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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

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

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范文第1篇

论文关键词 保障房 体系 房地产

保障房为保障性住房的简称,目前中央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准确定义是:政府为中低收人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今年来,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房的建设,为此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并取得不俗的成绩,“十一五”期间,我国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了1140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和36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10年又完成了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的任务,国务院还提出了“十二五“时期还准备建成保障房3600万套的任务。保障房工程事关民生,政府未来还将加大投入力度,我们要高度重视,正视保障房建设中的不足,在社会建设的条件下,积极探索保障房建设的新机制。

一、保障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保障房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执法力度不足

我国现行的保障政策都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的,虽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约束,《住房保障法》迟迟未能出台。而这些条例又主要是在指导思想、基本思路、总体操作规范和禁止事项上加以阐述,却将具体细则的制定寄望于积极性不是很高的地方政府和部门,由于地方对保障房的认识还不够,缺乏行动意愿,所以自然执行力度大打折扣,在制定具体的法律规范上怠于行使。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还存在着政策边界不够清晰、利益调节和退出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完善保障房法律制度,是保障房建设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有待提高

住房问题牵涉到民生,建设的保障房不仅关系到民众能“住有所居”,其质量还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安全。保障性住房与一般商品房不同,其本质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为了赚取利润,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的现象屡见不鲜,个别工程甚至还会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而缺乏监管,又造成了保障房施工、监理、验收环节存在质量把关不严的情况,保障房的质量安全隐患严重。

(三)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运营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规模不断加大,一直困扰保障房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方面存在的监督管理机制问题日益突出。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分房有一定难度。一些地方出现了骗租、骗购的情况。有的家庭收入增加了,但仍然不退出保障性住房,使得群众意见很大。如果监督管理不完善.就无法把保障房分配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中,无疑会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和不公平,引发群众不满,好事办成坏事。

(四)保障房建设资金紧缺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提出2011年全国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目标之后.今后5年我国将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的最新目标也浮出水面。届时,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章将达到20%,将有力缓解住房的压力。但要实现如此宏大的目标,资金的保障是少不了的。但目前我国的现状,一方面许多城市目前的财政能力较弱,无法全面保证住房保障资金的需要。其一,地方融资平台负债率高。截至2011年1月的数据显示。各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存量总规模高达6万亿元人民币,其中政信合作贷款的存量规模约3563亿元人民币。其二,金融体系也不健全,不可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其三,财政资金支出的重点依然是经济建设,和社会保障领域所需的服务型财政体制相距甚远。另一方面是社会融资渠道难,保障房建设难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房建设本身有投资大、收益低、投资回收期长特点。这些特点,都决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发放此类贷款积极性不高,保障房建设的资金捉襟见肘。

(五)保障房建设土地供应不足

保障房建设除要有充足的资金支持外,用地保障一样不容忽视,但我国现在用于保障房建设的土地,明显供应不足。一方面政府安排用于保障房建设的土地少,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资料显示,全国30个省的保障房土地供应安排也只有2.47万公顷,只占住房用地的19.7%。而过去五年共批用建设用地达到3300多万亩,用在保障房上的却微乎其微。另一方面政府想方设法想减少保障房用地,增加土地出让收入。现阶段各级政府受土地财政影响较大,在保障房用地审批方面力度不足,个别地方还存在着想尽办法减少直接政府供地用于保障房的单独建设,增加土地出让金取得渠道的情况。

(六)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布局不合理,管理水平有待改善

现阶段,大多数保障性住房项目都修建在交通不便的郊区。在进行保障房建设的同时,政府往往都忽视了如市场、学校、商场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开发,保障房人居环境不成熟。而保障房建成后,对小区物业管理这块的关注太少,往往没有委托成熟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致使物业管水平低,屡有犯罪行为发生。这种规划布局对民众的出行和生活都带来极大的不便。这些因素都让很多人购买了保障房的人不愿意住到保障房里去。以广州为例,现在大多数的保障房一般都建在与佛山交界的金沙洲,保障房大批建成后,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没能跟上,道路建设滞后、公交配套不齐全,致使民众出行市区要至少一个小时,极为不便;学校配套不齐全,大量保障房居民的子女上学问题也没能得到解决,适龄上学问题饱受考验;市场配套不齐全,致使当地菜价畸高,民众生活不便利,许多居民都不愿意搬进去住,造成大量保障房的空置。

