估、应急救援效能、应急协同运行机制等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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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伟.我国旅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模型的构建[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5,11(9):120-125.

[3]叶鹏,丁鼎,张雪英.大数据驱动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研究[J].电子政务,2017,(8):84-91.

[4]张鹏,兰月新,李昊青,等.突发事件网络谣言危机预警及模拟仿真研究[J].现代情报,2019,39(12):101-108,137.

[5]夏杰长,丰晓旭.肺炎疫情对旅游业的冲击与对策[J].中国流通经济,2020,34(3):3-10.

[6]王薇,曹亚.基于BP神经网络的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评价[J].科技管理研究,2018,(19):75-80.

[7]何月美,邹永广.旅游突发事件公共治理网络结构特征研究[J].旅游学刊,2019,34(4):51-65.

旅行安全预案范文第4篇

在两国旅游往来人数的持续迅猛增长同时,近年来两国旅游往来也遭遇了许多突发事件。如中国公民赴泰旅游遭到安全、服务质量等问题,受到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政局动荡等制约,造成中国游客滞留、暂停或被迫取消行程等;也有在中国旅游的泰国游客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泰国政治局势动荡使旅游受阻,游客时常面对赴泰旅游安全警示,因而产生了“泰国旅游安全吗?”的疑惑。在两国游客往来日益频繁的今天,探索中泰两国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合作机制不仅有助于中泰两国联防联控,共同应对旅游突发事件,提升处置水平,而且有助于中泰两国营造安全的旅游环境,让两国游客能够更加安全、自由往来。

一 相关研究综述

境内外发生的各种复杂的旅游突发事件,使旅游安全的不确定性愈发凸显,迫切需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合作机制。国外关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比较早,且成熟。1979年4月,美国成立了联邦应急管理局(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FEMA),经过不断的发展与完善,美国形成了联邦、州、县、市、社区5个层次的应急管理与响应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标准运行的机制,贯穿于减灾(Reduction)、预警(Readiness)、响应(Response) 和恢复(Recovery)四个阶段,能够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的公共事件[1]202-206。日本也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综合性应急管理机制,日本的灾害救援体系由消防、警察、自卫队和医疗机构所组成,负责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各种救灾抢险、灾区治安维护等灾害救援任务。通过良好的应急教育和防灾演练,训练决策人员和组织的应急能力,使公众能训练有素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2]46-49。其他国家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也较完善,但针对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Tourism Emergency Mechanism)理论研究还较少,相关的研究以案例和实证分析为主。如Stafford等学者探索了饭店业应对恐怖主义的危机管理和恢复策略[3]27-40。King等研究了小岛旅游地的危机管理和危机恢复战略[4]37-45。Ritchie对危机发生时利益相关者的战略合作进行了深入探索[5]669-683。Tsai等则基于旅游业危机评价信息,以台湾岛为例研究了地震灾害管理机制[6]470-481。我国旅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起步晚,尚未形成较完整的应急管理体系,且未与其他国家应急合作处置旅游突发事件。但在当前中泰旅游突发事件频发的形势下,研究中国游客赴泰旅游与泰国游客在中国旅游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类型和一般特征,搭建中泰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合作机制,提高驾驭和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中泰游客安全、自由往来,保障中泰旅游业安全、稳定发展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 中泰旅游突发事件特征与应急处置现状

(一)中泰旅游突发事件的特征

旅游突发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游客伤亡事件。旅游突发事件类型繁多,涉及面较广,贯穿于旅游业的方方面面。本研究通过对近年来,泰国游客在中国旅游与中国游客在泰国旅游发生的典型突发事件进行案例分析,如表1所示,剖析两国旅游突发事件的特征及一般规律。

通过对网络、报纸等媒体报道的中泰两国游客相互往来发生的典型突发事件进行搜集和整理,发现仅2008年底至2012年初,泰国游客在中国旅游因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人数较少,而中国游客在泰国旅游因政治局势动荡、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导致9人死亡、57人受伤,同时还因政局影响,致使游客多次行程受阻或被迫取消等。深入分析有以下特征:

1.泰国游客中国旅游突发事件特征

在泰国游客中国旅游方面,产生突发事件的特征主要有:(1)自然灾害因素对泰国游客赴中国旅游影响较少,但不容忽视。共搜集到1起自然灾害影响案例,受暴雨、洪灾、泥石流、滑坡、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影响是制约泰国游客在中国旅游的主要因素。(2)公共卫生事件影响面广。SARS、甲流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影响泰国来华旅客的重要因素,此类事件蔓延迅速、扩散范围大、且易演化升级,往往是备受旅游业界关注的问题。(3)社会文化差异是需要重视的内容。因中泰社会体制、文化存在差异,社会转型加速、诚信缺失,各种传统好客文化逐渐消逝,游客出外旅游遇到困难往往无助,产生较大影响,不容忽视。(4)交通事故频发,伤亡严重。搜集的6起案例中,有2起是受天气、道路、车辆以及驾驶人员经验技术等多因素,造成的交通事故,导致游客伤亡惨重。总体上看,泰国游客在中国旅游发生的安全事故较少,中国是比较安全的旅游目的地(国),备受境内外游客青睐。

2.中国游客泰国旅游突发事件特征

泰国是中国游客的重要旅游目的地,游客人数迅速增长,中国游客赴泰旅游发生的突发事件接二连三,造成大量的人身、财产损失。从中国游客在泰国旅游发生的突发事件来看,主要特征有:(1)政局不稳定,影响游客安全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泰国政治局势动荡不平,骚乱不断,政府时常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外交部、驻外使馆、国家旅游局等部门经常发出警示,提醒在泰中国游客和拟赴泰的游客注意安全,视情推迟行期。(2)自然灾害突发,影响面大。泰国地处东南亚地区,受强台风、热带风暴、洪灾等自然灾害影响较大,泰国所受的自然灾害也是制约泰国旅游业发展和游客安全的重要因素。(3)交通事故频发,损失惨重。交通事故是中国游客赴泰旅游突发事件的典型事件,造成游客伤亡最大,产生的交通问题主要是道路交通和度假地的交通事故。(4)恐怖袭击是影响游客安全难以预测的因素。泰国社会治安不稳定,恐怖袭击和绑架勒索事件也时常发生,也是影响中国游客赴泰的因素之一。(5)公共卫生事件时常发生,不容小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是重要制约因素,由于传播迅速、波及范围 广、易携带传染、造成的损失也较大。(5)游客自身等原因也需受到重视。因游客出游经历、防范意识、自救能力、文化差异等因素也会导致旅游突发事故。中国游客赴泰旅游对政局动荡、恐怖事件、疾病疫情和自然灾害等上述因素极为敏感,同时上述因素也是造成中国游客伤亡的基本因素,由此网络上时常出现游客在赴泰旅游前的疑惑:“泰国旅游安全吗?”

其次,在赴泰旅游突发事件案例中还可发现,中国游客赴泰旅游突发事件的时空特征明显:在时间方面,冬季赴泰旅游人次增加,突发事故也相应的增多;空间方面,中国游客赴泰国旅游的热点旅游地主要有:曼谷、芭堤雅中部地区、普吉、苏梅南部海岛,以及清迈泰北山地等,这些旅游胜地是中国游客的首选,也是突发事件的高发地。

此外,其他引发旅游突发事故的因素也应引起我国赴泰旅游的重视,如色情泛滥、吸毒和艾滋病的肆虐。泰国政府理应高度重视,不能因此产生收入而纵容、任其发展。中国旅游主管部门也需加强警示,中国赴泰游客更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采取保护措施。

(二)中泰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状

中泰两国旅游业经历了较长的发展期,各自遇到了诸多风险和安全事故,采取了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妥善处置了各种危机与挑战,积累了许多宝贵和可供借鉴的有益经验。通过分析相关文献资料[7-11],中泰两国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基本状况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清晰地看出,中泰两国在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预警信息、防控救援、善后恢复四方面的基本状况,由于中泰两国社会体制机制、经济发展状况、社会文化环境、突发事件的类型,以及旅游安全保障等存在异同,中泰两国政府和企业在应对旅游突发事件时,都有待进一步完善之处,也各有其独特做法和值得相互借鉴的经验。正因存有异同,且具有互补互促优势,故加强两国在应对旅游突发事件方面的合作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三 中泰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合作的基础分析