(七)各地政府官员认识不够,积极性不强

“土地财政”是地方政府经济的主要来源,加强保障房建设,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影响到地方政府的收益。追逐利益的自然属性,再加上缺乏明确的问责机制,地方政府建设保障房的积极性一直提不起来。虽然政策推进力度很大,但都是风声大雨点小,实际保障房完工率不容乐观。2009年9月,全国人大财经委的调研显示,截至当年8月底,各地保障房完成任务率只有当年规划的23%。2009年,广州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截至当年10月的投资完成率只有26.5%。截至2010年l0月初,佛山市该年计划建设的1600套保障性住房开工率仅有65%,竣工率仅为10%。根据2010年12月深圳市住建局公布的信息,“十一五”规划中原本计划筹建16.9万套保障性住房,目前竣率仅为12%。如此缓慢的工程进度不仅缘于一些客观的条件限制,还受制于一些主观因素,那便是地方政府对保障房建设的认识不够。没有向发展经济.做大GDP一样的热情和积极性。

二、在社会建设条件下,政府推进保障房建设的对策

(一)尽快完善保障房建设的法律体系

政府应高度重视保障房的立法工作,制定并尽快出台《住房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完善保障房建设的法律体系,使保障房建设能做到有法可依,责任明确。要做到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建立起一个长期的、稳定增长的保障性住房资金投入机制和有效的监管机制,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消费等环节加以规范,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目标,加强考核监督。

(二)建立稳定、多元支持保障房建设的住房融资机制

要确保保障房计划的顺利开展,重中之重就是保证有足够的资金予以支持。既然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作为具有社会公共产品属性的保障房,其建设资金应主要由政府财政来承担。因此,应建立以财政预算为主、多渠道的资金筹措机制。中央政府在加大财政投入,地方政府在确保土地收益首先用于保障房建设支出的同时,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弥补政府财力不足。也可以充分利用社会闲散住房,租住给居住困难家庭,政府通过补贴、减免税费等,给房主一定补偿。

(三)探索科学的土地出让模式,合理规划,科学利用土地资源

现行“招拍挂”的土地出让模式,指的是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国有土地。推行这种价高者得的卖地方式,增加了保障房的开发成本,政府应该改革这种“招拍挂”的土地出让模式,探索科学的土地出让模式。笔者认为,未来土地出让可以尝试采用“限房价、竞地价”、的模式进行土地出让。土地的供应不仅要保证供地规模,同时要合理规划,确保供应符合社会公平,严禁将保障房全部安置在地段偏远,交通不便和基础设施极不完善的地方。考虑到我国土地资源稀缺,保障房建设应采取科学、创新的手段合理利用土地,鼓励先进技术的发明和设计规划的创新,住宅功能性的新挖掘,实现土地高效、高质量的满足居民的住宅需求。

(四)健全保障房的退出机制

健全保障房的退出机制,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平,维护民众的合法利益。完善退出机制就要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管理,建议尽快制定《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办法》,同时建立以下制度:一是建立保障性住房需求预约登记制,充分了解城市居民住房保障需求状况,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建立一支住房保障执法稽查队伍,依法执行保障性住房腾退管理的权利;三是完善系统管理制度,完善对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的管理;四是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和收入申报制度,对财产不再满足申请保障房范围的人员进行定期的清理;五是建立申请对象的集体审批制度,吸收城镇居民参与保障性住房分配的监督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开、公平与公正。

(五)加强监管力度,提高保障房质量

保障房是民心工程,民心的得失是衡量保障房施工管理威败的关键。因此,要充分调动监管机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创新管理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保障房施工管理的质量和水平。首先,要设立专门的保障旁施工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保障房施工管理机构是解决保障房施工管理管理主体失位的关键。政府要在保障房管理初构设置专门的施工管理机构,抽调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有高度责任感、工作态度认真灸责的同志组成,由专设部门对保障房进行施工管理,真正承担起保障房施工监管的重任。其次,不断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就要在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上狠下工夫。不但要加强自身管理专业知识的更新与学习,还要统筹学习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与施工管理密切相关的专业知识,用知识把管理人员武装起来。最后,管理理念要进行创新。进行管理手段的创新是加强保障房施工管理的有效措施。借助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技术,构筑施工管理自动化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只有有效地吸取传统的施工管理的成功经验,结合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创新管理手段,才能保证保障房的施工管理与时俱进,健康发展。