社会文化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应急监管部门、应急处置机制、应急保障体系等是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基础和保障。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合作应考虑双方在社会文化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应急监管部门、应急处置机制、应急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基础内容,表3就中泰两国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合作的基础进行了对比分析。

1.社会文化环境

近年来,中国从国家至地方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都加强了对旅游者和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力度,营造安全氛围,提高了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与应急技能,提升旅游者在旅游突发事件中的应急知识和防范技能。泰国政府首先在众多保障措施中,加强了重点区域、特别是机场的安全保卫措施,保障了交通枢纽的安全;其次,泰国旅游局官方设立的旅游服务专线电话,通往世界各国各地区,同时泰国旅游景区秩序井然,对游客有求必应,礼貌耐心,为游客提供便利、保障安全,显示了泰国旅游服务的日臻完善[8]18-23。

2.法律法规体系

SARS危机后,中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始编制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旅游局出台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地方、各级政府、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也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近年来,《旅游者安全保障办法》《旅游法》也即将出台,中国逐渐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旅游安全与应急法律法规体系。泰国政府不断加强旅游立法,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旅游管理法律法规,并适时地进行修改,形成了包括《旅游法》《全国环境质量提高与保护法》《旅馆法》《旅游与旅游导游法》《旅游和导游执业法》等比较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来推动和规范泰国旅游业的发展[8]。

3.应急监管部门

中国旅游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在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领导下,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级管理的体制。旅游业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一般应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善后处理组等,相关部门都参与进来。对于节假日的旅游安全与应急,从中央到地方都建有假日办,有近20个部门参加,是保证假日旅游安全的协调小组。泰国主管旅游业的最高机关是国家旅游委员会,泰国旅游局是旅游委员会领导下的旅游行政管理机构。泰国成立了一个专门委员会协助解决境外游客在泰国遇到的突发问题,并承诺将不断改善接待环境和服务质量,促使中国公民赴泰旅游市场在更好的环境中得到发展[9]382-383。

4.应急处置机制

中国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尚未建立完整的体系,在逐步探索健全。按照中国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我国将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旅游应急管理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制。泰国政府善于利用信息和传媒掌控和化解危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及时地、有针对性地信息,说明情况,制止流言、以正视听、降低恐慌心理[10]56-59。

5.应急保障体系

(1)保险保障。在旅游保险方面,从1990年至今,中国基本上形成了具有旅行社旅客责任险、旅游人身伤害险、旅游意外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救助保险等多险种的保险产品体系。泰国《旅游和导游执业法》专门规定了旅游保证金制度。旅游保证金的设立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防止由于旅游从业者对游客未提供应有的服务,或者是旅游经营者没有执行旅游业的规定而伤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9]382-383。泰国政府有关部门还制定了相关赔偿方案,以保护游客权益。

(2)技术保障。近年来,中国将现代导航卫星全球定位系统、自然灾害监测系统、交通事故监测系统、GPS动态跟踪监测技术、旅游动态信息系统等高新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应用于旅游安全风险预警,极大地提高了旅游风险预测的准确度和预警信息的及时性,有效避免了各种危机造成的损失。泰国相关部门在曼谷和北京等地共建立了10个热线服务中心,以方便游客在紧急情况下咨询联系,并保证即使发生了旅游突发事件也完全有能力妥善应对。泰国投资建立了海啸预警中心,该预警中心还将与所有东南亚国家共享[8]。

(3)资源整合。中国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卫生、军队等在应急救援中的作用,提高旅游突发事 件的部门间协同处置能力。同时还深化区域旅游安全协作,共同抵御旅游突发事件。泰国国家旅游委员会是由内务部、交通部、外交部、国家环境委员会、国家经济和发展委员会、立法委员会的高级官员和泰国航空公司总裁、泰国旅游局局长以及行业工会领袖等组成,整合了上述部门资源,共同促进旅游业发展[11]29-34。