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范文第2篇

2010年11月~2011年6月,云南省怒江州移民开发局、兰坪县移民开发局、兔峨乡人民政府和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通过充分征求移民群众、相关村镇干部以及相关单位部门的意见,并经过现场查勘和初步论证,确定了大华桥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方案:大华桥移民搬迁安置采取分散搬迁安置和集中搬迁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黄龙坝集中安置点主要安置库区大华村移民搬迁户。

1.客观环境。

安置区规划占地现状高程分布范围在1531m~1647m之间,场地后缘山脊最大高程1800m。

2.面积人口。

黄龙坝移民安置点规划常住人口(2016年)为1053人,293户。农贸市场临时流动人口≤3000人。

3.规划布局。

黄龙坝安置点规划布局主要包括居住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公共绿地四大类用地。规划安置点以居住功能为主,辅以农贸市场功能。

二、当前库区移民工程建设管理的要点分析

1.库区移民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

在黄龙坝移民安置点规划了居住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公共绿地四大类用地,所要建设的工程涵盖了道路、桥梁、房屋等各类建筑类目,因此,做好在建工程的工程管理工作显得非常重要。做好实体工程的管理工作,可以分别从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以及施工成本四个方面重点展开。首先,在建设任何工程之前,施工安全总是要放到第一位的,库区移民建筑工程亦不例外。本工程位于澜沧江岸的一侧,地质和气候条件复杂,常年伴有各类自然灾害。这对安全施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而且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工作。鉴于此,笔者认为在各参建单位设置专门的安全总监职务非常重要,不可出现由别的岗位员工兼职的现象,从而避免出现过于重视质量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的问题;其次,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措施来保障工程的施工质量,可以从明确施工质量的目标做起,控制施工材料质量,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按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各重要施工面配备质检人员现场值班,确保工程验收合格,第三,由于在建水电站围堰截流有明确的时间表,对移民配套工程对工期节点的要求较高,移民工程的顺利实施直接影响到水电站的建设工期,因此,控制移民工程的进度是有效保证水电站整体工程工期目标的有效措施;最后,在库区移民过程中,政府及相关单位要付出极大的财力物力,因此,对成本控制工作非常重要。一方面要对建筑工程的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另一方面要采取合理的手段在安全、工期和质量之间寻求相应的平衡点,引入偏差成本控制,对于误差要进行仔细的分析,以做好成本控制工作。总之,库区移民中的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是整个移民工程的重点所在,务必从安全、质量、进度和成本等主要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以保障整个库区移民工程的顺利实施。

2.库区移民的资金管理。

在黄龙坝移民安置点移民过程中,移民资金是和移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部分,尤其面对当前库区移民工作的复杂性,如何有效对库区移民的资金管理,显得更加重要。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要建立和健全相应的库区移民财务管理制度。只有建立了专门的移民财务管理制度,才可以在移民资金运作过程中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守。在建立的财务制度下,结合库区移民现状,务必坚持“勤俭节约、专款专用、集中使用”的原则,严格对审核、签字以及验证进行规范,以标准的方法进行会计核算,财务信息要及时公开,做到透明;其次,除了建立库区移民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还要加强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以避免移民资金被挪用、占用、拖欠和截留等现象的发生。定期对库区移民资金进行审核和监督,积极开展自我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追踪和更正,以确保库区移民的权益。因此,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有助于库区移民工程规范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争取将每一分钱都用在正确的位置。

3.库区移民的文化建设。

在进行黄龙坝移民安置点的移民工程建设时,移民的文化建设同样非常重要,思想问题任何时候都是首要问题,因此,务必要认识到库区移民文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笔者认为,结合当前库区移民的思想文化现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库区移民的文化建设:首先,做好政策的宣传。做好思想工作的前提是提升移民的政治素质,可以采取多方位的手段,包括广播、电视、网络等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等向移民传达;其次,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法制对于维护移民村的社会治安稳定,规范移民工程的顺利展开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可以提高移民的法律意识,建设“平安库区”;第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对库区移民的思想道德进行教育,促进和谐库区的构建,树立移民之间的祥和关系,形成社会主义的新风尚。对于库区移民工程中出现的优秀人和事,可以通过不同手段向移民进行宣传,使他们可以同时受到德育观念的同化;第四,适当增加文化投入,完善图书室、健身场所、文化展厅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对“送文化”意识的重视。在具体的执行中,可以结合库区移民的文化实际需求,构建颇具当地特色的文化基础设施;最后,在以上种种措施的基础上,创新库区移民文化的形式,丰富库区移民的精神生活,以促进文明乡风的形成,在构建库区移民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可以呼吁全民参与,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4.社会保障机制的建设。

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是有效改善和提升黄龙坝移民安置点移民生活水平的迫切需要。针对当前政府和相关单位在进行移民时,由于财力有限,主要考虑的是移民的房屋补偿以及其他基本生活条件,而对于库区移民的后续就业、发展问题进行考虑,而库区移民在搬迁之后往往又面临着新的环境,由于他们本身文化程度不高,就会造成收入降低。再加上,为了确保库区移民总目标的实现,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也是有效的途径。因此,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首先,可以成立专门的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按照高效、快捷、职责分明的原则,以专业化的管理手段对社会保障机制建立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目标进行有效管理;其次,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牵头,启动多元化和多层次的资金筹措渠道,为社会保障机制的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比如,可以在大的移民工程中实施PPP模式、BOT模式等的实践尝试,为后续库区移民工程的开展提供宝贵的探索经验;第三,针对库区移民的现状,可以分别建立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移民培训等多途径的社会保障措施。总之,库区移民的社会保障机制的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各界人士的全力支持,在共同的努力下,方能取得有效成果。

三、结语

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保障房、资金、建设、管理、专款专用

在如今高房价下,有许多人住不上房的现状,“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其中,今年新建1000万套,明年新建1000万套,其余在三年内完成。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决策,有利于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障房包括: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还有棚户区改造。从以上可以看出保障房是主要针对中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的建设,保障房建设会得到大多数人举双手赞成的。

建设保障房的消息一出,全国便大兴土木、风风火火投入到保障房建设中,我们深知保障房建设并非是纸上谈兵,它需要实实在在的资金作为保障,有些地方为了减少成本,还没完工竟出现“楼脆脆”“ 瘦身钢筋”,可谓保障房建设的问题不断,如果解决不了资金难题,用偷工减料这种惯用的伎俩建起的保障房很难让人放心。

资金和利润作为 “拦路虎”使保障房建设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从最近的报道来看不容乐观,百强房企近七成未参与保障房建设;这也对百强央企的一次重大考验,也许我们不禁会问百强央企为何缺席的缘由,我想大家也心知肚明,其一就是没有多大利润,在当今这个充满利益关系的社会,谁会做赔本的买卖呢?其二,保障房要追究责任终身制,其三,保障房建设要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以上这几个理由,总之对大部分企业来说无利可图,试想谁会愿意做无利可图的买卖呢?

对于资金难题不能坐以待毙,要寻找解决资金缺口途径,只要把资金这一“拦路虎”解决了,保障房会获得阳光;保障房建设依靠传统的融资机制进行建设的话很难做到,如果积极转变融资机制,不断创新融资机制,寻找新的融资渠道,鼓励广大社会群体以其他形式参与保障房建设或以充分吸收社会闲散资金来建设保障房,保障房建设的资金瓶颈将有所转机,那么保障房也就能发挥它的保障功能。南京市今年获得社保基金30亿,有力的支持了南京市保障房建设,下一步南京市将引入社会保险等参与保障房建设,加大和促进了南京市保障房建设砝码。

针对保障房建设,我现在谈谈本公司一些做法和措施:

积极参与保障房投标和建设。我金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作为南京市保障房入库单位,我们积极参与了今年南京市保障房的投标和施工建设中,今年上半年,我金坛建工南京分公司3~6月份已连续中标南京栖霞建设西花岗和南京岱山保障房建设五个标段,建筑面积53万余平米,合同造价近10亿元。目前已经相继开工建设,我金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派出了最有实力的项目部参与保障房建设,确保按南京市和建设单位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交出满意答卷,为南京市保障房建设添砖加瓦。