四 中泰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从上文分析可知,中泰两国应对旅游突发事件具有相互合作的基础,存在着优势互补的潜力。为此,中泰两国应本着“循序渐进、合作共赢”的原则,当前,主要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加强合作,构建应急合作机制。

(一) 政府层面应急合作机制

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包括预防、预警、响应、控制和恢复五部分,互相协调,构成完整的动力系统[12]125-129。中泰两国在国家层面针对旅游突发事件进行合作,应以此为基础构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促使五个应急机制协调有效运行,在应对中泰两国突发事件中发挥作用。中泰两国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合作机制政府层面的合作机制及处置流程如图1所示。

1.应急预防机制

中泰两国采取积极措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风险,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两国在预防机制方面的合作通过建立中泰旅游合作备忘录、重大突发事件紧急与日常安全信息联络机制、组建应急指挥机构、制定双方应急预案和法制监督机制、确立官方信息沟通渠道和紧急磋商机制,建立应急信息处理中心,为双方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奠定基础。

2.应急预警机制

通过对突发事件信息的预防和预报,综合双方影响旅游安全的监测信息,并进行科学准确的判断,一旦突发事件有前兆,应预测其对旅游业造成影响程度提出警示,并及时将此信息通过外交部、驻外机构、使馆、国家旅游局等官方渠道速报预警信息,双方旅游主管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紧急发出旅游安全警示,提醒旅游企业和游客注意出游安全。

3.应急响应机制

旅游突发事件蔓延演化,中泰两国应急决策指挥中心应通过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平台,对应急信息监测数据认知,利用好旅游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处理平台和发挥智库支持作用,两国紧急磋商、分析事件的性质、类型、级别及影响,判断将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果断进行应急决策、启动响应机制,将信息上传下达,防止事态扩展、蔓延和升级。

4.应急控制机制

若旅游突发事件在不断演化、蔓延或扩散之时,需立即启动应急控制机制。两国游客在所在地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控制都需要两国共同协助、联合处置。通过外交部、驻外机构、国家旅游局动员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和力量,实施紧急救援,确保游客安全和局势稳定。在应急控制机制中,除了根据突发事件的局势进行控制外,还需对媒体进行合理控制,准确及时报道事件进展、处置救援情况以及事件消除。

5.应急恢复机制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过后,主要是善后协调、损失评估、事件调查和市场重振,恢复形象。要尽快恢复和进行评估总结,使两国旅游业正常运转。对于损失惨重的一方,应给予积极援助和提供扶持帮助,涉及游客损失惨重应加强磋商和沟通,并达成赔偿协议,消除疑虑,尽快恢复双方共同市场,维护两国旅游安全形象。

(二) 企业层面应急合作机制

当前两国游客通过旅行社组团往来的较多,两国旅行社建立了密切友好的合作关系,双方也有较稳定的业务往来,同时面对突发事件也进行了妥善处置,但依然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中泰两国旅游突发事件企业层面的应急合作机制及处置流程如图2所示。

1. 预警响应机制

企业层面主要双方旅行社根据接收外交部、驻外使馆、国家旅游局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并跟踪判断势态趋势对旅游行程和游客安全做出调整和预警。双方旅行社预警响应机制具体包括:依据官方的预警信息,通过旅行社出境动态信息系统了解出境游客的所处的位置和行程安排,双方相互配合做好信息监测和最新信息的接收,并视形势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预案后,根据官方的突发事件预警等级,进行风险识别,从而有计划地调整行程或取消行程或临时撤返回国。

2. 救援处置机制

双方的组团和地接旅行社作为突发事件的当事人和第一责任人,各自借助所在国(目的地)的力量实施全面的应急救援和处置。中泰两国旅行社救援处置机制的内容和程序主要包括:将事发现场信息报告所在国的驻外使馆,寻求帮助,同时在使馆的帮助下视突发事件的等级和程度将信息上报外交部、国家旅游局,以及当地相关部门,迅速实施救援。事故所在地相关部门应该积极配合旅行社实施救援和应急处置,同时双方国家旅游局等机构所派救援人员应密切配合,实施全面救助。旅行社协调配合,并跟踪事故进展,视情况报告团队游客家属。