董事长冒高温检查和慰问。我集团公司已经组建以董事长为首的保障房领导小组,董事长为组长,副组长为集团总工,组员为各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等,完善领导体制,集团总工将专门组织编制“金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保障房建设保障方案”。七月初,董事长带领集团副总、总工、宣传干事到南京分公司所施工的五个标段保障房项目,冒着高温检查工地,看望和慰问战斗在高温下的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人,提醒大家注意防暑降温,并发放了公司准备的降温用品,风油精、香皂、仁丹、毛巾等,勉励大家再接再厉,提高战斗力,要求不落后南通、南京、浙江铁军,争取赶超他们,为金坛建工争光。

南京公司全员参与,成果累累。上半年,我南京分公司组建了保障房投标小组,以分公司经理为组长,副经理、经营科、预算科、工程技术科、财务科全员参与,分工合作,不分昼夜经常组织开短会,分析对手,制定战略部署,通过南京分公司和项目部全力以赴才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

保障性住房统一管理积极向各项目部推行集团总公司编制的《施工现场应用系统规范手册》,必须做到施工现场“CI”管理,今年保障房项目由南京分公司统一制作现场九牌二图、岗位制度牌、现场标牌、门头和现场标语等。如今保障房项目要求特别高,根据南京市政府和南京市主管部门各项管理保障房规定加强管理工作,保障房项目的施工企业都是南京市保障房库里的企业,并且都是企业中的精干队伍,项目体量大,工期紧,管理要求高,相互比拼,每个季度都接受南京市保障房指挥部组织专家联合检查质量安全和文明工地综合检查,检查评比前三名和后三名予以通报,并通过保障房指挥部直接奖励和处罚。

开展实名制工作和办理市民卡目前所有保障房项目要求进行实名制管理,我南京分公司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参加南京市主管部门组织的实名制培训学习,并获得学员证。实名制工作较重,将所有人员身份证和电子照片上传到南京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处网,管理处统一请深圳公司制作市民卡,市民卡有三种信息:(一)项目人员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信息;(二)当作农业银行卡用(三)能当公交卡使用等,下一步还增加其他功能。

严格落实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作为保障性住房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我公司对所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负总责,项目经理作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依法分包工程,工程不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行劳务分包的,将劳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不分包给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不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和形式,将工程肢解后转包、分包。集团公司要求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到岗到位。

严密施工组织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规范进行施工,有针对性地编制高大模板、悬挑脚手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关键工序的专项施工方案,达到规定要求的必须进行专家论证,合理选择施工工法,积极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主动防范施工风险。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三级入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落实防范措施。要求各荐项目部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行远程监控、实行动态预警,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和风险。

接受工程现场建设和监理的监督和管理。严格编制和审查现场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使用;对督促单位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停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自我检查,并接受质量、安全监督部门防治工程质量通病,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严格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必须在南京市有关检测单位库里选择,确保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查各项检测资料,对工程检测出现的不合格材料坚决予以清出,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实体工程。要与检测机构建立信息联系,及时掌握检测不合格信息,迅速提出要求整改,对涉及结构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试件等进行抽样检验,确保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接受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南京市今年已把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作为监管服务重点,加强接受监管部门的对施工现场的协调服务和巡查,制定和落实实体、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和质量安全措施。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

推动保障性住房绿色施工管理。要提高施工现场生产管理水平,按照“四节一环保”的要求,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地”创建活动,有效防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鼓励争创保障性住房“省安全文明工地”“扬子杯”优质工程要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质量的管理,把争创保障性住房“省安全文明工地”“扬子杯”优质工程活动贯穿于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住宅工程安全隐患和质量通病,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不规范;措施

一、农村低保发放的不规范性是当前农村低保制度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加速了城乡一体化进程。但是,由于受城乡二元化制度的制约,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分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两个部分。建国之后,农村实行的是家庭与集体相结合,以家庭为主的保障模式。1996年,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方案》两个文件,我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进入实验阶段,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渐完善与发展起来。截至2010年底,全国5214万人得到农村低保,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45.0亿元,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17.0元。农村低保制度对于改善我国农村的贫困现象有积极的意义,同时为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但是,我国目前农村低保工作还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其中,低保发放的不规范性存在较普遍。这既影响了干群关系,诱发了邻里冲突;又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农村低保制度的声誉。对这些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考察并找出具体有效的对策措施,使这些不规范性得到有效破解,是当前农村低保制度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当前农村低保发放不规范的表现及成因

(一)低保对象的确认有难度

农村居民收入界定的模糊性是现阶段确定农村低保对象难的原因之一,主要表现在:第一,农民收入难以货币化。农作物如粮食等转化而来的收入,在农村居民的收入中占很大比率。而农产品的价格常随着市场波动,这样将农产品向货币转化,并将其界定为农民收入时就有很大的随意性。此外,农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也很难界定。第二,农民收入不稳定。除了自然灾害的影响和农作物收成的季节性因素之外,农民外出务工的收入如何界定也成了难题。第三,有年老父母和子女分离的情况。一些子女企图把自己应该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而将父母与自己分离,单独为此申请农村低保。低保工作核实家庭人均收入时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这就加大了计算时的难度。

(二)救助资金短缺、方式单一、救助效果不明显

资金短缺是农村低保建设和发展的重要难题,资金的筹集与落实已经成为农村低保制度实施的最核心的问题。现阶段,我国农村低保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数量有限。国家的支持多体现在政策上,直接的财政拨款不多,大多由省级以下的财政承担,这常常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如今,中央已渐渐加强对农村低保的补贴力度,然而一些地方却存在着资金缺口不断变大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基层政府对农村低保资金投入的多少,并没有硬性规定。不少部门大胆的停止了农村低保工作,让这项工作名存实亡,或者将其与传统的社会救济混为一谈。同时,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由于政府财力雄厚、经济发展好,所以低保的水平高于中西部地区,中西部有些地区甚至因为资金缺乏还没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农村低保的标准还是偏低的,大部分地区都低于当地贫困线,徘徊在50%~80%之间,这一数据表明低保在贫困农村的作用很低,可以说是杯水车薪,远远解决不了农民的一些实际问题。此外,基层政府往往根据上级财政补助情况和政府财政状况来确定当地低保的保障标准,并不是按照当地贫困农民的基本物质需求来确定,造成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制定存在主观随意性。农村低保工作没有引起基层政府的足够重视,仅被当成是一项德政工程,没有硬性的标准,这不利于低保制度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三)法律法规的缺位,管理体系不规范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统一的法规针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上是地方制定行政文件依此展开工作。目前,只有民政部印发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方案》和《关于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对有条件建立农村低保的地区提出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此外没有专门针对农村低保工作的全国性文件。由于刚性法律法规的缺失,农村低保管理的不规范、退保困难等都是极易碰到的问题。另外,动态管理的农村低保应该是每季度或每年核查一次,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却又是一番景象,往往迫于上级的压力才偶尔形式上的走访一下,给付标准和低保对象一直保持不变,不注重实际情况的了解。此外,低保金的合理使用也是突出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对低保资金的使用没有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四)尚未有专职机构和专业人员配备

我国目前设立低保科的只有县级以下的少数民政部门,一般由民政部门下属的社会救灾救济科来统一负责大多数地区的农村低保。在完成本部门的主要日常性事务之后,很多工作人员还要在紧迫的时间内对低保对象进行调查审核,身兼数职难免力不从心,审核工作无法做到公正、客观。农村低保工作的有效开展,还需要信息化、网络化的办公条件,由于经费缺乏,建设滞后,也使骗保、漏保有了可乘之机。

(五)不完善的退保机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中的规定,应该定期审核、动态管理农村低保,当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超过低保的标准,需将其剔除低保行列。刚性发展是社会保障的发展特征,农村低保也保留了这一特征,它的范围和水平也是刚性发展的,意味着待遇水平会逐渐提高,覆盖的范围会不断扩大,这使得现阶段受益的群体不愿放弃已享受的待遇。因此,在推行农村低保的实践中,发现有的低保对象经济条件好转了也不愿意退保。

三、解决农村低保发放不规范的措施

(一)保障对象和标准的确定要合理

家计调查作为社会保障领域中的重要手段,是预算了家庭收入之后,计算出其与低保线标准的差距,之后进行补助。理论上说,家计调查能区别贫困程度、甄别贫困人口。若能准确测量家庭收入,家计调查对于对于现金形式的救助制度来说是合适的测量办法。如今,很多发达国家都利用家计调查来确定贫困人群,制定救助金额。对于如何精确确定低保对象,笔认为发达国家的家计调查的这个经验可以适当借鉴,但要保证家计调查系统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最低生活保障线是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依据,然而不能一概而论的认为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农村家庭都可得到保障救助,贫困的原因还要被考虑到审核之中。对于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失去劳动能力、生活水平处于贫困线下的孤、老、弱、病、残人都应该纳入保障范围。