3. 善后恢复机制

中泰两国旅行社之间的善后和恢复机制具体牵涉到以下五方面:一是突发事故后的调查,双方应实事求是地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二是双方旅行社应客观地对事件进行评估,准确评价事故损失和等级,以为事故赔偿提供依据;三是双方旅行社做好善后工作,依据各国的旅游保险等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安抚家属;四是双方旅行社需要根据官方的解除信息和处置现状,及时重振旅游市场,做好事故后的危机营销,重新树立安全形象;五是通过对突发事件的整个应急处置过程,分析双方遇到的问题、障碍等,从而进一步完善应急合作机制,不断使两国企业层面的应急合作更加有效、紧密。

六 结 语

中国历史文化悠久、人文底蕴深厚、自然山川秀美、世界奇观众多,吸引泰国游客纷至沓来;泰国南部的海滩、北部的山林、中部的历史古迹,也深深地招徕着中国游客,中泰两国具有共同的旅游市场,深化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势在必行。循序渐进地构建中泰两国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合作机制,保障中泰两国游客安全,尊重两国游客安全、自由往来的权利,是合作共赢的基础,也是开展其他领域广泛合作的重要推动力。

参考文献:

[1] 刘尚亮,沈惠璋,李 锋,等. 我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构建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0,(19).

[2]朱正威, 张 莹. 发达国家公共安全管理机制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

[3]Stafford G Yu L , Armoo A K.Crisis management and recovery: How Washington, DC hotels responded to terrorism. Cornell Hotel and Restaurant Administration Quarterly, 2002,43(5).

[4]King B, Berno T. Tourism and civil disturbances. An evaluation of recovery strategies in Fiji 1987–2000[J]. Journal of Hospitality and Tourism Management, 2002, 9(1).

[5]Brent W Ritchie. Chaos, Crises and Disasters: A Strategic App roach to Crisis Management in the Tourism Industry. Tourism Management, 2004, 2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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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本)[Z]. 2006.

[8]李瑞霞. 泰国对旅游危机的控制及其启示[J]. 东南亚纵横,2006,(12).

[9]陈国林. 浅谈泰国旅游管理法律制度[J]. 法制与社会,2008,(9).

[10]马腾飞,李见明. 泰国旅游危机中政府对信息和传媒的掌控能力分析[J]. 东南亚纵横,2006,(11).

旅行安全预案范文第5篇

2010年春节黄金周即将到来,根据省、市假日办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我区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假日旅游安全保障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管,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春节假日旅游市场安全平稳。

一是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自查整改,做好特种设备的检查、游乐设施的维修保养,以及旅游节庆活动安全预案的演练,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做好旅游车辆、游览环节的动态检查和维护,增强游览线路的沿线安全警示标识,严厉查处违章违规运营行为,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

三是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春节期间,旅游接待压力将会增大,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好灾害天气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助准备;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扩大安全宣传教育的范围,提高游客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同时,各单位要坚持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值守,确保联络畅通,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二、大力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各旅行社要加强对旅游合同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擅自降低约定标准、歧视性条款、超范围经营等不正当经营行为;各星级饭店要加强规范和管理,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禁止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严查假冒伪劣商品;各景区(点)要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杜绝导游无证上岗,引导文明服务。

三、进一步丰富活跃春节旅游市场

各单位要深入挖掘春节传统文化内涵,举办丰富多彩的旅游节庆活动,促进假日旅游市场繁荣,满足大众旅游消费需求。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组织推出民俗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等产品,倡导健康有益的假日旅游休闲生活,营造丰富活跃的假日旅游市场氛围。

四、认真做好假日旅游统计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旅游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的“黄金周”统计制度要求和市旅游局的统一部署,及时、准确、规范地向区旅游局报送有关统计信息。各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把好统计数据质量关,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五、努力做好假日应急救援工作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一是要加强黄金周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值班领导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二是要建立黄金周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好演练;三是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对黄金周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或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六、及早启动假日旅游相关工作

(一)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