(二)引入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搭建公益帮扶平台

目前我国低保筹集资金的形式是各级财政分摊,这种方式体现了我国重视民生的发展策略,但是这种方式过于单一,存在以一定的风险。建立多元化的筹资理念不但可以扩大低保资金筹集的范围,而且可以提高低保资金的补助水平,帮助资金快速到位。多元化的资金筹集可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开征社会保障税。国外的成功经验证明,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征收社会保障税所得资金,统一上交国家财政,并要求主要用于向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中央财政专户专用。第二,争取社会捐助。与低保相关的捐助委员会要在社会上广泛建立起来,除了广泛的宣传农村低保制度,还要积极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对低保用户捐款捐物。第三,实行福利制。在国家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投资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发行专项福利有利于聚集分散的群众资金,改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来源单一化的现状。总的来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筹集渠道可以归纳为:社会保障税转移支付资金、地方各级财政拨入资金、中央财政拨入资金、低保福利、社会捐助资金等几种方法。

(三)完善法律体系

低保工作能够有效、有序的开展离不开完善的法律体系。进行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是完全必要的,也是低保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要逐步建立起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农村社会保障法》为核心的法律制度,还要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章和细则进行完善,这才能使农村低保工作走上法制轨道,增强其可操作性和稳定性。

(四)加大低保监督工作的透明度,监督和自律为一体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为了达到理想的专业水平,对低保工作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以保证低保工作者的自身素质与业务水平。同时要建立专门的信息披露平台和监督机构来监督低保工作,防止工作中出现任人唯亲、的现象。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达到维持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平水的目的,这有利于体现我国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因此,群众应能利用监督权、知情权对农村低保工作的开展进行监察。另外,农村低保工作的工作透明度和宣传力度要不断加强。电视、报刊、广播等大众媒介都要被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利用起来,宣传农村低保的制度与政策,清晰透彻的解释农村低保政策,争取最大面积的宣传农村低保政策。保障低保对象评定公正、公平的有效手段之一是低保公示,它让群众相互监督,更直接的参与、了解农村低保工作。此外,在乡、村两级建立公示栏,及时公开动态动态变化情况,举报电话、举报箱等也是及时收到群众监督的好办法。保证监督机制的可操作、高透明度才能使农村低保工作有坚实的群众基础。

四、结语

我国由临时性社会救济向制度化社会保障转型的重要一步便是建立、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对于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保障制度化有积极的意义。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有效措施和重要保障。要保证农村低保制度持续健康的发展,对于农村低保发放不规范这个问题,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才能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在社会发展中真正保障贫困农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刘玲.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4):83~87

[2]张牧.我国农村低保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0,(8):54~56

[3]杨英法.构建和谐社会在城乡接合部面临的难题及其破解[J].中国市场.2008(31):88~91

[4]李忠林,崔树义.我国农村低保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东岳论丛.2009,(8):49~56

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调整重点

中图分类号:D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5-000-01

一、廉租住房发展现状与政策调整重点

(一)当前廉租住房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廉租住房在全国各地的发展极不平衡,有些城市在实践中积累了很多很好的经验,并已制定了相对完善的制度与配套措施。但相当多的城市发展明显滞后,特别是大批小城镇还没有开展此项工作。从保障对象看,有些城市已把保障范围上调到低收入家庭,保障比例达到居民家庭总户数的10%。而有些城市对双困家庭都难以做到应保尽保,保障面不到1%。从保障资金来看,目前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和直管公房出售或出租收入。由于这部分资金灵活性大,后续资金没有保证,致使很多城市无法提供足够的资金用于廉租住房补贴或建设。从廉租住房房源看,我国目前城市中的公房多数通过房改售给了个人,能腾退的作为廉租住房已为数不多,政府兴建廉租住房又受到资金制约,造成廉租住房房源不足。

(二)推进廉租住房工作需要重点解决的几个问题

1.要多渠道筹措资金。

2.要解决房源问题。

3.要确定廉租住房面积标准。

4.要明确租金补贴标准。

5.要完善退出机制。

二、经济适用住房存在的问题与政策调整重点

(一)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经济适用住房最主要的是住房保障功能,用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失控现象。从购买对象看,一个家庭的收入难以精确计算,目前所能计算的是面上的工资,而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则是隐性的。同时人们的收入是动态的,单位开出的收入证明可信度差,一些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占用了保障住房。从建设标准看,不少地方出现了打着经济适用住房的幌子开发豪宅的现象,致使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越来越大,建设标准越来越高。从销售价格看,一些地方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与商品房相差无几,给低收入家庭的购买带来很大的困难。从建设地点看,经济适用住房普遍建在基础设施不太完善的地方,对城镇低收入家庭造成人为的不公平。

(三)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完善与调整重点

1.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功能。根据现实情况,合理定位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经济适用住房只能定向销售给城镇低收入家庭。为了最大程度地实现“分配公正”的政策目标,减少骗购行为,政府需要加大对购买资格的审查力度,建立严格的量化标准,堵绝经济适用住房流入投机者手中。通过建立收入考评制度,完善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审核制度、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措施,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2.保持经济适用住房的适度发展规模。由于目前新建商品住宅的价格偏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成为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的有效途径。因此,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都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每年都需要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

3.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交易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享受了政府免收土地出让金、税费减半征收和土地划拨出让的优惠,这部分优惠可以视为政府的投资。经济适用住房经过一定年限上市出售时,应当按照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经济适用房购买者收益的确定应当以其所在城市或地区商品房的平均水平为宜。这样既可以抵消经济适用房购买者的投机倾向,又能激励购买者退出经济适用住房。

4.尝试经济适用房的共有产权制度。凡是由政府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和用货币补贴方式扶持低收入家庭购买的住房,应视为政府也投入了资金,均为按份共有住房,由政府和受助购房人按出资比例共同拥有产权,政府和受助者按规定共同申请领取房屋共有权证,标明房屋所有人为政府和受助购房人以及两者的产权比例。政府拥有的产权可以授权住房保障机构持有并行使相关权利。

三、住房公积金存在的问题与政策调整重点

(一)当前住房公积金存在的问题

1.住房公积金制度落实不到位。目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垄断行业。而为数众多的改制企业、民营企业落实不到位,这就使得最需要政策支持的人反而处于政策覆盖面之外。

2.各种类型的单位之间,缴存比例差距大。由于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之间的工资额存在较大差距,造成缴存基数差别较大。大多数中小企业由于经济效益的关系,职工缴存基数偏低,缴存比例偏低,一般缴存比例为5%。少数垄断企业缴存基数偏大,缴存比例偏大,达到20%,有些企业还把它当成避税和发放福利的合法渠道。

3.对低收入者的保障作用没有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利率比较低,能够明显减轻借款人的利息负担。但实际中,贷款人多数是较高收入者,真正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的低收入者,由于房价较高,他们承担不了购房款,也承受不了还贷压力,优惠的政策享受不了。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完善与政策调整重点

1.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落实工作。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法定制度,管理部门就要加大归集力度,要从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出发,把应该建缴的各类企业,特别是相当数量的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不为职工登记和建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

2.规范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的文件精神,在单位和个人缴存基数上,实行上限额度控制,无论工资收入多高,都不得超过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倍,来计缴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在缴存比例方面,应确定同一城市缴存比例相同,避免造成同一城市企业之间的严重不平衡。

3.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向低收入家庭倾斜。低于城市人均收入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账面余额可以在购房时全部提取,超过城市人均收入的职工,只能提取70%以下的余额。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以缴存额高低来计算贷款额度,低收入家庭按优惠比例放贷。对到退休始终未享受过支取和贷款优惠的职工,可以实行现金奖励的政策。当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增加到一定规模时,可研究探索对特困家庭购房贷款给予贴息的方法,增加对其解决住房困难的扶助力度。

参考文献:

[1]秦虹.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与收益[J].中国房地产,2006(10).

[2]陈本君.宁波住房保障改革调整方案[J].中国房地产,2007(8).

[3]黄宝昌.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四点建议[N].住房公积金管理,2006(4).